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规定
农民工管理办法[1]
农民工管理办法[1]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在参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中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城市土建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养老护理、绿化园林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农民工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农民工享有劳动报酬、歇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现场环境等义务。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农民工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六条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工程承包或者直接雇佣等方式使用农民工。
第七条充分利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尽量充分利用农民工的技能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工作现场应当设置饮用水、洗手间等设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和卫生。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九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明细列出工资款项。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并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保险保障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为参保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条件,严禁集体宿舍中搭建隔板或者使用铁皮屋等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场所作为农民工的住所。
这样的住所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改善。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三条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管理制度(6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其劳动权益、提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融入。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签到规定、请假、休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保障农民工人的合理休息,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人员。
农民工人员是指在农村户籍所在地以外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企业因生产需要,经与农民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农民工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农民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农民工休息。
4.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5. 企业应合理调整工作班次,避免农民工长时间连续工作,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
6. 企业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以证明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刷卡等,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告知农民工。
(3)农民工在签到时应确保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5-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后5-10分钟。
(3)企业应设置合理的签到时间范围,确保农民工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农民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农民工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报告,并由主管协助处理。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农民工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工队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三、农民工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农民工实行统一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以人为本原则: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关心农民工的生活,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
3.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民工违法行为的发生。
4.综合治理原则:加强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协作,形成农民工管理合力。
四、农民工日常管理职责1.农民工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农民工的登记、审核、发证等工作;(2)负责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3)负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投诉处理等工作;(4)负责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
2.企业(用人单位)职责:(1)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生活条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4)加强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管理,提高农民工的素质;(5)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
3.农民工个人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3)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五、农民工日常管理措施1.农民工登记管理:(1)农民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需向农民工管理部门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农民工管理部门对农民工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建立农民工信息数据库;(3)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农民工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农民工培训教育:(1)用人单位应根据农民工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2)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育等;(3)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素质。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是指在城市从事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岗位、以临时工种为主的非农业户籍人员。
第三条农民工的管理应当以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四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第五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引导和就业指导,促进他们的就业稳定和职业技能提升。
第二章农民工用工第六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用工需求,向劳动部门报备用工信息,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劳动相关手续。
第七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提供工作岗位的工时、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保证用工舒适和安全。
第八条农民工用工单位不得歧视农民工,不得少数该群体享受合法权益,不得恶意拖欠工资,提供虚假的劳动合同和工时记录。
第九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提供合法的工资支付凭证。
第十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支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农民工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工会应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农民工享有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权利,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并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第十三条农民工有休假、年假、病假、婚丧假等合法假期的权益,用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农民工有假期的权利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农民工享有合法的劳动仲裁和法律救济的权利,用工单位不得阻碍农民工维权和申诉。
第四章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第十五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相关的培训资金和培训场所。
第十六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济支持。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镇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民工及其雇主。
# 第三条管理原则农民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农民工权益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雇主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 第五条工资支付雇主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 第六条社会保险雇主应为农民工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确保其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 第七条劳动条件雇主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健康。
# 第八条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 第九条信息登记建立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记录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和培训经历等信息。
# 第十条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 第十一条权益维护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服务。
#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法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雇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投诉举报农民工有权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 第十五条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修改和补充根据实际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会更加详细和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农民工在用人单位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农民工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等身份特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农民工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支付招聘费用。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录用农民工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劳动技能证明,用人单位有权核实农民工提供的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农民工在录用前应当接受体检,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有职业病或健康状况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农民工。
第三章:劳动条件与待遇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施、劳动保护等。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十三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时发放,并提供工资明细和缴费凭证。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五条农民工享有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理的休假制度,并支付休假工资。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农民工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职业病。
第十九条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和相应的工伤赔偿。
农民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农民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队伍素质,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农民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农民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五条农民工招聘前,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岗位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六条农民工录用前,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农民工录用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与福利第八条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得拖欠、克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提供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农民工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农民工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工的职业资格。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第六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九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干涉。
农民工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的日常生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农民工,包括建筑工人、制造业工人、服务业工人等。
第三条农民工日常生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人文关怀原则;3. 安全、健康、文明原则;4. 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居住管理第四条农民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入住指定的农民工宿舍。
第五条农民工宿舍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消防、卫生标准;2. 有足够的居住面积,保证农民工的私密空间;3. 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衣柜、桌椅等;4.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5. 有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厕所、浴室等。
第六条农民工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 随意破坏宿舍设施;3. 携带宠物进入宿舍;4. 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七条农民工宿舍的卫生管理:1. 农民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打扫;2. 农民工宿舍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3. 农民工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第三章饮食管理第八条农民工的饮食应保证营养均衡,满足身体健康需要。
第九条农民工食堂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 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农民工就餐;3. 有合格的厨师和烹饪设备;4. 有必要的餐具和清洁设施。
第十条农民工食堂的卫生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2. 食堂应保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3. 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 农民工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饮食选择,满足不同农民工的口味需求。
第四章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农民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农民工应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礼貌待人;2. 保持公共场所卫生,不乱扔垃圾;3.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破坏;4. 不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5.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农民工合同管理制度
农民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民工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和长期用工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合法用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禁止超时加班、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本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制度的内容向农民工公开,并解释清楚,确保农民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农民工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工时安排、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内容,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不得私自更改合同内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收缴农民工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管理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私扣农民工工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结算农民工的工资,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四章农民工劳动保护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规,不得安排农民工从事危险作业或者超负荷劳动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农民工各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三、管理制度1. 劳动合同管理(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3)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农民工押金或保证金。
2. 工资支付管理(1)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2)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
(3)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社会保险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农民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4. 劳动保护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3)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劳动争议处理(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工作,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6. 农民工培训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岗位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2)农民工有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
四、监督与处罚1. 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对违反本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农民工管理规定
农民工管理规定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农民工管理问题也时常引起公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提高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制定农民工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农民工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农民工管理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农民工作为农村流动人口,在追求更好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公平待遇。
农民工管理规定的颁布,旨在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和待遇,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民工管理规定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农民工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一般涵盖工资支付、工时管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条件和权益保障等方面。
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内容的介绍。
首先,工资支付是农民工管理规定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且要求工资支付方式规范化,不得拖欠工资。
此外,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保存相关材料,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工时管理也是农民工管理规定关注的重点之一。
规定规定了最长工作时间和工作休息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休息权益。
此外,规定还强调了加班工资和劳动强度的管理,防止农民工超负荷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劳动合同是农民工管理规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待遇等条款。
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规范用工关系,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农民工管理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的保险金支付和医疗费用报销。
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农民工管理规定的实施和问题尽管农民工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但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严格执行规定,拖欠工资和违法用工现象仍然存在。
其次,农民工对于自身权益的认知不足,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完善农民工管理规定的监督机制和执法力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包括直接从事施工作业、辅助作业以及项目管理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2. 项目部可根据工程进度、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的作息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3. 农民工加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4. 项目部应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不得随意侵占农民工的休息时间。
5. 项目部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农民工工作与休息的合理安排,避免因工作安排不当导致农民工超时工作。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每日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可以为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经项目部认可的方式。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项目部应对农民工签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签到制度的落实。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农民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
(3)签到时间范围内,农民工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需在签到时进行备注。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农民工,需提前向项目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外出返回后,农民工需在规定时间内补签,并注明外出原因及时间。
4、忘记签到处理(1)农民工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向项目部报告,并说明未签到原因。
(2)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工的未签到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台账,对农民工的签到、请假、加班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业主单位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单位对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单位所有在岗农民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装修工人、保洁工人等。
第三条业主单位应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农民工入职前,应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健康证明;3.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4. 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1. 企业文化、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知识;3. 职业技能培训;4. 法律法规教育。
第六条农民工入职后,业主单位应为其办理以下手续:1. 办理社会保险;2. 办理住房公积金;3. 办理住宿证明;4. 办理银行卡。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七条业主单位应合理安排农民工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内容明确、合理。
第八条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工作质量;2. 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3. 不得酒后上岗;4.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第九条业主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技能;3. 工作质量;4. 安全生产。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包括:1. 银行转账;2. 现金支付。
第五章休息休假第十二条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包括:1. 法定节假日;2. 周末休息;3. 年休假;4.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三条业主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十四条业主单位应定期为农民工提供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七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公司农民工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促进公司农民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民工,包括在册农民工和临时农民工。
第三条公司农民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管理原则;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4.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则。
第二章农民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农民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聘公告、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农民工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素质;3. 无违法记录;4. 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公司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农民工培训与教育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九条公司应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四章农民工工资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一条公司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关心农民工的生活,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住宿、餐饮等福利。
第五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公司应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
第十五条公司应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农民工。
第六章农民工离职与辞退第十六条农民工因故提出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七条公司因故辞退农民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农业工人管理制度
农业工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工人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包括农场、农庄、农村合作社等单位的工人。
第三条农业工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四条农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农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障工人的合理休息和休假。
第二章工资福利第六条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人的工资。
工资支付应当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做到既合理又稳定。
第七条农业单位应当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合理医疗保险,保障工人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第八条农业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奖励机制,激励工人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农业单位应当向工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工人的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条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公平公正地选拔适合岗位的工人。
第十一条农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农业单位应当健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求工人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保证生产稳定。
第十三条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安全环保第十四条农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第五章维权维稳第十七条农业单位应当建立工人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的稳定。
第十八条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保持工人的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九条如果出现劳动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调解解决,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服务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二、农民工招聘与管理第四条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农民工,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岗位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档案,记录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现、工资待遇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
第十五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威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农民工。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强迫农民工加班。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农民工参加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司农民工管理规定
公司农民工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居于城镇劳动力的重要位置。
而对于这些在城市打拼的农民工身上,他们常常会遭遇到各种麻烦和不公。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民工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即为研究该问题并制定公司农民工管理规定的文档。
二、农民工管理规定内容(一) 安全保障1.公司应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制度。
2.公司应配备合格的安全保障工具及设备,规范劳动场所的使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农民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 劳动保障1.公司应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或者无理由扣发农民工的工资。
2.公司应该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其合法权益。
3.公司应该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确保农民工不过度加班,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三) 培训与提升1.公司应该为农民工提供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2.公司可以鼓励农民工参加工作经验交流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进一步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四) 合同及约定1.公司应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以明确的方式告知农民工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及福利、劳动纪律以及解除合同的方式等重要事项。
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公司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强制性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的经济待遇。
三、本文制定了一套公司农民工管理规定,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让农民工安心工作,健康生活。
但是,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规定也应该随时更新、完善。
非法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面临执法机关的惩处。
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让城市和农村更加和谐和美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领域,对农民工实行身份信息登记、劳动权益保障、工资支付监管等管理制度。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内容第三条(一)农民工身份信息登记。
施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联系方式等,并实时更新。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内容,并备案。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并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四)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施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会、表达诉求等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职责第四条(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与监督第五条(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工信息在线实时更新,方便农民工查询个人信息和相关权益。
(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
五、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六条(一)违反本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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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规定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农民工管理制度
(1)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确保我公司的项目稳定和社会信誉,依据国家、地方以及总公司、工程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2)细则适用于华东公司总部及所属所有在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必须遵照执行。
(3)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4)公司项目管理部为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列入项目月度必检重点项目之一。
(5)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或项目安全员兼任)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6)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7)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③.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相关资料文件(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整理归档;建立稳定的劳务关系。
公司要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及时进行评估,建立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对于履约管理能力差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企业及时清退。
④.规范分包合同管理。
总承包企业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⑤.及时掌握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
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以农民工管理相关资料为主(由项目管理部提供统一制式,详见附表),并与部分抽查农民工详细交流核查落实情况。
⑥.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并做出统计分析后归档备案;每年两次按农民工管理、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8)各项目经理部安排专兼职农民工管理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②.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
③.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④.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⑤.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
⑥.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着位置公示;
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⑧. 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⑨. 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核查《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
⑩. 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终止后,负责该工程所有分包企业的《提示书》、《授权委托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9)分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①.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②.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
③.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④.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主要工作内容有:
a、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分包人员花名册》;
b、组织本队伍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工作,配合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完成《提示书》的签订工作;
c、负责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并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
d、负责本企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经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离场;
e、配合分包企业及其劳务队长解决队伍内部的争议;
f、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
g、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
h、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
i、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