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谈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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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怎么解决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怎么解决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怎么解决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关于建筑工程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比如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如果发生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苦的肯定是最底层的建筑工人,辛辛苦苦这么久,收不到工资。

要怎么解决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下面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

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

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二、法律途径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了解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诉讼时间的掌握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

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二)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防范与解决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防范与解决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防范与解决
施工合同是工程正常施工的重要部分,而如今关于工程合同纠纷的新闻屡见不鲜。

看着电视新闻上因为合同问题发生纠纷的镜头,我们需要反思。

下面由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带来的工程款纠纷的防范与解决的相关内容。

(1) 应当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
(2)对造价和工期的要求应当符合客观规律
(3)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4) 标段的划分应当合理,不能随意肢解工程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6) 加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
(7) 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8)严格施工前产品检验的强化责任
(9) 完善质量保修制度
(10) 严格监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款纠纷的防范与解决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问题中的常见类型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工程款纠纷有许多不同的原因,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更适合的解决方式。

对于欠款人无力支付欠款的情况,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下面沈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带您了解下上述情况如何处理。

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

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

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

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

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

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以上便是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

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总结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

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总结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

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总结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
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每一个进度都是需要花钱,为此在工程进度的过程中也会不断的打款给施工方,让工人们能够领取到工资等等。

但是在国内工程进度款不断出现拖欠的情况,且拖欠情况很普遍。

下面由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介绍了相关内容。

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
1、监理工程师方面的问题
施工单位要想得到业主的工程进度款,必须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肯定。

但是有些监理工程师素质不高,将业主赋予的权力看作是获取私利的工具,只有施工单位满足了监理工程师的私欲后,才能得到本该得到的工程进度款。

2、施工单位的问题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进度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少报、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报表不准确。

3、业主方面的问题
(1)有些工程的业主是由政府或集体单位,该项目的主管将手中的权利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当施工企业没有满足主管的不合理要求时,就无法得到本该得到的工程进度款。

(2)当前的建筑市场是工程少,而施工企业多的“僧多粥少”的局面,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施工单位急于承揽工程的心理,在建设资金不完全到位,甚至只有很少建设资金的情况下,许下许多美言并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筹不到足够的资金而拖欠工程进度款。

当出现了工程进度款拖欠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先沟通,在沟通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找律师诉讼的方法进行处理。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得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恶意拖欠工程款算不算诈骗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恶意拖欠工程款算不算诈骗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恶意拖欠工程款算不算诈骗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中非常见的行为,对于确实无法支付工程款的开发商也无可奈何,但是有些开发商确实恶意拖欠工程款,不支付工资。

在法律上,恶意拖欠工程款算不算诈骗呢?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恶意拖欠工程款是否构成诈骗,要先了解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诈骗罪的构成1、诈骗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诈骗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诈骗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恶意拖欠工程款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

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三、对于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1、恶意拖欠工程款款属于经济纠纷,一般不构成刑事诈骗。

2、对于恶意拖欠,赶紧起诉至法院,通过法院追回欠款是比较好的选择。

3、委托律师处理拖欠工程款纠纷,保证欠款能够及时追回,更好的结果。

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我们大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坚决抵制这种恶意拖欠工程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介绍的恶意拖欠工程款算不算诈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有哪些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有哪些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有哪些
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就拖欠工程款问题,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收集相关证据:
一、证明拖欠工程款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这类证据要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这类证据包括被拖欠人的身份证件、开发商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

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和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四个方面。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拖欠工程款的证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在实践中,简单来说,建筑工程价款就是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也就是工程建设的发包方需要支付给工程建设的承包方的价款,但还是有很多人对工程价款不是很了解,接下来由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筑工程价款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

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几种?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了解到我国现行价款结算主要方法有5种。

1、按月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

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在该阶段完成后,计算其工程价款,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审查并办理阶段结算,同时办理下一阶段的预支款。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工程竣工验收后,绝大多数情况下发包人都会拖延结算,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三、五年,因此承包人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下面由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具体介绍。

发包人经常以拖延结算的方式达到延期付款的目的,同时也阻碍了付款条件的成就,也不用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这也导致了承包人大量资金的积压,同时也使承包人对外应付的很多款项无法支付而可能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司法实践中已经明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约定,不能简单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因此,建议承包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拖延审价将以承包人报价作为结算依据的内容。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发包人拖延结算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主要类型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主要类型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纠纷的主要类型针对“工程款纠纷的主要类型”这个问题,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指出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

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5、质保金纠纷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工程款纠纷的主要类型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

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_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

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_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

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_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工程问题一直是比较大的问题,很多承包商拿了钱不给工人结工资就跑路,发包商不结尾款等等新闻经常能看到。

那么发生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针对这个问题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的后果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的后果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拖欠的后果针对“工程款拖欠的后果”这个问题,沈阳建筑律师_王洪涛律师给出了如下解释: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

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

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

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

2、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

垫资承包(我国虽明令禁止,但还是较多),占用到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以致周转不灵,员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成问题,有的企业还因此而倒闭。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款拖欠的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怎么办针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这个问题,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给出了如下解释:
1、交涉、要回要及时。

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2、收集证据要及时。

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

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3、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讲解的关于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针对“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这个问题,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给出了如下解释: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

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
2、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

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

3、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将一部分工程款支付给第三方,而承包人对此予以认可或应当认可的,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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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由谁支付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由谁支付

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由谁支付在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合同一般是由建筑公司和开发商一起共同协定的,实践情况下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双方并没有注意格式以及法律效力,从而导致合同无效。

工程已经开始施工了,那么工程款应该由谁支付?下面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详细介绍。

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由谁支付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解释》规定了五种无效的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而借用资质;
(三)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
(四)非法转包;
(五)违法分包。

另外还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由谁支付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律师王洪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

沈阳工程款律师王洪涛谈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程款导致农民工辛苦一年都拿不到工资。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是否有利息呢?在追讨工程款时,能否把利息算上,工程款的利息应该怎么计算呢?沈阳工程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呢?接下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价款包括:1、预付款2、进度款3、结算款4、签证款5、保修款。

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三、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下面由沈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做详细介绍。

控制工程款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的在建过程。

在发生拖欠初期,除了口头催讨,更要善于运用国际上通行的函告催讨方式(并做好催讨记录)。

在连续催讨无果或拖欠渐增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自我保护措施。

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继资金明显不落实的则应坚决停建。

对资金遇有一时困难,业主要求垫资的,则应协商要求建设方对已欠资金提供第三方的信用担保。

如果无法提供,则应选择由建设方提供实物抵(质)押的做法。

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应争取与建设方达成拖欠资金利息补偿的书面协议;对长期拖欠又未能办妥有关抵押担保手续的,要跟踪建设方的动向;对拖欠款较大的房产开发项目还应不失时机地实行诉讼保全,以防止其在施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建设项目抵押给第三者。

以上是沈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介绍的关于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建筑产品的结算周期很长,造价的争议常导致拖欠款债权不落实,如果这些解答不能解决您的问题不妨问问专
业的律师。

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欠款律师_王洪涛律师。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谈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谈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谈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针对“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这一问题,沈阳工程欠款律师王洪涛给出如下解释:(一)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

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

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二)录音催讨法电话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

录音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合法有效的录音会让您离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三)纪委查案方法以企业内部中层干部离任审计为由,找到债务单位要求出具业务联系单。

一旦出具对帐单,就是有效证据。

(四)故意主张法若欠款金额为4万元,已超过2年时效。

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

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

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五)依法诉讼法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

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六)摸透心理法该方法对民营学校有一定效果。

由于民营学院是民营投资,没有资金来源保证,只靠每年招收新生的学费进行偿还,因此学校既不想及时还钱,又怕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

施工方可抓住学院怕把问题搞大,影响学生生源的弱点,一方面多次上门督促还款;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之际催收欠款,对方往往迫于舆论压力,会还清全部欠款。

(七)延伸清欠法具体办法有:承接续建工程;与甲方共同找建设单位落实资金等方式收回工程欠款;帮助房产商推销房屋,用售房收入偿还欠款;撮合供料商购买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八)债权转让法(三角抹帐)债权转让运用得当可有效地解决三角债问题,减少清欠成本,缓解企业矛盾。

(九)媒体曝光法在媒体上对使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企业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取得清欠效果。

(十)合同预防法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约定:“若施工方对业主的及时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任一方到××会计事务所审定,以审定价视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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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谈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办“烂尾楼”是建筑工程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最常见的后果之一,但发包人没有钱支付工程款影响不限于此,如施工单位、包工头、农民工等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出现时,那么作为实际施工的承包人该怎样处理,才能尽可能追讨工程款,是协商还是委托建筑工程律师起诉,成了关键。

下面由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发包人无力付款时如何处理
1、协商追偿。

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或许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说:“你去跟他要,和他协商啊!”。

这确实一种可以选择处理的方式,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

2、应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如建筑工程相关方到期未支付或无力支付工程款的,当事人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发包人等相关方的资产或现有工程项目的方式受偿。

3、将工程项目的相关方,统统起诉到法院,争取通过多方追偿的方式索取工程款。

如将发包人、转包人、分包人、开发商、业主、政府、项目所有人等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人或单位,统统列为被告,要其所有人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4、建筑工程款在欠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可以优先受偿的,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既可避免错过起诉时间又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利益。

5、即使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发现发包人等依然无力支付工程款,还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发包人等公司破产,尽可能受偿,同时在发包人破产清算过程中查找其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其股东主张权利,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从追偿效率及追偿力度方面而言,在发包人无力付款或无意按时付款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程款,可以说最佳的方法,就是委托专业的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的。

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工程律师_王洪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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