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非正常贷款产生原因与实施贷款管理“三权分离”的设想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作者:龙艺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34期不良贷款是金融领域各种深层矛盾长期积累的体现,同时也暴露出很多方面的问题。
由于各种内外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现象,对银行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以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为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一、引言所谓的不良贷款是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的总称。
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现象的出现会对银行的资金和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必须要得到银行的重视。
而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外在因素的影响,也有银行内部的因素影响,必须进行辨别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置。
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一)宏观经济行政体制原因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宏观经济和行政体制导致的。
经济周期对银行的不良贷款有着直接的影响,在经济较为繁荣的时期,不良贷款的发生频率就较小;在经济较为萧条的时期,贷款人获利较低,财务状况较差,就到导致很多不良贷款问题的发生。
同时,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贷款都是在国有银行在形式行政政策职能中逐渐累计的。
在市场经济改革下,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地方上的利益,不遵循经济规律,利用行政手段对银行进行干预,硬性要求银行将贷款投放给经济效益较差或者不够景气的企业,由于政府从中进行干预和介入,导致银行很多债权无法落实,造成一部分不良贷款的形成。
(二)银行信贷管理方面的原因银行贷款管理较为粗放,信贷管理水平较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化解信贷风险能力较差,甚至是违规进行贷款发放等都是造成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
首先银行对于信贷准入的把控不够严格,对于贷款条件和资质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单位进行贷款发放,最终导致貸款无法收回,给银行造成资金缺口,形成不良贷款。
对于部分信贷人员的担保有效性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导致贷款担保难以产生作用和意义,造成银行的损失。
不良贷款成因和化解对策
农信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作者:李星咏湖…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382 更新时间:2009-1-9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经营效益和持续生存和发展。
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陷入了“先清后增”的怪圈。
有的随贷款规模的扩张表面降低了不良占比,掩盖了风险,但不良贷款绝对额却不降反升,都成为困扰信用社发展的顽疾。
因此,在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化解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树立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竞争力,巩固农村阵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既要有方法,又要有策略,划阶段清收,尽快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妨借鉴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疏堵结合,从堵新和清旧两方面同时入手,在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方面多下功夫,多出绝招,在压缩不良贷款存量上多想点子,多施手段,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对于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
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预防、化解贷款风险。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
对借款人的准入判断,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
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一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商品买卖;贷款抵押品折扣率过高,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风险,相关责任人却因怕暴露问题担责任,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柳暗花明,消极等待,坐失清收良机,最终使贷款造成损失。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研究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研究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地的“三权”分置政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施。
在这一政策下,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被分离出来,为农民增加了经营土地的自主权和经济收益权。
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随着承包经营权的分置,农民可以将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用于贷款经营,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流动和增值。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基础1. “三权”分置政策的出台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通过分置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开发利用土地经营权等措施,改变农地资源的非流动性和低效性,激发农民的经营积极性,促进土地资源的流动和增值。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奠定了政策基础。
2. 政策文件的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权下放和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途径,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贷款选择,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 农民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认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农民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认识还比较淡薄,很多农民并不清楚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用于贷款。
他们对于抵押贷款的概念和流程的了解不足,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2. 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尽管政策文件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快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探索和推广,但是在实践中,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支持并不充分,服务体系还存在一定的欠缺。
农民在获得抵押贷款时还面临一定的困难,贷款流程复杂,贷款利率较高等问题。
3. 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还需要加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及到土地资源的抵押权利,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
目前,我国的土地抵押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保障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_袁霞
构 、定 期 五 级 分 类 、贷 款 经 营 审 批 责任认定、贷款质量行长负责制、 授 权 授 信 管 理 、新 老 贷 款 分 账 监 管 考 核 、分 级 分 类 确 定 客 户 发 展 战 略 和试行客户经理等制度。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从单一有制并存的混合经济转型从专业社会的各个层面不论是政府企业银行但脑子里还有计划经济的观念意识或思维方法因此都有程度不同的距离有很多时候矛盾的双方不能用同一种思维眼的或相悖的经济金融法律社会民事环境使银行的商业化贷款的市场化交易的诚信化原则不能真正贯彻始终
GONGZUOYANJ IU
5 2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07·8
摄 影 李 伟
次次的银行与政府、企业的委曲 求 全中, 随着贷款的增加, 不良贷款 也日积月累, 经过多年的“滚雪球” 而形成积重难返、尾大不掉的局 面。
2.制度法律环境不够健全。不 健全或有缺陷的法律环境对银行 内部程序的执行形成干扰, 成为操 作风险难以有效控制的重要影响 因素。从 1994 年以来, 我国颁布实 施 的 《商 业 银 行 法 》、《担 保 法 》、《贷 款 通 则 》及 再 早 一 些 时 候 的 《破 产
3.社会信用环境差。在高度集 中的计划经济时期, 商品货币关系 受到极大的漠视和淡化, 以此为基 础的信用关系也难以顺畅发展。人 们没有形成按信用办事的习惯, 与 信用相关的 “游戏 规则”— ——信用 制 度 、法 律 法 规 也 不 健 全 , 社 会 信 用基础脆弱。改革开放 20 多年, 社 会 公 众 的 商 品 意 识 、金 融 意 识 在 提 高, 但计划经济的理念仍然根深蒂 固, 不管是个人信用, 还是企业信 用都没有多大提高, 借钱不还、强 制拖欠甚至金融诈骗等案件屡有 发生。
关于贷款管理“三分法”的设想(bd)
谈谈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三分法”在当前经济仍处于下行通道、企业经营短期内难以改善的宏观形势下,银行贷款风控压力持续加大,不良贷款潜藏积聚、信贷资产质量加速劣变的趋势亟待扭转。
本文试图借鉴“三分法”思想,尝试提出贷款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新思路。
一、三分法:中国智慧精髓三分法的基本内容是:一个事物有矛盾的正反两面,最终处理该事物时不是采用选择正面或者是选择反面的二选一的“二分法”思维模式,而是把正反两面统筹起来,将其看成第三面,也就是正反合一。
“三分法”是中国的根,自古以来中国式的文明基本上是根据“三分法”发展而来,这有别于西方“二分法”的思维模式。
庞朴先生认为,中国式的思维方式,最重要的就是“圆融”,在《易经》中叫做“圆而神”;儒家称之为中庸之道,中和之德;道家谓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西方所谓的否定之否定,差可比拟。
通俗一点说,不妨叫“中华智慧”。
说得简单点,可以叫做“一分为三”,三分法是中国思想文化的特色,是中国思维方法的精髓。
二、两分法:两难困境的根源近代以来,受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我们的思维方式越来越趋于源自西方的“二分法”,也就是在分析事物、解决问题时,一分为二地把客观事物的本体分成对立的两部分,最后的判断结论不是这个,就一定是那个。
表面上看,这种思维方式简单明了,黑白分明,对人们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有很大帮助,但这种“二选一”的结果往往使人的思维趋于僵硬和极端,易失去以新的视角、在新的层面上分析解决问题的机会。
当前,银行普遍采用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将前两者视为“正常贷款”,确信不会损失,后三者视为“不良贷款”,确信会有损失;设置信贷和不良资产两个部门分别管理,等等。
这种“两分法”思维方式导致信贷管理深陷“进退两难”的困扰。
首先,贷款质量好坏并非泾渭分明。
风险的本质是“不确定性”,因此贷款质量评价也是动态的,不可能简单、静态、截然地划分为“好(确定不损失)”或“坏(确定不损失)”两种“确定”状态,而更多的贷款是“不确定损失”即“不确定状态”。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不良贷款指的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中,部分或全部因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或违约而导致风险加大或无法收回本息的情况。
不良贷款会对金融机构和整个经济体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为了有效应对不良贷款问题,有必要深入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内部管理不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不善是导致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许多金融机构来说,其贷款管理流程存在不合理性和漏洞。
如审核不严,授信过度,风险审查不充分等,往往会给潜在借款人过大的信贷额度,致使其违约的可能性增大,进而产生不良贷款。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存在内部腐败问题,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也会给银行带来不良贷款。
(二)经济环境波动经济环境是银行和金融机构运营的基础,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受影响,导致他们不能按时还款。
再加上企业倒闭、财务风险、产能过剩等情况,也使得银行贷款变得难以回收。
因此,经济环境浮动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市场化改革加速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加速,金融市场也在不断扩大。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借款者主动故意违约,企图在竞争中获取自己利益。
此外,一些企业经营不善,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也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形成。
(四)金融欺诈不良贷款的产生也与一些借款者故意欺诈挪用贷款有关。
一些企业或个人故意向银行、金融机构捏造假账目,虚假或欺诈性地获得贷款,同时避免不良贷款撤回。
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必须及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以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其他原因除了以上原因外,不良贷款的形成还与征信制度不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程度不够等因素相关。
针对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应采取如下的处置措施:(一)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机制,防范和控制不良贷款产生。
(二)优化内部流程通过加强银行的内部管理,完善各环节的流程,加强审核和监督,严格授信审批,大幅降低风险。
农村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形成成因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成因及对策摘要:近几年,农村信用社通过“央行票据置换、贷款呆账核销、加大清收力度”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存量不良贷款大幅度下降,信用风险压力有所缓解。
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隐性不良贷款数额很大,其中新增不良贷款占较高,不良贷款仍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的成因是什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一、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一)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1.管理体制的原因。
目前农村信用社形式上已经是一级法人,但实际上是省联社行政管理,仍未形成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应有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无法适应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
2.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
一是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
二是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
三是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3.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
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
贷款的审查阶段,金融机构未能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分散贷款风险监管要求把握审批条件,信贷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进一步增加了贷款的风险。
4.信贷人员素质仍不能适应信贷业务需要。
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违规放贷时有发生。
如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在风险的分析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即将显现风险的贷款,不能及时实施完整有效的防范措施。
5.追求短期效益导致恶性循环。
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有效解决措施
这种工作特点 , 导致 信用社 在 出现不 良贷款 时, 不 能及 时的
对 这 一 问 题 予 以处 理 。 二、 当 前 不 良贷 款 的 形成 原 因 ( 一) 当 前 的 经 济 政 策 决定 不 良贷款 的形 成 我们国家现在执行的是稳定的经济政策 , 实 际 就是 紧 缩
贷款等 , 而这些贷款风险性较大 , 极易形成不 良贷款 , 如果管 理不到位 , 风险防范机制不力 。
增加 , 而当经济增长转为缓和时 , 在 严密 的监 管约束下 , 信贷
人员就容易放宽贷款 条件 、 降低 贷款投 放标 准 , 信 用社 不 良 贷款“ 占比” 的下降多数是通过增加贷款投放 量来 实现 的 , 而
流于形式 , 没有管理到位 , 没有与贷户进行沟通 和跟踪 管理。 贷后管理不仅 能 控制 资产 质量 , 更 能进行 价值 创造 。一方 面, 通过贷后管理有利于把风险主动 控制在农 村信用社可接
( -)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也会对市场风向造成 影响 政府对信贷投放进行干预 , 这种 干预是为 了我县 的整体
正是这些操作上的不规范 、 不细致导 致近年来不 良贷款 占贷 款的 比重不下降。内控管 理机 制不完 善。虽然 稽核部 门对 信贷领域的违规行 为进行查处 , 但 由于存 在处理处罚力度不 够等 问题 , 如发放 关系贷款 、 异地 贷款 、 多头贷款 、 大额信用
是在贷款中 , 有部分农 民认识不够 , 信用观念差 , 行政 干预手 段多 , 再加上 自然灾 害等 , 以及 信用 社 自身原 因 , 经 常有 农 民 因自身原因无法还 清贷款 。且 基 于农 村信 用社 服务三农 的
联社 实际情 况, 分析 了 目前联社 不 良贷款 的表现 , 探讨 了不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变化和金融市场波动,不良贷款问题成为全球金融界的一大难题。
不良贷款主要指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中出现无法按期偿还本息,或者逾期未能清偿的情况。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包括经济周期波动、贷款审查不严、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等。
在探讨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时,首先需要关注经济周期的波动。
经济周期的不稳定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面临压力,经济增长缓慢,劳动力失业率上升。
这会导致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此外,个人收入水平下降也会导致消费者无力偿还贷款。
其次,贷款审查不严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之一、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可能出现审查不严、风险评估不准确等情况。
这意味着一些高风险的借款人获得了贷款,而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
尽管金融机构有各种办法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误差和不完善性。
此外,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之一、借款人可能由于个人原因,如疾病、失业等导致收入减少,无法偿还贷款。
此外,一些借款人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即故意拖欠贷款或进行违约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贷款变成不良贷款。
为了化解不良贷款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评估和贷款审查。
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之前应加强对借款人的背景调查,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
此外,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贷款审查机制,确保借款人提供真实的贷款用途和担保物,防止贷款被挪用,减少贷款违约的风险。
其次,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经济稳定。
政府可以通过适时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促进经济稳定和就业增长。
这会促使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状况改善,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此外,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和贷后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严密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贷款风险。
贷后管理涉及及时发现贷款问题,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制定合适的还款方案,促使不良贷款尽早得到解决。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与处置措施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也日益活跃,金融机构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其中也不乏存在着一些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指的是由于不同原因而导致贷款无法按时回收,进而形成的不良资产。
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对金融机构的利润和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本文中将会介绍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和处置措施,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应对此类问题。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市场经济波动市场经济波动是不良贷款的一个主要原因,尤其是在经济衰退期间,企业的经营情况可能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因此无法按时还款。
另外,由于市场经济中的价格和需求都有所波动,如果银行没有及时监控并调整贷款资金的投放方向和回报期限,可能会导致贷款资金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报,最终导致不良贷款的形成。
借款人信用度低借款人信用度低也是不良贷款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比较差,那么银行在审核贷款申请时就应该进行更加谨慎的审查。
此外,如果借款人的债务负担过重,也可能会导致其无法按时还款,从而形成不良贷款。
不良管理不良管理也是不良贷款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缺陷,例如审批流程不规范、风险评估不足等,可能会导致贷款发放出现问题。
此外,如果金融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问题,例如催收能力不足、管理粗心大意等,也可能会导致贷款无法按时回收,形成不良资产。
不良贷款的处置措施催收措施金融机构在发现不良贷款后需要采取催收措施进行追讨。
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实地拜访、法律诉讼等,不同的催收措施需要针对不同的贷款情况进行选择。
转让措施如果金融机构决定不再继续催收不良贷款,那么可以采取转让措施。
转让措施可以将不良贷款的拥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他们会承担拥有不良贷款所带来的风险和回收的责任。
清收措施清收措施一般是在追讨不良贷款失败后采取的最后手段。
清收措施包括拍卖财产、法院执行等,可以从赔付、抵押担保等途径中尽量地追回损失。
结论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和处置措施是金融机构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之一。
浅谈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和处置方式及法律建议
浅谈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和处臵方式及法律建议金融不良资产,通常主要是指银行不良贷款。
我国对不良贷款的界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一逾两呆贷款;另一种是根据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施行)》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的五级分类。
由于不良贷款的大量存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质量下降,不良贷款问题日益严重。
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为25.37%。
西方国家对于中国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比例估计得更高一些,一般认为该比例在30%以上。
不良贷款比例偏高成为威胁银行体系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内容。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银行体系的逐步开放成为必然趁势,采取必要的措施改革银行体系是应对入世挑战的唯一出路,但大量的不良贷款会成为银行改革的制约因素。
在未来的改革当中,银行既面临改革银行体系的困难,同时又面临保持信贷增长,维持经济快速增长,也要保证总需求的增加。
银行的不良贷款会在这两者中成为拌脚石,处理不好的话,会使金融与经济的运行出现负效应。
因此,对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对策的研究十分重要。
一、不良资产的成因客观地讲,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的因素,也有市场的因素。
银行不良贷款可以分为经营性不良贷款与政策性不良贷款。
银行在信息不完全、信贷评估失误以及内部控制不严所导致的不良贷款是经营性不良贷款。
而由于政府行为及政策不合理等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为政策性不良贷款。
具体原因如下:1、原因一是从商业银行信贷分配理论要求看,贷款必须建立在信用评级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在传统的财政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缺乏自主权,信贷资金分配是计划体制下资本计划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银行和财政关系未理顺,造成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被当作财政资金使用,形成财政挤占银行的信贷资金,信贷资金财政化。
一是财政资金由银行信贷资金填补。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资金供应渠道只有财政和银行两条渠道。
农村“三权分置”抵押贷款的困境与对策
农村“三权分置”抵押贷款的困境与对策作者:孙淑萍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27期农村金融是推动农业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为解决农户融资难、无抵押等难题推行了“三权分置”制度,但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
本文将对农地经营权抵押的现状、困境进行分析,针对“三权分置”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对策,以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困难的现状。
农地的担保融资以及生存保障功能应怎样平衡以及能否设定抵押等问题一直是社会的讨论热点。
怎样在符合政策并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农地,有效发挥耕地的资本功能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实践先行、法律回应、政策指导。
从部分尝试到全面实施,再加上中央政府公报和重要文件的主推,将部分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及做法进行总结。
然而,进退两难的是农业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导致抵押工作进展缓慢。
因此,有必要从“分权”的角度进一步澄清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并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这些问题。
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与困境“三权分置”是指对农地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进行分置,发挥经营权的作用但保留了集体组织成员权,以达到激活土地、提升土地流转速度的目的。
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符合理论上的权利结构,并激活了生产要素。
但是“三权”模式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情况并不乐观,对土地权利进行改革不等于解决了农地经营权抵押问题。
(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广主要受到土地级差收益的影响。
归根结底,贷款人关心的是农业用地的盈利能力和价值。
如果抵押品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农民和经营者仅依靠市场调节很难实现其融资目标。
如今对抵押贷款农地的地理位置要求较高,极差收益较大、土壤及地理位置等条件良好的农地比较适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但是市场不敢轻易介入位置偏僻没有优势条件的农地,没有优势条件的农地即使在行政力量介入下也看不到市场的影子。
我国农地的价值受到用途、分散等特点的限制,部分试点农地多是在政府的干预下才能达成抵押贷款的目的。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施治措施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施治措施第一篇: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施治措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施治措施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最大障碍。
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
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
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
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
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
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
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贷款试点运行现状和对策分析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贷款试点运行现状和对策分析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核心是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分离,对农民经营权进行市场化流转,鼓励土地流转和农村产业加快发展。
作为三权分置的关键环节,农地经营权贷款试点是探索农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的试验田,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现状分析1.流转主体不足。
在农村,绝大多数的土地都是散片分散的,流转主体以个体农民为主,但个体农民的土地经营规模小,缺乏流转能力,导致农地经营权贷款市场缺少有效的流转主体。
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增强他们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
2.贷款难度大。
目前,各大银行已陆续制定了农地经营权贷款的业务规定,但是,由于贷款所需手续和材料繁琐,审批周期长,同时还存在贷款需求量大而实际放款数量少、公正评估问题突出等问题,致使农民普遍反映农地经营权贷款难以落地。
3.缺乏土地资源市场。
由于土地资源流动情况较少,农地经营权市场常常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流转手续费用高,交易难度大,实现农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仍然成为了难题。
二、对策分析1.政策调整。
政府加大对农地经营权贷款试点的支持力度,降低流转成本,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对参与流转的各方实行“三公开”和“三规范”,确保“流转主体公开、交易信息公开、交易价格公开”,规范农地流转市场。
2.完善评估机制。
银行应加强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工作,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机制和信用体系,为农地经营权的贷款提供可靠基础,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农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
3.拓宽流转渠道。
政府应大力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产业化项目、特色农产品基地、乡村旅游等形式,拓宽农地流转渠道,增加农地市场供给,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三、结论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经营权贷款试点是推动农地市场化流转和提高农民收益的有效途径,但在试点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难题。
为了实现农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的目标,需要政府、银行、农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机制、拓宽渠道、规范市场,加强风险防范和评估,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第一篇: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浅谈新增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不良贷款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形成贷款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一、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通过对新增不良贷款检查,发现其形成原因主要归结为客观原因和主管原因两大方面。
客观原因表现在:第一,借款人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因素。
贷户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货款未能及时收回或产品大量积压,流动资金被占压,致使借款人经营困难、亏损、甚至停产,造成贷款逾期或无力还款。
第二,发展某种产品上存在“一哄而上”现象,即行业风险。
如:以黄安镇和唐庙乡为主要区域的木材加工业,因今年行情不景气,相互拖欠货款,外欠货款难以收回,抗风险能力较小,致使借款不能按期归还,形成市场风险。
第三,贷款用于购销货物、外地经营、承包工程,贷款后外出务工较多,有的农民以发展种养业为名,借款后外出打工,长时间不回家;有的跑回家乡信用社贷款,到别的乡镇或进城创业,游离于信用社的有效监控之外,给收贷工作带来难度。
主观原因表现在:第一,管理职能没有有效发挥。
部分信用社班子成员的在信贷管理上处于粗放型管理,重经营、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重增量、轻存量,对于不是本人参与审查、审批的贷款,不能对每笔贷款的情况做到全面、及时的了解,放松了贷后检查及催收,对贷款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防控风险的意识薄弱。
部分信贷人员违规操作,借款手续存在瑕疵,存有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借款人有不良贷款记录、担保人超保证能力现象,形成贷款风险。
第三,“三查”制度流于形势。
部分客户经理贷款调查不深入、工作不细致,不能正确分析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程度,只是围绕申请金额去做调查报告;贷款审查流于形势,审贷不分离,无贷款审查小组审批记录,审查意见不明确;贷后检查的形式重于实质,仅在贷后检查跟踪表上签个字了事,不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致使贷款挪用、债务转移,不能根据风险程度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贷款逾期后,不能及时尽职催收,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职催收去化解风险。
产生非正常贷款的原因及其对策
作者: 王锡宽;王智辉;王占山
作者机构: 河北省大城县农业银行;河北省大城县农业银行
出版物刊名: 农村金融研究
页码: 65-65页
主题词: 信用观念 信贷政策 市场供求状况 承包者 行长负责制 经济发展 业务素质 集体决策 跟踪管理 预测能力
摘要: 一、产生非正常贷款原因原因之一:银行、信用社信贷人员(包括决策者)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就乡镇企业而言,由于承包体制的输入,一些企业的承包者缺乏债务观念,信用观念,对市场供求状况信息不灵,没有预。
浅析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措施
浅析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措施一、不良贷款的定义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具体见下表)。
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表二、当前背景银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较年初增加541亿元,不良贷款率1.04%,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达到近三年来的最高水平。
有关专家认为,不良贷款率上升凸显宏观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金融业风险正在集聚,预计今年银行业将持续面临不良贷款上升的压力。
2014年3月末,淮北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5亿元,比年初增加了6412万元,增长较快。
三、不良零售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迥然不同。
下面主要从宏观经济环境、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信用与法律环境三个方面,对不良资产的成因做一些探讨。
(一)宏观经济环境首先经济周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经济社会的经济发展会呈现出经济繁荣和经济萧条之间的循环波动,银行的不良贷款发生率也会随之波动。
在经济繁荣的时期,借款人的获利能力普遍提高,并且有较好的预期,当期的财务状况优良,不良贷款发生率较小;而在经济萧条期则相反。
其次银行和其客户都处在宏观经济这个大的市场环境之中,宏观经济的各种经济政策的变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环境等)都可能引发不良贷款的生成。
以产业政策及环境为例,淮北市属于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煤炭税收收入在全市财政收入中占比相对过高,随着近年来煤价持续走低,全市财政收入、煤炭税收收入及煤炭税收占比逐年下降(具体见下表),同时与煤炭行业关联度较高的相关产业如煤矿机械设备销售收入亦大幅下降。
[问题]浅析推动完善“三权”抵质押贷款的相关问题
浅析推动完善“三权”抵质押贷款的相关问题一、问题的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而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0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发展现代农业却而临融资难的农户提供了解决难题的途径,但由于存在法律禁区以及相关金融法规不配套等问题,政策在落实中仍而临诸多难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已不是新鲜话题。
早在1988年贵州省媚潭县就进行了农地金融改革试验,专门成立了土地金融公司,其本意是为耕地资源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向土地经营者发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但后来由于非农业经济挤占了大量的信贷资源,经营过程又出现问题,导致实验失败。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罗县成立了土地信用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引入银行的存贷模式,农户将土地登记、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获得收益,合作社将土地交予经营大户或企业经营,这些规模经营者以此抵押获得贷款,突破了法律的限制。
浙江宁波江北区为激活农村沉睡资本推动农民创业增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做实基础工作,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以及具体的信贷操作,如抵质押权登记确权、评估流转,率先推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股权质押贷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国推行提供了借鉴经验。
二、三权抵质押贷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三权抵质押贷款存在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是阻碍农村金融发展,妨碍农村资金融通的最主要因素物权法第184条中规定了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这种除外原则也仅指第180条列明了可以抵押的情形,即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第223条第4款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质押、可以转让,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研究
“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研究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成为国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三权分置”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水平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理论角度和实践角度探讨“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践研究,旨在为政府和农民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一、理论分析1. “三权分置”的概念和内涵“三权分置”是指国家通过农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个人财产权三项权利的明晰、分割和流转,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产进行抵押和贷款。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农村土地资产的活跃性,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经济来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义和作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这种贷款方式,有利于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闲置的问题,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产业的发展。
同时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于抵押贷款的概念和操作流程不够了解,存在一定的沟通障碍。
由于农村土地市场的不成熟,抵押贷款的风险评估较为困难,金融机构对于农地经营权的抵押价值难以确定。
二、实践研究1. 河南省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分析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河南省是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比较成熟的地区之一。
在该省,通过政府的推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民可以利用自己的承包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以解决农业生产中所需的资金问题。
政府也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支持力度。
与河南省相比,湖北省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状况相对滞后。
在该省,虽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得到了初步的尝试和推行,但由于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健全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月刊 )
年第
期
( 总第
期)
929
2
新 的非 正 常 贷 款 产 生 原 因与 实 施 贷 款管 理
“
三 权 分 离
陈
”
的设想
农行 贵 港市 支行
硕
“ ”
。
今 年以 来 但是
,
,
我 区农 业银 行系统 在 开展清收 非正 常 贷撇 勺 攻坚 战 中取 得 了一定 的 效果
,
却 出现这 边清 收
。
那边又 出现非 正常 贷款的 反 常现象
“
。
这 是 农村 信 贷资 金 管 理工作 巫
,
待 解决 重大 问题 因
,
笔 者认 为打 清收 非正 常贷款 的
,
攻 坚战
“
”
仅 是 一个 方面 的 工作
”
、
要 防止新
的 非正 常贷 款 产生
, “
直至彻 底根治 这一
, ”
“
顽症
”
,
必 须正确地分 析 新的 非正 常贷 款产生 的原
,
。 。
贷 款余 额 1 8
, ,
7 2 5万 元
,
支行有 信贷 管 理 人 员
12
人
,
基 层所 有农
,
个别 还是 兼取泊 勺 信贷 管 理人员 仅 占全行 职工 人数 的 而且
,
佣
%
远低 于上
,
平均每 个 信 贷管理 人 员要 负责管理
,
3 5 5
万 元 贷 款的 任务
,
工
近几年
上级 行 实行收 回 基 层行 退 休人员指 标统 一 调 配的做 法
,
该厂 自有资 金极 少 被
,
家水 泥 即 将 倒闭
万贷 款无 法收 回
该信 用社 只好
牵 着鼻子
继 续贷
款 扶持该 厂 生 产 万元
,
,
指望 它
“
起 死 回生
,
”
,
导 致这 家年 产仅 五万吨 的 水泥 厂 贷 款额竟 高达 14 5 0
。
一
因成本 高
。
,
水泥 市场 价格 低
产品滞 销等原 因
,
天不 足
实 事求 是 的可行性 论证
。
因此 往往 造 成贷 款 先
” ,
,
被企 业
, ,
牵 着 鼻子 定 玉林 地 区 曾有 一段 时间受
,
基 建 瀚 良 的 影响
大上 水泥
厂 和红 砖厂 项 目 时 期 内不 含衰退 上马
。
八 家水 泥 厂 和二 十家红砖 厂 仅 贵 港市 就有… 不进 行科 学的 可行性 论证和 评 估
,
是 十分 错 综复 杂的
, ,
,
既有 银 行外 刽 哟 因素
,
,
也有 银行
从银 行 内部 管理的 因 素来看
,
既 有 管理 决 策上的 失误
,
也有基 层 行和 有关人 员经
营 行 为上的偏 差
是诸 多因 素共 同作 用的 集中反 映
。
除少 数是人 力不可 抗拒 的天 灾人祸所 致 外
1
、
新 的 非正常 贷款 多数 产 生 于基 层 经营行 主要还 是 银行内 部对 信 贷资 金 管 理缺 乏 有效
,
非正常 贷 款有错划 或漏 划
“
等 问题
、
贷 款投放 缺乏 科学 论证
、
造成
,
先天 不 足
、
”
。
企业 兴建或 扩建 项 目
,
对 产品 市场 容量
、
销量
单 位成 本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盈 利普遍评 估不 准确
“
, 。
期望 值太高
而银行
“
、
信 用社又对 当地的 资源
。
市
“
场 价格 以及 企业的 管理 和技术 缺 乏 科学 的
。
万 元贷款
,
借款人 尚未 办
,
会 计 部 门也没有 拒付 贷款
, ,
而且
,
贷 后检查不 力
,
不 掌握 经 营 状 况
,
今年 初该
, “
:
也 没有 及 时处 理
,
。
致 使这 笔贷 款形成 新的 非正常 贷款
。
在稽 核 中还 发 现监 测报表 编 报表 数字 不 准确 含有 水
,
报 不及 时 份
2
、
贷 款 占用形 态不 及 时调整
, ,
但是
,
少数 基层 所和信 贷 员
,
贷 后管 理 松驰
。
今年十 月份
2
区 分行组 织 玉
林 地 区农 行统 系稽 核人 员对 贵港市 支行所 辖 2 4 个营业单 位进 行贷 款风 险嗜核 就 发现某营 业 所 在 没有 借款 申请 书 的情 况下 好 营业执 照 厂 倒闭
” ,
单凭 林委会关 于 办厂的 协议发 放 了
目前
,
,
该 厂仍 处 于 亏损状 态
,
贷 款无 如贵港
法 偿还
3
、
基 层 行所 信 贷管理人 员 少
, ,
!l 缺 乏系统 的 专业 培习
.
专业 技 术水平 普遍 较 低
7
.
。
市 支行 有 2 4 个 基层 营业 单位 工 商 信贷 员 2 8 人 级 要 求达 到 2 5 % 的幅度 工 作量 严重 超 负荷 大
“
农 业银 行在 贷 款管 理方面 也进行 了一 些改革
。
的 相互 制约 的 监 控 机制所 造成 的 贷 款 管 理松驰
,
信 贷资产 监测 考核流 于形式
、
虽然
,
总行 以及 分行 都颁 发 了
。
《 中国
,
农 业银 行贷 款 管理 通 则 》 放 了贷款后
,
《 信 贷资 产监 测考 核 力
祛 》 等各 种规 章制度 和办 法
。
而且
各级
管理行 也 再强 调建 立信 贷员 岗位 责任 制以及 完善 信贷 管理工 作 对 贷 款户使 用 贷 款的情况不 检 查
使 得基
层 经营 行所 减 员后 得不 到应有 的 补充
从 贵 港市 支行 的情 况看
。
,
营 业所现 有 的信 贷 员年 龄偏
过 去 各级行对信 贷 人 员进 行
,
今后三至 五年 内都 要退 下 来
, ,
,
处 于 青 黄不 接 的状 况
而且
。
,
系统 的 专业培 训抓 得 很少 连 企 业 报表都 看 不 懂 常 贷 款继 续趋 于上 升
,
。
某信 用社认 为水 泥 销势 在较 长
,
就 确定 贷款 8 田 万 支持 一 乡办 的水 泥厂
,
结果
,
该厂建 好 刚投 产
,
就 碰上国家经 济调 整
,
压 缩基建 项 目
, “
市场 疲软
”
,
建 材产品 眼看 着这
”
滞销
,
该水 泥 厂被 迫处于 半 停产状 况
80
再 加上 贷前审 查不 严 出于 无奈
4
、 。
现有 的信 贷管理 人员 大多数缺 乏系统 专 业理 论知 识 造成 顾此 失彼
。
有的 信 贷员
与 其超 负荷的贷 款管 理 任务 极不 相称
,
,
致 使新 的 非正
现 行 贷款 管 理 程序仍 属 粗放 管 理型 缺 乏有 效 的 昨控 机 制 这 几 年随 着改 革 开放方针
,
政 策的贯 彻实 施
,
。
有针对性 地 改革现 行贷 款管理 程序 推行 贷款管理 三 权分 离 相互 制约 相 互监 督的 新的 管理程序 攻 防结 合 才能 抑 制 新 的 非正 常 贷款 产生 本 文拟 在这方 面做 些 粗浅的 拥寸
(一 )
新 的非 正 常贷 款产 生 的原 因
,
。
。
造 成新的 非 正常 贷款 产生的原 因 自身因 素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