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QP56玻璃易碎品控制程序
玻璃制品控制程序

1.目的:为防止玻璃制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或人身造成安全危害。
2.适用范围:全厂范围内所有相关生产区域、宿舍或公共场所均适用于本程序。
3.定义:无4.权责: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后勤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5.作业内容:5.1所有生产车间的建筑物的窗户上,尽量不采用玻璃制品,已经安装好的玻璃制品,必须加贴玻璃纸。
所有机器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份,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类似玻璃的透明材料。
5.2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等,须在玻璃制品的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
5.3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经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止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5.4办公室或其他办公区域使用的玻璃制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
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
5.5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员工不得将茶具、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的饰品。
5.6后勤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全厂范围内所有玻璃制品的使用情况,并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
5.7出现意外情况时,生产部门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的产品;维修人员要及时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在后勤部负责人检查无隐患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
6.相关记录:6.1《玻璃检查记录》6.2《玻璃制品异常事故处理记录》。
gmp玻璃陶瓷硬塑料控制程序

易碎品(玻璃、陶瓷)、硬塑料控制程序一、目的为了防止食品生产区内、仓库内易碎品、硬塑料在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对食品造成安全性危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场所及仓库,而公司工作活动场所,办公室及实验室内的相关物品的控制不适用本规定。
三、职责3.1 生产车间、储运部:对所有生产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2 质检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在出现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四、控制程序4.1 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允许采用玻璃制品;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应该加贴玻璃纸。
根据实际要求,部分生产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的,应当按要求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或其他类玻璃的透明材料。
4.2 原则上非生产场所必须的玻璃、其他易碎玻璃物品(如个人的玻璃制茶杯、个人照明用具)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眼镜,若因近视必须佩戴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类玻璃的饰品。
4.3 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灯,须在带入生产区域前在玻璃制品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检查,使用结束后及时撤离生产区域。
4.4 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以防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 化验室、维修部等外围协助部门因工作需要携带玻璃器皿、灯管、用具(如试管、试验用玻璃瓶等),化验员、维修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玻璃器皿、用具的相对隔离和安全,使之不至于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并对带入和带出的数量进行清点,以免玻璃制品遗留在生产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玻璃控制程序

玻璃控制程序1. 目的:为防止玻璃制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2. 范围:公司生产活动场所如办公室的相关物品的控制不适用本规定。
3. 职责:3.1、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程序及技术文件等工作;3.2、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3.3 后勤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同时负责相关技术性支持文件的起草和拟定;后勤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出现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4. 玻璃制品的控制:4.1 所有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都不允许采用玻璃制品;若因特殊需要必需采用玻璃制品的,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的不容易爆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须加贴玻璃纸。
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分,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
4.2 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眼镜,若因近视必须佩戴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
4.3 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灯,须在带入生产区域前在玻璃制品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检查,使用结束后及时撤离生产区域。
4.4 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办公室等其他部门使用的玻璃制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
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并在之后一周的生产过程中加强目视检查频率,注意有无玻璃碎杂混入的情况。
4.6 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员工不得将茶具、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类玻璃的饰品。
玻璃控制程序

4.3突发事件的处理
4.3.1所有玻璃制品如在生产区域破烂,该区域必须即刻停止生产,报生产经理处理;对事故现场3米半径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到易碎物品碎片污染的所有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或)成品进行识别、隔离。
4.3.2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确保没有易碎物品碎片残留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处理后经部门主管确认才能恢复生产。
3.2品质部负责监督执行的效果。
4、工作程序
4.1生产场所玻璃制品的控制
4.1.1非生产所必须的玻璃及其他易碎物品(如个人的玻璃制茶杯、个人照明用具等)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对所有进入生产场所的玻璃制品,要加以标识和登记。
4.1.2定期对生产场所的玻璃制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或不安全的现象即时给予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4.1.3车间所有员工有义务及时报告本人周边的玻璃品的不正常现象。
4.1.4 QC巡查中将对区域内的玻璃制品进行监督,发现有不正常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4.2仓库玻璃制品的控制
文件标题
玻 璃 控 制 程 序
编 写
审 核
文件编号
4.2.1仓管员定期对仓库的玻璃制品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5、相关记录
文件标题
玻 璃 控 制 程 序
编 写
审 核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文件编号
1、目的
为了防止玻璃及其他易碎物品混入产品,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特制定对玻璃及其他易碎物品的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车间生产活动范围内(含仓库)的玻璃及其他易碎物品,包括所有带玻璃的窗户、门、灯泡、护板、台面、生活用品等制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日常检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易碎玻璃控制程序

文件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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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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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1目的:
防止易碎品破碎時污染產品:
2職責:
2.1產品包裝區域和成品倉庫玻璃隔牆30cm
2.2產品包裝區域和成品倉庫燈管加上防護罩.
2.3生產區不可有易碎品
2.4存放在生產區的電腦應加塑膠膜保護,防止破碎後碎渣掉落
2.5其他易碎品均不能帶入生產區,儲存區及產品經過的地方.(如口杯、鏡子)
4.2.4如何處理更換易碎品(換壞玻璃及易碎品)
應清理周圍的產品及物料,用遮布或防飛濺的物體包住,小心拿走並立即清除乾淨.
5.0記錄
5.1易碎品檢查表
3.0:範圍
全廠範圍內生產區;
4.0易碎品的處理
4.1以上2.6的要求是處理特殊工序
4.2當有易碎品破碎時處理
4.2.1當易碎品破碎時,應立即將現場進行隔離
4.2.2立即派清潔工進入現場清掃乾淨
4.2.3將周圍方圓5米範圍之內的產品隔離開並檢查,確認無破碎物後才進入下一道工序,如發現有破碎物,則報廢處理。
2.6若非客戶需要(如包裝用或特殊情況)用的玻璃等易碎時,工廠一定要將該區域隔離,並告知作業員防止破碎,並應嚴格與客戶的產品隔離。
2.7行政部負責每天對整個工廠進行巡查,如發現成品區域未隔牆放置或有破碎玻璃類,應立即通知區域負責人立即糾正;如發現有破碎跡象的易碎品應立即告知該區負責人對該區進行隔離,並及時通知維修部更換處理;如發現有易碎品破碎時,按4.2處理.
玻璃制品控制程序

玻璃制品控制程序1.目的为防止玻璃制品和其它易碎品破裂后混入产品,影响产品质量,减少作业人员和产品造成安全性危害,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场所、仓库的玻璃和易碎制品的控制。
3.职责3.1各部门主管负责玻璃制品和易碎品在破裂之后的安排和处理;3.2品管中心负责对发生玻璃制品破裂区域的产品进行确认。
4.程序4.1检查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的使用状态4.1.1由厂务部负责人每周一次检查所有的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防止其破裂而造成产品污染和人员伤害。
4.1.2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破裂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给主管,主管必须立即隔离破碎区域,停止该区域的生产,并安排人员及时进行清理。
4.2清理程序和碎片处理4.2.1如果必要,要把破碎的危险区域标识出来,在处理碎片之前要拍照以便进一步跟踪追查;4.2.2主管安排人员找到所有的可能被影响的物料;4.2.3危险区域的员工不得随意移动,必须经过指定通道离开车间,换掉可能污染的衣服,当人员离开时,鞋子要严格清洗。
4.2.4严禁无关人员、交通工具、产品进入污染区域,污染产品不能离开区域。
4.2.5用干燥的扫帚和铲子清除碎片将碎片用塑料袋小心装起来,用报废纸将其包住,并在废报纸外用红色标注“内有玻璃碎片,危险!”字样。
4.2.6应仔细检查破碎发生区域,以便消除碎屑残留的风险。
4.2.7清洁工具要放入封口的塑料袋,拿到室外用低压水管在排水沟上面冲洗,处理人员处理完毕后,须清洗鞋子方可进入车间。
4.3受影响产品、工器具的处理4.3.1要评估产品污染的风险,并且将产品的污染风险记录下(包括批次号和数量),经评估污染的产品销售要有低压水管冲洗后,确保无危害方可使用,否则要作为垃圾遗弃,所有暴露在破碎发生区域2平方米以内的产品都要视为污染产品,如果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品管中心主管同意方可放行。
4.3.2所有受污染或可能受污染的工器具都要小心拿到室外,并用低压水流冲洗掉细小的碎屑,经检查确认无危害时才能进入加工环节。
玻璃、易碎品应急处理程序

一、目的为防止厂区内的玻璃制品和其他易碎品破裂后,对作业人员和产品造成安全性危害,以及日常对生产区内玻璃和易碎品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指导玻璃及易碎品管理和破碎后操作处理。
二、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的玻璃制品及易碎品的管理和破碎后操作处理。
三、责任综合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以及检查相应记录,各车间班组长/工段长负责对生产区内玻璃及易碎品登记和日常管理,并且负责在破碎后的安排处理。
品管经理和生产负责人负责对发生玻璃制品破裂区域产品进行确认。
四、内容1、检查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的使用状况1.1 由各组长/工段长登记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区内玻璃制品和易碎品,并每个班次检查,每周检查其他区域内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确保处于良好受控状态,防止其破裂造成产品污染和人员伤害。
1.2 生产现场出现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破碎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给组长/工段长,组长/工段长需第一时间组织隔离破碎区域,停止该区域的生产,并安排人员即时进行清理,同时向品管经理和生产负责人汇报。
2、清理程序和碎片处理2.1 如果必要,将破碎危险区域标记出来。
在处理碎片之前拍照以便进一步的跟踪追查。
2.2 组长安排人员找到所有玻璃碎片,确定所有可能被污染的物料。
2.3 危险区域的员工不得随意移动,必须通过指定通道离开车间,换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人员离开时,工作鞋要严格清理。
2.4 严禁其他员工、产品进入污染区域,污染产品不能离开该区域。
2.5 用干燥的扫把和撮箕清除碎片,将碎片用塑料袋小心装起来,用废纸将其包住,并在废纸外用红色笔标注“内有玻璃碎片,危险”字样,最后丢入垃圾箱。
2.6 仔细检查碎片发生区域,以便消除碎屑残留的风险。
2.7 将清洁工具放入封口的塑料袋,拿到室外用低压水管在排水沟上面冲洗,处理人员处理完毕后,必须清洗鞋子方可进入车间。
3、受影响产品、工器具的处理3.1 评估产品受污染的风险,并且将产品的污染风险做记录(包括产品批次和数量),经评估已污染的产品用低压水管冲洗后,确保无危害方可正常使用,否则作为垃圾遗弃。
MA-QP56玻璃易碎品控制程序

1、目的加强产品的风险评估,管制玻璃类的利器制品,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
2、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及贮运过程。
3、职责3.1 生产部门、货仓部门负责玻璃利器监管;3.2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的教育培训;3.3 品质部协助相关部门负责受影响物料、产品的跟进处理。
4、玻璃制品的控制4.1生产车间与货仓严格控制非必要的玻璃进入,个人陶瓷水杯、玻璃水杯等个人物品,必须放置于车间外指定区域,不能带入生产车间及仓库;4.2车间、仓库等所有的玻璃、陶瓷制品由专人负责检查登记,部门负责人需安排专门人员,每天检查本部门玻璃、日光灯等易碎物品损坏情况,如发现损坏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回收破碎物件,并及时维修,保存相关记录。
4.3对车间、货仓等所发生的玻璃制品破碎事件,在场人员需及时隔离受到影响的物料与产品,否则扩大受影响范围进行排查。
4.4 品质部对界定受影响的物料、产品安排全检,将确认已经污染的物料、产品及时销毁处理。
4.5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加强对玻璃制品破碎时间的预防与处理意识,养成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以及对玻璃小心作业的习惯。
5. 玻璃制品监控的记录5.1 车间管理人员,应将玻璃器具的使用情况专门记录。
5.2 行政部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时进行记录监控情况。
6. 特殊情况的处理:6.1 各部门职责按本规定第三条执行。
6.2 出现意外情况时,车间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行政部协助生产部彻底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将报告呈总经理签署意见。
6.4 行政部及时对出现使用玻璃制品的设备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在经生产部检查无隐患同意后方可重新开机继续生产。
6.5 相关要求是必须要做到的,不管什么情况下,这是首要任务。
5、相关记录《易碎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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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产品的风险评估,管制玻璃类的利器制品,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及贮运过程。
3、职责
3.1 生产部门、货仓部门负责玻璃利器监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的教育培训;
3.3 品质部协助相关部门负责受影响物料、产品的跟进处理。
4、玻璃制品的控制
4.1生产车间与货仓严格控制非必要的玻璃进入,个人陶瓷水杯、玻璃水杯等个人物品,必须放置于
车间外指定区域,不能带入生产车间及仓库;
4.2车间、仓库等所有的玻璃、陶瓷制品由专人负责检查登记,部门负责人需安排专门人员,每天
检查本部门玻璃、日光灯等易碎物品损坏情况,如发现损坏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回收破碎物件,并
及时维修,保存相关记录。
4.3对车间、货仓等所发生的玻璃制品破碎事件,在场人员需及时隔离受到影响的物料与产品,否则
扩大受影响范围进行排查。
4.4 品质部对界定受影响的物料、产品安排全检,将确认已经污染的物料、产品及时销毁处理。
4.5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加强对玻璃制品破碎时间的预防与处理意识,养成发现异
常及时上报以及对玻璃小心作业的习惯。
5. 玻璃制品监控的记录
5.1 车间管理人员,应将玻璃器具的使用情况专门记录。
5.2 行政部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时进行记录监控情况。
6. 特殊情况的处理:
6.1 各部门职责按本规定第三条执行。
6.2 出现意外情况时,车间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行政部协助生产部彻底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将报告呈总经理
签署意见。
6.4 行政部及时对出现使用玻璃制品的设备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在经生产部检查无隐患同意
后方可重新开机继续生产。
6.5 相关要求是必须要做到的,不管什么情况下,这是首要任务。
5、相关记录
《易碎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