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适用标准声名6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报检的要求梳理作者:童晓颖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3年第02期摘要: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对我国现有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关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的相关报检流程也应尽快加强和完善。
本文将进口食品分为动植物产品、预包装普通食品、预包装保健食品、预包装转基因食品、非预包装食品或非销售食品、食品原料及添加剂、食品包装等七个类别,有针对性地阐述和分析了不同种类进口食品的报检要求。
关键词: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报检一、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属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内的进境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应在进境备案报检时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预核销单、输出国(地区)正本官方检疫证书或卫生健康证书复印件。
1、审核进境动植物产品是否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公告禁止入境的国家或地区。
对各类动植物疫情公告及禁令禁止进境的货物不予受理报检。
2、属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内的进境货物,审核《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预核销单。
进境货物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签约方、品名、进境口岸、输出国家和地区、进境日期、注册厂编号等,是否与预核销单以及电子核销系统中的信息相符,预核销单报检核销量应与进境货物量(净重)一致(进境活动物不允许分批核销)。
变更进境检疫物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5%以上,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变更生产、加工、使用、存放单位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失效的情况包括:超过有效期或许可数量核销完毕的自行失效;国家依法发布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公告或禁令后,已签发的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动废止;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等。
一般贸易性进口肉类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用海运方式或海运后转陆运运输进口的,自签发之日1个月后生效;空运方式入境的,自签发之日7日后生效。
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测标准
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测标准随着全球化的加速,进口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利益,政府和企业必须采取严格的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食品安全检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在不同的环节和细节进行检测、监测和控制。
一般来说,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包括五个方面:质量、卫生、残留物、添加剂和营养成分。
以我国为例,我国的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主要分为三类:标准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指标。
首先,标准要求是进口食品安全检测的基本要求。
标准要求主要是针对进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和要求,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比如,全球性的HACCP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体系等,这些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了一套标准和方法,使企业在生产、检测和销售过程中能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操作,从而保证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检测方法是进口食品安全检测的基本准则,是通过检测已知的食品问题,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检测方法主要是针对食品的生产工艺、加工技术、检测设备等环节进行检测,确保进口食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比如,只有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才能进行检测。
第三,检测指标是进口食品安全检测的基础。
检测指标主要涉及到进口食品存在的问题,比如说,重金属、有害物质、残留农药和添加剂等。
通过检测指标,可以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总的来说,在进口食品安全检测中,不仅要依据上述三种要素采取相应的措施,还要遵循一定的监管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进口食品。
总之,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对于我们的生活健康和品质保障至关重要。
政府和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进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和安全,为人们创造更加安全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进口食品的标识验收标准
进口食品的标识验收标准
进口食品的标识验收标准通常由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监管机构制定。
这些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方面:
产品标签信息:标签上应包含产品名称、生产商信息、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或有效期、成分表、净含量、使用说明、营养成分表 部分国家要求)、警示语 如过敏原信息)、进口商信息等。
语言要求: 进口国家通常要求标签上的信息至少包含进口国家的官方语言,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理解产品信息。
食品安全标志: 某些国家可能要求食品标签上有特定的食品安全标志或认证,表示产品已通过特定的安全标准和检验。
法规符合性: 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符合目的地国家的食品法规要求,包括添加物的使用、标识和食品安全标准等。
特定要求:有些产品可能有特殊的标签要求,比如有机食品需要认证标志,特殊营养食品需要特定的营养信息等。
进口许可证和文件: 部分国家要求进口食品需要特定的进口许可证或文件,这些文件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标准。
原产地标识:标签上需要清楚地标明产品的原产地,确保消费者知道食品来自何处。
阿联酋进口坚果质量标准
阿联酋进口坚果质量标准
阿联酋进口坚果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外观:进口坚果产品的外观应该完整,色泽鲜艳,没有明显的变质、霉变或污染迹
象。
同时,坚果产品的口感应该松脆可口,无异味或异物,符合消费者的口味和喜好。
2.农药残留:阿联酋对进口坚果的农药残留量有严格要求,必须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
准,并在进口前进行农药残留测试。
3.重金属和毒素:进口坚果需要满足阿联酋要求的重金属和毒素限制,如铅、汞、镉
等。
4.霉菌和真菌毒素:进口坚果的霉菌限制和真菌毒素限制需要符合国际标准,如黄曲
霉素、黄麴毒素、赭曲霉毒素等。
5.致敏物质:进口坚果需要符合阿联酋对致敏物质的限制要求,如花生过敏原等。
6.包装和标签:进口坚果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规定,包装应该完整
无损,无泄漏和破损现象。
总的来说,阿联酋对进口坚果的质量标准非常严格,除了以上方面,还会对产品的营养成分、口感、新鲜度等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江门市外经贸信息发布会”信息(2009年8月份)江门检验检疫局内容提要:一、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二、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三、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四、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三号、第四号风险警示通告五、广东检验检疫局开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发布《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于2009年7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进口食品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中的产品,可直接到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新制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动列入以上三个标准目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按照原进口记录中指定的标准实施检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首次进口以上三个标准目录之外的食品,经判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获得进口许可的,进口商持卫生部颁发的许可文件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其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以上三个标准目录的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局令公告栏或卫生部网站查询。
二、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2009年7月3日国家质检验总局公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将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该规定共分为六章62条,内容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原则、认证实施、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督管理、处罚原则等。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范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范1:食品名称2:配料或配料表: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复合配料按要求标注3:原产国或地区: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别或地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4: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5: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6:经销商的联系方式7::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8:进口批号9:食用、饮用说明描述10: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简体),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1、钢的强化机制主要有固溶强化、位错强化、细晶强化、沉淀强化。
其中细晶强化对钢性能的贡献是既提高强度又改善塑、韧性。
2、提高钢淬透性的作用是获得均匀的组织,满足力学性能要求、能采取比较缓慢的冷却方式以减少变形、开裂倾向。
3、滚动轴承钢GCr15的Cr质量分数含量为 1.5%左右。
滚动轴承钢中碳化物不均匀性主要是指碳化物液析、碳化物带状、碳化物网状。
4、选择零件材料的一般原则是满足力学性能要求、良好的工艺性能、经济性和环境协调性等其它因素。
5、凡是扩大γ区的元素均使Fe-C相图中S、E点向左下方移动,例Mn、Ni 等元素(写出2个);凡封闭γ区的元素使S、E点向左上方移动,例Cr、Mo等元素(写出2个)。
S点左移意味着共析碳含量降低。
6、QT600-3是球墨铸铁,“600”表示抗拉强度不小于600MPa,“3”表示延伸率不小于3% 。
7、H68是黄铜,LY12是硬铝,QSn4-3是锡青铜。
8、在非调质钢中常用微合金化元素有Ti、V 等(写出2个),这些元素的主要作用是细晶强化和沉淀强化。
9、铝合金热处理包括固溶处理和时效硬化两过程,和钢的热处理最大的区别是没有同素异构转变。
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要求自从国家实施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于进口食品的要求也有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确保进口食品安全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要求,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的了解。
一、进口食品注册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所有进口食品必须进行注册并获得唯一的进口食品注册号。
在注册前,进口食品必须通过国家质检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同时,进口食品供应商还需要提供原产地国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
二、食品标签和标识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标签和标识进行了明确规定。
进口食品的标签必须使用中文进行标示,并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储存条件以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等。
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选择和辨别进口食品至关重要。
三、食品检验和检疫进口食品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检疫程序,以确保不会对国内的食品安全造成任何威胁。
而且,食品检验和检疫机构可以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查,并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处置。
如果发现进口食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可以进行退货或销毁处理。
四、食品进口证书和许可证进口食品需要获得食品进口证书和许可证,以证明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此外,食品进口商还需要经过合格的认证机构审核,并提供进口食品的检验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经过这一系列程序的进口食品才有资格进入国内市场。
五、信息公开透明食品安全法要求,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商必须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报告等。
此外,相关部门也会定期公布进口食品的合格和不合格情况,以提高消费者对进口食品的知情度和选择权。
六、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了食品召回制度,针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相关企业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72号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72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食品添加剂》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n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产品,可直接到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机构报检.
【总页数】1页(P21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2009年第6号) [J], 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J], 无;;
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二○一五年上半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食品添加剂超标成进口食品不合格主因 [J],
4.进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检验适用标准发布 [J], 王长春
5.《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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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第6-7
GB/T 1.1-2000中6.6.4.1的规定为:
“如果用图提供信息更有利于标准的理解,则宜使用
图。每幅图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GB/T 1.1-2000中6.6.5.1的规定为: “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更有利于标准的理解,则宜使用 表。每个表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规则:“类似的条款应由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相同的 条款应由相同的措辞来表达”
标准的标志标准类别标准的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中国标准分类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发布及实施日期发布部门或单位20标准的层次编号示例部分partgb47061subclause31subclause311paragraph无编号附录annex附录a特定部分53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采标情况代替情况与前版的变动基本部分提出批准归口起草单位起草人条2121121111最多有5层段无编号附录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资料性概述要素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规范性一般要素规范性技术要素资料性补充要素封面必目次前言必引言名称必范围必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代号和缩略语要求规范性附录规范性要素是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
3、标准间的协调性
国标、行标、地标、企标上、下层标准之间、 同层之间要协调统一,不能出现矛盾; 每项标准应遵循现有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
尽量引用现行(食品)标准。
4、适用性
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应当有相应
的实验方法;
标准的内容应便于实施;
标准的内容应易于被其他文件所引用。
5、采用国际标准
和规定。应急标准纳入国家标准体系。
第八条 应急标准的应急原因及使用要求等内容应在前言中说明。 第九条 应急标准起草过程中,可省略部分程序,但草案完成
后须经有关专家会议审查。
进口特殊食品的检验及标准要求
进口特殊食品的检验及标准要求特殊食品,这个名词在众多消费者的心中,往往会引起一个联想,即高档的、进口的、有品质的的食品。
然而,在这个美食的时代,有些特殊食品,却需要进行检验和标准要求,才能放心消费。
进口特殊食品,这个词语给人们带来的第一印象就是贵。
不光是价格高,而且使用到的原材料和生产流程也往往更为严格,而这同样也给特殊食品带来了更高的含金量,也意味着更高的风险。
而为了排除掉这些题材,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标准要求。
其次,对于特殊食品的检验,需要从现存的标准和规范出发,确定好评判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这些标准,一般都是基于从生产流程到质量控制、保存方法等以及其它性质的要求得出,条款数量之多,就可见其与实际生产的差别不可避免。
所以,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应该考虑制定出相对应的检验标准,从而使得检验结果与实际生产流程更为贴合。
另一方面,标准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
首先,标准应该讲究客观性,在考虑到所有可能产生的因素时,要尽量精确地判断结果。
此外,标准还应该考虑到生产成本的问题,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同时,要尽量降低对生产成本的危害。
此外,还需要考虑面对科技不断发展,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标准缺乏更新的情况,也带来了缺乏现代化的影响。
总体来看,进口特殊食品既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其质量要求和安全问题却也不能忽视。
在消费者购买时,要注重检查这些特殊食品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同时,政府对于进口特殊食品也应该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而企业也要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保障生产质量的同时,也要最大程度的降低生产成本。
基于这一点,我们作为消费者,要在购买特殊食品的时候,选择有保障的商家,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
同时政府也要对进口特殊食品进行严格检验和标准要求,防止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进一步提升进口特殊食品质量和标准要求的更新。
而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保障生产质量,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国家进口产品 营养成分标注
国家进口产品的营养成分标注要求如下:营养成分表应以“营养成分表”作为表头,且必须包含5个字,不能写成“份”。
营养成分名称应按照GB 28050标准中的名称和顺序标示能量和营养成分。
含量是指含量数值及表达单位,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含量。
NRV%是指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占相应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营养成分表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标示,并且与包装基线垂直(特殊情况除外)。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
生鲜食品、饮料酒类、现制现售的食品、包装的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g 或10mL 的预包装食品,这类预包装食品是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外国进口食品安全准入标准高 米粉
外国进口食品安全准入标准高米粉
外国进口食品安全准入标准高是指在进口食品的过程中,国家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设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这些标准和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同时也是防止疾病和污染的重要手段。
进口食品的标准通常包括食品成分、营养、添加剂、微生物、化学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转基因等多个方面。
对于米粉这一类进口食品,其安全标准也同样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成分:米粉应该是以优质大米为原材料,不含有害添加剂或污染物。
2. 营养成分:米粉应符合营养均衡的要求,其成分应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必要营养元素,以满足人体健康需要。
3. 微生物:米粉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中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4. 化学污染物:米粉中的化学污染物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等。
5. 放射性物质:米粉中不得含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放射性物质含量。
6. 转基因:米粉中不得含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总之,外国进口食品的安全标准对米粉等食品同样适用,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是国家对进口食品的基本要求。
进口牛肚要求和标准
进口牛肚要求和标准摘要:一、进口牛肚概述1.进口牛肚的定义2.进口牛肚的分类3.进口牛肚的用途二、进口牛肚的要求1.原料要求a.品种b.饲养条件c.健康状态2.加工要求a.清洗处理b.切割处理c.包装要求3.卫生要求a.检验检疫b.微生物指标c.化学残留物三、进口牛肚的标准1.感官指标a.外观b.口感c.气味2.理化指标a.水分含量b.蛋白质含量c.脂肪含量3.微生物指标a.菌落总数b.大肠菌群c.沙门氏菌四、进口牛肚的监管与合格评定1.监管部门a.海关b.检验检疫机构c.食品监管部门2.合格评定a.型式检验b.生产过程监管c.产品抽检正文:进口牛肚是指从国外进口的牛肚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加工、餐饮业和保健品生产等领域。
为了保证进口牛肚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首先,进口牛肚的原料要求严格。
进口牛肚应选用健康、适龄的牛只,且饲养条件需符合我国的进口要求。
进口牛肚在加工过程中需进行严格的清洗和切割处理,确保产品卫生。
同时,进口牛肚的包装要求也需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以防止二次污染。
其次,进口牛肚需符合我国的卫生要求。
进口牛肚需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确保产品中不含有害微生物和化学残留物。
此外,进口牛肚还需符合我国的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残留物标准。
在进口牛肚的监管方面,我国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和食品监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进口牛肚进行监管。
进口牛肚需通过型式检验、生产过程监管以及产品抽检等多个环节,才能评定为合格产品。
总之,我国对进口牛肚的要求和标准旨在确保进口牛肚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食品。
进口啤酒质量标准
进口啤酒质量标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啤酒市场的不断扩大,对进口啤酒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各国或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进口啤酒质量标准。
本文将对进口啤酒质量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性标准1. 微生物指标:对进口啤酒的微生物指标要求非常严格,通常要求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国际和本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性。
2. 农药残留:进口啤酒的农药残留必须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通常要求在零售包装状态下农药残留量应当不超过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3. 重金属残留:对于进口啤酒中的重金属残留,通常会对铅、镉、汞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进行严格限制,以确保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品质指标1. 酒精度:进口啤酒的酒精度要求通常由国际标准和各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但一般都会对其进行明确规定。
2. 色泽、清澈度:啤酒的色泽和清澈度是评判其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进口啤酒一般要求色泽鲜艳,清澈透明,无浑浊或沉淀物。
3. 气味和口感:进口啤酒的气味和口感应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或规定,同时要求符合消费者的口味偏好,以保证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标签和包装要求1. 标签要求:进口啤酒的标签通常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酒精度、净含量等基本信息,并且需要提供产品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必要信息。
2. 包装要求:进口啤酒的包装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如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同时要求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和污染。
进口啤酒的质量标准不仅涉及安全性、品质指标,还包括标签和包装要求。
各国或地区的质量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都致力于保障进口啤酒的质量和安全,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进口啤酒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应当严格遵守各国或地区的进口啤酒质量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进口食品
进口食品一、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依据(一)法律法规我国现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
(二)部门规章《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口化妆品监管检验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
(三)食品安全标准1、食品产品分类卫生标准(如水产品、酒类、食用油、蜂蜜、蛋制品、乳制品等)2、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5、食品中生物毒素限量标准(如黄曲霉毒素、贝类毒素)6、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多氯联苯等环境污染物)7、辐照食品卫生标准8、预包装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04(四)食品卫生检验方法1、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2、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4、保健食品功能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式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程序报检→现场查验→抽样→检验→出证放行→后续管理(一)报检食品在进境前,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
(二)现场查验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货主及其代理人的申报,对申报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查验主要内容包括:货证核对,以确认货物与随附证单材料相符;对申报食品实施现场卫生学检查,以确认报检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老字号冷饮制品进口国标准
老字号冷饮制品进口国标准
一、原料要求
1.1 原料应符合进口国相关法规和标准,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
1.2 原料应来自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1.3 原料应保持新鲜、无污染,不得含有任何有害物质。
二、感官要求
2.1 冷饮制品应具有其特有的色泽、香气和口感,无异味、无异臭。
2.2 冷饮制品应无明显杂质、无气泡、无冰晶,质地均匀,口感细腻。
2.3 冷饮制品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感官指标,如冰淇淋应无冰晶、无气泡、无杂质,口感细腻滑润。
三、卫生要求
3.1 冷饮制品应符合进口国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应符合相关要求。
3.2 冷饮制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3.3 冷饮制品应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卫生质量符合要求。
四、营养成分要求
4.1 冷饮制品的营养成分应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和规定,如糖分、脂肪、蛋白质等含量应符合要求。
4.2 冷饮制品的营养成分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
4.3 冷饮制品应尽量使用天然、健康的原料,减少人工添加剂的使用。
五、标签要求
5.1 冷饮制品的标签应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如标签法、广告法等。
5.2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清晰、易读。
5.3 标签上不得有虚假、误导性的标识,应真实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