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
赛罕区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上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用地定级与估价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报告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分局内蒙古煜园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2)一、自然概况 (2)二、社会经济概况 (3)四、土地利用现状 (3)五、土地质量状况 (4)第二章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情况 (4)一、工作目的和任务 (4)(一)工作目的 (4)(二)工作任务 (4)二、工作范围 (5)三、工作依据 (5)四、人员组成 (5)第三章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步骤与进程 (6)一、准备工作(2010年5月) (6)二、资料收集与整理(2010年5月至7月) (6)三、外业调查(2010年7月至8月) (6)四、数据处理(2010年8月至10月) (7)五、质量检查及成果整理(2010年11月) (7)第四章成果说明 (7)一、成果内容 (7)二、成果特点 (8)第五章农用地地价成果的应用和建议 (8)一、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管理中的应用 (8)二、坚持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8)第六章工作经验与体会 (9)一、群众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 (9)二、团结的技术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9)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报告前言开展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不仅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地区人民政府的责任。
根据《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纲要》、《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实施方案》和《关于继续开展部分旗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220号)的要求,在赛罕区开展农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
此次农用地定级和估价工作是在特定的用途下,对耕地进行的级别划分和估价工作。
主要工作目的:是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科学的量化赛罕区范围内农用地的质量及分布,划分级别,并且在农用地定级的基础上对其经济价值评价,为农用地流转、农用地开发整理、土地整理项目管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和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提供依据和价格参考。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项目名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地号××宗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评估受托估价单位:×××不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估价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估价日期:二○○三年一月二十至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编号:[2003] ×××(JS)安第×××号关键词:××市;抵押;××××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部分总述一、估价项目名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地号38-21-1宗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评估(××市)二、委托估价(略)三、受托估价单位(略)四、估价目的××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筹集建设资金拟以待估宗地国有划拨农用地使用权向银行进行融资抵押。
根据农用地估价的技术规程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第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63号)等文件规定,委托方拟对其使用的农用地使用权进行价估。
即评估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的开发水平。
登记用途为农用地,实际用途为养殖用地,设定使用年期为剩余使用年期49.48年,面积为51,316,330.82平方米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价格,为委托方显化资产并向银行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估价期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六、估价日期二○○三年一月二十日至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七、地价定义1.地价内涵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地价是指在估价期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具备海提防护设施,宗地内达到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部分具备砼提护设施、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的开发水平。
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农用地数量、质量和价值状况,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发XX33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XX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局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对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县粮食综合能力核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农用地流转都有着基础性、科学性的现实意义。
为依法、科学、合理、统一管理农用地,建立科学的土地等、级、价体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生产力核算、农用地流转和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三个规程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完成全县的农用地分等、国家级标准样地的设置。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农用地分等工作任务部署》,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用地分等所有数据、资料的收集、外业调查工作,分等成果的实地检验和标准样地设置与保护工作。
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负责对农用地分等调查资料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计算、制图等。
在此基础上,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和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共同合作完成全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和数据库建设。
三、方法步骤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强化培训(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3月27日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3月28日至31日,学习文件,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搜集资料,外业调查(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4月1日至4月10日,制定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制作各种表格,并按照各自分工到县城相关单位和全县10个乡镇94个村委会进行资料搜集和外业调查,落实工作任务;4月11日至4月15日进行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规定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补救;4月16日至4月25日进行内业,制作整理图件,汇总数据;4月26日至4月30日,业务自检,查缺补漏,编写数据分析报告和文字、表格、图件呈报清单,报请市局呈报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室的角落,我泡了杯清茶,深吸一口气,准备开始这场关于县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实施方案写作。
这可是我积累了十年经验后的又一次挑战,我要用最自然的语言,最流畅的叙述,来完成这份方案。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我们得明确这个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用地资源丰富,但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这些资源,就需要我们进行分等定级与估价。
这次的项目,旨在通过对县内农用地的分等定级与估价,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工作内容1.农用地分等定级这一部分,我们要对县内的农用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要收集各类农用地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壤类型、肥力状况、灌溉条件等。
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农用地进行分等定级。
2.农用地估价在分等定级的基础上,我们要对农用地进行估价。
这需要我们了解市场上的土地价格,以及农用地的产出效益。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农用地的市场价值。
3.制定政策建议我们要根据分等定级和估价的结果,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建议。
比如,如何合理调整土地使用税,如何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
三、实施步骤1.成立项目组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们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组。
这个项目组要涵盖多个部门,包括农业、国土、财政等,以确保项目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收集资料项目组成立后,我们要开始收集各类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质量、灌溉设施等。
收集资料的过程要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制定评价体系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要制定一套评价体系。
这套体系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土壤肥力、灌溉条件等,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4.开展评估我们要对农用地进行评估。
这个过程要邀请专家参与,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评估结束后,我们要对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分等定级和估价报告。
5.制定政策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我们要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建议。
这些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确保政策的实施效果。
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简报10篇
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简报10篇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简报 (1) 为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各项工作,定远县吴圩镇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六举措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成立工作组织。
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分村成立由包村镇干牵头的技术指导组,各村民组成立由老党员、参加二轮分田的老农户及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队,层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确权登记人员,做到人员、方案、经费三到位。
做好人员培训。
镇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全体镇干和各村指导组,各村负责培训到村民组工作队,确保镇、村、组三级工作人员熟悉土地确权登记政策和程序,规范落实确权工作。
宣传发动群众。
分村民组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手册,讲清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和目的,通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与确权登记,对确实不能返乡的通知办理委托手续,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规范工作程序。
各村民小组对本组土地承包现状进行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国土测绘部门对农户田块进行确界、实测,村民小组根据国土测绘部门公示无异议的测绘数据和本组基本情况填制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情况表,经农户确认签字,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农经站确认申请确权登记。
强化经费保障。
镇财政根据各村土地面积和工作量大小,核定确权登记工作经费,每村预拔5000元启动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工作职责。
明确镇、村、组三级土地确权登记人员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总结经验,化解矛盾,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全镇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简报 (2)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控严抓,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村镇,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用地户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使依法依规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技术简报
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技术简报一、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工作(一)监测内容的确定。
年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负责监测内容分为分等参数调查监测和等级渐变耕地抽样监测。
详见《耕地等别年度监测评价技术手册》。
(二)渐变类型区的划分。
渐变类型区具体是指一定数量的分等单元,它是根据耕地质量等级主导因素的变化趋势来确定的,而非现状来确定。
例如:渐变类型A区域内的有机质含量现状均值为1、1、5,若A区域内近几年的有机质含量为缓慢降低的趋势,则该类型区为肥力衰退型;若A区域内近几年的有机质含量为缓慢提升的趋势,则该类型区为肥力提升型。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渐变类型区分布范围外的区域进行布点监测。
不被任何渐变类型区覆盖的区域统称为“相对稳定型” (即《县(市、区)耕地等别渐变类型推荐》中的“提升有限型”,它不属于渐变类型区范畴),提交成果中如含有此分布范围,统称为“相对稳定型”。
(三)监测单元的选择。
监测单元由固定监测单元(可以简称监测单元)和随机监测单元构成。
固定监测单元:每个渐变类型每个国家利用等级上选择一个分等单元作为固定监测单元,固定监测单元在空间上要有代表性,单元面积要较大,观测起来要方便,在利用上能够作为耕地长期存在。
固定监测单元需要对所有分等因素进行监测。
随机监测单元:随机监测单元是为了配合固定监测单元,根据随机监测单元主导因素的变化,采用算数平均法,挂接到固定监测单元上,从而形成某一类型某一利用等的监测结果。
随机监测单元只需要监测所在类型区的主导因素。
每个固定监测单元都要布设一定数量的分等单元作为随机监测单元(建议在19个以上)。
每年度的随机监测单元都要重选。
每年重选的目的是避免误差的复制。
每年随机监测单元的位置、调查的属性值,各县作为重要的中间成果,提交到省土地整理中心。
提交成果格式见技术简报附件1。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上述要求,对相对稳定型的耕地布设固定监测单元和随机监测单元。
《万年县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
江西省农用地分等项目江西省万年县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江西省万年县国土资源局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二零零六年六月目录一、定级估价工作目的和意义 (1)二、定级估价工作任务 (2)三、任务来源和工作根据 (3)四、定级估价工作对象和范围 (3)五、基础数据的来源 (3)六、定级工作程序与过程、时间安排 (4)(一)工作准备(2006年2月) (4)(二)资料收集阶段(2006年2月) (5)(三)外业调查(2006年3月) (6)(四)内业计算阶段(2006年4月) (7)(五)质量检查 (9)(六)成果整理编制阶段(2006年5月) (10)七、估价工作程序与过程、时间安排 (10)(一)工作准备(2006年3月上旬) (10)(二)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阶段(2006年3月中下旬) (11)(三)内业计算阶段(2006年4月) (11)(四)成果整理编制阶段(2006年5月) (13)八、定级结果摘要 (13)九、估价结果摘要 (14)十、成果应用及建议 (15)(一)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管理中的应用 (15)(二)在征用农用地及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中的应用 (16)(三)坚持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16)十一、工作经验与体会 (16)(一)工作组织形式 (16)(二)工作经验和体会 (17)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厅发[2003]133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满足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推进农用地征用制度的改革,科学有效的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规程》和《江西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万年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定级估价工作目的和意义农用地定级是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监测调查工程项目中一个重要的工程项目。
《土地管理法》第28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项目名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地号××宗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评估受托估价单位:×××不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估价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估价日期:二○○三年一月二十至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编号:[2003] ×××(JS)安第×××号关键词:××市;抵押;××××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部分总述一、估价项目名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地号38-21-1宗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评估(××市)二、委托估价(略)三、受托估价单位(略)四、估价目的××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筹集建设资金拟以待估宗地国有划拨农用地使用权向银行进行融资抵押。
根据农用地估价的技术规程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第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63号)等文件规定,委托方拟对其使用的农用地使用权进行价估。
即评估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的开发水平。
登记用途为农用地,实际用途为养殖用地,设定使用年期为剩余使用年期49.48年,面积为51,316,330.82平方米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价格,为委托方显化资产并向银行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估价期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六、估价日期二○○三年一月二十日至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七、地价定义1.地价内涵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地价是指在估价期日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具备海提防护设施,宗地内达到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部分具备砼提护设施、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的开发水平。
农用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成果应用初探——以广东省丰顺县为例
1 成 果应 用 的研 究概 况
11 农 用 地 分 等 定 级 估 价 工 作 进 展 及 成 果 . 农 用 地 分 等 定 级估 价 工 作 是 新 一 轮 国 土 资 源 大调
术成果体 系 通过开 展全 国范围 内的农用地 分等定级
估 价 工 作 , 成 了涵 盖 国 家 、 ( 、 )县 不 同层 次 的 形 省 区 市 、
A bsr c :Ba e o h umm ay o he r s a c n t e a plc to ff r a p as li i ,t s a t l n l s st e r s lso he ta t s d n t e s r ft e e r h o h p i ai n o a ml nd a pr ia n Chna hi ri e a a y e h e u t ft c
丰 富的文 本、 图件 、 据库 等 资料 , 在成 果 的实 际应 数 但
用 上 , 存 在 相 当 多 的 问题 还
已 经 有 3 0多 个 市 县 进 行 了 农 用 地 定 级 与 估 价 工 作 . 9
形成 了丰富的定级估价成 果。 且 , 并 已有很 多市 县把分 等 定 级估 价 的成 果 应 用 于 实 际 的 土 地 管理 工 作 中 20 0 3年 8月 1日,农用地 分等规程》 《 《 、 农用地定级 规
1 . 农用地 分等定级及估 价成果应 用存在 的 问题 2 纵观 目前 我 国农 用 地 分等 定 级估 价 工作 进展 情
况 然 已 有 很 多 县 市 完 成 了 分 等 定 级 估 价 工 作 . 成 虽 形
余 个 省 完 成 省 级 农 用 地 分 等 成 果 _ 而 农 用 地 定 级 和 3 _ 估价遵循 “ 即用 即 评 ” 的原 则 . 县 域 内 可 比 . 在 目前 全 国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各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06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78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06〕179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及定级估价试点工作。
在上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按照通知精神,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分三批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现将第一批工作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是在农用地分等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农用地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出级别范围、确定价格标准。
这项工作是整个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第二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切实搞好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全面建立科学的农用地等、级、价体系,对实现农业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理并重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核算、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合理划定基本农田、规范农用地流转等提供基础性、科学性的重要支撑。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农用地定级与估价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03)、《农用地估价规程》(TD/T 1006-2003)、《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编制细则》、《云南省农用地定级估价实施技术细则》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全省各县(市、区)分三批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在分等基础上,完成农用地的级别划分和价格评估,形成完整的云南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成果,全面建立云南省农用地等、级、价体系,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农用地质量和价格的动态监测,科学度量农用地质量价格,为落实土地管理各项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切实推进土地管理方式转变。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
农用地估价技术报告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地价定义依据农用地估价的技术规程和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在评估期日,待估宗地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开发条件,包括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具备海提防护设施等,同时也具备了一定的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的开发水平。
因此,本报告所评估的待估宗地的地价应该是基于这些实际情况确定的。
第二部分估价方法和过程一、估价方法本次估价采用了收益法和比较法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来说,我们首先根据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了待估宗地的使用年期、面积、土地权利、养殖制度等关键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计算出待估宗地的预期收益。
同时,我们还对周边区域的土地市场进行了调研和分析,采用比较法确定了待估宗地的市场价值。
二、估价过程在估价过程中,我们首先对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包括宗地位置、周边环境、土地利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了待估宗地的关键因素,包括使用年期、面积、土地权利、养殖制度等。
接着,我们采用了收益法和比较法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出了待估宗地的预期收益和市场价值。
最后,我们对估价结果进行了核实和审查,确保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部分估价结果和分析一、估价结果经过我们的估价,待估宗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为××万元。
二、估价分析待估宗地位于××市,具备一定的开发条件和市场潜力。
根据我们的估价结果,待估宗地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价格为××万元,这一价格相对合理,可以为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并为其向银行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提供支持。
同时,我们也建议委托方在后续的土地开发和资产处置过程中,继续关注土地市场的变化和动态,及时调整其土地开发策略,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估价旨在为抵押贷款提供评估,因此我们设定待估宗地的实际开发水平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沟渠泵站灌排水、通电和部分具备砼堤护坡设施,以及相应的土地平整。
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与土地质量评价
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与土地质量评价李赞卿(枣庄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系)摘要: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是衡量农用地质量优劣的必要手段,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新兴土地学科,也是目前土地管理部门亟待开展的一项工作。
所以,对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理论、方法和程序进行探索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农用地质量评价是土地管理工作由数量型管理向质量型管理方向转变的一项基础工作。
本文通过以农用地质量及其评价为标准,阐述农用地质量评价基础上的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原理和原则,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方法和理论体系。
关键词: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质量评价1.概述农用地既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资产。
作为一种资源,具有经济、社会、生态属性和功能;作为一种资产,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我国现阶段的农用地质量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3个方面,分别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不同尺度反映农用地质量。
农用地“等、级”是从资源角度定量表述农用地质量和供求状况。
他们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和相同点,又有明显的区别,具有相对独立性。
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主要是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来确定农用地的级别,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用地的质量。
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一些国家在重视城市土地定级估价问题的同时,更为重视农业地分等定级估价。
但在我国,人们还未深刻认识到农用地估价的重要意义,农用地估价工作滞后。
例如,缺乏全国统一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的体系,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实践工作滞后,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三者之间不衔接等。
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它对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土地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调整农业用地结构、鼓励土地用户用地养地相结合等提供土地质量和级别状况方面的科学依据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也为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都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篇一哎呀,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唠唠这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
这事儿可真是不简单呐!先说说为啥要搞这个项目吧。
咱们国家那可是农业大国,土地就是咱农民的命根子。
可这土地也有好有坏不是?这分等定级和估价,就是要给每一块农用地都整明白,看看它们到底啥价值,啥等级。
就拿咱们调查的几个村子来说,那差别可大了去了!有的地,土壤肥沃得很,种啥都长得旺,这就是一等的好地。
可有的地,土薄石头多,收成自然就差些,等级也就低了。
你说这要是不弄清楚,能行?再说这数据,咱们可是下了大功夫。
光测量土地面积,就跑了不知道多少趟。
还有那土壤的成分分析,得精细到啥程度?就跟给人做体检一样!咱有一组数据,比如说某村的一块地,面积 5 亩,土壤中氮磷钾的含量分别是多少多少。
这数据可不是随便来的,那都是专业人员一次次采样、化验得出来的。
那咱弄清楚这些有啥用?这用处可大了!比如说,政府要搞农业补贴,总不能一刀切吧?等级高的地少补点,等级低的地多补点,这才公平合理嘛!还有那些想流转土地的,心里也有个底,知道该出多少钱。
接下来,咱们还得继续努力。
得把这成果推广开,让更多的人知道,让这项目真正发挥作用。
你说是不是?总之,这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那就是给咱农用地穿上了“明白衣”,让咱心里亮堂堂的!篇二嘿,各位!今天来给大家讲讲这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绝对让你大开眼界!咱先想想,为啥要操心这事儿?你看啊,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点,农用地也有它的独特之处。
有的地适合种粮食,有的地适合种水果,这就得搞清楚它们的等级和价值,才能合理利用,对吧?咱去实地考察的时候,那场景可有意思了。
在一个村里,老张指着一块地说:“这块地我种了几十年,那产量一直杠杠的!”旁边的老李却摇头:“我那块地可就不行咯,累死累活也收不了多少。
”这就是差别啊!再看看我们收集的数据,那叫一个详细。
比如说,有个地方的土壤酸碱度是多少,含水量咋样,能种啥不能种啥,一目了然。
因素指标区和样地适用区
因素指标区和样地适用区
指标区是指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分等因素指标所构成的评
价指标体系的适用区。
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第3期)的相关规定,开展农用地分等的省(区、市),必须进行指标区划分,并由省里统一确定各指标区的推荐性分等因素、权重、“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
根据规程以及技术简报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农用地分等必须划分自治区级因素指标区。
样地是进行生态地质调查的最基础的单元,一个区域生态地质调查工作是由多版个剖面线进行权控制,每个剖面线由多个样地(点)
组成。
由于本次研究区较小,土壤类型和地貌类型单一,所以,野外工作专门布置了一条剖面,共四个样地,分别选在黄土丘陵的顶面、黄土坡的坡面、坡脚的农田边缘处,以及早年煤矸石复垦的土地。
一些面上的情况由野外各路线调查中获取,不专门布设调查点。
其目的是:①分析农作物与田间植物的地境结构,确定各种植物的层片深度,为当地土地复垦厚度提供依据;②了解以往煤矸石复垦工程的效果。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一、引言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是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运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介绍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方法和相关实施情况。
二、土地定级技术1. 定义与目的土地定级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特征、地理位置、土壤质量、地形地貌等因素,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分配土地资源,指导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市场交易。
2. 技术方法土地定级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遥感影像解译、地面调查与实地测量、土壤质量评价等。
遥感影像解译可以通过获取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利用遥感软件对土地的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类型等进行解译,进而划定土地的等级。
地面调查与实地测量可以通过采样调查和实地测量,获取土地的地形地貌、土壤质量等信息,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土壤质量评价可以通过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室内分析和实验室测试,评价土壤的肥力和适宜程度。
3. 实施情况土地定级技术已经在我国的土地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
通过遥感影像解译技术,可以快速获取大范围土地的信息,为土地规划和土地市场交易提供基础数据。
地面调查与实地测量技术则通过实地考察,获取更加详细和精确的土地信息,为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市场交易提供依据。
土壤质量评价技术则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基准地价更新技术1. 定义与目的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土地价格。
基准地价更新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动,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和更新,以反映当前土地市场的价格水平。
2. 技术方法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
市场调研可以通过对土地市场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土地供求关系、交易价格和市场趋势。
数据分析可以通过收集和整理土地交易数据、经济数据等,利用统计方法和模型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基准地价的调整幅度和方向。
3. 实施情况基准地价更新技术在我国的土地市场中得到广泛应用。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3•【字号】•【施行日期】2006.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农用地数量、质量和价值状况,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5]48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61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对农用地分等定级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用地分等定级与评估工作是对农用土地质量和生产力高低的评定,是国家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基础工作。
切实搞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和科学学量化这部分土地的质量和价值状况,对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国家和地方实施征地制度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农用地流转等有着基础性、科学性的重要支持作用。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搞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切实搞好这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年底全面完成,通过验收。
工作对象是县级行政区内现有的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主要是指县域内的所有耕地和宜耕地。
工作任务是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和《甘肃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完成各县(区)的农用地分等、国家级标准样地的设置以及农田地定级与估价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2•【字号】宁政办发[2006]164号•【施行日期】2006.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区农用地数量、质量和价值状况,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06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78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是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针对新形势下加强土地资源、资产并重管理而部署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运营效益最大化,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全面掌握和科学量化农用地的质量和价值状况,不但有利于政府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和科学利用转变,也对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耕地保护经济制约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集体土地依法合理流转以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综合评价农用土地质量,鉴定农用地的质量等级、数量分布及其形成的原因,不仅可以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供科学依据,而且还能为利用经济手段管理土地,搞好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征地制度改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算等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因此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也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
关于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的应用分析
关于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的应用分析发布时间:2021-10-22T02:51:59.110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16期作者:程大兵[导读] 本文简略阐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内涵,并从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思路与程序以及占补耕地质量的测算程大兵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巴中市巴州区636000摘要:本文简略阐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内涵,并从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思路与程序以及占补耕地质量的测算两方面内容着手对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在耕地占补平衡中的实际应用进行了详细分析,旨在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耕地占补平衡;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质量平衡引言:耕地占补平衡对于我国农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在耕地占补平衡方面过于关注数量方面的平衡,导致其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局限,基于此,有必要对其展开更加深层次的探究。
1耕地占补平衡的内涵1.1数量平衡为了能够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则应当确保其具有充分的耕地数量,在数量平衡方面主要涉及到均量平衡和总量平衡两部分内容,在总量平衡方面,其主要指的是确保当前所拥有的耕地不会出现减少,在具有良好的土地后备资源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其动态平衡。
而耕地数量的均量平衡则主要指不会再持续减少人均耕地数量。
若是仅仅保障当前耕地的数量不产生变化,那么人口在持续增加的过程中,势必会降低人均耕地的数量,耕地数量的总量平衡无法达到缓解人口增长所产生的生存压力的效果。
1.2质量平衡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则包括耕地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平衡,既要确保耕地的数量不能够减少,还要保障耕地具有良好的质量。
基于此,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对于现存和新增耕地实际质量的提升,与此同时,还要适当对非农建设用高质量耕地进行减少,确保耕地的产出率不会产生变化,但在当前科技手段持续进步的过程中还应当进一步提升耕地的产出率,唯有如此才能够切实展现出数量平衡的实际价值。
1.3需求平衡对于可持续发展来说,其最关键的核心部分便在于促进资源、人口以及环境之间的有效协调,进而充分同当前时代背景下人类生存以及发展的具体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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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技术简报第30期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04年11月18日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国家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进行学习讨论。
现将有关学习体会刊登如下,供参考。
一、国发[2004]28号文件(摘抄)(三)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十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
(二十三)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
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二、学习体会和认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解读李天杰赵烨(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决定》,不仅是项有关土地管理,而且是涉及宏观调控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方针性政策,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背景20多年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
但我国还是一个拥有9亿农业人口、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且目前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持续的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基本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并在许多地区出现农村人口“弃农离农”的现象。
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恶化为特征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关注问题之一。
有数据显示,1997年到2002年期间我国耕地减少9542万亩,补充耕地3378万亩,净减少6164万亩,年均减少1027万亩;自1997年到2003年,农民收入每年平均只增长4%左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半;失去耕地的农民,不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且就业和社会保障均无着落。
因此,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指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有效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由于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带来的盲目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非法圈占土地、滥占滥用耕地的严重现象;才能在珍惜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同时,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
二、创建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一)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国务院28号文件的核心是对耕地数量与质量的保护。
耕地是农用地中最需要珍惜的优质土地资源,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食物(粮、油、果、疏等)来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耕地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自然过程,并且还需要人类持续劳动和大量物质能量投入所构成的培肥过程,可见耕地的形成不易。
将其流转为建设用地,易如反掌;而逆转为耕地,则将付出巨大代价。
我国耕地的突出特点,一是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水平;二是农业是我国的经济基础,耕地是9亿农民的主要生产和生存手段,耕地用途的流转和改变,是涉及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从而会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
(二)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党和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这是党和政府在努力把握环境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社会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国务院28号文件提出“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
”它是有着丰富的内涵,既包含观念意识上的巨大改变,也是把我国从粗放的消耗资源、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道路,转向为资源节约型、低投入、无污染和高效益,使人类、自然环境,社会之间关系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现代化”之路。
(三)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首先,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制度. 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指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不得下放土地审批权。
这从源头上制止了乱批、乱占耕地的非法行为。
其次,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不许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第三,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改的管理.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农用地专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计划指标必须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村镇建设用地管理等,都是为达到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
第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是耕地保护的核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并按征地补偿法的最高标准执行。
(四)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需要完善征地补偿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
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办法;健全征地程序;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等。
如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林地、草原和湿地。
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
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制定和实施新土地使用标准;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
(五)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了土地管理的权利和责任,首先,指出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利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利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主要责任。
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次,创建全国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实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
第三,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收,并对检收结果承担责任,并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
第四,加强了土地管理能力的建设,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组织实施“金土工程”。
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场所动态监测网络。
三、对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项目提出的任务及要求国务院28号文件对目前正在全国积极开展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促进和鞭策。
建立、完善和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科学基础,是依据我国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后备农用地资源。
它正是开展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决定》的发布,更加显示了国家对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项目的紧迫要求,预示着该项目更应加速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开展,以及相应地对工作成果的预检、验收,全国化总任务的进行。
以尽快提供全国耕地数量与质量的成果图,数据率和研究报告。
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提到了日程,《决定》中有关许多建立和完善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依据,不仅需要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项目直接成果,而且需要成果应用转化研究作为支撑。
如征地估价与改革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管理、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耕地生产能力核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耕地数量、质量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等有关的审批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规范。
国务院28号文件提出了未来的新任务,包括:①建立与完善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②组织实施“盒土工程”;③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如3S技术)加强对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络。
显然,它们既是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后续的新任务,但同时也是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研究为基础的。
四、结论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将是今后几十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
过去主要是农业生产问题,现在是在围绕"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制定最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确保农业生产的基础性资源(农用地数量与质量)的前提下,注重从"农"外找出路,通过"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促进"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最终实现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日本、韩国也是人多地少的小国家,在20世纪中后期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其农村农业的发展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即出现了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质量的恶化、农业人口的“妇女化”和“老人化”、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恶化的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它们均制定一系列保护土地资源和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切实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为深化改革土地管理奠定基础李景玉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文件,这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关系、控制建设用地、盘活土地存量、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深化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南。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乘借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东风,切实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同时也为国务院深化改革土地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