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纪律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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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监管适用本办法,民办高校可参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一级。

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具体监管和业务指导。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管。

第二章评审工作
第四条高校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等,明确职称评审责任、评审标准、评审程序。

校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评审的主体责任。

院(系)应按规定将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教师推荐至校级评审委员会。

第五条高校制定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文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称制度改革要求。

文件制定须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执行。

第六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和校级评审委员会组建情况等报主管部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其他高校报主管部门及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社会。

如何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提高评审质量和公正性,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管部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负责。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评审政策、监督政策和实施情况,高校则具体组织评审工作,包括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过程监督等。

监管内容:监管部门应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等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还应重视对评审结果的审核与公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

监管流程: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流程,包括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等环节。

事前审查主要对评审标准、程序等进行把关,事中监督则对评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事后评估则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为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可采取以下措施:完善评审标准:制定科学、客观、全面的评审标准,注重教师实际能力、教学成果和学术贡献的考察,避免单纯以论文、项目等量化指标作为唯一评价标准。

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建立健全评审过程监督机制,确保评审环节的公正、透明。

严格控制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聘程序,确保评委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程序的规范性。

建立反馈机制:在评审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让教师和学生能够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收到的反馈信息,相关部门应及时回应,认真处理,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审工作。

以某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为例,该校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评审标准不够明确,导致评委在评价过程中难以把握;评审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操作不透明现象;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无法及时了解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评审标准:制定详细且明确的评审标准,包括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确保评委在评价过程中有章可循。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有关精神,为有效提升高校职称自主评审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高校主体责任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基础上,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

要在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实行评聘结合,在单位岗位空缺内开展职称评审,将评审通过的教师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要健全职称评审校内监督制度,建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参与并负责高校职称评审全程监督,负责受理高校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

二、进一步完善岗位类型根据国家有关改革要求,高校教师岗位类型一般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

高校也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系列或高校教师系列其它岗位类型职称,选择晋升高校教师系列其它岗位类型职称的,不用转评。

严禁教职工实施六种行为的监督机制和具体措施

严禁教职工实施六种行为的监督机制和具体措施

严禁教职工实施六种行为的监督机制和具体措施
1.严禁教职工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伪造等,建立学术道德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2. 严禁教职工进行违纪违法行为,如贪污腐败、滥用职权、侵占公共财物等,建立纪律监督机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理。

3. 严禁教职工进行性骚扰等不当行为,建立性骚扰监督机制,加强对不当行为的预防和处理。

4. 严禁教职工进行言行不当,如诋毁他人、辱骂、恶意攻击等,建立言行监督机制,加强对言行不当的惩处力度。

5. 严禁教职工泄露机密,建立机密保密监督机制,加强对机密保密的监督和管理。

6. 严禁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建立工作纪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措施:
1. 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建立举报制度,对教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和处理。

3. 加强对学术道德、纪律、言行、机密保密和工作纪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如警告、记
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5. 建立健全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监督措施的有效实施。

职称评定监督方案

职称评定监督方案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文件湘科职院[2014]117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纪律监督实施方案为严肃我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行为,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实现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阳光评审”。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4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参评工作纪律监督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许松纪委书记成员:毛尚华纪检监察室主任谭见君党政办公室主任杨中文轻化与药学院书记刘陆林工会离退办主任刘金高教学督导和行政督查室主任张红纪检监察室干事三、工作职责1、参与评委专家的抽取与监督;2、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评委及工作人员纪律要求》见附件)3、全程参与监督申报推荐和职称评审工作;4、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

三、监督内容1、实行诚信承诺制。

申报人员均应签定省教育厅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实行工作回避制。

各评委、委员会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凡亲属为本年度评审对象的,本人必须主动回避。

如担任评委会组长,可在涉及评审其亲属时,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3、实行五次公示制。

五次为岗位公示、资格公式、测试公示、考评公示、结果公示。

岗位公示是将已核定的高级职务评审岗位职数在院内进行公示;资格公示是将学院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和省职改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审查合格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内的公示;测试公示是将学院教学测评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员开展的教学测评结果及排序在校内进行公示;考评公示是将学院综合考评委员会依3、在参加评审工作中,评委若有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和评委会评议结果、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接受申报人员的宴请和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申报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评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1. 监督检查的目的,明确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职称评审
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职称评审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促进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审材料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标准的执行情况、评审专家的资质和公正性
等方面的内容。

3. 监督检查的对象,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专家、评审申请人等,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

4. 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次,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可以采取抽
样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
及时性。

5. 监督检查的程序,包括监督检查的程序安排、检查人员的配备、检查结果的处理和反馈等程序,确保监督检查的严密性和有效性。

6. 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明确监督检查的结果如何运用,对于
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对于合格的评审工作如何表彰和激励。

总之,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应当立足于保障评审工作的
公平公正,确保评审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评审工作的规范
化和专业化。

同时,方案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学生在校纪行纷纷,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制定了下列实施方案:
二、目标
1. 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2. 规范学生的行为,加强学校管理。

3. 达到教育扶贫、促进良好风气、培养学生健康心理等目标。

三、主要措施
1.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

2. 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分工。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

4. 强化问责机制,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四、工作重点
1. 加强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

2. 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2.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

3. 落实纪检监察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六、结语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学习环境的良好秩序,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和素养水平,同时也是促进学校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美好、充满活力的校园!。

简析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监督的重点环节

简析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监督的重点环节


学 校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现疏漏 、 失误, 避 免 人 为 因素 影 响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的 公 平 、 公正, 维 护 广 大 专
件审核 、 论文送审、 初评委 会评 委抽取 、 初评委 会议、 结果公示等六
个 环 节开展 。
校形象 的工作 。 专业技 术人 员职称 晋升, 涉及教学 、 科 研、 管 理 服 务 等 方
面, 是 专业 技 术 人 员 思 想 品 德 、 工作业绩、 科 研能力、 服 务 水平 等 多方 面 综
员 须在 专 业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并且 经 过 一 些 基 本 技 能 考 试 ( 如: 称 职 外 语 及 计算
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 向本 专 业 的 评 审 委 员会 评 委 提 交评 审 材 料 , 经 过 本专
业 的 专业 评 委 来 确定 其 是 否 具 备 高 一 级职 称 资格 。
也与职务升迁 挂钩 , 涉及 其 工 资 、 待遇 , 直 接 影 响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和 职 称 评 审是 指 已经 经 过 初 次职 称 认定 的 专业 技 术 人 员 , 在 经 过 一定 工
作年限后, 在任职 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 教育学时, 申报 中级 职 称 以上 的人 生 活。 职称 评审工作, 更是 促进学 校人才队伍建设 、 学 科 建 设 和 专 业 建 设 的 重要 工作 , 是 维 护 学 校 安 全 稳 定 的 大事 。 加 强 职 称 评 审工 作 纪 律 监 督 , 可 以引 导 广大 教 职 工牢 固树 立正 确 的 价 值 观和 利 益 观 , 从 大 局 出发 , 严 格 遵 守职 称 工 作 纪 律 , 正 确 对 待 评 审 结果 , 抵 制不正之风 。 可 以监 督检 查 各 组 织 机 构 的 工 作 规 范 和 工 作 程 序 , 严 防 出

高校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高校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高校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

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学生人数的增加,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2024年,我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我们制定了以下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 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水平。

3. 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律意识。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

三、工作重点。

1. 完善学校纪检监察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违纪处理机制,确保违纪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和惩处。

2. 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学生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行为监督和引导。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完善学校纪检监察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违纪处理机制,加强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 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学生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行为监督和引导。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 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作质量的保障。

3. 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校形象。

六、工作评估。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0.20•【文号】教师〔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社局,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0月20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监管适用本办法,民办高校可参照执行。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一级。

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具体监管和业务指导。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管。

高校作风纪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高校作风纪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高校作风纪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关注的逐渐加强,高校作风纪律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为了加强对高校作风纪律的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的通过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对高校作风纪律的监管,规范高校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

三、重点内容1. 宣传教育:加强高校作风纪律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强化其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2. 检查监督:深入高校各部门、各学院,对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

3. 处理违纪违法事件:对违反高校作风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加强宣传,营造公正、透明的处理氛围。

4. 鼓励好人好事:及时宣传高校先进模范人物和学生事迹,树立正面典型,鼓励广大师生向他们学习。

5.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高校作风纪律长效监督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逐步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2. 组建工作小组: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统一协调高校作风纪律监督管理工作。

3.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官网、校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高校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和标准,引导师生遵守。

4. 开展检查监督: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处理违纪违法事件:建立举报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对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6. 鼓励好人好事:开展表彰活动,对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师生向他们学习。

7.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高校作风纪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五、总结高校作风纪律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

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稳定,为学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制度内容1. 执纪监督机构(1)成立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全校执纪监督工作。

(2)执纪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执纪监督职责(1)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对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受理师生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5)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问责建议。

3. 问责制度(1)问责对象:学校领导、教职工。

(2)问责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职检查、解除职务等。

(3)问责程序:①执纪监督委员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问责建议。

②学校领导对问责建议进行审核,作出问责决定。

③对被问责人员,学校应当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制度实施1.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执纪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 执纪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执纪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高校纪委政治监督方案

高校纪委政治监督方案

高校纪委政治监督方案
随着高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社会发展的进步,高校纪委的政治监督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高校纪委的政治监督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校纪委应通过加强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工作机构,制定完善纪委工作制度,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完善政治监督制度
高校纪委应加强政治监督制度的建设,包括加强对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监督、建立失职违纪问责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

三、加强政治监督力度
高校纪委应加强政治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严格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监督责任,确保高校政治环境清明。

四、推进多元化监督方式
高校纪委应推进多元化监督方式,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五、开展教育培训
高校纪委应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意识,提高
政治敏感性和防范意识。

综上所述,高校纪委政治监督方案应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
督力度、监督方式和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打造,以达到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职称评审是对人才的一种认定和评价体系,对于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和获得更好的职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由于一些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监督检查不足的问题,导致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无法得到保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份完善的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监督检查方案应明确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任务。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任务是对评审工作的程序、标准、结果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监督检查方案应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被评审人员,范围包括评审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等。

监督检查方案应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评审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等。

监督检查的方式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等多种方式。

监督检查方案应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和频次。

监督检查可以根据评审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时间安排和频次要求,确保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监督检查方案应明确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措施。

监督检查的结果
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问题的评审工作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等。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监督检查,可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为人才的选拔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师资师风监督制度

学校师资师风监督制度

学校师资师风监督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学校的师资师风监督制度,以确保教职员工的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

该制度将帮助学校建立透明、公正和严肃的监督机制,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2. 监督原则- 公正性:监督应对所有教职员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度:监督程序应公开透明,让所有相关方了解监督的过程和结果。

- 保密性:监督过程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3. 监督对象本监督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职工。

4. 监督内容本制度旨在监督教职员工的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具体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学准备和教学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 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师生关系是否健康和和谐。

- 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 教职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

5. 监督程序- 投诉接收:学生、家长或其他教职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投诉。

- 调查与取证:学校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对涉事教职员工的听证和采访。

- 监督评估:学校将评估调查结果,并根据事实情况对教职员工进行监督和评估。

- 处理与反馈: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投诉人及相关方反馈处理结果。

6. 监督结果及处罚- 监督结果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听课记录等。

- 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教学质量方面的情况下,学校可以给予教职员工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停职、降职、解聘等。

- 监督过程中,学校将严禁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等不当行为。

7. 监督结果的维权程序- 监督结果不满意的教职员工可以提起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和调查。

- 学校将建立独立的维权委员会,对申诉结果进行最终裁决,并保证申诉者的合法权益。

8. 监督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学校将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教职员工对该监督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

9. 监督制度的评估与改进学校将定期评估该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并采集反馈意见进行改进,以适应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纪监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校纪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规范纪监工作,根据《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校管干部的X委委员、校纪监部门和二级单位总支专(兼)职纪监干部适用本办法。

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纪监干部监督工作,要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监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领导,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第四条纪监干部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二)严格监督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三)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的主要内容第五条纪监干部必须遵守政治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公开发表与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散布违背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传播政治谣及丑化形象的言论;(二)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三)拒不执行方针政策,或对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四)对抗组织审查;(五)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纪监干部必须遵守组织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拒不执行组织的工作分配、人员调动等决定;(三)对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或其他应当向组织汇报的事项,不按规定向组织汇报;(四)被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将其泄露给他人;(五)擅自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外出,泄露工作秘密或打听、了解职权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工作内容;(六)压制员申辩、辩护、作证;(七)压制员申诉;(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七条纪监干部必须遵守廉洁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执行公务之机,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收受被调查单位、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接受被调查单位、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二)在执纪过程中与被调查人员建立私人关系,进行非正常交往,向被调查单位、个人提出借用财物、托办私事等要求;(三)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或收缴的违纪违法财物;(四)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五)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高校监督方案

高校监督方案

高校监督方案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国家对高校的监督方案不断加强。

因此,高校的监管日益严格,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高校监督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监督目的、监督方法、监督效果等方面探讨高校监督方案的相关内容。

监督目的高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教育质量、规范教育秩序、增强高校的社会责任感、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高校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进行,确保高校实现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监督方法开展高校监督,一般采取定期检查、督查、考核、检举等方式。

其中,定期检查是指对高校进行常规检查,以检查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师师资队伍、活动开展、生活卫生等环节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督查是对高校在某个特定期间内,针对某个问题进行的专项检查。

考核则是对高校一定期间内的教育质量、学生评价、专业评价等相关方面进行的评估。

检举则是对那些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查处。

监督效果高校监督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高校的整体质量提升,也可以发挥一定的纠偏作用,减少高校内部的腐败现象。

具体地说,高校监督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优化高校内部的治理机制,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2.促进高校教师的专业化、学术化,以提高教学质量。

3.帮助高校发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和改进。

4.加强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增进高校的社会责任感。

5.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优质教育资源。

6.增强社会对高校及教育工作者的信任和支持。

结语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对其制定的监督方案进行执行。

只有经过科学的监管,才能够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

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制定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成立由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评估。

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纪律委员会和学生自治会,加强学校内部纪律和管理的建设。

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职责1.将纪检监察工作列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新的纪律性规定和加强重点工作。

2.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纪律素质和责任意识,形成一种积极向上、自觉遵守纪律的氛围。

3.及时处理违反校规的行为,如早自习迟到、缺课现象等,确保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素质。

4.对于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成立专门的处理机构,处理纠纷,为师生服务,防止事态扩大化。

5.对于涉及到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化。

三、严格按照纪律规定处理违纪行为1.校规校纪是学校的基本制度,师生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2.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3.对于重大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暴力攻击、舞弊作弊、抄袭剽窃、诈骗等,将依法处理,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1.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对于存在问题或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具体情况给予教育和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三、通过检查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工作。

以上是学校纪检监察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制度,强化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必将为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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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职务评审工作纪律监督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
我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08号)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实现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阳光评审”。

职务评审工作纪律监督,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肃纪律、违规必纠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及监督措施
1、明确岗位及岗位公示。

学院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划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职务评审岗位职数报省职改办核定后,将岗位职数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2、实施全过程监督。

充分发挥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和监督员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全过程监督。

岗位公示阶段,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信访接待机构,畅通电话、
信访和互联网“三位一体”的监督渠道。

资格初审阶段,建立“三联审”的资格审查工作机制,即组织人事处初审、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复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教学测评阶段,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对每名参评人员的加分、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学校综合考评阶段,对综合量化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对面试答辩进行全程录像,由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对面试答辩进行巡视监督,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到场旁听。

结果公示阶段,及时发布学院推荐参评对象名单,根据民主监督的需要,通过板报、文件、网络等传媒,公开相关信息,重点实行“六公开”,即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资格条件公开、资格审查公开、参选人公开、学校综合考评公开。

通过信息公开,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干部群众的知情度,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3、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建立灵敏快捷的举报受理机制,运用网络、信访、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包括来信来访在内的群众举报。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由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每件举报提出具体办理意见,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查核有结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专门监督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在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开展工作。

纪律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本部办公楼***室)。

2、聘请职称评定工作社会监督员。

选聘4名普通教师加入纪律监督小组,担任学院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监督员,并在媒体公布于众。

采取召开会议、书面通报等方式,分阶段、有步骤地向监督员通报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院监察室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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