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失下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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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立法进路研究--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为背景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立法进路研究--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为背景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立法进路研究——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为背景王秀卫*目 次一、《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的文本解析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三、《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四、结语摘 要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高度同质性,有望成为首部直接规定该项制度的环境单行法。

在陆海统筹治理海洋生态环境背景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修改完善应考虑海洋生态环境及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与《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相关条文相衔接,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遵循基本法律的规定,在索赔主体、责任限制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 陆海统筹 损害赔偿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国家海洋局,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转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成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经历了重大调整。

与此同时,《海洋环境保护法》大修也提上议事日程。

〔1〕《海洋环境保护法》自1999年起规定了海洋生态破坏损害赔偿制度,〔2〕开启了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基于海洋生态破坏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制度先河,后被2012年《民事诉讼法》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所吸纳,其中“法律规定的机关”即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

〔3〕* 王秀卫,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南海岛礁所涉重大现实问题及其对策研究”(项目号16ZDA07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参见《〈海洋环境保护法〉迎大修:厘清政企责任沿海产业布局受约束》,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12月3日,第2版。

〔2〕 该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3〕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中在关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公告对象和诉讼支持起诉对象时对“法律规定的机关”做出明确说明:法律规定的机关中有明确规定的是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

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

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姚宝国中国海监第九支队随着海洋开发利用力度的加强,海洋环境污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日益突显出来,逐渐呈现出环境事故频发、海洋资源盗窃猖獗的犯罪高发态势。

2008年广西北部湾涠洲岛发生的一起较为严重的溢油事故就是其中的一例。

我国海洋污染的加剧暴露了我国在海洋保护方面措施的软弱性。

在我国,长期以来,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主要是依赖行政法与经济法,海洋环境保护刑事立法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

刑法是最严厉的调控手段,也是预防和惩罚海洋污染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有必要对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做进一步的探究。

一、海洋环境污染行为的类型及刑事立法现状(一)海洋环境污染行为的类型对于“海洋污染”法律意义上的概念界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条第1款第4项对海洋污染定义做出了如下规定:“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对海洋污染作出直接地解释,但是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定义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其第95条第1款规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从当前海洋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现状来看,海洋环境污染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指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即通常所理解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例如海上漏油、废弃物倾倒等;二是海洋自然资源损害,例如盗挖海砂等非法开采行为继而引发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二)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刑事立法的现状我国对海洋环境进行保护的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受到了高度重视,有了长足进展。

浅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经济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在海洋这片蓝色国土上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局面,各种海事行业随之而来,然而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了环境保护这一重要理念。

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前提,要更好的实现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光靠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把海洋环境保护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因此本文主要阐述关于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以及进一步解决我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措施。

标签:海洋环境法律措施一、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建立和发展过程1.产生背景及现状随着人类社会进步,海洋资源的开采,海洋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海洋污染加重,为了使海洋环境免受污染,这些已是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仅仅靠个别国家的整治远远不够,这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合作,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法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近数十年来,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以国际与区域协定为主,辅以国际惯例与一般法律原则,最终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整合下,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同时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都进行相关的环保实践:三个国家都有相对统一的海上环保执法机构,能够统一行使海上行动,都有各自的海洋环保法律体系,注重加强在海洋环境的各方面之间的合作。

九十年代以来,在我国海洋环境方面污染十分严重,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个海域中,渤海和东海污染程度较重,在我国受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入海口污染程度相对严重,近几年的海洋沉淀物污染的潜在风险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淀物受到比较严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湾的污染较重,我国海洋生态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达到极限,因此需要我国进行大力整治,以实现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

2.发展过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在海洋事业方面制定了一些法规,只是为了加强海事行政管理,却没有颁布一些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总的来说,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海洋环境的作用,为以后制订海洋环保法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海事法律问题研究

海事法律问题研究

海事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事法律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海事法律是指涉及海洋事务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适用原则,其研究领域涵盖了海洋环境保护、航运安全、渔业资源管理、海洋争端解决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海洋环境保护、航运安全和海洋争端解决三个方面,探讨当前海事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和挑战。

一、海洋环境保护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海洋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海洋环境保护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不仅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也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法律框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然而,由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复杂性和跨国性,其法律适用和执行面临着许多挑战。

例如,一些国家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缺乏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导致海洋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此外,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与海洋经济发展的利益冲突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航运安全航运安全是海事法律研究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全球贸易的增长,航运事故频发,给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负责制定和推动航运安全标准的国际机构,其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然而,尽管有这样的国际法律框架,航运安全问题仍然存在。

一方面,一些国家在航运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

另一方面,一些船舶运营者和船东为了降低成本,忽视了航运安全的重要性,导致船舶事故频发。

因此,加强航运安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是当前航运安全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海洋争端解决海洋争端解决是海事法律研究的另一个热点领域。

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争端也日益增多。

例如,南海争端、东海争端等都是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海洋争端解决方面,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海洋争端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其解决往往面临着许多困难。

《2024年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范文

《2024年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范文

《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篇一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加速和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海洋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海洋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其生态平衡对人类社会及整个地球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海洋污染的严重性不容忽视,本篇范文将深入探讨海洋污染的现状、成因以及解决对策。

二、海洋污染现状目前,海洋污染状况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塑料垃圾污染:海洋中漂浮着大量的塑料垃圾,这些塑料垃圾不仅对海洋生物造成危害,还对人类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2. 油类污染:船舶运输、海上钻井平台等活动中产生的油类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3. 化学物质污染:工业废水、农药等化学物质大量排入海洋,导致海水富营养化、赤潮等现象频发。

4. 放射性污染:核废料等放射性物质泄露至海洋,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三、海洋污染成因海洋污染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类活动:随着人口增长和工业化进程加速,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大量排放至海洋。

2. 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地区缺乏有效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导致污染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

3. 监管不力:部分地区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4. 全球气候变化: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如海啸、风暴潮等,加剧了海洋污染程度。

四、解决对策为了有效解决海洋污染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应加强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海洋污染问题。

通过签订国际协议、共同研究等方式,推动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2. 完善法律法规:各国应制定更加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污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 推广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等方式,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人们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4. 发展环保科技: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环保科技,推动绿色、可持续的产业发展。

海洋环境保护面临哪些问题与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面临哪些问题与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面临哪些问题与对策海洋,占据了地球表面约 71%的面积,是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空间。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海洋环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首先,海洋污染是当前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陆源污染是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大量的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其中包含的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盐等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例如,重金属在海洋生物体内积累,通过食物链传递,最终可能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石油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海上石油开采、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以及沿海地区的石油工业排放,都导致了大量的石油进入海洋。

石油覆盖在海面上,不仅会影响海洋的透光性和氧气交换,还会对海洋生物造成直接的毒害。

此外,塑料垃圾的泛滥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海洋环境问题。

塑料难以降解,在海洋中会逐渐破碎成微小的颗粒,被海洋生物误食,进而影响它们的生长、繁殖甚至生存。

其次,过度捕捞是海洋生态系统面临的又一重大威胁。

随着科技的进步,捕捞手段越来越先进,捕捞强度不断加大。

许多鱼类资源因过度捕捞而急剧减少,甚至濒临灭绝。

这不仅破坏了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也打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再者,海洋酸化是一个逐渐凸显的问题。

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导致一部分二氧化碳被海洋吸收,使海水的酸度升高。

这对海洋生物的生存和发育产生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那些具有碳酸钙外壳的生物,如贝类和珊瑚。

面对这些严峻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法律层面保障海洋环境的安全。

同时,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海洋污染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事件。

提高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也是关键的一环。

通过教育宣传,让人们了解海洋环境的重要性以及面临的威胁,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减少对海洋的污染。

例如,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避免污水直排海洋等。

我国海洋污染问题、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

我国海洋污染问题、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

我国海洋污染问题、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一、本文概述海洋,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不仅承载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珍贵的海洋资源,还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海洋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现状,探讨防治对策,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首先对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现状进行了概述,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来源和分布情况,以及海洋污染对生态系统、渔业资源、人类健康等方面的影响。

接着,文章对当前我国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包括政策法规、监测监管、治理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文章深入分析了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污染源头控制不力、监管体系不完善、科技支撑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强化污染排放监管。

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海洋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再次,要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动环保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要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希望能够为推动我国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利用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现状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海洋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已对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目前,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陆源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农业化肥、农药等陆源污染物通过河流、雨水径流等方式进入海洋,对近岸海域造成了严重污染。

海洋油污污染频发:随着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油气开发的快速发展,油轮事故、海上钻井平台泄漏等海洋油污事件时有发生,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

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

海洋污染现状及其对策一、本文概述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海洋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本文旨在全面分析当前海洋污染的现状,深入探讨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一系列有效的对策,以期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文章首先概述了海洋污染的基本概念、特点及其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的严重影响。

接着,详细分析了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废水排放、船舶运输泄漏、塑料垃圾污染、渔业活动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探讨了海洋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包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海洋资源的衰退等。

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国际合作等,以期为解决海洋污染问题提供有效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海洋污染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共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海洋污染现状分析随着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海洋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海洋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油污污染:海洋油污主要来源于船舶运输、石油勘探、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和泄漏。

油污不仅直接破坏海洋生态,还会通过食物链对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造成长期影响。

塑料垃圾污染: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大量塑料垃圾进入海洋。

塑料垃圾在海洋中分解缓慢,容易积累有毒物质,对海洋生物造成直接伤害,同时也威胁着人类食品安全。

有毒物质污染:工业废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的滥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不合理处理,导致大量有毒物质进入海洋。

这些有毒物质通过生物积累和食物链传递,最终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放射性污染:核能设施的事故和泄漏,以及核废料的处置不当,可能导致海洋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物质对海洋生物具有极强的毒性,对人类健康和海洋生态系统构成长期威胁。

当前海洋污染问题严重且复杂,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来解决。

未来,我们需要加强海洋污染监测和评估,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完善,提高公众对海洋保护的意识,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海洋生态保护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海洋生态保护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海洋生态保护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约 70%的面积,是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空间。

然而,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海洋生态系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过度捕捞是海洋生态保护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对海鲜需求的增加,渔业捕捞的规模和强度不断加大。

大量的渔船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海洋中的鱼类资源进行无节制的捕捞。

这不仅导致了许多鱼类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甚至濒临灭绝,还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一些传统的经济鱼类,如鳕鱼、金枪鱼等,如今的资源量已经大幅下降。

过度捕捞还影响了海洋食物链的完整性,使得依赖这些鱼类为食的其他生物也受到了生存威胁。

海洋污染也是海洋生态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的排放,以及石油泄漏等事件,都给海洋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这些污染物进入海洋后,会影响海水的质量,破坏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

塑料垃圾更是成为了海洋污染的一大“顽疾”。

大量的塑料垃圾被排入海洋,它们难以降解,长期漂浮在海面上,或者沉入海底,被海洋生物误食,导致它们受伤甚至死亡。

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全球气温的升高导致海平面上升,淹没了许多沿海的湿地和珊瑚礁。

海水温度的变化也会影响海洋环流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例如,珊瑚礁对于水温的变化非常敏感,水温的升高会导致珊瑚白化,甚至死亡。

此外,海洋酸化也是气候变化带来的一个严重问题。

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使得海水的酸性增强,这对贝类、珊瑚等海洋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产生了不利影响。

海岸带的开发和建设也给海洋生态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填海造地、港口建设、滨海旅游设施的开发等活动,破坏了沿海的湿地、红树林等重要的生态系统。

这些生态系统不仅是许多海洋生物的栖息地和繁殖场所,还具有抵御风暴潮、净化水质等重要的生态功能。

它们的破坏不仅影响了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也降低了海洋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生物入侵是海洋生态保护中的一个潜在威胁。

海洋污染问题及防治对策

海洋污染问题及防治对策

海洋污染问题及防治对策海洋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的海洋环境遭受有害物质和废弃物的污染。

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加速,海洋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海洋污染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防治对策来减少海洋污染的发生。

一、加强海洋污染监测和调查加强海洋污染监测和调查是有效防治海洋污染的关键。

政府应该加大对海洋污染监测设施和人员的投入,完善监测网络和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海洋污染情况。

开展对海洋生物、海洋沉积物和海水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科学的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行是海洋污染防治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

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严惩违法行为,强化对海洋污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促进环境教育和意识提升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对于防治海洋污染至关重要。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推动学校将环境教育纳入课程,增强公众对海洋污染的认识和了解。

积极培育环保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污染防治的合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海洋污染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共同制定和落实海洋污染防治的全球治理方案。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海洋权益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推动海洋污染防治的国际合作和共同发展。

五、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海洋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海洋经济是长期解决海洋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

政府应该加强环保产业的发展和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提高海洋环境的质量,推动绿色海洋经济的发展。

在海洋污染问题防治的过程中,全社会都应该加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才能够有效地缓解海洋污染问题,保护好我们的海洋环境。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问题分析
目前,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 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款不够完善,无法有效约束和监管相关行为。

2. 执法监管不力: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存在缺失和不足,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惩罚。

3. 资金和技术支持不足:海洋环境保护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高水平的技术支持,然而目前相关支持力度不够,难以满足需求。

4. 效果评估不准确:缺乏科学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效果评估体系,无法客观评价管理措施的成效。

对策建议
为了解决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强化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

2. 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力度,加强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和举报机制。

3. 强化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加对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吸引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知识,推动管理工
作的开展。

4. 建立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客观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效果评
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
问题,提升管理效能,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困境及完善》范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困境及完善》范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困境及完善》篇一一、引言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

本文将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困境1.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使得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往往出现法律依据不足、法律适用困难等问题。

2. 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原告往往需要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损害程度、因果关系等。

而被告则往往利用其技术、经济优势,推卸责任,导致原告难以取得胜诉。

这种举证责任分配不公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

3. 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核心问题。

由于生态环境损害具有隐蔽性、长期性等特点,使得损害程度的评估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变得极为困难。

同时,当前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也导致了赔偿金额难以确定。

4. 司法实践中的矛盾与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法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差异,导致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矛盾和冲突。

这既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也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定义、范围、赔偿标准等,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

2.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

可以通过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帮助原告更好地收集证据、证明事实。

海洋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研究

海洋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研究

海洋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研究海洋是地球上最广阔的生态系统,覆盖着71%的水域,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海洋环境面对来自排放废弃物、塑料垃圾、石油泄漏等多重污染的严峻挑战。

这些环境问题已经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海洋污染的类型和来源海洋污染的种类和来源十分广泛。

其中,化学物质是海洋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因为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有毒废弃物等。

对于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非常具有毒性和危险性。

比如,氨、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会改变海洋水体的酸碱度,化学物质的泄漏还会对海洋的深度生物造成毒害。

此外,海洋表面还遭受着来自塑料垃圾的污染。

塑料是很难琢磨的。

亿吨的塑料残留在海洋表面,足以浸没整个城市,它们最终进入海洋生物的食物链,影响高带龙虾和鲸鱼等重要海洋物种。

经常被发现的污染源还包括病原体、微小颗粒、海运等。

这些污染的来源和影响并不意味着海洋污染就不可避免。

如果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海洋污染,我们会在中提高海洋健康和潜力。

海洋污染的现状近年来,海洋污染的问题日益嚴峻。

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海洋污染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突出。

据估计,目前全球有1/4海洋生物受到了污染的影响,其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海洋污染的影响范围一般分为三种不同的程度:第一种情况是轻度影响,影响了海洋生物的繁殖和生长。

第二种情况是中度影响,会影响珊瑚、海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地位,同时影响群体的生态平衡。

第三种情况是严重影响。

比如,海洋中石油泄漏和核废物的放弃等会导致海洋生物的死亡和癌症等人类疾病。

此外,海洋污染还会对渔业和海洋旅游业造成打击。

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目前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技术层面的治理和非技术层面的治理两种措施。

技术层面的治理:首先是加强监测和侦察,包括实时监控,对可疑看到的区域加以特别关注。

然后是加强排放管控,对排放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和罚款处罚措施。

此外,建立能够快速应对和抢险的专业队伍也很关键。

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分析

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分析

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分析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新鲜、健康的海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海洋资源是各国多年来食品、药品、化工、燃料等多种重要物质的来源,不仅对于人类的生存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人类的开发利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扩张,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海洋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问题日益重要。

本文分析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开发和保护的措施。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1. 资源浪费当前现状下,海洋中的许多物种仍然未得到开发。

与此同时,一些热门品种的过度开发使得许多其他的重要物种的数量下降。

对于被过度开发的种类,其资源消失是不可避免的。

2. 污染为了提高利润,许多企业不避免地使用了大量化学药品,并将化学剂、污染物排放至海洋中。

这种做法加快了海洋生物的死亡,并使海水变得更加污浊,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

3. 生态环境的破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行为很容易导致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例如,在提取石油、天然气时,使用的设施可能会对海洋生物造成剧烈的影响,并将海洋沉积物扰动,从而影响正常的生态平衡。

4. 开发难度和成本海洋采矿、渔业产品投放和人工鱼礁建设等都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项目,它们的开发难度和成本都十分高昂。

海洋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1. 其他利益的占用一些企业或政府机构在开发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将经济目标归之于环境保护问题的上升。

2. 缺乏执法机制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在各国海域之间的,很难得到严格监管。

同时,缺乏定期评估的机制,不能完全保障环境保护的执行过程。

3. 缺乏公共倡导许多人没有意识到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必要性,而只关注着自己在短期内能够获得的利益。

4. 技术问题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技术研究仍然在初步阶段,需要国际合作、资金投入和更多的科学研究。

优化开发和保护的措施1. 制定、强化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各国政府及其他国际机构应制定针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构建法律框架,加强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的敏感问题,大大提高保护水平。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问题概述
目前,海洋环境保护管理面临着一些问题,包括:
1.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缺乏细化和实施细则,无法全面覆盖所有相关问题。

2. 执法力度不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执法部门的人力和物力也存在缺乏的情况。

3. 监管机制不健全:海洋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缺乏全面和有效性。

4. 信息不透明:公众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了解缺乏,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不高。

对策建议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为细化和具体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处罚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实施细则。

2.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执法部门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

3. 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全面、高效、有力的海洋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类环保活动的监管和监测,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4. 提高信息公开度: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动信息公开和透明化。

结论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健全监管机制和提高信息公开度等对策来解决。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刑法应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新思考——《海洋环境污染刑法规制研

刑法应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新思考——《海洋环境污染刑法规制研
法律 适用 指 明 了新 的完 善方 向。
足于国际视野 ,提出海洋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完善的
可行建 议 。通 读全 书 ,以下 三个方 面的特 点尤为 突
出。
其 一 ,丰 富的案例 。该书系统 收集 了近几 十年
来 国内外发生 海洋环境 污染事 件 ,既有油 轮搁浅所
三 、本书的深层启发
刑法 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问题 的新思考
海 洋 环 境 污 染 刑 法规 制研 究 书 评
姜 瀛
《 海 洋环境 污染刑法 规制研究 》一 书系浙 江大 学 光华 法学 院叶 良芳 教授所 著 ,该 书为我 们呈现 的
是刑法 应对海 洋环境 污染 问题 的新 思考 。在海洋 环
征 ,以及 由此 所造 成的 “ 污染物 急速增加 、赤潮 危
“ 深水 地平线 ”钻井 平 台起 火爆炸 事件 ),还有 沿
简单来 看 ,海 事领域 内的常见犯 罪主要 涉及海盗犯 罪 、海 上交通 事故犯 罪 以及海洋 环境污染 犯罪等类 型 。我 国现有 的刑法典 似乎是 涵盖 了陆上 犯罪与海
岸漏 油或排 污所 导致 的污染事件 (  ̄ N 2 0 1 0 年大连 中
就笔 者个人 而言 ,该 书引发 的进一 步思考则是
“ 我 国刑法在 面对海事 犯罪 时的 ‘ 失语 ’现象 ”。
导 致 的海 洋 污 染 ( 如1 9 9 9 年 马 耳 他籍 油 轮 “ 埃瑞 克 ”号在法 国西北部 海岸 断裂沉没 事件 ),也有 油 井井 喷所导致 的海 洋污染 事件 (  ̄2 0 1 0 年 墨西哥 湾
当然 ,作 者提 m这 一命题 并不 是一 时 冲动 ,而 是 基 于 实 证层 而 的细 致 考 察 与理 论 层 而 的深 入分 析 。一方 面 ,该 书归纳 出海洋 环境污染 的特征 及其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及其证据效力探究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及其证据效力探究

田瑶,毛安琪,苗蓝轩(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设计所,天津 300191)摘要: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复杂性和专业性,所以就必须要对其开展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海洋环境污染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主要包括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本文分析了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就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展开了讨论和探究,以使海洋环境污染司法鉴定的相关行为得到规范,使处理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更具有效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证据效力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12-0233-01DOI:10.16647/15-1369/X.2019.12.136Judicial identification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amage and its evidence effectTian Yao,Mao Anqi,Miao Lanxuan(Design Institute of Tianj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enter,Tianjin 300191,China) Abstract:Due to the complexity and professionalism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ases, 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amage. The evidence effectiveness of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ainly includes the power of evidence and proof .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relevant contents of the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damage, and discusses and explores the evidence effectiveness of the opinion, so as to standardize the relevant behaviors of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make the handling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ore effective and scientific.Key words:Marine environment;Pollution damage;Forensic identification;Evidence effectiveness1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1.1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概念发生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之后,认定事实还有处理污染是期间都需要鉴定意见。

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及措施分析

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及措施分析

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及措施分析1 我国海洋概况我国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延绵达1800公里,海岸线资源异常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渔业资源、旅游资源、港口资源和辽阔发展的空间。

有极其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物物种多达26000多种,鱼类3000多种、浅海和滩涂生物资源2200多种,长久以来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当然我国的海域划界也存在着激烈的争端,在黄海、东海、南海与周边各国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辖权争议。

在资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为科学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丰富的海底能源,将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巨大的資源保障。

目前,其他国家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颇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

随着开发的深入,我国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坏着海洋生态环境,海水富养化、物种多样性快速减少等问题,使海洋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 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原因分析2.1 我国海水受污染情况非常严重2.1.1 海洋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就是海洋水体遭到污染,随着近海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赤潮现象频频发生,且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出现新的赤潮生物种,给海洋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海洋经济造成了重大危害。

2.1.2 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能源战略的石油在陆续大量建设开发,海上运输石油频繁如织,开采石油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广,风险源强度更大,溢油的潜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发生突发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

近几年,我国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开采石油的泄露与井喷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约12万吨。

渤海湾“7·16”溢油事故和山东蓬莱“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给海洋生态环境以沉重打击同时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2.1.3 海运航行和作业中的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断的排入海洋,也可能发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产生有害物质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防范措施研究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防范措施研究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防范措施研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工业、农业、交通等活动不断扩大规模,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海洋环境污染不仅影响着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同时也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控与治理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任务,本文就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1、废水排放废水排放是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废水排放量大幅度增加。

部分地区的废水处理设施效率较低,导致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海洋。

2、海洋垃圾海洋垃圾是指人类在海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如塑料袋、瓶子、鱼网等。

海洋垃圾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如海龟、鲸鱼等误食塑料袋,导致牠们死亡。

3、石油泄漏过去几年中,石油泄漏事件频发,如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2014年中国大连海域石油泄漏事件等。

石油泄漏大量污染海洋环境,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极大的破坏。

1、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防范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海洋经济和环境的监管,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2、加强污染源管控加强污染源管控是防范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加强对废水排放的管控,推广生态农业,避免农业污染,同时加强监管工厂和沿海企业的排放。

3、加强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治理是防范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加强海洋保护意识教育,推动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不良商贩行为。

4、加强海洋环境修复加强海洋环境修复是防范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加强对海洋环境损害的监测与评估,并制定相关的修复方案,尽快恢复被污染的海洋环境。

三、结论海洋是人类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源,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控与治理。

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加强污染源管控,加强垃圾治理,加强海洋环境修复等措施,促进海洋环境的健康发展。

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

海洋教育研究性学习报告课题名称: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学校:班级:组长:组员:指导老师:联系电话:探究海洋环境污染与保护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海洋受到了来自各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的污染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下面是我关于海洋污染的研究报告。

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

下面是造成海洋污染的几个主要原因:1. 石油包括原油和从原油中分馏出来的溶剂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石蜡、沥青等等,以及经过裂化、催化而成的各种产品。

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约1千万吨,主要是由工业生产,包括海上油井管道泄漏、油轮事故、船舶排污等造成的,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的事故,一次泄漏的石油量可达10万吨以上,这种情况的出现,大片海水被油膜覆盖,将促使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海产品的价值,以及其他海上活动。

2.重金属包括汞、铜、锌、钴、镐、铬等重金属,砷、硫、磷等非金属由人类活动而进入海洋的汞,每年可达万吨,已大大超过全世界每年生产约9千吨汞的记录,这是因为煤、石油等在燃烧过程中,会使其中含有的微量汞释放出来,逸散到大气中,最终归入海洋,估计全球在这方面污染海洋的汞每年约4千吨。

镉的年产量约1.5万吨,据调查镉对海洋的污染量远大于汞。

3.农药包括有农业上大量使用含有汞、铜以及有机氯等成分的除草剂、灭虫剂,以及工业上应用的多氯酸苯等。

这一类农药具有很强的毒性,进入海洋经海洋生物体的富集作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产生的危害性就更大,每年因此中毒的人数多达10万人以上,人类所患的一些新型的癌症与此也有密切关系。

有机物质和营养盐类:这类物质比较繁杂,包括工业排出的纤维素、糖醛、油脂;生活污水的粪便、洗涤剂和食物残渣,以及化肥的残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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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缺失下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问题探究
作者:杨煜栋胡志洪
来源:《北极光》2016年第10期
摘要:随着社会联系的不断密切,科技能源的不断发展,海洋生态保护的话题日益成为人们所讨论的问题。

在我国法律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海洋生态环境正在面临着紧迫的威胁,没有合理制度的护航,没有完善法律的保障,海洋生態环境将会遭受严重的损害。

本文通过国内外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的案例,剖析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性对策。

关键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赔偿;赔偿机制
一、当前法律背景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
1.海洋生态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不完善
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爆炸;2013年6月中石油大连石化发生爆炸火灾,同年11月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近年来,输油管道安全事故频发。

在全国多地开展输油输气管道安全检查的背景下,输油管缘何成了“火药桶”上述事件往往在事发后在得到证明是由于监管不利,多数是由于违规开工,比起油轮爆炸的不可控性,输油管道的安装和设计应当是在开工建设前经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在实际生活中,环境影响评价在这方面做得太少了。

不单单是输油管的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做到位,在海域上的很多石油钻井平台的设计和建设也是没有通过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

2.海洋生态环境污染范围难以确定,赔偿机制相对落后
以2011年发生于渤海湾的漏油事件举例,事件经过大致为美国康菲公司与中海油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于2011年6月发生溢油事故,康菲被指责处理渤海漏油事故不力;12月,康菲公司遭到百名养殖户的起诉。

2012年4月下旬,康菲和中海油总计支付16.83亿元用以赔偿溢油事故。

2014年12月9日,在天津海事法院,21名河北乐亭县养殖户诉被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索赔1.48亿元,但索赔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整个事件与2010年发生在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相比,让笔者最为伤感的是其整个处理过程隗对我们的自然环境,愧对周围海域的渔民。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不光是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没有完善的赔偿机制。

2013年修正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73条至第91条规定了违反海洋环境保护造成危害的赔偿金额,笔者认为,即使在法律修改之后相应的赔偿与造成的环境损害与渔民的经济损失也是完全不成正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据此,渤海湾漏油事件发生后,康菲公司应就是否给渔民造成损失而进行举证,但是须有我国相关行政机关确定污染造成的损失程度。


管国家海洋局在2007年发布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册》,2008年农业部制定了国家标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但这些标准存在诸多模糊地带,所以如何确定污染范围,如何具体量化赔偿损失存在很大问题。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于2013年修正,其中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转移危险废物的,由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非法运输该危险废物的船舶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高金额罚款,不超过五十万元,但往往发生的损失远远大于五十万。

二、法律缺失下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解决对策
1.完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对于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笔者认为韩国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值得借鉴和学习。

韩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海域利用影响评价项目范围,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情况,这一点在国内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我国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规定在《海洋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当中。

与韩国相比有相似之处,但还是有很多差别,例如:韩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开始与一般环境影响评价是分开实施并且海域利用与海域影响评价的适用对象做出了明确的区分。

而在我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还是与陆地环境影响评价一起实施,而且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也是分为海岸工程与海洋工程分别由不同行政机关管理。

我国虽然在《海洋保护法》第47条规定,由海洋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可见我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最终管理权限还是在环境保护部。

因此有必要统一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构,并且有必要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与陆地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开管理。

这样的举措更有利于对于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

2.明确赔偿范围、细化赔偿机制
以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处理为例:美国濒临墨西哥湾的五个州与能源巨头英国石油公司(BP)达成187亿美元的和解协议,以有效终结2010年墨西哥湾钻油平台致命爆炸和严重漏油事故引发的多年索赔诉讼。

美国司法部称,187亿美元的赔偿规模将打破美国历史上与单一实体公司间最大和解协议的纪录。

根据协议,BP要在15年内支付美国《净水法案》项下的55亿美元民事罚款;在15年内向美国联邦政府和墨西哥湾沿岸五个州支付71亿美元;并在18年内支付49亿美元,以了结这五个州提出的经济及其它索赔要求。

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是持续性存在的,而不是一时的,笔者认为虽然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是十分严重的,但是其处理方式、应对计划、解决机制对于我国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加大其处罚力度,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内的处罚数额应大大提高,明确相关
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以国家法律切实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以程序正义推动实体正义的发展,减少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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