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展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1年格式)
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____字[____]第____号致: ____公司(发行人)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发行人本次交易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某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本所就发行人本次交易事宜出具的《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和《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300223北京君正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北京君正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210,083.08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478.72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616,072.83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405,989.75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417,594.46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474,989.08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478.72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446,291.77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460,640.43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489,337.73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478.72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企业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负债。
该企业负债率低,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极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0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627,198.83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209,604.36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减少18,889.28万元,预付款项增加6,989.26万元,存货增加11,400.0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127.53万元,共计增加1,627.52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76,868.8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0,106.43万元,应交税费减少4,252.6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192.1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42.52万元,共计减少71,164.67万元。
600817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2020-12-15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贵会证监许可〔2020〕2753号文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股数不超过48,273,0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一、发行概况(一)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年11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0.25元/股。
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定为10.51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10.25元/股的102.54%,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报价日(2020年11月26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3.78元/股的76.27%,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报价日(2020年11月26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32元/股的78.91%。
(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分别为韩波、曹险峰、徐辉、沈春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梁留生、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同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感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追求真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同心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定增套利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可交债10号私募基金)以及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核查,本次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本说明为招股说明书附件之一,除非特别说明,各项简称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正文一致。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君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正及其前身君正有限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一)2005年7月,公司前身君正有限成立公司前身君正有限于2005年7月15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注册成立,由刘强、李杰、刘军、张紧、冼永辉共同出资组建。
君正有限成立时,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分三次缴纳,其中首期出资50万元在设立时缴付,剩余资金分两期缴付。
君正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和实收资本情况如下:单位:元股东名称 设立时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刘强 220,000.0044.00%货币李杰 70,000.0014.00%货币刘军 70,000.0014.00%货币张紧 70,000.0014.00%货币冼永辉 70,000.0014.00%货币合计 500,000.00100.00%货币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4年发布的《北京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实施分期缴付。
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
”“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帐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
”2005年7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向刘强、李杰、刘军、张紧、冼永辉分别开具《交存入资资金凭证》,证实该等股东已足额缴纳了君正有限设立时的出资合计50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凭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为君正有限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并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28639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同时做市协议模版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同时做市协议模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促进合作与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同时做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定向增发目的与原则111 双方同意本次定向增发旨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筹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112 增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2 定向增发方案121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数量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122 乙方承诺认购甲方定向增发股票具体认购比例与金额另行约定123 定向增发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3 挂牌与做市安排131 甲方应于定向增发完成后尽快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挂牌申请132 乙方承诺作为做市商为甲方股票提供持续报价服务以增强流动性133 做市期间乙方需遵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做市义务14 权利与义务1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做市义务142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报价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143 甲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144 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5 违约责任151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5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义务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16 协议变更与解除16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162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17 争议解决171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18 其他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做市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融资的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融资的条件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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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6中远海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55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远海发”)拟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启东”)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青岛”)100%股权、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宁波”)100%股权及上海寰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科技”,寰宇科技与寰宇启东、寰宇青岛、寰宇宁波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46,4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一、本次重组相关进程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后,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相关文件。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北京君正: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公告编号:2020-024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展公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方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部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部分标的资产过户情况2020年4月1日,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矽成”)59.99%股权过户至北京君正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北京矽成于2020年4月3日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18129402G)。
截至目前,北京君正持有北京矽成59.99%股权,上海承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承裕”)持有北京矽成40.01%股权。
上海承裕的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之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后续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完成:1、标的资产上海承裕的过户尚需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公司尚需就本次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3、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方案,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4、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期限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但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5、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报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1.发行可转换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总规模为X亿元,债券期限为X年,票面利率为X%,每年付息一次。
债券发行价格为面值的X%。
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
2.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总数为X股,发行价格为X元/股,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投资者。
3.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总价值为X亿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规模为X亿元。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股份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X公司,主要经营X业务。
X公司的净资产为X亿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为X亿元。
本次交易的评估值为X亿元。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X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用途本次交易的资金用途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分析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2.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将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有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有望提升公司的股东权益。
4.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1.市场风险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和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涉及债券投资者的信用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融资成本和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北证公告〔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北证公告〔2024〕23号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的要求,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价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行为,本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上市公司实施不涉及股份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不适用本规则第四章至第五章的规定。
本规则所称重组上市,是指《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三条本所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以下统称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将审核意见、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认为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的,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是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
这在中国一些上市公司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首先,发行新股份买入资产是一个整体行为,它要求发行新股份以及购买资产必须同时完成。
在发行新股时,需要扩大公司的股东基数,吸引投资者参与进来,从而增加公司的股东人数,增加股东利益最大化。
另外,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还可以募集配套资金。
通过募集的资金,可以购买重要的资产和完善公司的生产管理能力。
第二,这一经济管理活动能够让企业获得一定的现金收入。
一般来说,发行新股的投资者需要支付一定的现金,从而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入,从而使公司得以补充资金,从而完成未来的发展所需要的重要资金筹措和购买资产。
第三,这种经济管理活动也可以拓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当上市公司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它的资产的购买会被大量的投资者所承担,从而拓宽上市公司以后的财务管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增加公司融资渠道。
综上所述,发行新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无疑是上市公司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管理活动,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利益,也是企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途径。
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会计分录
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会计分录
标题: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会计分录
简介:本文将介绍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的会计分录,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项会计处理。
正文:
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特定项目或业务发展需要,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配套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
在进行这一操作时,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的会计分录示例:
1.当企业通过发行新股份募集资金时:
资本公积账户(股东权益)|增加
股份发行收款账户(资产)|增加
2.当企业将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时:
资产账户(资产)|增加
银行存款账户(资产)|减少
3.当企业获得配套资金后,将其用于购买资产时:
资本公积账户(股东权益)|减少
资产账户(资产)|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的示例,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这些会计分录时,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总而言之,发行股份购买资配套募集资金是企业为了满足特定项目或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行为。
在进行这一操作时,企业需要进行
相应的会计分录,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项会计处理。
601216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75,701.5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6,997.7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98%。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5,659.7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9,41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38%。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经营利润也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378,756.3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321,258.0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4.82%;销售费用为1,388.7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7%;管理费用为33,897.0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95%;财务费用为3,61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9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5,281.0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9%;研发费用为13,314.6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52%。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388.7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19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6.21%。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很不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3,897.0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2,154.3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42%。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与2022年三季度的6.01%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79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资产结构分析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4,080,28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018,594.68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55.89%、15.24%和7.52%。
601216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君正集团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588,817.5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95,716.92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16%。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360,368.68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1.2%。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35,984.12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3.41%。
表明企业正在进行投资结构调整。
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对当期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541,786.7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33,191.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1.61%。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9.72%。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君正集团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672.81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35,984.12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三季度君正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19.49万元。
满足了投资活动的资金缺口,但是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大部分由筹资活动提供,企业今后的还本付息压力将大大增加。
300223北京君正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北京君正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5,892.1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531.8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7.76%。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净资产收益率(%) 12.88 7.85 4.93 3.11北京君正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13.23%,总资产报酬率为4.17%,净资产收益率为4.93%,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5.55%。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139,601.06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5.56%,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0.29%。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5,853.9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524.9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7.89%。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424.9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97.75万元,研发费用减少166.41万元,销售费用减少232.44万元,财务费用减少656.75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2,790.22万元,共计增加14,368.56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资产处置收益减少36万元,投资收益减少396.7万元,其他收益减少1,207.02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59.44万元,管理费用增加425.54万元,共计减少2,224.7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减少9,670.98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行业均值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为8.05,与2022年三季度的6.13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了1.92。
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比2022年三季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季度流动资产为716,223.4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87,749.36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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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实施进展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方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相关工作。
2020年2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标的资产过户尚需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方案,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3、公司尚需就本次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4、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期限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但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5、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