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限购和房贷政策
福州限售政策细则
福州限售政策细则1. 背景与目的为了控制福州楼市的房价过快上涨以及保护居民的购房需求,福州市政府决定实施限售政策。
该政策的目的是限制购房者的购房数量,从而稳定房价,并为有购房需求的福州市民提供更多的购房机会。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福州限售政策的细则以及相关的执行条例。
2. 限售对象福州限售政策适用于所有非福州户籍居民。
其中,非福州户籍居民包括外地购房者以及非福州常住居民。
福州户籍居民不受限售政策的限制。
3. 购房限制3.1 购房数量限制福州限售政策规定,非福州户籍居民在福州市范围内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购房者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其非福州户籍。
3.2 限制期限福州限售政策限制非福州户籍居民购房的期限为5年。
在此期限内,购房者不得再次购买福州市范围内的住房。
超过限制期限后,购房者可重新申请购买住房。
4. 执行机构与流程福州限售政策的执行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购房者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购房申请和审批:4.1 购房申请购房者需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购房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购房意向书。
购房者需填写购房申请表格,并将材料提交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 审批流程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购房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购房者身份以及是否属于非福州户籍。
审核通过后,购房者将获得购房资格,可以进行住房交易。
4.3 监督与处罚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限售政策的执行监督,发现违规购房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对于未经批准购买多套住房的购房者,将被处以罚款,并取消其购房资格。
5. 监测与调整福州市政府将定期监测福州楼市的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发现房价上涨过快或者房地产市场存在投机行为,政府可以考虑进一步收紧限售政策,以控制市场供需关系。
6. 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福州市范围内的所有住房交易。
福州市政府保留对本细则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以上就是福州限售政策的细则,希望对广大购房者有所了解。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福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篇一福州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州市人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福州市人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80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23]186号)实施以来,我市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整规活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土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指数实现回落。
为进一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二、强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开盘销售申请价格备案,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同一商品住房项目下一批次备案价格必须“零增长”,不得高于上一批次的备案价格。
严控一切商品住房项目随意涨价行为,严禁任何楼盘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建委、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市)政府三、继续实行经营性住宅用地“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公开出让。
楼市新政解答
福州新版限购令出台出手买房需注意几大变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家庭,以及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3月2日,新国八条福州版细则公布,新版限购令下,你还有购房资格吗?现在买房需要特别留意些什么?针对读者反映较多的关键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售楼部、银行等相关部门,为读者答疑解惑。
A 购房流程签合同前先开个人住房证明新政规定下,如今购房流程复杂了一些。
群升白马郡置业顾问郑雅英提醒,如今买房多了一道程序,如果是本市户口,无论是首次置业还是购买第二套房,买房前都要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个人住房证明,开住房证明是为了确定购房者是否满足新政下的购房条件。
不过,据记者了解,有部分开发商可以代购房者前往交易中心开证明,但其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支付。
与此同时,置业顾问也会详细了解购房者的物业情况,包括物业类型、具体所在位置等,以帮助购房者确认是否具备购房条件。
B 首套房认定八县“认贷不认房”,市区“认贷又认房”在新政下,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有区域之别。
博仕后家园B区销售经理陈慈玉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数据和八县还未联网,因此购房者在八县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房产,福州市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不到,但如果之前是通过贷款在八县购买的房产,因为银行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如果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银行方面就能查询到。
简单来说,首套房认定,八县房源“认贷不认房”,而市区房源“认贷又认房”。
C 八县不限购有买房资格,不一定有贷款资格按照此次福州版细则规定,八县属于福州行政区域,因此八县户籍的家庭来福州五城区买房,不算外地人。
福建购房新政福建买房政策买房新政策
福建购房新政福建买房政策买房新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购房新政,欢迎大家阅读。
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政策栏目。
福建购房新政因上班距离近购房也属首改房为稳定住房消费、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性住房需求的要求,促进福建省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省住建厅、财政厅、金融办等三部门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该《若干意见》今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的多种情形均认定为首改房,条件大大放宽。
同时,对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申请贷款应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房。
有条件的地方将给予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适度的财政补贴。
该《若干意见》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若干意见》和我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八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并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实行一市一策,一县(区)一策,切实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需住房需求。
1、首改房认定放宽因上班距离近购房也属首改房该政策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放宽了。
《若干意见》称,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
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认定为首改房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距离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
取消对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境外机构的购房限制。
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低至20%《若干意见》称,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房。
各地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可以达到95%以上,当地财政要予以支持;个贷使用率低于85%的设区市,要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7•【字号】榕政综[2007]146号•【施行日期】200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07]1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七日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五城区。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四条福州市房管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管理工作,并会同市发改委、建设局、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检查、指导、监督。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规定,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由市规划局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时予以控制。
第七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在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民政优抚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可优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八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三)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四)属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外地人福州购房受限 未住满一年执行二套房利率
外地人福州购房受限未住满一年执行二套房利率随着央行对严格执行差别房贷的重申,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各商业银行的二套房贷政策已全面从严,目前主要通过福州房管局出具房屋数量证明的方式来落实“认贷又认房”。
在榕购房者如是外地户口(五区八县除外),还得在榕居住满一年证明,否则即使是购买首套房也会被执行随着央行对严格执行差别房贷的重申,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各商业银行的二套房贷政策已全面从严,目前主要通过福州房管局出具房屋数量证明的方式来落实“认贷又认房”。
在榕购房者如是外地户口(五区八县除外),还得在榕居住满一年证明,否则即使是购买首套房也会被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据悉,福州地区在今年6月份已有兴业、招行、民生等部分银行实行“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贷政策。
7月底,四大国有银行在榕分支机构均开始实行“认贷又认房”,交通银行、海峡银行等也随之跟进。
至昨日,此前二套房认定尚可只“认贷”的中信银行等也全面执行“认贷又认房”的认定方式,榕二套房贷政策已经全面从严。
据了解,目前在福州市区并有福州户口的居民准备购房,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银行除了查询征信系统客户有无贷款记录外,还会要求该客户到福州房管部门出具名下房屋数量证明。
如果是外地户口来榕购房的客户,还得向银行在榕居住满一年证明,此类证明包括一年以上在榕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无法则将被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有银行人士认为,上述对外地来榕购房者的限制能够有效遏制炒房者来榕炒房,但也可能“误伤”少数收入不高的、缺乏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外地来榕务工人群的购房需求。
目前这部分人群即使在榕购买首套房,也要面临二套房政策带来的首付成数和利率上浮的可能。
但也有银行人士认为,相对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银行对外地人的“停贷”,福州的房贷政策已相对温和。
何为“认贷又认房”根据房贷新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即银行)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一、认房又认贷在福州,对于第二套房产的认定,采取的是“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这意味着,不仅要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房产,还要看购房者是否有过贷款购房的记录。
如果购房者名下已有房产,且之前购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将视为第二套房产。
如果购房者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50%。
二、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50%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房者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的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仍为50%。
这意味着,对于同一套房产的二次购买,贷款的额度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三、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40%如果购房者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可以调整为40%。
这是为了鼓励购房者尽快偿还贷款,释放金融风险。
四、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自住住房消费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70%如果购房者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并且无法提供1年以上的自住住房消费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将调整为70%。
这是为了防止炒房和过度投资。
五、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但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自住住房消费记录的,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60%如果购房者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但能够提供1年以上的自住住房消费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可以调整为60%。
这是为了平衡投资和自住需求。
六、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成员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40%如果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产,并且已经结清了贷款,家庭成员再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可以调整为40%。
这是为了照顾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
七、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成员申请贷款购房,最低首付调整为30%如果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产,并且已经结清了贷款,家庭成员再申请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可以调整为30%。
福州五城区房屋商贷执行标准
福州五城区房屋商贷执行标准
福州五城区房屋商贷执行标准
一、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4.借款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
5.借款人购买房屋用于自住,并符合相关规定。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70%;
2.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3.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50%;
4.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30%。
三、贷款期限与利率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因素浮动,具体利率以
银行公布为准。
四、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
1.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
2.违约责任:借款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产生罚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五、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
2.办理流程:先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银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
合同,最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区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08]1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区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城区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08〕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在榕各省属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外地驻榕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出售公有住房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州城区出售公有住房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成本价标准2007-2008年,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成本价按照同一标准,分别调整为1320元/平方米和1770元/平方米。
2009年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在上一年价格的基数上增长4%,不再另行公布。
二、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标准2007-2008年,出售多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300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70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240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210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800元/平方米。
2007-2008年,出售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440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410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380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350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3200元/平方米。
三、出售公有住房对象与时间安排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1998年12月1日前分配入住公有住房的现住户,可申请购买现租住的公有住房。
福州城区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2010年开始不再出售公有住房。
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房改的公有住房,一律移交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管理,统一租赁。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榕政办〔2021〕122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2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和服务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涉及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即Ⅰ型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进行优化完善。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配售管理方面2022年起销售的人才限价商品房项目,取消按照家庭人口购买对应户型面积的规定,申购家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申请保障资格时自主选择户型。
二、售后管理方面1.将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期从10年调整为5年,即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取消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约束机制,人才家庭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后,在符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其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3.以上售后管理办法调整意见适用于2020年以来已配售以及今后新配售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三、有关事项1.除上述优化调整内容外,我市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其他销售和管理事项仍按照榕政综〔2020〕49号文件执行。
2.Ⅱ型限价商品住房参照上述优化调整意见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4日。
地方四限令:限购、限外、限贷、限价
以“限购、限外、限贷、限价”为主题的“四限令”正式推出,为了抑制房价,降低房价。
在“929”二次调控出台之后的短短10多天内,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杭州相继出台了“限购令”,加上4月30日最早推出“限购令”的北京,目前全国已经有七座城市限购,这也使得本来是非常规的“限购令”已成为常见的调控手段。
从各地细则上看,北京、上海、厦门、杭州的“限购令”如出一辙,除了表述上的差异外,在政策内容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四地“限购令”的核心在于“每一户家庭可新购一套住房”。
换言之,不管此前有多少套住房,不管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有且只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和权利。
相比之下,宁波、深圳和福州在执行“限购令”的基础上,还加上了“限外令”,也就是对无法提供在该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暂停购房资格。
而京沪厦的政策中,没有在当地纳税、社保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家庭,也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深圳限购令唯一宽松的是,深圳市户籍家庭,如果一套房子都没有,则可以新购两套住房。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子都没有的家庭,具备两套房购买能力的很少。
”地产业内人士直言。
与其他六座城市相比,较晚出台的福州版楼市细则最为严厉,不仅要求“限购”和“限外”,而且规定,福州户籍居民家庭如果没有房子,也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除了“限购令”和“限外令”,“限贷令”也成为楼市调控措施的通用手段。
国家全面叫停第三套房贷款,第一套住房贷款一律三成起,严控消费类贷款用于购房,各地在执行差别贷款政策完全一致。
事实上,从9月29日二次调控新政出台之前,北京市燕郊地区就已经出台对二套房停贷、外地人首付五成的政策。
而在新政之后,各地正在落实“限外令”和“限购令”的时候,燕郊已经对外地人购房停止贷款,实施全面“限贷令”。
公积金还款方式要慎重如何玩转个人公积金轻松贷款还息北京中原地产统计显示,自8月起,燕郊全面执行外地人购房首付5成后,燕郊楼市已经明显下调。
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福州市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在福州购
买二套房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却让很多人感到困惑。
本文将对福州市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首先,福州市对于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比较严格的。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二套
房的人必须是本市户籍的家庭,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五年以上。
此外,购买二套房的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身份证等。
其次,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人来说,购买二套房的条件就更为苛刻了。
非本市户
籍的人在福州购买二套房,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连续工作或创业满五年以上,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五年以上。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家庭关系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税务局证明等。
再次,对于购买二套房的人来说,还需要注意相关的政策变化。
由于房地产市
场政策的不断调整,购买二套房的条件和标准也可能会有所变化。
因此,购买二套房的人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以免因为政策的变化而导致自己无法满足相关的条件。
最后,对于购买二套房的人来说,需要仔细核对自己的资料,确保符合相关的
认定标准。
如果在购买二套房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士,以便及时解决。
总之,福州市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比较严格的,购买二套房的人需要符合
相关的条件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让大家在购买二套房的过程中少走弯路,顺利完成交易。
福州首套房认定标准
福州首套房认定标准
福州市是一个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首套房是一个重要的选择,因此福州市针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将介绍福州首套房认定的相关标准。
首先,购房者必须是福州市户籍居民,或者在福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
其次,购房者不能在福州市范围内拥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此外,购房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不能在福州市范围内拥有住房,否则将影响首套房认定。
另外,首套房认定还需满足房屋性质的要求。
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必须是普通住房,不能是商业办公用房、别墅等非普通住房。
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面积也有限制,一般情况下,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
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此外,购房者的购房资金来源也需要符合规定。
购房者的首付款和贷款需符合相关规定,首付款一般要求购房总价的30%以上,贷款部分不能超过70%。
购房者的资金来源需要合法合规,不能通过违法手段获得购房资金。
最后,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进行首套房认定申请。
购房者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享受首套房相关政策。
总的来说,福州首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购房者的身份条件、房屋性质要求、购房资金来源和认定申请流程。
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从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福州首套房认定标准,做出理性的购房决策。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4•【字号】榕政综[2008]182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08〕1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限价房销售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限价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主要面向城区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和旧屋区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户以及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条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房管局”)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限价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及各区政府、街道(镇)、居委会要按职责分工,协助做好限价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四条限价房销售价格根据控制性建设成本、土地成本及房地产市场状况,并合理考虑税费和地价变动因素后综合确定,在土地出让前应予以明确。
限价房的实际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销售均价。
第五条对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工程,并确定需要对接限价房的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和旧屋区改造拆迁项目申请限价房安置被拆迁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由拆迁项目拆迁人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依据拆迁摸底数据和产权审查结果,向市房管局提出对接安置限价房的申请,填报《限价商品房对接拆迁项目申请审批表》,明确拆迁地块的规划用途、拆迁面积、户数以及需要对接的限价房地点、套数、户型等。
福州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福州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福州市的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会根据不同的群体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细节:
1. 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受托养人员,每人每月可以获得300元的住房补贴。
2. 大学生毕业落户农村地区,可享受包括住房补贴等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3. 福州市对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进行租金补贴,分别为每户每月200元和100元。
4. 市级公务员在福州市内购房后,可以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和每年1万元的住房津贴。
5. 农村土地征用和城市拆迁补偿款项中的住房补偿部分,由政府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各类补贴政策都有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需要前往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报和审批。
同时也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和调整,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3福州限购政策最新消息发布
2023福州限购政策最新消息发布2023福州限购政策最新消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从2023年9月11日起,福州市调整房地产政策,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取消限购政策,并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福州住房限购政策最新调整内容2023年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福州市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一是优化购房服务流程,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二是优化住房上市条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该政策自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
取消限购政策的城市有哪些2023最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各地楼市政策落地节奏加快。
9月以来全国已有超30省市优化楼市政策,同时,越来越多的城市跟进解除限购限售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当前(9月12日),已有包括兰州、东莞、佛山、沈阳、嘉兴、大连、南京、济南、青岛在内的9个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
核心二线城市放开限购所产生的市场效果或将明显大于其他低能级城市,因此,像济南、青岛、南京这类核心二线城市全面解除限购政策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而言意义重大。
购房限购取消对房价有啥影响影响一小户型重新受追捧二三线城市取消限购之后,楼市会转移至三、四线城市的消费人群。
再加上一直以来被限购政策压抑的改善型购房群体,一些销售形势不错的楼盘,正在实行的优惠政策会逐渐取消,毕竟市场信心提振,市场预期看涨。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小户型的价格应该比大户型高,但之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实际上小户型受到冷落。
随着限购政策的取消,因为小户型总价低,其价格可能会快速上涨,一些开发商也可能会启动曾经不受待见的小户型的开发。
影响二学区房可能成为一个小热点二孩政策的放开和取消限购会使学区房更抢手。
就学区房而言,由于被限购,这部分市场需求无法释放,即使用亲属名字购买,孩子也没法上学,因此,尤其是重点学校附近的学区房,下一步会受热捧。
福州市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福州市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4.16•【字号】榕政综[1998]第87号•【施行日期】199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福州市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1998)第87号1998年4月16日)为鼓励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推动住房商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和《福州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贷款是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住房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抵押的原则。
二、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
三、住房贷款业务由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委托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理。
四、贷款条件:1.凡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二年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贷款;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3.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4.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5.有购买一套自住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6.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7.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和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
五、贷款程序:1.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向资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随带申请贷款有关材料,经资金中心审查合格后,给予提供贷款;2.借款人将购房所需30%以上的自有资金存入资金中心指定的贷款银行;3.受托银行按资金中心规定的贷款额度、期限等给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借款合同;4.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将借款人的个人存款及贷款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的银行帐户。
六、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1.夫妇双方均在资金中心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每户不超过4万元,一方在资金中心缴交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9.30•【字号】闽建房〔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4〕14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
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实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紧评估、应调尽调。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支持各地根据多孩家庭、租赁住房等实际,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10月1日起,全省九市一区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由25%下调至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
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10月31日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鼓励省内法人银行尽快落实政策、提前完成批量调整工作。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
鼓励各地在国庆期间举办房展会,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开展线上线下营销让利,支持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以团购方式组织职工购买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福州市限价房管理办法
福州市限价房管理办法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州市限价房管理,保障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限价房的范围和标准第二条限价房指的是由确定价格上限,供应给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第三条限价房的范围包括福州市内的新建住房项目、二手房出售和租赁的住房。
第四条限价房的价格上限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开发商成本、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并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
第三章限价房的销售和租赁管理第五条开发商在销售限价房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价格上限进行销售,并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加价。
第六条低收入家庭购买限价房时,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的低收入家庭身份,并符合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
第七条限价房租赁管理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价格、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限价房的保障措施第八条将设立低收入家庭购房资金补贴的专项资金,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购房时提供一定的补贴。
第九条限价房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销售的公平性。
第十条对于开发商违反规定销售限价房或变相加价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取消其限价房项目的资格。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一部法律,用于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
2、低收入家庭:符合一定标准的收入较低的家庭单位。
3、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指承担房地产项目规划、开发、销售等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4、限价房项目:符合规定的价格上限和销售、租赁条件的特定房地产项目。
5、购房资格条件: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购房条件,如家庭收入、购房人员身份等。
附件:1、《福州市限价房管理办法申请材料清单》2、《福州市限价房销售合同范本》3、《福州市限价房租赁合同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限购和房贷政策
了解政策很重要。
买房目的是自住还是投资,首套还是二套,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还是组合贷……这些关系着买房的成本的问题最关键的影响因素是政策。
收集近一年来的福州限购和房贷政策如下,给大家参考:
坐标:福建福州
背景:福州主要要五区八县之分,五区就是市区指:鼓楼、晋安、台江、仓山、马尾。
八县指:闽侯、连江、长乐、永泰、闽清、罗源、平潭、福清。
市区之外,闽侯和长乐是房价相对有潜力的地方。
尤其2017年开始,长期房价处于1W+/平方的闽侯,不少盘都突破了2W,涨幅很明显。
当前限购政策小结:政府通过抬高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想通过限制房产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减少市场中的投资客;同时也通过提高外来人口在福州买房的门槛,来限制买房人口过多流入福州五城区市场。
政策先从五城区开始执行,主要以去年10月的新政为基础做补充。
2016年10月7日起
一、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以上政策,讲人话就是:
限购方面:本市户口的,不能买第三套房;非本市户口的不能再买第二套房;非本市户口前2年没缴纳个税的不能买房。
贷款方面:本市户口的买首套房首付30%,非本市户口首付40%;二套房首付40%
2017年2月22日起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两年以上住房出售全部免征营业税根据通知,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以上政策,讲人话就是:
购买两年以上的房子可以省契税和营业税,看房的时候优先看这类条件的房子。
2017年3月29日起
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以上政策,讲人话就是:
本市户口二套房首付50%。
非本市户口买的房两年内不能交易(目的是打击短期炒房)
2017年4月01日起
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在我县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一并执行。
2017年进入6月后
福州银行陆续跟进调整房贷利率,取消折扣,将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
而近日,部分银行再度上调利率,下面是本周从中介处拿到的最新情况
【目前各银行贷款利率】:
建行基准利率
光大首套上浮10,二套上浮20
工行首套基准
中行首套95折
农行首套基准
邮储首套95折
平安首套基准
海峡学区贷首套上浮10,二套15
福州市区交易所过户收件7个工作日领证,抵押4个工作日
以上政策,讲人话就是:
利率打折的银行很少了,有买房意向的看好就速度去申请有折扣的贷款吧。
未来可能都要上浮贷款了,买房成本将会增加很多。
综上所述,先了解自己户籍,社保缴纳情况,购房目的,目标版块,先确认属于政策规定的哪种情况,确定是否有资格在福州城区买房,也可以算出首付得准备多少,做好这些再出发看房,可以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