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计划
全国地名普查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全国地名普查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为确保X年度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X年地名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现制定X年度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今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攻坚之年,为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X年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区地名普查办要组织协调辖区各单位各部门科学有序的进行普查工作;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负责做好行业内地名普查数据入库的资料核实补录和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完成本单位内地名普查验收自查、资料上报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一)区地名普查办公室1、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部署,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验收前的自查工作,并于X年4月30日前验收所需资料完整上报市地名普查办。
2、完成本级地名普查中地名标准化处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集中精力从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方面,做好辖区内整体普查验收工作的数据核查及资料汇总工作。
3、加强本级涉密资料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操作规范。
进一步加强强化对外包单位的质量技术监理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督导。
4、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积极开展地名成果开发应用工作。
5、做好地名普查信息报送、年度普查总结上报工作。
(二)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积极参与地名普查工作做好行业内地名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全面完成本行业涉及地名的普查数据、相关资料的整理、甄别和提供工作。
3、及时提供和上报地名普查所需各类资料和数据,配合做好地名乱象整顿和标准化处理工作。
做好年度地名普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总结。
(三)辖区内其他各单位积极配合区地名普查办填写相关登记表,提供相关普查数据资料,对反馈资料认真核实确认,确保普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今年地名普查验收工作。
X年是地名普查进入实施阶段的总结验收之年,各单位应切实抓好普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普查验收的各项要求,逐条梳理、逐项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始终保持高度重视,思想不放松、干劲不减速,将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沟通,努力提高普查工作效率,确保我区普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9•【字号】成办函[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5.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办函〔2014〕8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谢瑞武副市长副组长:覃文林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庆市民政局局长谭继东成都警备区副政委成员:张晓雪市发改委巡视员刘幼成市经信委副巡视员左华荣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涛市民宗局副巡视员李建伟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永昌市民政局副局长白金栋市财政局副局长尹宏市国土局副局长李初元市建委副主任金宜市规划局巡视员赵江明市房管局总工程师王新代市城管局副局长杜进有市交委副主任陈科市水务局副局长陆丹红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谢辉市文化局副局长刘军市卫生局巡视员黄生市工商局执法局局长杨卫华市质监局总工程师余卫平市统计局巡视员高润强市旅游局副局长王家球市地志办副主任李少军成都传媒集团副总编辑于波成都地铁公司副总经理三、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永昌同志兼任。
此次工作结束后,该机构自动撤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29日。
地名普查工作计划3篇
地名普查工作计划3篇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普查范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一、目标任务(一)查清、采集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
作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掌握我国的所有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
调查每条地名的基本要素,包括地名的用字、读音和名称的由来、含义及沿革;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概况,包括位置信息、社会、自然、经济、文化等基本情况。
除此之外,要注重深入挖掘地名的文化内涵,特别是一些古老地名和传统地名所积淀的丰富文化内涵。
(二)地名标准化处理。
普查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入库地名进行审定;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大”、“洋”、“古”、“怪”、“重”的乱象。
(1)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中国大的山川河流名称早已约定俗成,而许多小的山体、河道、关隘、山口、洞泉、岛礁等,尚有不少重名、无名等问题。
随着人们的探索活动频繁、区域扩大,一些地理实体名称覆盖率低,许多山地、山峰、盆地等无名状况比较普遍,在需要指称时感到不便。
一些地理区域或只有大范围的泛称,而无亚区域名称,更无较小地形区名称。
有的地理实体虽有名称,但属于个人或团体命名,未取得社会共识,其称谓存在重名或不确定性。
(2)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目前我国地名尤其是居民地地名中存在较多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
如城市居民区名称用词混乱、新生街路名杂乱无章、大型建筑物名称五花八门、地名使用存在随意性等问题;部分区域内还存在着一地多名、一名多写和重名的问题;在一些地域偏僻或一些小地名中,仍存在地名词语含义不健康、低级庸俗的问题。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
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5.09
【实施日期】2014.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
知
(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4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地名普查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4〕3号文件和全国地名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
地名普查是摸清地名底数详情的重要途径,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
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对于解决地名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活,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巩固国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
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标题: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谨向您汇报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自从我们启动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团队经过紧密配合,认真执行任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首先,在人员配备方面,我们成功组建了一支专业且高效的地名普查团队。
该团队由30名熟悉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名标准的工作人员组成,他们分为不同的小组负责地名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其次,在地名普查的范围确定上,我们结合区域规划和发展需求,制定了合理的地名普查范围,并进行细致分区划分。
目前,已经完成了全市的地名普查范围的确定,并按照分区划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然后,在地名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上,我们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文献查阅和信息采集等。
通过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我们已经完成了80%的实地调查工作,并开始进行文献整理和信息录入工作。
最后,在地名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方面,我们采取了严格的质量检查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每一个地名普查表单和数据录入结果都经过多次核对和审查,以确保数据的高质量和可靠性。
总体而言,地名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已经完成了80%的实地调查工作,并开始进行文献整理和数据录入工作。
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按照预定的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地名普查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5.23•【文号】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搞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5月23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以普查政策、普查成果、普查经验与先进事迹宣传为重点,以保障和提升宣传效果为核心,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主要目标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重视、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具体目标是:(一)通过宣传,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对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履行好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地名普查是为了掌握我国各地区地名的实际情况,维护地理信息系统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进行的一项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地名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普查工作的全面有效,制定本规程,明确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管等程序。
工作目标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全国各地区地名情况,包括地名的分类、起源、固定、标识、利用等其他相关信息。
通过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完整的地理信息数据系统和地名库,提高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工作内容1.制定普查方案根据国家及省、市、县等级的法规要求,组织编制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方案,明确普查程序、时间、范围、内容、工作标准、技术规范、普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人员培训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为普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包括地图阅读、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
3.确定普查范围根据总体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的范围、地区和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涉及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特征等多方面的内容。
4.实施地名采集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地名采集工作,采集的对象包括各种地名,如地区、县城、乡镇、村庄、河流、山峰等多种类型的地名。
5.录入数据对采集的地名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清理、整理、引证、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将处理后的数据录入到地名数据库中,并进行管理和维护。
6.提升地名信息规范性通过普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地名错误、重名、简称等问题,提高地名信息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
并通过各种方式,如出版地名册、地图等等,宣传和普及相关的地名知识和规范。
工作流程1.组织编制普查方案2.制定普查计划3.组织人员培训、准备技术设施4.实施地名采集5.录入数据6.做好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求1.根据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准确、及时的开展普查工作。
2.完善地图制作标准,提高地名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用性。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备案制度,保证地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工作会议简报(精选3篇)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工作会议简报(精选3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工作会议简报篇18月19日,准旗在旗会议中心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副旗长张银银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各苏木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责任领导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照要求,严格标准,明确人员,倒排工期,确保地名普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准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凝聚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
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配套的11大类、117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查清全旗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推进准旗地名信息化应用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
要全面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对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和服务工作。
要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普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知识。
加强指导考核督查,细化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全面把握工作进度,将督查贯穿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工作会议简报篇28月19日,我市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暨工作推进会。
会上,省地名普查办业务组组长赵林介绍了地名普查的基础业务知识、普查中的注意事项。
全国地理信息、地名普查领域专家姬炜高级工程师讲解了地名信息处理、地名普查软件的应用。
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市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有序、有效推进地名普查,全面完成外业采集、内业整理、自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要严格把控普查“数量”和“质量”,确保普查数据达到验收标准;要按照“边普查边应用”原则,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编纂系列图录志典;要把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狠抓地名规划、地名规范和地名设标,稳妥推进地名文化保护,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1、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上报“单位以及学校先行目录统计表”(只需电子版)。
2、11月14日(星期一)前按通知要求上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事业单位登记表”(需电子版和盖好学校公章的纸质稿);照片必须插入文档内,由专人直接上交校建办。
注意事项:
1、普查对象:所有公民办学校(包括教学点和公办幼儿园);
2、照片要求:用12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拍摄两张学校照片,远近各一张,远:能照到整个学校的轮廓,近:能看清学校校名;
3、相关表格、照片放在文件夹中并以学校名称命名;
4、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务必及时上报材料,不按时上交的学校综合评估扣2分。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验收),保证普查成果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查验收实行分级负责,验收主体为各级地名普查办。
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负责组织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省级地名普查办负责具体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地级地名普查办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地名普查核查工作,县级地名普查办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地名普查自查工作。
第三条普查验收坚持全面、规范、准确、客观原则。
以地名普查工作规程为依据,以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为基准,以分值表得分情况为主要验收指标。
第四条全国各地各级普查验收自本办法印发之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省级地名普查办应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组织完成本省份普查自查、核查、验收及上报审核工作。
第五条普查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1.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纪要、座谈会记录等文字材料。
4.培训方案、教材或课件等文字或电子材料。
5.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材料。
6.保密制度与保密措施。
7.搜集的各种地名相关史料。
8.普查工作图。
9.设置地名标志时形成的相关资料。
10.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和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等材料。
11.普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音像资料。
12.普查办自查(或者核查、验收)报告。
13.质量评价报告、监理报告及相关材料。
14.质量评价体系分值表。
15.跨界自然地理实体普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16.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相关材料。
17.宣传工作相关材料。
18.其他有关资料。
(二)普查成果1.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的保存和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记录全国范围内的地名信息,中国政府决定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本文将介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方案。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名的普查和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于20世纪80年代进行,对地名信息进行了初步的全国性调查。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名的变动和增长非常迅速,因此需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来更新和补充地名数据库。
二、目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全国范围内的地名信息,包括城市、乡村和自然地理特征等各类地名。
通过普查,可以建立一个准确、完整、规范的地名数据库,为国家的地理信息系统和相关研究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地名保护和地名文化的传承。
三、普查内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地名进行登记和调查。
普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地名的名称:包括城市、乡村、山川、湖泊等各类地理要素的名称。
2. 地名的位置:通过GPS定位技术,准确记录地名的经纬度信息。
3. 地名的来源:调查地名的来历和命名背后的故事,包括文化、历史和民俗等方面。
4. 地名的特征:对地名的特点进行描述,如地貌、水系、气候等。
5. 地名的语言学研究:对地名的语言学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包括音韵、语义等方面。
四、普查方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名调查:组织专业调查人员深入各地对地名进行实地调查和登记。
2. 数据整理:将调查获得的地名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建立准确、完整的地名数据库。
3. 技术应用:利用GPS、遥感、卫星图像等技术手段对地名进行定位和空间分析。
4. 数据质量监控:建立评估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意义和预期成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意义和预期成果包括:1. 了解地名的分布和变动情况,为城市规划和地理信息系统提供依据。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一、前言地名普查是为了了解全国各地的地名情况,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已经在2010年进行,为了及时掌握地名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必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本文档旨在描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方案。
二、普查目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全国各地地名情况,包括地名的名称、位置、词义、来源等信息,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地名标准化和地名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具体目标如下:1.掌握全国各地的地名数量和分布情况。
2.了解各地地名的来源和演变历史。
3.归纳地名的词义和命名规律。
4.识别存在问题的地名,如重名、误名、混淆等。
5.形成全国统一的地名标准。
三、普查内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名名称收集各地的地名名称,包括地点、景观、道路、建筑等各类地名。
2. 地名位置记录地名的位置信息,包括经纬度、行政区划、所属街道、乡镇等。
3. 地名词义描述地名的词义和含义,分析地名的来源和命名原因,如地理特征、历史事件、文化习俗等。
4. 地名来源收集地名的历史文献资料,了解地名的演变历史和来源渊源。
5. 地名管理整理、归纳地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地名管理的建议。
四、普查方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主要方法包括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
1. 实地走访选取各地的代表地名点,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走访,记录地名的名称、位置和词义等信息。
实地走访的重点是收集准确的地名位置信息。
2. 问卷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调查表,分发给各地普查人员,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地名的来源和演变历史等信息。
问卷调查的重点是了解地名的词义和命名规律。
3. 文献研究查阅历史文献和地方志书籍,收集地名的历史记载和相关资料。
文献研究的重点是了解地名的来源和演变历史。
五、普查组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由国家地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普查指导组、普查工作组和普查技术组等。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印发稿)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修订版)和《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普查任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的属性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第三条普查工作用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用图及地图数据,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地形图和地形图矢量数据为基础工作用图。
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大比例尺地图和遥感影像数据,成果数据必须导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四条地名代码编制地名代码依据《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编制。
第五条资料数据信息管理普查中涉及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应分类管理,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的管理须按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地名普查内容第六条地名分类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为基本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需求,确定为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2大类地名。
海域类地名在试点工作中已普查,不再涉及,本次普查仅包括除海域类以外的11大类地名。
第七条地名的属性信息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地名的标准名称及其别名、简称、曾用名;地名的书写形式,即地名的汉字书写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形式;地名的读音,包括其原读音,以及其标准名称的汉语普通话读音并用罗马字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表示;地名的语种,指标准名称所属的民族语言种类;地名的类别,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类别;地理位置,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相对位置;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指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内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 1 -地名的密级,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保密级别。
地名普查工作计划3篇
地名普查工作计划3篇3篇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普查范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一、目标任务(一)查清、采集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
作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掌握我国的所有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
调查每条地名的基本要素,包括地名的用字、读音和名称的由来、含义及沿革;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概况,包括位置信息、社会、自然、经济、文化等基本情况。
除此之外,要注重深入挖掘地名的文化内涵,特别是一些古老地名和传统地名所积淀的丰富文化内涵。
(二)地名标准化处理。
普查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入库地名进行审定;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大、洋、古、怪、重的乱象。
(1)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中国大的山川河流名称早已约定俗成,而许多小的山体、河道、关隘、山口、洞泉、岛礁等,尚有不少重名、无名等问题。
随着人们的探索活动频繁、区域扩大,一些地理实体名称覆盖率低,许多山地、山峰、盆地等无名状况比较普遍,在需要指称时感到不便。
一些地理区域或只有大范围的泛称,而无亚区域名称,更无较小地形区名称。
有的地理实体虽有名称,但属于个人或团体命名,未取得社会共识,其称谓存在重名或不确定性。
(2)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目前我国地名尤其是居民地地名中存在较多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
如城市居民区名称用词混乱、新生街路名杂乱无章、大型建筑物名称五花八门、地名使用存在随意性等问题;部分区域内还存在着一地多名、一名多写和重名的问题;在一些地域偏僻或一些小地名中,仍存在地名词语含义不健康、低级庸俗的问题。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案一、背景介绍地名普查是指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地名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管理,获取地名信息的一项工作。
作为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数据库建设的基础,地名普查不仅对地理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为国家规划、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了基础数据。
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于1983年启动,对全国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收集工作,为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地理信息资源。
然而,由于国情发生了较大变化,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第一次地名普查的数据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提高地名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国家决定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本文将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并说明实施计划、工作流程和相关要点。
二、实施计划1. 时间安排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工作计划为三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预计用时半年,包括组织架构建设、人员培训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预计用时两年,包括地名调查、数据采集、整理等。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预计用时半年,包括数据分析、质量评估、报告撰写等。
2. 资源投入为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具体投入如下:•人力资源:组织设立指导小组,配备专业调查员和技术人员。
•物力资源:提供调查用车、测量工具、数据采集设备等。
•财力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管理、数据处理等。
3. 组织架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组织架构如下:•指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省级普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县(市、区)级普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的具体实施和数据采集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准备阶段•组建指导小组:由地理信息部门和普查部门共同成立指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员工培训与选拔:开展培训,培养地名普查员的调查技能和专业背景。
•制定地名普查方案:细化工作计划、调查内容和方法。
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及有关事项
下
我市二次调查自全面启动 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 的高度重视,在局领导的大 力支持下,在区(市)县局 的大力配合下,市土地调查 办按计划开展工作,前期工 作阶段基本结束,培训、宣 传、招标工作顺序开展, 下 上
二次调查进入调查实施阶段。 此次培训按照《 此次培训按照《成都市第 二次土地调查培训方案》 二次土地调查培训方案》进行, 属前期培训,中期培训计划5 属前期培训,中期培训计划5月 进行。本次培训针对系统内部 人员,内容和目的是:通报二 次调查前期工作,讲解我
返回至:一
(四)专项用地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 的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统计 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 发园区及房地产共5类用地的利用情 况。 资源部正在制定专项用地调查方 案,尚未出台。 返回至: 返回至:一
(五)市、县土地调查数据 库建设
土地调查数据库分为农村土地调查数据 库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两大类,包括 影像、图形、地类、面积、权属以及基 本农田等信息。土地调查数据库分为部、 省、市、县四级,要实现调查信息的互 联共享。资源部的计划是:本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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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数据 库建设。
3、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 、 汇总及数据库建设。 汇总及数据库建设。
包括:区(市)县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的接边、数据汇总、数据缩编工作,建设 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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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核查。 成果核查。
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和城 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工作。
5、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
负责区(市)县土地调查成果的初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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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工作
具体事项
预期效果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
普查准备工作
1、组织动员。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3、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4、开展并参加各项普查培训会议。
2015年1月
-2015年6月
经费预算
1、做好经费预算。
2、做好经费安排计划。
2015年6月
-2015年12月
招投标
1、做好招投标工作。
2、比对招投标单位,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2016年1月
-2016年3月30日
准备培训材料
1、请民政局协调召集成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项目推进会参会人员:区分管领导、成员单位(包括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分管领导及工作员(1名)。
2、项目公司与民政局就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沟通,项目公司准备培训材料(PPT、部门职责和应提供资料情况等)
3、整理调查资料,完善登记表。
确保地名普查调绘资料高质量
2016年6月10日-2016年7月15日
成果校对审核
1、项目公司质检人员对地名普查初始成果进行一一校对。
2、将地名成果表按街道进行分册装订,下发到街道办普查人员手中,由他们对成果表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街道办要对审核后的成果签字盖章。
3、将地名成果表分类装订,下发到职能部门人员手中,由他们对成果表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职能部门要对审核后的成果签字盖章。
部门资料上交
1、请民政局给各成员单位发资料收集通知,各成员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整理上交资料。
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5日
资料整理
1、整理成员单位上交以及其他渠道收集的地名目录和资料。
2、请民政局在各个社区推荐1名熟悉当地情况的向导给外业调查人员带路(项目公司购买服务)。
减少地名普查内业编辑工作不必要的麻烦,保证地名普查外业调绘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30日
省级验收
交付成都成华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普查成果的转化成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期间,项目公司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国家验收
确保通过国家级验收。期间,项目公司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4,由普查办人员对普查成果表进行抽查。
核实地名普查调绘资料真实性
2016年7月16日-2016年7月30日
成果完善
根据校对审核的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包括错误修改、外业补测等。
确保地名普查调绘资料完善性
2016年7月31日-2016年8月15日
成果整理
将地名普查成果录入成华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目录、表和图等成果资料。
确保培训会顺利召开
2016年3月31日
召开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
1、会上由领导强调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下达地名普查任务。
2、由项目公司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给出各成员单位需上交资料的地名种类以及资料内容。
年5月3日
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31日
成果上交
完成成都成华区地名普查工作并将以上普查成果交付于成都成华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期间,项目公司应根据成华区地名普查办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通过验收。
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市级验收
完成普查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确保通过成都市市级验收;期间,项目公司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24日
原始成果审核
1、将原始登记表按单位返还给原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选取一个社区作为试点进行实地调查工作。
确保地名普查调绘资料有效性
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25日
实地调查
1、将成华区14个街道办分成2组,分批次进行外业勘察工作。
2、实地核实地名属性,采集坐标、录音、拍照、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