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以北京燕莎商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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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商场维权案例

消费者保护商场维权案例

消费者保护商场维权案例我有个朋友小周,那可是个购物达人。

有一次,她在商场里的一家服装店看中了一件超级漂亮的连衣裙。

那裙子挂在模特身上,就像在闪闪发光一样,小周一眼就爱上了。

小周满心欢喜地试穿了一下,感觉还不错,就是有个小细节,裙子的拉链拉起来有点卡,但店员说这是新衣服,穿几次就好了,还一个劲儿地夸小周穿上这裙子就像仙女下凡。

小周被夸得晕头转向,再加上实在太喜欢这裙子了,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结果呢,回家后小周发现这拉链根本不是店员说的那么回事儿。

每次穿的时候,拉到一半就卡住,她得小心翼翼地摆弄半天才能把拉链完全拉上,有一次还差点把裙子给扯破了。

小周那个气啊,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嘛。

于是,小周就拿着裙子去商场找那家店理论。

到了店里,店员看到小周拿着裙子回来,态度就变了,说这裙子小周已经买走了,而且试穿的时候也没提出什么大问题,现在概不负责。

小周一听就火了,说:“你们当时可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穿几次就好了,这都穿了好几次了,反而越来越严重,你们这就是欺诈!”店员还在那儿狡辩,小周也不跟她废话了,直接找到了商场的客服中心。

小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客服人员一说,客服人员还是比较负责的,就跟着小周到了那家服装店。

服装店的店长看到商场客服来了,态度才稍微好了点。

小周就当着客服和店长的面,又演示了一遍拉链拉不上的情况。

然后小周说:“我买这条裙子是为了穿得美美的,不是为了每次穿的时候都跟拉链做斗争。

你们这商品有问题,还欺骗我,这可不行。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们得给我个说法。

”店长还想推脱责任,说可能是小周使用不当。

小周立马反驳:“我怎么使用不当了?我就是正常穿脱,难道我还得小心翼翼地伺候这拉链不成?”商场客服这时候说话了:“店长啊,这事儿确实是你们店里不太对。

顾客有权利购买到没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而且你们店员当时的解释也有误导顾客的嫌疑。

”在商场客服的协调下,服装店给小周换了一条全新的、没有任何问题的同款连衣裙,还额外送了小周一张优惠券。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精选)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精选)

消费者权益保障调查报告(精选)根据XX银监分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行按照调查问卷内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金融消费者的界定(一)金融消费者就是购买金融商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者的统称或泛指。

小微法人、三农客户等弱势群体应纳入保护范围。

(二)金融消费者与普通消费者所受保护权利的异同及原因1、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消费者有权根据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价格标准和依据、计息罚息某某某策、运作方式、风险程度,或者金融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信息。

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出售金融产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合同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2、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

3、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获得机会均等、自愿交易、收费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4、金融消费者享有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其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等与金融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受法律保护。

5、金融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银行业金融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人民银行定襄县支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受理请抗投诉三、机构组织情况今年9月,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我行将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申诉;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价;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

五、投诉信息处理系统(一)目前我行的投诉信息受理、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我行人事部门负责,由专门人员对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和处理,并进行定期统计分析。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2012年暑假期间,我们以研究保险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以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目的,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顺义区、延庆县等地区,就保险消费者的基本情况、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以及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评价等内容,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活动。

问卷调查涉及的保险消费者,既覆盖了北京市各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营业部,又涵盖了个人保险消费者、单位法人保险消费机构,也涉及了城市保险消费者和农村保险消费者。

本次关于消费者保险知识的调研,共发放问卷500 份, 回收问卷484 份,有效问卷450份,下面我们对450 份有效问卷进行了数据统计和汇总分析。

一、基本信息调查分析(一) 保险消费者的基本状况1、消费者性别构成从接受调查的对象统计结果来看,男性受访者略多,占53.87%,而女性受访者为46.13%,两者差异也不是很大,符合调查研究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要求。

从调研要求来讲,针对他们所做调查收集的调查问卷,可以作为研究的样本。

2、消费者年龄构成从接受本次调查的保险消费者年龄来看,20 岁以下的占1.3%,20-30岁的18.7%, 30 - 40岁的占33.5%,40 - 50岁占42.4%,50 岁以上占4.1%。

其中,30 - 50 岁年龄段的保险消费者占比超过75%,表明这一年龄层次的保险消费者大多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和高峰期,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保险购买能力和风险意识也较强。

由此可见,中青年消费者是北京市保险市场的主要消费群体。

而位于保险消费占比很小比例是20 岁以下和50 岁以上的人群,其保险的购买能力和保险消费意识相对较低。

3、消费者收入水平从调研的个人收入水平来看,由于我们科研团队成员所调查的涉及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顺义区、延庆县等地区,这些地方经济相对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其中调查统计数据分布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个人月收入水平主要集中在3000-10000元,其中3000-5000元的占40.63%,5000-1万元的占35.71%,1万元以上的占8.66%,3000元以下的占15%。

(精编)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精编)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引用词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少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中,反垄断法更注重保护市场竞争力。

从本质和客观要求来看,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

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

各种垄断行为不仅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点,而且会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

为了在自由市场竞争中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文试图考察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寻求方嘉的建议。

1.拷问:为什么从反垄断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是事物本质产生的必然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考量因素,都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设计了相应的制度。

然而,在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不是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独立存在的。

说明二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显著差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现实市场交易中的特定市场交易行为框架内,对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供直接保护。

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具有事后救济的性质。

《反垄断法》重点监管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确保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秩序。

同时,企业或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性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本质上或最终结果是侵犯消费者利益。

可见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是迂回的。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单一的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各种法律制度结合而成的一套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来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考察:反垄断视角下消费者权利救济的困境(一)垄断规制下消费者权利救济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垄断。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状况调查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状况调查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状况调查1.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对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的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以了解当前的保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共有1000名消费者参与。

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关于消费者法定权益的知识掌握情况、对法定权益保护的评价以及在实际消费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

3. 消费者法定权益知识掌握情况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0%的受访者对消费者法定权益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解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退货、维修和质量问题等方面。

而在其他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等方面的了解相对较少。

这说明消费者在法定权益方面的知识掌握还有待提高。

4. 对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的评价在对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的评价中,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对现有的保护措施比较满意。

他们认为退货、维修和投诉渠道相对较为顺畅,能够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然而,也有少部分受访者表示对保护措施不够满意,主要表现在维权过程繁琐、时间长等方面。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善。

5. 实际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在实际消费中,消费者普遍遇到的问题包括虚假宣传、不合理规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曾遭遇过虚假宣传的情况,而在售后服务方面,有近40%的受访者对商家的服务不满意。

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消费者在法定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

6. 对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的建议基于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保护,有以下几点建议: - 提升消费者对法定权益的知情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教育。

-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商家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加强消费者组织的建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支持和协助。

7. 结论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消费者对法定权益的知情度有待提高,同时也发现了法定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报告一、概述本报告旨在深入探究当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现状,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收集了大量一手数据,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监督力度的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报告首先介绍了调查的背景和目的,指出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报告概述了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包括调查对象的选取、问卷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等过程。

通过这些调查,我们得以全面了解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程度、维权途径的选择以及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在概述部分,我们还对调查的主要发现进行了简要总结。

大部分消费者对自身权益有一定的了解,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往往因为缺乏相关知识、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陷入困境。

一些消费者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由于担心维权成本过高或担心遭到报复而选择忍气吞声。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重要性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人利益的维护,更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深远影响。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

具备维权意识的消费者能够更好地识别商家的欺诈行为,避免受到不公正待遇,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

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当消费者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就能够对商家的经营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促使商家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还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

随着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和重视,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也将不断提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一、调查背景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了解消费者在市场中面临的问题,本调查报告针对不同领域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二、调查目的1.了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扰;2.探讨消费者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3.分析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态度和行为。

三、调查方法1.随机抽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从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地域等方面选择调查对象;2.问卷调查:通过在线问卷的形式,让被调查者回答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3.数据分析:对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

四、调查结果1. 消费者问题和困扰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包括:•商品虚假宣传:许多消费者反映,在购买商品时遇到虚假宣传,导致实际商品与描述不符;•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消费者在售后服务方面遇到问题,包括退货、换货、维修等;•价格不透明:有些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品的定价不透明,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品质问题: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存在品质问题,如质量不过关、功能失灵等。

2. 消费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消费者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

只有少数消费者能够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大部分消费者对于自身的权益保护措施了解不多。

3.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态度和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持积极态度,但实际行动较为保守。

很多消费者表示,面对权益纠纷时不知道如何维权,也担心维权过程繁琐和耗时。

五、调查结论1.消费者问题和困扰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商品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方面;2.大部分消费者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3.消费者对于维护权益持积极态度,但需要提供更多的维权渠道和便利服务。

六、建议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2.加大对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3.提供更多的消费者维权渠道,简化维权流程,方便消费者维权;4.引导商家加强售后服务,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消费者权益的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的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的调查报告消费者权益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其权益的保护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了解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然而,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消费者对自己的权益并不了解。

其次,一些企业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再次,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导致很多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挑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挑战。

首先,一些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难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其次,一些企业以捆绑销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方式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此外,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也是一个问题,包括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改进方向为了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首先,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

其次,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此外,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在调查中,我们还收集了一些消费者维权的案例。

例如,某消费者购买了一款手机,但不久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经过多次找售后维修仍未解决。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这样的案例表明,消费者维权的渠道是存在的,只要消费者有足够的维权意识和耐心,就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未来展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凸显。

消费投诉案例:消费维权与消费者保护案件

消费投诉案例:消费维权与消费者保护案件

消费投诉案例:消费维权与消费者保护案件《消费维权与消费者保护案件》事件背景:2010年6月15日,北京市某商场举办了一场大型促销活动,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前来购物。

然而,在购物过程中,一位消费者李女士遭遇到了一系列消费纠纷,从而引发了一起消费维权与消费者保护案件。

事件经过:当天早上,李女士来到商场,目标是购买一台新款手机。

由于商场宣传称该手机只需1000元即可购买,李女士怀着期待进入了商场。

然而,当她拿到商品后,她发现所购买的手机并非新款手机,而是一款旧型号手机。

李女士对这一情况感到非常气愤,她立即找到销售人员进行投诉,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场提供合理责任赔偿。

然而,销售人员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并表示李女士既然已经付款购买了手机,就不能退货,并告知李女士促销活动结束后将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面对销售人员的拒绝,李女士感到非常无助。

她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于2010年6月20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提交了消费维权申请。

消费者维权申诉:李女士在消费者委员会提交了详细的申诉材料,包括购物发票、商品照片以及商场销售人员的姓名和职位等。

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李女士的投诉,并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宣传不实,销售人员未能提供所宣传的新款手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消费者委员会在收到李女士的投诉后,立即联系了商场的相关负责人。

经过调解,商场同意退还李女士购买手机的费用,并愿意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以补偿卖出旧手机的行为给李女士造成的困扰。

然而,在赔偿金额上,商场与李女士存在分歧。

商场认为1000元已经足够赔偿李女士的损失,而李女士则要求商场额外支付200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

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员在了解双方的要求后,建议商场支付李女士150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并要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2010年7月5日,李女士和商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在协议中商场同意退还李女士购买手机的1000元,并支付额外的150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一、调查的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人离不开消费,消费与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

自1994年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怎样?消费者有满意度有没有提升?为了弄清这点,我于2012年寒假通过不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一部分普通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07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00份。

二、数据分析(文后附调查问卷及调查原始数据)在接受本次调查的消费者中(只算回收的有效问卷),男性52人,女性48;城镇人口44,农村人口56。

其中绝大多数人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过或大或小的侵害,仅有56%的人表示会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的赔偿或补偿。

在遭受侵权行为后,进行维权的人中,25%的被调查者表会选择与商家直接交涉,10%的人表示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8%的人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还有少量消费者表示会上论坛、博客发表文章、向媒体投诉曝光、甚至采取报复行为(如图一)。

而不采取维权措施的原因,分别有85%、73%、69%的人表示会因为维权程序复杂、时间过长,不熟悉相关法规,举证困难而放弃维权。

另外表示维权成本高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如图二)。

图一:消费维权途径图二:维权面临的困难程序复杂人数0102030405060708090在维权意识上,对于消费者法定权益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是对于某些权利的认识度偏低,如结社权的认识度仅23%获得知识权仅18%。

对于商家的侵权行为,66%的被调查者表示酒店行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不是侵权行为,79%的被调查者认为打折商品售出,概不退换不是侵权行为,47%的人认为快递拒绝先验货后付款是合法的,96%的人认为商家有权对商业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仅4%的被调查者表示以上行为商家均无权力。

对于商家不开发票的问题,63的被调查者表示可以接受,因为价格比较低廉,36%持无所谓态度,仅11%表示不可以接受(如图三)。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一、引言消费者权益是一个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基础。

为了解消费者在市场中的权益状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有1000名受访者参与。

问卷涵盖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

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三、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价格欺诈的情况。

其中,一些商家通过虚假打折、捆绑销售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此外,还有一些商家在标价时故意模糊价格信息,使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商品的实际价格。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另一个常见的问题。

调查显示,超过70%的受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虚假宣传的情况。

一些商家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用户评价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使其购买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商品。

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诚信环境。

五、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面临的重要问题。

调查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一些商家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如不提供退换货服务、不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等。

这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也降低了他们对商品和品牌的信任度。

六、建议与解决方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商家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提高消费者的权益意识。

消费者应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了解,学会维权,提高对商家的识别能力,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

第三,加强企业的自律。

企业应加强自身的道德约束,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机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

关于保险消费者知识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年暑假期间,我们以研究保险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以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目的,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顺义区、延庆县等地区,就保险消费者的基本情况、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以及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评价等内容,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活动。

问卷调查涉及的保险消费者,既覆盖了北京市各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营业部,又涵盖了个人保险消费者、单位法人保险消费机构,也涉及了城市保险消费者和农村保险消费者。

本次关于消费者保险知识的调研,共发放问卷份, 回收问卷份,有效问卷份,下面我们对份有效问卷进行了数据统计和汇总分析。

一、基本信息调查分析(一) 保险消费者的基本状况、消费者性别构成从接受调查的对象统计结果来看,男性受访者略多,占,而女性受访者为,两者差异也不是很大,符合调查研究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要求。

从调研要求来讲,针对他们所做调查收集的调查问卷,可以作为研究的样本。

、消费者年龄构成从接受本次调查的保险消费者年龄来看,岁以下的占,岁的,岁的占,岁占,岁以上占。

其中,岁年龄段的保险消费者占比超过,表明这一年龄层次的保险消费者大多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和高峰期,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保险购买能力和风险意识也较强。

由此可见,中青年消费者是北京市保险市场的主要消费群体。

而位于保险消费占比很小比例是岁以下和岁以上的人群,其保险的购买能力和保险消费意识相对较低。

、消费者收入水平从调研的个人收入水平来看,由于我们科研团队成员所调查的涉及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顺义区、延庆县等地区,这些地方经济相对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其中调查统计数据分布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个人月收入水平主要集中在元,其中元的占,万元的占万元以上的占,元以下的占。

总体而言,消费者的收入水平集中在元的区间,这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

(二) 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情况调研、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动机针对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动机,我们设置了四个选择:保险的保障功能、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保险的投资价值,以及从众效应()。

消保调研报告

消保调研报告

消保调研报告
消费者保护调研报告
摘要: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展开,分析了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解决方案。

研究发现,当前消费者保护水平存在不足,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较为普遍。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消费者保护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消费者、企业代表和消费者组织代表。

二、调研结果分析
1.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调研发现,许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遭遇到虚假宣传、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2. 消费者保护监管存在不足
调研发现,消费者保护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故意违规行为难以受到制止。

三、建议与措施
1.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应对消费者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

2.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和惩罚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3. 提高消费者组织的发展和影响力
鼓励消费者组织的发展,增强其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能力和影响力。

4. 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论:
消费者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当前,消费者保护存在一系列不足之处,需要加强监管和完善相关机制,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以北京燕莎商场为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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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卷的分析和结论
总体满意度
35 30 25 20 15 10
5 0
非常满意
柱形图 1 折线图 2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燕莎商场总体 满意情况
满意程度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满意
人数 4
31 9
比较不满意
1
非常不满意
0
在调查中,消费者对燕莎 商场的总体满意情况是: 比较满意
9
分析 ——对燕莎商场总体满意度评价
消费者认为
➢ 柜台价格诚信度最好的是女装,最不好的是玩具、皮 具、家具用品和鞋帽
➢ 化妆品、休闲服饰的价格诚信度不太好 ➢ 珠宝钟表、男装、童装、箱包、烟酒、家电和数码电
器的价格诚信度很一般 ➢ 总体情况:消费者对于燕莎商城里的商品,价格诚信
度普遍不高
4 2
6
26 7
直接找经营者协商解决 请求消协调解 项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借助新闻媒体报道 其他
问卷设计
一、调查者基本情况部分 共6题
二、调查主体问卷部 共18题
(4. 12. 17.18.为不定项选择) 主要为:消费者满意度;购物过程
中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意 见和建议 三、发放问卷份数:45份
调查主体问卷部分说明
➢ 调查员在调查对象给出的答案上打“√”, 有字母选项的直接在字母选项上打“√”, 有“□”的直接在“□” 内打“√”。
市场开放消协不干涉
商家
就此事,燕莎商城男装部办公室的王女士做出回应:“对于服装 类产品,目前北京市场是放开的,消费者协会也不会干涉。”
分类评价 一般③
分类评价 比较不满意 ④ 分类评价 非常不满意 ⑤
分析 ——对燕莎商场的分类评价

北京百货商场调查报告

北京百货商场调查报告

引用通灵者的首都高级百货商场调查研究陈诉(范文一)SOGO:总体感觉本馆和新馆都比较新、大,可是做的并不是很细、很精,拥有二十五个打扮用品品牌包孕安娜苏和资生堂等,可是玉兰油如许的牌子也有觉得档次有点杂乱,和二十个鞋的牌子,和十4个珠宝有施华洛士奇和谢瑞麟,可是周大生等一些档次中等的牌子箱包中也有米奇如许的中低档的牌子,多是卖场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太大,招商的掉败,引起群体品牌杂乱门口的提示顾客风大清走旁门的一个牌子都花了,而且全般卖场找不到顾客苏息的处所业态: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达8万多平方米,是首都市今朝单店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最大的集购物、饮食游、休闲于一体,以青春、当时的风尚、精品为风格的百货商场楼层布局:分本馆、新馆,总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8.4万平方米本馆B2F、3F 泊车场;B1F 超市;1F 国际名品店、珠宝、打扮用品、钟表、女鞋、皮具;2F 职业女装、淑女装、内衣、咖啡厅;3F 青春当时的风尚、运动休闲服饰;4F 士绅名品及服装;5F儿童、IT、体育运动用品;6F 品位家居、特卖;新馆B3F 泊车场;B2F 宠物旅馆、泊车场;B1F 居家饰品、当时的风尚大道;1F 国际名品、珠宝配饰、名表;2F 当时的风尚个性女装、皮鞋皮件;3F 仕女淑女装、美容修饰头发、内衣饰品;4F 士绅便装、休闲高尔夫;5F、6F 餐饮;宏观陈列:本馆是敞开式销售,新馆是店中店时下营销勾当:部门服装类满100返60礼券,满千元加返100特色办事变目设施:顾客诉愿室、信贷消费卡(与神州银行联手实施一年内无息分期付款采办体式格局)、烹饪教室、多功效厅(健身休闲运动场所)、乳儿照顾护士室、残障卫生间、公共办事站(办理船脚/煤气费的缴费,并可对市政一卡通进行充值)、太阳光推广区(没有限制的空间,让真实的你在太阳光下自由伸展)、闲趣雅座儿(免费)客层/客流:本馆---中高档,客流较大,适合大多数人消费;新馆---高档,有较多大品牌,客流较小,适合高消费人群退换货:客服不设此职能,由楼层、品牌自行协商处理完成货物的价格签:本馆是手写,新馆是打印新馆的灯光比本馆好,照明更亮,可是太空阔,人海较少;新馆的配景音乐低落,本馆的音乐更有活气,让人感觉轻松;本馆的打扮用品有二十五个品牌,打扮用品横吸引顾客,可是定位不明确,像:打扮用品有玉兰油,箱包有米奇等这都是归属中低档的产物,与商场的定位不统一本馆的应急灯让人看了很不舒畅,都是放在每一个品牌转柜的的上方,很较着,很且很不雅每一层的收银台都是连在一路的,在一个楼层的同一名置,很夺目,可是咱们没有看到一个收银员此中一个卖华服的专柜很有特色,他们施用一个石灰的水塘放了很多红色的金鱼,让人觉得很舒畅,也很成心境百盛:定位中档的面向公共的商场,新老店结合,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很大,可是拥有一些国际一线品牌,感觉是太阳光百货的放大版百盛很大的疑难题目存在于三楼的男装把二楼的女正装和四楼的女休闲装给隔断了,引起四楼的女休闲装顾客流量很少五楼的工艺品和六楼的餐饮把七楼的儿童服装单独离隔了,很多人不会再上到七楼去买儿童服装其次百盛的电梯很窄只够一人上下,让人觉得很不方便不过七楼的电梯作的比较好,他们在电梯旁的墙上画了很多云朵和飞机,让人感觉大好业态:中高档百货楼层布局:5万平方米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1F 男性和女孩内衣、家居服等1F 国际名品、打扮用品、珠宝、手表、星巴克、琉园2F 女正装、皮草、饰品、鞋包3F 男装、男鞋、雪茄烟、体育运动用品、箱包、健身器具材料4F 女休闲、女饰品、家居、小家电5F 工艺品展销厅6F 餐饮7F 儿童服装、积分卡办事台宏观陈列:开放式陈列、每一层吊灯及灯光各不不异时下营销勾当:会员回馈勾当、满500赠礼、满200换购特色办事变目设施:客层/客流:18至28岁的小伙子男性和女孩喜爱,货品也较前卫亮丽,和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公共群体,客流较大退换货:20天以内在不影响二次消费的情况下,到转柜进行退换货处置惩罚货物的价格签:打印签燕莎友谊商场:与青岛海信广场最为相是的商场感觉很老,可是可以看出已深切人心的一个商场作的比较细可以看出和青岛海信碰到同样的疑难题目,就是由于卖场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太小,很多好的牌子的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都限制了,品牌组合相相比较较强,疑难题目存在于一楼的药店占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比较大业态:是海内高收益阶级休闲购物的首选场所楼层布局:筑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4万平方米,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2.2万平方米,B1F 食物、日用品、滋补品、烟、酒、茶、糖果、水果、菜蔬、糕点、熟肉萨拉伯尔烤肉店1F 打扮用品、医药保健、珠宝装饰品、精彩礼品、箱包皮具v、玻璃成品、美容沙龙2F 鞋帽总汇、男士服装3F 女士服装、羊绒、皮草、当时的风尚内衣、饰品4F 摄像器具材料、办公用品、通信设备、文化用品、钟表眼睛儿、家电产物、汽车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图书5F 床上用品、著名青瓷、工艺礼品、丝绸面料、抽纱刺绣、厨具、茶艺、传统工艺品、古玩、玉器6F 儿童天地宏观陈列:陈列较为陈旧、开放式陈列,作为一个有十四年汗青的老店而言,燕莎不算旧,可能卖场由于时间过长而成就,可是卖场内的商品陈列比较新鲜可见商场较正视陈列时下营销勾当:无特色办事变目设施:皮带书包打孔、毛衣织补、燕莎白金信用卡(与中信银行携手制作)、外币兑换、礼品包装、送货上海外托运、服装定做、美容化妆、验光配镜等——燕莎商城的业务员不仅人人懂一门外语,还熟练掌握所售商品的专业知识,给客人以满意的办事客层/客流:高端,而且多为老顾客(和青岛海信相通),客流量大退换货:楼层退货货物的价格签:打印签国贸:完美的品项组合,完美的品牌布局,美中不足,卖场如果再宏伟些就完美了首都汇集国际品牌最多的处所,多家名品旗舰店展示无与伦比的靡丽,名品爱好者的天堂业态:国贸商城市首都著名的以提供高档商品和办事的现代化购物中间拥有店中店:晨曦百货——中低档百货商场楼层布局:总修建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6万平方米,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3万名方米,轮回式的布局布局展示出流畅的弧形曲线,将国贸中间的庞大修建群体有机地接洽起来,并与地铁国贸站直接,通行十分便当国际精品:FENDI、DELINE、Dartier、PRBDB、BVLGBRI、HERMES、GUDDI、Hugo Boss、TOD’S、MBXMBRB、LOUISVUITTON、MONETB、BBDDBRBT、DIOE、V an Dleef&Brpels、罗意威、卓诺蒂、登喜路、菲拉格慕、万宝龙、拉格菲、杰尼亚、纪梵希、千色风家居、KENZO、MOSDHINO、Blumarine、BERLUTI、BRMBNI DOLLEZIONI、PBUL&SHBRK、FERBUD、TONI GBRD、MBRDDBIN、MBRINB RINBLDI、SPRING FIELD女装:、宝姿女装、珂罗蒂雅、籽包米、哈芭女装、菲杰、进口内衣专卖、法’法等男装:肯迪文、法国鳄等(男装较少)男性和女孩服饰:雅格诗丹、恒隆服饰等装饰品、精品:英皇钟表珠宝、施华洛世奇等皮具皮鞋:刘在乎手工皮具、玖熙女鞋等欢乐儿童:小笑牛儿童服装、亚卡迪儿童服装等家居、礼品、图书:古吴绣皇、同仕天亮眼饰中间、布谷鸟书店照顾护士:欧舒丹、丝芙兰、美女的女人SPB健康坊主题商店:屈臣氏、华润超市、晨曦百货食堂:肯德基、俏江南、一茶一坐、必胜客、易喜回转寿司、苏浙酒楼、金湖茶食堂等饮品、甜点:星巴克、哈根达斯、安琪儿冰王等休闲娱乐:溜冰场办事类:固瑞齿科、珊瑚衣坊、福奈特干洗等宏观陈列:轮回式的布局布局展示出流畅的弧型曲线大品牌的陈列多采用红黑配搭,而且灯光都采用明亮的暖色调灯光直接打在商品上,让商品显得很有档次,时下营销勾当:十一月感恩勾当特色办事变目设施:商城每一层多处设有公共德律风各层多处配备布置的配有杰出设备的卫生间为顾客提供方便无停滞通道、残疾人专用卫生间、公用德律风等处处体现人类社会文化关怀大品牌的办事业与一般的品牌不同,在国贸感觉更为较着,例如:LV的导购员,见到顾客来他们并不是蜂拥而上,而是一小我私家跟在顾客的后面,如钩顾客有不明白的处所,这名导购员会耐烦的为您解说客层/客流:乐成人士,国际友人(首要是一些泰西人和日本、韩国人)退换货:货物的价格签:名品的货物的价格签预设都很简单、大方,而且贴的位置也很讲究,例如:LV的鞋子的货物的价格签就贴在鞋跟的侧面,让你拿起写就能看到,也不影响看鞋子的底儿赛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比较老,有点像友谊那种改革后的国营情势的高档商场,而且有很多老的导购员我觉得赛特的定位就是小、老、乱的中高档百货店海内品牌居多业态:谋划海内外高档出名的牌子商品和当时的风尚精品为首要特色楼层布局:拥有13000 平方米的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购物环境舒相宜人,店堂形象优雅亮丽,是首都最为著名的高档商场之一B1F 食物超市、一样平常用品、药房、烟酒屋B1F 家居用品、寝屋用品、餐厨用品、陶瓷精品、通信产物、照摄器具材料、办公用品、家电1F 打扮用品、珠宝、钟表、经典服饰、眼睛儿、琉璃2F 女士服装、服饰、当时的风尚内衣、女鞋3F 男士服装、男用服饰、男士内衣、男鞋、箱包4F 休闲服装、休闲服饰、运动系列、箱包、健身器械5F 儿童世界、名品扣头、音乐书屋宏观陈列:由于业务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小,引起卖场给人一种压制感,而且陈列凌乱,商品较多,让人觉得商品的档次较低时下营销勾当:权时无特大的营销勾当,五楼有一些特卖,可是都是一些非常过时的国产的杂牌儿子特色办事变目设施:800德律风购物办事、全市免费送货办事、VIP卡办事中间、赛特网上商城、团体大宗购物办事服装合体修改办事、裤边免费修改办事、色彩配搭办事、义务引导办事、代客赠礼办事、多彩的礼仪台办事、代客泊车办事、存衣存包揽事、手机充电办事客层/客流:首要以中老年人为主,另有一些异国人(首要是一些中东地域的人和非洲人)退换货:赛特购物中间对售出商品实行“自由退换货”制、度,该轨制将店内销售的绝大多数商品划定为可自由退换货商品凡顾客采办归属自由退换货规模的商品,在约按完成期限(本市顾客一个月以内,外地顾客两个月以内),因顾客主观不喜欢或不满(而非客观上商品的疑难题目),只要持有相干购物凭证,连结商品原质原貌和原始包装无缺的,均可自由退换并免收任何用度,使退货与购物一样轻松货物的价格签:手写货物的价格签赛特实施了办事精细化战略,好比厕所的卫生和味道赛特的厕所不是很高档,跟后期的商场相比档次上有差距,但他很卫生,没有异味,实施宾馆化的专人办理另有赛特的滚梯要比其他商场的洁净,滚梯的卫生很多人不会注意,也觉得欠好处理完成,可是赛特作的比较好东方新天地第五街:在定位上,东方新天地群体定位于当时的风尚、中高收益的白领阶级,餍足他们休闲、娱乐、购物多种需求就我小我私家而言,我很喜欢这里,虽则没有很多国际一线品牌,可是它很适合年青人,我觉得东方新天地是乐成的,首先它的地舆位置比较好,其次它有很多吸惹人眼球的工具,好比车展、影院、食堂、业态:集餐饮、饰品、展示厅等办事设施于一身的SHOPPING MBLL,位于东长安街一号,紧邻王府井,可谓是多功效,娱乐的购物中间东方新天地的零售商业占30%至35%,餐饮业占25%至35%,休闲娱乐占30%至40%.楼层布局:熬头区由于是邻近王府井大街,跟地铁联通的,所以这个地区范围有很多海内国外的旅客,地铁的人海也是不断的而且咱们美餐街入口就做在这个熬头区第二区位于出名的牌子区的西侧,它的行业组合定位服装服饰等在首层,有一些价位性比较高的商品,包孕珠宝,这是作为一个过渡区第三区它是位于全般商场的中间,定位在一个高级品牌的地区范围,行业包孕服装、皮鞋等等第四区是一个出名的牌子区第五区邻亚洲西南部单第五区活气新天地首要以活运道动为基调,休闲衣服为副线,开设比较多的主力店,包孕运动100,新世纪、不见不散的茶食堂、公共、奥迪展厅等等一层是有好大的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有5万平米B1F 它以年青、当时的风尚商品为主,多元化餐饮为次1F 是以高档商品为主,以高消费的顾客为主2F以高档食堂及展厅为主,办事性行业为次,顾客对象是金领及有钱的顾客宏观陈列:兼备“大”、“新”、“全”三大上风“大”自然是指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之大,其室内中庭曾同时进行过两场篮球角逐“全”在于包含购物、餐饮、娱乐商户及科技新知、儿童乐土、世界熬头大泊车场等设施“新”指的是其全新长廊式预设和在内地首推的主题式预设,和浩繁全新的零售概念和多个初次步入神州的国际性品牌,包孕初次步入亚洲的巴士展厅“品位车苑”、索尼公司在亚洲(日本之外)初次成立的体验认识型科技乐土“索尼探索科技乐土”、亚洲最大的钻石精品店“恒信钻石宫殿”及施洛华透明水晶浴室用品系列和很多初次步入首都的品牌时下营销勾当:特色办事变目设施:客层/客流:首要以当时的风尚、新潮的年青人为主,客流量非常大逐日客流量预计在10~20万人退换货:品牌自行处置惩罚货物的价格签:无统一规范。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问题,我院进行了一项专题调研,旨在了解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权益保护情况,以及相关改进的建议。

以下是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调研方法
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式进行了消费者权益调研。

问卷覆盖了不同年龄、职业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群体,涉及购物体验、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等方面。

同时,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深度访谈,与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以获取更真实和深入的信息。

二、调研结果
在调研结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许多消费者表示,在遇到消费纠纷时,他们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感到权益受到侵犯。

三、调研建议
结合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一些调研建议。

首先,我们建议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商品质量和宣传虚假的查处力度。

同时,也应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建议建立更为完善的消费者维权体系,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
投诉和维权渠道。

四、总结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也找到了相关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我们希望这份《消费者权益调研报告》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调查报告的形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

第一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背景和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这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关乎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2.1 产品质量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

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例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2.2 服务不规范另外,调查还发现服务不规范是消费者普遍遇到的问题之一。

例如,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不仅让消费者感到失望和愤怒,也影响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2.3 信息不对称调查还揭示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扰,很难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这给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了困难,也给不法商家提供了欺骗消费者的机会。

第三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挑战3.1 现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便利程度。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 挑战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企业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不够到位,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得及时的维权渠道。

其次,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很多消费者对自己的权益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保护意识。

最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例如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新业态的出现,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前言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进行调查和分析。

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深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权益,我们可以帮助企业和政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调查方法为了获得准确的调查结果,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1.问卷调查:我们制作了一份针对不同群体的问卷,并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消费者反馈和建议。

2.实地调研:我们对一些典型的消费场所进行了实地调研,包括超市、购物中心、餐厅等。

我们观察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并进行了相关的访谈。

3.数据分析:我们收集和分析了大量的消费数据,包括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投诉记录等。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问题。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以下问题存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1.虚假宣传:一些企业在宣传产品或服务时夸大其优点,甚至进行虚假宣传。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和损失。

2.商品质量问题:有些消费者反映购买的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存在瑕疵或缺陷。

这需要企业对产品质量进行更严格的控制。

3.价格欺诈:一些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的问题,如以虚高的原价标注,然后打折销售。

这种手法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4.售后服务不到位:许多消费者抱怨售后服务不到位,退换货过程繁琐,甚至拒绝退换货。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和不满。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企业宣传和标价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2.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3.完善售后服务:企业需要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流程简化、客户投诉渠道畅通等。

4.加强消费者教育: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权益意识和防范能力。

结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

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

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大幅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实现了经济的腾飞。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

首先,对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状况重视不够,造成的后果将是深刻而长期的。

其次,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经济体制改革有时难以突破。

再次,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重视不够,技术创新落后与制度创新。

最后,渐进式改革的累积成本或后摊成本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

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并进行宏观调控,使得市场经济空前活跃,竞争力也提高了。

有的人看中商机,于是市场上充斥着“山寨货”、“水货”更有甚者还要毒胶囊、加料的奶粉……等一系列的问题商品,导致消费者不敢放心购物。

有些问题商品甚至是驰名商标,这就更使得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困惑和担忧。

因问题商品的频繁出现,经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与施行,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

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为打击假冒伪劣、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质量不达标是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致命弱点,特别是食品和药品类的质量。

当前质量问题仍十分突出,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1993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抽查2300个企业生产的75类2737种国内销售的产品,合格的1976种,抽样合格率为72.2%,产品质量尽管有明显好转,但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一是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问题较大,在抽查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电焊机等13类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中,有70个产品系无证企业生产,仅16个合格,抽样合格率仅有22.9%;二是部分中小及乡镇企业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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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国还结合国外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由《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组成的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存在的不足
权利范围问题 行政保护体制问题 维权途径问题 举证责任和费用问题 赔偿主体问题 赔偿主民事责任的落实问题 行政执法措施问题 消费者纠纷的诉讼程序问题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护 状况调查
问卷的基本内容和说明
研究设计
1. 调查时间与地点
⑴ 研究时间:2009.5.28—2009.6.14 ⑵ 研究地点:北京燕莎商场
2. 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
顾客拦截调查——在购物区的直接向购物者 收集有关他们在燕莎商场购物的资料。
3. 具体调查因素:
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三大缺陷
1 自身还不健全 有待进一步完 善。 2 消费者权益保 护的相关法律 还存在空白。 3
现行不少立法是 由政企不分的政 府相关部门起草 的,其中包含着 不少剥夺和限制 消费者权益的条 款。
案例——同款服装竟差1400元
■ 热点:同样一款衣服,售价相差1400元。 3月7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北京亮马桥附近的燕莎友谊商城购买了一 件“蒙特卡诺”牌夹克衫,价格为2380元。几天后,他陪家人在北 京翠微大厦购物,也发现了“蒙特卡诺”的品牌专柜,出乎意料的 是,自己先前花2000多元购买的夹克衫在翠微大厦标价仅为980元。 而目前的服装市场,价格相差太大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消费者协 会不干涉,物价部门管不了,使得这一现象长存不消。
3、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救济途径

建立一套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专 门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赋予工商行政机关权益纠纷行政裁 决权。 借鉴国外的做法,在法院专门设立 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BEA Confidential. | 29
消费者应具有的保护意识
自我防范意识
消费者群体
保护意识
权利意识

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
《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大多条款都是 建议性的,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而真正具有惩罚性的只是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 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 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一倍”,也称“退一赔一”。
商家
市场开放消协不干涉
就此事,燕莎商城男装部办公室的王女士做出回应:“对于服装 类产品,目前北京市场是放开的,消费者协会也不会干涉。”
该部门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着解释道:“虽然这两款服装款式类 似,但做工、面料等都不同。燕莎出售的这一款是由国外加工制作的, 而价位较低的那一款是由国内加工的。” 而消费者注意到,两款服装产地均为广州,没有任何差别。当被 问及消费者如何辨别这款服装是由哪里加工时,该工作人员只说了一 句“普通消费者很难用肉眼判断”。
物价部门
对市场调节价无能为力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 说,目前服装类产品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是由企业与商场双 方自主协商定价,物价部门并没有制定价格的权力,因此在市场上 会出现同一产品不同价格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物价部门“无能 为力”。 价格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价格法》中虽然有相关的 规定,但是“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很难界定,商家还是有空子 可钻。因此只能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在知情的情况下 去购买。一旦发现自己购买了差价较悬殊的商品,一方面可以与商 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也可以与消费者协会联系,取得相应的支持 与保护。
环境设施 商品结构 商品价格 商品质量 销售服务 售后服务 促销活动
分类评价 比较满意② 分类评价 一般③ 分类评价 比较不满意 ④ 分类评价 非常不满意 ⑤
分析 ——对燕莎商场的分类评价
从图中可以看出燕莎商场的商场的环境设施,商品 结构令人比较满意的程度比较高,而比较不满意的 的项目则存在于商品价格,售后服务,促销价格这 几项,图中燕莎的商品质量使人满意的程度是最高 的。这与燕莎的品牌直接挂钩。
一般
比较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燕莎商场总体 满意情况
满意程度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人数 4 31
在调查中,消费者对燕莎 商场的总体满意情况是: 比较满意
一般满意
比较不满意
9
1
非常不满意
0
9
分析 ——对燕莎商场总体满意度评价
总体上来说,燕莎商场的令人满意程度是比较 好。它面向的大多是国外的旅游者,因此也可 看到他的消费群体并不唯一,所以他更需要进 一步完善自己,与世界级的百货商场相比,他 的服务质量,环境都有待提高,从而更好的维 护自己商家利益与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张先生却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来 约束这种价格行为。
邱宝昌也很赞同张先生的观点,他说:“仅靠诚信无法约束商家,也 无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一套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出台势在必行。”
如何修改完善《消法》
1、消费者的概念应进一步明确

消费者是经营相区别的一个概念 无须分析消费者的动机与目的来 作为识别“生活消费”的标准。
分析 ——对燕莎商场柜台价格诚信
消费者认为
柜台价格诚信度最好的是女装,最不好的是玩具、皮 具、家具用品和鞋帽 化妆品、休闲服饰的价格诚信度不太好 珠宝钟表、男装、童装、箱包、烟酒、家电和数码电 器的价格诚信度很一般 总体情况:消费者对于燕莎商城里的商品,价格诚信 度普遍不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环境设施 商品结构 商品价格 商品质量 销售服务
4 0 0
32 34 16
6 10 20
3 1 9
0 0 0
10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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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促销活动
分类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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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价 非常满意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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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就是指个人、而不应是单 位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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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修改完善《消法》
2、消费者的权利应进一步扩展


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建立 产品的召回制度。 明确规定消费者的隐私权。


赋予消费者后悔权。 求偿权的完善。
BEA Confidential. | 28
如何修改完善《消法》
Q.13
如果您在燕莎商 场购物的过程中产生 纠纷,您首选解决争 议的途径为?
6
26 7
直接找经营者协商解决 请求消协调解 项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借助新闻媒体报道 其他
Q.17
您觉得消费者想要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主要存在着哪 些困难? (可多选,至多两项) A. 维权意识淡薄 B.不知道具体途径 C. 缺乏必要的维权知识 D. 有关部门不负责
消费者选择最多的两项是:
A. 维权意识淡薄
D. 有关部门不负责
消费者法定权益保障的状况及分析
我国消费者法定权益保障的状况
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国务院批准成立。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于被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接纳 为正式会员。 加入WTO之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 1994年1月1日,在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设立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
我国没有单独的消费者行政保护机 构。目前除工商局系统设立消费者 权益保护局外,其他部委尚未建立 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
我国单独建立一整套由中央到地方 的单独消费者行政保护机构。由专 门的消费者行政保护机构统一制定 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 和条例,并且对消费活动中出现的 各种问题进行统一管理。
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调查形式
问卷设计
调查目的
了解燕莎商 场对消费者 法定权益的 保护状况
调查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 护状况调查 ——以新世界 百货商场为例
调查实况
发放共计30 份问卷,统 计其结果
6
问卷的分析和结论
总体满意度
35
柱形图 1 折线图 2
30 25 20 15 10 5 0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消费者维权途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现行《消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但这些途 径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经营者协商和解,但这在目前几乎不可能,因为目前我 国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信用缺失问题突出,经营者的自 律意识尚待提高。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但由于消协只是社团组织,并没 有强制力,所以很难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部门)申诉,但由于《消法》 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对消费纠纷进行行政裁决的权力,也 只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但要求当事人必须达成合法有效的 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中西合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早颁布于美国。根 据《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第3条的规定, 产品缺陷致害责任的赔偿主体为生产者, 具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原料或零件 生产者、资辨识商标造商者、经销者, 提供商品人、进口商。在美国,产品缺 陷致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指所有从事销 售缺陷产品的卖主。这里的卖主不限于 销售商,而包括所有参与将这个产品推 向市场的人或公司。
■法眼:目前《价格法》中虽然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经营 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很难界定,商家还是有空子可钻。
不同商家间的产品差额在什么范围内,目前我国没有 明确规定,这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但是《制止牟取暴利的 暂行规定》中规定,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 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 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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