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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下解释:一、合同标的。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为甲方拥有所有权的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房屋面积等),具体信息详见房屋产权证。
2.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
二、交易价格。
1. 商品房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大写),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日期)前一次性支付。
2. 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已包括一切税费、过户费等费用,乙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交付与过户。
1.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日期),甲方应在该日期前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
2. 房屋过户手续应在交付后______________(天数)内办理,过户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四、房屋状况与保修。
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在交付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需修缮。
2. 乙方在接受房屋后______________(天数)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要求甲方承担修缮费用。
3. 房屋的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年,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时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详见附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与解释。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商品房过户完成之日终止。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读.doc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读.doc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方面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合同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购房者和开发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户型、装修等,这些信息应当与实际要购买的房屋一致。
3. 价格和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明确房屋的价格以及付款方式,包括首付和按揭贷款等。
4. 交付时间和条件:购房者需要明确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时间和条件,以及房屋交付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5. 违约责任: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违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包括赔偿和解除合同等。
6. 其他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如房屋保修责任、物业服务等内容。
二、合同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注意事项1. 审查合同条款: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房屋质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 确认房屋信息:购房者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要购买的房屋,确认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户型、装修等实际情况,避免签订不符合实际的合同。
3. 保留好合同:合同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因此购房者应当妥善保管合同,避免合同丢失或损坏。
4. 及时办理按揭手续: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按揭手续,确保按揭贷款的顺利审批和发放。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1. 逾期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解决方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地面塌陷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并赔偿损失。
解决方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则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2018】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范文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1X]7号【发布日期】201X-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X]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2023范文免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一、引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房的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的买卖事项达成的协议和约定。
本文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合同解释的原则、解释的方法和解释的效力等内容。
二、合同解释的原则1. 协商一致原则:买卖合同的解释应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即解释应根据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原则进行。
2. 客观解释原则:买卖合同应当以客观标准解释,即不依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解释,而是以买卖合同的文字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规解释为准。
3. 最有利原则:买卖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或多种解释时,应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解释为准。
三、解释的方法1. 文本解释法:即根据买卖合同的文字说明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当买卖合同的条款明确、无歧义时,应采用文本解释法。
2. 交易习惯解释法:当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模糊、歧义或无法明确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惯例进行解释。
3. 通知交惯解释法:当买卖合同的条款在行文过程中存在疑问或难以确定时,可以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进行解释。
四、解释的效力1. 解释的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的解释具有约束力。
当买卖双方对于合同的解释产生争议时,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纠纷。
2. 解释的修改:除非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的解释达成一致,否则不得随意修改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单方面改变或解释合同的内容。
五、典型案例解析根据原则和方法,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典型案例: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房屋交付后,买方对房屋的质量产生了异议,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解释将重点关注几个方面:1. 解释条款的明确性: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了房屋质量标准和买方对于质量的异议处理方式。
2. 交易习惯的适用性:如果合同中对于房屋质量标准的约定模糊或存在歧义,可以参考同类商品房交易中的惯例来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一、前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房的买方与销售商品房的卖方之间就商品房的买卖事项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慎地履行合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以帮助买卖双方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规定。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当事人信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姓名(名称)、联系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2. 商品房信息:应当明确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建筑结构、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归属等相关信息。
3. 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应当明确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以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细则。
4. 交房日期:约定商品房的交付日期,双方应当在交房前做好准备工作。
5. 权利义务:双方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买方支付房款、卖方按时交付商品房等。
三、合同的解释1. 合同解释:在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首先遵循“文本解释、意图推定、诚实信赖、公平原则”的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具体表述能够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2. 价格变动: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价格变动的情形,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有价格变动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3. 举证责任:在合同发生争议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举证责任一般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
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4.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合同的履行1. 双方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买方按时支付房款、卖方按时交付商品房等。
2. 权利保护: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协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解释全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买卖合同解释全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解释全文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XX]7号【发布日期】20XX-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 0 0 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2 6 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 0 3年6月1日起施行。
二。
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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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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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X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X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X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X〕7号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18-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荐word版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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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的,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202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合同”指甲方(卖方)与乙方(买方)就本合同项下商品房买卖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2“商品房”指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发建设的,用于出售的房屋。
1.1.3“交付”指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房及附属设施移交给乙方,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至乙方名下。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情况2.1商品房位置及面积2.1.1商品房位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2.1.2商品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2.1.3商品房附属设施包括【______】。
2.2商品房用途及设计2.2.1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
2.2.2商品房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建筑规范。
第三章商品房价格及支付方式3.1商品房价格3.1.1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3.1.2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
3.2商品房价格调整3.2.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甲方有权调整商品房价格。
3.2.2甲方调整商品房价格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价格调整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征得乙方同意。
3.3商品房支付方式3.3.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3.3.2乙方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3.3.3乙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商品房总价款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及验收4.1商品房交付时间4.1.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4.1.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商品房验收4.2.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商品房买卖的基本信息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位于[地址]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证号]。
3. 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在房屋交付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和相应的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当保证房屋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能够合法过户。
甲方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如果卖方不能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方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详见本合同第5条。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项,确保购房款项的来源合法。
在收到房屋后,乙方必须接受房屋交付,而且应当按时交付剩余的购房款项。
如果买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房屋交付,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详见本合同第5条。
4.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甲乙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完成房屋买卖交易。
甲方应确保房屋在指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乙方应确保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项。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如果因卖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将房屋移交给买方的,则卖方按照合同实际交付之日在购买房屋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三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之前,如果因买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则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
6.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未涉及的问题,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合同编号:【编号】甲方:【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乙方:【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鉴于买卖双方同意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交易基本情况1. 买卖双方交易的商品房位于【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结构类型】,产权年限为【产权年限】。
2. 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金额】元整(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价格不含税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 买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购房款项:(1)定金:【定金金额】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数】天内支付;(2)首付款:【首付款金额】元整,于【日期】前支付;(3)贷款:【贷款金额】元整,贷款部分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放款后支付。
2. 卖方在收到全额购房款项后,应按照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三、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1. 卖方应当在买方支付全额购房款项后的【天数】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交付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2. 卖方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时间】内协助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因卖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迟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1. 买卖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若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或房屋存在产权纠纷,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购房款项的【比例】。
若因买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
五、其他事项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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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房的买方与出售商品房的卖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
该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以下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的定义和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在一定条件下达成的买卖商品房的协议。
它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确保买方能够取得合法的商品房所有权,同时保护卖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例如房屋面积、建筑结构等。
2. 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商品房的价格以及付款方式,例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3. 房屋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规定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以及交付方式,例如交付日期、交房标准等。
4. 房屋的瑕疵和维权:规定了买方在购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瑕疵,以及买方的维权方式和卖方的责任。
5.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买方在购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支付购房款项、按时接受商品房等。
6.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卖方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按时交付商品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
7.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三、合同的解释和效力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 合同的解释: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当合同中存在不明确或矛盾之处时,应根据合同的整体内容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受到双方真实意愿的约束时,具有法律效力。
3. 合同的修订和变更:合同的修订和变更应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修改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4.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当合同中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重要的买卖合同,它在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就商品房的购置与出售达成的法律协议。
它详细规定了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这份合同中,买方承诺支付约定的房款,而卖方那么承诺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房产。
合同通常包括房屋的根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通过这份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乙方〔买方〕: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的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
乙方有意向购置上述商品房,并已详细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誉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条房屋根本情况房屋坐落:____。
房屋类型:____。
房屋构造:____。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价格双方同意,上述商品房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详细分期方案如下:第一期: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二期: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完好无损,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第五条产权过户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由____方承当。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或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交易价格的____%。
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项的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出卖方:(姓名)、(地址)、(电话)买受方:(姓名)、(地址)、(电话)鉴于双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在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就(房屋地址)、(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屋使用期限)等多项内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1、房屋交付的时间: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月日,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该项义务。
2、房屋交付方式:(交钥匙、现场交付、委托他人收房等)。
3、房屋交付标准:房屋交付时的设施和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标准,如有装修,应当按照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合同的要求交付。
买受方应当在收到房屋之后及时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出卖方。
第二条、房屋的价款和交付方式1、房屋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价款包含房屋建筑本身的价值、产权证书费用等,不包含其他费用。
2、价款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按揭付款等)。
3、房屋交付标准:买受方应当于_________年月日前将剩余价款付清,并同时将产权证书交由出卖方办理过户。
第三条、出卖方的保证1、出卖方保证在房屋交付前已清偿房屋的相关费用,并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抵押担保,保证其不会违背本合同的约定。
2、出卖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归其合法所有,并不存在其他所有人或抵押物权人的任何权利问题。
如出现权利问题,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买受方的保证1、买受方应当在房屋交付时间前将其所需的费用支付清楚,保证了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2、买受方在收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检验,如有问题请及时通知出卖方,并对房屋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买受方,出卖方应当向买受方支付与合同总价款10%/天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之间签订的,以交付商品房为目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
该合同在商品房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购房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本文旨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解释,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及其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
1. 合同主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开发商品房资格。
购房人是指依法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合同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出卖方,购房人是买受方。
2. 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商品房标的及价格合同中应当明确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和产权状况等情况,以及合同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应当充分了解房屋适用的法律法规、产权状况和使用权等情况。
(2)房屋交付和验收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交付条件和交付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商品房,购房人应当在房屋交付时进行验收。
合同中应当对房屋质量进行明确约定,并对购房人享有的质量保证期限、维修保修服务等进行约定,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4)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当约定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各种权利义务,例如买方应当按照合同时间和条件付款,卖方应当按照合同保证交付商品房等方面的义务。
(5)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对双方违约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包括违约责任种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协议解除等相关条款。
(6)诉讼管辖合同中应当明确诉讼管辖权的约定,以方便双方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时进行有效地解决。
3. 合同要素解释(1)商品房标的商品房标的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状况,并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在购买商品房前,购房人应当仔细了解商品房的所有权状况,并查明其产权归属情况。
(2)房屋交付和验收房屋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全部或部分的物权转移给购房人,交付标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已经承诺的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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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方便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使用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下面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供您参考!【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X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X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X〕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解释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甲方(售房人)乙方(买房人)见证人: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