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架天线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精)概要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总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为使本厂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查判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使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外协、外购等所有塑胶件及喷涂件的进厂检验。
3.术语3.1 塑胶件:3.1.1 银丝: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在塑料表面形成的不破裂银丝状斑纹。
3.1.2 飞边:模塑过程中,浸入模具各模面缝隙间,并留存在制品上的剩余物。
3.1.3 檫毛:制体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无光泽的痕迹,手摸无深度感,用光腊檫试,不能消除。
3.1.4 划痕:制件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有深度的痕迹。
3.1.5 白印:制件在脱模时产生的白化的现象。
3.1.6 暗泡:塑料成型时,由于残留的空气或其它气体而在制品内部形成的气泡缺陷。
3.1.7 烧焦:模具排气不良,注塑时,在制件表面局部部位产生变色、焦化现象。
3.1.8 熔接痕:在塑料成型过程中,由不同流向塑料在制件表面形的痕迹。
3.1.9 缩痕:由于壁厚及其它原因,注塑后,制件表面形成的凹坑。
3.2喷涂件:现出的明亮度。
攻击时所表现在阻力。
变化。
(如失光、变色、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粉化等现象)4.检验条件作业者视力须在0.8以上,将制品放在在60W日光灯正下方1M处,视线与制品呈45度或135度角,目视距离45CM.,检查制品的A、B、C级各个面,检查时间约3秒钟左右。
注:与眼睛正视的面称为A级面,下侧面称为B级面,上侧面及左右侧面称为C级面。
5.检验项目1)结构 2)尺寸 3)性能 4)外观 5)包装6.抽检方法抽验标准按GB2828-2003 Ⅱ级进行,塑胶件按AQL=2.5,喷涂件按AQL:MAJ:1.0;MIN:2.5正常单次随机抽样进行,部分物料如有特殊要求则按特殊要求进行。
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手机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第1版适用范围 : IQC 进料检验日期 : 2004.8.20批准: 审核: 编制:IQC零件性能测试规范版本: 01一、目的: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二、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3.1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3.2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3.3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四、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 :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1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2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3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4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手机塑胶外壳通用检验标准
耐化妆品测试
先用棉布将产品表面擦拭干净,将凡士林护手霜(或SPF8的防晒霜)涂在产品表面上后,将产品放在恒温箱内(温度设定在60℃±5℃,湿度设定在为90%--98%),保持24h后将产品取出,用棉布将化妆品擦试干净.检查产品外观,并测试油漆的附着力。产品表面不出现异常,附着力≥4B则为合格:产品表面出现油膜有脱落、变色、裂痕、起皱、分离为异常。首次到料、每隔三个月每厂家抽测一次,每次检验两个。
10)丝印针孔(在应有印刷的区域出现点状油墨)的直径D>0.2,1个。
11)文字断线、边角漏印、文字残缺、模糊、残缺、毛边、积油、多划、少划。
12)丝印重影或二次丝印整体错位。
13)丝印文字留有指纹。
14)丝印表面异物(线屑状异物、印迹等),250mm-300mm目视距离分辩明显。
15)色薄(文字的颜色偏浅),250mm-300mm目视距离分辩明显。
2)弹性皮革漆:以同样的方法产品电池盖或平面标准试件上检测,以油漆不透底,露出底材,达到150个循环以上为合格。
每批到料中以颜色为准,每个颜色一个。
5)硬度
测试内容描述
备注
检验内容
铅笔硬度试验
用H铅笔(三菱UNI测试铅笔),将笔芯削成长5mm的圆柱形并在400目砂纸上磨平后,装在专用的铅笔硬度测试仪上(施加在笔尖上的载荷为1kg,铅笔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推动铅笔向前滑动约5mm的长度,不同位置划3次(每个位置划一次),再用橡皮擦将铅笔痕擦拭干净。尽可能把测试胶件剪平成标准测试件,测试点应避开油漆断裂层2mm。产品表面有1条或1条以下划痕为合格,顶出时的剥落及陷下不作为观察对象。
7)其他
测试内容描述
备注
检验内容
弯折试验
天线零件来料检验规范
1.0 目的规范手机天线零件进料质量检验,使质量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达到质量控制之目的。
2.0 适用范围所有手机天线零件(包括内质天线,外置天线)进料检验使用(若与客户标准有差异,应执行客户标准),包括天线结构外观,电特性及可靠性检测。
3.0 定义3.1 检验区域之定义A 级面:使用者经常看到之区域,如:组装好后能看到的天线的外观面;B 级面:装配前能看见,装配后不能看见的面。
3.2 缺点种类及定义:3.2.1. 致命缺点:指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损害人身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产品性能的缺点。
a) 断裂;b) 尺寸超差,变形严重,以至不能装配;c) 与设计要求不符,关键尺寸超差,环境或可靠性测试不通过。
3.2.2. 主要缺点:对产品外观或性能产生较严重影响的缺点。
a) 表面有深度划伤;b) 尺寸超差,但可以装配并且不影响使用性能。
3.2.3 次要缺点:对产品外观或性能产生轻微影响的缺点。
a) 外观缺点除别特注明的以外均为轻缺点;b) 非关键尺寸有轻微超差,但并不影响装配及使用性能3.2.4 代码对照表3.3 不良点定义:3.3.1 凹痕:因撞击或压力造成的下陷.3.3.2 划伤:受尖锐硬物划踫而在零件表面留下的细长线状划伤痕迹﹒3.3.2.1 轻划痕:用手指(指甲)横向轻划无凹入感﹐但又能目视明显的轻微划痕﹒3.3.2.2 浅划伤(无感划伤):用手指(指甲)横向轻划有轻微凹入感﹒3.3.2.3 深划伤(有感划伤):用手指(指甲)横向轻划有刮手或明显凹入感﹒3.3.3 擦伤,刮伤:受尖锐硬物刮踫或摩擦而在零件表面留下的块状痕迹.3.3.4 指纹: 裸手触摸产品留下的手指纹印﹒3.3.5 异色点:在喷漆件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3.3.6 油污,脏污:明显粘附于零件表面能擦除的呈块状或膜状的油脂或变色异物.3.3.7 氧化: 基体材料发生化学氧化现象﹒3.3.8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与异色点不同的是表面颗粒凸出表面,造成局部表面不平。
手机塑料件通用检验标准
品质部标准指导书手机塑胶件检验标准名称:塑胶件检验标准文件编号: QA-012版次:A/0编制审核批准2017年6月28日发布 2017年6月28日实施文件名: 手机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生效日期:20170628 页码:共9页 /第1页1目的用以规范本公司手机塑胶件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用的注塑塑胶件(含电镀件)检验(如壳体)。
注:若有新产品不断推出或本标准中有些项目未涉及到,应根据要求在本标准中加入未涉及到的项目或修正内容。
3检验基准以MIL-STD-105E II单次抽样方案为基准,允收水准为:CR=0,MA=1.0,MI=1,5;特别要求,以合同为主.4位置定义4.1A面:组装完后成品在使用中或直接处于暴露的主要面,如正面、翻(滑)盖主副面、LCD面、键盘面、摄像头位及装饰件面;4.2B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直接处于暴露的侧面及背面(含电池的正面);4.3C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未能接处于暴露的背面、电池盒、电池盖内面、可视孔内;5缺陷分类:5.1严重缺陷(critical, 代号CR):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安全造成伤害、违反法律规定或造成功能完全失效的不良品,包括导致功能失效的外观不良品。
5.2主要缺陷(major,代号MA):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或性能参数超出规格范围。
5.3次要缺陷(minor,代MI):上述缺陷以外,其它功能不影响产品使用的轻微外观缺陷。
6检验坏境:6.1目视距离:距检验者的正常视距为30CM;6.2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6.3光源:间接荧光灯光源600-800lux;6.4检验角度:目视与检验面面成45度角,被检验物品允许上下左右转动10度角;6.5时间:5-10S;文件名: 手机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生效日期:20170628 页码:共9页 /第2页7检验项目及接受标准:7.1缺陷定义:7.1.1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外观检验标准一、目的:1。
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2。
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
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三、参考文件3。
1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3。
2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3.3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四、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
5变形: 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 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
8断印: 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
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4.11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
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
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
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
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
17凹痕缩水: 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
手机天线外观检验标准
1. 目的为IQC检验员提供检验和判定依据,确保原材料质量满足生产上线使用要求。
2. 围本标准适用我司来料检验及外协加工厂对原材料的检验,客户无特别要求时适用本标准,如有变更时以《设计变更通知》ECN为准。
3. 定义3.1 手机检验面的定义AA级检验面:手机上显示信息的重要区域,如镜片的透明区和LCD的显示区。
A级检验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如镜片的非信息显示区,键盘、面壳、底壳、电池盖的正面、翻盖(及大翻盖)的正反两面。
B级检验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前壳、后壳电池盖、翻盖(及大翻盖)的外侧面,天线外表面,及其它手机配件如充电器、耳机等的外观面。
C级检验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只有在装卸电池或SIM卡时可看到的表面,如后壳上被电池盖住的面或电池盖的表面;D级检验面:只有在拆卸手机时才能看到的零件表面。
3.2 缺陷级别定义3.2.1 致命缺陷(A类)(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或造成不能使用的缺陷或严重影响主要性能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A类。
3.2.2 严重缺陷(B类)(Major Defect):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包装存在可能危及产品形象的缺陷,导致最终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B类。
3.2.3 次要缺陷(C类)(Minor Defect):影响外观的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注:有些外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影响到产品的功能,则按照功能缺陷的标准来确定缺陷等级;如按键脱落会导致按键无功能,为主要缺陷。
有些功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仅影响到产品观感,则按照外观缺陷的标准来确定缺陷等级;如按键漏光,C类。
4. 抽样方案依据GB/T2828.1-2012/ISO 2859-1:2008 MIL-STD-105E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Ⅱ级水准,Cri AQL=0.010 ,Maj AQL=0.4 ,Min AQL=1.5,(当Maj与Min同时出现时,计算不良:两个Min相加等于一个Maj或一个Maj相当于两个Min)。
手机外观检验标准
手机外观检验标准1 目的确立和规范本公司生产手机的外观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主要用于本公司研制、生产及检验的各型号成品、半成品的外观检验;作为手机的外协厂和EMS厂家共同遵守的规范严格遵照执行;如另有合同标准,则执行合同规定。
3 职责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由质量管理部监督执行。
4 定义4.1 严重缺陷(A类):造成手机不能使用的缺陷、不符合手机出厂配置要求的缺陷、严重影响主要性能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危害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4.2 主要缺陷(B类):影响手机使用/性能的缺陷或手机装配产生的缺陷、严重影响手机外观的缺陷。
4.3 次要缺陷(C类):轻微影响手机外观的缺陷。
注:半成品、成品配置要求按照产品(装配,包装)要求、各机型BOM物料清单及ECO工程更改指令、EN工程更改通知,包装样板要求执行。
4.4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4.5 断差:即错位,各部件组装后的台阶,超过标准。
4.6 表面颗粒:在喷漆件表面附著的细小颗粒,如灰尘。
4.7 杂质:喷漆时有异物而形成的点或者线。
4.8 掉漆:表面涂层的脱落。
4.9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未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4.10 缩水:制品表面因成型时,冷却硬化收缩,产生的肉眼可见的凹坑或窝状现象称为缩水。
4.11 披锋:由于注塑或模具的原因,在塑料件周围多出的塑料废边。
4.12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不同的颜色。
4.13 碰伤:制品表面的碰伤痕迹。
4.14 拖白:制品的侧边,柱孔等位置脱模时产生的发白现象。
4.15 密着力不良:指涂层一层一层或片状或点状脱落,但不漏出底材。
5 手机检验条件5.1 测量等级面的定义5.1.1 A测量面: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显示区域等,如镜片的透明区域、LCD 的透明区域、键盘文字区域和装饰件外表面。
5.1.2 B测量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时不在直视范围内的次要表面和手机配件的外表面。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为规范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房间空调器所有塑胶材料产品外观检查。
3、职责3.1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协调处理。
3.3 若出现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品质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外观塑胶件术语4.1 杂质、异色点、斑点由于原料混入异物或设备空气因素,注塑件成型后,在其表面上出现的斑点。
4.2 飞边、毛刺在塑胶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注塑速度过快、注塑压力过大、模温过高不良所致)4.3 银丝光洁表面上的云状物,是注塑时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料在注塑件表面形成的。
4.4 汽泡塑胶件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4.5 变形注塑件在注塑过程中,因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件变形现象。
4.6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的泛白,通常发生在卡钩上。
4.7 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满和缺料情形。
4.8 色差同种颜色部件或组件相互之间的颜色差异。
4.9 划伤表面很细的沟槽,是塑料件表面受到外部尖锐物碰撞而引起的。
4.10擦伤、拉伤塑胶件受到轻微摩擦造成一定范围无光泽无深度感的痕迹。
4.11 熔接痕表面可见的条纹或线性痕迹,是两股料流相遇时在其界面处未完全熔合而形成的。
4.12 断裂塑胶件受到外部挤压或其它外部因素造成的断裂现象。
5、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高的零部件(如:分体挂壁式内机的面板、面框、水平导风叶片、面板装饰条、指示灯板等)B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高的次要零部件(如:分体挂壁式内机的底盘等)C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一般的零部件(如:装配在机内的零部件)。
6、检验条件6.1 距离要求A 产品外观表面质量判定应在400mm目视距离下进行。
B 在目视距离下进行判定时,如果不能发现不良则视为满足外观表面质量要求;如果能发现不良则对不良进行测量以确认是否符合视外观表面质量要求。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本规范中目视条件为:40W日光灯源下1.5米范围内.塑胶件表面等级区分(一般规定为组装部件)A面:本体(面板)及把手的产品正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或其他与本体(面板)组装产品后在正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B面: 本体(面板)及把手除A面.C面外的其他外观表面(或指定外观表面) C面: 本体(面板)及把手的产品内面(里面或指定面), 或其他与本体(面板)组装产品后在正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塑胶件缺点类型:刮伤------产品表面出现的各种凹线或痕迹.毛边-------分模线溢出的料(常为机台夹持力不足或模具因素.缩水-------表面因材料热胀冷缩作用,造成凹陷的现象.变形-------不符合零件形状的区域.表面表现为平面不平,曲面不合规定半径.短射-------灌料量不足,也叫缺料.灌料口-----工作的进料口顶白--------比背景颜色白,常出现于顶针背面.结合线------也叫融合线,也是重新交接线,这种结合线是不同灌料口入后的结合,或因为零件外型使塑胶分支流动后结合.色差----------产品实际颜色与标准的差异.拉痕--------为射出时模具边拉拖造成,一般在零件边缘,也叫拉模.过火--------射出过程中高温高压,材料燃烧留下的焦黑或黑痕,也叫烧焦或黑线.修饰不良-----修理产品毛边或进料口不确实.起疮------办痕或银灰色条纹,射出料气泡造成,一般是因为潮湿空气被凝聚.异色条纹------颜色变化,可以是条纹或点.油污-------指脱模用离型,顶针润滑油,与模具保养用油所造成的污染.断裂-------材料分离,可依缺表面的外观检测决定,如表面显示有小颗粒或扭曲,可能是断裂,若表面显示是光滑则可能是短射.气泡-------产品内部产生的空洞.塑胶件各级表面限度要求与判定标准断裂不允许刮伤不允许.长小于15MM,宽0.3MM,累计长度小于25MM,间距大于70MM.异常凹凸痕不允许.目视500MM以内看不到.毛边修饰均匀平滑,不得超过分模线0.8MM以上.修饰均匀缩水依限度样板为标准.允许不影响机构功能的轻微缩水.气泡不允许.组装后不影响外观.(依限度样板为标准)变形曲率为该部分全长2/1000.不能影响组装. 允许不影响机构及外观(安装后)的变形.掺料半径0.2MM以下3点以内,点与点的距离50MM以上.半径0.3MM以下3点以内,点与点的距离50MM以上.允许缺料不允许.轻微允许,但不能影响组装及性能.修饰不良不允许.轻微允许.起疮不允许.顶白不允许异色条纹(黑纹) 不允许.允许与背景颜色差异不甚明显的色纹.结合线目视距离500MM以内看不到.(或参照样板)目视距离500MM以内无裂痕.色差 E<1.0(D65光源(参照检验作业程序),需用色差仪判定油污不允许. 允许少量的不造成污染的离型剂或顶针油.拉痕依限度样板为准.允许与不影响机构功能的拉痕.烧焦不允许.允许与背景颜色差异不甚明显的色纹.。
手机天线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为IQC检验员提供检验和判定依据,确保原材料质量满足生产上线使用要求。
2.范围本标准适用我司来料检验及外协加工厂对原材料的检验,客户无特别要求时适用本标准,如有变更时以《设计变更通知》ECN为准。
3.定义3.1 手机检验面的定义AA级检验面:手机上显示信息的重要区域,如镜片的透明区和LCD的显示区。
A级检验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如镜片的非信息显示区,键盘、面壳、底壳、电池盖的正面、翻盖(及大翻盖)的正反两面。
B级检验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前壳、后壳电池盖、翻盖(及大翻盖)的外侧面,天线外表面,及其它手机配件如充电器、耳机等的外观面。
C级检验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只有在装卸电池或SIM卡时可看到的内表面,如后壳上被电池盖住的面或电池盖的内表面;D级检验面:只有在拆卸手机时才能看到的零件表面。
3.2 缺陷级别定义3.2.1 致命缺陷(A类)(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或造成不能使用的缺陷或严重影响主要性能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A类。
3.2.2 严重缺陷(B类)(Major Defect):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包装存在可能危及产品形象的缺陷,导致最终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B类。
3.2.3 次要缺陷(C类)(Minor Defect):影响外观的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注:有些外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影响到产品的功能,则按照功能缺陷的标准来确定缺陷等级;如按键脱落会导致按键无功能,为主要缺陷。
有些功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仅影响到产品观感,则按照外观缺陷的标准来确定缺陷等级;如按键漏光,C类。
4.抽样方案依据GB/T2828.1-2012/ISO 2859-1:2008 MIL-STD-105E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Ⅱ级水准,Cri AQL=0.010 ,Maj AQL=0.4 ,Min AQL=1.5,(当Maj与Min同时出现时,计算不良:两个Min相加等于一个Maj或一个Maj相当于两个Min)。
手机塑胶件检验标准
手机塑胶件检验标准1 目的统一本公司的手机塑胶件标准,作为指导测试人员、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对产品检验的依据,用以规范和统一塑胶件检验标准。
同时可作为批量生产前的评审依据。
2 适用范围本标准建立了塑胶件的外观、可靠性、装配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标准,适用于所有系列手机塑胶件。
用以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供应商、协作生产厂对部件等检查。
注:若新产品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的项目涉及不到,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本标准中加入未涉及到的项目或修正更新本标准。
3 定义3.1 区域定义3.1.1 区域A:在客户使用产品时随时能观察到的表面部分(如手机正面、翻盖内外壳、按键板面、LCD及摄像头)这些表面不能允许有任何可能导致一个普通客户拒绝购买这种产品的明显缺陷。
3.1.2 区域B:在客户使用产品时能经常观察到的部分(如两侧、顶部、天线、底部、翻盖內表面、显示框四边)这些表面允许有一些次要的缺陷,但不会导致一个严格的客户拒绝这种产品3.1.3 区域C:在客户使用手机时很少能观察到的部分(如背面暗格,显示框底部,电池盖内部)这些表面的缺陷应该是合理的,并且不会给客户一个该产品品质不好的印象。
3.1.4 区域D:在客户使用手机时不能观察到的部分(如电池下面或电池表面以下的显示框內部)在这些面上的缺陷应该合理,且不会给客户一个该产品品质不好的印象3.2 缺陷代码对照表缺陷代码对照表见表3.3 缺陷类别及名词定义:3.3.1 A类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3.3.2 B类主要缺陷Major Defect:制品的性能不能满足该产品预定的功能或严重影响该产品正常使用性能或可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3.3.3 C类次要缺陷Min,Minor Defect: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3.3.4 可接受缺陷Acc,Acceptable Defect: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使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3.3.5 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样板:由设计部门或品质部门或市场部签名认可的、用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限样板一般需征求市场部意见)、结构样板等。
手机支架天线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精)
7.批锋: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胶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摸上去有刮手的感觉。
8.磨花:由摩擦造成的塑胶件表面轻微的划伤痕。
9.批伤:削除批锋时由于操作工艺的不当造成的削痕。
10.拖伤:因注塑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照明度:室内常规40W×2白炽灯.
检验人员视力:1.0以上,不能有色盲、色弱者.
6.定义:
严重缺陷(Major Defect):指影响或降低产品使用性能及功能结构或外观严重不良而导致客诉的缺点。
轻微缺陷(Minor Defect):指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及外观的缺点。
7.缩写表示:
N=Number(数量), L=Lenght(长度), W=Width(宽度), D=Diameter(直径) DS=distance(距离)
文件编号:QA-30-XXRev:1
适用范围:成型塑胶产品
日期:2012年5月23日
批准
审核
编写
王建丰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版本
描述
制定
2012-05-23
1
首版试用
王建丰
1.目的
制定塑胶外观检验标准,为检验员提供检查判定依据,便于对成型产品进行品质控制,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2.范围
该检验标准适应于本公司成型产品检验.
L≤0.5
W≤0.2
LDS镭射区域管控≤0.03mm,非LDS镭射区域管控≤0.05mm
轻缺陷
12
碰伤
不允许
L≤0.15
W≤0.05
L≤0.2
W≤0.1
L≤0.5
手机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第1版适用范围:IQC进料检验日期:2004.8.20批准:审核:编制:IQC零件性能测试规范版本:01一、目的: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二、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3.1GSMFQA外观检验标准3.2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3.3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四、缺陷定义4.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1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2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3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4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手机塑胶壳检验标准
1.目的统一本公司的手机塑胶壳检验标准,亦可用于对操作工及质检员的培训。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生产的以及来料加工或外发加工的手机塑胶壳的检验。
3.产品表面划分:3.1A面: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如正面、打开翻盖后出现的面。
也称第一检查面。
3.2B面: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非直视区域但通过变换角度可看到的面,如手机的侧面、电池面。
也称第二检查面。
3.3C面: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如取出电池后才看到的表面。
也称第三检查面。
3.4D面:需拆开整机后才能看见的部位,如手机内部。
也称第四检查面。
4.检验条件:4.1 环境光度:600~800LUX或40W两盏冷白荧光灯;4.2 观察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4.3 观察角度: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4.4 观察时间:10S±5S;4.5 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4.6抽样方案:依《产品抽检作业指导书》规定或客户要求.5.缺陷描述及判定:5.1 外观缺陷:(注:N—数量;D—直径;L—长度;W—宽度;A—面积;S—距离)代码缺陷名称描述判定标准A面B面C面D面001 色斑产品表面出现不同颜色的点,也称“混色点”。
按客户要求,客户无要求时按以下要求:D≤0.25mm(色差强)或D≤0.30mm(色差弱)N≤3S≥25mm按客户要求。
客户无要求时按以下要求:D≤0.30mm(色差强)或D≤0.35mm(色差弱)N≤3S≥15mm按客户要求。
客户无要求时按以下要求:D≤0.35mm(色差强)或D≤0.40mm(色差弱)N≤3S≥10mm不限002 喷油漆点油漆未开散或油漆中杂质,在产品喷油表面形成小凸点。
003 喷油尘点素壳表面灰尘或空气中的灰尘在油膜未干时沾在油膜上。
004 银点不含银粉的涂层表面有银色的点。
005 喷油凹点因产品表面油污造成不粘油漆而形成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