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申报表 - 附件一: - 申报物质名称
2016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简易申报特殊情形批准情
33. 氢化聚烯烃
申报人 DOW CHEMICAL PACIFIC LIMITED
陶氏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雪佛龙(天津)润滑油有限公司
聚[(甲基丙烯酸)-co-(甲基丙烯酸甲酯)-co-(甲基丙烯酸 3-(三甲氧
新化学物质单体含量低
基甲硅烷基)丙基酯)-co-(二甲基丙烯酸 1,4-丁二醇酯)]
Takasag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于 2%的聚合物
[(乙烯基二烷基甲硅烷基)氧]封端的烷基(烷基二芳基甲硅烷基)氧烷 Shin-Etsu Electronics Materials 新化学物质单体含量低
2-甲基-2-丙烯酸丁酯与苯乙烯、内酯均聚物的 2-[(2-甲基-1-氧代-2丙烯基)氧]乙酯、2-甲基-2-丙烯酸(2-取代基乙基)酯、2-丙烯酸丁酯、 2-丙烯酸和叔十二烷硫醇的聚合物
申报人 ADEKA CORPORATION 庞贝捷漆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庞贝捷涂料(芜湖)有限公司
4. 烷基环氧乙烷与环氧乙烷的聚合物单磷酸二氢酯坚果壳液醚的金属盐 Evonik Resource Efficiency GmbH
5. 氧化双丙二醇和氢化二聚 C18 未饱和脂肪酸、异十八酸的聚合物
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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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2010年PDF文件应在每份独立附件或者报告的首页插入书签,标题同该附件或者报告的
名称并加注对应的栏目号。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的常见问题与回答
6 问:企业获得登记证后将新化学物质卖给多个客户,客户使用该物质再生产他们的产 品,生产出的 产品是混合物并且含有新化学物质,那么这多个客户是否都需要做 新化学物质申报?
6 答:不需再进行申报。新化学物质管理申报登记是源头登记,也就在第一次生产或进 口行为是已经 申报并获批准的情况下,其后续转移和使用都是合法的,不需要再 次申报。
2 问:我公司是国外生产企业,因为不想公开产品配方,所以能否不通过出口商或进口 商,自己进行 新化学物质申报或免除申报?
2 答:国外生产企业不能作为新化学物质的申报人,只能由境外贸易商或国内进口商提 交申报。若由 于保密原因,申报人不能提交全部申报百度文库料时,可委托第三方(如 生产商)提交,但申报人还 须提交签署的委托声明。必要时,申报人应与登记中 心和第三方约定申报物质的替代名称,
21 答:原则上在 17 号令里没有中间体的概念,不认同中间体。作为一个在生产线上没有 分离的物质, 不属于 17 号令的管辖范围。如果分离出来,存在储存和运输的过程,或作为一个产品进行 经营,需要申报。
22 问:杂质对化学物质本身无影响,有时比例较大,没有美国化学文摘号和其他的编号, 象这样附 带产生出来又不需要的东西有无量的限制?
AEMD化学品采购申请表(东区)
化学品采购申请表(东区)
归档编号:–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平台留存,一份化学品采购申请人留存;
2、预计采购周期:两周,如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请根据实际需求尽量提前提交申请。
3、如需要指定化学品生产厂家、经销商(名称、网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请在备注栏填写或提供附件。
4、上传的附件需要随本表单一起打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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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标识信息技术要求(试行)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
标识信息技术要求(试行)
按照化学结构和来源,新化学物质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有机金属或金属有机化合物、聚合物、混合物、反应产物、来源于生物的化学物质(包括酶、提取物等)或材料、染料和颜料、其他等九个类别。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的标识信息包括物质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化学文摘号、分子式和结构式,当申报人要求对上述信息保密时,还应给出物质的中、英文类名。标识信息登记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化学文摘号
化学文摘号系指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Registry Number),简称CAS号。
(一)具有CAS号的物质
具有CAS号的物质应提交准确、有效的CAS号。申报物质的结构信息应与CAS号对应的物质结构信息完全一致,不应是CAS号对应物质的一部分,也不允许CAS号对应物质是申报物质的一部分。CAS号对应的有关标识信息以权威数据库为准(如SciFinder数据库、CA光盘版数据库、纸质版CA等CAS所属的产品或权威的相关数据库)。当已知申报物质CAS号存在被代
替、删除等情况时,应予以提供。
(二)无CAS号的物质
经查证确认不具有CAS号的物质,不需要提供CAS号。对于正在申请CAS号的物质,申报单位应在CAS号申请完成后及时提交登记中心该物质的CAS号信息,包括CAS号、CA索引名称(CA Index Name)、全部其他名称(Other Name)、分子式和结构式。
二、名称
申报物质的名称包括中/英文化学名称、中/英文类名和其他名称。化学名称和类名的中英文应相互对应。
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7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报程序
第三章登记管理
第四章跟踪控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控制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从事研究、生产、
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活动的环境管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内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但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适用本办法。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分类】根据化学品危害特性鉴别、分类标准,新化学物质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颁布时间:2003-09-12
实施时间:2003-10-15
修订时间:
发文文号:
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主题词:环保法规化学管理令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行生产前和进口前申报登记制度.
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申请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本办法施行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不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在申报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收录并适时公布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制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标准和技术规X.
第六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书面评估意见.
第七条从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新化学物质申报人〔以下简称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化学制剂申报资料模板
化学制剂申报资料模板
引言概述:
化学制剂申报资料模板是一种用于申报化学制剂产品的标准化文件。它包含了申报所需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化学制剂申报资料模板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
1. 产品基本信息
1.1 产品名称与分类:详细说明产品的名称以及所属的分类,以便准确地确定产品的特性和用途。
1.2 化学成分:列出产品中的主要化学成分及其含量,以便评估其安全性和环境影响。
1.3 物理性质:描述产品的物理性质,如颜色、形态、溶解性等,为产品的实际应用提供参考。
1.4 包装和贮存条件:说明产品的包装方式和贮存条件,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5 用途和应用范围:详细说明产品的主要用途和应用范围,以便评估其潜在风险和环境影响。
2. 安全性评估
2.1 毒理学数据:提供产品的毒理学数据,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以评估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2.2 生态学数据:提供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数据,包括生物降解性、生物积累性等,以评估其对生态系统的潜在风险。
2.3 安全操作指南:列出产品的安全操作指南,包括使用方法、防护措施等,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环境影响评估
3.1 水环境影响评估:评估产品对水环境的潜在影响,包括水溶解度、生物降解性等指标。
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估:评估产品对大气环境的潜在影响,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臭氧生成潜势等指标。
3.3 土壤环境影响评估:评估产品对土壤环境的潜在影响,包括土壤吸附性、土壤降解性等指标。
(完整版)新化学物质申报常见问题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日期:2013年1月9日
1、获得批文之前的原料药,如果属于新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答:需要申报。
2、某混旋××酸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那么左旋××酸和右旋××酸是否还需要进行申报?
答:如果左旋××酸或右旋××酸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则需要分别单独进行申报。
3、用于生产液晶电视面板、电脑显示屏和手机显示屏等产品的液晶,如果属于新化学物质,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答:需要申报,应由液晶的生产商或者进口商进行申报。
4、生产或进口聚合物中所含有的各种添加剂(抗氧剂、热稳定剂、透明成核剂、爽滑剂、开口剂等)是否必须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才能将其用于聚合物中?
答:添加剂中所含有的化学物质如果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属于新化学物质,则应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7号令)进行申报。
5、若有某物质的存在形式是配制品,其配制介质中含有新物质(没有申报的物质),会影响这个物质的申报吗?
答:配制品中的任何新化学物质均需要进行申报。
6、用醇类等有机溶剂提取的天然物质是否可豁免?
答:根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第8页中的规定,只有用水提取的天然物质可以豁免。
7、酶蛋白是否属于天然存在的物质中的生命物质范畴?多肽(如短杆菌肽)或粘多糖类(如硫酸角质素)等生物大分子是否也属于豁免申报的物质范畴?
答:根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第8页,天然存在的物质中的生命物质属于豁免范畴,但如系经由工业化生产出的产品需要申报。
8、国内某公司计划进口某种已列入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目录的化妆品原料。经查新后,确认属于新化学物质。请问该公司是否还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申请领取新化学物资环境管理登记证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从事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活动的环境管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内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但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适用本办法。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按照本办法管理。
【分类】根据化学品危害特性鉴别、分类标准,新化学物质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登记证】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
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申报的新化学物质,不得用于科学研究。
【申报类型】新化学物质申报,分为常规申报、简易申报和科学研究备案申报。
【常规申报要求】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吨以上的,应当在生产或者进口前向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提交新化学物质申报报告,办理常规申报;但是,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的,可以办理简易申报。
新化学物质申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并附具按照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的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全文)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行生产前和进口前申报登记制度。
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申请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本办法施行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不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在申报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收录并适时公布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制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书面评估意见。
第七条从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新化学物质申报人(以下简称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申报人应当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提交新化学物质申报表、测试数据报告和测试机构的资质证明等资料。
申报表的内容包括所申报化学物质的名称、分子结构、测试方法、用途、年生产或进口量、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特性、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污染预防和消除方法、废弃物处置措施等。
新化学物质正常申报数据要求
新化学物质正常申报数据要求
(针对申请表2.15项、3项及第二部分6、7、8项)
1数据要求
1.1光谱数据
数据要求的原则为,所提供的数据必须能够对所测物质定性并定量。因此,至少应提交红外、核磁共振、质谱中的一个以及紫外、HP LC、GC中的一个。
1.2申报物质检测方法
应提供申报物质在其易进入的环境介质如水体、大气、土壤或底泥等自然环境和/或生物体中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必须是针对低浓度申报物质的检测方法,至少包含低浓度样品的萃取提纯方法、萃取剂、主要/关键步骤、仪器、检测限、检测条件、检测图谱。(注:若该物质检测限非常低,不需萃取提纯,可简单处理后直接上样,也应注明。)
1.3物理化学性质
气态申报物:至少提交6.11氧化性、6.13爆炸极限
液态申报物:至少提交6.3密度、6.4蒸汽压、6.7闪点、6.8分配系数、6.9水溶性、6.11氧化性(腐蚀性)、6.12燃烧性、6.15 PH值
固态申报物:至少提交6.3密度、6.6自燃温度、6.8分配系数、6.9水溶性、6.13项爆炸性、6.14粒径
1.4毒理学
注:标★为可能免除的试验,免除条件见后;
标☆☆为在一定条件下需做的试验,此特定条件见后。
1)申报量<10吨/年:7.1急性经口毒性★
7.1急性经皮毒性★
7.1急性吸入毒性★
7.1皮肤刺激★
7.1眼刺激★
7.1皮肤致敏★
7.2短期重复毒性(14天或28天至少做一种给药途径)
7.7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7.7哺乳动物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
2)10≤申报量<100吨/年:7.1急性经口毒性★
7.1急性经皮毒性★
新化学物质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及填表说明2020
第二部分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基本情况
2.1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情形 □计划用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允许用途外其他工业用途 □高危害化学物质,申请人未取得计划用途的常规登记证 2.2 申请活动类型及申请登记量
201 活动类型
202 申请登记量(吨/年)
□生产
□进口
□加工使用
156
2.3 其他说明
第一部分 申请人信息 1.1 申请人信息: 101 单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名称全 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 区和其他国家/地区单位可提供其简体中文或英文名称。 102 国家/地区:选择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等。 103 代理人: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的 生产或者贸易企业作为申请人时,应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代理人。 本项选项为“有”时,应填写 1.2 项内容。 104 互联网址:申请人的互联网主页地址。 105 联系方式:申请人负责该项新化学物质登记联系人的 姓名,并提供上述联系人的固定电话(格式: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106 授权签署信息: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署时, 提供被授权人姓名及授权书有效期起止时间,并以附件形式提 交授权书。
新化学物质表格及填表说明
309 聚合反应机理 反应过程 310 数据判别情况
项目 结构中是否含有钠、镁、钾、 钙以外的其他金属 水、亲脂性溶剂和通用溶剂 中的溶解性 酸碱条件下的稳定性 3.2 结构信息(□保密) □第三方提交
311 分子式
313 CAS 号
反应条件 判别结果
反应机理
312 分子量 314 SMILES 码
行业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1.5 代理人授权签署人信息
136 被授权人 姓名 1.6 代理人承诺
137 授权书有效
年月日至
年
期
(一) 已熟悉《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2 号)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
(二) 与申请人共同履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及登记后环境管理义务,并依法承担责任。
SN: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申请表
□首次登记 □重新登记
□常规登记 001 登记类型 □常规登记
特殊形式
□联合登记 □系列登记
1.1 申请人信息
共 个申请人 共 种申请物质
第一部分 申请人信息
101 单位名称
102 国 家 / 地 区
联系人 104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103 互联网址 Email 手机
12Fra Baidu bibliotek 互联网址
联系人 122 联系方式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增补申报技术规程
Technical Document on Reporting for the Inventory of the 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s in China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二零零三年四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作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可以参加《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商业实体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表格............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时间及受理增补申报的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对《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信息的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信息的质疑.................................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化学物质”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以商业为目的生产、加工、使用或进口”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化学物质的选取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化学品新化学物质样品检验委托书TJCDC-JW-JL-20样品性状
化学品(新化学物质)样品检验委托书TJCDC-JW-JL-20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交送检单位作为取报告凭证。
2、本委托书填写应完整、清晰、不需申明的项目请填写“无”。
3、联系地址:编:300011 电话:(022)传真:(022)
开户行:天津市农行华兴街支行帐号:0133
4、请填写付款单位名称:(盖章)及纳税人登记号:
5、送检须知:请委托单位自行核实委托书中内容准确性,我中心录入一切信息以委托书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新化学物质申报表
申报物质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提交时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
填表要求
1.本表每页栏目固定,不得增减页数,并依次序排列。若内容多,可作为附件提供,附件单独成册并按附件号排列,
不同附件号的资料应有区分,并在每个附件首页右上角注明附件号。同一附件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应排在原文之前。
所有文件资料用A4纸。
2.需要另加附件的,应在所加附件的栏目内填写附件号,附件号的构成如下:
附件号: 序号/栏目序号/附件的页数
序号:本次申报的全部附件的顺序号,由申报单位按申报表中栏目的次序排列。
栏目序号:表中每个栏目名前的编号。若多个栏目共用一个附件,栏目序号取第1个栏目的编号,并在附件首页右上角的附件号下注明本附件包括所有栏目的编号。
附件的页数:此份附件的总页数。
3.本表中内容用中文填写,附件可提供原文,但要翻译成中文。除签字、盖章和选项外,申报表所有内容必须打印。
中文打印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每一项栏目均应填写,若某项没有资料或数据,则应在栏目内填写“无”或“不详”或划横杠,不得有空项。
4.申报人只能在栏目中标有“(□保密)”信息中选择要求保密的项目。打“√”、“X”或涂黑“█”表示选定,空白
表示不是或不选。
5.栏目中有方框处打“√”、“X”或涂黑“█”表示选定,空白表示不是或不选。
6.栏目中有“ ”表示可以在此增加内容,若无可填写内容,以“-”表示。
7.栏目中虚线表示本栏目内的分隔,有内容时填写,无内容时可删除虚线表格,保留栏目名,内容多时可附件提供。
8.表中6、7、8部分的数据来源的资料必须作为附件提供,数据来源资料包括测试报告或参考文献,若是测试报告
还需附上测试实验室的资质证明,这些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并有申报单位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
对于在中国境内用中国供试生物完成的生态毒理学数据,请在项目所在行的名称后加“★”表示。
9.请认真填写表中联系人的各项信息,受理单位只与此联系人按所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申报信息联系。
10.受理号和受理时间由受理单位填写,申报人不要填写。
11.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填表说明文件,若有不明事宜,可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安外北苑
邮政编码:100012
电 话:(010) 8491-7656
传 真:(010) 8491-7656
e-mail: nc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新化学物质申报表受理号:受理时间:
Ⅰ、申报单位名称:
Ⅱ、申报物质名称:
Ⅲ、物质类别:□有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 □无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 □聚合物
Ⅳ、申报声明
我声明,
(1) 同意将所申报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严格遵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
(2) 所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中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的权益,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3) 提交的电子文件与打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4) 同意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要求,在核准量的范围内进行生产或进口。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Ⅴ、申报类型:□一般申报□系列申报□联合申报□简化申报
Ⅵ、活动类型:□生产 拟生产日期: □进口 拟进口日期:
预计生产地: 预计进口口岸:
申报生产量(吨/年): 申报进口量(吨/年):
Ⅶ、完成表中要求数据测试机构名称清单:
机构名称测试项目资质证明的页数
Ⅷ、申报资料清单:全部申报材料共 页,附件共 份附件号附件号附件号附件号
第一部分申报单位及申报物质标识信息
1、申报单位概况
1.2 申报单位地址:
1.1 申报单位全称
中文:
英文:
1.3 申报单位互联网址:
1.4 联系人
姓名:电话:传真:
邮政地址(含邮编):电子邮件:移动号码:
其他联系方法:
.5 申报单位情况描述:
2、申报物质标识
2.1 申报物质化学名(□保密)
英文:
中文:
2.2 申报物质类名
英文:
中文:
2.3 其他名称:
2.4 美国化学文摘社(CAS)登记号(□保密): 2.5 申报物质外观描述:
2.6 分子式(□保密): 2.7 分子量:
2.8 其他名录的收录情况
国家或地区名录名称名录登记号备注
2.9 聚合物信息(□保密)(以附件形式提供)
2.10 分子结构(□保密):
2.11 杂质(□保密)
杂质名称分子量 CAS号最大百分比含量(%)
2.12 副产物(□保密)
副产物名称分子量 CAS号
2.13 添加物(□保密)
添加物名称 CAS号性质含量添加物的作用
2.14 禁配物
禁配物名称 CAS号与申报物质接触或混合的后果
2.15 光谱数据(□保密)
□紫外□红外□核磁共振 □质谱 □HPLC□GC□其他
3、申报物质检测方法描述(□保密):
4、申报物质生产工艺流程(□保密):
5、申报物质用途及暴露情况
5.1 申报物质上市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