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合集下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川人社发〔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1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定,结合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

待各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2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2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2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文件,对妥善解决《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发〔2013〕34号文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伤保险工作,更好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参保。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或撤销,但未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有关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三、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从受到事故伤害或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

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期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四、已经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需要以其他部门有关结论为依据的,中止工伤认定时限,并书面告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认定程序。

五、职工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有关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的,以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载明的用人单位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若原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时,应告知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本文目的是为了详细介绍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以便员工、雇主和相关利益相关方了解并合理适用。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章节:二:定义2.1 工伤: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2.2 工伤鉴定:指对发生的伤害或病变是否符合工伤标准进行的医学鉴定。

三:工伤赔偿范围3.1 医疗费用根据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3.2 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和工人失能程度评定的结果,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包括伤残津贴、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等。

3.3 因工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工死亡的工人家属,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因工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费、生活费等。

四:工伤认定及程序4.1 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发生后,受伤员工或其代表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2 工伤鉴定程序根据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五:争议解决5.1 协商解决对于工伤赔偿相关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进一步采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5.2 仲裁在工伤赔偿争议中,双方可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5.3 起诉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双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

六:附则1. 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的工伤赔偿标准表格、医疗费用清单、工伤认定申请表等。

2. 以下是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工伤保险:指由雇主向员工提供的保险,用于赔偿因工伤而造成的损失。

- 劳动保障部门:指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保障事务的部门。

- 伤残津贴:指对于发生伤残的工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经济补助。

- 医疗费用清单:详细列出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清单。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1. 引言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或心理的损害。

在中国,工伤赔偿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工伤赔偿标准,本文将重点介绍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序号工伤程度赔偿金标准及计算公式1 1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1.52 2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1.253 3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4 4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85 5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66 6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47 7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28 职业病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职业病之日止工时数9 死亡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603. 解读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上述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可以看出四川省的工伤赔偿金计算主要依据劳动者伤残程度和工伤种类进行计算。

平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金额。

1. 对于不同的工伤程度,赔偿金的比例也不同。

程度越轻,赔偿金越高。

2. 至案发或发现工伤之日的止工时数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不能工作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 职业病和死亡的赔偿金也需要根据平均月工资计算,但有固定的倍数关系。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伤残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2015年的标准,十级伤残是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呢?首先,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十级伤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给予赔偿。

具体而言,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补助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和康复的医疗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补助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的一次性补偿金。

定期伤残津贴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补助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的定期补偿金。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费率和待遇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向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保险费。

此外,对于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还可以享受相关的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是指为了减轻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的生活困难和促进其康复,由工伤职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救助服务。

康复服务内容包括康复医疗、康复辅具、康复工具、康复服务和康复指导等。

总之,对于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国家和社会将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康复需求。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规定足额购买工伤保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希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行,能够更好地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指在四川省范围内,对于因工伤或者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人员进行赔偿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受伤残影响的人员提供了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首先,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一至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60个月。

二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55个月。

三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50个月。

四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45个月。

五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40个月。

六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35个月。

七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30个月。

八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25个月。

九级伤残,按月发给工伤保险金,发给期限为20个月。

其次,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伤残赔偿金=月工资×伤残等级系数×伤残赔偿金支付期限。

其中,月工资是指受伤时的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系数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系数,伤残赔偿金支付期限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的支付期限。

最后,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对于伤残等级较低的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伤残赔偿金。

分期支付,对于伤残等级较高的人员,可以选择分期支付伤残赔偿金,按照规定的期限逐月支付。

综上所述,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受伤残影响的人员提供了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通过对一至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的介绍,可以更好地了解四川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为受伤残影响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障。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正式、专业风格一、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遭受的身体伤害、生理病变或者因职业病导致的伤害。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2.1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工伤死亡赔偿金、定期工亡抚恤金、丧葬费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具体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工资等情况进行细分。

2.2 法定最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城市都设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最低限额。

具体标准根据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供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2.3 劳动者工资计算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劳动者工资的具体情况,包括工资计算和年度平均工资。

工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和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年度平均工资则是根据劳动者过去一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的。

三、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上述依据,本文档详细了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定期工亡抚恤金的计算方法以及丧葬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的具体金额。

四、附件本文档附带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计算公式以及示例案例等附件,以供读者参考和进一步了解。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劳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劳动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5.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5.3 一次性工伤死亡赔偿金:指根据劳动者工资、工龄等情况计算得出的用于一次性赔偿工伤死亡受害者家属的金额。

六、结束语本文档详细介绍了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依据、具体标准和法律名词的解释等。

工伤赔偿标准2015

工伤赔偿标准2015

工伤赔偿标准2015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需要获得赔偿的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赔偿的规定。

2015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下面将对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二是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用补偿,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需要治疗的劳动者,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诊断费、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为100%,即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按照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由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十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具体的赔偿比例为,一级为30%,二级为25%,三级为20%,四级为15%,五级为10%,六级为8%,七级为6%,八级为4%,九级为2%,十级为1%。

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并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三、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的死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死者月工资的20倍,同时还要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总之,2015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其中包括医疗费用补偿、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三个方面。

这些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成都工伤赔偿明细表

成都工伤赔偿明细表

成都工伤赔偿明细表
成都工伤赔偿明细表
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医疗费 1 次 150 150
2 住院费 1 天 500 500
3 护理费 30 天 50 1500
4 手术费 1 次 2000 2000
5 误工费 10 天 100 1000
6 伤残补助金 1 -- 5000 5000
7 丧葬补助金 1 -- 3000 3000
8 工亡赔偿金 1 -- 100000 100000
总计: 114150
备注:
1. 医疗费包括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2. 住院费指在医院住院的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等。

3. 护理费是指因工伤住院期间所需的护理人员费用。

4. 手术费是指因工伤需进行的手术所需的费用。

5. 误工费是指因工伤造成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6. 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伤残所获取的一次性补助金。

7. 丧葬补助金是指因工伤导致职工死亡所获取的一次性补助金。

8. 工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职工死亡所获取的一次性赔偿金。

以上为成都工伤赔偿明细表,具体赔偿标准参考成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川省一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一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二、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十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4;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十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6;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六、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七、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职业病、工伤或者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致死的情况。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地设立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用于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

本文将重点介绍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包括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事项。

一、职工因工受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参照了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职工的工龄、工资和伤残程度等要素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受伤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支付部分扣除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对于经评定需护理的伤残员工,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护理费。

3.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根据伤残程度、员工工资、工作年限等因素,按一定比例计算并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4. 身体障碍津贴的支付:对于评定为一定程度伤残的员工,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身体障碍津贴。

5. 亲属抚恤金的支付:对于因工致残或死亡的员工,根据其供养亲属的情况,支付一定金额的抚恤金。

二、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如下:1. 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全额支付,无上限。

2.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按月支付,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伤残程度不同,赔偿比例及基数也不同。

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工资基数 × 60% ×伤残等级系数- 二级伤残:工资基数 × 50% ×伤残等级系数- 三级伤残:工资基数 × 40% ×伤残等级系数- 四级伤残:工资基数 × 30% ×伤残等级系数- 五级伤残:工资基数 × 15% ×伤残等级系数其中,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

4. 身体障碍津贴的支付: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按月支付身体障碍津贴,金额为工资基数 × 10%。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

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人身伤害、疾病或因公死亡。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成都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工伤鉴定在进行工伤赔偿前,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成都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了工伤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工伤案件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赔偿范围。

二、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四川省工伤职工待遇与护理补助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能力的丧失或减损而向职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成都市根据伤残的程度对应相应的赔偿比例,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

- 一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60%- 二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54%- 三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48%- 四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42%- 五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36%- 六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30%- 七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24%- 八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18%- 九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12%- 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年平均工资乘以6%2. 工亡赔偿金工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职工死亡,向其家属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成都市规定工亡赔偿金为死者去世前年度的年平均工资。

如果死亡人数达到五人以上,还可以按照每人年平均工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劳动保险进行支付,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药品费等。

4.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在伤残程度确定后享受的月度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5. 护理费用对于重度伤残职工,成都市还提供护理费用进行补助。

三、救助制度除了工伤赔偿标准外,成都市还建立了救助制度,对因工致残或因工死亡的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医疗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等支持。

绵阳工伤赔偿标准

绵阳工伤赔偿标准

绵阳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绵阳市是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下面我们来讨论绵阳市的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在绵阳市,工伤赔偿费分为两部分:一是医疗费,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住院被酌情发展费等;二是工伤一次性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下面具体介绍这两部分的标准:
1. 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绵阳市对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标准如下:
- 工伤医疗费:根据工伤程度和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来确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

- 住院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按照每天100元、80元、50元和30元的标准发放。

- 住院被酌情发展费:根据受伤职工的原工资水平和工伤程
度等因素来确定。

2. 工伤一次性补助金:按照国家标准来确定,分为15个等级,根据伤残程度对应不同的补偿金额。

例如,一级伤残补偿金为40万元,二级伤残补偿金为35万元,以此类推。

此外,绵阳市还对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对因工伤致残或因于绵阳市实施生育计划独生子女被酌情补助的职工,按月发给一定的护理费,同时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或残疾人就业服务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指导性文件或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受伤职工来说,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2015工伤八级赔

2015工伤八级赔

2015工伤八级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分为一级至十级,其中八级工伤是较轻的一种。

2015年工伤八级赔偿标准为700字,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这个赔偿标准。

首先,工伤八级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导致机体某一部位或功能的器质性损伤。

这种工伤程度相对较轻,但仍然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八级后,享有一定的赔偿待遇。

具体的赔偿金数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医疗费用、伤残程度和其原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的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需要进行医疗治疗,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医疗费用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劳动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确定的,但一般不超过医院规定的最高医疗费用上限。

其次是伤残程度方面的赔偿。

工伤八级的劳动者根据其伤残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一般由工伤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处于八级的劳动者的伤情评定来确定。

赔偿比例一般在3%-10%之间,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来确定。

最后是工资损失方面的赔偿。

工伤八级的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其受伤后的工资损失情况来获得一定的赔偿。

工资损失的赔偿一般是按照受伤期间的平均工资的80%来确定的。

综合上述赔偿项目,根据2015年工伤八级的赔偿标准,劳动者可以获得医疗费、伤残赔偿和工资损失赔偿的总和,而具体的数额则需要根据劳动者受伤的实际情况来确认。

总的来说,700字的赔偿额度并不高,但它可以帮助劳动者缓解一部分经济困难,同时也是对其遭受工伤所做的一种补偿。

尽管工伤八级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但在中国的劳动法体系下,这一赔偿标准起到了一定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预防工伤、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依然是最重要的,只有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一到四级一次性赔偿办法

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一到四级一次性赔偿办法

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一到四级一次性赔偿办法1:一、工伤认定标准按照《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工伤分类及一次性赔偿办法如下:1. 一级工伤:指因工作导致的重大事故或意外,造成农民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长期治疗或者辅助器具的,视为一级工伤。

2. 二级工伤:指因工作导致的事故或意外,造成农民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视为二级工伤。

3. 三级工伤:指因工作导致的事故或意外,造成农民工轻微伤残、减少劳动能力,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可以恢复工作能力的,视为三级工伤。

4. 四级工伤:指因工作导致的轻微事故或意外,造成农民工短时间内不能从事工作的,视为四级工伤。

二、一次性赔偿办法1. 一级工伤:根据农民工工伤程度和受伤部位的不同,一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一次性赔偿金额 = 基本赔偿金 + 工龄补偿金 + 生活护理费基本赔偿金 = 基本生活费标准 × 伤残等级比例系数 × 一次性赔偿因子工龄补偿金 = 年工龄工资 × 伤残等级比例系数 × 工龄补偿系数生活护理费 = 基本生活费标准 × 生活护理费比例系数 × 伤残等级比例系数2. 二级工伤:根据农民工工伤程度和受伤部位的不同,二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与一级工伤相似,只是基本赔偿金、工龄补偿金和生活护理费的比例系数不同。

3. 三级工伤:根据农民工工伤程度和受伤部位的不同,三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与一级工伤相似,只是基本赔偿金、工龄补偿金和生活护理费的比例系数不同。

4. 四级工伤:根据农民工工伤程度和受伤部位的不同,四级工伤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与一级工伤相似,只是基本赔偿金、工龄补偿金和生活护理费的比例系数不同。

三、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1. 《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2. 《农民工工伤认定标准细则》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指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和规定的文件。

工伤1-10级及工伤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伤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伤赔偿标准(2015)工伤1-10级及工伤赔偿标准(2015)一、工伤的定义及分类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根据伤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工伤分为1-10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1级工伤:轻微伤,即身体受到轻微损伤,不影响劳动能力。

2级工伤:轻伤,即身体受到一定损伤,但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

3级工伤:中伤,即身体受到严重损伤,但仍保留劳动能力。

4级工伤:重伤,即身体受到严重损伤,丧失了全部劳动能力。

5级工伤:特重伤,即身体受到非常严重的损伤,丧失了全部劳动能力并需要长期护理。

6级工伤:重大事故伤,即因特大事故造成生命危险,严重残疾或者需要较长时间治疗。

7级工伤:特大事故伤,即因特大事故造成重大障碍,抢救无效。

8级工伤:极重度伤,即因极其严重事故造成生命威胁或者即将死亡。

9级工伤:生命垂危伤,即因严重事故将死亡。

10级工伤:死亡,即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

二、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劳动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60%支付。

2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70%支付。

3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80%支付。

4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90%支付。

5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0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6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1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7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2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8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3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9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4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10级工伤:按月缴费基数的150%支付,同时按月支付护理费。

三、附件列表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医院就诊记录3. 劳动合同4. 劳动保险缴纳证明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保险条例》:指中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2. 月缴费基数:指劳动者每月缴纳劳动保险费的基数,是计算工伤赔偿金额的依据之一。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身体残疾的劳动者,根据残疾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标准。

2015年发布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5年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来确定的。

其中,一级伤残对应10%的赔偿比例,十级伤残对应100%的赔偿比例。

具体的伤残等级与赔偿比例如下:一级伤残,10%。

二级伤残,15%。

三级伤残,20%。

四级伤残,25%。

五级伤残,30%。

六级伤残,35%。

七级伤残,40%。

八级伤残,45%。

九级伤残,50%。

十级伤残,100%。

其次,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中还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在确认劳动者伤残等级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付的伤残补助金。

根据2015年的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一级伤残,3个月工资。

二级伤残,4个月工资。

三级伤残,5个月工资。

四级伤残,6个月工资。

五级伤残,7个月工资。

六级伤残,8个月工资。

七级伤残,9个月工资。

八级伤残,10个月工资。

九级伤残,11个月工资。

十级伤残,12个月工资。

另外,伤残津贴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金。

根据2015年的标准,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一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60%。

二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65%。

三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70%。

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75%。

五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80%。

六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85%。

七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90%。

八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95%。

九级伤残,伤残津贴=基本工资×100%。

四川工伤10级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10级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10级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而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在四川地区,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其中包括了10级赔偿标准。

本文将就四川地区的工伤10级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伤10级。

工伤10级是指工伤程度的评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进行等级划分,10级是伤残程度的最高级别。

对于10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四川地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10级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来确定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10级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金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定。

三、定期伤残补助金,对于10级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定期伤残补助金。

定期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金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定。

四、工伤津贴,对于10级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金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定。

五、康复费用,对于10级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的康复费用。

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具体金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定。

综上所述,四川地区对于10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非常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四川地区工伤10级赔偿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

(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五、交通费(一)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二)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三)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1、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

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

但是,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

在特别的情况下,伤害重,未必造成残疾;伤害轻,未必不造成残疾。

而且,从医学上和治疗的需要来说,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的程度,就必须支付营养费。

因此,这里所说的伤残,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

2、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

八、伤残补助金1、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伤残补助金是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

九、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川工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2、停工留薪期间工资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伤残补助金9、辅助器具费四川工伤计算方式一、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四、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五、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七、营养费: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数额=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5%(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