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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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患者的登记和病历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确保血液透析患者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提高医疗质量和病历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和病历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患者登记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制度,对所有新入透析患者进行登记。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如实登记新入透析患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ID号、身份证号、单位、职业、住址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3天内,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血液透析病历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首次透析病程记录、血液净化记录单、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粘贴单、谈话签字单等。

第九条血透医师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血透前必须签署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

8小时内必须书写病程记录,以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月一次。

第十条血透护士必须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血液净化记录单,记录透析时生命体征变化、各项透析参数、不良反应、透析时用药情况等。

第三章病历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血液透析患者建立长期病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治疗方案、治疗过程、药物过敏史、不良反应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血液透析病历进行审查,确保病历质量。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保密,防止病历资料的遗失、损坏或者泄露。

血透室科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科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血液透析室科室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血透室是医院集中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专业科室,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

科室主任具体负责血透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分为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医务人员主要包括主治医师、副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护理人员主要包括护士长、护士等。

第四条血透室的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血透室应每天定期进行器械消毒和环境消毒,确保治疗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血透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血透室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科室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八条血透室应制定管理制度,包括科室值班制度、工作程序、急救预案等。

第九条血透室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器械和药品,确保血透治疗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血透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血透室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和病例讨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血透室应制定患者接诊、登记、治疗计划等工作程序,确保患者的顺利就诊。

第十四条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治疗计划,确保治疗的准确进行。

第十五条患者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动态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六条患者治疗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后续随访和疗效评估。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血透室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八条血透室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制定患者保障措施,确保患者的身体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医护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血透室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患者调查,改进服务质量。

血透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血透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血液透析室的安全运行,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血液透析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血液透析室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

第三条血液透析室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血液透析室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血液透析室主任负责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人员安全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

3. 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设备安全1. 定期对血液透析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3. 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环境安全1. 血液透析室环境应保持整洁、舒适,定期进行消毒、通风。

2. 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确保患者隐私和安全。

3. 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患者注意安全。

第十条医疗废物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规定。

2. 使用专用容器盛装医疗废物,确保不污染环境。

3. 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1.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小组。

2. 安全管理小组应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1. 制定血液透析室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纪律处分。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一、血透室的使用。

1. 血透室的使用对象为患有肾功能衰竭或需要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血透室。

2. 血透室的使用时间为医院规定的透析时间,透析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整理,确保下一位患者的使用环境。

二、血透室的卫生。

1. 血透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 使用血透设备的医护人员应遵守洗手、穿戴手套、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过程的无菌。

三、血透设备的使用。

1. 血透设备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
训和考核合格。

2. 血透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四、血透室的安全。

1. 在血透室内严禁吸烟、饮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 在使用血透设备时,应注意避免漏电、漏水等安全隐患,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五、血透室的管理。

1. 血透室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透析情况、药物使用、医疗护理等信息。

2. 血透室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血透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止使用血透室等处罚措施。

以上为血透室规章制度,希望所有使用血透室的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使用环境和安全秩序。

血液透析操作规程与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标准

血液透析操作规程与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标准
年度血压控制(透析间期血压90/60~150/90mmHg)例数 年度平均每患者透析时间例数 年度患者主观舒适度评价 年度腹膜透析例次
医生完成的内容
姓名 性别 年龄 尿素下降率URR 血红蛋白 钙磷乖积 血清甲状旁腺素 血压 透析时间 患者主观舒适度
URR公式
URR反映单次透析时尿素的清除分数 URR(%)=100(1–Ct/Co)
维持性血透患者质量监测指标
年度溶质清除(尿素下降率URR>65%) 例数
年度肾性贫血的纠正(血红蛋白≥110g/L) 例数
年度钙磷代谢(钙磷乖积<55mg/dl) 例数
年度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血清甲状 旁腺素(ipTH)100~300ng/dl〕例数
年度血管通路类别
动静脉内瘘、中心静脉血透导管、动静脉直 接穿剌、其他血管通路例次
急救设备
心脏除颤器 简易呼吸器 抢救车 其他设备 有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供氧装置 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机
制度与流程
质量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设备操作规范与设备维护制度 有紧急意外情况与并发症紧急处理预案 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患者进入血液净化室前进行血液传播性疾病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血液透析机符合国标要求 反渗机运转正常,供应充足的反渗水
Co:透析开始的血尿素浓度 Ct:透析结束时的尿素浓度 透析充分性判断标准是URR>65% URR>70%时病死率反而增加
钙磷乖积计算
钙:1mmol/L=4mg/dl 磷:1mmol/L=3.1mg/dl 〔(Ca×p)〕 >40则和磷以骨盐形式沉积于骨组织 <35则妨碍骨钙化,甚至可骨盐溶解,影响成

(最新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最新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透析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方法,透析室的管理对于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透析室的安全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透析治疗,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透析室管理规范。

以下是一份基本的透析室管理规范:1.设立透析室管理团队: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透析室管理团队,负责透析室的日常运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该团队包括透析室主任、护士长、技术人员及相关支持人员。

2.透析室设施和设备管理:透析室的设施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患者感染的风险。

同时,透析室应具备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环境条件。

3.透析室感染控制:透析室应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人员的洗手和消毒培训,透析室的清洁消毒制度以及规范的废物处理流程。

透析室人员应掌握感染控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感染控制的培训。

4.透析室操作规程:透析室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透析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步骤、透析液准备和输注、透析器的选用和更换、血管通路的护理等。

透析室人员应按照规程操作,确保透析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5.透析室紧急处理和救护措施:透析室需要备有紧急处理和救护设备,如静脉通路畅通的注射器、氧气密闭面罩、除颤器等。

透析室的人员应熟悉急救流程和操作技巧,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处理并救治患者。

6.患者管理和教育:透析室应建立健全的患者管理和教育制度,包括患者的入组筛选、订立透析计划、透析过程的监测和评估等。

透析室人员应定期为患者提供透析相关知识和生活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透析治疗。

7.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透析室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监测透析治疗的各项质量指标,如透析效果、感染发生率等。

相关数据应及时记录、整理和分析,为透析室的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8.透析室的监督和考核:医疗机构应对透析室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考核,包括透析室的管理运营情况、质量指标的达标情况以及患者满意度等。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血透室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血透室是专门为透析患者提供肾脏替代治疗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血透室的管理一、血透室的管理属于医院的专业科室,必须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血透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血透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血透室必须有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患者的治疗需求。

四、血透室必须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透析医生、透析护士等,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患者的管理一、患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血透室进行治疗,不能迟到早退。

二、患者必须遵守医生和护士的指导,服从治疗安排。

三、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患者。

四、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不能任意活动,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五、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病情。

六、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得私自擅离治疗场所,必须得到医护人员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医护人员的管理一、医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不能迟到早退。

二、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能饮酒吸烟,不得患有传染病。

三、医护人员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装,佩戴好工作牌,不得随意更换服装。

四、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随意行事。

五、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六、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互相配合,形成团队合作精神。

七、医护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水平。

第五章安全防护一、血透室必须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二、血透室必须配备相关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三、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保护自己和患者的安全。

四、血透室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垃圾的处理规范,保障环境卫生。

五、血透室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一、血透室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保障患者的安全。

血液透析治疗室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治疗室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治疗室/区管理规范
1.透析治疗室/区应禁止摆放鲜花、带土植物及水生植物水族箱,不得存放工作人员的生活用品。

2.透析治疗室/区不能存放非本班次、未使用的透析耗材、浓
缩液及消毒用品。

3.医疗物品与患者生活物品不得混放。

4.透析机开机、透析管路安装及预冲期间,患者及其照护人员不能进入透析治疗室/区。

5.一个透析单元不能同时放置多个患者的治疗用品。

6.在实施有创操作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禁止在非操作区域戴手套。

7.打开的透析用医疗物品应封闭保存,注明开包时间,有效期4h。

8.每次治疗结束对透析机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机器表面不得有胶迹、血渍、污渍等。

9.监护仪、除颤器、输液泵、理疗仪等公用医疗器械一
人一用一消毒。

10.一次性使用氧气湿化瓶和氧气管专人专用,应一次性
使用。

11.复用氧气湿化瓶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12.急救车内喉镜、开口器、舌钳、重复使用简易呼吸气囊等用后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避污保存。

13.透析治疗室/区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完整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完整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国家卫计委版)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血透室的管理。

1.1 血透室的管理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确保血透室内的设备
和药品处于良好状态。

1.2 血透室内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1.3 血透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

第二条,血透过程管理。

2.1 血透室内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
保血透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2.2 血透室内的患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接受血透治疗,不
得擅自更改治疗时间。

2.3 血透室内的患者必须配合医务人员的指导,如实反映自身
身体状况,不得对治疗过程进行干扰。

第三条,血透设备管理。

3.1 血透室内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血透室内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操作方法。

3.3 血透室内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继续使用。

第四条,药品管理。

4.1 血透室内的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4.2 血透室内的药品使用必须按照医嘱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用药方式或剂量。

4.3 血透室内的药品库存必须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的充足和安全。

以上规章制度由血透室管理人员制定并执行,违反规定者将受
到相应的处罚。

血透室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
疗质量,特制定以下血透室规章制度:
一、血透室的管理。

1. 血透室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血透室的日常管理和
卫生工作。

2. 血透室应当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血透室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医护人员的管理。

1. 血透室的医护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血透
操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2. 医护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

3.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患者进行友善、耐心的服务。

三、患者的管理。

1. 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前,应当接受相关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身体状况适合进行血透治疗。

2. 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应当服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配合治疗过程。

3. 患者应当遵守血透室的秩序和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治疗区域或干扰其他患者的治疗。

四、安全管理。

1. 血透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和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2. 血透室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3. 血透室应当加强感染控制和预防,定期进行环境和器械的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以上规章制度,由血透室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血透室的安全和健康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制定
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尊重患者的人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严守医疗秘密。

第三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和遵守血透操作规程,严格
执行消毒、洗手、穿戴防护用品等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操作安全。

第四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
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血透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患者在血透治疗期间,应当服从医生和护士的安排和指导,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配合医疗人员进行治疗。

第六条患者在血透治疗期间,应当遵守医疗秩序,不得随意更
改治疗时间和方式,不得私自停止治疗。

第七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定期
进行复核和总结,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安全。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和患者,将按照医疗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血透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为了规范血液透析室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护人员的权益,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血透室的管理。

1.1 血透室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设备维护等。

1.2 血透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1.3 血透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医护人员的管理。

2.1 医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安全。

2.2 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对患者的服务质量。

2.3 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三、患者的管理。

3.1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血液透析治疗,不得擅自停止或更改治疗方案。

3.2 患者应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配合验血、透析等操作。

3.3 患者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身体清洁,避免感染。

四、设备的管理。

4.1 血透室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2 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拆卸设备。

4.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5.1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5.2 医护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并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5.3 对于造成患者损害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协助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并配合医院处理善后事宜。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在血透室工作或接受治疗的人员,均应遵守以上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以及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许可从事肾内科疾病治疗医疗机构。

(三)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血液透析设备。

(四)血液透析治疗应该具备相应的影像指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

(五)血液透析治疗应配备多功能监护仪,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六)血液透析治疗室应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七)有至少2名具有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肾内科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血液透析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院在职医师。

2.有3年以上肾内科诊断治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相应的血液透析治疗技术培训。

(二)参与血液透析的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血液透析治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血液透析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手段、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二)术者由具有相应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血液透析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治疗风险、治疗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实施血液透析治疗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五)建立健全血液透析治疗技术评估和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及医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透室的正常运行,维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
以下规章制度:
一、患者管理。

1. 患者需提供医生开具的血透治疗处方,并按照预约时间前来
就诊。

2. 患者需按时接受血透治疗,不得私自更改治疗时间或频率。

3. 患者在治疗期间需服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离
开血透室。

二、医护管理。

1. 医护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接受相关培训并具备相关资质。

2. 医护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血透治疗,确保操作规范
和安全。

3. 医护人员需做好患者的宣教工作,指导患者正确的饮食和生活方式,促进康复。

三、设备管理。

1. 血透室设备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医护人员需做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血透室的卫生和安全。

四、安全管理。

1. 医护人员需做好患者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血透治疗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2. 血透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五、纪律管理。

1. 医护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患者隐私。

2. 患者和医护人员需相互尊重,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或伤害。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能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血透室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透室的正常运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血透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安排,严
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血透室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环境
清洁、无菌。

三、血透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和知识水平,保证医疗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血透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宣教工作,提高患者对血透
治疗的了解和配合度,保障治疗效果。

五、血透室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患者档案,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六、血透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对
工作,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七、血透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八、血透室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以上规章制度,由血透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血透室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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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申报条件及要求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

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

(6)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

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

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

(7)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

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8)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9)污物处理室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

(10)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

山东省血透管理办法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

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㈠透析治疗区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

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

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

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3.2m2,床(或椅)间距不小于0.8m。

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

⒋透析治疗区应具备双路供电系统。

不具备此条件的,在购置透析机时,应选用具有停电安全装置的透析机,以保证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⒌每一个透析单元应配备独立壁式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液排放接口、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吸引装置。

有条件还应配备独立的视听装置、网络接口及呼叫系统等。

⒍护士站应设在能够观察整个透析治疗区情况的地方,由于建筑原因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应适当增设观察站。

㈡治疗准备室治疗准备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⒈药品柜:放置生理盐水及其它备用药品等。

⒉冰箱:放置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及肝素盐水、鱼精蛋白、凝血酶等需低温保存的药品以及制作冰块等。

⒊消毒物品柜:放置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

⒋穿刺器材柜:存放注射器、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物品。

此外,治疗准备室还应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等必备设施。

㈢水处理间⒈水处理间面积至少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并避免阳光直晒。

⒉水处理间地面承重应符合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地漏;地面及墙面均应经过防潮、防酸碱处理。

⒊水处理间的自来水系统压力适宜,流量不低于水处理系统产水量的2.5倍;透析机供水管路和排水系统应选用无毒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并避免有死水区存在。

⒋水处理间应急具备供水条件(如储水罐、供水泵等)。

⒌有条件可以配合水处理间安装或单独设立透析液中心供液系统。

㈣更衣区工作人员与病人更衣区要分开,并分别具有各自的通往透析治疗区的通道。

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

病人更衣区的大小可根据病人的数量而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病人更衣区内设置椅子(或沙发)和更衣柜,病人更换拖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拖鞋专人专用并在每次使用后以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

㈤接诊区接诊区应备有接诊桌、体重称、血压计、体温计等。

病人更换病号服和拖鞋后在接诊区称量体重、测体温、血压及脉搏,医务人员可在此确定透析方案以及开具处方、化验单等。

㈥医务人员办公室应设置医务人员办公室,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办公室内应安装可处理透析医嘱、记录透析数据及费用结算等事项的电脑设备。

有条件可安装透析管理软件。

㈦污染区污染区用于暂时存放生活和医疗垃圾。

应注意分开存放、单独处理。

㈧复用间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透析器复用规定设置合理的复用间。

透析器须专人专用并分隔存放。

复用用水必须为合格的反渗水,无论是人工、半人工或全自动复用机均应严格分区,废水排放必须符合污水处理规范,复用间要有通风装置。

三、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备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及卫生员等。

㈠医师⒈血液透析室主任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总是监督及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等。

⒉透析室应实施主治医师负责制,负责管理透析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病人透析方案的制定、调整,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等,应定期查房,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等。

⒊血液透析室医生配额,l~20台机器设一名医生,每增加20台机器增设一名医生。

㈡护士⒈血液透析室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数量合理配备护士人数,每人每班次管理的透析机应少于5台。

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组长)和护士。

护士的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的数量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以保证血液透析的进行和病人的治疗安全。

⒉血液透析室应设护士长一名,要求有丰富的血液透析机操作及透析病人护理经验,护士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培训及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医疗用品的管理,协助做好透析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⒊血液透析室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巡视病人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透析记录。

并注意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㈢技师⒈有l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配备专职技师一名,不足l0台透析机者若无专职技师,可由其他人员兼职。

技师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子学知识及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测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⒉技师职责:每日巡视透析机及水处理机的工作情况;监督机器的消毒及除钙;定期检查并校正电导度、血泵速、透析液温度、流量、超滤量、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定期更换在线血滤机的滤器滤芯。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透析机正常运转。

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登记。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质量要求。

保持与透析机及水处理机供应商的业务联系,便于及时解决问题,并在透析室(中心)主任或负责医师统一安排下,完成整机或零部件的更新换代或升级工作。

㈣卫生员卫生员上岗前需经医院岗前培训。

四、血液透析室相关设备要求血液透析室使用的设备主要有:血液透析机、水处理机、中心供液系统以及消耗品(如透析器、血滤器、吸附器、血浆分离器、透析管路、血管穿刺针、中心静脉留置导管等)。

上述设备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执行(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编号6845-04)。

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标准及相应管理要求㈠透析用水透析用水应符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制定的我国血液透析用水的水质标准(见表1),每年至少测定1次,每天检查反渗水电导度(允许范围 <50us),每月进行细菌培养1次。

以上检查化验结果应注意登记并保留原始记录。

新安装的水处理系统或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应提高检测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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