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各门学科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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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考点增删说明】说明:本文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

对于2011年考点变动修改处,在2011年大纲正文中用下划线明示,在2010年大纲正文中加阴影明示.刑事诉讼法在最近三年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法在第二卷选择题部分占分均为52分,加上第四卷案例分析题,总分值达到73分,是司法考试的分值大户。

法条是刑事诉讼法考查的重点所在,尤其是相关司法解释,近年来被考频率不断上升,因此,应当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结合刑法理解法条内涵,并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比记忆。

与2010年相比,2011年刑事诉讼法部分调整较大,删除考点5个,新增考点l9个:1.第一章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中,新增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

2.第四章第一节“立案管辖”中,新增考点“监狱和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

因本考点在原教材中即有相关内容,本书【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赘述。

3.第六章“辩护与代理”:(1)新增第一节“辩护制度概述”,包括考点“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和“辩护制度的意义”。

(2)将原第一节“辩护人”和第二节“辩护的种类”合并为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刑法【司考刑法考点增删说明】在2009年前的3年司法考试中,刑法在第二卷选择题部分平均为59分,第四卷平均为41分,2009年和2010年刑法选择题部分为58分,第四卷为22分。

这两年,考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对于刑事部分的案例考查也更为综合,融合了民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等学科。

从近年试题来看,对刑法总则部分的考核占了近一半的分值,而客观题部分的难度明显增加。

因此,考生在复习刑法时,要特别注意对刑法总则条文与相关理论的理解和记忆,并结合分则中的重点法条,融会贯通。

与2010年相比,2011年刑法部分主要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作了调整,大纲删除l个考点,新增3个考点:1.第七章第一节“单位犯罪概述”中,删除考点“类型”。

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

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

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第一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考中的地位摘要:2011年的司法考试刑法部分试题中,可以明显感觉到的变化是在新理论和传统理论的斗争中,新理论占了绝对的优势地位。

以张明楷教授为代表的法益侵害说的理论观点在司考中有鲜明的体现。

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把握司法考试的动向和思路,就必须对法益侵害说的观点和思路深入了解。

本文通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考点总结,力图将贯穿其中的法益侵害说的刑法立场进行概括和分析,对司法考试的整体出题思路进行梳理。

关键词:司法考试刑法法益侵害说当前理论上关于犯罪本质的争论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学说:一是法益侵害说,另一个是规范违反说。

法益侵害说认为,犯罪是对法所保护的利益或者价值造成侵害或引起危险(威胁)。

这种学说认为只有行为侵害了法益时,才能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行为的反社会伦理性,并不直接成为刑罚处罚的根据。

该学说强调刑法与道德伦理的分离。

法益侵害说主张结果无价值论,在判断行为的违法性时,最基本的是考虑行为是否侵害或者威胁了法益,没有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即使行为人的内心再恶,行为本身严重违反社会伦理,也认为没有违法性。

规范违反说认为,违法性的实质违反法规范或者违反法秩序。

规范违反说主张违反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违法判断上重视行为的反伦理性,关注行为人内在的恶性。

司法考试中,命题人是按照自己的刑法立场和所认可的学说设计题目和答案,如果在司法考试的过程中不了解命题人所采取的刑法立场,就会走很多的弯路。

因为刑法立场的选择直接决定考虑具体问题的思路以及最终的答案。

接下来,我将通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试题的分析将命题人的刑法立场和学说进行阐述。

一、考点总结(一)单选题考点总结第1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司法考试入门指导司考十四门科目特点解读.doc

司法考试入门指导司考十四门科目特点解读.doc

司法考试入门指导:司考十四门科目特点解读一、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是司法考试屮…项基础性V科,每年的大纲都会随着学术研究以及政治形势的新动向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每年的大纲变动和新增考点部会成为当年词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但是,法理学基木的知识点和结构框架都是固定的。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集屮在法的木质、法的价值、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法的溯及力、法律体系、法的运行方式、法的继承和移植、法与道徳、法与粋粋、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近几年出题的规律,法理学的测试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6 2003年开始,每年都会考杳一道法理学的论述题。

法理学所占的分值也逐渐加大,接近50分。

因此,法理学的地位非常重要,值得重点关注。

法制史的内容比较少,教材上所有的内容仅占儿十页,考查的形式是选择题,分值在 1 0分上下。

法制史的重点一育比较突出,屮国法制史方面集屮在齐朝法制思想、婚姻继承制度、司法制度,著名法典、重要刑罚制度及其入律时间、清末修律、“预备立宪"等内容上。

外国法制史主要掌握罗马法、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屮宪法与民法的主耍内容。

这些知识点要理解并能够运川其分析相关案例。

相比较而言,法制史的考题难度不大,是考生拿分的科目。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徳的地位和法制史相类似,分值在12分上下。

司法制度的重点内容集屮在司法的基木原则、审判、检察、公证制度的基木原则。

法律职业道徳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冋避、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违反职业道徳的行为类型,这部分内容参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学习,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二、民法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屮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2(X)7年司法考试屮民法就皆到了97分Z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

司法考试各科目特点分析

司法考试各科目特点分析

司法考试各科目特点分析俗话说“知己知彼,方百战不殆”。

在司考中也同样是这个道理,只有好好分析和明白各个学科的真正特点,才能在复习中针对性地学习,才能最后达到司考的“炉火纯青”的地步。

为此,我们特为大家整理了这些内容,希望对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你能够有所帮助。

(一)理论法学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及司法解释等理论法学除宪法一部分外基本没有对应法条,这需要着重对教材的把握,理论水平要求较高,尤其体现在卷四。

建议以三大本来复习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的考点相对集中,重复性强。

下功夫吃透历年真题,理论法学还是容易掌握的。

(二)商经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及司法解释这三部分涵盖的法条相当的繁多!然而重点相当突出,而且重点法条很明确。

建议这部分以司考的讲座和讲义为主结合重点法条复习。

(三)刑法主要包括: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法是司法考试第二大户,分数逼近百!刑法主要有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总则虽少但是几乎都是重点,字字含金!分则虽然分数多,但是重点罪名很明显。

建议刑法做全面复习,在二轮后再挑重点复习。

(四)民法民法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担保法、继承法、收养法以及一系列司法解释。

民法是司法考试第一大户,近百!民法理论性很强,法条又很多很繁杂,难度可想而知。

对于民法一定要夯实基础下狠功夫,建议三大本、司考讲座、司考讲义民法全面看,要吃透!(五)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细节繁多而且相关规则和司法解释非常繁杂,彼此矛盾的也不少。

但是刑事诉讼法非常详细,因而灵活的地方很少,加强记忆和区分基本问题不大。

建议以司考讲座和讲义强化记忆。

(六)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海事诉讼特别规则以及一系列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细节繁多,但与刑事诉讼法不同的是,民事诉讼法很清晰,法条单一。

2011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

2011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

2011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说明:本文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

对于 2011年考点变动修改处,在 2011年大纲正文中用下划线明示,在 2010年大纲正文中加阴影明示。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说明:本文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

对于 2011年考点变动修改处,在 2011年大纲正文中用【考点增删说明】下划线明示,在 2010年大纲正文中加阴影明示。

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占分最多的学科,因司法考试试卷结构变化,近年来分值比例有所降,2005 年为l01 分,2006 年为 78 分,2007 年为 97 分,2008 年为 95 分,2009 年为 92 分,2010 年 90 分。

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日臻完善,《民法通则》之后,《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商法》、《专利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通过,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修订,可考点极多。

对此,一方面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理解和记忆本部分基础理论和法条,另一方面,要注各个单行法之间的联系和冲突。

与 2010 年相比,2011 年民法部分新增考点 2 个:1.第十八章第一节"合同的变更"中,新增考点"情事变更原则"。

大纲附录中新增 1 个司法解释:2.第二十章第四节"租赁合同"中,新增考点"房屋租赁合刚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定》。

【高频考点提示】考点民事权利的类型个人合伙法人的责任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表见代理诉讼时效考次☆☆☆☆☆☆☆☆☆☆☆☆☆☆☆☆☆☆☆☆☆☆☆☆☆☆☆☆☆☆☆☆☆☆☆☆☆☆☆☆☆☆☆☆☆☆☆☆☆☆☆☆☆☆☆☆☆☆☆☆☆☆☆☆☆☆☆☆☆☆☆☆☆☆☆☆☆☆☆☆☆☆☆☆☆☆☆☆☆☆☆☆☆☆☆☆☆☆☆☆☆☆☆☆☆☆☆☆☆☆☆☆☆☆☆☆☆☆☆☆☆☆☆☆☆☆☆☆☆☆☆☆☆☆☆☆☆☆☆☆☆☆☆☆☆☆☆☆☆☆☆☆☆☆☆☆☆☆☆☆☆☆☆☆☆☆☆☆☆☆☆☆☆☆☆☆☆☆☆☆☆☆☆☆☆☆☆☆☆☆☆☆☆☆ 所有权的取得 抵押权 质权 占有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 保证 债的转移 合同的效力 抗辩权 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租赁合同 技术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侵权行为 专利权侵权行为 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侵权行为 离婚是财产处理和债务清偿 遗嘱的生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遗赠抚养协议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精神损害赔偿 共同侵权行为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 ☆☆☆☆为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第一章民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物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的概念和特征、类型。

2011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方法浅谈

2011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方法浅谈

2011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方法浅谈2011司法考试各科都进进了温习阶段。

本文清楚而严谨的整理的司法考试温习中四卷各科目的温习方法和考察重点,读此文后定能令考生找准司考温习的法门。

在温习备考中事半功倍。

司考卷一: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经济法、三国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法理学。

总体来说,这门课程比较好温习。

一定要记住一点,一般情况下凡是马克思的学说出现的选项都是正确选项,考试中也比较轻易出这些内容,所以温习时应特别留意。

法理学可以分为三部分,法的演变与发展,法的本体论,法与外界的关系。

司法考试主要考法的本体论。

但是,04年开始第四卷增加了法理学的内容,主要是论述题,一般考查法与外界的关系,比如法治、法与社会等。

04年考了法与科技的关系,05年考了司法解释和案例、判例,这是一个很成功的题目,只是由于时间上过于紧张,这个题目的初衷可能并没有体现出来。

06年考了法的渊源、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

因此,可以预见,07年的试题中法理学的内容肯定会继续出现,在分值比重上可能还会增加。

2、宪法学。

宪法学本身占的比重不大,而且比其他学科轻易拿分,所以要尽量把这个学科的分数拿下来。

宪法学只出现在第一卷,主要考查法条的知识,因此要着重看一些重点法条。

这些法条不仅仅包括《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条文,还包括宪法性法律文件,如《选举法》、《立法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3、法制史。

法制史主要就是靠记忆。

但知识点比较多,不仅包括中国法制史,还包括外国法制史。

考试也考的很细,往往花很多时间却收获不大。

所以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为了节省时间,最好就是在邻近考试的时候突击温习,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记住最多的内容。

其中要特别留意一些重要的制度,如中国的结婚离婚制度,还有一些重要的律文,比如唐律,宋刑统等等。

4、经济法。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主要考法律条文的规定,所以本学科的温习并不难。

固然涉及的法律很多,但考试的内容未几。

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特点和趋势

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特点和趋势

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特点和趋势【导读】应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策略。

2011年司法考试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纵观近五年的考试,我们可以发现司法考试命题的一些特点和趋势。

作为2011年的司考人,我们一定要对这些特点了如指掌,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首先,从最近五年的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和趋势来看,司考真题大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试题越来越关注社会热点,联系社会现实或者从一些疑难案件入手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第二,试题的综合性大大提高,以往的试题往往是一道题围绕一个知识点来考,但近几年的试题考查的知识点越来越多,往往一道题要涉及四个知识点。

这就意味着考生的复习难度要大大增加,因为过去掌握三个知识也许能做对三道题,但是今天在一道题目考查四个知识点的情况下,还掌握三个知识点就可能导致一分不得。

因此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高度注意将所学知识能够融会贯通起来,这样才能应对综合性不断提高的考题;第三,考察知识点细化,司考真题当中有很多可以直接在相关法条中找到,但是往往会被考生在学习所忽略,但是这恰恰就是出题人要抓住的考点。

因此,大家在今后的复习中一定不要落下那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知识点,不要给出题人让你犯错误的机会;第四,试题的灵活性增强,现在考题与过去考题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在于题干很长,或者说考点不明显,用题干来隐藏。

同时,还有很多考题是将法律之外的内容和法律知识结合在一起考察,例如2010年司法考试卷一第57题要求从中国传统戏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斩娥》、《十五贯》、《徐九经升官记》中考察大家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的理解。

2010年司法考试卷一第15题甚至考察了《尚书》、《周礼》、《礼记》中的一些法律思想,如果考生在上考场之前对这些中国古代著名的儒家经典著作闻所未闻的话,那么肯定会产生恐慌和厌烦的情绪。

所以,这就要求广大在平时要多增加阅读量,这样才能在考试时更加轻松自如。

其次,很多考生都曾经咨询过“要不要背诵司考法条”这样的问题,我主张在理解的基础上适当重点记忆部分法条。

三国法特点分析及复习建议

三国法特点分析及复习建议

三国法特点分析及复习建议一、司法考试三国法历年试题特点分析国际法三科(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仍一如既往地全部分布在第一卷,总共考了44分。

其中,国际公法共考了8道题12分(4道单选题,4分,3道多选题,6分,1道任选题,2分);国际私法共考了11道题,15分(7道单选题,7分,3道多选题,6分,1道任选题,2分);国际经济法共考了12道题,17分(7道单选题,7分,4道多选题,8分,1道任选题,2分)。

国际公法1、每年题量一般为8-10道题,其中单选为4-6道题,多选2-3道题,不定项1道题。

总分值为12-14分,占卷一比重在9%左右。

2、覆盖面广,考点分散,重复率较少。

每年8-10道题目,一般都会涵盖6章以上的内容,重点不突出,考点重复率较少,仅有部分考点有重复。

3、出题形式灵活。

直接考查知识点的题目少,绝大部分题目都转化为案例形式出现,增加了试题的难度4、开始重视对中国法律的考查。

2003年考查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2005年考查我国国籍法和引渡法。

2009年考查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5、开始出现综合型试题。

2007年第30题综合考查和平解决争端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国家构成及领土取得,2009年第31题综合考查安理会决议、国家管辖权和国际习惯法。

国际私法1、每年题量一般为11道题,其中单选为6-7道题,多选3-4道题,不定项1道题。

总分值为15-16分,占卷一比重在10%左右。

2、考点非常集中。

考点主要集中于大纲第五、六章,一般占国私总分值的80%左右。

3、考点重复率高。

4、紧密结合我国法律规定。

2004年以后几乎所有的题目都是对我国法律条文的考查。

国际经济法1、每年题量一般为10-12道题,其中单选为5-7道题,多选4-5道题,不定项1道题。

总分值为16分左右,占卷一比重在11%左右。

2、考点相对集中,重点突出。

国际货物贸易法部分一般占50%以上的分值,各部分重点突出。

3、对国际货物贸易法部分的考查多以案例形式,每年有1、2道综合型命题。

司法考试的各科知识点总结

司法考试的各科知识点总结

司法考试的各科知识点总结一、宪法学宪法学是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门学科,宪法学主要研究的是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司法考试中,宪法学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宪法概论、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宪法的性质和职能、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的实施和监督等内容。

在学习宪法学时,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宪法的具体内容和制度、宪法的修改程序和方法、宪法的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知识。

在考试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是学习宪法的基础,也是考生考试的关键。

二、民法学民法学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民法学主要研究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范。

在司法考试中,民法学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民法的主要条款和课题等内容。

在学习民法学时,考生需要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范和基本原则,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是学习民法的基础,也是考生考试的关键。

三、刑法学刑法学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刑法学主要研究的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范。

在司法考试中,刑法学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刑法的主要条款和课题等内容。

在学习刑法学时,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范和基本原则,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是学习刑法的基础,也是考生考试的关键。

四、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行政法学主要研究的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规范。

在司法考试中,行政法学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行政法的主要条款和课题等内容。

在学习行政法学时,考生需要重点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是学习行政法的基础,也是考生考试的关键。

五、司法制度司法制度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司法制度主要研究的是国家的司法制度。

在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司法制度的基本规定、司法制度的历史和发展、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司法制度的主要条款和课题等内容。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解读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解读

张能宝: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已于5月20日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如果快的话,明天这个时间北京市场上应该已经可以看到了,京外考生可能还要再等一两天。

总体上看,2011年大纲及辅导用书存在以下四大变化:第一,新组成——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委会重新调整。

为体现大纲的指导性和辅导用书的权威性,2011年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整搭建,分别由各学科知名专家以及司法部考试中心和法律出版社主要领导领衔担纲。

这其中有两个特点特别需要强调,一是大纲编写组和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保持了成员的一致性,二是这些组成人员将均为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命制的主要参与者。

第二,新调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查及试卷学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2011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将会更加重要,虽然考点没有太多变化,但大纲明确要加大对其的考查力度。

在2011年司法考试四张试卷中,将采取不同形式分别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内容。

卷一以选择题形式全面进行考查,卷二、卷三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

通过这些,更加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考试中的统领地位和作用。

第三,新编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最新立法内容全面体现。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根据国家最新立法及法学理论发展,内容进行了较大完善。

考点删除约10个,新增考点(包括子考点)70余个;大纲附录中法律法规修订3件,删除3件,新增21件。

变动较大的学科是:(1)国际私法:根据最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关内容。

新增考点17个,新增法律法规2件。

(2)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

新增考点3个,新增法律法规7件。

(3)刑事诉讼法:调整、完善考点,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修订相关内容。

新增考点19个,新增法律法规7件。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根据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重新编写。

2011年司法考试各学科复习方法汇总

2011年司法考试各学科复习方法汇总

司法考试各学科复习方法汇总一、民法的复习方法在司法考试中,民法占有很大的比重,除了卷三、卷四中的民法试题外,其他部门法的学习也要以民法的基本理论为支撑,可见,掌握民法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学习民法要有窍门而不能死学。

民法学科有其自身的体系,比如,民法主要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的,民法总论部分首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中涉及到自然人、法人、个人合伙,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内容;其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最后是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代理等内容;分论部分则是围绕各客体展开,如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等。

司考易司法考试可见,在掌握民法的体系框架后,再进一步填充其内容,这样的学习方式有助于加强对民法体系的整体掌握,以及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

二、刑法的复习方法“得民刑者得天下”,这是众多考生对司考的总结。

刑法是司考的绝对大户,每年的分值是70多分。

刑法也是司考中的一大难点,不论是总则部分的理论知识――比如累犯、共同犯罪、罪数形态、量刑制度,还是刑法分则的各个常考罪名――比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都是司考中常考考点,体现了“重者恒重”的特点,而且这些看似熟悉的知识点还有“常考常新”的特点,稍作变化,一个熟悉的真题就会出现面目全非的答案。

因此,刑法的复习要求考生有信心复习、有耐心继续复习、有决心克服做题中的困难。

刑法不但客观题难以得分,而且在卷四的主观题中刑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不少于20分,且稳居案例分析题的第一题,这一题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卷四后面的发挥。

同时,从近几年的试题来看,刑法案例分析题没有分成几个小问题,而是直接给一个几百字的案例,让考生自行进行分析。

虽然是主观题,但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答案是唯一的,一错则全错。

分成小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解题的某种提示,取消了这种小问题,无疑使试题难度加大。

2011司法考试命题分析

2011司法考试命题分析

2011司法考试命题分析导语:2011司法考试命题分析,每年的司考都有自己的特点。

对于2011年的司法考试,我告诫大家以下几点,不能说是备考箴言,但一定具有方向性指导的意义。

精彩推荐:最有效的司考复习方法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司考复习要遵循规律掌握方法2011司考超完美复习计划短期通过司法考试的方法秘诀一、明确卷面题目难易程度的分布规律,做到有的放矢。

司法考试试卷题目设置要求分为上、下限:上限为具备科学性、合理性要求;下限为不出常识性错误,整体要求是不出常识性错误,当然,科学、合理不可能完全做到。

这也是司法考试制度完善过程中的现阶段所决定的。

卷面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也就是600分的构成要求):1、容易的题目为150分,这块题目是受过基础教育的人都可以答对的。

2、不容易的题目占150分,这是要经过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培训,或者关注于国家法制进程、思维和视野开阔的普通人士也可以答出来的。

3、较难的题目是150分,这部分题目对考生而言能否通过司法考试都取决于此。

4、难的题目有150分,这部分题目考生答对的可能性很小。

即便是同一个专业、同一个领域中的著名学者也未必能做对。

考生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决定一个考生命运的是较难的题目所占的150分。

所以当一个考生考到450分,他肯定是状元了,不是全国状元,也是地区状元。

二、明确题型设置,多选题、不定向选择题决定考生命运。

单选题在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占150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占300分。

单选题设置技术简单,考生答题正确率也高,在单选题、主观试卷当中考生普遍(不管是否通过)分数成绩悬殊很小,真正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是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这部分题目设置溶入了我所说的不容易的、较难的和难的题目。

我经常把单选题比喻为花样滑冰项目当中的常规动作;而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就是“自选动作”了。

决定于一个花样滑冰选手是否能脱颖而出的是自选动作的难度和稳定,决定考生是否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要看他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的正确律。

2011年司法考试十四门科目全面解读

2011年司法考试十四门科目全面解读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地位和法制史相类似,分值在12分上下。司法制度的重点内容集中在司法的基本原则、审判、检察、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类型,这部分内容参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学习,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五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还是案例分析都有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题目。所占分值在 70分左右,也是司法考试的“大户”。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故掌握起来宜按照程序的开始、进行、结束这一过程来学习。从历年司法考试出题的内容来看,管辖、审理程序是必然的重点。此外,第三人、共同诉讼、证据、调解、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执行等也是重要内容。仲裁法部分主要集中在诉讼和仲裁的关系、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作为程序法来说,司法考试考查的题目几乎都可以从法条找到依据,因此,对《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掌握非常重要,但是,随着司法考试整体上对理论考查力度的加大,对当前的理论热点也要予以关注。如,2006年就出过一道公益诉讼的题目。
六、刑诉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相比较民诉而言,在所占分值上略高于民诉。其内容更多、程序更细致,掌握起来的难度也更大。具体而言,复习法条是必要且非常有效的方法。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比较多,集中在管辖、侦查程序、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回避、辩护人、审判程序、简易程序、刑事附带民诉、死刑复核程序。尤其要注意公、检、法在处理某一案件时,相互的联系和制约。另外,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近几年来也是热点,也有出论述题的可能,不能掉以轻心。刑事诉讼部分要拿高分,《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高检规则》等法条必须牢记。
七、商法、经济法
商法部分考查的部门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商法所占分值在 50分左右,每年新修改的法律会成为当年的重点。其中,《公司法》是传统的重点,其次是《保险法》和《票据法》,这两部法律还会考查基本的理论。因此,商法的学习不仅要注重法条,教材的论述或教师的讲解都是有必要参考的。经济法所占分值 40分左右,考查的部门法更多。包括:《劳动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承包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会计法》和《审计法》。其中《劳动法》和“土地法”作为一贯的重点分数较多,其他的单行法地位相当。经济法部分理论性弱,绝大多数就是法条题,因此,在复习时最简洁的方法就是反复阅读法律条文。在复习时也不能忽视各单行法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在 2007年成为了考核对象。

从2011年真题看司法考试刑法出题趋势

从2011年真题看司法考试刑法出题趋势

从2011年真题看司法考试刑法出题趋势2011年司法考试题目难度整体增加了。

具体表现就是不定项选择题从10道增加到了15道。

刑法题目是卷二40道题,卷四一道题。

卷二单选20道,多选13道,不定项7道,共计60分。

卷四一道题,22分。

总分82分。

题量和往年基本相同。

今年的刑法题目总体上不算太难。

单选和不定项、卷四的案例分析都很简单,但是多选题却相对较难。

有些题目出的非常古怪。

从今年的题目来看,以下问题值得明年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

新华考资网预祝所有学员顺利通过2012年司法考试大关。

一、对于理论上有争议的重大问题,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个问题,我在考前辅导中强调过。

当时强调的原因是去年的案例分析题中不仅问了对于甲误以为杀死了乙,然后抛尸,结果乙被淹死的问题如何认定,而且问了这个问题在刑法理论上有几种不同观点。

当时,我要求学生对理论问题的掌握要深入、透彻。

不出意外的,今年同样的题目又出现在案例分析里。

只不过,这次是问对于基于其他原因杀害死者后,又取走死者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其考点是死者能否占有其财物。

对今年这道题,如果大家只知道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无法回答。

因为该司法解释只有结论——构成盗窃罪,但是没有理由。

所以,再次强调:对于重要理论问题,要深入、透彻地掌握,要知其所以然。

二、对于普通理论,也必须掌握法理今年的题目考查的内容其实很深入,只是由于选项设置的比较明显(可能命题老师很有怜悯之心吧),才显得不太难。

例如题目考到了过失犯的问题、故意犯罪的认识内容的问题、正当防卫的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的问题、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实行不足的问题。

实行不足,是指共同犯罪人实施了不能达到共同犯罪所预谋的行为。

例如第55题的A选项“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

题目还考到了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的问题(第58题)。

这些题目启示我们:对于总则中的理论问题和分则中具有典型性的理论问题,要认真理解。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全面详解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全面详解

刑事诉讼法是法律学科中一门重要的科目,也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之一。

在2004年总分改为600分之后,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题分值一直稳定在50分左右,再加上波动性较大的主观题,刑事诉讼法实际分值要占到总分的10%-1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的分值保持了较为平稳的态势,特别是三种客观题的比例分配在改为600分后的4年命题实践中已经趋于稳定,规律性极为明显。

2007年刑事诉讼法以72的分数占据了总分的12%.因此,各位学员应当对刑诉给予高度的重视。

现就学员们在刑诉复习过程中应当往意的一些问题谈些看法,希望对各位学员有所启示。

一、宏观把握,知识系统化。

在经过一段时间复习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要有一个全面、系统地把握。

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对本学科的了解有一个系统化的结构,而不是零散知识的堆集。

为了帮助学员们形成这样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用一个简明的图表,对刑事诉讼法的结构作做一整体性概括(由于篇幅较长,此处略去)。

上列图表,实际上就是整个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的结构图,学员们如果结合这个图表来复习,对刑事诉讼法这门学科的框架体系内容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碰到具体问题时,就能够立即找到本题是想考你的哪些知识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司法考试中经常会有一些综合性的题目,这类题目,仅靠一个章节的了解是不够的。

而是涉及到好几个章节的内容,这就更需要学员们具有综合、概括能力。

例如,2007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71题: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这一题,题干并不难,但选项涉及到《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个规定的内容,如果对这三个规定中的相关知识点有一个综合的了解,就不难选择BD了。

2011年司法考试五大变化

2011年司法考试五大变化

2011年司法考试五大变化答完卷四,2011年司考终于划上了句号,虽然有点小小的遗憾(把第四道题答案答在了第三题上了),不过还是很高兴完成了第一次司考征程。

下面我来谈谈自己对于今年司法考试整体的感受。

其实客观来来说,今年司法考试却是不难,但是其中的一些命题变化或许会成为一大趋势。

首先,今年最大也是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对于题型结构的调整,增加了5道不定项,从而导致多选题量的下降。

但是总体来说,今年的不定项好像比多选容易,我想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定项不会像今年这么容易;第二个变化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散落于四张卷子中,记得暑假的时候,在网上忘记是哪个老师做出这样的预测,当时却不以为然。

所以今后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察分数或许有所上升,同其他部门法综合考察;第三就是探究性题目的出现,最引人注目的数卷四刑法中对于定罪提几种处理意见,这就涉及到不同的理论,不再只考察通说。

这有利于拓宽法学人的思维能力。

其实韩友谊在今年讲过日本是采用这种考察方式的,也不排除将来我国采用这种考察方式;第四个变化就是今年的真题似乎颠覆了以往“重者恒重”的命题规律,考的很多东西都很偏,最几种体现在刑事诉讼法上。

反正我感觉今年偏题,怪题很多;第五个变化就是考察的综合性加强,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各个部门法的综合(主要是客观题),各部门法的综合(卷四最后一题)。

还有些比较小的变化,比如今年行政法和刑法所谓的最难科目却变成了最简单的科目,不过本人感觉不会延续这一考察风格。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匡正司法考试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2011年司法考试五大变化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以下是对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的概述:一、考试目的和性质2011年司法考试旨在选拔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法律职业人才。

考试性质为国家统一考试,由国家司法部主管,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2011年司法考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科目:1. 宪法:包括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 民法:涉及物权、合同、人身权、家庭法、继承法等民法基本制度。

3. 刑法:包括犯罪论、刑罚论、具体犯罪类型及其处罚等内容。

4. 行政法:涵盖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和制度。

5. 民事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证据制度等。

6. 刑事诉讼法:涉及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证据制度等。

7. 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制度。

8. 经济法:涉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经济法律制度。

9. 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律制度。

10. 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司法职业道德、公证员职业道德等。

三、考试形式和题型2011年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题型包括:- 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 判断题:考查考生对法律条文和法律原理的理解能力。

- 简答题:要求考生简明扼要地回答法律问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 案例分析题:通过具体案例考查考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 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述,考查考生的综合法律素养。

四、考试时间和分值2011年司法考试通常分为两天进行,每天考试时间约为3小时,总分为600分。

各科目分值根据其在法律职业中的重要性和考试难度进行分配。

五、考试要求考生在参加司法考试时,需要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作弊。

2011年司法考试备战总攻略

2011年司法考试备战总攻略

2011年司法考试备考总攻略司法考试考查的科目共有14门,既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又包括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就司考的特点来看,司考侧重具有操作、应用价值的内容,遵循大者恒大、小者恒小、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命题规律。

但因其考查的内容多、细、精,被称为天下第一大考、难考。

鉴于此,备战司考必须做到有的放矢、知己知彼、对症下药、好刀用到刀刃上。

现将理论法学(法理学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学、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商经知识产权法、三国法、八大学科的近五年的分值分布,考查特点、复习方法分述如下:第一部分:理论法学:1.近五年的分值情况:1从07年开始,法理学司考统计分数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法学理论的命题特点。

法理学(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制史,从近五年的分值情况可以看出,近几年的分值相对稳定,与其他公认的五大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相比属于属于小法,但是总体看来法治理论的总分值大概在80分左右,分值也相当可观。

从近几年的真题来看法学理论的命题有以下几个特点:1)试题的难度程度相对低;司考的考查目标可分为识记、理解和应用三个层次。

“五大法”主要侧重于理解和应用,几乎都是用案例分析题的方式来考查,仅仅记住法条是无法应对的。

但是作为理论法学的三门学科,考查目标主要是识记和理解。

宪法、法制史主要是识记,法理学除了识记,还有需要理解的考点。

相比之下,法理学要难点。

2)综合性和灵活性有所提高。

从三者的考查题型可以看出,司考对法学理论的考查有倾向于综合性和灵活性的趋势。

尤其是法理学,近几年的真题出现了以小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查,甚至宪法和法制史也有类似的倾向。

3)重点不变、新法必考。

理论法学部分虽然考点涉及的比较多,但考点并不生僻,重点较为集中,难度较为平稳。

从近几年的命题规律可以看出,新法几乎是必考。

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增强了考试复习的方向。

2011司法考试全程解析

2011司法考试全程解析

2011司法考试全程解析沉溺于以前与回忆的人是一个很懦弱的人,因为她(他)不敢勇敢地正视现实。

现实是什么?现实就是变化。

没有不变的感情,没有不变的人。

22时00分30秒2011司法考试全程解析--九天考资网-- 2011年司法考试全程解析,大家对国家司法考试的了解有多少?知道司法考试考什么,怎么考吗?要想通过这“中国第一大考”,又该怎样复习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透彻的分析一下国家司法考试,让正在准备司考或者还对司考不了解的你,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为什么要司考国家司法考试,是每个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必须要通过的考试。

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仲裁员、法律顾问以及各种和法律交叉的职业,绝大部分都以通过司考为必要,我所列举的前五个职业是法定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的,其他的法律交叉型专业则不一定,但没通过司法考试会让人质疑你的法律水平。

有人要反驳,有些人没过司考不也进了法院检察院了吗?是的,基于各种途径有些人-九天考资网-没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也能进法检系统工作,但是他们的职业绝对不是法官检察官,法定的条件是死的,没什么人情可说,再说法检的院长也不会大胆到让一个没通过司考的人参加到法律业务中,这些人在法检系统里只是事业编制的辅助人员,只能做些类似通知当事人出庭、制作笔录的工作,但绝不会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

1 、如果你的目标是律师,那么你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就行了,通过以后你能得到法律职业资格,就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敲门了。

当然,律师数量很多,同行中竞争也特别激烈,律师的个人能力与收入成正比,有人际关系就更是锦上添花了。

(但光有关系没有过硬的能力那也白费)可以说,律师是个赚钱的职业,起步较慢,但越老越吃香。

(注:这里附带讨论收入问题不是要让大家觉得做法律的眼里都只有钱,丢了身为法律人的素养,相反,大多数想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是怀揣着为法律事业做出贡献的-九天考资网-理想的。

要知道,司法考试是非常难通过的,而且法律职业前期-九天考资网-投入都很大,这个在此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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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各门学科特点分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各门学科特点,司法考试的难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要想一次通过司考,我们要认真的分析各门学科的特点,然后有目的的制定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一、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法理学是司法考试中一项基础性学科,每年的大纲都会随着学术研究以及政治形势的新动向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每年的大纲变动和新增考点都会成为当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但是,法理学基本的知识点和结构框架都是固定的。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集中在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法的溯及力、法律体系、法的运行方式、法的继承和移植、法与道德、法与****、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近几年出题的规律,法理学的测试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自2003年开始,每年都会考查一道法理学的论述题。

法理学所占的分值也逐渐加大,接近50分。

因此,法理学的地位非常重要,值得重点关注。

法制史的内容比较少,教材上所有的内容仅占几十页,考查的形式是选择题,分值在10分上下。

法制史的重点一直比较突出,中国法制史方面集中在各朝法制思想、婚姻继承制度、司法制度,着名法典、重要刑罚制度及其入律时间、清末修律、“预备立宪”等内容上。

外国法制史主要掌握罗马法、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两[非法词被屏蔽]系、大陆法系中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

这些知识点要理解并能够运用其分析相关案例。

相比较而言,法制史的考题难度不大,是考生拿分的科目。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地位和法制史相类似,分值在12分上下。

司法制度的重点内容集中在司法的基本原则、审判、检察、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道德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类型,这部分内容参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学习,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二、民法
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2010年
司法考试中民法就占到了97分之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

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但还是有重点可循,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

民法总则部分,主要集中在意思表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代理、特殊侵权等重点内容。

物权法的重点主要包括物权变动、物权的效力、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合同法中,重点是要约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

婚姻法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承担,继承法集中在遗产的分配这一重要考点上。

知识产权法在 14分左右,《着作权法》是重心,试题难度也最大。

当前的知识产权法命题越来越集中于侵权行为的认定。

《着作权法》还易于考核权利主体、合理使用和权利内容。

《专利法》易于考核专利的新颖性,《商标法》易于考核商标的构成条件。

由于知识产权法愈来愈侧重理论考查,试题几乎都是拟制的案例,考生仅仅靠复习法条是绝对行不通的。

建议在全面了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认真阅读教材或接受培训和辅导。

三、刑法
相信不用多说,大家都明白刑法的重要地位。

刑法也是司法考试中体现“重者恒重”这一特点的学科。

在刑法总则中,着重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排除犯罪事由、共犯、犯罪停止形态及其处罚、罪数形态、刑罚的种类以及数罪并罚的原则。

刑法分则的罪名当中,盗窃、抢劫、绑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儿童、诈骗、贪污贿赂犯罪是历年考查的重点,必须要牢牢掌握。

刑法的试题难度较大,需要投注较多的精力复习。

除了对教材的细致把握之外,相关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也是重点内容。

四、宪法、行政法
宪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为20分左右。

宪法的内容比较多,但考查难度不大,虽侧重于对法条的考查,但近几年对理论也有加强考查的趋势,而且论述题的出现,也需要考生对宪法基本理论予以把握。

宪法的重点主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选举制度、立法体制以及港澳基本法的重点内容。

行政法由于学科特点以及理论的深度决定了对该科的掌握难度较大。

在司法考试中,对行政法的考查内容繁杂、题目灵活,考生不易得分。

行政法涉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应急条例等内容。

行政诉讼法的考查集中在证据以及和民事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

另外,需要格外关注的是,自 2003年始至今,有3年都考了行政法的论述题,而且都是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这就需要在对行政法的掌握深度上,比其他学科要深刻。

五、民诉
从题型来看,无论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还是案例分析都有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题目。

所占分值在 70分左右,也是司法考试的“大户”。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故掌握起来宜按照程序的开始、进行、结束这一过程来学习。

从历年司法考试出题的内容来看,管辖、审理程序是必然的重点。

此外,第三人、共同诉讼、证据、调解、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执行等也是重要内容。

仲裁法部分主要集中在诉讼和仲裁的关系、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

作为程序法来说,司法考试考查的题目几乎都可以从法条找到依据,因此,对《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掌握非常重要,但是,随着司法考试整体上对理论考查力度的加大,对当前的理论热点也要予以关注。

六、刑诉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相比较民诉而言,在所占分值上略高于民诉。

其内容更多、程序更细致,掌握起来的难度也更大。

具体而言,复习法条是必要且非常有效的方法。

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比较多,集中在管辖、侦查程序、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回避、辩护人、审判程序、简易程序、刑事附带民诉、死刑复核程序。

尤其要注意公、检、法在处理某一案件时,相互的联系和制约。

另外,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近几年来也是热点,也有出论述题的可能,不能掉以轻心。

刑事诉讼部分要拿高分,《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高检规则》等法条必须牢记。

七、商法、经济法
商法部分考查的部门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商法所占分值在 50分左右,每年新修改的法律会成为当年的重点。

其中,《公司法》是传统的重点,其次是《保险法》和《票据法》,这两部法律还会考查基本的理论。

因此,商法
的学习不仅要注重法条,教材的论述或教师的讲解都是有必要参考的。

经济法所占分值 40分左右,考查的部门法更多。

包括:《劳动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承包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环境保[非法词被屏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会计法》和《审计法》。

其中《劳动法》和“土地法”作为一贯的重点分数较多,其他的单行法地位相当。

经济法部分理论性弱,绝大多数就是法条题,因此,在复习时最简洁的方法就是反复阅读法律条文。

在复习时也不能忽视各单行法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在 2009年成为了考核对象。

八、三国法
国际法在考试中所占分值约40分强,是看起来难理解、难掌握,实际上容易得分的科目。

首先,国际公法可以说在三国法中最简单,主要是靠记忆。

国际公法考点较为分散,几乎章章有题,每章内容轮换出题进行考查,但题目难度不高。

主要涉及国家的管辖权、国家豁免、国籍、引渡、国际
法上承认与继承、国际法律责任、海洋法的各区域、外交领事的豁免、条约、战争法、国际争端解决等。

国际私法的题目难度处于中等。

试题侧重于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包括有关民商事法律适用的立法、涉外民事诉讼立法、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区际国际私法立法,由于现今中国国际私法立法条文总数量不大,且可考部分非常集中,考点比较容易掌握。

此外,识别、反致、冲突规范、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以及准据法等概念一定要理解。

国际经济法是三国法中难度最大的,但是重点很集中,就是在国际贸易部分。

由于国际经济法应用性强,出题较为灵活,所以在国际经济法复习中,尤其着重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提单运输、保险、托收及信用证、“两反一保”、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WTO争端解决机制、知识产权条约与投资保险等知识点,在记忆的同时加以理解,在此基础上分析法律关系,弄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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