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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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乘车证的管理

第十二章  乘车证的管理
六、有权填发就医乘车证的沿线卫生所应建立就医用票户名册,注明用票人单位,亲属关系、年龄等基本情况。
七、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必须建立乘车证填发登记簿(附样十九)。
第三十八条 乘车证使用查验
一、站、车客运人员必须熟知乘车证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查验乘车证填载项目和必须携带的有关证件和证明,并打剪标记。如有不符,视为无效,并有权扣留所持乘车证,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单位应按乘车证种别、席别建立空白乘车证收发台帐(附样十六),对结存、领入、分发数量进行登记,以便统计检查。
三、各填发单位请领的乘车证,严禁互相借用,启用的整册乘车证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并集中管理填发,不得乱用。各级单位必须根据其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规定用票数量,防止“滥发”现象,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二、对持用的全年、临时定期、通勤、定期通勤、通学、全年定期就医(购粮)和临时定期就医乘车证免打查验标记;其他乘车证均须于始乘站和返乘站予以剪口,列车内查验时应打查验标记,否则按客运有关规定办理。
三、铁路各部门特定的在列车上工作的各种证件(如铁路运输收入稽查证、客运监察证、铁路乘车证监察证等),只能作为工作凭证,均不能作为乘车的凭证。
四、新任乘车证填发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按任职标准和考核条件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十五条 乘车证的请领、分发
一、空白乘车证的请领和审批,实行定额管理办法。部根据各系统的不同需要,对部属单位和总公司所属局、院、厂定额发放空白乘车证。
二、请领乘车证时须填写空白乘车证请领单(附样十五)一式三份,甲页存查,乙、丙页报送上级分发单位请领;分发单位核发时,应将发行的乘车证符号、号码、数量等要求的内容详细填入请领单,审核盖章后,乙页存查登记,丙页连同票证发给请领单位。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2023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2023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铁路旅客车票(以下简称车票)实名购买、查验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记录旅客身份信息和购票信息的行为;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旅客乘车信息的行为。

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车票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应当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

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和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暂不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开展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在企业网站、车站服务场所内公告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车票实名制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作业条件,以及车票查验、身份证件识读等设备;积极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提供实名售票服务,逐步配备自助检票、查验等设备,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掌握车票实名制管理技能。

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售票、检票、验票等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的管理,完善系统功能,确保设施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满足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需求。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路是现在最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找来最新版关于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的生产特点,便利铁路职工在铁路沿线进行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必要乘车,本着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方便工作,杜绝流弊的精神,特制定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使用乘车证人员范围为: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使用铁路乘车证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乘车证种类:一、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二、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三、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四、软席乘车证;五、硬席乘车证六、通勤(学)乘车证;七、就医乘车证;八、便乘证;九、定期通勤乘车证;十、探亲乘车证; 购粮乘车证用就医乘车证代用。

第四条乘车证的印制各种乘车证均属有价证券,统一由铁道部印制。

第五条乘车席别的规定一、准乘软席的人员范围1. 铁道部正、副部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2. 正副司、局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3. 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 经国家和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 年满五十周岁的正、副处长和相当职级人员;6. 年满五十周岁的副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办法实施前,已按部规定享受软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享受);7.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8.铁道部副部长和相当职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准许随行人员一人填发软席乘车证。

9.受处分降低职务、工资级别的人员,应按降低后的职务、工资级别确定其能否享受乘坐软席。

二、准乘硬席的人员范围除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人员准乘硬席。

第二章因公乘车第六条铁路职工因公出差、驻勤、开会、组织选派出入铁路院校、调转、搬家、在本管辖区段内流动性生产(工作)、铁路院校组织学生生产实习等乘车,均属因公乘车。

第七条乘车证使用范围一、全年定期乘车证凡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常在所管辖区段内铁路沿线往返乘车的铁路职工,可使用所管辖区段内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根据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旅客购买火车票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以下是具体规定:
1. 购票实名登记: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登记个人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2. 有效身份证件:旅客购票时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法定有效证件。

其他法定有效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3. 实名登记信息准确性:旅客购票时,应确保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与购票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4. 身份核验:旅客在检票时,铁路工作人员会进行身份核验,核对购票时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与旅客本人的身份是否一致。

5. 不得代购:购票时,不得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信息代购火车票,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6. 不得倒票转让:购买的车票仅限购票人本人使用,不得以倒票或转让的方式进行出售、转让给他人。

7. 补充购票:如旅客需要进行补充购票,需提供与之前购票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8. 数据保存:铁路部门将保存旅客购票实名登记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核验。

9.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制购票、拒绝乘车等。

以上是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随时更新,请旅客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并遵守。

铁道部关于加强乘车证管理的若干规定-[81]铁人字2190号

铁道部关于加强乘车证管理的若干规定-[81]铁人字2190号

铁道部关于加强乘车证管理的若干规定正文:---------------------------------------------------------------------------------------------------------------------------------------------------- 加强乘车证管理的若干规定((81)铁人字2190号1981年12月28日)铁路各种乘车证均属有价证券,必须按规定审批、填发、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凡违章批准、填发、使用和丢失乘车证的,均应承担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以保证乘车办法的正确执行,维护站、车秩序和铁路收入,消除流弊。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执行乘车办法,除铁道部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超出铁道部的规定,特批各种乘车证。

二、乘车证管理、填发人员要熟悉乘车办法和有关文件,认真掌握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填、回收各种乘车证。

对违章批准的,有权拒绝填发,并报告上级机关。

如明知违章而不追究、不报告、仍填发者,要与违章批准者受同样的经济制裁;不经批准擅自违章填发者,要与违章使用者受同样的经济制裁。

三、凡违章批准和填发各种乘车证的,除追回乘车证外,对批准人或填发人都要追究经济责任,按乘车证种类分别进行罚款,一次公用乘车证、就医(购粮)乘车证、通勤(通学)乘车证、定期通勤(通学)乘车证、便乘证、探亲乘车证每张罚款10元;临时定期公用乘车证每张罚款20元;全年定期公用乘车证每张罚款30元。

四、职工和家属以及按规定使用乘车证的路外人员,要自觉遵守、执行乘车办法,维护站、车秩序。

如果违章使用乘车证,在票面上加添、涂改,转借,超过有效期间或有效区间,未持规定有关证明、证件的,或伪造证明、证件的,均按无票处理,查扣其乘车证及有关证件,补收票价和罚款。

一次公用乘车证、就医(购粮)乘车证、便乘证、探亲乘车证按票的席别和填写的单程或往返的乘车区间计算票价,罚款标准按客规规定核收。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保障旅客合法权益,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适用于全国铁路旅客运输。

第三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是指铁路旅客通过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并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遵循“安全第一、便捷保障、合理合法、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技术标准、安全保障等应当与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章身份证件和购票第六条铁路旅客购票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军官证、士兵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武警警官证等。

第八条铁路旅客购票时,应当准确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

第九条铁路购票系统应当对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核验,确保购票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第十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保障旅客信息安全和隐私。

第三章乘车和安检第十一条铁路旅客持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乘车。

第十二条铁路旅客购票后,需要凭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通过车站安检。

第十三条铁路旅客应当如实提供身份证件,接受安检人员的现场验证和核验。

第十四条安检人员应当对铁路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验证和信息比对,确保乘车人与购票人一致。

第十五条未持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按规定购票并接受安检,否则不得上车。

第四章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应当结合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风控能力,加强风险预警和信息监控。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旅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九条违反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乘车证使用规定

乘车证使用规定

铁路职工乘车证的规定一、持用铁路各种乘车证的职工出入车站及在列车内须与旅客同样经过检验手续,同时交验工作证、学生证、离休证、退休证、家属医疗证或家属证。

任何证明均不能代替上述证件。

职工持用探亲乘车证,需同时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和探亲证明;职工配偶或父母、子女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家属证(医疗证)和探亲证明。

任何代替工作证或家属证的证件均无效。

三证俱全方为有效。

二、出差、探亲、驻勤、开会、入学、出校、调转赴任,搬家还必须交验相应的证明,如职工出差证明书、人事调转命令、户口迁移证明等;铁路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到学校所在地铁路局管辖区域外实习时,必须交验教育部门批准的实习证明;医疗转院或疗养必须交验医疗机构的转院、疗养证明;机车乘务员便乘时,必须携带机务段填发的司机报单;乘务员去外地换班乘坐旅客列车时,应交填发的交、接班证明。

三、其他规定1.持用定期通勤、通勤、通学、定期就医、就医,除换乘外,中途下车无效。

2.定期通勤乘车证1个月只限使用1次,不能提前或移作下月使用。

如节假日适逢月初或月末,乘车证的往返日期可跨及上月末或下月初,但起止时间不超过1周。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批准假期天数填发。

四、免费使用卧铺的规定1.职工(含路外符合使用乘车证的人员)出差、驻勤、开会、调转赴任、医疗转院(含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疗养、护送、出入学校,以本人开始乘坐本次列车开车时刻计算,从20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含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的,准予免费使用卧铺。

2.学生实习使用乘车证,不能免费使用卧铺。

五、签证及登记卧铺的规定1.持用全年定期、临时定期、定期通勤乘车证,应同时附有乘车证使用卡片,卡片由乘车证填发单位发给。

在填发乘车证同时填发卡片,并在乘车证背面和卡片(骑缝)加盖乘车证专用章。

卡片用完后可更换新卡片。

2.持用临时定期、软席、硬席、探亲乘车证时,须由车站签证。

最全整理!各类铁路乘车证规定:

最全整理!各类铁路乘车证规定:

铁路乘车证是为适应铁路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的生产特点,便利铁路职工在铁路沿线进行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必要乘车证件。

目前铁路职工主要使用的乘车证种类有:硬(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通勤(学)乘车证、硬(软)席乘车证、探亲乘车证、就医乘车证等,小编简单汇总了几种主要乘车证的使用规定,仅供参考。

1、硬(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常在所管辖区段内铁路沿线往返乘车的铁路职工,可使用所管辖区段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2、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因工作需要短期内须在一定区段内连续往返乘车或一次出差到几个地点又不顺路的,可使用一定区段内的临时定期乘车证。

填写不能超过3个到站,最长可以三个月。

3、硬(软)席乘车证: 因工作需要一次性外出乘车的,单程或往返一次有效。

4、通勤证:工作地至家属居住地在三百公里以内,上下班有适当列车可乘,不影响出勤、工作和休息的,需通勤时,可使用通勤乘车证,区段为两站之间,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通学证:沿线职工供养的子女,由居住地到中、小学校在50公里以内的,需乘车上学的,可使用通学乘车证;当地设有同等学校,但按招生计划考入外地省重点中、小学的,居住地到学校200公里以内的可使用通学乘车证;通学乘车证的有效期为1个学年,每年新学年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换发,期间新旧乘车证可交替使用。

5、探亲乘车证:是铁路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探亲乘车凭证。

符合一年一次探亲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填发其本人工作地至探亲地点的探亲乘车证,经领导批准探亲假分两次使用的职工,第二次探亲时也可填发探亲乘车证。

6、就医乘车证:在沿线居住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如当地无铁路医疗单位,须赴负责本医疗区段的铁路卫生所、医院就医,或在本医疗区段的铁路卫生所不能医治,需转往本医疗区段的医院医治时,可申请就医乘车证。

7、 持各乘车证的准乘规定:(1)持用全年定期、临时定期、软席、硬席乘车证和便乘证,在正式或临时营业铁路上准乘各种旅客列车(国际列车除外)。

技能认证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考试(习题卷1)

技能认证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考试(习题卷1)

技能认证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考试(习题卷1)第1部分:判断题,共100题,请判断题目是否正确。

1.[判断题]《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暑期可以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2.[判断题]《客运系统专业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客综函〔2019〕107号)规定,票据、现金发生丢失的一次扣5分。

A)正确B)错误答案:对解析:3.[判断题]《上海铁路局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实行变更到站服务和完善车票改签服务的通知》(上铁客函〔2015〕800号)规定,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4.[判断题]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答案:对解析:5.[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劳动安全的保障部门。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6.[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票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上铁价〔2017〕261号)规定,制定或调整动车组列车执行票价,当优惠票票价高于执行票价时,仍按优惠票价售卖车票,并执行全价票的相关规定。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解析:8.[判断题]《上海铁路局中铁银通卡使用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229号)规定,旅客刷卡进站时,卡内余额不得少于 50 元,余额不足时不能刷卡进站。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9.[判断题]《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通勤、定期通勤乘车证,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A)正确B)错误答案:对解析:10.[判断题]《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劳卫教电〔2013〕60号)规定,劳动安全培训能力项目编码分为A、B、C、D四类。

A)正确B)错误答案:错解析:11.[判断题]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客运车站无票人员补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4〕92号)规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站段每月千人上车补票率低于8‰为合格。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发文单位:铁道部文号:铁劳[1994]142号发布日期:1994-11-7执行日期:1995-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因公乘车第三章乘务便乘和调度命令乘车第四章通勤乘车第五章就医、购粮、通学乘车第六章医疗转院、疗养、陪护乘车第七章探亲乘车第八章离、退休人员乘车第九章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及临时工乘车第十章路外有关人员乘车第十一章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第十二章乘车证的管理第十三章违章审批、填发、使用和丢失乘车证的处理第十四章乘车证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比制度第十五章铁路乘车证的监察制度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的生产特点,便利铁路职工在铁路沿线进行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必要乘车,本着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方便工作,杜绝流弊的精神,特制定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使用乘车证人员范围为: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使用铁路乘车证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乘车证种类:一、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二、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三、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四、软席乘车证;五、硬席乘车证;六、通勤(学)乘车证;七、就医乘车证;八、便乘证;九、定期通勤乘车证;十、探亲乘车证;购粮乘车证用就医乘车证代用。

第四条乘车证的印制各种乘车证均属有价证券,统一由铁道部印制。

第五条乘车席别的规定一、准乘软席的人员范围1.铁道部正、副部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2.正副司、局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3.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经国家和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年满五十周岁的正、副处长和相当职级人员;6.年满五十周岁的副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办法实施前,已按部规定享受软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享受);7.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8.铁道部副部长和相当职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准许随行人员一人填发软席乘车证。

9.受处分降低职务、工资级别的人员,应按降低后的职务、工资级别确定其能否享受乘坐软席。

铁路乘车证

铁路乘车证

铁路乘车证铁路乘车证1、铁路乘车证的种类铁路乘车证共分九个票种、三种颜色,均为单页。

(1)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浅粉色,横版。

(2)软席乘车证(含单程、往返、临时定期),浅粉色,竖版。

(3)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浅蓝色,横版。

(4)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浅蓝色,竖版。

(5)硬席乘车证(含单程、往返),浅蓝色,竖版。

(6)便乘证,浅蓝色,竖版。

(7)通勤乘车证(含通学、定期),浅黄色,横版。

(8)就医乘车证(含往返、临时定期、全年定期),浅黄色,竖版。

(9)探亲乘车证(含单程、往返),浅黄色,竖版。

2、铁路乘车证使用人员范围(1)准乘软席的人员范围。

①铁路总公司正、副部级和相当职级的人员。

①正、副司长、局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

①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①经国家和部(现为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①年满50周岁的正、副处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

①年满50周岁的副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高级技师。

①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

①铁路总公司副部级和相当职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准许随行人员一人填发软席乘车证。

①受处分而降低职务、工资级别的人员应按降低后的职务、工资级别来确定其能否享受乘坐软席。

另外,机要人员在执行取送密码任务时可使用软席乘车证,但只允许填发单程或往返软席乘车证。

铁路总公司专运处的专职专运人员,在执行专运任务时,经处领导批准,由运输局填发全年定期软席乘车证。

铁路局从事专职专运、警卫工作的人员,经铁路局领导批准,填发局管内及所属列车终到站的全年定期软席乘车证。

专职专运、警卫人员持用的软席乘车证只限于执行专运、警卫任务时使用。

(2)准乘硬席的人员范围。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人员准乘硬席。

(3)路外驻铁路单位使用铁路乘车证的范围。

①驻铁路局、车站军代处军事代表因公外出乘车时,可由驻地铁路局填发乘车证。

副师职及其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受年龄限制)可填发软席。

各种乘车证使用规定简明

各种乘车证使用规定简明





使




顺号
票种
符号
使用范围
填发批准权限
有效期间
证件证明
准乘列车
是否签证
使用人数
中途下车
卡片
使用卧铺
违章批准、填发、
使用和丢失罚款
备注
1
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
YZ
铁道部机关、部属公司、机械保温段乘务员、铁路局、分局机关、机务车辆、客运公安押运有关人员,需到上级机关的单位党政正职,有固定区域采购、检修人员。
不附《乘车证使用卡片》
不能免费使用卧铺

由分局、局客运公司及以上单位填发
一个历年或一个学年
工作证
学生证
通勤同上、通学、快车和普通旅客列车。
免签
一人
不附《乘车证使用卡片》
不能免费使用卧铺
7
就医乘车证
JY
沿线居住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如当地无铁路医疗单位的。全年定期就医一年填发一次。就医乘车证不能跨医院管辖的医疗区段,更不能跨局填发。(购粮、略)
3
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
YL
职工一次出差到几条线又不顺路者,铁路大、中专、技校学生实习随工人流动作业。
据实填发,最长三个月,可跨年填发。
证件,职工工作证,离休证,军代处军官证和守桥隧武警军官证。
证明:单位出差证明,
除国际列车以外的各种列车。

一人
同上
4
软席乘车证
RX
符合软席条件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乘车。
2、违章使用乘车证
按旅客列车等级、席别、铺别、区间及票面填写人数,依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补收和加收票款;下列乘车证还应按票面记载的席别区间,按下列计算方法加收罚款:

铁路车务客运员理论100题

铁路车务客运员理论100题

铁路车务客运员理论100题行车岗位理论百题客运·铁路客运员铁路客运员1.《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应如何处理?答:旅客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记载哪些内容?答:(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径路;(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3.《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旅客携带品暂存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旅客携带品暂存费的收费标准是每日每件3.00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当如何办理?答: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5.《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动车组的定义是什么?答:动车组是指运行速度在200公里及以上的列车。

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退票应在哪办理?答: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7.《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车站发现烈性传染病患者如何处理? 答:车站发现烈性传染病患者(尤其是对人身健康危害严重、有暴发性流行可能的疾病患者),车站发现时应告之铁路规定并给予办理退票手续。

必要时,应通知铁路防疫部门处理污染现场。

8.《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携带超重、超大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如何处理?答:如旅客携带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9.《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哪些情况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答: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延长日数从客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铁路职业考试行车理论百题(列车值班员)

铁路职业考试行车理论百题(列车值班员)

行车理论百题(列车值班员)行车理论百题(列车值班员)1.《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的基本权利是什么?答:(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3)对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4)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携带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2.《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的基本义务是什么?答:(1)支付运输费用;(2)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哪些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答:(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列车对无票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如何处理?答: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

5.全国铁路的行车时刻如何规定的?答:全国铁路的行车时刻,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哪些物品不得带入车内?答:(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7.《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中,运输收入事故分几等,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分三等。

(1)一般事故:损失金额不足1万元。

(2)大事故:损失金额1万元及其以上,不足10万元。

(3)重大事故:损失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8.《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代用票填写相应的略语1-8项内容是什么?答:(1)客票“客”(2)加快票“普快”或“特快”(3)卧铺票“卧”;(4)客快联合票普快或特快分别为“客快”或“客特快”;(5)客快卧联合票分别为“客快卧”或“客特快卧”;(6)儿童超高“超高”;(7)丢失车票“丢失”;(8)变更座别、铺别、径路分别为“变座”、“变铺”、“变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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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铁路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的生产特点,便利铁路职工在铁路沿线进行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必要乘车,本着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方便工作,杜绝流弊的精神,特制定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使用乘车证人员范围为: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使用铁路乘车证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乘车证种类:一、硬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二、软席全年定期乘车证;三、硬席临时定期乘车证;四、软席乘车证;五、硬席乘车证;六、通勤(学)乘车证;七、就医乘车证;八、便乘证;九、定期通勤乘车证;十、探亲乘车证。

购粮乘车证用就医乘车证代用。

第四条乘车证的印制各种乘车证均属有价证券,统一由铁道部印制。

第五条乘车席别的规定一、准乘软席的人员范围1、铁道部正、副部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2、正副司、局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3、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经国家和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年满五十周岁的正、副处长和相当职级的人员;6、年满五十周岁的副教授和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办法实施前,已按部规定享受软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享受);7、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8、铁道部副部长和相当职级及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准许随行人员一人填发软席乘车证;9、受处分降低职务、工资级别的人员,应按降低后的职务、工资级别确定其能否享受乘坐软席。

二、准乘硬席的人员范围除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铁路职工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人员准乘硬席。

第二章因公乘车第六条铁路职工因公出差、驻勤、开会、组织选派出入铁路院校、调转、搬家、在本管辖区段内流动性生产(工作)、铁路院校组织学生生产实习等乘车,均属因公乘车。

第七条乘车证使用范围一、全年定期乘车证凡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常在所管辖区段内铁路沿线往返乘车的铁路职工,可使用所管辖区段内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1、铁道部机关、部属公司和机械保温列车乘务员准予填发“全国各站”全年定期乘车证。

2、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同)、铁路分局(集团公司所属总公司,下同)机关准予填发本铁路局、分局管内全年定期乘车证。

铁路局机务、车辆、客运、列车段的运转主任、乘务主任、车队长、业务指导、指导员,公安押运队队长、押运人员、指导员,可使用其担当乘务区段内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3、工程局、设计院机关准予填发施工区段内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4、工厂、院校等单位,一般不使用全年定期乘车证,但单位党政正职可填发本单位所在地至上级机关所在地的全年定期乘车证;有固定区域的材料采购或检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严格审查批准可使用固定区域内的全年定期乘车证。

5、持用全年定期乘车证的各铁路单位的领导及运输业务人员,确实经常赴直属上级机关或随车工作的,其乘车区间可填发管辖区段至直属上级机关所在地或乘务区段的终到站。

6、全年定期乘车证的乘车区间,如管辖区段的最末一站不是快车停车站,可填到管辖区段的前方一个“直快”停车站。

二、临时定期乘车证因工作需要短期内须在一定区段内连续往返乘车或一次出差到几个地点又不顺路的,可使用一定区段内的临时定期乘车证。

1、临时定期乘车证的到站,除铁道部机关外,不能填“××局、××分局管内各站”,更不能填“全国各站”,应根据本次出差的实际需要填写。

2、一次出差到一条线的几个站,可填到最远站;一次出差到几条线又不顺路者,可按线填最远到站,但不能超过三个到站。

3、铁路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到铁路基层单位生产实习随工人流动作业的,可由接受实习单位填发流动作业区间的集体或个人临时定期乘车证和实习证明。

4、铁路在职职工经组织批准考入铁路院校的研究生,在做论文的调研期间,可由学校填发学校所在地至调研地的临时定期乘车证。

三、软席、硬席乘车证因工作需要一次性的外出乘车,可使用软席、硬席乘车证,乘车区段及期间按实际需要填发,单程或往返一次有效,除转乘外,中途下车无效。

1、铁路院校组织学生在学校所在地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含在职入学职工)实习时,可使用由学校到实习地点的往返硬席乘车证。

根据部、局实习计划,如必须到铁路局管辖范围以外进行实习时,应经所在局、院校、厂领导批准后,由局、院校、厂填发学校至实习地往返硬席乘车证,但必须从严掌握。

2、铁路在职职工经组织批准入大、中专、技工学校学习时,职工所在单位填发一张工作地(或居住地,下同)至学校所在地的单程乘车证;寒暑假需回原工作地或出校时,可由学校填发(入地方学校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发)由学校至原工作地的往返乘车证或单程乘车证(出校),填发期间应严格按入校、出校和放假的实际时间掌握,使用别填“学习”。

各铁路院校要加强对入校职工填发、使用、回收乘车证的管理,学生管理部门要向填发部门提供名册,由院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凭本人工作证填发。

3、铁路在职职工经组织批准考入铁路院校的函授生,脱产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集中面授、考试等教学活动时,所在单位凭学校的通知书,填发工作地至参加教学活动地点的往返乘车证。

4、职工调转、搬家只能使用单程乘车证。

职工调转后接家属到工作地的,职工本人填发一次往返乘车证,其家属填发单程搬家乘车证(必须持有转移户口的证明)。

家属持用往返搬家乘车证,视为无效。

5、退休人员搬家可比照在职职工使用乘车证。

离职、辞职职工及其调出路外的职工赴任或搬家,不予填发乘车证。

6、铁路职工调动工作,其配偶属非使用乘车证范围的,随同调动时,不能使用乘车证。

7、职工调转搬家,家属与职工同行时,可与职工同等席别。

8、部组织的专家休假,符合使用乘车证条件的家属(限一人)与职工同行时,可与专家同等席别。

第三章乘务便乘和调度命令乘车第八条乘务便乘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在规定担当乘务的区段内便乘时(不包括调车机车、小运转及出入厂取送机车),可由段、折返段乘务室、驻在所(站)值班员填发便乘证,按指定日期、车次一次乘车有效。

便乘到达目的地后,应由值班员收回便乘证,予以注销,月末集中交回填发单位。

机车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机务段、车辆段检修工人去修理,应填发一次硬席乘车证,不能使用便乘证。

第九条调度命令乘车事故救援与抢险救灾,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填发乘车证时,可凭调度命令乘车,一次乘车有效。

装卸工(包括外委装卸)到外站装卸车,可按货运有关部门规定使用铁路分局调度命令乘车。

第四章通勤乘车第十条定期通勤乘车符合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条件的职工,其工作地至家属居住地在四百公里以内(铁路局工程、大修部门流动施工的职工,在局管辖范围内可不受四百公里限制),能利用节假日或休班时间回家的,在不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的前提下,可填发定期通勤乘车证,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第十一条通勤乘车一、职工工作地至家属居住地在二百公里以内,上下班有适当列车可乘,不影响出勤、工作和休息的,需通勤时,可使用通勤乘车证,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二、铁路局工程、大修部门流动施工的职工,符合使用通勤乘车证条件的可不受二百公里的限制(限四百公里以内),其通勤乘车证可填写施工区段至家属居住地,但不能超出局管辖范围。

三、铁路职工到其他单位驻勤,符合通勤条件的,可按规定使用通勤乘车证。

第十二条铁路职工入路内、外举办的大、中专、技校学习,不能使用通勤、定期通勤或通学乘车证;职工家属居住地在工作地(夫妻同居一地),其父、母、子、女在外地,不能填发到父、母、子、女所在地的通勤、定期通勤乘车证。

第十三条铁路职工入一年以内短训班、进修班,符合通勤条件的,可按规定使用通勤乘车证。

第五章就医、购粮、通学乘车第十四条就医乘车一、在沿线居住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如当地无铁路医疗单位,须赴负责本医疗区段的铁路卫生所、医院就医时,可使用定期就医乘车证。

具体填发方法是:将就医乘车证粘在就医乘车证卡片上(附样一,由各单位自印,下同),按要求填写后,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定期就医乘车证一年填发一次,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定期就医乘车证的到发站、有效期间一律用戳记加盖。

二、铁路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在本医疗区段的铁路卫生所不能医治,需转往本医疗区段的医院医治时,由卫生所填发一次往返就医乘车证。

需连续医疗时,凭医院证明,可填发临时定期就医乘车证,有效期间均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患者病重或幼儿需要护送者,由卫生所为护送人(符合使用乘车证条件人员)与患者填发同一张就医乘车证,注明护送人。

此乘车证在医疗完毕后,必须由医疗单位盖章证明,交回原填发单位。

四、就医乘车证不能跨医院管辖的医疗区段,更不能跨局。

五、除铁路沿线卫生所外,其他单位不得再为职工、家属填发就医乘车证。

第十五条购粮乘车一、沿线居住地无购粮点,需乘车到就近购粮点购粮时,铁路职工及其同居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使用定期购粮乘车证。

随身携带的粮食重量以不超过客运规定重量为限。

定期购粮乘车证用定期就医乘车证代用,“使用别”栏注明“购粮”字样。

具体填发方法是:1、将定期购粮乘车证粘在购粮乘车证卡片上(附样二),按要求填写后,再将购粮乘车证卡片粘在粮食供应证上,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定期购粮乘车证一年填发一次,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3、定期购粮乘车证的到发站、有效期间一律用戳记加盖。

二、各单位不得再为职工、家属填发一次往返购粮乘车证。

三、职工回家取粮不能使用购粮乘车证。

四、职工及供养的直系亲属原居住地有购粮点,后因工作调动或分配住房等原因,到其他有购粮点的地区居住,但户口、粮食关系未迁入居住地的,不能使用购粮乘车证。

五、职工及供养的直系亲属就医、购粮在同一方向的,填最远到站;在不同方向的,填两个到站。

第十六条通学乘车一、沿线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由居住地至中、小学校在五十公里以内,需要乘车通学时,可使用通学乘车证。

二、当地设有同等学校,原则上应就地入学。

但按招生计划考入外地铁路重点中、小学就学的,居住地至学校在二百公里以内的可使用通学乘车证。

三、经组织选派到专业性业余学校(如业余体校、业余艺术学校)或入聋哑学校学习的中、小学生,如居住地至学校的距离符合通学条件的,可填发通学乘车证。

四、通学乘车证的有效期间为一个学年,于每年新学年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换发,在此期间新旧乘车证可交替使用。

第六章医疗转院、疗养、陪护乘车第十七条医疗转院乘车一、铁路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本医疗区段的医院不能医治,需转往外地医院(含地方医院)医治,符合转院条件,具备转院手续的,应按医疗转院处理,由医院填发软席、硬席乘车证,不准用就医乘车证代替转院用乘车证。

转院后如住院医疗时间超过乘车证的有效期间,出院时由该医院填发返程的单程乘车证(住地方医院的,由原单位填发)。

职工回单位后应及时将乘车证返回填发单位。

二、转院用乘车证只限医院填发,由主治科主任签认,医务部门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填发。

医院要健全登记备查手续及管理制度。

如医院无填发软席乘车证权限,转院医疗者又符合乘坐软席条件的,可由本人所在具有填发软席乘车证权限的单位填发软席乘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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