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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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防控处置方案

布鲁氏菌病防控处置方案

布鲁氏菌病防控处置方案1. 布鲁氏菌病概述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通过与感染动物接触、进食感染动物的未加熟的肉或饮用未消毒或未煮沸的牛奶等乳制品而感染。

布鲁氏菌感染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关节疼痛、头痛等,严重者可引起内脏损害甚至死亡。

2. 布鲁氏菌病的防控2.1 增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宣传和普及相关的健康知识,让居民掌握常识和防控方法,提高对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减少接触感染源。

2.2 加强检疫管理对运输和经营过程中的动物、动物产品等进行检疫,严格防止疫区动物或动物产品进入非疫区以及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2.3 加强兽医卫生监管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管,做好动物的疫病监控和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疑似病例。

2.4 加强医疗卫生管理提高布鲁氏菌感染的认识和诊断能力,重点加强监管流行疫情,抓好对患者的控制和救治,同时对身边疫情敏感的人进行发现和隔离处理。

3. 布鲁氏菌病的处置3.1 患者管理对于已经确诊为布鲁氏菌病的患者,应第一时间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患者的治疗方案进行护理。

3.2 居家隔离和治疗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疑似病例和高危人群,应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和治疗,必要时进行进一步的医学检查和诊治。

3.3 疫区消毒对疫区可能被污染的地方,如家庭、场所等进行彻底消毒,消灭病原体,杜绝病原体的扩散。

4. 总结布鲁氏菌病危害性较高,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加强检疫管理、加强兽医卫生监管及加强医疗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防控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病情的扩散。

同时,在患者管理和疫区消毒等方面的处置工作也是同样的重要,只有全面综合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布病防治规范[指南]

布病防治规范[指南]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也称布氏杆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的常见传染病。

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净化布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动物布病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诊断2.1流行特点多种动物和人对布鲁氏菌易感。

布鲁氏菌属的6个种和主要易感动物见下表:种主要易感动物羊种布鲁氏菌(Brucella melitensis)羊、牛牛种布鲁氏菌(Brucella abortus)牛、羊猪种布鲁氏菌(Brucella suis)猪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Brucella ovis)绵羊犬种布鲁氏菌(Brucella canis)犬沙林鼠种布鲁氏菌(Brucella neotomae)沙林鼠布鲁氏菌是一种细胞内寄生的病原菌,主要侵害动物的淋巴系统和生殖系统。

病畜主要通过流产物、精液和乳汁排菌,污染环境。

羊、牛、猪的易感性最强。

母畜比公畜,成年畜比幼年畜发病多。

在母畜中,第一次妊娠母畜发病较多。

带菌动物,尤其是病畜的流产胎儿、胎衣是主要传染源。

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黏膜等感染。

常呈地方性流行。

人主要通过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感染,尤其以感染羊种布鲁氏菌、牛种布鲁氏菌最为严重。

猪种布鲁氏菌感染人较少见,犬种布鲁氏菌感染人罕见,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沙林鼠种布鲁氏菌基本不感染人。

2.2临床症状潜伏期一般为14~180天。

最显著症状是怀孕母畜发生流产,流产后可能发生胎衣滞留和子宫内膜炎,从阴道流出污秽不洁、恶臭的分泌物。

新发病的畜群流产较多;老疫区畜群发生流产的较少,但发生子宫内膜炎、乳房炎、关节炎、胎衣滞留、久配不孕的较多。

公畜往往发生睾丸炎、附睾炎或关节炎。

《布鲁氏菌病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布鲁氏菌病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布鲁氏菌病免疫接种技术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Brucella)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是我国乙类传染病。

布病主要侵害机体淋巴系统和生殖系统,家畜患病后可以发生胎膜发炎、不孕、不育、流产、睾丸炎、乳腺炎以及各种组织病变为特征;人感染后主要表现为波状热、多汗、关节痛、神经痛及肝、脾肿大,关节变形等,病程较长并易复发,给病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和损失。

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曾报告发生人畜布病疫情。

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我省家畜饲养量不断增加,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部分地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也严重危及人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河南省是我国布鲁氏菌病严重流行区之一,2018年人感染布鲁氏菌病共2144例,主要传染源是羊只。

目前我省采取监测、检疫、免疫、消毒、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疫苗免疫是预防和控制本病的有效措施。

河南省属于布病感染的一类地区,按照《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在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除种畜和奶畜外,对牛羊实行全面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河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也规定种畜禁止免疫,实施监测净化;奶畜原则上不免疫,实施检测和扑杀为主的措施;对其它牛羊采取以免疫接种为主的防控策略。

由于布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对人类健康的威胁,研发具有良好安全性和保护性的疫苗已成为科学家的共识。

由于布鲁氏菌为胞内寄生菌,不会被吞噬细胞分泌的消化酶消灭,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反而保护布鲁氏菌免受机体体液中的特异性抗体和其他抗菌物质攻击,所以细胞免疫在清除体内布鲁氏菌时发挥重要的作用。

灭活疫苗具有安全性高、便于储存运输等优点,但是无法提供持久的保护力。

目前国内针对牛羊免疫使用的活疫苗,主要有A19和S2。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

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指南为指导镇(街道办)开展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特制订本指南。

一、具体办法(一)建立布病病例发现机制1、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其掌握布病基本临床表现,并能够开展虎红试验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初筛。

初筛阳性者立即要求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2、有村医的乡镇,要组织对村医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掌握布病基本症状,并要求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

3、转诊病人确诊后,由县区疾控中心对转诊病例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给予一定补助。

4、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虎红初筛试验进行抽样质控。

(二)建立布病病例管理体系1、经县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布病者,由县区疾控中心为其建立档案。

并将病例信息以病例管理卡片形式反馈至村督导员(最好选择村医为督导员。

若没有村医,则需指定一个专门人员)。

2、督导员要在督导日,即“逢5逢10”(每个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当面(牧区可以采取电话形式)督促本村所有布病病人按规定服药,了解其在距上个督导日期间的用药情况,在病例管理卡片上作好相应记录。

发现病例不按规定用药的情况,要在当天通过电话报告给县区疾控中心。

如病例在此期间规范用药,需督促病例继续按照疗程用药,用够两个疗程。

保证每个病例、每个疗程被督导4次及以上。

3、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管理病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方法分两种:一为定期检查病例管理卡片;一为抽查,即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病例,检查村医是否按期督促其服药。

对于每例病例,每个疗程县区疾控中心对其督导情况至少检查1次,并作好情况记录。

4、根据管理病例的数量,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或村督导员给予适当补助。

县区疾控中心根据督导员和患者共同签字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发放补助,并将该卡片与布病患者档案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

出现布鲁氏菌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

出现布鲁氏菌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

出现布鲁氏菌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1. 背景布鲁氏菌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可导致发热、关节炎、肌肉疼痛等症状。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布鲁氏菌病的疑似或确诊病例,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2. 应急处置措施2.1 病例报告与隔离- 发现疑似或确诊布鲁氏菌病病例后,立即向相关卫生部门进行报告。

- 将病例隔离,并确保有足够的防护设施和器材供医务人员使用。

2.2 流行病学调查- 进行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感染源、传播途径和密切接触者。

- 采集病例的体液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认诊断。

2.3 病例治疗和管理- 对疑似或确诊布鲁氏菌病病例进行治疗,包括使用适当的抗生素药物。

- 监测病例的康复情况,并进行随访管理,确保治疗效果。

2.4 传染源控制- 对感染源进行有效控制,包括采取消杀措施、隔离患病动物等。

- 指导养殖场、畜牧户等相关行业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人兽接触和饮食安全问题。

2.5 健康教育与宣传- 加强对公众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对布鲁氏菌病的认知和防护意识。

- 定期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疑虑。

3. 应急处置机制- 成立专门的布鲁氏菌病疫情应对工作组,负责疫情监测、调研研究、协调处置等工作。

- 协调卫生部门、畜牧兽医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应对疫情。

4. 应急处置预案的监督与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 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 应急处置预案的宣传与培训- 宣传应急处置预案的重要性和内容,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协同性。

6. 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根据疫情的变化和科学研究的进展,及时修订和更新应急处置预案。

- 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长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社会的危害。

以上为《出现布鲁氏菌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汇总

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汇总

河南省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试行)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人主要通过接触病畜或病畜及其污染的肉乳皮毛等而感染,也可通过吸入含有布鲁氏菌的气溶胶而感染,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非常罕见。

我省布病流行严重,传染源主要为病羊和病牛,畜牧养殖场、牲畜屠宰场、乳肉皮毛加工厂和回族村镇等地区是布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畜牧养殖、牲畜交易和屠宰、乳肉皮毛加工等从业人员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人员是布病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开展深入持久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是人间布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手段。

为规范开展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培养公众的健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54号)、《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卫疾控发〔2005〕383号),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覆盖全社会,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强重点人群行为干预的宣传教育,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构建群防群控的防治局面,降低布病发病率。

二、具体目标(一)社会公众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知识传播手段,使广大群众了解布病是一种典型的人畜共患病;了解布病传播方式和防护知识,培养良好的保护意识,形成正确的生活工作习惯;了解布病的一般症状、临床特点、危害和预防知识,做到发病后能够早就医、早诊断和早期规范治疗。

(二)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明确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责任,建立健康教育制度,落实健康教育工作,促使重点人群了解布病传播知识、掌握防护方法、培养形成防病意识和生活作业方式,降低发病率。

(三)布病病人医疗机构担负着对布病病人的健康教育责任。

通过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使病人掌握布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慢性化危害和规范药物治疗要求等,主动配合治疗和管理,提高治愈率,降低慢性化率。

【免费下载】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

【免费下载】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

河南省人间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指南(试行)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人主要通过接触病畜或病畜及其污染的肉乳皮毛等而感染,也可通过吸入含有布鲁氏菌的气溶胶而感染,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非常罕见。

我省布病流行严重,传染源主要为病羊和病牛,畜牧养殖场、牲畜屠宰场、乳肉皮毛加工厂和回族村镇等地区是布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畜牧养殖、牲畜交易和屠宰、乳肉皮毛加工等从业人员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人员是布病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开展深入持久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是人间布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手段。

为规范开展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培养公众的健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54号)、《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卫疾控发〔2005〕383号),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覆盖全社会,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强重点人群行为干预的宣传教育,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构建群防群控的防治局面,降低布病发病率。

二、具体目标(一)社会公众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知识传播手段,使广大群众了解布病是一种典型的人畜共患病;了解布病传播方式和防护知识,培养良好的保护意识,形成正确的生活工作习惯;了解布病的一般症状、临床特点、危害和预防知识,做到发病后能够早就医、早诊断和早期规范治疗。

(二)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明确布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责任,建立健康教育制度,落实健康教育工作,促使重点人群了解布病传播知识、掌握防护方法、培养形成防病意识和生活作业方式,降低发病率。

(三)布病病人医疗机构担负着对布病病人的健康教育责任。

通过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使病人掌握布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慢性化危害和规范药物治疗要求等,主动配合治疗和管理,提高治愈率,降低慢性化率。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为了有效地防治这种疾病,提高防治水平,制定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疫情监测、动物管理、疫苗接种、卫生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布鲁氏菌病的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

一、疫情监测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布鲁氏菌病的监测制度,每年进行疫情调查和病原体检测。

2. 定期进行动物血清学检测,筛查病原体感染情况。

3. 发现疫情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疫情调查,确定感染源和传播途径。

二、动物管理1. 应实施严格的动物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动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观察。

2. 发现病例动物,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进行病原菌分离鉴定。

3. 在疫区或高风险区域,应加强禽畜的检疫和管理,提高动物的健康水平。

三、疫苗接种1. 针对布鲁氏菌病,应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健全的疫苗接种制度。

2. 疫苗接种应定期进行,并记录接种的动物信息,确保全面接种、接种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 接种前应根据疫情和科学依据,选择适当的疫苗类型和接种途径。

四、卫生措施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场内卫生消毒工作。

2. 定期对牧场和养殖设施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及时清除病原体携带者和污染源。

3. 强化个人与动物的卫生防护,定期进行人员健康监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五、交通运输和贸易控制1. 对布鲁氏菌病疫情流行地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应加强交通运输和贸易的严格控制。

2. 对进出口贸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应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测和消毒处理,确保贸易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布鲁氏菌病的防治责任和制度。

2. 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补贴,鼓励养殖业者积极开展布鲁氏菌病的防治工作。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布鲁氏菌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布鲁氏菌病的传播、保护人畜健康和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及建议

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及建议

89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及建议柴茂,苑述友,李蛟,刘礼杰,赵明军,崔沛(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51450)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畜禽饲养量及其产品流通的日益频繁,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并已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人畜共患病防控成为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关键词:人畜共患病;防控2018年以来,河南省将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马鼻疽、马传贫、包虫病等8种人畜共患病防控作为保障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措施摆上了重要位置,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防控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落实。

1防控措施1.1做好规范培训引领河南省认真贯彻《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年~2020年)》、《河南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执行,引导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动物防疫条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年初河南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布病防控技术培训班,解读国家布病防治政策,培训布病基线调查、免疫、监测、消毒和人员防护等技术要点,为做好牛羊布病防控奠定了基础;河南省按照“疾控查人、疫控查畜、以人定畜、溯本求源”的原则,建立了畜牧与卫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合力防控布病。

根据布病防控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分析研究布病监测与防控情况,不断完善畜牧与卫生计生部门的布病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安排部署工作,共同交换防控信息,共同开展督导检查,齐心合力防控布病。

1.2强化免疫和疫情监测工作1.2.1河南省积极开展布病等人畜共患病易感牲畜免疫工作,不断提高易感动物的抵抗力。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各地认真开展布病免疫工作。

对畜间布病疫情较严重地区(种畜、奶畜不免疫)的牛羊实施布病免疫,对猪链球菌病疫情较严重地区的易感动物实施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牲畜建立了免疫档案。

河南省人间布病疫情调查处理技术规范

河南省人间布病疫情调查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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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总结反馈 • 1、现场反馈 • 疫情处理工作结束后,离开现场前,应向 相关机构、事发单位领导、参与调查人员 反馈此次调查处理结果,提出当地今后应 采取的预防控制工作建议,并感谢当地对 本次处理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如有可能, 现场反馈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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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总结报告 • 散发疫情处置工作结束后,个案调查表及 相关资料存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 暴发疫情和新发疫情处理工作结束一周内, 应写出处理总结报告,上报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当地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连同疾病检测结 果反馈事发单位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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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置工作程序
(一)疫情发现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 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实验室 确诊的布病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 直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指定相关人员,每日 浏览传染病网络直播的布病报告情况,发现布病 病例报告后,及时报告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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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传染源的调查处理 • 病畜的调查处理、病畜产品或可疑病畜产品的调 查处理以及病畜污染场所和污染物的处理等传染 源的调查处理,见《河南省畜间布病疫情调查处 理技术规范(试行)》。 • 1、控制与清除传染源。 • 发现疑似疫情,对疫点实施检疫措施,畜主应限 制动物流动;对疑似病畜应立即隔离,由动物疫 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按照 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 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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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调查、分析疫情发生原因:通过走访、座谈等 方式,对布病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收集 有关时间、地区、人群、畜群分布和变动等方面 资料, • 特别是首例病人(病畜)出现的时间,地点及可 能的原因等方面的资料。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查牲 畜和人,了解感染和发病情况。如怀疑食品(奶、 肉等)、水源或毛皮引起的,亦应采样检测。 • 对上述所获得的资料和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找出疫情发生来源(传染源)和主要传播因素, 确定本次疫情波及的范围,提出具体的预防控制 措施,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豫农文〔2022〕172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检疫正文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豫农文〔2022〕17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有关要求,强化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6月7日河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2022-2026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国家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畜间布病防控,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

重点抓好种牛、种羊、奶牛、奶山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肉牛、猪、鹿、骆驼和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综合施策。

根据各地布病流行趋势,以县为单位连片推进布病防控。

强化基础免疫,做实监测、消毒、检疫等综合性防治措施,稳步推进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

医院布鲁氏菌防护与感染控制指南

医院布鲁氏菌防护与感染控制指南

医院布鲁氏菌防护与感染控制指南布鲁氏菌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主要通过与感染动物接触或摄入染菌食物而感染。

作为一家医院,高效的防护与感染控制措施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的传播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医院布鲁氏菌防护与感染控制的指南,以帮助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更好地应对这种疾病。

首先,对于医院工作人员来说,加强知识培训至关重要。

他们需要了解布鲁氏菌的传播途径、病症表现、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

医院应该组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布鲁氏菌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其次,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首先是对感染动物的管理。

医院应当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检疫工作,避免感染动物进入医院。

对于已被感染的动物,应及时隔离并进行合理的治疗。

此外,医院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尤其是对可能滋生布鲁氏菌的场所和设备进行专项清理和杀菌处理。

另外,医疗器械的无菌操作也是防控布鲁氏菌传播的重要环节。

医院工作人员应该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器械的高效消毒和灭菌。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

患有布鲁氏菌病的患者应单独隔离,避免与其他患者接触,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手套等。

此外,医院还应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由于布鲁氏菌具有较强的病原性,对于可能被感染的医疗废物和污染物应进行特殊处理,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他们也应增加对布鲁氏菌的了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首先是合理饮食。

患者应避免食用未经煮沸的生食,特别是牛羊等潜在感染源动物的肉类和奶制品。

其次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养成定期淋浴和更换衣物的习惯。

此外,患者在接触动物或有可能感染布鲁氏菌的环境时,应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医院还应积极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传达布鲁氏菌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教育患者和家属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咨询医院医生和护士,以获取更多关于防护和治疗的指导。

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疫情形势及防控策略

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疫情形势及防控策略

河南省布鲁氏菌病疫情形势及防控策略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吕家锐概述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 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brucella 以下简称布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变态反应性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

农业部公布的二类动物疫病。

198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布鲁氏菌病专家委员会第六次公报公布了新的布氏菌分类表,将布氏菌分为羊种(1-3型)、牛种(1-7、9型)、猪种(1-5型)、绵羊附睾种、犬种及沙林鼠种6个种19个生物型。

可导致人类患病的有羊种、牛种、猪种和犬种布氏菌。

布病造成的损失布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因此其造成的危害是双重的。

以羊为主要传染源的国家和地区,人的感染发病情况较为严重;以牛为主要传染源的国家和地区,则对畜牧业危害较重,而人的发病相对较轻。

人患布病常因误诊误治而转为慢性,反复发作长期不愈,给患者造成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并导致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家畜患布病后常出现流产、不孕、空怀、繁殖成活率降低,还造成使役能力及皮、毛、乳、肉产量和质量的下降。

因此,布病直接影响畜牧业的发展,乃至内外贸易。

全世界每年因人畜间布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估计可达数十亿美元。

传染源已知有六十多种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驯化动物)可以作为布鲁氏菌的贮存宿主。

㈠各种饲养动物:羊(山、绵羊)、牛、猪既是动物布病也是人类布病的主要传染源,因此在流行病学上最为重要。

㈡野生动物:野羊、野牛、野猪、斑马、野兔、狼、狐狸、野鼠等均可感染布氏菌。

㈢人作为传染源的意义:布病患者可以从乳汁、脓汁、尿液、阴实例,如护理病人或通过性关系而感染。

然而,在我国经对大量布病病例的调查分析,未发现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通过病人而传染引起的病例,以及病人家庭和医院内交叉感染的病例。

因此,人做为传染源的意义不大,就人类布病而言,因动物传染发病是多见的、固有的,而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是罕见的。

布病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布病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布病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一、布病规章制度1. 布病预防和控制法律法规的确立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布病的传播,国家应该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布病的防治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对疫区的划定、动物的检疫、疫苗的使用、病例上报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该规定布病的查处和处理程序,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布病监测和报告制度的建立为了及时了解布病的传播情况,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包括对动物和人类的患病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

监测和报告制度应该建立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确保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能够主动监测和上报布病的情况。

3. 布病疫苗接种管理制度的完善布病防治的主要手段之一是疫苗接种。

为了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管理制度,包括疫苗的生产和销售、接种程序和要求、疫苗效果的监测等内容。

同时,应该加强对从事布病疫苗接种的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接种工作。

4. 布病防治资金的保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布病的传播,国家应该保障相关的预算和资金,确保布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资金的保障包括对布病监测、疫苗接种、病例治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布病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二、布病管理制度1. 布病防治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为了加强对布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国家应该建立布病防治机构,并对其进行管理。

布病防治机构应该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的各级机构,负责对布病的监测、疫苗接种、病例治疗、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和管理。

2. 布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了确保布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家应该加强对从事布病防治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对布病防治人员应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布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该对布病防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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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病例(治疗督导)管理要求,督导本村的病 例治疗,观察病情,指导用药;定期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病例(治疗督导)管理情 况。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掌握布病的临床表现和诊疗方案;发现疑似病人 后,嘱咐和介绍病人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 生防疫站)做布病化验检查;按要求对确诊病例进行 传染病网络直报;根据《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 行)》治疗病人。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病例管理范围
实验室确诊的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布病病例。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 疗机构发现可疑布病 患者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布病病例管理流程图
村布病管理员发 现可疑布病患者
可疑布病患者主 动到疾控中心就 诊
填写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和转诊单将 患者转至当地县区疾控中心或地病中 心进行确诊实验
二、发病情况
1.发病时间:
年月日
2.确诊时间:
年月日
3.主要临床表现:①发热 ②乏力 ③盗汗 ④关节痛 ⑤其他(请注明)
4.诊断:①布病(急性期/发病 3 个月内)
②布病(亚急性期/发病 3~6 个月)
③布病(慢性期/发病 6 个月以上)
三、督导治疗情况
1.开始布病治疗时间:
年月日
布病病例管理表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县区疾控中心填写)
姓名
性 年 现住址( 乡 发病
别龄
村) 日期
诊断 (急、
联系电话 亚急、 慢性)
试管 凝集 实验 结果
是否 安排 督导 治疗
督导员 姓名
督导 员联 系电 话
计划第一疗 程起止日期
计划第二疗 程起止日期
督导用药 情况检查
检查 日期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培训村(片)医病例管理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 将病例管理卡片的信息通知行政村卫生室,督导村 (片)医的病例管理工作,定期向县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卫生防疫站)报告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情况。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乡 村) 发病日期
主要临床表现
联系电话
建议转往 确诊单位
诊断医生 备注
用于医疗机构登记可疑布病患者。医疗机构发现可疑布病患者后,需嘱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首诊直接到县区疾控中心就诊者,由县区 疾控中心负责登记。
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医疗机构填写)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县(区、市)

诊断:1、布病(急性期/发病 3 个月内) 2、布病(亚急性期/发病 3~6 个月)
督导人员:1、乡镇卫生院医生 1、村医
督导方式:1、当面督导
治疗用药:
村 治疗前试管凝集试验结果:
2、电话督导
患者联系电话:
服药记录: 开始治疗日期
年月日
停止治疗日期





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落实情况。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市疾控中心
负责制定本地区病例管理(治疗督导)实施办法, 督导、检查和评价所辖县区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 工作。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县(市、区)疾控中心
➢ 对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可疑和临床诊断布病病例开展 实验室检测,以确定诊断或排除,并订正报告;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目的
➢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布病病例治疗及管 理职责
➢ 科学指导,规范治疗布病病例,提高治愈率, 控制复发率,减少慢性化发生
➢ 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治疗效果的影响,为指导 病例规范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各级职责
省疾控中心
制定全省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技术规范, 负责全省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的技术指导,督 导、检查和评价各地布病病例管理(治疗督导)工作
检查 结果
用于县区疾控中心登记布病确诊患者。“督导用药情况检查”用于县区疾控中心记录对病例或督导员进行督导用药情 况检查,“检查结果”填写“正常”或“异常”。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布病患者档案
(县区疾控中心填写)
一、 患者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2.现住址:
县(区、市)


3.联系电话:
(患者凭此单到疾控中心或地方病所进行确诊)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住址:
县(区)
乡(路)
联系电话:
主要临床表现:
村(居委会)
请患者尽快到: 医院:
转诊医生: 日期:
年月日
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村医或村督导员填写)
姓名:

1. 治疗期间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请注明具体出现的时间和主要临床表现: 2. 若本病例未能按照推荐方案进行全程治疗,请注明具体原因:
患者签名:
完成治疗时督导人员签名:
填表说明:1.对于“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实施督导治疗,“慢性布病患者”(发病超过半年)不进行督导治疗。 2.患者领取药品时,由确诊的单位在确定治疗日期的格内划“×”,每次服药后在×的外面加圈〇。若 2 月 18 日未服药,而在 2 月 19 日补服了一次,则应在 19 日空格内 划上×,20 日又按原规定服药,连续的记载为:18 日为×、19 日为×,提示 18 日患者漏服 1 次,19 日补上,20 日起照常服药。
排除布病
确诊布病
排除布病者转医疗 机构进行其他诊疗
填写两份督导治疗卡, 交于患者和督导员各 执一份
定期对病例督导用 药情况进行抽查
督导员负责在督导日 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
确诊单位负责在诊疗结束后规定 时间进行疗效判定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布病及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医疗机构填写)
就诊 日期
➢ 对新报告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包括急性、亚急性和慢 性)建立病例档案和管理卡片,将病例管理卡片传送 至病人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布病病例 管理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判定建档病例的治疗效 果,形成评定报告,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年 度病人管理和治疗效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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