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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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格式
版记分隔线与版心等宽 首末线较粗、中间较细 末线与版心下边缘重合
※版记中各要素均用4号仿宋字体。
※版记中不再编排“主题词”,不再标注印发份数
18. 页码。页码编排在版心外底端外侧,4号半角宋体阿 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
页脚设置为2.5cm
7mm;奇数页居左空一字、偶数页居右空一字。
第 13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新标准: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左上角; 份号6位阿拉伯数字。 旧标准:秘密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位于版心右上角; 份号7位阿拉伯数字。
第 14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新旧标准差异
62mm 25mm
72mm 35mm
新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35mm, 距页面上边缘72mm。 旧标准:发文机关标志上 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5mm, 距页面上边缘6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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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0. 附件说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编排,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名称较长回行时与上行首字
对齐。
11. 发文机关署名(《条例》新增的公文要素)。
附件名称下空二行。
12.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右空四字编排。
第 10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加圆括号;用途:一是注明文件传达印发范围、公开情 况;二是请示件等上行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 11 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公 文 格 式 编 排
15. 附件。“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
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 排在第三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谈谈发文机关代字编制的问题

谈谈发文机关代字编制的问题

谈谈发文机关代字编制的问题作者:王永春来源:《领导之友》2014年第12期《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正确使用发文字号是规范公文写作的重要方面。

发文机关代字(以下简称代字)是发文字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机关代字与发文性质代字构成;机关代字又由机关代字与机关职能部门代字构成;发文性质代字,常用的有“发”“字”“函”“呈”“复”“报”“电”“文”等。

编制发文字号,关键在于科学正确合理地编制发文机关代字。

一、发文机关代字编制的问题1.发文机关代字编制方法的多样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对公文处理提出了“准确规范、精简高效”等原则,《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也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然而,上述两种制度并未对发文机关代字作准确规范的规定,导致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代字的编制方法都有好多类型,缺乏统一性、规范性与严肃性,不利于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发文机关代字的重复。

由于我国行政区众多,导致在行政区简称及代字的确定上,比较混乱,难以统一。

同时,不同工作系统的代字也有重复的可能。

比如,有如下政府机关在使用“宁政发”的机关代字:宁夏回族自治区、南京市、宁国市、宁海县、宁强县、宁陕县;有如下政府机关在使用“宁政”的机关代字:西宁市、宁德市。

3.“发、字、报、呈、函、电”等发文性质代字的内涵与适用范围不明确。

一般认为,“发”用于领导机关的下行文,“字”用于机关或机关职能部门的上行文与平行文,“函”用于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或机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复”用于领导机关对其所属下级机关请示的批复。

然而,通过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

尤其是“函”,分析以“国函”与“国办函”为代字的公文,并非全是作为“公文文种”的“函”,多是批复,兼及通知与命令。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新国家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为了适应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下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这些年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2012版国标相对于99版国标而言,主要修改内容有以下九个方面:1.调整了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调整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将适用范围从国家行政机关扩展到党政机关。

2.调整了标准内容的总体结构3.调整了公文用纸技术标准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4.调整了公文印刷装订要求将原标准中的“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订订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的说法调整为“订位为两盯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并新增“骑马订订锯均订在折缝线上”的要求。

5.增加和删除若干要素并调整了部分要素名称表1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主要变化6.修改了若干要素编排规则7.细化了信函、命令(令)和纪要格式8.新增了7个式样、删除了1个式样9.调整了公文中红色分割线将原标准中的“正线”、“反线”、“武文线”、“文武线”等概念取消,统称为红色分割线。

我委已经开始实施新国标,并拟于近期逐步实施对新国标的宣贯工作。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公文格式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 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 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 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 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
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 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 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 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 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 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 急”“加急”“平急”。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 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 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 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 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 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 规则: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 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 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 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 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 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 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 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 项。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 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 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 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 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 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解读,仅供参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主要特点这次新实施的《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在一定意义上综合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统一了公文的定义。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二,统一了公文种类。

原来党的机关公文种类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原来行政机关公文种类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规定、函、会议纪要),两者之间只有9个文种是相同的。

新实施的《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种类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可以理解为是在行政机关公文种类基础上增加了党的机关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

这里大家注意,除了文种种类统一以外,还有一点就是“会议纪要”改成了“纪要”。

第三,统一了公文构成要素。

这方面变化较多。

一是公文格式要素进行了调整。

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行政机关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704—1988。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

行,即空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下面的那一条)上一行如 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 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按照理解,广政函、广政办函暂时不用此格 式;第2页以后接着编排页码;版记部分按正 规排版,但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 线(粗、细均不要)

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字体、字号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需要说
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系列的字体。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

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 种组成,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标题字体为2号小标 宋体字,排列分行合理、美观、醒目。 多行标题排列为梯形或菱形,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 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型。

成文日期
(1)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 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2)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 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 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 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 件说明)一行之内。
黑体字(包括数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空1行

标题同正文 一样要求
附件之后才是版记,不能在前。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 除了字号改为4号字外,要求与原来基本一致, 用“抄报、抄送、印发”。

再强调: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
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正确掌握党委系统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党政公文处理大全

正确掌握党委系统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党政公文处理大全

正确掌握几层党委系统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机关处理公文的法规和准绳,关于促进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条例》关于公文格式的规定较为笼统,没有像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配套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格式》”)那样对公文格式作出详细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党的机关如何正确掌握规范的公文格式,笔者认为,应该按照“遵照、参照、灵活”的原则来掌握。

“遵照”,即:凡是《条例》作出规定的都应该严格遵照。

“参照”,即:《条例》没有作出规定,但中共中央发布的文件一直沿用的,可以参照中央文件执行;若《条例》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中央文件可参照的,则可以参照《办法》、《格式》执行。

“灵活”,即:《条例》虽然作出了规定,但基层党的机关在工作实际中不便生搬硬套的,可在确保公文运转和效力的前提下,予以灵活处理。

详细到公文格式要素中如下:一、版头。

《条例》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对版头的字体(含字号,下同)未作规定。

基层党的机关的版头字体可参照中央文件采用套红小标宋体字;其字号可参照《格式》,应当小于“中共中央文件”的字号,以突出中共中央作为党的领导机关的地位。

二、份号。

《条例》规定“份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在遵照《条例》的基础上可参照中央文件予以明确:顶格标于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

基层党的机关公文的份号多用印号机手工加盖,对其字体可不作要求。

三、密级。

《条例》规定“密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在遵照《条例》的基础上可参照中央文件予以明确: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左上角第2行,两字之间空1字。

若有必要,可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在密级后用3号黑体标明保密期限,中间用“★”隔开。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及其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及其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及其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臵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臵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 排;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附件说明页的版式
带附件公文末页版式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时间: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之下,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 日标全,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 中排布;
4个以上(含)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可以简略; 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长方形或沙漏形; 标题一般不超过50个字,不超过三行; 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主送机关 Nhomakorabea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 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编排,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注:1.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联合行文单位多,主送机关多,签发人 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2.有些特定文种需要将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部分,如意见、决定等。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公文要素—版头部分
签发人: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意见)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签发人必须是 本机关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
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 姓名居右空一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 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指导工作,传达意图。 (通知) 联系工作,交流情况。 (函) 请示工作,答复问题。 (请示、批复) 总结工作,推广经验。 (通知、决定) 记载工作,积累史料。 (各文种)
三、公文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准确规范原则 精简高效原则 安全保密原则
四、公文工作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பைடு நூலகம்化业务指导 三要抓好督促检查 四要提高办文能力
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和 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条例》确定党政机 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去掉了“指示”、“条例”、“规 定”。
原则上不区分党政机关文种适用对象。只有命令( 令)、议案两个文种例外。
15个文种适用范围表述的变化。对决议、决定、命 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告、纪要 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公告与通告:使用者、发布内容、公布范围上 有区别。
通知与通告:主要是适用对象有区别。 通知与通报: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意见与报告:行文方向和内容有区别。 意见与请示:行为方向和内容上有区别。
三、近似文种异同辨析
请示与报告:对上级要求、行文时间、文种性 质和行文目的不同。
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 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 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 。
一、公文的特点
一是权威性和政策性。 二是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规范性和约束性。 四是程序性和严密性。 五是对应性和定向性。
二、公文的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解读
2012
目录
一、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二、公文种类 三、公文格式 四、行文规则 五、公文拟制 六、公文办理 七、公文管理

公文总结格式(完整)

公文总结格式(完整)

公文总结格式(完整)篇一:公文格式总结公务员公文规范与政务文稿修养提升河北行政学院闫丽丹(2021年9月18日下午)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规定有15种公文种类。

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21)三、我省印发《河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公文格式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自上而下分行顶格排列。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加急两种。

2、标题:XXX文件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35mm,加上上天头共72mm。

不区分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

3、发文字号不用虚位、不加“第”。

4、标题三要素+两个介词:机关名称+关于+主要内容+的+公文种类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的位置,标题下空一行写主送机关,标题可使用个别标点符号,绝对不使用逗号、句号、问号。

多行标题排列为梯形或菱形。

5、主送机关:可写到标题下空一行,也可放到版记的“抄送”上方。

6、公文首页和末页必须显示正文。

7、附件:在版记之前,是正文的一部分。

8、发文机关不能省略。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9、印章单一机关印章:日字距右侧空四格。

公文最后一行下空一行是印章的上边缘。

公文最后一行的位置决定章的位置。

章的下方有字,要中压(中套),即成文日期在中间;章的下方无字,要下压(下套),章的中下边缘压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印章: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最后一个印章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每排印章两端不超出版心,首排印章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在成文日期下1行。

“请示”类公文应当在附注中著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0、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抄送机关:4号仿宋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主送机关名称位于正文左上方,与正文标题空一行,顶格排印,用 3号仿宋_GB2312。
有多个主送机关的,各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隔开,最后一个主送机 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二)主体部分
9.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
或主送机关下方。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_GB2312。转 发、印发文件类的通知,用3号楷体_GB2312。
××××××××××××××××××× ××××××××××××××××××× ××××××××××××××××××× × ×。
附件:1.× × × × × × × 2.× × × × × × ×
×××××
××××× 2012年×月×日
(二)主体部分
12.成文日期
• 一般署会议通过日期或领导同志签发日期。两位以上领导人审签,署最 后一位的签发日期; 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同志的签发日期。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二部分 公文种类
注意:
●党政机关通用的文种有10个:决定、公报、意见、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这4个文种;
●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决议这个文种。 具体到街道层面: ● 用的最多的是 通知、报告、请示、决定;
主体部分
(二)主体部分
正文中的层次序数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依次用汉字“一”、汉字加圆括号“(一)”、 阿拉伯数字“1”、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1)”,不得逆向使用。
层次序数:第一层 “一、” (黑体)(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 第二层 “(一)”(楷体)(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标点可有可无) ; 第三层 “ 1.” (仿宋)(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要有标点); 第四层 “(1)” (仿宋)(必须有标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培训课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培训课件

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 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事项。(在“重要事项”后删除“或者重大行动”)
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 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 人员。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承办
答复
公文办理结果由承办部门 及时答对复来文单位:一是 书面制发公文、便函;二 是口头答复
催办
传阅
1.及时掌握公文办理进 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 期办结;2.紧急或重要 公文专人催办.
所有公文、便函均送办公室登记。收文编号应按来文单位设置, 如机要文件为1-,单设登记本;交通运输厅为2-,建设局为3-,其 他单位为4-,这三项可设在一个登记本上,用口区纸区分开;项目 指挥部来文设一个登记本,按阿喀-,小和-等进行编号,并用口区 纸区分。(登记本为活页,可自行调整登记纸张数) 各科室文书人员也须建立收文登记本,登记本部门收到的文件 ,不需再编号,按时间顺序登记文件编号、原文编号、标题及办理 情况。如文件较少,可用一个登记本,业务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几 个登记本。到办公室退还文件时,需携带收文登记本,由办公室人 员签字,由办公室人员在收文登记本上做“已还”标记。 目前上行文上空较大,不须贴阅批登记卡,下行文需贴阅批登 记卡,办理意见须在阅批登记卡或上行文上方留白处反映出来,阅 批登记卡做为下行文的组成部分,一并存档,不能拆除。按新条例 ,上下行文均按同一格式红头(与下行文相似),均需贴阅批登记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 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一)公文种类
1、新《条例》 15个文种,分别是:决议、决定、 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 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与原《办法》相比,去掉了“指示”、“条 例”、“规定”,增加了 “决议”和 “公报”, 同时将 “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3 、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 通报、报告、纪要等 9 个文种的适用范围有变化, 在概念上略有调整 。 其余 6 个文种公告、意见、请 示、批复、议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解读

第二部分 公文种类
区分公文种类的功用
一是体现公文性质。 二是反映行文方向。 三是表达行文目的。 四是揭示公文特点。
公文种类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
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
七、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
新《条例》在第七章“公文管理”中着重强
调了有关保密规定,提出了设立保密室和阅
文室的要求,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
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立
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
公文种类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
公文种类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已废除)
党的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用纸规格 种 类 A4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A4型
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 13种:命令(令)、决定、 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会议纪要 意见、函、会议纪要 文件:特急、急件,电报: 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标右上角。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办法》)。《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七
个方面: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
《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

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连字体字号都规定好了!4月14日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

天头 37 ± 1 mm 225mm 297mm 版心
订口 28 ± 1 mm
尺寸:A4 定量:60g ~ 80g 质地:胶版纸 复印纸 白度:80% ~ 90% 横向耐折度: ≥15次 不透明度: ≥ 85% pH值:7.5~9.5 版心: 156 × 225mm 装订:左侧
平订钉 锯 与书脊 相距
5、结构层次序号:第一层为“一、” ,用黑体字, 第二层为 “ (一) ” ,用楷体字,第三层为 “⒈ ” ,用 仿宋体字,第四层为 “ ⑴ ”,用仿宋体字。
附件应注意的问题: 1、附件说明和附件内容都是公文的主体。 2、要确保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前后表述一致。 3、附件内容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 文正文一起装订。
主送: ××××、 ××××、 ××××。 抄送: ××××、 ××××、 ×××× 、 ×××× ××××、 ××××、 ××××。 印发机关 2012年11月13日印发
发文机关标识:
1、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2、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文件首
页显示正文。
3、党、政、军机关与人民团体联合行文,
一、公文的文种
二、公文规范的主要依据 六、公文的用纸与印装
七、公文的版式
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序号 1
公文种类 决议
序号 9
公文种类 通报
2 3
4 5 6 7 8
决定 命令(令)
公报 公告 通告 意见 通知
10 11
12 13 14 15
报告 请示
批复 议案 函 纪要
公文规范的主要依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 印发,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8要素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8要素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8要素解读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党政机关公文适用规则的不同,造成体例不统一、格式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影响了机关公文处理的整体水平。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作出统一规范,建立起统一的党政机关公文标准。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格式》标准)。

《格式》标准首次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党政机关;首次将公文用纸统一为A4型国际标准用纸,并对公文排版、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公文式样等作了较多修改。

公文格式是公文的表现形式。

公文格式的范畴包括:一是公— 1 —文的组成要素及其标注位置;二是承载公文的介质,主要包括纸张的开本、规格、印刷、装订等要求;三是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规范。

公文格式由公文内容决定,又服务于公文内容需要。

我们如果有漂亮的外表,又有丰富的内涵,就堪称完美;同样,公文如果有规范的格式,又有充实的内容,就是一篇完美的公文。

我们要像维护自己的形象一样规范公文的格式。

《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从18个方面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各要素。

准确把握党委系统机关公函格局标准-党政公函处理大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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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机关处理公文的法规和准绳,关于促进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条例》关于公文格式的规定较为笼统,没有像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配套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格式》”)那样对公文格式作出详细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党的机关如何正确掌握规范的公文格式,笔者认为,应该按照“遵照、参照、灵活”的原则来掌握。

“遵照”,即:凡是《条例》作出规定的都应该严格遵照。

“参照”,即:《条例》没有作出规定,但中共中央发布的文件一直沿用的,可以参照中央文件执行;若《条例》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中央文件可参照的,则可以参照《办法》、《格式》执行。

“灵活”,即:《条例》虽然作出了规定,但基层党的机关在工作实际中不便生搬硬套的,可在确保公文运转和效力的前提下,予以灵活处理。

详细到公文格式要素中如下:一、版头。

《条例》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对版头的字体(含字号,下同)未作规定。

基层党的机关的版头字体可参照中央文件采用套红小标宋体字;其字号可参照《格式》,应当小于“中共中央文件”的字号,以突出中共中央作为党的领导机关的地位。

二、份号。

《条例》规定“份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在遵照《条例》的基础上可参照中央文件予以明确:顶格标于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

基层党的机关公文的份号多用印号机手工加盖,对其字体可不作要求。

三、密级。

《条例》规定“密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在遵照《条例》的基础上可参照中央文件予以明确: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左上角第2行,两字之间空1字。

若有必要,可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在密级后用3号黑体标明保密期限,中间用“★”隔开。

四、紧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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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着重强调一下第24条的“审核”,应审核: (1)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常见问题有: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 的;请示中一文多事;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 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将下级机 关的请示事项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之 外的业务部门擅自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学习培训课件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崇军 (2012年8月)
学习培训提纲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
文件参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 办发〔20)12〕14号)
通 知
机关执行和有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 关单位周知或 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 者执行的事项, 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
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 公文,传达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
批转、转发公 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

周知的事项
事项,任免人员
一、公文文种
文 《党政机关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五章 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
第六章 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 作出要求
第七章 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 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
第八章 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 规定。
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
一、公文文种

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向上级机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
报 关汇报工作、反 作、反映情况、提出建 汇报工作,反映情
告 映情况,回复上 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 况,答复上级机关
级机关的询问 问
的询问
适用于表彰先进、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 适用于表彰先进,
通 批评错误、传达 误、传达重要精神、交 批评错误,传达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公文格式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1. 取消了主题词。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决 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 通过的重大决策
事项
用于会议讨论 通过的重要决
策事项
没有此文种
适用于对重要事 用于对重要事 适用于对重要事
项作出决策和部 项作出决策和 项或者重大行动
决 定
署、奖惩有关单 位和人员、变更 或者撤销下级机
安排
做出安排,奖惩 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
关不适当的决定
级机关不适当的
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
党的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名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条例
纸张规格 A4型(2012年之前为16K)
A4型
种类
14种:决议、决定、指示、 13种:命令(令)、决定、
意见、通知、通报、公报、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条例、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3. 传阅(运转、送批、送阅)
(1)正传:按阅批人排序由前往后依次传阅, 一般多用于阅知类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事项
决定事项
一、公文文种
文种
《党政机关 公文条例》
《党的机关 公文条例》
适用于公布行 没有此文种
政法规和规章、
宣布施行重大
命令 强制性措施、 (令) 批准授予和晋
升衔级、嘉奖
有关单位和人 员
公报
适用于公布 重要决定或 者重大事项
用于公开发 布重要决定 或者重大事 件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依照有关 法律公布行政法 规和规章;宣布 施行重大强制性 行政措施;嘉奖 有关单位及人员
没有此文种
一、公文文种
文 《党政机关公 种 文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适用于在一定 范围内公布应 通 当遵守或者周 告 知的事项
没有此文种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 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 周知的事项
适用于发布、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
传达要求下级 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 的公文,转发上级机
3. 下行文规则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 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 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 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处理工作条例
2. 拟办: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需要两个 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几点体会:
掌握文件内容,搞清表述事项。 把握政策规定,领会有关意图。 查找档案资料,对照先例比较。 尊重部门意见,注意协商协调。 拟办有根有据,建议完整准确。 用语规范简洁,答复简明得体。
规定、函、会议纪要
意见、函、会议纪要
文件:特急、加急
文件:特急、急件
紧急程度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平急
平急,标右上角。
密级位置 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成文日期 无规定,多用阿拉伯数字
汉字
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
文 《党政机关公文 《党的机关公 《行政机关 种 处理工作条例》 文处理条例》 公文办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 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 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原来未 作要求)。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 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原来是“应当写明主 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4.平行文和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 时可以联合行文。各联合行文机关行政层级应相 当;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联合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机关,主办机 关一般排列在前。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过 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报 重要精神和告知 流重要情况。
要精神或者情况。
重要情况。
适用于记载会议 定为会议纪要,用于记 定为会议纪要,适
纪 主要情况和议定 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 用于记载、传达会
要 事项。
事项。
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一、公文文种
通过对比学习: 1. 新《条例》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
原《条例》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新《条 例》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分别是:决 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 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 “条例”、“规定”,增加了 “决议”和 “公 报”,同时将 “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3. 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对决议、 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 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 略有调整。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请示、批复、 方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四、行文规则
《条例》仅用6条就对此作出了要求,《办法》 有11条。
1. 行文总规则 (1)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原来要求是“一
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并要求:特殊 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 的机关。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种情况。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 例》的通知 (中办发〔2012〕14号),从 2012年7月1日起, 。
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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