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的制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差等
某种产品的质量标准
六、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也称合格评定程序,是对成品试样和正式生产中 的成品进行各种试验的规则。
三、要求
1、选择要求要素的原则
Fra Baidu bibliotek(1)目的性原则
(2)性能特性原则
(3)可证实性原则
(4)要求量化原则
2、食品产品标准要求的表述
(1)原材料要求
对原材料的要求一般不列入产品标准中。
(2)感官要求
主要针对食品的描述性特征,文字表述,不易量化
(3)理化要求 对食品的物理量化指标,营养成分指标,功能成分指标 和安全成分指标作出明确的规定。 (4)微生物要求
仅仅其他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时,使用:“……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编写术语和定义应掌握的原则:
1)当不对术语进行定义,其含义易引起误解或产生歧义时,才 有必要对术语进行定义。 2)对于通用词典中的通用技术术语,只有用于特定含义时,才 应对它下定义。 3)应避免给商品名、俗称、品牌下定义。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引用文件的顺序 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内有 关文件、国际标准(ISO,IEC)、国际有关文件 。
第六节 食品标准核心内容的编写
一、术语和定义
术语与定义在食品标准中是可选要素。
仅仅标准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时,适用:“下列术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其他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也使用时,使用:“……界 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的要素。
规范性一般要素:描述标准的名称、范围,给出对于标准 的使用必不可少的文件清单等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规定标准技术内容的要素。 资料性概述要素:标示标准,介绍内容,说明背景、制定
情况以及该标准与其他标准或文件的关系的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提供有助于标准的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 息的要素。
7)标准的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8)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四、引言
引言为可选要素,如果需要,则给出标准技术内
容的特殊信息或说明,以及编制该标准的原因。 引言不应包含要求。 引言不应编号。当引言的内容需要分条时,应仅 对条编号,编为0.1、0.2等。
第五节
一、标准名称
规范性一般要素
标准名称是必备要素,应置于范围之前。标准名称应简练 并明确表示出标准的主题。
封面
资料性概述要素 资料性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
目次
前言
引言 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标准的要素
索引
名称 规范性一般要素 范围
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规范性技术要素 要求 …… 规范性附录
必备要素:在标准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必备要素: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 可选要素:在标准中不是必须存在的要素。
二、标准的结构层次
1、部分
部分是一项标准被分别批准发布的系列文件之一,一项
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一 项标准。
2、章
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是构成标准结果的基本
框架
3、条
章以下所有编号的层次均称为条。
4、段
段是章或条的细分。段不编号。
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 一层次条之间设段(称为悬置段。)
5、列项
是段的另外一种表达形式,应由一段后跟冒号的文字引出。
6、附录
附录按其性质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每个附录均 应在正文或前言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提及。附录的顺序应按 在条文中提及它的先后次序编排。
第四节 资料性概述要素
一、封面
封面为必备要素,它应给出的内容包括:标准的
名称、英文译名、层次、标志、编号、国际标准
第一节 食品标准制定的原则
一、食品标准制修订原则
1、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注意标准间的协调性
3、坚持统一性
4、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和生产实际
5、遵循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6、坚持以科学试验和实践经验为基础 7、适时复审
二、制定食品标准的要求
1、在标准的范围一章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
4)在标准中应在其范围限定的领域内给术语下定义。
5)在对某术语进行定义前,应查明其他标准中是否已给出定义, 避免重复或对同一概念给出不同的解释。 6)当有必要重复某定义时,应在定义之下列出该定义所出自的 标准。
7) 符号、图形符号及标志标准的起草和编写见GB/T 20001.2
二、符号和缩略语
符号和缩略语在食品标准中是可选要素。一般应列 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之后。
完整 2、标准的条文应用词准确,逻辑严谨 3、注重适用性
第二节 食品标准制定的程序
(一)预备阶段
(二)立项阶段 (三)起草阶段 (四)征求意见阶段 (五)审查阶段 (六)批准和备案阶段 (七)复审阶段
第三节 食品标准的结构
规范性要素:要声称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 资料性要素:标识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的附加信息
四、抽样
抽样是标准的可选要素,一般应排在试验方法之前,但 也可将抽样一章合并到检验规则或试验方法中,只要保证 抽取的样品与成品之间的一致性就可以了。
五、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时标准中的可选要素。对成品技术要求进行试 验、测定、检查的方法统称为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的内容:
(1)方法原理概要 (2)试剂材料的要求 (3)试验仪器设备及其具体要求 (4)试验装置 (5)试样及其制备方法 (6)试验程序 (7)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评定 (8)测量不明确度或允许误
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备案 号(不适合于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 期、发布部门等。
二、目次
为可选要素,目次所列的各项内容和顺序如下:
三、前言
前言为必备要素,应包括的内容: 1)标准结构的说明
2)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
3)标准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说明 4)与国际文件、国外文件关系的说明 5)有关专利的说明 6)标准的提出信息或归口信息
二、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应置于标准正文的起始位置。范围应明 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由此指明标准或 其特定部分的使用界限。
标准化对象的陈述应使用下列表述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应由下述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