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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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8〕209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勘察单位,有关单位:工程勘察外业工作是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外业行为,确保工程勘察资料真实、准确,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现就加强勘察外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必须遵守本意见规定,实行勘察外业见证制度。

没有按本意见规定进行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的项目,其勘察成果不得作为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本意见所称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是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采用旁站方式,对勘察外业作业单位资质、外业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外业工作进行检查、核实的活动,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是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是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第一责任人。

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不进行外业见证,或指使见证员在见证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应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为工程勘察外业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保证合理的工期和费用。

未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劳务类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工程勘察钻探劳务,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承接工程勘察钻探劳务工作。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勘察钻探任务。

工程勘察钻探劳务单位,不得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只能和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劳务类资质的勘察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四、钻探作业人员和岩土工程测试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钻探作业人员和岩土工程测试人员不得参加钻探作业和岩土测试工作。

钻探人员和岩土测试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五、工程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03]10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建康发展,由我委组织制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业主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建招标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和相应数量,并列成明细清单,作为公平竞争的共同基础,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凡在本市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实施细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采用发包人支付担保、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具体担保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03•【字号】渝建〔2015〕65号•【施行日期】2015.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渝建〔2015〕65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诚信体系,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中提出“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要求,我委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市内企业。

二、填报要求(一)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7:00(届时“备案系统”将关闭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填报功能)。

(二)填报范围:市内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企业及其需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所有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基本信息。

(三)填报业绩:凡不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各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在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后1月内如实填报企业和个人业绩。

(四)填报网址:“备案系统”网址:8088/,采用IE浏览器登陆。

(五)其他要求1、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收集数据,按时填报本企业及相关人员基本信息和做好后续动态维护工作,其基本信息应由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批量上报,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备案系统”中各有关企业用户名见附件一,初始密码为123456,其用户名将固定使用,请及时修改密码,专人管理,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企业的“备案系统”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二)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渝建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7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保证标准设计编制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5月31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保证标准设计编制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设计是指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项批准、组织编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的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的通用设计文件,以及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四条标准设计的主要范围为:(一)地方性工程建设构配件和制品的构造图;(二)地方性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的构造图;(三)推广使用的工程建设“四新”技术应用设计图;(四)其他有利于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五条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8.30
•【字号】渝建[2010]431号
•【施行日期】2010.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
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渝建〔2010〕4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管理,提高资质评审的效率和公信力,经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我委决定聘请王白空、张明光等86人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评审专家库人员。

名单附后。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评审专家库人选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附件:。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渝建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3月25日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市政府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通称“勘察设计企业”,简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认定、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自主创新,自我提升,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或相关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3.22•【字号】渝建发[2003]44号•【施行日期】200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3]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增强区县党政统筹等能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达到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管理的目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质申办与资质年检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企业丙级资质的申报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审批,报市建委备案、发证:年检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审查,报市建委备案。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企业乙级资质的申报及年检由区县(自治县、市)建委负责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建委审核后发证或监章。

3、其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装饰设计及专项设计资质的新办及年检由市建委负责审批或审查。

二、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区县(市)建委负责对在本辖区内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章作业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丙级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现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出资质处理意见,报市建委核准后处理。

2、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现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出资质处理建议,报市建委处理。

3、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将其违反现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报告市建委,由市建委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部处理。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渝建发[2006]248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渝建发〔2006〕24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北部新区规划发展局,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为了全面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按照“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市投资体制改革和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作如下调整,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城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权限的划分(一)主城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含附属、配套及续建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分期建设项目按工程总规模控制):1、特级及一级民用建筑工程(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划分,详附件)。

2、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按《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划分,详附件)。

3、工业建筑工程(工艺设计除外)(1)跨度超过30米、吊车吨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2)跨度超过12米、6层以上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4、市级重点建设工程。

5、使用市级及以上财政或国债资金的建设工程。

6、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二)主城九区建委负责辖区内其余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备案)。

(三)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北部新区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渝府151号令)执行。

(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市人代会常委会20号公告)执行。

二、远郊区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权限的划分(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的下列建设工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1、市级重点建设工程。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建委规范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文件(渝建发[2002]47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市建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止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对高切坡、深开挖和高填方项目(以下简称高切坡项目)的管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目前我市在高切坡项目管理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市建委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一、 关于管理范围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高切坡项目均须执行本规定,具体标准如下:(一)高切坡:切坡最大高度,岩质边坡≥15米,土质边坡≥8米;(二)深开挖:基坑开挖最大深度≥12米;(三)高填方:填方最大高度≥8米。

高切坡项目接近上述限值的,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具有安全隐患的,亦应执行本规定。

二、 关于管理程序(一)高切坡项目在规划选址前,应进行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确定后,须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和评价,并对支护方式和设计参数提出明确的建议。

(三)初步设计前,须进行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并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对支护方案作出可行性评估报告,作为主体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依据。

评估报告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四)在可行的支护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须经有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

(五)施工图经审查后,必须按法定建设程序进行施工招投标,委托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组织方案应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意见,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以及为上述施工活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2.12•【字号】渝建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渝建发〔2007〕39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勘察设计单位:2006年度我市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公示,共评选出2006年度市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34项,其中:一等10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9项,鼓励奖6项(详见附件)。

为了表彰先进,繁荣设计创作,推动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决定将对获奖项目的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同时,请获奖单位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注重建筑节能与环保,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创作更多的精品工程。

同时,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向获奖单位学习,积极参与创优活动,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接此通知后,各获奖单位对获得2006年度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项目应当认真着手开展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材料的准备工作,避免因时间仓促影响申报材料质量。

申报时,各申报单位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6]821号)及中勘协《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中设协字[2006]第56号)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表格可在中勘协网站http://进入主页后点击评优管理下载),请各申报单位于2007年3月1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送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经审核后上报。

本次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和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二○○七年二月十二日附件2006年度重庆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和主设人员汇总表┌─┬───┬──────┬───┬────────┬─────────────────┐│序│项目类│项目名称│建议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主设人员││号│别││审等级│││├─┴───┴──────┴───┴────────┴─────────────────┤│一、工程勘察测量│├─┬───┬──────┬───┬────────┬─────────────────┤│1 │工程勘│重庆江北国际│ 一等│中煤国际工程集团│1唐秋元2钱伟3唐耿琛4杨德全5奚小红6│││察测量│机场航站区及││重庆设计研究院│戴明强7王建华8王明科9邱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新建站坪│││││││及航站楼││││├─┼───┼──────┼───┼────────┼─────────────────┤│2 │工程勘│重庆市渝中区│ 一等│重庆江北地质工程│1.扶敏2.王仕平3.李德均4.陈皓5.梁恩│││察测量│八一路、中华││勘察院│正6.陈益群7.陈智强8.江冰││││路、磁器街人│││││││防工程││││├─┼───┼──────┼───┼────────┼─────────────────┤│3 │工程勘│重庆市丰收坝│ 二等│重庆市勘测院│1李长雄2冯永能3邹喜国4杜逢彬5周庆│││察测量│水厂取水工程│││人6邓海泉7于光8段辉云9张秋10杨光临││││工程地质详勘│││11侯大伟12刘世杰│├─┼───┼──────┼───┼────────┼─────────────────┤│4 │工程勘│重庆市体育中│ 二等│重庆南江地质工程│1范泽英2杨荣健3张良建4尧红庆5陈光│││察测量│心E1、E2地块││勘察院│海6刘学斌7刘明远│├─┼───┼──────┼───┼────────┼─────────────────┤│5 │工程勘│国道主干线重│ 三等│重庆市交通规划勘│1陈伯奎2钟明全3徐生明4喻洪5仇义中│││察测量│庆至湛江公路││察设计院│6蒋艳锋7黄均成8陈劲松9王云松10蒲德││││雷神店至镇紫│││红11胡压霜12石卫兵13曹正洲14肖了林││││街段高速公路│││15孔佳伟│├─┼───┼──────┼───┼────────┼─────────────────┤│6 │工程勘│子午线方向标│鼓励奖│重庆市勘测院│1谢征海2刘万华3王明权4徐中华5余成│││察测量│志移动│││江6吴长庚│├─┼───┼──────┼───┼────────┼─────────────────┤│7 │工程勘│江北观音桥商│鼓励奖│重庆江北地质工程│1.李德均2.王仕平3.扶敏4.陈5.陈智强│││察测量│圈道路工程││勘察院│6.陈益群7.梁恩正8.陈立军9.江冰│├─┴───┴──────┴───┴────────┴─────────────────┤│二、建筑设计│├─┬───┬──────┬───┬────────┬─────────────────┤│1 │建筑设│金融街重庆置│ 一等│机械工业第三设计│1麦克尔.当肯2刘正荣3叶韵芳4陈辉莉5│││计│业有限公司嘉││研究院│吴春华6王仁华7彭志春8李明9杨文杰1││││年华大厦││美国SOM建筑设计│0彭桂钢││││││事务所││││││││││││││││├─┼───┼──────┼───┼────────┼─────────────────┤│2 │建筑设│四川省南充市│ 一等│重庆市设计院│1李秉奇2钟洛克3胡苏侨4唐晓智5陈航│││计│政府行政中心│││毅6邓小华7汤浩8周爱农9周强10代柯11││││一号楼│││徐向茜12李蜀光13刘雪莲14钟冲15郑志│││││││斌│├─┼───┼──────┼───┼────────┼─────────────────┤│3 │建筑设│龙湖香樟林别│ 一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干彤2李靖3王化天4洪城5余国锋6杨展│││计│墅区││建筑设计研究院重│7范颖佳8庄彩武9王云10张亚林11周涛1││││││庆分院│2钱颖│├─┼───┼──────┼───┼────────┼─────────────────┤│4 │建筑设│北部新区高新│ 二等│重庆合信建筑设计│1杨鉴2魏小杰3陆海鹏4石东晓5覃天勇6│││计│园星光大厦││院有限公司│柯卫东7龚云碧8杨天昆9粟明│├─┼───┼──────┼───┼────────┼─────────────────┤│5 │建筑设│金科·天湖美│ 二等│中煤国际工程集团│1张权2李龙江3杨为众4董艺5韦宗应6陶│││计│镇住宅小区││重庆设计研究院│涛7胡萍8付华9尹招泽10袁远利11张││││││深圳市筑博工程设│晗12杨劲松││││││计有限公司││├─┼───┼──────┼───┼────────┼─────────────────┤│6 │建筑设│重庆市市级机│ 二等│机械工业第三设计│1陈勇2张睿3罗道林4程予川5宗挺6甘│││计│关综合办公楼││研究院│冠钰7徐翔鹏8顾涛涛9曾勤10蒋恩华11│││││││严家英│├─┼───┼──────┼───┼────────┼─────────────────┤│7 │建筑设│重庆市高级人│ 三等│重庆市设计院│1刘川2张立3罗婴4周碧云5冯建平6盛国│││计│民法院审判办│││荣7李正春8魏传昆││││公大楼││││├─┼───┼──────┼───┼────────┼─────────────────┤│8 │建筑设│西南政法大学│ 三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1周毅2周中浩3谢红延4邹亦农5廖乾章6│││计│第二教学大楼││院重庆建筑设计股│熊宇7娄和洲8王学劢9邓志刚10闫兴旺││││││份有限公司│11李望友│├─┼───┼──────┼───┼────────┼─────────────────┤│9 │建筑设│重庆南岸区科│鼓励奖│深圳市华筑工程设│1李向北2孙志经3梅宁4李长明5郑权泽6│││计│技创业发展中││计有限公司重庆公│罗珂7罗小乐8周红忠9李世丹10张骐11 ││││心││司│杨东升12王惠娟13邓亦仁14李庆15陈宇│││││││新│├─┼───┼──────┼───┼────────┼─────────────────┤│10│建筑设│晋愉·上江城│鼓励奖│中煤国际工程集团│1兰京2聂方东3吕怀谦4高永波5汪文东6│││计│││重庆设计研究院│李娟7蒲从容8周丽9李亮10张勇11王光│││││││平12郭琨13蒋运权│├─┴───┴──────┴───┴────────┴─────────────────┤│三、计算机软件、建筑智能化、通讯│├─┬───┬──────┬───┬────────┬─────────────────┤│1 │计算机│涵洞计算机设│ 一等│重庆市交通规划勘│1刘炳林2姚小松3钟明全4徐生明5陈伯│││软件、│计与成图系统││察设计院重庆海特│奎6吴进良7刘建军│││建筑智│(Power Culv││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能化、│ert CAD)││││││通讯│││││├─┼───┼──────┼───┼────────┼─────────────────┤│2 │计算机│重庆移动GSM │ 三等│重庆信科设计有限│1何登平2李俭兵3卢彬4徐晓东5董宏成6│││软件、│网络八期配套││公司│廖坤7王凯8杨春9古达文│││建筑智│传输光缆线路││││││能化、│安装工程一阶││││││通讯│段设计││││├─┼───┼──────┼───┼────────┼─────────────────┤│3 │计算机│岩土工程勘察│ 三等│中国建筑西南勘察│1唐学兵2康景文3赵跃平4林润钟5王亨│││软件、│CAD系统││设计研究院重庆分│林6陈建光7曹春侠│││建筑智│││院││││能化、│││││││通讯│││││├─┼───┼──────┼───┼────────┼─────────────────┤│4 │计算机│万州至开县二│鼓励奖│重庆信科设计有限│1曹型兵2李校林3孙昊4邓华阳│││软件、│级干线光缆扩││公司││││建筑智│容工程(新建││││││能化、│部分)一阶段││││││通讯│设计││││├─┴───┴──────┴───┴────────┴─────────────────┤│四、市政公用(给水)、水利、电力│├─┬───┬──────┬───┬────────┬─────────────────┤│1 │市政给│重庆市丰收坝│ 一等│中国市政工程中南│1杨远东2王峰青3陈才高4杨孟进5付建│││水、水│水厂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分│国6刘贤斌7陈文华8杨洪发9石伟10陈小│││利、电│││院、重庆市给水工│刚11范毅雄12闫述毅13杨勇14杜佳靖1│││力│││程设计院(合作单│5蔡天航││││││位)││├─┼───┼──────┼───┼────────┼─────────────────┤│2 │市政给│酉阳县小坝二│ 二等│重庆市水利电力建│1陈渝2杨贤良3崔予达4王忠义5黄长英6│││水、水│级水库工程││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卞长蓉7李科友8慕灿驿9徐育平10马珂1│││利、电││││1吴永明12余克伟13罗先棋14方显忠15 │││力││││刁志明│├─┼───┼──────┼───┼────────┼─────────────────┤│3 │市政给│重庆鱼剑口水│ 二等│重庆市涪陵区水利│1夏仕彬2乌晓明3陶世宏4庞书聪5李家│││水、水│电站││电力建筑勘察设计│伦6张大才7凌则鑫8乌定康9刘兴德10张│││利、电│││院│开贵11冉华廷12包冀邢13杨宗敏14刘战│││力││││生15项庆伟│├─┼───┼──────┼───┼────────┼─────────────────┤│4 │市政给│重庆市西部供│ 三等│重庆市市政设计研│1王胜军2钟经孝3吕波4王长文5刘涛6卜│││水、水│水工程沙坪坝││究院│永晖7刘绍聪8陈红梅9靳俊伟10张靖强1│││利、电│虎溪片区水厂│││1胡雪莲12刘进宇13冉继承14陈垦15魏│││力│一期工程│││琳│├─┴───┴──────┴───┴────────┴─────────────────┤│五、市政公用、公路设计│├─┬───┬──────┬───┬────────┬─────────────────┤││市政公│重庆轻轨较新│ 一等│重庆交通科研设计│1蒋树屏2程崇国3李勇4黄伦海5XXX6│││用、公│线较场口至临││院│韩道均7郭云普8李晓春9罗昭辉10陈少││1 │路设计│江门段地下车│││华11杜烨12龙勇13何林生14郑学贵15││││站及区间隧道│││任尚强││││结构设计││││├─┼───┼──────┼───┼────────┼─────────────────┤│2 │市政公│国道主干线重│ 一等│重庆市交通规划勘│1陈伯奎2钟明全3徐生明4喻洪5仇义中│││用、公│庆至湛江公路││察设计院│6蒋艳锋7黄均成8胡压霜9王云松10蒲德│││路设计│雷神店至镇紫│││红11孔佳伟12曹正洲13张清海14肖了林││││街段高速公路│││15石卫兵│├─┼───┼──────┼───┼────────┼─────────────────┤│3 │市政公│陈家坪立交改│ 一等│重庆市设计院│1杨斌2罗驰3肖宇4唐先成5文瑜6盛国荣│││用、公│造工程│││7葛俊8陈翰新9叶敏10曲慧明11乔玉│││路设计││││英12刘贇13周科14文庆15唐叙量│├─┼───┼──────┼───┼────────┼─────────────────┤│4 │市政公│江北观音桥商│ 二等│重庆市设计院重│1罗驰2杨卫3杜铭4陈翰新5汪勇6李英│││用、公│圈道路工程││庆市市政设计研究│7郑莉8盛国荣9叶涛10葛俊12蒋莉13│││路设计│││院│曲慧明14王湘宇15周元明11刘进宇│├─┼───┼──────┼───┼────────┼─────────────────┤│5 │市政公│国道主干线上│ 二等│中交第二公路勘察│1康明2李章喜3陈伯奎4钟明全5布克明6│││用、公│海至成都公路││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汪爱兵7徐生明8敬中勇9舒福祥10何先│││路设计│梁平至长寿段││交通规划勘察设计│志11李光伯12李景成13左文斌14黄超强││││高速公路││研究院│15刘军│├─┼───┼──────┼───┼────────┼─────────────────┤│6 │市政公│华龙大道道路│ 三等│林同棪国际(重庆│1蒋中贵2杨进3张洪勇4任国雷5杨春6 │││用、公│工程││)工程咨询有限公│李齐全7刘雪山8刘国祥9彭禹铭10张平1│││路设计│││司│1王庆滨12刘常富│├─┼───┼──────┼───┼────────┼─────────────────┤│7 │市政公│红旗河沟立交│ 三等│重庆市设计院│1罗驰2汪勇3杜铭4胡泽立5刘赟6葛│││用、公│改造工程│││ 俊7李新明8杨斌9朱自力10李盛涛11 │││路设计││││罗睿12田辉13孙新敏14曲慧敏15周│││││││科│├─┼───┼──────┼───┼────────┼─────────────────┤│8 │市政公│大件公路│鼓励奖│重庆市交通规划勘│1钟明全2叶英3陈伯奎4刘明旭5徐生明6│││用、公│││察设计院│张晓阳7喻洪8代彤9仇义中10何海英11 │││路设计│││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程吉建12蒋艳锋13杨弘14石卫兵15黄均││││││究院│成│├─┴───┴──────┴───┴────────┴─────────────────┤│六、医药、化工设计│├─┬───┬──────┬───┬────────┬─────────────────┤│1 │医药、│重庆华创药业│ 三等│重庆化工设计研究│1谢跃2徐远见3幸红艳4赵晋5肖川陵6 │││化工设│有限公司卡维││院│谢德全7唐敏8黄清华9周锦辉10应礼和│││计│地洛片高技术│││11李青12江健13谢成学14李睿15韦化音││││产业化工程││││└─┴───┴──────┴───┴────────┴─────────────────┘。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3.24•【字号】渝建发[2003]52号•【施行日期】2003.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3]52号)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勘察设计单位:我委以渝建发[1998]264号文颁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办法》,5年来,对规范我市初步设计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起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区县经济的迅猛发展,原渝建发[1998]264号文的部分条文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增强区县党政统筹能力、简政放权、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加强我委对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全市建设系统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的质量和效率,我委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1998]264号)作了调整与修改,现将修改后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保证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的质量,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以高度政治责任心认真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在审批中严格把关,并不得擅自越权进行审批,凡越权审批和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在适用本办法进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中遇到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委。

附: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建设、有序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13•【字号】渝建〔2019〕453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号)要求,为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水平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网址:6018/CQSGTWEB,以下简称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于2019年12月25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和重大设计变更文件,涉密工程除外)审查实行无纸化申报、在线审查和在线监管,审查成果文件实现数字化管理和在线下载、打印。

二、实施步骤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按照分步实施、逐步过渡的原则,稳步实现由线下审查向线上审查过渡。

(一)2019年12月25日前已报送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按原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办理。

(二)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为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试运行阶段,期间新报送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自主选择数字化审图模式或数字化为主纸质为辅的审图模式。

采用数字化为主纸质为辅审图模式的,线下完成施工图技术审查后,应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传至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在系统中完成审查合格书打印和图纸归档。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和证书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6]7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和证书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6]7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和证书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6]7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勘察设计单位(含市外勘察设计单位驻渝分支机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适应工程勘察设计及审查工作的发展变化,经研究,现对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文件签字,用章和证书的使用作如下规定: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文件签字的规定(一)勘察设计文件1、勘察报告、设计说明书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

当设计说明书和投资概算说明书或预算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扉页须包括企业法人、总建筑师(限建筑工程)、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定人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名字、职称、注册情况,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2、图纸工程设计图纸均须具备图签。

图签须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项目负责、工种负责、设计人等栏目,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等图纸图签参照上条执行。

(二)施工图审查文件施工图审查记录等文书和表格的签字按照重庆市建委制定的格式文书和表格上的要求办理。

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文件用章的规定(一)工程勘察文件1、勘察报告封面加盖工程勘察单位行政章;2、勘察报告扉页加盖勘察设计文件图说专用章(以下简称图说专用章);3、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行政章和图说专用章。

(二)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封面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行政章。

当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书(或预算书)、设计图纸分别装订时,均须分别加盖;2、设计文件扉页加盖图说专用章;3、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行政章和图说专用章;4、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图说专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他专业图纸目录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

各阶段设计文件蓝图、提供审查机构审查用的施工图白图和二底图均应按以上要求盖章。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渝建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将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下放资质审批权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工程勘察乙级及劳务资质、部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延续、升级和重新核定事项的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具体详见附件)下放至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资质审批权限承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配齐配强资质审批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规范审批行为。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审批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严格按照资质相关管理规定、标准、文件要求做好审批和监管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和审批,确保承接事项顺利实施,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进行抽查,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依法予以纠正,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情况,情节严重的,收回下放审批权。

(三)加强监督检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4•【字号】渝建[2013]330号•【施行日期】201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2013〕330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规建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专家队伍管理,规范专家行为,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推动行业发展,我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专家申报、选取、管理等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到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田学春,63671212)。

附件:《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6月14日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规范专家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参与并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入选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即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立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的宗旨是充分利用专家优势,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研究、技术进步政策制定、科研课题评审、初步设计审查、相关咨询工作开展、勘察设计奖项评选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其辅助决策、技术咨询作用。

第四条市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建立、更新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定期(每隔3年一次)发布专家名单,并负责专家选用和管理。

第二章专家条件第五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二)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勘察设计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三)具有10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事故调查、分析鉴定、质量检查、教育培训等工作,年龄原则上在35~65周岁之间(市级以上勘察设计大师除外);(五)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建部、市建委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等推动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的工作;(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10•【字号】渝建发[2006]189号•【施行日期】200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渝建发〔2006〕189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市建委、人事局研究决定,对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结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于学信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吕经建重庆市人事局副局长乔明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牟延林重庆市教委副主任彭健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郑颖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勤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翼春楼重庆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唐先国成都铁路局重庆铁路分局总工程师委员:黄红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邢海英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陶沙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处长胡信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刘渝民重庆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处长姜维政民航总局重庆市分局总工程师魏勇重庆市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汪农成重庆市机械控股(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谢华骏重庆市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段晓丹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邓小华重庆市设计院副总工程师余维江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海宏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谢自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办公室主任: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二、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于学信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吕经建重庆市人事局副局长乔明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陶沙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处长胡信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黄冠亚重庆市设计院副总建筑师张红川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建分院院长兰京中煤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重庆市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戴志中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起宝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詹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办公室主任: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三、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结构专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于学信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吕经建重庆市人事局副局长乔明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陶沙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处长胡信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邓小华重庆市设计院副总工程师但泽义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谢自强中煤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重庆市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周晓雪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谢孝忠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韩海宏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卫重庆市市政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四、重庆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于学信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吕经建重庆市人事局副局长乔明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郑颖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勤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委员:邹俊才重庆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陶沙重庆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处长胡信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匡诗含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站长张永兴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院长何平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薛尚铃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工分院院长钱志雄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技术顾问尧红庆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总工程师唐耿琛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家海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副总工程师陈德玖重庆市市政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罗礼武重庆市勘测院副总工程师陈希昌重庆市设计院技术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邹俊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杨锐重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匡诗含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站站长二○○六年十月十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渝建发[2009]108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9〕108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含专项设计单位):为规范勘察设计资质审批行为,方便企业申报,建立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资质网上申报要求,做好我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分步实施、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展开。

市建委负责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审批工作;各区县建委负责所辖企业勘察设计丙级资质上报数据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二、工作安排(一)技术培训为保证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于2009年6月18-19日组织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区县建委和全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升级后的《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4.1版)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系统》(政府版)操作技术、使用要领(培训通知请到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上下载)。

(二)数据备案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资质等管理信息数据备案。

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7月31日。

(三)网上申报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工作。

2009年8月1日起,运用新版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办、升级、增项、变更和审批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一)受理与审批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转正、延续、名称及有关内容变更、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等事项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同时进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渝建勘设〔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建筑方针,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订了《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3月3日附件2020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落实“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城市建设要求,做好勘察设计行业“十三五”收官工作和“十四五”谋划工作,完成勘察设计营业收入400亿元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灵魂先导作用,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

加强对本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落实企业资质和人员变动情况的联动监管,加强对市外企业入渝后的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出卖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低价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

二是强化市场、质量行为联动监管。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20•【字号】渝建管〔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委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前,我委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五、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六、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旧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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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丙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渝建发[2006]2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2.30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的
通知
(渝建发〔2006〕2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12月22日市建委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区县(自治县)加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暂停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永川、江津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丙级资质由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建委审批发证。

第三条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工程勘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的受理、审批以及发证职责由市建委委托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行使。

其他行业(市政公用、水利、公路、电力)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由六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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