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财政部称不会禁止企业持有外国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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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吸引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

俄罗斯吸引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

俄罗斯吸引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俄吸引外资的基本原则目前,俄罗斯为吸引外资而采取的措施多是减少对外国投资者经营活动的限制,使外国投资者逐步享受到接近或等同于俄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同时从总体上改善国内投资环境,使国内外投资者在相同的政策条件下竞争。

简而言之,就是强调使外国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

《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1999年7月9日颁布,2002年3月和7月及2003年12月进行多次修改。

该法明确声称:外国投资者的经营活动受俄国家法律保护,在俄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的投资活动,有权购买有价证券、自然资源、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不动产,参与俄私有化进程,并享有法律提供的各种优惠;俄政府保障外资重点项目在投资期内免受政策法令变更的影响;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向第三方转让;其财产不被非法没收、征用和国有化,因特殊原因发生上述情况,俄政府必须给予赔偿;外国投资者依法纳税后,可以自由支配其收入 (利润、股息、利息等),包括将收入汇出境外;外国投资者在俄境内发生争议和诉讼时将得到公正待遇;其有权将投资带入的资产、资料带出俄境。

俄吸引外资的产业和地区政策长期以来,俄吸引外资乏力,流入的外资也多集中于证券投资,属于以短期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投机游资,来去匆匆,对俄经济发展并无多大益处。

为此,俄制定的新版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该法不适用于银行、金融、保险等领域,外商投资于该领域受专门法律制约,以此来规范国外资本的流向,试图将外资吸引到实际生产领域。

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多级分权管理。

依据俄罗斯法律,为发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欠发达产业,各个州区政府有权根据自身区域特点,制定本地优先投资项目。

但由于其地大物博,区域差别巨大,因而各地区重点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引资项目也千差万别,缺乏统一性。

目前,俄罗斯参照其他国家的引资经验,在境内设立一定数量的经济特区,但以联邦立法形式加以管理的经济特区只有两个:加里宁格勒经济特区和马加丹经济特区。

浅议俄罗斯实现可自由兑换

浅议俄罗斯实现可自由兑换

浅议俄罗斯实现可自由兑换谭蓉娟2006年6月29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了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法的相应修正案,该法案的通过取消了对资本流动的所有限制。

2006年7月1日俄宣布,从即日起卢布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这标志着俄罗斯政府取消了对外汇市场的最后一重管制,外汇市场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人们相信,卢布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对俄罗斯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卢布可自由兑换进程回顾可自由兑换,亦称货币可兑换,是指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一个国家或货币区的居民不受官方限制,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用于对外支付或作为资产来持有。

货币的可自由兑换通常划分为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

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是指本国居民可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所需的货币,是指一国对经常项目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或者多重货币制度。

这是一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国后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

而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是指一种货币不仅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可以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而且在资本项目上也可自由兑换。

这意味着一国取消对一切外汇收支的管制,居民不仅可以通过经常账户交易,也可以通过资本账户进行交易,所获外汇既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也可在国内或国外持有;国内外居民也可以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在国内外持有,满足资产需求。

卢布的可自由兑换是指实现了包括资本项目在内的完全可自由兑换。

实现本国货币可自由兑换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内容,俄罗斯的卢布可自由兑换之路并不/顷利。

原苏联长期实行的是官方规定的固定汇率,由于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矛盾,苏联解体前已形成了三种汇率:官方汇率、商业汇率和旅游汇率。

此外,还有黑市汇率。

在苏联解体以前的相当长时间内卢布汇率存在高估现象,官方汇率与黑市汇率相差悬殊,黑市交易泛滥。

戈尔巴乔夫(时任苏联总统)时期曾进行过汇率制度改革,将单一的官方汇率分为贸易结算汇率和非贸易结算汇率两种,实行不同的兑换比率,卢布高估的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但汇率不统一的问题依然存在。

俄罗斯反腐记:官员不允许拥有海外账户

俄罗斯反腐记:官员不允许拥有海外账户

俄罗斯反腐记:官员不允许拥有海外账户
乐悠
【期刊名称】《法治与社会》
【年(卷),期】2013(000)008
【总页数】4页(P48-51)
【作者】乐悠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透明国际组织官员解读中国反腐——专访透明国际组织亚太区项目官员廖燃 [J], 周丽萍
2.俄罗斯欲立法监管官员海外资产 [J], 关健斌
3.各国海外反腐:切断非法资产转移公开外国账户 [J], 郑青亭;瞿向诚
4.普京签法案禁官员拥有海外资产实施效果有待观察 [J],
5.反腐形势下的官员心态——五味杂陈的官员心态 [J], 王巧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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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是指对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由国家的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旨在监管和管理境外外汇账户,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

具体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开立境外外汇账户的条件和限制。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开立境外外汇账户的条件和限制。

这些条件和限制可能包括对账户持有人身份和资质的要求,对资金来源的审查等。

2. 境外外汇账户的用途和限制。

规定了境外外汇账户的用途和限制,包括可以用于哪些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不允许用于哪些活动等。

3. 境外外汇账户的交易和转账规定。

规定了境外外汇账户的交易和转账的方式、限额和手续等。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资金洗钱、非法转移和违规交易等行为。

4. 账户报告和申报要求。

规定了境外外汇账户的报告和申报要求,包括账户余额和交易信息的报告,以及对账户进行定期申报的要求等。

这些要求旨在提高境外外汇账户的透明度和监管效果。

5. 监管和处罚措施。

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对违规账户的查封、冻结和罚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对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投资者在进行境外外汇账户操作前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5篇)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5篇)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完善对境内机构境外外汇帐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境内机构境外外汇帐户的开立、使用及撤销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外外汇帐户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一)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二)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三)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四)在境外发行外币有价证券,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五)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

第五条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外汇局申请:(一)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帐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三)境外帐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第六条外汇局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七条经外汇局批准后,境内机构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第八条境内机构应当以自己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以个人或者其他法人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第九条境内机构应当选择其外汇收支主要发生国家或者地区资信较好的银行开立境外外汇帐户。

第十条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帐户后____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帐户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到外汇局备案。

俄将对美银行冻结俄驻外机构汇款采取回应

俄将对美银行冻结俄驻外机构汇款采取回应

斯 托 波尔 市举 行 全 民公 投 ,超过 九成 投 票者 支 持加 入 俄罗 斯联 邦 。3月 1 8日,俄 总统普 京在 莫斯 科 同克 里米 亚 和塞
瓦斯 托波 尔代 表 签署 条 约 ,允许 克 里米 亚 和塞 瓦斯 托 波尔
借 口,决定 冻 结 俄 罗斯 驻 哈 萨 克 斯 坦大 使 馆 给 “ S O G A Z ”
不足 1 / 3 ,未 获 得 足 额 认 购 。
但 在 国 际配 售 方 面 ,哈 尔 滨银 行 则 获 得 不错 的反 应 ,
( 来源 :北 京商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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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公 司的 汇款 ,这 一决 定是 “ 违 法 、荒谬 和 完全 不 能被 接受 的 ” 。
以联 邦 主 体 身份 加 入 俄 罗斯 联 邦 。美 国和 欧 盟 反应 强 烈 ,
并 出台 了针对 俄罗 斯 的制裁 措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来 源 :新 华 网)
卢 卡 舍维 奇指 出 ,如果 该 金融 机构 希 望通 过这 种 方式 “ 表 现 自己” ,赢得 白宫青 睐 ,那么 其 明显 做得 过火 。美 国
昨 日上 午 9时 3 0分 ,哈尔 滨 银行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所
主 板正 式挂 牌 交易 ,股 份代 号 :6 1 3 8 。据 了解 ,哈尔 滨 银 行 自 3月 1 8日正 式宣 布在香 港公 开发 售股 份 。
市 的 中资 银 行 市净 率 ( 股 价/ 每股 净 资 产 )全 部 在 1 倍 以 下 ,部分 全 国性银 行甚 至低 至 0 . 7倍 。
售 股份 数 目约 4 5 . 4 %。
其 实 ,哈 尔 滨 银 行 的上 市 以及 配 售 过 程 也 是 一 波 三 折 。根 据 哈尔 滨银 行最 新公 布 的配 售结 果 ,哈 尔滨 银行 收

外国银行在俄罗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外国银行在俄罗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外国银行在俄罗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周士瑞2011-3-27 10:03:14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0年第4期这些年来,世界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在俄罗斯开设了分行,从其活动一开始便对俄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年轻的俄罗斯银行系统的运行起了重要的作用。

即使在1998年由于俄金融危机外国银行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情况下,它们也没有停止活动。

外国银行的存在使俄罗斯为外国公司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俄罗斯国内金融市场。

一、外国银行对推动俄罗斯向世界经济一体化迈进所起的作用为了加快扭转俄工业工艺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的局面,俄需要吸引大量外资,这是俄改革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

然而,俄一些基础设施,包括国家银行系统尚不发达,这对吸引外资进入俄经济部门是一个严重的障碍。

在俄的外国大公司在选择银行时,对其可靠性、信誉所提供的服务以及银行员工业务水平、素质都有比较高的要求。

而年轻的俄罗斯银行缺少透明度、监督不力、报告制度系统同世界标准存在差距,提高了其业务的风险程度,因此,在改革初期很难满足外国大公司和外商所要求的——整套服务。

世界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在俄经济改革时期所设立的分行,拥有最先进的服务手段,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便捷条件,从而对改善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外国银行在发展俄罗斯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开办国家有价证券市场进一步扩大了外国银行在俄的活动范围。

俄发行的国家短期债券盈利高,这样,世界一些主要金融机构以大量资金投向这一市场。

莫斯科的外国银行与国家有价证券市场直接有义务往来。

14家外国银行的收支情况分析表明,它们的总资产的36%,即18多亿美元是投向俄发行的长期债券。

鉴于这种情况,俄打算完善该市场的基础设施,以便为就业创造新的机遇。

随着外国银行在国家有价证券市场上的出现,个体投资者对俄罗斯增强了信任。

但是,对于这类投资者进入国家债券市场,需谨慎从事,首先必须具备设有国外分行网点、且又能在这些人员的常住地向客户提供优质经纪人服务的可靠的银行。

公司外币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外币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外币账户管理制度
本公司外币账户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外币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外币账户的开立: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开立外币账户。

在申请开立外币账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照和资料,并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备案和审批。

外币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 外币账户的使用:外币账户主要用于存放外币资金,如进出口贸易结算、外商投资等。

在使用外币账户时,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地使用。

同时,公司还需要定期对外币账户进行对账和盘点,确保账户余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外币账户的管理:外币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外币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对外币账户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外币账户的关闭:当公司不再需要使用外币账户时,应当及时向银行申请关闭账户。

在关闭外币账户时,公司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清算和销户手续,确保资金清算完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是指中国居民个人或单位在外国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用于存储外币资金和进行境外交易的账户。

为了规范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中国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1. 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中国居民个人和单位必须依法申请并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开立境外外汇账户。

未经批准或违规操作的境外外汇账户将被处以罚款或其他相应措施。

2. 外汇交易限制:境外外汇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合法的境外交易,不得用于中国境内交易。

个人外汇账户每年有限额限制,单位外汇账户的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

3. 外汇转移限制:境外外汇账户的资金转移必须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条件和方式。

个人转移限额根据个人身份和目的有所不同,单位转移需符合相关规定。

4. 外汇账户报告:持有境外外汇账户的个人和单位需要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账户的存款、支出和收入情况,如不按规定报告将会被处以罚款或其他相应措施。

5. 外汇账户关闭:个人或单位需要正式申请关闭境外外汇账户,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后方可关闭。

未经审核关闭账户将被视为违规操作。

这些规定和政策旨在维护中国的外汇管理秩序,防止资金洗钱、逃离风险等问题的发生,并确保外汇资金的合法、安全使用。

具体的管理规定和政策可咨询当地外汇管理局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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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外汇政策

俄罗斯外汇政策

俄罗斯外汇政策俄罗斯外汇管理政策2005-08-01 20:47 驻俄使馆商务处为扩大对俄投资吸引力,保证经济领域投资的持续性,减少外汇流失,俄政府与俄联邦中央银行先后颁布了《俄联邦银行业发展计划》、《外汇调节与外汇监督法》、《打击金融领域非法洗钱活动法》修改议案、《不诚信贷款组织法》等多项法案,在俄金融领域外汇市场的宏观调控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对进出口活动的外汇管理1、出口收汇:1994年俄开始对出口商的外汇收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经营外贸业务的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将出口商的出口收汇情况传给外汇监控系统的计算机中心,该中心立即与原已储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检查出口商是否有隐匿外汇收入的行为。

为防止资本外流,98年金融危机以后,俄对出口贸易的支付方式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有在出示100%预付款证明或已开立出口商品海关价值全额信用证后,出口商品方可出境。

1999年初,俄央行还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出口收入的50%通过授权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出售,25%的外汇收入直接交售给中央银行。

2、进口付汇: 98年金融危机以后,俄进一步加强了对进口贸易的管理,禁止以商业信贷和预付款的方式将资金汇出境外,只有在得到商品已进入海关监管区的通知后或进口商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下,银行方可进行支付。

1999年初,俄央行规定,俄进口商在向国外预付进口货款时,必须在负责汇付的银行存上等同于货款的卢布款,待其提交货单证后,方可被退还卢布款。

2001年1月,俄开始实施《对进口商支付外汇实行监督的制度》,扩大了对在进口活动中使用外汇的监督范围,不仅可以监督支付外汇的出口合同,而且可以监督以卢布和票据进行结算的各种出口合同,俄政府正在计划将外汇监督扩大到转口业务和临时进口业务。

二、实现经常性项目的卢布自由兑换自1996年6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承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义务,实行经常性项目的卢布自由兑换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卢布在国际结算中已成为完全自由兑换货币,俄政府仍将在与资本流动有关的业务方面实行国家外汇调节和监督措施。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指的是居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在境外银行开立的外币账户。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是由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制定和管理的,以规范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1. 开立条件:个人和企事业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开立境外外汇账户,例如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支付税费和可能产生的罚款等。

2. 外汇交易限制:境外外汇账户的外汇交易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外汇资金的转入转出限额、交易对象和目的等。

3. 外汇的使用:境外外汇账户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于境外投资、支付境外费用、购汇等。

4. 外汇管制: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外汇账户的使用有一定的管制,在必要时可以冻结或查封该账户。

5. 报告义务:持有境外外汇账户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账户和交易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开设和使用境外外汇账户前,仔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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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2.07.26•【文号】银发[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正文本篇法规中第四条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自2021年2月4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一)境外机构在境内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境外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等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根据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采取措施对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规制度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开户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据此出具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并加盖签章(见附件1)。

俄罗斯联邦外商投资法

俄罗斯联邦外商投资法

俄罗斯联邦外商投资法本法是外商在俄联邦领土内投资的法律和经济依据,其宗旨是吸收国外的物质及财力资源,引进先进工艺技术以及管理经验,有效地用于俄联邦的国民经济建设。

本法条款在俄联邦境内对所有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均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1条外国投资者以下人士和单位可以在俄联邦投资:外国法人,其中包括任何一家依照所在国法律成立的有投资权的公司、企业、组织、社团;国籍所属国或定居国进行过营业注册的外国公民、无国籍者以及在国外获定居权的苏联公民;国际组织。

第2条外国投资外国投资者以盈利为目的而向企业各项业务投入的各种有价值的物力和智力都属于外资。

第3条外国投资实施办法外商有权通过以下途径在俄联邦境内投资;合股加入同俄联邦及其他加盟共和国的法人和公民合办的企业;建立外商的独资企业以及外国法人的分支机构;购买企业、全套设施、楼房、设备、企业的合股金、股份、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也可购买依据俄联邦现行法律属于外商的其他资产:购买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权;购买其他产权;从事其他一些未被俄联邦境内现行法律禁止的投资业务,如提供借款、信贷、资产及资产权;外商还可依据俄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及手续利用苏币投资。

第4条外商投资项目外商可在俄联邦境内对任何未被法律禁止的投资项目投资。

如:对国民经济各领域范围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实行重建和现代化;有价证券;专项储蓄;科技产品;知识产权;资产权。

第5条对外商在俄联邦投资问题的法律解决凡涉及外商在俄联邦投资的问题,均可按本法及俄联邦现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和国际协定加以解决。

如果俄联邦现行的国际协定中规定的条款与俄联邦现行法律文件不同,则采用国际协定的条款。

第二章国家对保护外商投资的保证第6条对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在俄联邦领土内的外资充分享有本法及其他俄联邦现行法律文件和国际协定承诺的绝对法律保护。

对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除本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优惠程度不应少于对俄联邦公民及法人的资产、产权及投资的法律制度。

普京强势反腐:公职人员不准有海外账户

普京强势反腐:公职人员不准有海外账户
S HI J I A N / 史 鉴
公 职 人 员 不 准 有 海 外账 户
高 伟
誓 言 反腐 的第 三任 俄 罗斯 联 邦 总统 梅 德 韦 杰 夫 当年 说 :“ 当腐 败 已变 成 一个 制 度 性
问 题 ,就 应 该 用 制 度 性 的 对 策 来 应 对 … …那
么 ,就从 我 开 始 吧 。 ” 与 其 前 任 相 比 ,现 在 俄 罗斯 联 邦 总统普 京 反腐 出台 的法律 是 最严 厉 的 ,执行 起来 也 是 最坚 决 的 。从 官员 财产 申报 到禁 止海 外账 户 ,俄 罗 斯试 图通 过 一项 项 法律 和 制度 构筑 反 腐 系统 ,来 约束 人 性 的 贪婪 。

日签署 总 统令 ,成 立 俄罗 斯联 邦 总统 反腐 事 务 局 。据悉 ,成 立 俄 总统 反腐 事 务局 的 目的
是 研 究 国家 反腐 工作 的战 略方 向。为此 ,必 须 将 高层 官 员 的信息 进 行 系统化 研 究 ,检查
年后还将 提高 。 比如 , 从 2 0 1 4年 9月开始 ,
榜 ,俄 罗斯像 去年 一样 仍属 于腐 败 程度 严 重
的国家 。 在1 7 7 个 国家 中俄罗斯 排名第 1 2 7 位, 与 尼加 拉瓜 等 国在 同一档 次 。俄前 总 检察 长 乌 斯季 诺 夫认 为 ,8 0 % 的 官员 有不 同程度 的 腐败 行 为 ; 调 查显示 ,有 2 9 % 的个人 和 5 6 % 的企 业 曾被 迫行贿 ,在那些 尚未行 贿 的人 中 ,
2 0 1 4年第 2期 。
也有 4 4 % 的人 “ 有所 准备 ”… … 为 加 大 反 腐 力 度 ,普 京 2 0 1 3年 1 2月 3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政策和规定。

不同国家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开户条件:一般要求账户持有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和资格,如个人必须为居民身份或非居民身份,企业必须具备合法企业资格。

2. 资金来源和用途:账户持有人只能通过合法途径将资金转入境外外汇账户,并只能用于合法的境外支付和投资活动,不得用于违法、非法或涉嫌洗钱等活动。

3. 外汇交易规定:账户持有人可以根据规定进行外汇交易,但需符合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如限制资本流动、限制货币兑换等。

4. 报告和监管要求:账户持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和税务机构报告账户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以及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情况等。

5. 监管机构和责任:境外外汇账户管理由国家的外汇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对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各国法律和政策来决定。

如果您有具体的
国家或地区的管理规定需求,建议您再进一步查询该国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俄罗斯:没有不可碰触的官员

俄罗斯:没有不可碰触的官员

俄罗斯:没有不可碰触的官员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7年第4期文/颜武俄罗斯当地时间2016年12月1日中午,总统普京发表2016年度国情咨文,表示反腐败不是作秀,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加强反腐力度,并称“没有不可碰触的官员”,一旦涉腐,任何过往的功绩和强硬的关系都不能成为逃避惩罚的借口。

普京的强硬表态,确非空穴来风。

就在11月15日和16日,该国两只“老虎”接连被打掉,分别是经济发展部长乌柳卡耶夫、圣彼得堡前副市长奥加涅相。

这被视为俄近期反腐行动的又一重大突破。

两只“老虎”接连落网2016年11月俄两只“老虎”的落网,颇具“戏剧效应”。

乌柳卡耶夫的被捕可谓“瓮中捉鳖”,其于14日晚的一次“钓鱼行动”中被抓。

现年60岁的乌柳卡耶夫不是等闲之辈,2000年即出任财政部副部长,2013年又被任命为经济发展部长,可谓权倾一时,然而,他却大肆权力寻租。

俄联邦侦查委员会透露,他涉嫌向俄罗斯石油公司敲诈200万美元,威胁利用职权阻碍该公司一桩以50亿美元收购巴什石油公司股份的交易。

俄石油公司逐向联邦安全局举报此事,执法人员于是布设了一个“钓鱼行动”,监听了乌柳卡耶夫的手机、固定电话,并监控了他的其他电子通讯设备,最终成功地在俄石油公司莫斯科办公室内将收受贿金的他抓个现行。

速战速决。

就在联邦侦查委员会15日凌晨宣布这桩涉腐案数小时后,普京宣布解除乌柳卡耶夫的部长职务,理由是对他“失去信任”。

同日,乌柳卡耶夫被警方问讯数小时,随后出庭。

法院当天裁定,乌柳卡耶夫被软禁两个月,持续至2017年1月15日。

乌柳卡耶夫由此成为了自1991年苏联解体以来被警方逮捕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

反腐机构乘胜追击,11月16日,联邦侦查委员会宣布逮捕圣彼得堡前副市长奥加涅相,理由是他涉嫌贪污超过5000万卢布的世界杯场馆建设款项。

奥加涅相也不是等闲之辈,2013年至2015年担任俄第二大城市的副市长。

调查人员怀疑,奥加涅相2014年主管建设泽尼特竞技场期间,安排“走关系”“通路子”的承包商赢得球场电子显示屏合同竞标,然后把5000万卢布合同款转移到承包公司名下,再通过一家空壳公司把款项偷偷转到自己账户。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于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下是我国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1. 开立境外外汇账户:个人需通过合法渠道向银行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书等材料,经银行审核批准后可以开立境外外汇账户。

企业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 外汇存取限制:个人在境外外汇账户中的存款和取款需遵守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不能违反国家对于外汇的限制和规定。

3. 外汇转账: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境外外汇账户实施跨境资金转移和支付,但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资金的真实、合法用途。

4. 外汇账户申报:个人和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按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销户、资金流入和流出等信息。

5. 资金监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境外外汇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的合规,并报告可疑交易和资金洗涤的情况。

6. 外汇账户的用途:境外外汇账户只能用于个人和企业的合法交易和投资活动,不得用于非法经济活动和资金洗涤等违法行为。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还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规信息,请向相关金融机构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俄为何要限制外资进入战略性行业上

俄为何要限制外资进入战略性行业上

俄为何要限制外资进入战略性行业(上)李建民2008年4月2日、16日,由俄罗斯议会上下两院分别通过和批准,5月5日,由普京签署了《有关外资进入对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性意义行业程序》的联邦法,这是普京在其卸任前的几项重要举措之一。

当天,普京还签署了与通过该法有关的另一项联邦法律,要求依该法对《地下资源法》、《侦调法》、《俄罗斯联邦大陆架法》、《股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通讯法》、《保护竞争法》等8个联邦法进行修改。

据悉,《俄罗斯联邦行政护法机关法典》和《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典》也将随之修订。

该法的实施将产生双重影响,在增加市场透明度的同时提高外国投资准入的门槛。

一、新法律出台台背景1.维护俄罗斯国家利益和安全国家对外资进入进行管理,是国家主权原则的行使。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一些事关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部门,均禁止和限制外资进入,以维护本国的主权和利益。

此次俄出台限制性法律的动因可追溯到5年前开始的外资对其能源和原材料生产企业的并购案。

自2003年起,外国资本开始大量收购俄资产,著名的案例有:2003年英国BP石油公司以50%股份入股俄秋明石油公司;2004年美国ConocoPhilips石油公司以19.88亿美元收购俄政府在卢克石油公司 7.59%的股份;2005年德国西门子公司拟收购俄动力机械集团70%的股份(后仅获准收购20.62%股份);2005年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有意收购尤科斯石油公司部分股份后未果等等。

西方资本对俄战略行业特别是石油行业的进入势头引起俄有关部门的不安,担心经济安全的基础将会受到冲击和动摇。

2005年4月25日,普京在俄联邦委员会发表年度国情咨文时,首次提出政府应在短期内出台专项法律,对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军工、天然垄断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行业实施国家监控。

相关法律本应在2005年11月出台,但由于参与法律草案会签的工业能源部、自然资源部和经济发展与贸易部之间存在分歧,致使出台一拖再拖。

关于银发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银发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一)境外机构在境内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境外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等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根据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采取措施对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规制度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开户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据此出具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并加盖签章(见附件1 )e境外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将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与境外机构的开户申请书、开户证明文件一并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审核。

银行可以通过其境外分支机构等其他机构采取合法、可靠的措施,协助审查境外机构身份及其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不能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可以出具公司章程规定的账户有权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同时出具公司章程。

俄反腐向官员海外账户“开刀”

俄反腐向官员海外账户“开刀”

俄反腐向官员海外账户“开刀”作者:杜鹃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3年第12期杜鹃7月1日前必须放弃海外账户和股票俄罗斯总统办公厅主任伊万诺夫4月2日说,俄罗斯官员和国企领导7月1日前必须放弃在海外拥有的银行账户和股票,否则将遭解职。

禁账户伊万诺夫说,为防止金融资产外流,普京向国家杜马即议会下院提交法案,禁止官员在海外拥有银行账户、持有国外发行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票据。

这份法案正在议会讨论,有望于7月1日开始执行。

伊万诺夫说,按照这项法案,政府官员和国企领导可以在俄罗斯银行海外分行开立账户。

路透社评述,相比原先由国家杜马提出的类似法案,普京这份法案较为宽松,因为没有涉及俄罗斯政府官员的海外不动产。

严申报俄罗斯政府近一段时期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贪污腐败。

国际腐败监督机构“透明国际”去年发布全球腐败指数,俄罗斯排名居后,在17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133位。

伊万诺夫2日说,腐败令政府失去公信力,好比“一只老鼠蚕食国家地位和社会公德的根基”,打击腐败“没有不能触碰的领域”。

他说,普京2日签署法令,推动官员收支申报制度严格执行。

按俄罗斯法律,政府官员必须申报购入房产、土地、汽车、贵重物品、股票和在海外持有资产的信息,同时解释购入这些资产所用资金来源。

设上限除官员腐败丑闻,国企高管高额“分手费”在俄罗斯也备受争议。

俄罗斯《商业日报》报道,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总裁斯特扎尔科夫斯基去年12月离职时收到大约l亿美元“分手费”。

长途电话运营商Rostelecom上周提前与本应2015年卸任的总裁普罗沃托罗夫解约,承诺支付640万美元解约金。

俄罗斯第一副总理舒瓦洛夫2日说,普京下令起草法案,为国企高管“分手费”设立上限。

(摘自2013.04.04《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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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Shuvalov)也在周三说 ,他不支持禁止大企业在 外国银行持有账户的建议 。银行业法规修正
计划被认为是俄罗斯对西 方国家就乌克兰危机而对 该国实施的制裁措施的回 应。分析人士批评,任何 就俄
罗斯公司使用外资银行服 务的限制都可能阻碍投资 。 (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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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财政部称不会禁止 企业持有外国银行账户 北京时间6月27日凌晨消息 ,俄罗斯财政部长安托
-西阿诺夫(Anton Siluanov)周四表示,对 俄罗斯银行业法规的修正 不会禁止战略性
企业持有外国银行账户, 但是将会对与这类企业有 业务往来的银行有新的资 本要求。俄罗斯生意人报 本周
早些时候引述未具名消息 来源说法报道,财政部已 经准备提交修正法案,禁 止国有以及被认为具有战 略重
不过他确认,法案会针对 那些与战略性企业有业务 往来的银行实施新的资本 要求。安托-西卢阿诺夫说 ,
草案将会很快提交俄罗斯 议会下院,以便国家杜马 可以在7月结束的春季会期 中就对这一议案进行讨论 。
作为俄罗斯总统普京领导 的政府内最重要的经济决 策制定者,俄罗斯第一副 总理伊戈-舒瓦洛夫(Igo
第二天早上我6点就起 床了,因为要跟老爸 去爬山,当然早晨起 来的第一件事忘不了。
要性的私营企业在外资持 有的银行中开设账户。安 托-西卢阿诺夫在周四回应 媒体提问时说,将提交的 银
行业法规修正案并不包括 这样的限制,但是会采取 措施保护国有企业资金的 安全,包括在有制裁措施 被实
施的情况下。他说,“草 案没有包括禁止战略性企 业与外资银行合作,或者 是在海外进行结算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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