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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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引言】服务大厅作为政府机构与市民之间沟通的桥梁,承担着提供便民、高效、优质服务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承诺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正文】一、服务承诺的核心内容服务承诺是服务大厅对市民提供服务的一种主动承诺,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高效的服务服务大厅将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工作团队,确保在事项合规的前提下,尽快为市民提供所需服务,合理安排办事人员,合理分配业务,最大程度上减少等待时间。

2.保证服务质量3.保护市民合法权益服务大厅将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和滥用职权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市民提供申诉渠道,保障市民的监督权益。

4.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服务大厅将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受理窗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进行复核、调查和反馈,确保市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理。

5.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服务大厅将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与调查,了解市民对服务满意度的反馈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服务承诺的实施流程1.制定承诺书服务大厅将编制一份具体的服务承诺书,明确承诺的内容、服务目标、绩效指标和责任单位,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市民公示,接受监督。

2.建立执行机制服务大厅将建立承诺的执行机制,确保承诺落地生效。

其中包括明确责任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确保承诺得到有效执行并获得实际效果。

3.监督与考核服务大厅将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将评估结果和改进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和监察。

4.定期评估和反馈服务大厅将定期组织对服务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向市民公开评估结果,并就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承诺的意义和效果1.增强市民满意度服务承诺制度的建立将促使服务大厅提供更加高效、周到、便捷的服务,增强市民对政府机构的满意度,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服务标准化是通过对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优质服务的过程。

因此,政府行政机关应着眼于整体的服务,采用系统的方法,科学归纳服务流程、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规范统一、协调配合、层次清晰、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实用有效、个性化的服务标准体系,从而优化政府机关整个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从中寻求服务质量的保证,并最终形成具有政府机关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

一、标准化创建目的服务标准体系用标准来约束和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的整体运作情况,指导政府行政机关的每一项运作都符合既定的标准和系统要求。

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可以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的服务行为,增强政府行政机关对标准化建设的认识,让服务工作有一套完善的标准可以操作,从而规避政府行政服务经验式管理和人传人式管理的种种不足和人力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并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提供评判依据。

此外运行服务标准体系可以加速政府行政机关的职业化进程,使政府行政机关对服务的感性认识与衡量上升到理性测量与量化的考核。

运行服务标准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无缝隙覆盖,政府行政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理性思考和谋划政府管理服务的长期发展规划上,逐步实现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服务与国际接轨,提高政府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以社会公众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服务标准体系将成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的“行政管理服务的管理手册>政府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考核准则”。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的“作业指导书>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培训的“教科书>顾客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服务的“说明书工服务标准化的重点工作就是建立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完善标准内容,真正建立起促进政府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服务的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行,使各项工作逐步形成“处处有流程、事事有标准、物物有人管、岗岗有考核、日日有坚持、时时有创新”的工作机制。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是政府与社会的纽带。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依法接受委托,为委托单位及公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服务为先,诚信为本,高效为要,规范为重。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来办理业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提供政务咨询服务,解答公众疑问,指导办理业务;(二)接收、审核、处理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三)受理来访举报,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四)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素质;(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加强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公众利益。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3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3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指依托政府部门、社区或企事业单位,以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为主要任务的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便民服务规范,积极服务群众,提升服务水平和便民体验。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中介和代理服务,包括办理证件、咨询服务等。

(二)提供便民服务,包括代收费服务、快递物流服务、家政服务等。

(三)提供信息查询和指导咨询等服务。

(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政府的文明素质。

(五)处理市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置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二)有相应的场所和设施,满足市民需求。

(三)有专业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置应当根据市民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确保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开展协作和合作,与相关部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联动,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制定详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流程和时限。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工作协调进行。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投诉、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态度。

市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市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市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民服务中心是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窗口,解决市民需求、保障市民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全市市民及有关单位。

第四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至上、市民至上。

第五条市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民满意度的提升。

第六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原则是公平、公正、便民、诚信。

第七条市民服务中心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市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等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市民咨询、投诉、服务办理等窗口,方便市民办事,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条市民服务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市民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市民咨询:解答市民提出的咨询问题,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服务办理:为市民办理业务手续,提供各类证明文件。

(三)投诉处理:受理市民投诉,依法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四)信访接待:接待市民来访,做好咨询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市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应当充分满足市民需求,及时准确解答市民疑问,提供高效便捷的办事服务。

第十三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市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四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高效。

第十五条市民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预约、办理、审核、领取等环节,应当公示服务流程,并接受市民监督。

第十六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明确各个服务环节的职责分工,做到有序、协调。

第十七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评估机制,对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定期评估并公示结果。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街道居民政务服务的窗口机构,依法依规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并推动政务服务的便民化、智能化和高效化。

第二条中心的设立、组织机构、职责等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规定。

第三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为居民提供便民、快捷的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加强政务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街道内的居民,为居民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政务服务。

第五条中心的宗旨是依法为民、诚信服务,服务宗旨为高效、热情、周到。

第六条中心遵循“便民、利民、和谐”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努力让居民感受到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七条中心制定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心的工作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从而更好地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第八条中心的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中心设立管理层和服务层,具体组织架构如下:一、管理层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二、服务层包括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人员等。

第十条管理层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决策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层负责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细化工作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中心设有综合部、服务部、宣传部、督查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各自的职能工作。

第十三条中心主任是中心的领导者,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十四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当以居民为中心,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处理与工作职能无关的事务。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准则,不得有脏、乱、差的现象。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当热情、礼貌地接待居民,有礼貌用语、语言。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机密制度,保护好居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秩序,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中心是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解决客户问题和需求的机构,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等工作。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宜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传达正能量,倡导服务创新,引领服务发展。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服务为本、责任至上、公平公正、协同合作”的管理理念,为客户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服务中心设立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服务中心主任由上级单位任命,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服务中心副主任由主任任命,协助主任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与协调。

第八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团队,确保服务工作的协同配合和高效运作。

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流程。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当针对客户的需求、问题和困扰,提供贴心的服务和专业的咨询。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服务指导、矛盾调解、服务投诉等。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客户的数据库,记录客户基本信息,及时跟踪客户需求和问题。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档案,记录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形成完整的服务记录。

第四章服务准则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尊重客户,满足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当遵守服务承诺,言出必行,信守承诺,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当尊重客户意见,接受客户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满意度。

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当保护客户隐私,保密客户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共服务中心作为提供全面、高效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机构,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规范。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公共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共服务中心能够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

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工作进展。

三、人员管理制度1.选拔任用制度:公共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公正的选拔程序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2.岗位职责制度: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向各岗位人员提供清晰明确的工作指导,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

3.人事考核制度:公共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对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从而为人员的晋升和减员提供依据。

4.培训机制: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供相关培训机会,帮助人员不断提升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工作流程管理公共服务中心运作需要严密的工作流程管理,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工作流程管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流程细化:将工作流程细化为具体可执行的步骤,并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沟通协作。

3.问题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问题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减少问题对工作流程的影响。

4.工作效果评估: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绩效考核制度公共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是对组织、团队和个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可以帮助公共服务中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并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组织架构: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关系。

2. 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涵盖业务受理、业务办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

3. 工作程序: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来访接待、业务受理、办理流程、文书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4. 人员管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 服务质量:规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监督落实服务质量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服务中的问题和纠纷。

6. 安全管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信息安全。

7. 绩效考核: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工作业绩、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群众需求、促进社会发展的行政单位,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服务、投诉与举报服务等公共服务。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办事效率。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题,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政府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指南,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与条件。

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与举报制度,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事件,以提高服务公信力。

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用户信息,防范网络攻击,确保政务服务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第二章政务服务流程第十一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便民、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一个统一的服务窗口,接受来访群众的咨询与办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专门的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服务,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布各项办事流程和条件,确保办事权利的透明与公平。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办事预约制度,为群众提供在线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提前安排时间,避免排队等待。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信息查询终端,为群众提供在线查询政务信息的便利服务。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与举报窗口,接受群众的投诉与举报事项,及时处理并回复。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民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依法为公民提供政务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引进信息化技术,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机构设置,包括领导机构、部门机构、人事财务机构等。

第九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业务部门,根据政务服务的不同类别设置行政审批、公共事务、公共资源等相关部门。

第十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数据中心,负责信息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保障公共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

第十四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收集和处理公众投诉。

第十五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

第十七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管理和记录。

第十八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共财产进行细致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办公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对服务不满意的公民进行回访和处理。

服务大厅规章制度

服务大厅规章制度

服务大厅规章制度服务大厅是一个以服务为主导的机构,要保持事务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必须建立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工作。

本文将对服务大厅规章制度进行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服务大厅是公共服务的窗口,是为市民提供服务的机构,必须坚持以市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市民服务,为市民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条服务大厅是一个团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严格来守规章制度、细致来抓工作安排、认真来做好每件事情。

第三条服务大厅的服务职能是各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重点包括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招聘报名、税务查询、车辆管理等。

第四条服务大厅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责及业务范围由上级领导部门确定。

第五条服务大厅必须坚持服务宗旨,服务态度温暖,服务效率快,服务质量高,切实履行服务职责,为市民提供真正的便利。

第六条服务大厅必须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服务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服务大厅必须建立健全服务宣传机制,通过公告、通知、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市民传递服务信息和政策,保证市民享受到最新的政策和服务。

第二章服务时间和安排第八条服务大厅的服务时间为每天9点至17点,中午12点至14点休息。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服务大厅可以在法定节假日、周末等时间段延长服务时间,级别主管审批通过。

第十条服务大厅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作好排班工作,确保工作安排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一条服务大厅必须保持服务态度温暖、亲切,服务质量优良、高效。

第十二条服务人员必须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遵守工作纪律和礼仪。

第十三条服务大厅必须提供功能完善、服务顺畅的服务设施,保持服务设施的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服务大厅必须按政策和程序要求,对市民提出的申请和事项进行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阻挠。

第十五条服务大厅的服务流程必须规范、简便、一次办理,不得将事项交由其他部门或单位审核处理。

第十六条服务大厅必须接受市民的监督,做到迎接监督、支持监督、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即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信息官制度;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本钱,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条中心ICO采用资格(资质)准入模式。

ICO 必需具有通用知识与技术,如了解信息通信技术、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管理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ICO职位设置首席信息官:肖云常责任人:褚洪良王迎波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ICO的职责第三条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政府或部门的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进展计划和实施计划;负责中心各窗口部门与中心办公平台的信息化对接;并负责电子政务的进展计划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组织制定中心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

第五条负责组织、监管中心内网和外网的保护建设与安全。

第六条参与责任中心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改革决策。

第四章考核第七条中心ICO考核主要从以下指标进行评判:一、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政策法规建设、进展战略(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方面的情形。

二、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形,尤其是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情形及其权威认证和认可情形。

3、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率与效能情形,尤其是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公众满意度的情形。

4、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考核由选拔任用部门主持,职位交流部门参与。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ICO职位的培训第八条中心首席信息官自律组织和培训实施。

第九条培训的方式。

培训可采取教学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形式灵活进行。

第十条培训的时刻。

培训时刻执行其他专业技术公事员培训时刻的有关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提高政府效能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机构。

政务服务中心旨在集中各部门的办事服务,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便民利民。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能够有效地运行和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政务服务中心通常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组成,以集中提供办事服务。

因此,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各部门能够协同合作,高效运转。

同时,要设立明确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工明确。

其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人员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是为民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因此,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非常重要。

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同时,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成效和服务质量,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再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信息化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的,因此,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要求。

要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完善服务系统和网络设施,提高信息处理和共享效率。

同时,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此外,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还要注重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监督机制和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体系。

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监察,对工作流程和服务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最后,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要注重宣传和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的窗口,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流程和效果,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和办理事项。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59号)的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理顺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要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三)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一)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二)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共服务中心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提供各种便民服务,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

为了保证公共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组织结构公共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应该明确,包括管理层和运营层。

管理层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和决策,运营层负责具体的服务及操作。

管理层应设立中心主任,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指定,负责整个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

三、管理流程1. 雇员招聘与选拔:为确保公共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服务质量,应制定明确的招聘与选拔政策。

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岗位要求和技能需求,确定相应的选拔标准。

2. 培训与发展:公共服务中心为雇员提供持续的培训与发展机会,以提升工作技能和服务素质。

培训内容应涵盖业务知识、沟通技巧、服务态度等方面。

3. 工作规范:制定明确的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确保雇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

工作规范应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内容。

4. 数据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需要管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

包括数据备份、数据保密、数据共享等方面,确保数据的有效运用。

5. 投诉处理: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市民服务机构,面对不同的投诉和纠纷是难免的。

因此,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是必要的。

确保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质量管理1. 服务评估与监测:定期对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估和监测,了解市民对服务的满意度和不满意的地方。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2. 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制定明确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指标,明确服务的要求和要点。

通过建立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高质量。

3. 市民参与与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应积极与市民进行沟通和互动,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

鼓励市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规划和决策,提供渠道让市民进行反馈和建议。

五、安全管理1. 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设施、安全人员的配置等,确保公共服务中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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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ICO制度即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信息官制度;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条中心ICO采用资格(资质)准入模式。

ICO必须具备通用知识与技能,如了解信息通讯技术、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管理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ICO岗位设置
首席信息官:肖云常
责任人:褚洪良王迎波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ICO的职责
第三条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政府或部门的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中心各窗口部门与中心办公平台的信息化对接;并负责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组织制定中心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

第五条负责组织、监管中心内网以及外网的维护建设与安全。

第六条参与责任中心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改革决策。

第四章考核
第七条中心ICO考核主要从以下指标进行评判:
1、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政策法规建设、发展战略(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方面的情况。

2、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尤其是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情况及其权威认证和认可情况。

3、中心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率与效能情况,尤其是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公众满意度的情况。

4、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考核由选拔任用部门主持,职位交流部门参与。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ICO岗位的培训
第八条中心首席信息官自律组织和培训实施。

第九条培训的方式。

培训可采取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形式灵活进行。

第十条培训的时间。

培训时间执行其他专业技术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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