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宾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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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引言工伤事故是指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或者受雇用单位委托执行工作任务时,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造成劳动者身体伤残、死亡的事件。

在中国,工伤赔偿标准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2018年最新的工亡和工伤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亡赔偿标准工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不幸因工作身故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职工待遇暂行办法》,工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扶养费。

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在劳动者不幸身故后,用于支付丧葬相关费用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最新的工亡赔偿标准,2018年丧葬费的金额为死者年平均工资的15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身故,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在经济上受到的补偿。

根据最新的工亡赔偿标准,2018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金额为死者年平均工资的30倍。

扶养费扶养费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身故后,用于支付抚养遗孤等未成年人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最新的工亡赔偿标准,2018年扶养费的金额为死者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的经济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金支付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方面。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医疗费的范围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免费治疗的权益,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身体残疾或伤残后,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的经济赔偿金。

根据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伤残津贴的金额根据工伤员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并根据伤残等级划分相应的等级标准。

2018年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二、丧葬费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工伤赔偿标准2018

工伤赔偿标准2018

工伤赔偿标准2018工伤赔偿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主向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支付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福利。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程度、医疗费用、失能赔偿、死亡赔偿等因素确定的一系列数额。

一、工伤基本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临床治疗费、药品费和康复费等。

根据我国法律,工伤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医疗费用8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个人承担20%。

二、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或需要治疗休息期间,享受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由各地根据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设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因工致残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伤残赔偿金,其标准分为九级,从一级到九级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伤残。

根据伤残程度确定支付的伤残赔偿金比例,从30%到100%不等。

四、死亡赔偿金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因工遭到事故死亡时,其家属有权获得一次性的经济补偿,即死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为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五、治疗期和伤残期期满后的失能赔偿金工伤职工在治疗期和伤残期满后,如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需要转岗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有权获得一次性失能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失能赔偿金为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8至60个月不等。

总的来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不同情况下的经济需求和福利保障来确定的。

工伤赔偿金额的确定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治疗期和伤残期期满后的失能赔偿金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工伤职工和其家属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

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死亡时,其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是丧葬补助金。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劳动者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给劳动者的家属。

丧葬补助金则按照劳动者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支付给劳动者的家属。

其次,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根据劳动者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死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30倍,丧葬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90倍。

再次,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对于无法支付的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基金。

最后,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调整和变更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川省可以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但必须合法合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两部分内容。

执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调整和变更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

2018年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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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一、引言工伤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伤残、死亡等损害,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或其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制度。

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8年度工伤赔偿标准,以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二、工伤赔偿标准的概述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内容。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详解1.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水平的不同,伤残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差异。

以下是2018年度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倍;二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倍;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倍;各级伤残以此类推。

2. 死亡赔偿金根据死亡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和家庭情况,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2018年度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工人没有无劳动能力配偶或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倍;工人有配偶无劳动能力或独生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2倍;工人有配偶和无劳动能力的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4倍。

3. 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

四、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用人单位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支付工伤赔偿金,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

工伤职工则应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1. 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其所涵盖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赔偿金额。

本文主要介绍四川省在2018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并详细描述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2.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2018年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最低工伤保险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最高工伤赔偿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3. 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3.1 医疗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与医疗费用清单相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2 工亡职工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工亡职工的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丧葬费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支付。

3.3 伤残赔偿金对于因工致残的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伤残赔偿金 = 基本赔偿金 × 伤残等级系数其中,基本赔偿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伤残等级系数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4 工资补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作能力下降而降低或丧失工资收入的,将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工资补偿金。

工资补偿金按照工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期限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5 其他补偿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预支生活费、交通费等其他补偿。

4. 计算方式根据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工伤赔偿金额 = 医疗费 + 抚恤金 + 丧葬费 + 伤残赔偿金 + 工资补偿金 + 其他补偿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都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18年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附认定流程及标准)2018-01-26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

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70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706元×6=4623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018新颖工亡、工伤赔偿实用标准

2018新颖工亡、工伤赔偿实用标准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附认定流程及标准)2018-01-26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

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70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706元×6=4623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四川宜宾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宜宾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宜宾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宜宾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1. 全残:根据被评定为劳动能力全残的程度,按照基础赔偿金的50倍至70倍之间进行赔偿;
2. 二级伤残:根据被评定为劳动能力丧失2级的程度,按照基础赔偿金的30倍至45倍之间进行赔偿;
3. 三级伤残:根据被评定为劳动能力丧失3级的程度,按照基础赔偿金的15倍至25倍之间进行赔偿。

二、工亡赔偿金:
根据被评定为工亡的情况,按照基础赔偿金的60倍至100倍之间进行赔偿。

三、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费用票据,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报销。

四、住院伙食费:
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50%进行补助。

五、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六、再就业补助金:
根据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劳动者,提供积极就业,可按照每月基础赔偿金的20%至40%进行补助。

七、职业病伤残赔偿金:
根据被评定为职业病伤残的程度,按照工伤赔偿金的30%至50%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工伤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评定结果进行具体计算。

如果在工伤保险赔偿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建议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合理的维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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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工亡、工伤赔偿是企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工亡、工伤赔偿程序和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亡、工伤认定1. 发生工亡、工伤事故后,企业应立即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 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组成工作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认定是否为工亡、工伤事故。

3. 工伤认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包括:(1)工作时间和地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发生工伤的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3)医院病历等相关证明文件齐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4. 工伤认定结果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第三章工亡、工伤赔偿标准1. 工亡、工伤赔偿的标准应按照《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工亡、工伤赔偿标准分别为:(1)工亡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60倍计算,上限为50万元。

如无法确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工资的20倍-60倍之间计算,具体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工伤程度、治疗费用、相关损失等因素确定,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企业应在受害人取得工伤认定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等。

4. 职业病患者应按照职业病鉴定结论进行相应赔偿。

第四章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规等法律法规,导致工亡、工伤事故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2. 对于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或违反赔偿标准、伪造、篡改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第五章结束语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工亡、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工亡、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宜宾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宜宾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宜宾⼯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对于宜宾⼯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级伤残补助⾦=本⼈⼯资×27个⽉2、⼆级伤残补助⾦=本⼈⼯资×25个⽉3、三级伤残补助⾦=本⼈⼯资×23个⽉4、四级伤残补助⾦=本⼈⼯资×21个⽉按⽉享受伤残津贴(按⽉⽀付)1、⼀级伤残津贴=本⼈⼯资×90%2、⼆级伤残津贴=本⼈⼯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五级伤残补助⾦=本⼈⼯资×18个⽉2、六级伤残补助⾦=本⼈⼯资×16个⽉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资×60%注:难以安排⼯作的⼯伤职⼯由⽤⼈单位按照⽉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三)七级⾄⼗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七级伤残=本⼈⼯资×13个⽉2、⼋级伤残=本⼈⼯资×11个⽉3、九级伤残=本⼈⼯资×9个⽉4、⼗级伤残=本⼈⼯资×7个⽉(四)⼯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

2、⼀次性⼯亡补助⾦=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标准配偶=⼯伤职⼯⽣前本⼈⼯资×40%,其他亲属=⼯伤职⼯⽣前本⼈⼯资×30%伤残职⼯在停⼯留薪期内因⼯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级⾄四级伤残职⼯在停⼯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由雇主依法向受害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偿金等。

宜宾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对于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宜宾市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药品费、医疗器具费、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受害者在工伤发生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工伤医疗费用,并及时足额支付。

其次,关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宜宾市规定,受害者因工伤需要休息治疗,由于停工休假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受害者支付误工费。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水平和停工休假的时间来确定。

再次,关于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者经过治疗后,造成了一定的伤残,宜宾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和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进行支付。

最后,关于死亡补偿金的赔偿标准。

如果工伤导致受害者不幸身故,宜宾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死亡补偿金给受害者的家属。

死亡补偿金的标准由受害者的工资水平、家庭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总的来说,宜宾市对工伤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受害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希望宜宾市的工伤赔偿标准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让每一位受害者都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

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明细

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明细

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明细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明细一览:1. 工伤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根据医院提供的详细发票和费用清单,合理进行结算。

2. 伤残津贴:工伤造成的身体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和工伤程度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九级伤残津贴为工资的30%。

假设受伤职工工资为3000元/月,那么九级伤残津贴为900元/月,支付期为一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国家标准,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工资的24个月。

假设受伤职工工资为3000元/月,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2000元。

4. 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独立完成的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根据伤残程度和日常生活活动的难易程度来确定补助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费用。

5. 丧葬补助金:如果因工死亡,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丧葬补助金。

根据国家标准,丧葬补助金为工资的20倍。

假设受伤职工工资为3000元/月,那么丧葬补助金为60000元。

6. 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因工死亡,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国家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工资的60%。

假设受伤职工工资为3000元/月,那么供养亲属抚恤金为1800元/月,支付期为多少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善后事务安排:受伤职工的后事需要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丧葬仪式、火化等费用。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是宜宾九级工伤赔偿明细的大致内容。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涉事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请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工伤保险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赔偿明细。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基本赔偿费用:(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宜宾工伤保险报销标准

宜宾工伤保险报销标准

宜宾工伤保险报销标准宜宾市工伤保险是指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和管理的一项社会保险,旨在保障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死亡或其他相关医疗费用的赔偿。

下面将介绍宜宾市工伤保险的报销标准。

一、伤残津贴的报销标准:1.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不同程度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40%;二级伤残: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30%;三级伤残: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20%;四级伤残: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10%。

二、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1.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其中药品费用由宜宾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按照医保目录报销;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参保人需要自付20%的费用;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参保人需要自付10%的费用。

三、丧葬费用的报销标准:1.因工作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参保人家属可申请报销丧葬费用;2.丧葬费用按照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20%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报销标准:1.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参保人可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参保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36倍,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总之,宜宾市工伤保险的报销标准根据参保人的伤残程度、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进行确定。

参保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申请报销,享受相应的保障和赔偿。

同时,为了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宜宾市也会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报销标准,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宜宾工伤工资

宜宾工伤工资

宜宾工伤工资宜宾是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也是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城市。

在宜宾市,工伤工资是指员工因为工作中发生的工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需进行医疗治疗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补偿。

关于宜宾工伤工资,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宜宾工伤工资的计算标准根据《宜宾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工资根据工伤发生的程度来进行计算。

具体而言,宜宾市将工伤分为三级,分别是轻伤、重伤和特重伤。

轻伤工伤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0%,重伤为60%,特重伤为70%。

如果员工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则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计算。

二、宜宾工伤工资的支付方式根据《宜宾劳动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宜宾市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工伤工资。

工伤工资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对于轻伤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但总额不得少于12个月的工伤工资;对于重伤和特重伤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在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伤工资。

三、宜宾工伤工资的申领程序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报告,并填写《宜宾市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工作证明等材料。

用人单位收到员工的申请后,需将其转交给相关的保险机构进行工伤认定。

保险机构会对员工的伤情进行审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旦工伤被认定为有效,员工就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工资。

四、宜宾工伤工资的维权途径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工伤认定结果不公正,他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员工可以向宜宾市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员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或劳动争议仲裁,要求重新认定工伤。

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员工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增加自己的胜诉几率。

总之,宜宾市对于工伤工资的支付和维权都有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员工在遇到工伤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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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宜宾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宜宾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
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二、丧葬费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宜宾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宜宾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费
3、供养亲属抚恤金
宜宾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18年宜宾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X元
C 年龄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X元
C 年龄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2018年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2018年宜宾经济数据: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127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37924元;
提醒: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如不能自行判断可以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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