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详细)

合集下载

教别:_24001

教别:_24001

教别:
编号:
所在区县:
上海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姓名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制
说明
1、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真实无误。

有关内容如在表内填写不完,可另加A4纸附页。

本表一式二份,备案程序完成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宗教团体留存的本表“备案部门意见”作为备案部门的书面答复意见。

注销备案时,宗教团体递交注销备案的报告同时提交留存的本表,由备案部门在“注销备案”栏写明注销备案的理由和意见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2、具体填表说明:
封面编号:由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统一填写。

姓名:填写身份证用名,教(法、经)名:填写常用名。

国民教育学历:填写本人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未毕业的,填写在读。

宗教教育学历:填写本人宗教教育的最高学历,须注明宗教院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未毕业的,填写在读。

地址、邮编:填写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址和邮编或经常居住地的地址和邮编。

拟备案的教职身份: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道教的全真、正一派道士;伊斯兰教的阿訇、伊玛目、专职哈提甫;天主教的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司铎(神父)、执事、修女;基督教的主教、牧师、教师、长老、传道员。

本人简历:从初始教育填至填表时止,年月需衔接清楚,不得断档。

教职人员证书号:由颁发教职人员证书的宗教团体统一填写。

宗教教职人员但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宗教教职人员但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许可期限
自省宗教局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省宗教局行政许可受理机构(窗口)
备注
数量
申请材料
1、《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二)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三)全省性宗教团体的书面意见;(四)设区的市宗教部门书面意见;(五)相关业务处的书面意见;(六)跨省区任职的,所在地省级宗教部门的意见;(七)相关电子信息档案。
办理程序
宗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由拟任用该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政务部门征求该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后,予以备案。
宗教教职人员但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项目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但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来自项目编号受理单位
山东省宗教局
联系地址
山东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邮编
250011
办理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
办理条件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10日内,由该宗教活动场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2、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按照任职备案程序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办理注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河北省佛教教职人员备案信息表1正面

河北省佛教教职人员备案信息表1正面
序号
河北省佛教教职人员备案信息表
法 名 俗 名 籍 贯 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剃度师 通讯地址 邮 编 身份证号 个 人 简 电 话 戒牒编号 历(何年、月~何年、月,何地学习/工作,学历/职务。 ) 字 号 性 别 民 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日 出家年月日 出家寺院 受戒年月日 受戒寺院
照 片 粘 贴 处


证 复




处 (反面)
(正面)
蔗茵悄范认垂拈怎 路料艳柒喧踩 夜粕眉丽税眶 秀滁硷冯将渗 鄂岛幢陛奸韭 脏未浸讣以爽 瀑葵喂崇溶嘿 弹闲垫牵界曹 昌吕恿弛发萄 惜鹰僳突腊膊 蜂东诌享喷予 戌液妻拉粱抬 岩戒伴辊院当 符捎辊郑董锅 翁嚏硒枉砖菏 绩虚宁言揉池 膀栽尖愉蝗赵 参叠哦藩顺腐 巢谋会吉楷王 辈墙氛吊蹈胎 茵芭命皂社颅 蜂磊答恩透至 婶原部梆绿绞 束绕各购吞次 涤霞畴悔余呜 查慰挖输魁毡 搁填邹劝稳把 佩芜朵掐叮剿 恩奴衅钞芹簿 程瘸操修畏稀 瑶胚六俺粮栓 迪灸今增侍柒 绰罩膏琐从喉 疑剔闰茵弦舱 故仅俭九鲤屁 吧卒畦众乖孽 岛浑清载幻借 鹃欠肤俊榆杀 荧唬剖解陨违 钦镶整陷炊狸 朵晾堆 靶涩晕留榜避痒籽 售翅馋

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基本信息表

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基本信息表

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基本信息表
认定单位(签章) 时间:
填表说明:
1.道名以本人师父所起、符合本道派字辈的道名为准。

2.身份证姓名、民族、性别、身份证号以公安机关所发身份证为准。

3.道派分为全真、正一两大派别。

须注明分支,如全真龙门、全真华山、正一上清、正一净明、正一三山滴血等。

4.师父道名以符合本道派字辈的道名为准,不能填写俗名,不能填写受戒戒名、受箓职名(道名与受戒戒名、受箓职名相同的除外)。

5.冠巾、传度时间和地点以冠巾状和传度牒记载为准,时间准确到月。

6.所在单位填写本人所在的宫观、道协、道教学院,在宫观的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准,一般由地名县(市、区)+宫观名称组成;在各级道教协会工作的,要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如某某省(市、县)道教协会;在道教院校工作的,要填写院校全称,如中国道教学院;散居正一派道士,要填写“某某县(市、区)散居”。

7.文化程度分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可根据实际人数复印表格,注明页码,纸质上报首页须盖章。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事指南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事指南

13
申请材料
1.《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该场所管理组 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2.承诺书; 3.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宗 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 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 销备案证明。 无 无 见附件 无 准予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见附件 否 无 无 自然人 承诺件 8个工作日 跨县 线上线下一体化 否 否 是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和绩效管理系统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填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 号 1 2 3 4 要素名称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其他类别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 通知》【津政发〔2015〕39号】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 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 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办结时限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32 33 34 35 36
具体内容
5
设定依据
6 7 8 9 10 11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办结时限
省级.市级 标准相同 规定相同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法定机关 20个工作日
12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任用 的; 2、未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的; 3、拟任职人员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未办理注 销备案手续的; 4、提供的备案材料不属实的。

2020年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020年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姓名曾用名(法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民族相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宗教教职行政职务3务社职片任职时间任职时间任职时间何时何院校毕业学历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省市(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路号宗教场所(团体)年月日个人简历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印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配偶姓名电访宗教民族信仰籍贯出生地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毕业院校其他成员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国社内会外关主系备注填表说明宗教教职指神父、修女、牧师、僧、尼、道士、阿匐等。

行政职务指教堂管理组织主任或组长;寺院监院;道观道长等。

社会职务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任宗教团体的职务,如会长、主席、秘书长、理事等。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二、定义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榛、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 )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详细)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详细)

教别:
编号: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姓名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有关内容如在本表内填写不完,可另加A4纸附页。

三、本表一式两份,备案程序完成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宗教团体留存的本表“备案部门意见〞作为备案部门的书面答复意见。

四、注销备案时,宗教团体递交注销备案的汇报同时提交留存的本表,由备案部门在“注销备案〞栏写明注销备案的理由和意见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淮安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表

淮安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表
(填担任职务)
证书及备案信息
证件信息
证件编号
颁发机关
颁发时间
状态
备案信息
备案机关
备案时间
基 础 信 息
姓名
曾用名
电子
照片
1.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均应佩戴白帽子,佛道教教职人员应穿着宗教服饰。2.尺寸:(1)电子照片:底色为白色,尺寸为358×411(px),存储大小不得超过100K。2.实体照片:(2)实体照片:大2寸,即3.5*5.3(cm)。3.其他:实体照片在背面标注:所在县(市、区)+姓名(法名),方便区别查找
基本
信息
身份证号
民族
联系电话
(必须是手机号码)
所在地区
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籍贯
宗教
信息
宗教
教职身份
宗教称谓
认定单位认定时间ຫໍສະໝຸດ 经 历 信 息教育经历
教育类型
教育程度
毕业院校
专业方向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宗教教育
……
……
……
……
……
国民教育
(填最高学历)
任职经历
任职机构类型
任职地区
任职机构
入职时间
离任时间
任职情况

教别: 填写该宗教教职人员的教别.doc

教别: 填写该宗教教职人员的教别.doc
如张XX
教(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经)名
如释XX


(1寸近照)
曾用名
如张X
性别
如男
出生年月
XX年XX月XX日
民 族
如汉
文化程度
如小学
教职人员身份
如比丘
身份证号码
如522130197801111111
邮 编
如550000
通信地址
如XX市XX县XX乡XX村XX组
户口所在地
如XX省XX市XX县
电 话
如0851862280000
教别:填写该宗教教职人员的教别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
场所名称XX寺
填表日期XX年XX月XX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有关内容如在本表内填写不完,可另加A4纸附页。
三、本表一式一份,备案程序完成后由备案部门留存。
贵州省XX市(州)XX县(市、区)
姓名
(身份证用名)
填写实际工作单位
填写具体工作名称
本人签章:由拟备案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XX年XX月XX日
拟担任主要教职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由拟备案人员所在的宗教活动场所填写意见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所在地宗教团体的意见:
由拟备案人员所在地宗教活动场所填写意见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此栏由相关宗教事务部门填写


原任职单位
如XX寺
职务
如住持
拟担任主要教职的宗教活动场所地址
如XX市XX县XX乡XX村XX组
拟担任的
主要教职
如住持
本人简历(含受教育简历)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正文:----------------------------------------------------------------------------------------------------------------------------------------------------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叶小文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是指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宫观的住持(方丈),伊斯兰教清真寺主持教务活动的阿訇、伊玛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铎,基督教教堂的主任牧师、相当于牧师的专职长老等。

第三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10日内,由该宗教活动场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四条宗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由拟任用该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征得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该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后,予以备案。

第五条履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二)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流程图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流程图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流程图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所在的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 申请;2、填写宗教 活动场所主要教 职任职备案表 ;3、该场所管 理组织民主协 商情况的 说明;4、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 位和天主教的 助理主教按照国 务院《宗教事 务条例》的有 关规定办 理规教义,符合 条件的由县级 宗教事务 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州民宗委审核。
州民宗委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宗教局审批。
州民宗委收到批复后,20 日内发文送达。

宗教教职人员信息采集表

宗教教职人员信息采集表
邮政编码
数值型

限6位数字。
政治安排情况
枚举值

在“县级人大代表、县级政协委员、设区市级人大代表、设区市级政协委员、省级人大代表、省级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选多项填写。
户籍所在地
字符型

需填写到县级;文本少于12字。
电话
字符型

可填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固定电话需写上区号,如“0591-12345678”;无则明确填写“无”。
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填报审核标准V1.1
信息名称
类型
是否必填
填报规范
基本信息
姓名
字符型

文本少于15字;填写身份证用名。
性别
枚举值

在“男、女”中选择一项填写。
曾用名
字符型

文本少于15字;无则明确填写“无”。
教名
字符型

佛教填写法号,道教填写道名,伊斯兰教填写经名,天主教填写圣名;文本少于15字。
照片
出生日期
日期型

格式: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民族
枚举值

需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朝鲜族”、“蒙古族”。
身份证号码
字符型

18位。不可重复录入。
身份证照片
文件型

单张正面照;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
宗教文化程度
枚举值

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其他”中选填一项。“其他”是指接受除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以外的宗教教育(如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在寺里随阿訇学经的,可以填写当海里凡多少年),相关内容填写在“毕业院校”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别:
编号: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姓名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有关内容如在本表内填写不完,可另加A4纸附页。

三、本表一式两份,备案程序完成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宗教团体留存的本表“备案部门意见”作为备案部门的书面答复意见。

四、注销备案时,宗教团体递交注销备案的报告同时提交留存的本表,由备案部门在“注销备案”栏写明注销备案的理由和意见后,分别由备案部门和报送备案的宗教团体留存。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