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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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背景•2023年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布局的重要节点•化工生产行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行业排放行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采用碳排放权交易的方法进行核算•运用底线方法排除非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制定完备的排放因子报告指南•企业应按要求自行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应包括基线年度排放量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需提供数据核查和审核意见的报告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报告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相关部门报送反响和展望•行业反响积极,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部分企业存在问题,如缺乏核算经验、资金不足等•建议加强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革新和环保建设结论•《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化工行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深入思考环保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排放核算的重要性•化工企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制造业之一,高排放量和强环境污染性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某些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罪魁祸首。

•排放核算是全面减排的重要手段,只有简明准确地核算排放,才能有效监管化工企业的环境效益。

核算方法的分析采用碳排放权交易是有好处的,它形成了一种强制性的规约机制,可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影响企业进行减液。

碳排放权价格高企,就会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成本,从而激励企业减排。

而采用底线方法,则可以减少非直接排放产生的误差,更准确地核算排放量。

制定完备的排放因子也是非常关键的工作,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考量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准确地进行综合治理。

报告指南的分析报告指南的出台也是化工企业减排的重要手段。

(2023)2、《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2、《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2、《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背景介绍作为“六气一物”排放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各行各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规范该行业企业的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指南特点针对性强此次指南特别针对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进行了制定,更符合该行业的特点,更有针对性。

绿色低碳指南着重强调了企业应当尽可能采取低碳经济模式,从源头上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推行绿色生产。

无负担为保证企业遵守该指南并完成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国家环境保护部提供了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让企业能够轻松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

企业应遵守的工作流程基础准备工作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安装好相关设备并进行调试;将所采集数据经过预处理后录入系统。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计算根据相关计算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并计算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包括CO2、CH4、N2O等。

报告编制根据指南要求,编制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准确,且需要提交至环保部门进行审查。

总结此次出台的《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是行业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标志着企业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同时也为绿色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保障。

企业实施该指南应当注意的问题了解国家政策法规企业应当了解国家政策法规,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企业在收集、处理数据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投入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投入合适的人力和技术资源,确保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质量。

持续改进企业应当通过日常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及时修缮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介绍了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本指南旨在指导化工生产企业准确、全面地核算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并促进全球气候变化治理。

下面将对本指南进行概述,详情可参考具体章节。

一、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指南的背景和意义,并强调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战略决策,以及化工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中的重要性。

二、指南概述部分介绍了指南的目的、范围和适用对象,指导化工生产企业按照国际通用的核算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准确、全面的核算和报告。

三、核算方法部分介绍了温室气体的定义和分类,以及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具体包括直接排放核算方法、间接排放核算方法和其他排放核算方法,通过测量、估算和计算实现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准确核算。

四、报告指南部分介绍了核算结果的报告方法和要求。

具体包括报告内容、报告单位、报告形式和报告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披露。

五、核算验证与认证部分介绍了核算结果的验证和认证方法。

指导化工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附录部分提供了核算表格和相关数据,以及其他辅助资料和工具,方便企业进行核算和报告工作。

通过实施本指南,化工生产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排放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同时,本指南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加强对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管和管理。

总之,《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为化工生产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推动中国化工行业向低碳发展的方向转型,为实现全球气候变化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1.前言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概述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数据源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结果6.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质量管理7.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审核与认证8.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应用与推广1.前言本指南是为了指导上海市企业和机构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而编写的。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是企业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措施。

本指南旨在提供可操作性的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和机构正确、高效地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概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是指对企业和机构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和报告的过程。

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氟利昂等气体。

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具有重要的意义。

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估算法。

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仪器直接测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测量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因素,如能源消耗量、生产量等,来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估算法是指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或参考其他机构的数据来估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数据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数据源包括企业和机构的能源消耗量、生产量、废弃物处理量等,也包括政府公开的数据和其他机构发布的数据。

数据的来源应该准确、可靠,同时应该保护企业和机构的商业机密。

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结果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结果应该准确、可靠、可比较。

结果应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排放强度、排放构成等指标。

同时,应该对温室气体排放的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6.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质量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质量管理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的重要环节。

质量管理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验证等环节。

企业温室 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 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核算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企业的一份重要责任,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报告,不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报告内容,特制定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对企业进行指导,促进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1.概述温室气体是指那些在大气中对太阳辐射和地球表面发出的长波辐射有吸收、透射、反射作用的气体。

常见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氧化物(N2O)等。

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使用等方面的排放更是成为了温室效应问题的主要来源。

2.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排放因子,即单位产品或单位能源使用量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1)直接测量法:通过使用高精度的仪器和设备,实时监测和测量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得出准确的数据。

(2)间接测量法:通过对能源消耗和排放源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和计算,得出温室气体排放的数量。

(3)模型计算法: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活动的数据和模型,进行数学计算和模拟,得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3.温室气体报告内容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企业概况和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位置区域、行业类别、生产规模等基本信息。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过程:详细描述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包括核算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参数和假设条件。

(3)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汇总:将核算得出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按照不同的气体种类进行统计汇总,并以表格形式展示。

(4)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分析:对企业历年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总结排放趋势和变化规律。

(5)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和效果评估:介绍企业实施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及其效果,并对减排措施的经济性、环保性进行评价。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燃油低位发热值的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遵循 DL/T 567.8-95《燃油发热量的测定》的相关规定。燃油的低位发 热值按每批次测量,或采用与供应商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 低位发热值。燃油年平均低位发热值由每批次燃油平均低位热值 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为每批次燃油消耗量。企业使用柴油 或汽油作为燃料的低位发热值可采用附录二表 2-1 的推荐值。
5
天然气低位发热值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遵循 GB/T 11062-1998《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 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的低位发热值企业可以自行测量, 也可由燃料供应商提供,每月至少一次。天然气年平均低位发热 值由月平均低位热值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为天然气月消耗 量。
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燃料 的低位发热值应参考上述燃煤、燃油、燃气机组的低位发热值测 量和计算方法。
2.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第i种化石燃料排放因子EFi按式(4)计算。
EFi
=
CCi
× OFi
×
44 12
………………………………(4)
式中,
EFi —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太焦)
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 排放、脱硫过程的排放和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之和,按式
3
(1)
计算: 式中,
E = E燃烧 + E脱硫 + E电 ………………………(1)
E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
E燃烧
—燃烧化石燃料(包括发电及其他排放源使用化石燃
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三、术语和定义
(1)温室气体
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10月15日。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目录:1.引言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2.1 直接排放 2.2 间接排放 2.3 不可控措施排放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 3.1 数据收集与记录 3.2 排放计算与分析 3.3 报告撰写与展示4.观点与理解5.结论1. 引言工业企业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及时了解和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方法和编写报告的指南,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和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

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评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基础。

核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不可控措施排放。

2.1 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企业直接源于其生产过程、设备使用等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直接排放常见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

企业应该收集与记录相关数据,如燃料消耗量、原材料使用量和废弃物处理量,以便计算和评估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

2.2 间接排放间接排放主要指企业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供应链中运输和物流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应该了解其供应链的环境性能,收集相关数据,包括物流运输里程、能源消耗等,并根据相关计算方法计算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

2.3 不可控措施排放不可控措施排放是指企业无法控制或直接干预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供应链中其他企业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应该与供应链伙伴进行合作,共同收集有关数据,以便获得全面的不可控措施排放情况,并将其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范畴。

3.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是企业向外界公开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编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指南:3.1 数据收集与记录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收集与记录系统,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不可控措施排放的相关数据。

数据收集可以包括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和手工记录等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一、引言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其排放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因此,对于工业企业而言,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1. 确定计量范围:首先需要确定计量的范围,包括哪些温室气体以及哪些活动需要纳入计量范围。

2. 收集数据:收集与计量范围相关的数据,包括能源使用、化学品使用、废弃物处理等。

3. 计算排放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使用相应公式计算出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4. 核对计算结果:检查所得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并进行必要的修正。

三、报告指南1. 报告格式:报告应该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并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信息;(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3)数据收集和处理方法;(4)计算结果和分析;(5)改进措施和目标设定。

2. 报告内容:(1)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简要介绍采用的核算方法;(3)数据收集和处理方法:详细描述数据收集的过程以及如何处理数据;(4)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计算出的排放量,并对排放量进行分析,例如哪些活动对排放量的贡献最大等;(5)改进措施和目标设定:根据计算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设定目标。

四、总结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是工业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时必须遵循的规范。

通过采用正确的核算方法和编写规范格式的报告,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一、引言温室气体排放是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为工业其他行业企业,准确核算和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介绍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

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1.确定排放源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其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

这包括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

直接排放源主要指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燃煤、燃油等。

间接排放源主要指企业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如电力消耗、供应链排放等。

2.数据收集与整理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数据。

这包括能源消耗数据、生产过程数据、供应链数据等。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核算结果的可信度至关重要。

3.确定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指单位能源消耗或单位生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可以参考国家和地区的排放因子标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不同能源和生产过程的排放因子可能有所不同,企业需要对每个排放源进行准确的排放因子确定。

4.计算排放量根据收集的数据和确定的排放因子,企业可以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

计算方法可以采用直接排放量法或间接排放量法,具体选择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

5.验证与审核企业应该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结果进行验证和审核。

这包括数据的一致性检查、计算方法的准确性验证等。

同时,企业也可以选择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和审核,提高核算结果的可信度。

三、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1.报告目的和范围报告应明确说明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是向利益相关方传递企业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信息,范围是指报告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时间范围。

2.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体概况,包括总体趋势和变化情况;•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和构成,包括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与企业经济活动的关系,如排放强度等指标;•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如减排措施和碳中和计划等;•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可信度和核算方法的透明度。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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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大纲与要求

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大纲与要求

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编制大纲与要求1.概述11.工作目标明确工业园区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工作背景和目的,如摸清园区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现状基础、指导园区“碳达峰、碳中和”阶段目标和规划方案的制定实施、支撑园区产业(“两高”产业等)低碳转型发展策划、作为申请国家和地方的“双碳”相关试点工作基础等。

1.2.参考依据列举报告编制遵照或参考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等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23年修订);《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关于印发第三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12015)1722号)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85号)ISO14064—1温室气体第1部分:对组织层面上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1.3.核算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工业园区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的报告,并指导排放报告规范文件的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碳市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和范围与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的目的并不完全一致,其未必完全覆盖所有类型和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因此需要根据实际调查核算目的进行适当增补和调整。

本报告中企业数据和碳市场重点行业企业数据不一致处,应单独予以说明。

2.工业园区发展概况2.2.总体开发建设报告工业园区目前的开发建设概况,包括地理位置、成立时间、园区规模、占地面积、空间布局、开发边界、园区类别、园区等级、企业入驻、社会就业、科技创新和近年所获荣誉等基本信息。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本次编制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阐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那些尚没有针对性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工业企业,核算和报告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应遵循的通用方法和规范,以帮助这些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排放权交易策略。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工作、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以及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六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一、前言: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推动工业其他行业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的指导,以帮助企业制定减排目标并监测减排成效。

二、温室气体核算方法:1.温室气体种类: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氟利昂(HFCs、PFCs和SF6)等。

2.数据收集:企业应收集以下数据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1)能源使用数据:包括燃料消耗量、电力消耗量等。

(2)原材料消耗数据:包括用于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消耗量。

(3)废弃物处置数据:包括废弃物产生量、处理方式等。

(4)交通运输数据:包括企业内部交通和物流运输的相关数据。

3.排放计算方法:(1)CO2排放计算:根据能源使用数据,使用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CO2排放量。

(2)CH4排放计算:根据原材料消耗和废弃物处置数据,使用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CH4排放量。

(3)N2O排放计算:根据相应的产量数据和废弃物处置数据,使用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N2O排放量。

(4)HFCs、PFCs和SF6排放计算:根据消耗数据使用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排放量。

三、温室气体排放报告:1.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容:(1)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行业背景等。

(2)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包括CO2、CH4、N2O、HFCs、PFCs和SF6排放量,分别列出详细数据和排放比例。

(3)排放趋势分析:对比历年数据,分析排放趋势,评估减排成效。

(5)减排措施和效果评估:列出已实施的减排措施,评估其减排效果。

(6)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环境管理措施、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2.报告的周期与范围:企业应按年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的内容应覆盖上一年度的数据和分析。

报告范围应涵盖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四、建议与措施:1.建议:(1)制定减排目标:根据排放数据和趋势分析,制定具体减排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

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的要求,针对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编制的指南文件。

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工业其他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流程,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企业减排提供参考依据。

首先,本指南总共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引言、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报告和披露要求、核算方法和指南、监测与核查要求。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我国工业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

指南中明确了温室气体的定义,以及企业应当报告的温室气体种类和报告的时间要求。

其次,在报告和披露要求章节中,本指南明确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必要性和相关要求。

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排放量、各温室气体种类的排放量、排放强度等。

此外,本指南还对企业的温室气体披露要求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在核算方法和指南章节中,本指南详细介绍了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步骤和方法。

核算的重点包括数据采集、计量方法、碳排放因子的确定等。

指南中还提供了一些常用的计算工具和参考数据,供企业使用。

此外,对于企业间可能存在的碳汇和碳吸纳项目,本指南也提供了相应的核算方法和指导。

最后,在监测与核查要求章节中,本指南明确了监测和核查的要求和程序。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与核查机制,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本指南还对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给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指导。

综上所述,《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工业其他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过程,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企业的减排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改写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改写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改写工业行业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了解和核算工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制定减排政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进行改写,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指南。

在改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这些指南旨在提供一套标准方法,用以评估和报告工业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是为了量化企业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并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

指南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的划分:这一部分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分类,以确定哪些温室气体应包含在核算范围内。

一般来说,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以及部分氟化物等。

2. 排放因子的确定:排放因子是指单位产量或单位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改写的指南将介绍如何确定不同工业行业的排放因子,并提供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数据参考。

3. 数据收集和处理: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需要收集和处理企业相关的数据,如能源消耗量、原材料使用量等。

改写后的指南将介绍如何收集和处理这些数据,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 报告格式和要求:改写后的指南将提供标准的报告格式和要求,以便企业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内容通常包括排放总量、排放构成、排放变化趋势等信息。

改写后的指南将更加注重简洁明了的表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在每个部分之后,我们将提供具体的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步骤,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的要点。

通过改写这篇文章,我对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这些指南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明确指南的要求,合理收集和处理数据,并按照指南的要求进行报告,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柱的成品尺寸,通过数据分析柱子的垂直度及其误
差,并分析原因,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至有关负责
人,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4. 2 钢筋工程
每批钢筋进场前必须审查材质证明,经过外观、
力学试验复检合格并申报监理验收后方可加工并使
用,进行分项技术交底,钢筋安装前需标记出钢筋穿
孔位置,误差不得>2 mm。 钢筋的间距、排距应作好
查指南( 试行) 》 ( 以下简称“ 《 指南》 ” ) ,对重点排放单位
法( 试行) 》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工作通知、生态环境部制
核查复核及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明确。
术规范 4 类文件执行。
行) 》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
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
科技大学,现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
进度,节约了机械、人工、材料等工程成本,确保了周
收稿日期:2020-11-24
边环境的安全。
( 编辑 李江华)

生态环境部发布《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 试行) 》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
点排放单位以外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
《 核查结论》 、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 8 个步骤。
报告核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可参
考《 指南》 执行。
《 指南》 明确了“ 重点排放单位” 、“ 温室气体排放报
核查要点包括Leabharlann 件核查要点及现场核查要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程序和要点、
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相关标准和技
《指南》 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重点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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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本次编制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阐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那些尚没有针对性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工业企业,核算和报告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应遵循的通用方法和规范,以帮助这些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排放权交易策略。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工作、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以及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六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

本指南考虑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包括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CH4回收与销毁量、CO2回收利用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报告主体对于那些监测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且贡献细微(排放量占企业总排放量的比例<1%)的排放源,可暂不核算和报告。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随着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工作以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推进,国家很可能根据实践需要适时增补某些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一旦某行业有了更针对性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则本指南将不再适用于该行业。

使用本指南的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需要为排放量的核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核查校验依据。

企业应尽可能实测自己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为方便用户使用,本指南参考《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文献资料整理了一些常见化石燃料品种的特性参数以及其它排放源的排放因子缺省值,供不具备实测条件的企业参考使用。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录一、适用范围 (2)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2)三、术语和定义 (2)四、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通用核算方法 (4)(一)核算边界确定 (4)(二)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 (4)(三)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5)排放 (6)(四)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8)(五)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 (9)(六)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回收与销毁量 (11)(七)CH4回收利用量 (13)(八)CO2排放 (14)(九)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五、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16)六、报告内容 (17)(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17)(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17)(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17)(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17)(五)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17)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18)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26)一、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那些尚没有针对性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工业企业,核算和报告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相关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表单格式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那些尚没有针对性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随着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工作以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推进,国家有可能根据实践需要适时增补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一经增补,本指南将不再适用于该行业企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GB/T476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SH/T0656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GB/T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T8984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3286.1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氧化钙量和氧化镁量的测定》《GB/T3286.9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二氧化碳量的测定》《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一)温室气体大气层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A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

(二)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定期核算和报告排放量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三)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那些尚没有针对性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工业企业。

(四)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指化石燃料出于能源利用目的1的有意氧化过程产生的CO2排放。

(五)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碳酸盐作生产原料、助熔剂、脱硫剂或其他用途中发生分解产生的CO2排放。

(六)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废水经厌氧处理可能产生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本指南仅要求报告主体计算工业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CH4排放。

(七)CH4回收与销毁量CH4的回收与销毁量是指报告主体通过甲烷气回收利用或火炬销毁等措施从而免于排放到大气中的CH4。

(八)CO2回收利用量由报告主体产生的、但又被回收作为生产原料自用或作为产品外供给其它单位从而免于排放到大气中的CO2。

(九)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指报告主体消费的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发生的CO2排放。

(十)活动水平指报告期内报告主体会导致某种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人为活动量,例如各种燃料的消耗量、原料的使用量、产品产量、外购电力的数量、外购蒸汽的数量等。

(十一)排放因子量化每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或清除量的系数。

排放因子通常基于抽样测量或统计分析获得,表示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一活动水平的代表性排放率1指燃料燃烧的目的是为了给某流程提供热量或机械功。

或清除率。

(十二)碳氧化率指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被氧化的比率,表征燃料燃烧的充分性。

四、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通用核算方法报告主体可按以下步骤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1)确定报告主体的核算边界;(2)识别企业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类别及气体种类;(3)选择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公式;(4)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5)将收集的数据代入计算公式得到各个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6)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撰写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一)核算边界确定报告主体应以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企业边界,核算和报告处于其运营控制权2之下的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仪表、仓库(原料场)、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二)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报告主体应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产业活动和设施类型识别其应予核算和报告的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对于那些监测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且贡献细微(排放量占企业总排放量的比例<1%)的排放源,有困难的企业可暂不报告但需在报告中阐述未报告这些排放源的理由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

根据以上原则,工业其他行业企业需核算的排放源和气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主要指企业用于动力或热力供应的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包括氧乙炔焊接或切割燃烧乙炔产生的CO2排放量;2)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指石灰石、白云石等碳酸盐在用作生产原料、2若报告主体对某设施或业务享有提出和执行运营政策的完全权力,那么也就拥有了对此设施或业务的运营控制权。

助熔剂、脱硫剂或其他用途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分解产生的CO2排放;3)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指报告主体通过厌氧工艺处理工业废水产生的CH4排放;4)CH4回收与销毁量,指报告主体通过回收利用或火炬焚毁等措施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甲烷气从而免于排放到大气中的CH4量,其中回收利用包括企业回收自用以及回收作为产品外供给其他单位;5)CO2回收利用量,指报告主体回收燃料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作为生产原料自用或作为产品外供给其它单位,从而免于排放到大气中的CO2量;6)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上发生在生产这些电力或热力的企业,但由报告主体的消费活动引起,依照约定也计入报告主体名下。

(三)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工业其他行业企业可参考图1的排放源及气体种类示意图和公式(1)加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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