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JC-054.D1 皮革毛皮中有机锡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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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JC-053.D1 皮革毛皮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QG-JC-053.D1 皮革毛皮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皮革毛皮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1. 概述本检测方法细则是根据本实验室仪器的实际配置情况及现有的检测能力进行编写,参照《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ISO/TS 17234.1:2010 皮革化学测试染色皮革中偶氮染料测定》中规定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本实验室使用气质联用仪测定皮革毛皮产品中有机锡化合物。

2. 适用范围本检测方法细则适用于皮革毛皮产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3. 检验依据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ISO/TS 17234.1:2010 皮革化学测试染色皮革中偶氮染料测定4. 实验原理样品在柠檬酸盐缓冲溶液中用连二亚硫酸钠溶液还原分解以产生可能存在的禁用芳香胺,用提取柱提取溶液中的芳香胺,浓缩后,用合适的有机溶剂定容,用GC/MS或LC进行测定。

5. 试剂和溶液5.1 叔丁基甲醚,分析纯5.2 柠檬酸盐缓冲溶液:12.526g柠檬酸和6.32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定容至1L。

5.3 连二亚硫酸钠溶液:称取1g保险粉溶于5mL水中,浓度为200mg/mL。

5.4 偶氮硅藻土柱,购至瓦里安公司,偶氮专用硅藻土提取柱。

5.5 正己烷(分析纯或以上)5.6 甲醇(分析纯或以上)5.7 20%氢氧化钠甲醇溶液,20g+氢氧化钠溶于100 mL甲醇中5.10 芳香胺混标工作溶液:5mg/mL,吸取0.1 mL芳香胺混标储备液(50mg/mL),加0.9mL甲醇。

保质期1周。

6. 仪器6.1 天平6.2 旋转蒸发仪6.3 恒温水浴6.4 移液器:量程:100μL-1000μL、1 mL-10 mL:6.5 气质联用仪GC-MS6.6 其他玻璃器皿:容量瓶、偶氮反应器、平底烧瓶等。

7. 样品预处理取代表性皮革样品,用合适的工具剪切处理到≤5mm×5mm×5mm8. 实验步骤8.1称取约1.0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偶氮反应器。

皮革检测标准及方法

皮革检测标准及方法

皮革检测CNAS认可项目:是1、原料皮:牛皮山羊皮绵羊皮猪皮貉子皮兔皮狐狸皮水貂皮2、成品革:鞋面革鞋里革服装手套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箱包革特殊/专业3、成革服装:皮大衣皮夹克皮帽时装皮革特殊/专业成革服装4、裘皮制品:裘皮褥子裘皮服装裘皮帽子裘皮玩具貂皮制品狐皮制品5、皮革化工原料:阳离子染料硫化染料还原染料金属络合染料冰染染料6、染料直接染料酸性染料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碱性染料特殊/专业染料7、活性剂脱脂剂铬鞣剂复鞣剂助鞣剂染色助剂加脂剂涂饰材料毛皮专用材料8、皮革辅料皮革五金:成型鞋底人造革合成革鞋跟鞋楦鞋带皮革五金配件9、特殊/专业皮革辅料球类皮革:皮革篮球皮革排球皮革足球特殊/专业皮革球类国联质检皮革检测相关标准:GB/T16799-2008家具用皮革GB/T4689.21-1996皮革吸水性测定方法GB/T4689.22-1996皮革透气性测定方法GB/T4690-1984皮革成品部分的区分GB/T4689.20-1996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测定方法GB/T19940-2005粉状铬鞣剂六价铬离子测定方法GB/T19941-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GB/T19942-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GB/T22807-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GB/T22808-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GB/T22886-2008皮革色牢度试验耐水渍色牢度GB/T22888-200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表面涂层低温脆裂温度的测定GB/T22889-200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表面涂层厚度的测定GB/T22890-200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柔软皮革防水性能的测定皮革产业现状分析:在三项技术性贸易壁垒中,最先实施的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的提案(简称REACH法规)。

“REACH”实施后,中国皮革外贸企业为了获取认可,导致这些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进而丧失了以前所存在的价格优势。

皮革质量检验标准方法

皮革质量检验标准方法

皮革质量检验标准方法目录检索: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QB/T2728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QB/T27032005汽车装饰用皮革QB/T28562007毛革服装QB/T27162005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25362007毛革QB/T27042005手套用皮革QB/T2712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粒面强度和伸展高度的测定SN/T1045.2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氨染料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QB/T27202005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的测定QB/T27212005皮革化学试验水溶物、水溶无机物和水溶有机物的测定QB/T27242005皮革化学试验PH的测定QB/T27092005皮革化学物理和机械试验厚度的测定QB/T27082005皮革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QB/T2707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QB/T2713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收缩温度的测定QB/T2714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QB/T2715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视密度的测定QB/T27192005皮革化学试验硫酸盐总灰分和硫酸盐水溶物灰分的测定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QB/T27272005皮革色牢度试验耐光色牢度QB/T27252005皮革气味的测定QB/T27172005皮革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QB/T27182005皮革化学试验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QB/T2729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水皮燃烧性能的测定GB/T19941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SN/T16532005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SN/T1045.12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氨染料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GB/T19942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氨染料的测定SN/T16542005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残留量的测定乙酰化气相色谱法QB/T16182006皮腰带QB/T27062005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QB/T27232005皮革化学试验鞣透度等QB/T2711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撕裂力的测定QB/T2710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QB/T27052005皮革衣物洗染规范QB/T28222006毛皮服装SN/T19042007进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QB/T16152006皮革服装SN/T1309.1200鞋类检验规程抽样规程SN/T1309.2200鞋类检验规程皮鞋检验规程SN/T1309.32003鞋类检验规程塑料鞋检验规程SN/T1309.42003鞋类检验规程胶鞋检验规程SN/T1309.52003鞋类检验规程运动鞋检验规程SN/T1309.6200鞋类检验规程室内鞋检验规程SN1309.7003鞋类检验规程布鞋检验规程SN/T0947200进口品童鞋检验规程GB/T3903.52鞋类通用检验方法外观试验方法GB/T3903.4鞋类通用检验方法硬度试验方法GB/T3903.194鞋类通用检验方法耐折试验方法GB/T3903.294鞋类通用检验方法耐磨试验方法GB/T3903.394鞋类通用检验方法剥离强度试验方法GB/T39200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HG/T28727橡塑鞋微孔材料视密度试验方法GB/T1689-08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GB/T3903.6---2005鞋类通用试验方法防滑性能GB/T3903.7--2005/ISO20870:20鞋类通用试验方法老化处理GB/T3903.8--2005/ISO20866:200鞋类内底试验方法层间剥离强度GB/T3903.9--2005/ISO20867:20鞋类内底试验方法跟部持钉力BG/T3903.10--2005/ISO22651:20鞋类内底试验方法尺寸稳定性GB/T3903.11--2005/ISO22652:20鞋类内底、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耐汗性GB/T3903.12--2005/ISO20872:200鞋类外底试验方法撕裂强度GB/T3903.13--2005/ISO20873:20鞋类外底试验方法尺寸稳定性GB/T3903.14--2005/ISO20874:20鞋类外底试验方法针撕强度GB/T11413--2005皮鞋后跟结合力试验方法SN/T1665--2005成鞋帮底粘合强度度测试方法GB/T15107---2005旅游鞋GB/T19706--2005足球鞋GB/T19707--2005冰刀鞋QB/T1002--2005皮鞋QB/T2695--2005日用皮鞋用线……等等。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皮革和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是指对于制造、销售和使用皮革和皮毛类产品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对产品质量和安全进行检验的标准。

这些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要求。

下面将对部分皮革和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进行介绍。

1.皮革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1.1皮革制品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皮革制品的卫生要求包括甲醛含量、重金属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并对常见的皮革制品如鞋、包、皮衣等分别进行了具体的要求。

1.2皮革制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对皮革制品进行检验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拉力测试、耐磨测试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1.3皮革制品执行国家标准认证:该标准是通过对皮革制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验认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助于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2.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2.1皮毛制品标识技术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对皮毛制品标识的相关要求,包括标识的内容、位置、尺寸等,以确保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信息有权知晓。

2.2皮草制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对皮草制品进行检验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包括毛长、色牢度、疵点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2.3皮毛制品限用物质要求:该要求明确规定了皮毛制品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例如铅、镉、甲醛等,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此外,对于皮革和皮毛类产品的进出口,还需要遵守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定,例如欧盟的REACH法规,美国的CPSIA法规等。

这些法规和标准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更为严格,包括对有害物质的限制、产品标识的要求、材料的可追溯性等。

总之,皮革和皮毛类产品的法规和检验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认证,同时消费者也应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以保护自身权益和健康安全。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的测定-最新国标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的测定-最新国标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的测定本文件规定了皮革和毛皮产品中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残留量的测定。

2 1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364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 QB/T 1267 毛皮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 QB/T 1272 毛皮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 QB/T 1273 毛皮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原理用乙酸乙酯提取皮革和毛皮中的残留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提取液经滤膜过滤净化后,用配有质量选择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GC/MSD )进行测定,内标法定量。

5 试剂和材料5.1 一般规定: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5.2 乙酸乙酯,色谱纯。

5.3 甲基环硅氧烷标准物质,纯度≥98.0%,化学信息见表1。

5.4 四(三甲基硅氧基)硅烷(M4Q ,内标物),CAS 号:3555-47-3,纯度≥98.0%。

5.5 标准储备溶液(1 000 mg/L ),用乙酸乙酯(5.2)将甲基环硅氧烷标准物质(5.3)溶解并分别配制成浓度为1 000 mg/L 的储备溶液。

注:标准储备溶液和内标储备液在0 ℃~4 ℃冰箱中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

5.7 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准确吸取标准储备溶液(5.5)和内标储备溶液(5.6)适量,用乙酸乙酯(5.2)配制成10.0 mg/L 的混合标准工作溶液,混合标准工作溶液中内标浓度为5.0 mg/L ,此溶液现配现用。

皮革和毛皮重金属铬含量测定中的不确定度的评定

皮革和毛皮重金属铬含量测定中的不确定度的评定

皮革和毛皮重金属铬含量测定中的不确定度的评定
皮革和毛皮重金属铬含量测定中的不确定度评定是指利用不确定度分析的方法评定皮革和毛皮重金属铬的临界值的精确度。

不确定度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由两个因素组成:技术因素和管理因素,其中技术因素是影响结果精度的主要因素。

一般来说,不确定度分析需要以下步骤:测量仪器、技术评定及验证、数据收集和处理以及最终结果分析,最终结果需要计算TX/CHX(精密)和不确定度的临界值U指标,最后在国家相关法规有效性验证。

测定准确度高,反映了不确定度评定的重要性,这也是专业化的皮毛企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不确定度评定是有其特殊意义的,正确的皮毛测定重金属含量是安全健康的衣着的前提。

同时,不确定度评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健康风险评估方面的参考依据。

因此,皮毛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皮毛和毛皮重金属铬含量测定中的不确定度评定的相关法规,以确保物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皮毛企业在重金属铬项目的测定中应坚持不确定度评定,着力提高测定的准确性,满足衣着安全和消费者健康风险评估双重要求,同时确保衣着质量。

同时,企业还需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不确定度评定,以便满足行业标准。

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皮革及其制品中9种有机溶剂的残留量

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皮革及其制品中9种有机溶剂的残留量

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皮革及其制品中9种有机溶剂的残留量杨锋波;马伟娟;周圣翔【摘要】建立了皮革中9种挥发性有机溶剂残留的顶空气相色谱测定方法.样品经80℃、30 min静态顶空后,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外标法定量.加标回收试验结果表明:9种挥发性有机溶剂残留的线性范围为0.1~10.0μg,平均回收率为78.6%~95.2%,相对标准偏差为1.5%~6.5%,方法检出限为0.0015~0.03μg/g.该方法具有准确灵敏、简单快速等优点,将其应用于实际皮革样品的检测取得了良好效果.【期刊名称】《西部皮革》【年(卷),期】2017(039)015【总页数】5页(P24-28)【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皮革;顶空气相色谱法【作者】杨锋波;马伟娟;周圣翔【作者单位】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东广州510850;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东广州510850;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东广州51085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57皮革因其优异的性能而被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鞋类、服装、家具、装饰品等[1],但随着人们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意识的增强,皮革中是否存在可能损害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越来越受到重视[2]。

皮革的生产制造工艺复杂,所使用的助剂种类繁多,而这些助剂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有机化合物,若后处理工艺不够完善、操作不恰当,则会造成有害物质残留,在皮革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并对环境造成污染[3]。

有机溶剂是皮革助剂的主要组成部分,有机溶剂具有易挥发性,且在溶解一些不溶于水的化合物(如油脂、染料、聚合物等)时性质不发生改变,因此广泛应用于纺织工业、皮革工业、印染工业、制药工业和有机合成工业等领域[4]。

有机溶剂种类较多,常用的有苯、二甲苯和卤代烃等。

研究表明这些物质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5],长期接触会对人体各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有机锡的含量限定和检测标准

有机锡的含量限定和检测标准

有机锡的含量限定和检测标准
有机锡化合物是由锡与一些丁基或苯基的有机物组成的一类化合物。

包括三丁基锡(TBT),二丁基锡(DBT),三苯基锡(TPhT),单丁基锡(MBT)和二辛基锡(DOT)。

有机锡可作为PVC的热稳定剂、合成纤维生产中的催化剂、纺织皮革的抗菌剂、油漆防霉剂等。

危害:有机锡进入人体内后主要会造成机体一系列肝胆系统、神经系统损害。

有机锡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皮肤粘膜损害。

可能含有有机锡的高风险材料:纺织,真皮,人造革,涂料油漆,塑料橡胶。

有机锡含量限定:
1.当有机锡混合物用作游离缔合的涂料中的生物杀灭剂时,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在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中要求锡含量不超过0.1wt%。

3.向公众供应的混合物或物品时,要求二丁基化合物中的锡含量不超过0.1wt%。

有机锡含量测定相关标准:
GB 5009.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有机锡含量的测定
GB/T 33426-2016 胶鞋有机锡化合物含量试验方法
GB/T 35492-2017 胶乳制品中有机锡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34706-2017 涂料中有机锡含量的测定气质联用法
GB/T 5009.215-2008 食品中有机锡含量的测定
KS K 0737-2019 纺织品中某些有机锡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皮革检验规范

皮革检验规范

皮革检验规范一、检验范围本检验规范适用于真皮类皮革产品的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鞋靴、皮具、服装等各类真皮制品。

二、检验设备和试验项目2.1检验设备:2.1.1物理性能测试设备:包括拉伸强度测试机、撕裂强度测试机、耐磨性测试机、拉伸厚度仪、柔软度测试仪等。

2.1.2感官检验设备:包括摸感评价模型、视觉评价模型、气味检测装置等。

2.1.3化学物性测试设备:包括pH值测试仪、酸洗仪、苯酚溶液、醇酸溶液、稀皂液、硝酸银等试剂。

2.2试验项目:2.2.1外观检验:外观缺陷包括范围内的划痕、斑点、皮纹不齐、褶皱、皱纹等。

2.2.2尺寸检验:检测产品的长、宽、高、厚度等尺寸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2.2.3物理性能测试:2.2.3.1拉伸强度:按照相关标准,测试皮革在垂直和水平方向上的拉伸强度,判断产品的抗拉性能。

2.2.3.2撕裂强度:使用撕裂强度测试机对样品进行撕裂强度测试,评估产品的耐撕裂性能。

2.2.3.3耐磨性:利用耐磨性测试机对样品进行摩擦磨损测试,评估产品的耐磨性。

2.2.3.4拉伸厚度:使用拉伸厚度仪对皮革的厚度进行测试,确保产品的厚度符合要求。

2.2.3.5柔软度:使用柔软度测试仪对皮革的柔软度进行评估,以判断产品的柔软度。

2.2.4化学物性测试:2.2.4.1pH值:使用pH值测试仪对皮革样品进行测试,确保产品的pH值在正常范围内。

2.2.4.2酸洗性能:使用酸洗仪对皮革进行酸洗,评估产品的抗酸性能。

2.2.4.3脱色性能:使用稀皂液、苯酚溶液、醇酸溶液等试剂进行脱色测试,评估产品的脱色性能。

2.2.4.4防水性能:使用硝酸银进行防水性能测试,评估产品的防水性能。

三、检验方法和标准3.1外观检验: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的外观缺陷进行目测和手触检查。

3.2尺寸检验:使用尺子、卡尺等工具测量产品的尺寸规格,与相关标准对比。

3.3物理性能测试:按照相关标准,在相应设备上进行物理性能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3.4化学物性测试:按照相关标准,选择适当的试剂和设备进行化学性能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QG-JC-050.D1 纺织品pH值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QG-JC-050.D1 纺织品pH值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纺织品pH值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1. 概述本检测方法细则是根据本实验室仪器的实际配置情况及现有的检测能力进行编写,参照《ISO 3071:2005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573-2009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中规定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本实验室使用pH 计测定皮革毛皮的pH值。

2. 适用范围本检测方法细则适用于测定纺织品的pH值。

3. 检验依据《ISO 3071:2005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573-2009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4. 实验原理室温下用pH计测定纺织品水萃取液的pH值。

5. 试剂和溶液5.1 蒸馏水或三级水,pH在5.0~7.5之间。

5.2 氯化钾溶液:0.1mol/L,称取7.455g氯化钾,用水溶解,定容至1L。

5.3 标准缓冲溶液:校正电极系统使用,购买的测量用的标准缓冲溶液,pH值分别是4.00、6.86、9.23左右。

6. 仪器6.1 pH计:测量范围0~146.2 振荡器6.3 天平:准确到0.01g6.4 玻璃器皿:容量瓶、锥形瓶、烧杯、量筒等。

7. 样品预处理纺织品:取代表性样品,剪碎至≤5mm×5mm的碎片。

8. 实验步骤8.1 称取约2.0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250mL具塞锥形瓶中,每个样品制备3个平行样。

8.2加入100mL水,摇匀,以60次/min震荡2h,过滤,萃取液温度保持在10℃~30℃。

8.3 在萃取液温度下用两种或三种缓冲溶液校准pH计8.4 用pH计测定3个平行样萃取液的pH值。

9.结果测定3个平行样,第一份pH值不记录,以后面2份平行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精确至0.1。

10. 日常质控10.1 测定每批样品前必须先用pH值分别为4.00、6.88、9.23(会随温度变化)的校正液校正。

10.2 测定每批样品前必须测空白水的pH值10.3 在原始记录上记录空白水和校正液的pH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皮革、毛皮及制品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皮革、毛皮及制品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皮革、毛皮及制品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4.08•【文号】国质检检函[2008]202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皮革、毛皮及制品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的通知(2008年4月8日国质检检函[2008]202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是我国传统出口产品,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球的70%左右。

为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保护环境,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应对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保证行业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皮革和毛皮及其制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并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切实加强进出口皮革和毛皮制品禁用偶氮染料和游离甲醛的检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局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所有进出口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的检验应增加禁用偶氮染料、甲醛等两个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指标按附件1规定执行。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允许进出口。

二、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现行各检验规程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尽快完成检验规程修订工作,及时将上述标准及国外最新技术要求纳入检验规程。

三、为了及时掌握我国出口毛皮及其制品的安全质量情况,提高检验监管有效性,各主产地局立即开展辖区出口毛皮及制品安全质量的抽查检测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抽查检测结果报总局检验监管司。

其中,河北局、河南局、广东局和浙江局抽查检测批数不少于20批,并应涵盖GB 20400标准规定的A、B、C三类产品;山东局、江苏局、内蒙古局、辽宁局、吉林局、黑龙江局和四川局抽查检测批数不少于10批。

出口毛皮及其制品抽查检测范围见附件2。

皮革制品质量检验标准

皮革制品质量检验标准

皮革制品质量检验标准精致的皮革制品给人一种高贵而典雅的感觉,它们可以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增添一份品味。

然而,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皮革制品,质量良莠不齐,令人难以辨别。

为了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符合标准的优质皮革制品,制定一套全面的皮革制品质量检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皮革制品来说,其外观和手感是最直观的指标。

在检验皮革制品的外观质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皮革表面应光滑、无瑕疵,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折痕或脱色现象。

其次,皮革的颜色应均匀,不应有色差或渗色现象。

另外,皮革制品的边角处应处理得平整饱满,不应有破损或起鼓的情况。

此外,手感也是评判皮革制品质量的重要因素,皮革制品应该具有柔软、有弹性的特性,不能太硬或过于松弛。

其次,检验皮革制品的结构和工艺是确保其质量的重要因素。

皮革制品的结构应该牢固,不应存在开线、断线等问题。

检查制品的针线是否牢固,有无缺针、脱针等情况。

此外,饰面工艺的质量也是重要的检验指标。

革制品的镶边、绣花、印花等工艺应清晰、均匀,不应有错位、模糊或脱落现象。

对于涂层皮革制品,要检查其涂层是否平整,有无起皮、开裂等问题。

同时,皮革制品的抗性能也是质量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水洗抗性是常见的检验项目之一,皮革制品在水洗过程中,不应该变形、褶皱或者有着色现象。

另外,皮革制品的耐磨性也是重要的指标。

通过模拟磨损测试,可以检验出制品表面的耐磨性能。

此外,皮革制品的耐寒性、耐油性、耐汗水性等也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最后,对于皮革制品的酸碱度也是需要关注的内容。

酸碱度可以通过PH值来判断,皮革制品的PH值一般应在4.0-7.5之间,过高或过低的酸碱度都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影响人体健康。

检验皮革制品的酸碱度非常重要,可以保证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总而言之,皮革制品质量检验标准是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符合标准的优质皮革制品的重要依据。

对于质量检验标准的严格执行,能够保证消费者购买到质量可靠、安全可信的皮革制品。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1. 国检检函[1990]85号关于对西德出口皮革制品必须检验PCP残留的函2. 国检检函[1990]176号关于印发出口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暂行检验方法的通知3. 国检检[1995]206号关于开展输德有关商品禁止使用偶氮染料检验工作的通知4. 检检工函[96]59号关于通报荷兰禁止销售含偶氮染料商品的函5. 国检三(96)120号关于输德纺织品鞋革制品必须进行偶氮染料检验的通知(以上为文件)6.SN/T0069-2003《进出口皮革服装检验规程》7.SN/T0068-2003《进出口毛皮服装检验规程》8.SN/T0070-2003《进出口皮帽检验规程》9.SN/T0082-2003《进出口成品皮革检验规程》10.SN/T0076-2003《进出口毛皮褥子检验规程》11.SN/T1330-2003《进出口生、熟毛皮检验规程》12.SN/T1702-2006(进出口毛革两用服装检验规程)(以上为检验规程,均为行业标准,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13.91/173/EEC,欧盟有关五氯苯酚的指令14.94/27/EC,欧盟有关金属镍释放量的指令15.德国化学品法案(限制五氯苯酚的使用)16.荷兰18。

02。

94法令(限制五氯苯酚的使用)17.德国消费品法令26/06/2002(有关甲醛的规定)18.德国食品和日用品法令(有关六价铬和偶氮染料的规定)19.GB/T19942-2005皮革和毛皮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20.GB/T19941-2005皮革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21.SN/T0193.1《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苯酚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化-气相色谱法》22.SN/T 1654-2005《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四氯苯酚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化-气相色谱法》23.ISO/TS 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24.德国标准DIN53313《皮革中五氯苯酚含量检测方法》25.德国标准DIN53314《皮革中六价铬含量检测方法》26.德国标准DIN53316《染色皮革中偶氮染料禁用芳族胺的测定方法》27.ISO/FDIS17070-2006《皮革-化学测试-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28.ISO/TS 17226:2003《皮革-化学测试-甲醛含量的测定》29.ISO/FDIS17075-2006《皮革-化学测试-六价铬含量的测定》30.EN1811《直接接触和长期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方法》31.QB/T2537《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eqvISO11640:1993)32.QB/T1327-1991《皮革表面颜色摩擦牢度测定方法》33.QB/T1278-1991《毛皮成品掉毛测试方法》34.QB/T2724-2005《皮革化学试验PH的测定》35.QB/T1277-1991《毛皮成品PH值的测定》36.QB/T1615-2006《皮革服装标准》37.GB/T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浙江省鞋面用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

浙江省鞋面用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

浙江省鞋面用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100-2009 一、适用范围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用猪、牛、羊及其它各种动物皮,采用各种工艺,各种鞣剂鞣制加工制成的各种鞋面用皮革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软包袋用皮革可参照使用。

不适用于移膜皮革。

二、检验依据QB/T 1873-2004 鞋面用皮革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QB/T 2725-2005 皮革气味的测定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1.抽样方法样品应在受检单位仓库或售柜的同批次、同色别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同批次、同色别产品中随机抽取。

2.抽样数量样品开张在1.4m2以下,抽取样品6张,其中3张为检验样,3张为备样;样品开张在1.4m2以上,抽取样品3张,沿背脊线剖开为6片,分别从每张中抽取一片,共3片为检验样;其余3片为备样。

3.注意事项:(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及特殊风格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

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

(3)样品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样品应有包装,标识和封条必须粘贴在外包装上;——防止曝晒、雨雪淋;——保持通风干燥,不得重压,防蛀、防潮,避免高温环境;——远离化学物质、液体侵蚀;——避免尖锐物品的戳、划。

四、检验项目注: 1、对于生产企业的样品,按照表格内容全项目检测;于经销企业的样品,可以选择检测项目,但不得少于表格中标有“★”的项目检测。

五、判定原则1.判定总则(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有机锡的测定(DOC)

有机锡的测定(DOC)

文献综述有机锡含量测定一前言1.1 有机锡化合物介绍有机锡化合物(organotincompounds)通常有一烃基锡、二烃基锡、三烃基锡和四烃基锡化合物四种类型。

通式为R-SnX4-。

,式中R代表烃基团,可为烷基或苯基等;n表)9<烃基数(。

为l一4);X可以为无机或有机酸根,或氟、氯、溴、碘、氧等。

本类化合物多为油状液体或固体,具有腐败的青草气味和强烈的刺激性。

密度空气大,常温下易挥发。

不溶或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进入机体,但三苯基锡不易透过无损皮肤。

主要经肾脏和消化道排出,有的可经呼吸道、唾液、乳汁排出。

在农业上用作杀虫剂、杀真菌剂、除草剂,在工业上用作电缆、油漆、造纸、木材、纺织品等的防腐三甲基锡(trimethyltin,TMT)化合物大多为液态,有异味。

曾被用作化学消毒剂和真菌、细菌、昆虫的杀灭剂。

近年来,甲基锡作为无铅塑料稳定剂的代用品得到广泛使用,二甲基氯化锡是主要成分,本身并无神经毒性,三甲基锡是主要的杂质之一。

三甲基锡受热时易挥发,在合成及使用甲基锡稳定剂过程中,均可发生中.早在19世纪中叶人们就已经发现了有机锡化合物,它最初是由格式试剂与锡的氯化物反应制备的,后来又发现了金属锡与卤代氢直接反应制备有机锡化合物的方法,并替代了前者为主要的合成方法. 20世纪40年代,各类有机锡化合物的合成与应用得到了迅速发展。

有机锡化合物在工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却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其产量逐年递增,从1965年的5千吨,到1985年即达到4万吨,5001年侧突破了20万吨.其用途日益广泛,目前大约有2/3的有机锡产品用于非毒性方面,其他的则用于生物杀伤剂.同时,一些在环境中的有机锡化合物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环境中的有机锡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其对人体的健康的影响尚需进一步研究. 近20年来,环境中有机锡的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有机锡化合物已成为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环境保护组织普遍关注的环境污染物,许多国家已将其列入优先污染控制的“黑名单”。

皮革检验规范

皮革检验规范

皮革检验规范(真皮类)(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目的明确喜临门公司进料真皮的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以保障进料真皮能够符合公司使用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分公司)的所有真皮皮革的质量判定三.职责与权限1.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将本标准纳入皮革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供货的皮革能够满足此标准2.品质中心:负责真皮检验标准的制定、修定及验收判定四.真皮示意图(牛皮)根据国际皮革行业公布的《标准牛皮体形部位图》,如下;标准整张牛皮:A+B+C+D+E+F+G?整张牛皮中各部位大致面积(或重量)比例为:按整张牛皮的总重量或总面积计,牛皮的皮心部约占45%-55%;颈肩部(包括头部)约占20%-25%;腹部约占20%-25%。

五.抽样标准1.外观抽样:每批分散抽检,按4包(含以下)抽检1包比例进行,每包抽检10张皮2.理化性能检测:每批进料随机抽取3张皮裁剪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六.检验判定标准1.真皮分级(国标):喜临门要求进料皮革外观能够满足二级标准2. 真皮出裁率标准:大版皮号收货标准模板尺寸整张尺码(英尺)P038/P035/P106/P05/P041/P8017/P03100*90*3块45-60其他正常版面压纹皮60*70*4块45-60自然摔纹、珠光60*70*3块+(60*60*1块)45-603.检验条件及方法(外观)检验亮度:600-800 Lx,40W 双日光灯。

检验视角: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有多面的部件,每一侧都要当作一个单独的平面来检验。

如下图所视:检验方法及工具:目视/光源箱4.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全张皮厚薄基本均匀,无油腻感。

皮身平整、柔软、丰满有弹性颜色:与封样或色卡对比,在自然光源或d65光源箱测试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参照以下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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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毛皮中有机锡的测定检验方法细则
1. 概述
本检测方法细则是根据本实验室仪器的实际配置情况及现有的检测能力进行编写,参照《GB/T 22932-2008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中规定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本实验室使用气质联用仪测定皮革毛皮产品中有机锡化合物。

2. 适用范围
本检测方法细则适用于皮革毛皮产品中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3. 检验依据
GB/T 22932-2008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4. 实验原理
用酸性汗液萃取试样,在pH=4.0±0.1的酸度下,以四乙基硼化钠为衍生化试剂,正己烷为萃取剂,对萃取液中的二丁基锡(DBT)和三丁基锡(TBT)衍生化。

用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外标法定量。

5. 试剂和溶液
5.1 正己烷,分析纯
5.2 酸性汗液: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C6H9O2N3·HCl·H2O)0.5g,氯化钠
(NaCl)5g,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NaH2PO4·2H2O)2.2g,用C(NaOH)=0.1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整试液pH值至5.5。

5.3 乙酸钠
5.4 冰乙酸
5.5 乙酸盐缓冲液:1mol/L乙酸钠溶液,用冰乙酸调至pH=4.0±0.1。

5.6 四乙基硼化钠。

5.7 四乙基硼化钠溶液:称取0.2g四乙基硼化钠(NaBEt4)于10mL棕色容量瓶
中,用水溶解,定容,浓度为0.02g/mL,此溶液现用现配,可根据样品量调节配制量。

5.8 有机锡标准储备溶液
二丁基锡标准储备液1000μg/mL:准确称取氯化二丁基锡(C8H18SnCl)标准品0.0130g,用甲醇溶解,转移至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至刻度。

三丁基锡标准储备液1000μg/mL:准确称取氯化三丁基锡(C12H27SnCl)标准品0.0112g,用甲醇溶解,转移至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至刻度。

注:有机锡标准储备液保存于冰箱,4℃条件下保存,保存期半年。

5.9 有机锡混合标准使用液
有机锡混标使用液Ⅰ:100μg/mL,分别移取1mL二丁基锡标准储备液和三丁基锡标准储备液,置于同一个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

有机锡混标使用液Ⅱ:10μg/mL,移取1mL有机锡混合标准使用液Ⅰ于10mL 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

注:有机锡混标使用液Ⅰ保存于冰箱,4℃条件下保存,保存期三个月;有机锡混标使用液Ⅱ保存于冰箱,4℃条件下保存,保存期一个月
6. 仪器
6.1 150mL具塞三角烧瓶
6.2 125mL分液漏斗
6.3 恒温水浴振荡器
6.4 分液漏斗振荡器
6.5 气质联用仪GC-MS
7. 样品预处理
取代表性样品,用合适的工具剪切处理到≤5mm×5mm×5mm
8. 实验步骤
8.1 称取约4.0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150mL具塞三角烧瓶中。

8.2加入80mL酸性汗液,盖上塞子后轻轻摇动使样品充分浸湿,放入恒温水浴
振荡器中于(37±2)℃,60次/min振荡60min。

冷却至室温。

8.3 用移液器准确移取上述样液20mL置于分液漏斗(6.5)中。

8.4 加入2mL乙酸盐缓冲溶液,摇匀。

8.5依次加入1mL四乙基硼化钠溶液(5.7)和2.0mL正己烷,置于分液漏斗振
荡器振荡15min。

8.6静置分层后,分液,吸出有机相于进样小瓶中,供GC-MS分析测试。

9. 校准曲线
于6个分液漏斗(6.5)中分别加入20mL酸性汗液,按照下表分别准确移取有机锡混标使用液于分液漏斗(6.5)中,然后按照步骤8.4~8.6进行。

根据仪器检测结果,绘制标准曲线。

曲线有效期为1周。

表1标准曲线配制方案
10. GC-MS分析条件
GCMS: QG-A-A1-2048,安捷伦7890A/5975C
色谱柱:DB-5MS柱30m×0.25mm×0.25um
进样口温度:250℃
进样模式:不分流
进样量:1μL
载气流速:He,1.0mL/min
柱温程序:50℃(1min),25℃/min→200 ℃(3min)
离子源温度:230℃
四级杆温度:150℃
传输线温度:250℃
质量扫描范围:30amu~350amu;
11.计算
X i =
M
DF
4
V
Ci⨯


其中:Xi—试样中有机锡化合物i的含量,单位为mg/kg;
Ci—由标准曲线所得试样溶液中有机锡化合物的浓度,单位mg/L;
V—试样最终定容体积,单位mL;
M—试样称取的质量,单位g;
DF—稀释倍数。

12. 结果与判定
12.1 填写《有机锡检验原始记录》,检验结果取双样的平均值,数值保留至小数
点后1位。

12.2 若样品检验结果小于0.5mg/kg,则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检出限报出值为
0.5mg/kg。

12.3 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对样品进行判定,并将相应的标样和样品谱图附于原
始记录之后。

13.实验室质量控制
13.1至少每周重新配制标准曲线,线性在0.99以上。

13.2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空白,进行空白测定,空白值应不大于报出限,确保
空白无污染。

13.3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质控点,用标准曲线行校正,质控点需在理论值的
85%-115%范围,确保曲线有效确,否则重新配置标准曲线并进行测试。

13.4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双样,双样相对平均偏差应不超过10%。

13.5当一批样品数量超过20个时,每20个样品至少增加一次空白测定、质控
点测定。

13.6填写QG-JLYS-0796 质控数据原始记录,数据编号以QC+当天日期。

13.7将空白、质控点、双样原始记录附在质控数据原始记录后面,一起保存以
便追溯。

附录1
Abundance
图1 有机锡总离子流图
A b u n d a n c e
图2 二丁基锡质谱图Abundance
图3 三丁基锡质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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