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及其对中国耕地保护的启示
美国土地管理政策演变及启示
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从重开发到重保护, 强调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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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严格管理 , 并将用途不能相容的土地隔开。 分区制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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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方式带 来环境 污染和 其他危 害 , 促使美 国政 府采取 积极 的 美国土地资源 管理政 策 自建 国至今 , 历 了一个 不断演 行动 来管 理土地 资源 。 经 在保护 自然资源环 境方面 , 美国政府 以控 制农用 地 向非 农用地转换 。 发权 开 变的过 程 。 由于农地 占美 国土地的绝 大部 分 , 且农地政 策的 出台 了一 系列 法规 , 可永久保护农地及重要生 演 变与非农用 地政策 的变化密切 相关 。 因此 , 以农地 管理政 转让是新创的一种土地管理方式, 能够 促使 开发活 动集 中到 预定地 点 , 并通过 经济手 段 策的演变为主线, 可将美国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的变化划分为 态区, 使土地拥 有者 得到 补偿。 了保 护农地 , 为 政府 通常 会采用 购 开 发期 、觉醒 期 、保护 期和应 变期 几个 阶段 。 建 国至 2 世纪 初的开 发期(76 至 2 世纪 3 年 代) 买开 发权 , 0 17 年 0 0 。 在交 易中付给地 主非农 开发价值 与农业 用途之 间 美国独立时 , 国土 仅从东 部海岸线 延伸至 密西西 比河 , 随后 的差 额 ,一 旦购买 开发权 后 ,该土地 只 限于 农用 。 经过 一 系列殖 民战争 和购买 , 联邦政 府所拥 有的土地 面积 不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其借鉴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其借鉴土地是人类社会的重要资源,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和管理土地,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作为世界上土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涵、主要内容及其存在的弊端,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制度和环保要求等方面。
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规划体系,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规划机构和规划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
在许可制度方面,美国针对不同土地用途设立了不同类型的许可,包括开发许可、占用许可和变更许可等,以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环保要求方面,美国通过《环境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限制了对环境的破坏行为。
尽管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权力滥用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划机构和官员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土地利用进行不当干预,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涉及到的环节众多,审批程序复杂,导致很多项目在审批过程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美国的环保措施也存在一定不足。
尽管法律法规对环保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和污染。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应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应优化许可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科学、高效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周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还应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措施。
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注重环保问题的预防和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论美国的土地发展权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论美国的土地发展权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的来源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应对二十世纪上半叶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速度加快以及人口大量增加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城市污染、耕地锐减和环境保护等。
这个时期,城市的急剧扩张占用了大量农地,给城市周边的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在地价快速上升的同时,农用地迅速减少,这在美国东部的佛罗里达州和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尤为明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政府开始学习德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做法,并加强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土地利用,控制土地利用容积率,以控制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保护农地特别是耕地,同时保护环境。
1936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水土保持和国内生产配给法》(Soil Conservation and Domestic Allotment Act),这是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建立的重要法律基础。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州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各州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特别是农地保护的立法上,制定了更加具体和详细的法规。
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的来源是为了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通过强化政府对土地利用的管理,保护农地和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的运作美国土地发展权制度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运作:土地发展权购买(Purchase of Development Rights,PDR)和土地发展权转移(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
土地发展权购买是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通过购买土地所有者的发展权,限制土地的非农开发,以保护农地、自然资源或历史遗迹。
在PDR机制中,土地所有者自愿将土地的发展权出售给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并继续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则通过支付补偿金来购买这些发展权,从而确保土地按照既定的用途得到保护。
中国农业发展借鉴美国经验的启示
中国农业发展借鉴美国经验的启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各国农业产业的日益竞争,中国农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效益和保障粮食安全,中国可以借鉴美国农业发展的经验。
美国作为全球农业大国,其农业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宝贵经验和启示。
一、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在美国,农业科技的创新与研发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中国农业发展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培育。
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美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加大力度。
通过引导和支持农民组织农业合作社、农业经纪人等,推动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农业支持政策美国政府在农业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农民提供贷款、补贴和保险等支持。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完善农业支持政策的同时,加强农民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四、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美国在农村土地利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和规划管理。
通过加强土地整治、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五、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美国农业发展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推广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减少农业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拓宽农产品国际市场美国农业以其优质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积极拓展农产品的国际市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效应,扩大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增加农产品出口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中国农业发展可以从美国借鉴其科技创新、产业化、支持政策、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以及拓宽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经验。
农村土地整治中国与美国的制度对比
农村土地整治中国与美国的制度对比农村土地整治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规划、整合、整治和提升,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环境改善,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农业国家,在农村土地整治制度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从土地权属、农民权益保护、政策与法律、决策制定等方面对中国和美国的农村土地整治制度进行对比。
一、土地权属在土地权属方面,中国的农村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即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不允许流转。
而在美国,土地是私人所有制,农民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土地。
这种制度对比直接影响了土地整治的路径和效果。
二、农民权益保护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中国政府通过政策和法律来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他们在土地整治中得到合理补偿,并享有农村土地增值收益。
比如,农村土地征收实行“先补偿、后征收”,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被征收前的补偿费用。
而在美国,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更多保护,他们可以通过私人合同、土地租赁等来确保自己的权益。
三、政策与法律中国农村土地整治侧重于政府主导的规划和实施,通过土地征收与转让等手段,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政府会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
而在美国,农村土地整治更加市场化,政府的作用较小,主要依靠市场规则来调节土地的流转和使用。
四、决策制定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是由政府主导,政府下发的命令和指示对土地整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个层级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相应的农村土地整治方案。
而在美国,农村土地整治的决策制定主要由土地所有者、农民和相关行业组织决定,政府的作用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中国和美国在农村土地整治制度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注重政府的引导和调控,通过政策和法律保障农民的权益,推动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
而美国则更加市场化,重视土地所有者和农民的自主决策,依靠市场规则来调节土地的使用和流转。
不同的制度有利有弊,通过比较和借鉴,可以从对方的经验中汲取教训,提高农村土地整治的效率和质量。
利用经济措施促进耕地保护之探析
鼗塑整凰。
利用经济措施促进耕地保护之探析尹秀春(河北省迁西县国土资源局,河北迁西064300)廿商要】经济措施一直是各国用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方法。
本文首先从数量保护、质量保护、生态保护等方面,论述了耕地保护的内涵;随后论述了我国现行的用于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措施。
包括:粮食直补政策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和耱食综合补贴制度。
最后,论述了美、日、欧三个国家和地区的用于耕地保护的经济措施。
并论述了其对我国耕地保护的启示。
陕键词】耕地保护;经济措施“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基。
”耕地是^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措施用于保护耕地了,但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表现在:耕地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变味走形:圈地运动屡禁不止:耕地抛荒、闲置现象严重等。
一、耕地保护的内涵耕地保护是指为了满足国家计划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维持区域人地关系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社会经济、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协调发展,所必须保有的具有较高的生产能力、适宜的生态环境、优越的立地条件,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农田以及立法、管理、监测等手段的总和。
耕地保护的内涵包括数量保护、质量保护、生态保护、时间保护、空间保护及利益保护。
数量保护要保证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水平不降低,它是耕地保护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质量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另一个核心,如果只考虑耕地数量而忽视了耕地质量,容易出现耕地占补平衡中以次冲优的现象,从而造成耕地总量的隐形流失;生态保护和时间保护是站在保持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
二、我国现行的用于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措施一是粮食直补政策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为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尤其是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2004年国家决定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2006年又在粮食直补基础上实施了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i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继续加大两项补贴的力度,进—步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美国土地管理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土地管理制度及其启示编者按: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安排,受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和加州大学圣伯纳迪诺分校的邀请,中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培训团于2010年11月14日至12月4日在美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和考察。
培训团系统地学习了美国的土地产权、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征收和土地市场及税收等相关法律制度和操作实务。
多位教授为培训团作了一系列精彩的讲课。
此次对美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情况、法律制度、操作实务等都有了较深的了解,虽然中美土地基本制度不同,但在诸多方面仍值得我国借鉴,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推进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发展给予了新的启迪。
完整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美国是个极其重视土地私有产权的国家。
土地私有制是这个国家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渊源于建国初期建立的土地私有制基本框架,美国大多数国民认为私有制为自由和公民权利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虽然1787年美国宪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土地产权的条款,但在1791年《美国权利法案》第五次修正案有关条款中明确:没有合理的补偿,私有财产不能被征收作为公共用途。
这个条款确了立了4个关键性的概念:明确了私有产权存在,明确了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明确征收土地的用途必须是公共用途,征收土地必须给予土地所有权人合理补偿。
进入20世纪,美国的私有产权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以全球化推进和1989年东欧和前苏联剧变为标志性事件,明晰和保护私有产权不但在美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随着技术进步和政府变革的推进,成为全球语境下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
虽然美国为土地私有制国家,但美国仍然约有40%的土地为公有土地,用于公共用途,主要为国家公园、未利用土地、生态保护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及私人无法利用土地。
这些土地是美国各级政府通过战争掠夺、收购和征收私有土地等方式而获得,分别属于联邦、州、县或市政府所有,由各地相关土地管理局管理。
另有60%的土地为私有土地。
美国地方政府建立了完整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并可以公开查询;私有产权拥有对土地的控制进入权、使用权、销售权、租赁权、赠与权和继承权等;除非为了公共用途并给予合理补偿,私有土地不能被征收。
美国土地管理政策演变及启示
46河南国土资源 2006/11GUOJIBOLAN 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的演变以对农地管理为主线 美国土地资源管理政策自建国至今,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由于农地占美国土地的绝大部分,且农地政策的演变与非农用地政策的变化密切相关。
因此,以农地管理政策的演变为主线,可将美国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的变化划分为开发期、觉醒期、保护期和应变期几个阶段。
建国至20世纪初的开发期(1776年至20世纪30年代)。
美国独立时,国土仅从东部海岸线延伸至密西西比河,随后经过一系列殖民战争和购买,联邦政府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
为了鼓励西部开发,1862年的宅地法免费为西部每个成年移民赠送160英亩土地,用于定居经营。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出台了一系列对宅地法进行修改的法令,将赠送面积扩大到320英亩、640英亩。
美国宪法将土地使用的管理权赋予各州,19世纪20年代,大多数州都将管理土地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这种广泛的权力下放几乎将决定权都交给了地方政府。
这一阶段以迅速且不加选择地处理公有土地而著称,期间大量的土地被转让,这些政策被标榜为维护自由民和中产阶级城市居民的利益,但实际上各方案的真正受益者多为投机分子、开发商和地方政府。
觉醒期(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
20世纪初,美国城市人口十分密集,拥挤的城市使得人们广泛要求对土地使用加以严格管理,并将用途不能相容的土地隔开。
分区制是美国控制土地使用最重要的一环,所有开发与发展管理计划几乎都使用分区制作为其管理手段。
分区制也同时指明哪些地区是为了农地或农业使用而保留的。
尽管如此,1940年到1970年的30年间,美国的总居住面积还是增长了1倍,其中2/3位于郊区或非都市区,主要是占用农地和其他农村用地。
保护期(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
某些类型的土地利用变更的不可逆性使得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独特的土地资源、表土自然生产潜力丧失。
此外,不恰当的土地利用方式带来环境污染和其他危害,促使美国政府采取积极的行动来管理土地资源。
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及其对中国耕地保护的启示
收稿日期:2007-06-04修稿日期:2008-01-15作者简介:丁成日(1963-),男,吉林人,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经济、城市政策、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和地方公共财政政策。
E-mail:CDING@umd.edu中国土地科学ChinaLandScienceVol.22No.3Mar.,2008第22卷第3期2008年3月TheTransferableDevelopmentRightsintheUSAandItsImplicationstoCultivatedLandConservationinChinaDINGCheng-ri(NationalCenterforSmartGrowth,UniversityofMaryland,Maryland20742,USA)Abstract:ThepurposeofthisstudyistoprovidereferenceforlandadministrationanddevelopmentinChinabyanalyzingtherightofdevelopmentsystemintheUSAandexploringtheutilizationofeconomicmeansforchangingeconomicinterestandmotivations,thereforechangingtherelatedbehaviorsofrelatedpersons.Methodsemployedinthisstudyincludeinstitutionaleconomicsandliteraturequotation.Aftercarefulstudy,itissuggestedthateconomicincentivesbasedTDRsaremoreeffectivethanrigidpoliciesinconservingcultivatedland.Atthesametime,TDRswillmoreprobablybecomeoneofthemosteffectivemeasuresasChina'seconomydevelopsrapidly.BecauseTDRsmaytreatregionsofdifferenteconomicimportancedifferently,thelosscausedbyanationwideuniformpolicycanbereducedoreliminated.Therefore,theyaresuitablelanddevelopmentmeasures.Keywords:landpreservation,developmentrights,transferofdevelopmentrights,economicpower1土地发展与土地保护尽管美国城市土地面积为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和城市化的原因,城市土地消费水平的速度远远大于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使耕地和绿色空间的减少速度惊人。
美国耕地保护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耕地保护制度及其启示美国国土面积962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77亿公顷。
美国是一个从农村和农业发展起来的国家,19世纪初期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95%以上。
随着农业现代化以及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特别是随着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的开始,农村人口迅速向工矿业基地集中,农村城市化步伐加快。
到1955年全国城市人口的比重达到64%,1970年提高到74%,1990年以后城市化水平基本稳定在78%左右。
在实现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美国不惜占用大量耕地进行城市建设,从而导致优质耕地大量减少,自然风景和野生资源遭到破坏,粮食等农业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城市附近的开阔空间、生物多样性和公共健康等多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人均耕地从城市化发展高潮的20世纪初期的1.13公顷以上下降到目前的0.59公顷。
为此,从联邦到州政府、地方政府设计了一系列政策和机制,以保护美国耕地资源。
一美国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一)美国的土地管理体系在美国,由内政部代表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土地,负责保护和管理美国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还赋有管理国家文化、遗产资源等职能。
内政部下设土地管理局、矿产管理局、复垦局、地质调查局、地表采矿办公室、国家公园管理局、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和印第安人事务局等。
并在全国各地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
美国内政部负责管理联邦政府的土地及其地下矿产资源,主要包括国家公园(主要分布于西部山区,如黄石国家公园、大峡谷国家公园、奥林匹克国家公园)、国家纪念物、历史古迹、自然保护区和联邦政府机关及派驻各州、郡、市机构的土地、军事用地等。
美国联邦政府的国有土地包括地下矿产资源、水资源的出售、租赁的收入,是仅次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来源。
美国州政府的自然资源部负责开发、复垦矿业造成的土地退化,保护和管理本州政府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主要管理包括州立公园、水资源保护区、水库附近地区,还有特殊景观地区和州政府机关及派驻郡、市机构的土地。
国外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周英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北分公司,陕西西安 710075[摘要]农村土地整治是有效推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流动,促进城乡产业互动,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
本文试图在乡村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等战略指引下,通过介绍德国、日本、英国和荷兰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历程及成功经验,分析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形势下,从整体性治理视角,从土地整治规划、审批、施工及开发利用多个环节总结经验启示,以期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经济密度,为农业创新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均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整治;城乡均衡;乡村振兴;经验;启示DOI:10.33142/sca.v5i8.3159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The Main Experience of Foreign Rural Land Improvement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Our CountryZHOU YingWeibei Branch of Shaanxi Provincial La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Xi'an, Shaanxi, 710075, ChinaAbstract: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 is an important platform to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flow of land, labor, capital and other elements, promot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industries, break the urban-rural dual social and economic structure,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This article is trying to r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as a whole, such as strategy under the guidance,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Germany, Japan, Britain and the Netherland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rural land renovation and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alysis on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to further enhance the vitality of rural development situ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olistic governance, from the land management planning,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the construc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multiple link summing up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rural land economic density, upgrade for agricultural innov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o provide policy recommendations.Keywords: land consolidation; urban-rural balance; rural revitalization; experience; inspiration引言综合国内多位学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的概念及内涵,本文采用公允标准进行定义。
美国在城市化过程中实施耕地保护对中国的启示
中 国 是 一 个 人 口多 而 资 源 却 相 现代 化 、国防工业 的发 展 以及 高速
针 对这些 突出问题 。美 国联邦
特别是 1 9世纪 中叶 和各层次地 方政府采 取 了一 系列举 对严 重不足 的国家 ,在任何情况下 , 公路 网的建设 , 措, 以加强城 市规模 的控制 . 防止优 都 必须立足 于主要依 靠 自己的资源 工业革命 的开始 .农村人 口迅 速 向
持, 如何平衡 和解 决二者 的矛盾? 笔 民平 均每 人 占有 05 h 而在 城 .9 m 。
0世 纪 初 期 , 人 质 耕地牧地 及林地保 护法 》包 含 了 者 认为 ,美 国在城 市化过程 中对农 市 化 发 展 高 潮 的 2 ,
用 土地 进 行 保护 的政 策 和经 验 , 非 均 曾经 达到 11 h .3 m 以上 。 以 , 所 美 6项 有 关 优 质 耕 地 保 护 的重 要 政
城市 的规模 和功 能而超 规划 随意 占 地 .政 府一 方面定 期 组织科 学家 用 进行 了登记 , 放农场 证 。 发 凡是有农 同时 ,美 国政府一 直极 其关 注 方 面还 成立 了专 门机 构编制 土地 保 成为城 市 的一部 分 , 管是建 住宅 、 不
城 市 化 发 展 的 速 度 不 能 放 慢 , 在 7 %左 右 。 8
策和 法律 。来保 持优质耕 地 的数 量
16 9 6年 6月 , 国 出 台 了 《 美 优
节 约 和 保 护 耕 地 的 国策 又 必 须 坚
美 国现有 耕 地 1 7亿 h 国 及其应有 的价值 。 政 府 及全 国各大 学合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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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美国的对比研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美国的对比研究中国和美国是两个具有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国家,其农村土地制度也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对中国和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对比研究。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等。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农民的土地使用问题,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而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则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政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府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流转的平台和保障。
与此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二、美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中国有很大的区别。
美国的土地制度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土地是按照私有制度进行流转和交易的。
农民可以通过购买和出售土地来调整经营规模和布局。
这种市场化的土地制度使得美国农业得以有效发展,农民享有相对较高的决策自由和经营权益。
在美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通过市场的自由调节来实现。
政府提供了土地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土地信息的公开透明,为农民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
同时,美国的土地改革还注重农民的土地产权保护和环境保护,以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比研究中国和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着一些共同点和差异。
首先,两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都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福祉。
其次,两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都强调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性,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然而,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保障,而美国则更加注重土地市场的自由调节和农民的土地产权保护。
对比研究中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对比,如土地利用效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
然而,限于本文篇幅,不一一展开。
结论中国和美国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美国农村改革及其对全球农业发展的启示
美国农村改革及其对全球农业发展的启示农业是人类文明的基石之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虽然现代工业让我们享受着现代化的便利,但农业对于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从未减弱。
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报告,全球超过40亿人口从事农业生产,为全球人口提供了重要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
然而,农业领域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不仅仅是粮食短缺,更是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流失、气候变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人类的生存,还会对全球经济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球需要共同努力,探索新的农业发展方式。
在农业领域,美国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国家。
美国的农业经验和实践尤其对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具有重要意义。
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农村改革迎来了一次历史性的变革。
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消除剩余的种植瓜葛问题,使农村地区获得长期的经济增长。
此次农村改革的核心是针对美国农村发展状况进行的调查和研究,从而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
改革纠正了在这些地区实施的错误决策,消除了贫困和农村非法移民问题。
同时,该改革还加强了美国农村地区的商业和金融发展,促进了城乡和谐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农村改革注重了农村人口及社区的发展,通过增加资金,创造就业和建设社区,为整个农村地区的发展带来了新动力。
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是关注环境问题,通过改进环境保护技术,促进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从而保护自然环境,提高农业品质和效率。
此次农村改革之后,美国农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
同时,美国在农村地区的社区经济、教育、卫生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了改善。
美国农村改革为全球范围内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对于全球的农业发展,有几点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受到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在保证农业发展的同时,应该重视环境、生态和资源的保护。
其次,从城市到农村的流动应该得到更好的平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土地资源管理论文范文一:国外土地管理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美、日、韩、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在土地管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法制建设,加强规划控制、运用市场机制等措施,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
我国应在科学规划,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下大气力,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论文关键词:土地管理,国外经验,策略选择一、国外土地管理的成功经验分析1、法制健全。
为了规范土地管理,明确土地的取得、使用、保有、保护和处分的具体规定与程序,很多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制定有相关的法律。
如美国拥有一整套比较健全的有极强约束力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从联邦政府到州、郡、市都有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且下级不得与上级法律相冲突。
土地资源的权益、地籍管理、保护、规划、开发利用、复垦、征用、地役权、执法力量及地产交易、捐赠、继承和管理、仲裁等均有法可依[1]。
美国制定的《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准则;日本规范土地的法律主要为《国有财产法》;韩国为了有效地管理国有土地,1950年首次制定了国有财产法,1976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全面修订了国有财产法,要求利用国有土地引导私人土地开发,稳定土地市场,及时灵活地提供国民生活所需的公共用地;新加坡政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土地管理体系和约束程序,以保障土地出让合法合理。
此外,在专业法津方面,道路法、河流法、森林法、水资源法、海洋法、矿产法、能源法等都是与国有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在制定与执行的过程中要确保互相之间不能冲突。
在综合法方面,财政法、会计法等也都与国有土以地管理密切相关。
2、规划合理。
加拿大、韩国以及日本等国家在土地管理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土地的规划管理。
加拿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划进行管理,大体分为省级、地区级和市级规划。
省级规划是一种政策性和战略性文件,主要是划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界线,强调保护农业用地,增强土地管理的经济社会服务功能等等;地区级规划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省政府批准,是政策性文件。
美国、日本的农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
美国、日本的农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杨林娟1979年以来,我国的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按可比价格计算,1979~1992年农业总产值以平均5 9%的速度增长,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粮食为2 7%,棉花为5 4%,油料为8 5%,糖料为10 6%,水果为9 8%,猪牛羊肉为9 3%,水产品为9 0%。
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1992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机械总动力增加了1 6倍,化肥施用量增加了2 3倍,农村用电量增加了3 4倍(资料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这一成就的取得源于实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重新构造了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新的农地制度创新使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迸发出来,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飞速发展。
但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并不能解决我国农业现代化所面临的所有问题。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承包制潜在的矛盾和新的问题必然产生。
从农地制度看,最为社会普遍关注和议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1)农民承包的地块分散零碎,经营规模小,抵御灾害和风险能力很弱,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能力不强,只能维持粗放型的生产经营规模。
(2)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以及人口增长的压力,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从而使承包了的耕地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农民同耕地的关系一方面缺乏稳定感,另一方面缺乏自主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农民对土地的经营处于严重的短期行为之中。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不同类型国家农地制度现代化的比较研究,探讨农地制度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系,为我国建立可行、合理的农地制度提供依据。
●一、现代农地制度的内涵、实质●农地制度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农业生产中,围绕土地问题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是规范人们在农业问题上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现代农地制度的内容,包括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经营管理制度。
从世界不同国家现代农地制度看,农地的所有权是由所有权、处置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排他权等要素组成的。
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为确保粮食安全,各国通过法制建设和市场调节的手段,建立了相应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更为重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强化我国粮食安全机制建设。
一、主要粮食出口国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一)美国美国对粮食安全的宏观调控是在利用较为全面的预警信息指引的基础上,通过法制手段和市场调节来实现的。
在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实施以前,政府为保证粮食安全,从农场主直接购买粮食进行储备。
但近年来,政府粮食储备量逐渐减少,而农场主的自有储备则不断增加。
美国联邦政府还运用信贷杠杆等经济手段对粮食市场实行间接调控。
农场主储备粮食时需参加储粮计划,并执行政府的粮食种植计划,对储备的粮食在3年内必须保证质量,当市场粮价平稳时不得抛售储备粮,只有粮价剧涨时,方可出售储备粮,以避免压价倾销,保护农民利益;当市场粮价大大高于农场主抛售价时,政府即运用所掌握的储备粮投放市场,维护粮价的稳定,保证粮食供应安全。
2002年5月13日,美国新的《农业法》正式出台,根据该法,未来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高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了80%,从而调动了美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二)加拿大加拿大在粮食管理方面最主要的法规是《加拿大谷物法》和《加拿大小麦局法》,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该国建立起粮食贸易所需的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相关规定),并根据期货市场情况,对生产和储备进行必要调控。
加拿大对谷物公司经营谷物和谷仓均有严格的审批条件。
《加拿大谷物法》规定,经营谷仓申请人必须有一定储备条件,并提供经营审计的财务证明,即申请人必须有一定财力,还要以保证书、保险或其他方式提供足够的担保,谷仓储存的谷物必须全额保险等,以保证粮食的稳定投放。
(三)澳大利亚一般情况下,澳大利亚政府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而主要采取法律手段。
美国农地管理主体与管理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对我们的借鉴
的 关系 ,十 分 珍惜 和合 理利 用每一 寸 土地 ,避 免在 土地 问题 上犯 不 分重要 的现 实意 义。
一
了新飞跃 ,对 美国西 部开 发 和 中小制 造业 、采 矿业 的发 展具 有决 定 家 。 到 1 8 年 ,美 国工 业 产值 超 过 英 、德 两 国 ,成 为世 界 第一 工 80 业 强 国。工 业革 命极 大推 动 了美 国经济 社会 的发展 。首 先 ,工业 革
城市 化 稳 定 发展 阶 段 的 美 国 的历 程 以 及经 验 ,对我 国处 理 好 工 业 特 别是 1 世纪 中期 ,美国 广泛 引进 欧洲 的先进 技 术和设 备 ,大 大加 9 化 、城市化 进 程 中的土 地管理 问题 ,处 理 好 当前发展 和 可持 续发展 快 了 工业革 命 的步伐 ,尤其 是蒸 汽机 的革 命 。使 交通运 输技 术 发生
个 人财 富 的1 % ,占工商 业全 部财 富 的1 % ,美国 国民财 富有 5 % 2 8 0 主 要 是 公 用土 地 上 的各 种 资 源 ,包括 饲 养 家 畜 、能 源 和 矿 物 开采
的迅 速增 加 ,美 国 的城市 化 出现 了 第一 次 高潮 。 城 镇人 口 由1 3 80 次 大发 展 ,开 始进 入城 市化 快速 发展 阶段 。 第三 ,工 农业 生产 方 为必要 。第 四 ,工业 革命 时期 ,大批移 民的源 源流 入 。扩大 了人 力
用于 转移 支 付给 拥 有公 用 土地 的 各个 州 74Z 元 ,用 于各 州 管理 资源 ,对 城市 化也 起到 积极 作用 。 .'. f美
美 国土地 资源 管理 政 策 自建国至 今 ,经历 了一 个 不断 演变 的过 之一 的人 E生活 在城市 里 ,城市 化 的进 程 与工业 化水 平 出现 了同步 l 程 。 由于农地 占美 国土 地 的绝大 部分 ,且 农地 政策 的 演变 与非 农用 发展 ,这 一 时期是 美 国城市 化 历史 上增 长速 度最 快 的年代 。 其二 、 地 政策 的变化 密坍 相 关。 因此 ,以农 地管 理政 策 的演 变 为主线 ,可 多 数城 市 已成 为 近 代 工业 基 地 ,从 而 大大 加 强 了 城市 的作 用 和 意 将 美 国土地 资源管 理政 策 的变化 划分 为开 发期 、觉 醒 期 、保 护 期和
农田保护中国与美国的土地利用政策对比
农田保护中国与美国的土地利用政策对比农田保护:中国与美国的土地利用政策对比一、引言农田是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
为了保护农田资源,中国和美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土地利用政策。
本文将比较中国与美国的土地利用政策,探讨两国在农田保护方面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二、法律框架及政策措施1. 中国土地利用政策中国政府在土地利用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框架和政策措施,以保护农田资源。
这些政策包括土地管理法、农田保护法等。
此外,中国还实施了农村土地征收与转让制度,鼓励农民保留土地并增加其经济收入。
2. 美国土地利用政策美国对土地利用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都参与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政策。
美国的土地利用政策主要包括农业保护政策、环保政策和土地规划政策等。
农业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农田和农业社区的利益。
三、农田保护策略1. 农田保护实施机构中国设立了国土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等政府机构,负责监督和推动农田保护工作。
同时,中国还建立了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为农民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
美国的农田保护工作主要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署等部门协同推动。
美国农田保护政策注重环境效益,兼顾农业经济利益。
2. 农业灌溉与水资源利用中国的农业灌溉系统相对滞后,土地耕作的依赖于天然降水较多,这增加了土地资源的不稳定性。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加强了对农业灌溉系统的改进和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相比之下,美国的农业灌溉技术先进,利用了先进的灌溉系统和设施。
此外,美国也高度重视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3. 小农户与大农场经营中国农业以小农户为主,这增加了粮食生产的分散性和难度。
中国政府通过政策扶持和农业现代化改革,鼓励农民参与大农场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美国的农田利用以大农场经营为主,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更高。
大农场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但也带来了土地集中和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
四、农田保护成果与挑战1. 农田保护成果中国在农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保护的土地面积逐年增加。
中美土地房屋制度的差异
中美土地房屋制度的差异
中美土地房屋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
1. 土地所有权:在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单位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而在美国,土地所有权可以被个人或单位直接拥有,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和转让。
2. 土地使用期限: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分为有限期和永久期两种,有限期通常为70年,永久期为永久性使用权。
而在美国,土
地所有权并没有时间限制。
3. 房屋所有权:在中国,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分离,个人或单位可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而在美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通常是绑定在一起的。
4. 房地产开发:在中国,大部分土地由政府统一供应,通过土地拍卖等方式进行开发。
而在美国,土地供应更加市场化,个人或开发商可以自由购买和开发土地。
5. 房屋贷款:在中国,购房者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房屋,同时还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而在美国,购房者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进行贷款购买房屋,土地费用则已经包含在房屋价格之中。
总体来说,中美土地房屋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购房者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美国则允许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或单位直接拥有。
此外,中国房屋所有权和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离,而美国一般情况下两者是绑在一起的。
房地产开发和房屋贷款也有不同的体现。
这些差异主要反映了中美两国在土地资源配置、资金流动和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不同法律和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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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06-04修稿日期:2008-01-15作者简介:丁成日(1963-),男,吉林人,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经济、城市政策、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和地方公共财政政策。
E-mail:CDING@umd.edu中国土地科学ChinaLandScienceVol.22No.3Mar.,2008第22卷第3期2008年3月TheTransferableDevelopmentRightsintheUSAandItsImplicationstoCultivatedLandConservationinChinaDINGCheng-ri(NationalCenterforSmartGrowth,UniversityofMaryland,Maryland20742,USA)Abstract:ThepurposeofthisstudyistoprovidereferenceforlandadministrationanddevelopmentinChinabyanalyzingtherightofdevelopmentsystemintheUSAandexploringtheutilizationofeconomicmeansforchangingeconomicinterestandmotivations,thereforechangingtherelatedbehaviorsofrelatedpersons.Methodsemployedinthisstudyincludeinstitutionaleconomicsandliteraturequotation.Aftercarefulstudy,itissuggestedthateconomicincentivesbasedTDRsaremoreeffectivethanrigidpoliciesinconservingcultivatedland.Atthesametime,TDRswillmoreprobablybecomeoneofthemosteffectivemeasuresasChina'seconomydevelopsrapidly.BecauseTDRsmaytreatregionsofdifferenteconomicimportancedifferently,thelosscausedbyanationwideuniformpolicycanbereducedoreliminated.Therefore,theyaresuitablelanddevelopmentmeasures.Keywords:landpreservation,developmentrights,transferofdevelopmentrights,economicpower1土地发展与土地保护尽管美国城市土地面积为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和城市化的原因,城市土地消费水平的速度远远大于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使耕地和绿色空间的减少速度惊人。
在1982年至1997年的15年里,美国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及其对中国耕地保护的启示丁成日(美国马里兰大学城市理性增长国家研究中心、城市研究与规划系,美国马里兰20742)摘要:研究目的:分析美国土地开发权制度的经验,探索以经济手段改变经济利益动机影响相关人的行为,为中国土地管理和开发提供经验和借鉴。
研究方法:制度经济学分析和文献分析法。
研究成果:基于经济激励机制TDRs比刚性政策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耕地,同时由于中国的快速发展,TDRs更有可能成为保护耕地的有效措施之一。
由于TDRs能够区别对待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能够消除或减少统一的土地政策带来的效率损失,是制定和实施“因地制宜”土地政策和管理的发展方向之一。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权;土地开发权转让;经济动力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158(2008)03-0074-08丁成日: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及其对中国耕地保护的启示75人口增长了17%,但是城市土地利用总量增长了47%。
同时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的耕地开发速度是80年代的两倍,1992—1997年的5年里大约6百万英亩的耕地被开发,主要耕地的减少速度比其他耕地的减少速度高出30%,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耕地减少的速度将会持续下去①。
1983—1993年,康涅狄格州每年损失8千英亩的耕地,照此速度,该州2047年将没有任何土地可以耕种;印第安纳州1890年拥有220万英亩的耕地,到目前,其中1/3的耕地已经被开发。
耕地减少的速度使美国的各级政府都认识到将土地作为环境敏感地区、农业土地、开放空间和历史标志性土地等保护起来的压力和必要性。
土地保护(LandPreservation)的挑战之一是它必须应对城市空间扩张带来的将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的巨大经济压力。
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城市空间扩张使城市周边地区当前使用土地的价值与土地开发价值之间的差别常常是非常巨大的,以至于这些地区的土地拥有者(或使用者)无法抵御出卖土地给开发商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回报的诱惑,也正是因为如此巨大的诱惑,才导致城市蔓延发展、高质量农业用地损失以及环境敏感和生态区被大量开发。
针对耕地的减少,美国各级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相应地制定了各种政策以减缓耕地的损失速度,这些政策的实际效果是有争议的,但是各级政府在耕地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是在不断地增强的。
用于耕地保护的政策有②:(1)耕地捐赠或农业保持权(DonationsofLandorAgriculturalConservationEasements)。
由私人耕地拥有者将耕地(产权)或农业保持权捐赠给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换取捐赠者的税收减免。
(2)征地(LandAcquisition)。
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其他耕地保护的机构购买耕地。
(3)农业区(AgriculturalDistricts)。
农场主自愿产生的农业区,该区内对农业用地转化成非农业用地实施限制,也就是说区内土地的城市功能分区的改变(从农业用途到非农业用途的功能转变)是困难的,同时得到土地改良财产税收奖励。
(4)农业用地功能分区(AgriculturalZoning)。
农业土地功能分区是一种相对廉价的耕地保持政策,只要通过规划划定农业用地功能分区即可,但是,这种方法的实际效果并不好,原因是农业用地功能分区是一个政治决策,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功能分区因政治的压力会发生改变,结果通过农业用地功能分区来保护的耕地是短效的。
(5)土地开发权购买(PurchasingDevelopmentRights)。
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从土地拥有者那里购买土地开发权,而土地拥有者可以继续从事目前的使用,由于土地开发权被买走,土地拥有者可以交易其他的土地权属,但是土地开发将永远不可能发生。
(6)土地开发权转让(TransferofDevelopmentRights)或者可交易的土地开发权(TransferableDevelopmentRights)。
土地开发权转让与土地开发权购买类似,不同的是开发商购买土地开发权,并在其他地区利用购买的土地开发权建设更高或更密的建筑。
(7)税收激励(TaxIncentives),为继续土地非城市利用用途的土地拥有者提供个人收入所得税减免,以减少他们把土地出卖给开发商的经济利益驱动。
这些政策中,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征地、土地开发权购买等手段或由于成本太高,或由于会屈服于政治压力、或由于产权的挑战而往往不能实现其政策设计的目标,使土地保护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比如,联邦政府2002年通过了农田安全和农村投资法(FarmSecurityandRuralInvestmentAct),为州政府、地方政府、非营利的组织提供9.8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耕地保护。
美国大约有2百万英亩耕地是通过开发权购买来保护的。
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花费了15亿美元用于购买开发权(FarmFoundation,2004)。
显然,利用开发权购买来保护耕地过于昂贵,因而很难满足耕地保护的目标。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开发权转让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2土地开发权转让(TransferofDevelopmentRights)或可交易的土地开发权(TransferableDevelopmentRights)2.1土地开发权转让的概念开发权转让(TransferofDevelopmentRights)是一种自愿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通过将土地①http://cepm.louisville.edu/Pubs_WPapers/practiceguides/PG16.pdf.②http://www.farmlandpreservationreport.com/details.htm#anchor298017.开发引向更适合土地开发的地区来推动保护具有高农业价值的土地,保护环境敏感区和保护战略地位的开放空间。
开发权转让的核心是将某地区(该地区称之为“发送区”(SendingAreas)的土地开发权转让给另一个地区(该地区称之为“接受区”(ReceivingAreas)。
这样,一旦“发送区”土地(地块)的开发权被买走,该土地(地块)将永远不能被开发。
如图1所示,未实施土地开发权转让政策之前,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发送区”的土地开发密度是单位土地面积可以建造6个单位的住宅单位,而“接受区”单位土地面积上可以建造8个建筑单位。
实施土地开发权转让之后,“发送区”单位土地面积建造零单位的建筑,而“接受区”内单位土地面积将建造14个建筑单位。
土地开发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土地产权是由不同的权利束组成,如出卖的权利、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确定的用途的使用权利、砍伐土地上树木的权利、向土地排放(生活)污水的权利、开发土地的权利等,这些权属可以相互分离,而单独地在市场上交易。
中国土地出让制度就是一个土地产权由不同的权利构成的典型,国家拥有国有土地的产权,而允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交易、抵押、赠与、出租等市场行为,这里将土地开发权剥离出来,进行交易。
土地开发权转让能够保护土地是通过土地开发权在“发送区”与“接受区”之间的交易来实现的。
土地开发权“发送区”和“接受区”有明确的地理范围,前者是土地保护区,应依据环境、生态、文化和农业发展等确定,而后者是被引导的城市发展方向,土地开发的密度和强度因土地开发权的“接受”而变得更高。
因而,本质上,土地开发权需要与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规划)结合,通过市场机制更好地保护耕地。
一般地,“接受区”的空间地理范围应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经济空间聚集等方面来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