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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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

一、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工程发包主要是根据发包的形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二、工程发包方是指什么工程发包方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

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三、工程发包方应具备什么合法资格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筹建登记的企业,在核准登记后核发《筹建许可证》。

一般认为,未领取筹建许可证的,不具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的基本条件。

3、必须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A company that relies on love as a cohesive force is much more stable than a company that is maintained by fea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1、工程总包的方式。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

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

业主包给总包有施工总承包施工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迎来大好的势头。

许多的政府招标工程,使得一些建筑公司互相竞争。

但在面对竞争的过程中,很多竞标者并不是很清楚《建筑法》,所以很多时候会不经意间会触碰到法律。

在这种既可以得到利益,又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该需要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

在《建筑法》中,符合相关法律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招标发包,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一种发包方式;二是直接发包,指的是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发包方式。

根据《建筑法》第三章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是指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和方式进行合作的决策过程。

它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效果的达成。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式。

一、总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是指业主将整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全部委托给一家总承包商负责的发包方式。

总承包商负责承担风险和合同义务,并与各种专业分包商合作,把工程分解成更小的任务并进行整体管理。

总承包方式适合规模较大且复杂的建筑项目,可以减少业主的合作伙伴数量及协调工作的复杂度。

二、分包方式分包方式是指总承包商将整个建筑工程划分为不同的施工专业范围(如土木工程、钢结构、装饰等),然后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合同,在总承包商的指导下进行施工的发包方式。

分包方式可以提高专业化程度,减少总承包商的风险承担,但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合作也是一个挑战。

三、施工管理总包方式施工管理总包方式是指业主聘请专门的施工管理总包公司,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管理总包公司负责施工任务的划分、合同签订、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等,同时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

施工管理总包方式适用于业主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要求较高的情况。

四、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是指业主将设计和施工任务一并委托给同一个单位负责的发包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设计与施工的协同效应,减少设计变更和信息传递的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然而,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要求发包单位具备较高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对承包商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

五、建设与运营一体化方式建设与运营一体化方式是指业主在建筑工程实施完成后,委托同一单位负责工程的运营和管理,以保证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这种方式注重建筑工程的整体规划和运营模式的设计,可以实现工程建设和运营的一体化管理和效益最大化。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发包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确定。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合同的约定明确、风险可控、效果可预期,以实现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目录一、内容概览 (3)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5)3. 研究内容与方法 (6)二、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概述 (7)1.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的定义与分类 (8)施工总承包模式 (9)专业承包模式 (11)分包模式 (12)混合模式 (14)2. 各模式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5)三、典型案例分析 (16)1. 施工总承包模式典型案例 (18)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20)模式优缺点分析 (21)经验教训与启示 (22)2. 专业承包模式典型案例 (24)项目背景与概况 (25)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25)模式优缺点分析 (27)经验教训与启示 (28)3. 分包模式典型案例 (29)项目背景与概况 (30)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31)模式优缺点分析 (33)经验教训与启示 (34)4. 混合模式典型案例 (35)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37)模式优缺点分析 (39)经验教训与启示 (40)四、承发包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41)1. 工程性质与规模 (42)2. 工期要求 (44)3. 资金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 (45)4. 技术复杂性 (46)5. 市场竞争状况 (47)五、结论与建议 (49)1. 研究结论总结 (50)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51)3. 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与建议 (52)一、内容概览本文档旨在对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进行评析,以期为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和分析承发包模式的途径。

通过对各类案例的剖析,我们将深入探讨承发包模式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优势与不足,以及如何优化承发包模式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

本文档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引言、承发包模式概述、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分析、案例解析及启示、结论与建议。

我们将介绍承发包模式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分类;其次,通过一系列典型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案例,深入剖析承发包模式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情况;然后,针对这些案例进行详细的解析和评价;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优化承发包模式的建议和措施。

建筑发包和承包案例分析

建筑发包和承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案例
案例论述:
甲电讯企业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企业签订了工程总 承包协议。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 丁建筑企业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协议和工程施工协议。 勘察设计协议约定由丙对甲旳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 旳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要 求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协议签订后,丙按时将设 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质量 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 行验收,发觉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因为设计不符 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 设计造成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 没有协议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 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涉及法律:
《仲裁法》第17条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旳仲裁协议无 效。
《公事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旳要求: “企业设置分企业旳,应该向分企业所 在地旳市、县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核准登记旳,发给营业执照。”
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旳焦点为,未依法注册登记旳企业分支机构签 订旳仲裁条款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案情分析:
涉及法律: (1)、《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 能够将承包工程中旳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旳分包 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协议中约定旳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 认可。施工总承包旳,建筑工程主体构造旳施工必须由总承 包单位自行完毕。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协议旳约定 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协议旳约定对总承包单位 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旳单 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旳工程再分包。”

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对于工程项目其建设施工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其建设的质量,作为建设方需要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来进行发包,对于发包的方式也应该根据需要进行确定,那么,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工程发包方式有招标和直接承包这两种方式。

招标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制定投标文件,编制反映施工内容和要求的合同文件,以吸引承包人参加竞争,按具体程序择优,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定具体承包人,与承包人直接协商,就工程建设达成协议后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建筑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承包商完成的法律行为。

这一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技术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发包制度至关重要。

一、发包前的准备工作在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等基本情况。

2. 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

3. 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4. 制定详细的发包计划,包括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

二、发包方式的选择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发包。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发包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发包文件的编制发包文件是指导承包商参与投标的重要依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和发包范围。

2.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3. 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5. 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四、投标与评标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内容。

六、工程实施与监督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同时,承包商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八、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范本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都应当严格遵守发包制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包括哪些

一、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包括哪些建筑工程发包包括以下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招标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一种发包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发包方式。

二、什么是建筑工程发包建设工程发包,是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交付给具有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

建设工程承包,则是具有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依法承揽建设工程任务,通过签订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相应报酬,并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

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施工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项目管理公司等;承包方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供应及设备安装制造单位等。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均有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加以规定。

三、工程发包方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67条规则: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则: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约好对建造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

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造单位承当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规则:建筑工程实行总承揽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质量管理。

《投标投标法》第48条规则:中标人依照合同约好或许经投标人赞同,能够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承受分包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投标人担任;承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当连带责任。

建筑法释义:第十九条.doc

建筑法释义:第十九条.doc

建筑法释义: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释义】本条是对建筑工程两种发包方式的规定。

一、依照本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应以招标发包为基本方式。

1.招标发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表明其将招请合格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的意向,由各承包商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提出各自的工程报价和其他承包条件,参加承揽工程任务的竞争,最后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作为该项工程的承包方,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的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活动中,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建筑工程发包最普遍采用的方式,其优越性在本法第十六条的释义中已有详述,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使用其贷款建设的项目,都要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

当然,招标发包的方式程序比较复杂,费用也较高,发包过程所需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对某些小型建筑工程和保密工程,一般不适用招标发包的方式。

按照我国目前的实际作法,招标发包又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具体的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发包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提供招标文件,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者均有平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发包方按规定的公开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作为工程承包方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发包方不以公告方式,而是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情况选择几家特定的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这些被邀请的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议标又称非竞争性招标,是指发包方选定两家以上的特定承包商,分别与其进行一对一的协商谈判,从中选定一家作为工程承包方的发包方式。

在三种招标方式中,公开招标发包方式显然最能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但相对来说程序也最为复杂、费用也最高。

此种方式适合于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

而议标的方式缺乏充分竞争,程序也不公开,基本上属于发包方与各承包方一对一的谈判签约的方式,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具有招标发包的基本特征,不能算是一种招标发包的方式,而是直接发包的一种形式。

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分类

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分类

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方式分类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

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方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不同的角度,通常其主要的分类如下。

一、按照承发包范围划分按照承发包的范围划分,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可以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专项承发包和建筑—经营—转让承发包四种。

1.建设全过程承发包建设全过程承发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就是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采用这种承发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部过程实行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为了有利于建设的衔接,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公司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设计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然应该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做最后的决定。

这种承发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

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要求工程的承包公司必须由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能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的总承包公司(集团)担任。

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国外的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企业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地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的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

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建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就属于这种承包单位。

这种承发包方式的好处是:由专职的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可以充分利用其丰富的经验,还可以进一步积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阶段承发包阶段承发包是指发包人和承包商就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者某些阶段的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或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进行发包承包。

7大工程承包模式及各自优缺点

7大工程承包模式及各自优缺点

7大工程承包模式及各自优缺点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也有了明显的进步。

特殊是近几年来,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模式在建筑施工行业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施工企业哪能不懂EPC、PMC、DB、DBB、CM、BOT、PPP等模式,下面就给大家分析下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选购、施工一体化模式。

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头,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选购-建筑进行总承包。

在这种模式下,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掌握,并按合同商定完成工程。

EPC有许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选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掌握,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削减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掌握。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

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选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选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详细工作。

浅析建筑工程发包模式

浅析建筑工程发包模式

浅析建筑工程发包模式【摘要】文章从基础建设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筑工程发包模式和影响发包模式的因素。

【关键词】建筑工程发包模式1 引言我国的基础建设发展很快,投资主体在发展中不断拓宽,涉及的项目也越来越广泛,建筑工程承发包是其中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管理情况也更复杂。

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和管理关系到建筑市场的秩序以及保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建筑各方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现代建筑管理要求我国工程及相关发包模式和国际项目承发包的方式接轨,以便将来参与国际竞争并富于国际竞争力。

2 承发包管理承发包制度是商品经营的一种方式,它的基本特征就是销售活动先于生产活动。

商品生产中销售先于生产而进行的,其实并不是建筑施工特有的方式。

凡是价值十分昂贵或者带有单件性性质的商品,常常采取预售后生产的方式。

价值昂贵,对于生产者就要求筹集一笔巨大的垫支资金,如果收不回资金就会造成重大的亏损。

当然,经营风险大,如果收益率相应也很巨大,也还是有人去冒这个风险的。

有些商品虽然价值不一定十分昂贵,但它具有单件性的特点,不能成批生产。

建筑业的产品正好兼具上述两种特点,既耗资巨大,又是单件性的产品。

由于现代金融信贷业的发展,假定有销售的可靠市场,投资者还是乐于去筹集资金的建筑施工工程,例如水利枢纽工程、炼油化工装置、石油钻井、铁路、港口等等,建后出售几乎没有可能。

为了解决工程投资者购买目标的优化,工程招标承包制应运而生。

投资者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对施工单位只得采取发包的方式要求企业按预定的条件,保证提供工程产品和服务。

后来尽管企业承担责任范围已有很大发展,但承发包方式,仍然是占主要地位的经营方式。

承发包经营方式中,一般是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作为买方,向承包单位发包,双方在一定工程任务中结成承包和发包关系,各自承担约定的责任、享有事先约定的权利。

因此,承发包方式的全称应叫作承发包方式。

3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工程承发包是一种商业行为,交易双方为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承包商为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建设任务,并从项目业主处获取相应的报酬。

七大工程承包模式及优缺点小结

七大工程承包模式及优缺点小结

七大工程承包模式及优缺点小结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也有了明显的进步。

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模式在建筑施工行业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施工企业哪能不懂EPC、PMC、DB、DBB、CM、BOT、PPP等模式,下面就给大家分析下各个模式的优缺点。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

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

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

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说法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说法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说法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产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发包制度之前,建筑企业通常自行组建建筑队伍,自行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较大的投资规模、专业性强、工程周期长等特点,因此需要更专业的承包商来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因此,建立建筑工程发包制度成为了行业发展的趋势。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核心是招标、投标。

建筑企业在需要施工时,通过发包招标等方式向市场发布工程项目信息,并邀请符合要求的承包商进行投标。

承包商在招标文件中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企业的要求报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建筑企业通过评标等方式选择最符合要求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商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发包制度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由于承包商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更好地控制施工质量,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其次,发包制度能够降低建筑成本。

建筑企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可以让承包商按市场价格竞争,以较低的价格承包工程项目,从而降低建筑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再次,发包制度能够促进建筑市场的竞争。

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垄断,增加市场竞争,促使承包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价格,提高企业的效益。

最后,发包制度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发包制度能够鼓励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推动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然而,建筑工程发包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建筑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施工环境往往受到地域、政策、自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难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和风险,在制定招标文件和要求时容易出现不完善和矛盾,导致选标不准确,或者承包商无法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完成工程。

其次,有些承包商可能会出现不良竞争、低质量施工、违法违规等问题,给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损害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并可能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工程延期和成本增加。

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发包方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发包方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发包方式是什么第一种方式是将工程委托给一个总承包单位,这个总承包单位可以是只有一个独立施工单位组成的,但要注意的是,其规模人员要达到相应的可以承接该项目工程的标准第二种方式是将工程委托给一个总承包单位和一个或以上的施工单位,但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已经委托的承包商,建设单位还可以向其他不同的施工单位发包。

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才能承包一些建筑工程,并且只能承担单位允许承包范围的工程,在成功承包施工项目后,需要为项目开始前做好一些相应的准备,避免发生意外,那么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和发包方式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看。

一、建筑工程发包前的准备1、项目立项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项目建设方案批准文件(如初步设计报告批复);3、金资筹集方案批准、部分或全部资金已到位;4、设计图纸能满足施工要求。

招标发包业主必须到行业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直接发包必须合符招投标法有有关规定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

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可以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或减轻发包工程的风险,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质量与投资;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主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来进行,只有那些不宜于招标投标的保密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转包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转包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转包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管察、设备供应、材料供应等工程项目中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委托受承包商完成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委托承包商进行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发包的程序与要求?1. 发包程序: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招标、评标、中标、签约等环节。

首先,业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项目,并进行立项。

然后,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接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最后,业主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 发包要求:在选择承包商时,业主需要考虑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经验、资金实力等因素。

同时,业主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安全要求等,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施工转包的定义与形式?施工转包是指承包商将已经中标的工程任务转给其他承包商继续完成的行为。

施工转包的形式主要包括分包、联合体合作等。

分包是指承包商将工程分解成若干子工程,并将其中的某些子工程转包给其他承包商。

联合体合作是指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合作完成工程任务。

四、施工转包的法律规定?1. 发包合同约定:建议在施工发包合同中明确禁止承包商进行转包。

如果承包商确实需要转包,需要经过业主的书面同意。

2. 转包合同约定:承包商与转包商之间应签订转包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转包费用等事项。

同时,转包合同应与发包合同保持一致。

3. 法律责任:如果承包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转包,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转包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要慎重考虑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承包商在进行转包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第五章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五章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法律原文 建筑法 第十八条 第二款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 程款项。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目前有些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严重,有的不按时拨付工程 款项,以致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影响建筑工程的工期, 进而影响到承包单位的生存。为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本条为发 包单位规定了这项义务,发包单位应当履行这一义务,如不履行 就应当依照合同及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以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者身份向建 设单位承包,完成发包人交给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等工作,并有权获得报酬的企业是承包人,又称 乙方。
3)施工承发包
建筑产品 交易行为
行为主体 行为内容
发包人(业主、建设单位、 甲方)
承包人(承包商、施工单位、
乙方)
业主付工程款
承包商在三大约束下完成 并交付建筑产品
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 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 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 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 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 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 建筑工程发包
建筑工程发包实行以 招标发包为主,直接
1)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
发包为辅的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有两种形式,即
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
法律原文 第十九条 (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
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直接发包与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招标投标法》第3条确定我 国建筑工程强制招标发包的范围,并规定招标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 招标两种形式。 所谓“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可以包括 两种情况:一是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不适宜进行招标发包,如某些 保密工程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等;二是从建筑工程的 投资主体上看,对私人资本投资建设的工程,采用何种方式发包, 法律一般没有必要加以限制,投资人可以自行选择发包方式,可以 招标发包,也可以直接发包。

关于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关于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关于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得到改革,相关法律也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也在不断翻新,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合理分析与风险评估,采用适合的总承包发包模式,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风险规避的有效途径之一。

本文将围绕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进行简单的研究。

标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生产和交易关系,主要关系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等,其中,业主的偏好、承包商的发展、咨询服务业的多元化等特点促进了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在参与国外工程的竞争中,特别在与国外管理技术接触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引进了多种总承包发包模式,针对不同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方法,选择合适的总承包发包模式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管理。

1.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概述1.1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起源传统的工程建设实施模式中,设计与施工往往是分离的,即业主通过签订设计合同,委托专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完成后再通过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是由不同的组织来实施的。

设计和施工的分离是专业化分工的结果,是生产力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由于建筑形式不断创新,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工艺越来越复杂,技术越来越先进,客观上要求工程设计专业化、设备制造专业化、施工专业化。

专业化为建设规模更大、技术更复杂、更先进的项目提供了可能。

1.2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发展背景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方法一直在发展变化,各种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并经过工程项目实践后逐渐发展成熟。

我国的建设管理方式,由改革開放前主要采取建设单位自管和工程指挥部管理,发展到目前在工程实施阶段普遍应用的建设监理制,但是随着现代科学管理技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发展,建设监理制这一项目管理模式仍显不足。

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也逐步在发展和完善,结合我国的国情很多项目管理模式运用在国内的项目中。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建设⼯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式分别是什么建设⼯程并不是说⼀个⼯程下来后,就⼀直都是那⼀个但单位进⾏负责的,有的时候会把⾃⼰的项⽬交给别⼈来进⾏施⼯,那么建设⼯程发包和承包的⽅式分别有什么。

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建设⼯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式分别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设⼯程承包⽅式(1)设计—施⼯总承包,设计—施⼯总承包是指⼯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程项⽬设计和施⼯,并对承包⼯程的质量、安全、⼯期、造价全⾯负责。

(2)设计采购施⼯总承包,设计采购施⼯总承包是指⼯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程项⽬的设计、采购、施⼯、试运⾏服务等⼯作,并对承包⼯程的质量、安全、⼯期、造价全⾯负责。

建设⼯程发包⽅式1、⼯程承发包⽅式分类⼯程承发包⽅式,是指发包⼈与承包⼈双⽅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

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等不同的⾓度,可以对⼯程承发包⽅式进⾏不同分类,其主要分类如下。

(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

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式还可划分为:包⼯包料、包⼯部分包料、包⼯不包料3种⽅式。

(2)按承包⼈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3)按合同计价⽅法划分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合同。

(4)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可分为: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和指令承包。

2、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发包⽅式(1)建设全过程承发包⼜称统包、⼀揽⼦承包、交钥匙合同。

它是指发包⼈⼀般只要提出使⽤要求、竣⼯期限或对其他重⼤决策性问题做出决定,承包⼈就可对项⽬建议书、可⾏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程施⼯、职⼯培训、竣⼯验收,直到投产使⽤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全⾯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程建设有关⼯作的发包⼈的部分⼒量,进⾏统⼀组织、协调和管理。

建设工程承发包法规案例分析 (1)

建设工程承发包法规案例分析 (1)

原告:甲电讯公司第一被告:丙建筑设计院第二被告:乙建筑承包公司基本案情:甲电讯公司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

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

丙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追加乙为共同被告,判决乙与丙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评析:本案中,甲是发包人,乙是总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对工程质量问题,乙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丙和丁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甲承担责任。

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

本案必须说明的是,《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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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分析
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深入,当前整个建筑领域处在一个低谷阶段。

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在承接施工项目时,往往是饥不择食,采取低价优惠条件中标,却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变更签证,违约索赔(如因甲方拨款不及时、材料供应跟不上、施工图纸有漏空、现场施工环境、地质有变化等)来增加工程造价。

虽然施工合同约定的非常清楚,但建筑工程作为一个特殊商品,仍然受到政策、市场、现场等影响,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

现行的工程发包与承包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当前政府提倡的一种计价方式;其主要优点是: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就施工工程项目工程量单价已经确定。

施工中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竣工结算仅审核工程数量,清单单价不得调整,能够较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但清单计价也存在一定风险及不足,如清单计价首先要求设计图纸必须齐全,设计内容没有瑕疵,施工中没有变更,建设单位招标发包提前编制工程量清单,而且清单工程量要准确。

项目特征描述要清晰,否则因清单错误而造成的潜在风险对建设单位十分不利。

当前除政府投资,公有制控资的项目必须采用清单计价外,其他方式投资的工程很少采用清单计价模式,而且目前清单计价在实际推行中并不成熟。

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出现索赔的案例较多,一
般不宜采用。

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发包方式一般适应于工期短、造价低、结构简单、标准不高的建设工程。

其优、缺点较明显,实际施工发包使用较少。

优点主要体现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在各种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结算不在调整。

缺点主要包括当地基础地质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超出原工程量需作调整;当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材料代换时,结算应予调整价格,当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上涨时(如10%以上)政府会予以干涉,出台一些调价政策,原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材料限价超出部分转嫁到建设单位。

但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下降时,建设单位是无权下调固定总价的,因此,固定总价合同对建设单位而言,风险较大。

固定总价合同还存在施工过程管理难问题,如主体施工时钢筋、商砼、水泥等材料,对主体结构质量影响较大,一但固定总价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便千方百计降低成本,使用基本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如此一来,一但施工质量稍有问题整体工程便会发生变化,带来潜在质量风险,还会给整个工程带来负面社会影响
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装饰安装阶段更难控制,如瓷砖、石材、门窗、管材、灯具、尤其消防材料等。

同样规格型号的材料,因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不同,其价格往往会有几倍或十几倍的差价,就目前的设计及施工情况来分析,在施工前将所有的材料规格型号、产地甚至品牌全部界定清楚是不可能的,而且按现在的设计要求,是不允
许在设计图纸中标明所用材料名称、规格、产地品牌,这样就会出现垄断行为,造成不正当竞争,在图纸审查时也通不过,因此不建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三、定额计价模式
定额计价模式是当前采用最普遍而且是最成熟的一种承包方式,风险性小、易掌控、有利于施工发包竞争,其优点主要表现为,当设计图纸不能满足编制清单时可以正常招标施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使用的定额,计价的依据,取费的标准,材料调价的方式及方法,建设单位确定材料限价的权利,人工工资单价的固定,施工中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如何管理等,界定的清清楚楚,只要施工中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人员充分发挥自己职能与责任,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几乎不存在任何风险,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采用定额计价在当前建设项目少,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式下,对建设单位更加有利,其理由,通俗来讲建筑市场僧多肉少,施工单位要想承揽工程项目,必须最大限度的降低承包条件,主要表现在:一是措施费让利方面,最大幅度可达到30%~40%折合到工程造价约占9%~12%其中措施费主要包括模板,脚手架。

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而大型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往往有较大存量不需要更大的投入,具有强有力的竞争性,也为建设单位选择实力强、资质高的施工单位提供选择余地,二是工程总价让利,现有的定额计价承包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质量标准、拨款比例、是否垫资、材料供应范围、人工单价等因素。

因工程条件不同,其让利比例也不同,如条件较好一
般民用住宅多层小高层正常的发包条件下让利约5%~8%,公用建筑让利7%~10%,措施费及总价让利只有实行定额计价时才能使用,同时对建设单位最为有利。

综上所述,措施费及总价让利两项一般情况下可降低工程造价12%~20%对降低投资,节约开发成本,提高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是对常用工程发包承包方式的分析,仅供领导决策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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