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安服务公司征免税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安服务公司征免税的通知
【标 签】对保安服务征免税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所﹝1989﹞163号
【发文日期】1989-09-15
【实施时间】1989-09-1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接公安部来函,要求对各地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给予免税照顾。考虑到保安服务公司是以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为目的的特殊企业,目前尚属初创阶段,且收费标准较低,为扶持其发展,经研究决定:
一、免征保安服务公司一九八九年度的国营企业所得税。
二、保安服务公司应照章缴纳营业税。个别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由税务机关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