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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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重要职责是办理好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然而,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某市XX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9件,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就达31件,占到了28.4%。

笔者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结合实际调查,认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有以下原因:一是村干部素质低,任用教育不到位。

近年来,农村调整选拔的新的基层组织人员中,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必要的考查、考核,没有把好素质关,致使一些素质低的人员被选拔到村基层组织岗位上,埋下了发生职务犯罪问题的隐患。

在犯罪的基层组织人员中,多数文化水平较低,*素质较差,有的甚至还有严重的前科劣迹。

同时,教育不够也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

目前,虽然各村大都建立了活动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但基层组织人员学*理论、学业务却很少,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更少。

由于忽视教育和学习,使一些基层组织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生了变化,自律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

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特别是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集体经济逐步向农、工、商、贸等多元化经济发展,但相应的财务正规化管理却跟不上,白条子下账、假票据入账、审批手续随意等,致使财务管理无透明度,*理财流于形式。

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收支无制约。

有的村基本上没有经费收支审批制度,基层组织人员人人管钱管物,个个自批自报。

有的村对财务实行家长制管理,支出、审批一人说了算。

二是账目不健全。

有的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直至贪污侵占公款。

三是财务人员成份杂、素质低。

由于村级财务人员的配备没有一定的标准,致使村级财务人员鱼龙混杂,整体素质偏低,加之对其*和业务培训少,不少会计人员缺乏法纪观念,财会业务水平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然而,近年来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呈现多发、高发、频发趋势,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笔者现对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行为多涉及经济问题。

目前,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多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罪名,涉案人员大多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或通过滥用手中职权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用各种名目截留、侵占集体财产,或将公款挪用于经商、炒股、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而村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是由于涉案人员法律知识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等引起,具有偶发性,占案件总数量比例并不高。

(二)涉案金额较小但影响恶劣。

虽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小官大贪”的情况,涉案数额巨大,但仍属较个别现象。

总体来看,村干部职务犯罪大多是从贪小利开始,往往犯罪次数多却涉案总数额较小,然而由于其属于最为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会直接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甚至形成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舆论和恶劣社会影响。

(三)犯罪手段具有较强隐蔽性。

随着村级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村干部企图谋取非法利益已无法轻易得逞,因此虚开发票、虚挂往来帐、收入不入账或多收少入账等手段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常用手段,他们希望通过此类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的方法逃避法律惩处,其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而这些获利方式仅从账目表面难以发现问题,特别是当相关人员“统一口径”时,更给犯罪线索发现、案件查办带来了不利因素。

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一)法治意识淡薄。

整体上看,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监管制度缺乏系统学习,对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清,许多涉案人员甚至以为只要把贪污的钱退回去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在逐渐增加,给农村社会治理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我们需要了解其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具有隐藏性强的特点。

农村地区资源和信息相对匮乏,监督不足,使得一些腐败分子能够利用职权便利,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常常借用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等权力,以及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一些涉及卖官的虚假招聘、权钱交易等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一些贪婪、腐败的干部。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存在贪婪、腐败的心理,他们将自己的职权视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途径。

在政府管理中,他们乱用权力,谋求私利,以及贿赂、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受害者多为农民和弱势群体。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涉及到土地征收、农田水利、扶贫政策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农民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受害者。

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加强监督机制,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透明度。

完善农村干部评议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纪律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察,减少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的机会。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养,培养他们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减少社会矛盾。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减少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并严格执行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处罚和惩治措施,依法严肃追究职务犯罪者的法律责任,让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是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等农村基层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与广大农民群体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因此,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将对广大农民的利益造成最为直接的侵害,极易引起群众的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通过研究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至2015年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笔者现对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发案原因作出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2010年至2015年,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案件数量和人数分别占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件数和总人数的17.9%和20.5%。

分析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笔者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三集中”的特点。

(一)涉案人员岗位分布较为集中。

从涉案人员岗位分布来看,主要是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和副主任岗位。

霍林郭勒市辖区内共有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居委会22个,其中农村社区居委会7个。

2010年至2015年,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发案在农村社区,涉案人员中有7人分别为社区书记、社区主任或社区副主任,占查办的此类案件总人数的77.8%。

这些岗位人员直接掌管着社区事务大权或者财务权,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社区的公共事业发展和国家涉农惠农等政策的落实,直接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体的切身利益。

(二)涉案领域较为集中。

从涉案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开发利用管理和国家粮食补贴发放领域。

在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以上三个领域案件4件8人,占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总件数和总人数的80%和88.9%。

实际上,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性极大:一是极易引发农村社区群访事件。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国家粮食补贴款等款物的职务犯罪,严重侵犯了社区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的群众纷纷集体上访,要求上级机关予以查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影响了农村社区的社会治安。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如果出现了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民生等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害。

了解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1. 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腐败问题严重农村基层干部在扶贫、发展乡村经济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如果领导责任不落实,就容易导致腐败问题严重。

有些干部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2. 知识水平不高容易滋生腐败由于中国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一些敏感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容易滋生腐败。

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容易违法乱纪,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 短期利益观念浓厚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规划,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等方面短期行为忽视,导致了职务犯罪行为的滋生。

4. 监管不力导致漏洞百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容易形成权力寻租、职务侵害等行为,从而导致职务犯罪漏洞百出。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1. 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 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威慑力。

3.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可以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职务犯罪中存在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权力滥用:农村基层干部往往通过滥用职务权力来谋取私利。

他们会通过调动资源、批准项目、安排工程等方式,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有些干部还会以身份之便,搞生产经营,插手经济事务,非法从事经济活动,并将盈利私自占有。

2. 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存在腐败问题,例如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在资源配置、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他们往往会通过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手段来牟取私利。

3. 行政管理不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他们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导致资金浪费、工程质量问题等。

4. 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比较隐蔽。

他们在审批项目、批准资金等方面存在权谋,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私利,这种犯罪行为往往被掩盖得比较好,不容易被发现。

5. 受社会监督少:农村基层干部往往受到社会监督的压力相对较小。

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政权地位高,掌握农村资源,社会对他们的监督相对较弱;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居住在农村,与城市相对较远,监督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遏制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力度。

社会应当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揭示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2.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培训,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履职,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

3. 加大惩治力度: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他们的职务犯罪实施零容忍,使其自觉遵纪守法。

4. 强化行政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规范他们的行政行为。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对策自2013年以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12人。

其中:2012年1件1人,2012年3件4人,2014年1-4月3件7人。

从据统计数据看,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又呈逐年上升态势,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的主体集中。

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身上。

在我院立案查办的12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占8人,所占比例达66.7%。

(二)犯罪的领域集中。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诸多补偿措施的大力实施,农村基层组织掌握、管理、经手的资金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补偿”、“补助”类领域的资金成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据统计,我院立案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全部集中在“补偿”、“补助”类领域。

其中7人涉嫌贪污土地补偿款、2人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1人涉嫌贪污新失地农民参保补贴资金、1人涉嫌贪污孤儿补助金、1人涉嫌挪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三)犯罪的罪名集中。

在查办的12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有11人涉嫌贪污罪名,占我院立案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人数的91.7%。

(四)犯罪的窝案较多。

在查处的7件12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两人以上共同作案达4件10人(含2012年以前另案处理的1人)。

所占比例为83.3%。

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探析笔者通过从对本院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导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放松学习和淡化思想教育是导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

有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长期不读书、不看报、不学法,上级又很少组织他们集中地学习和教育,致使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不熟悉、不了解、不掌握党和国家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失。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承担着重要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他们直接面对群众,涉及到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环境复杂,职责繁重,加之一些干部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很容易出现职务犯罪现象。

下面就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 腐败的普遍性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大量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方面。

由于职务犯罪的普遍性,腐败现象已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一大突出问题。

2. 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导致贫困群众利益受损。

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挪用扶贫资金、收取非法费用等,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3. 资金管理混乱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许多资金管理混乱的现象。

一方面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计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资金管理的漏洞。

另一方面是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资金用于私人目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受损。

4. 职务犯罪的隐蔽性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

由于农村地域广阔、群众分散,监督不力,使得一些干部在职务犯罪过程中难以被发现。

这就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1. 完善制度建设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

2. 提高腐败成本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的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依纪予以严惩,形成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

应当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腐败分子的违法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责任观,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农村群众利益。

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目前,农村信访中80%多是反映村干部问题的,针对这一现状,应如何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农村干部是我们党和政府同人民紧密相连的“纽带”,作用举足轻重。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范围逐步扩大。

有句话说基层干部的腐败,是最具有离心力的腐败。

“村官”虽小,然而一但发生蜕变,其危害性却极大。

做好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犯罪预防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腾飞,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中之重,迫在眉睫。

(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1、少数村干部综合素质较低。

一是文化层次比较低,初中毕业的占绝大多数,且法律知识淡薄,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工作中常常搞“公私兼顾”、“权钱交易”。

二是思想道德水平差,政治素养不高。

这些干部的公仆意识淡化,有的私欲膨胀,存在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能占则占,能捞则捞。

2、村干部权力过分集中。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而少数基层农村干部管理事务实行独断专行,慑于村干部的势力,出现村民不敢管,村代表不能管,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造成个别村干部我行我素,实施犯罪活动。

3、村务公开未落到实处,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村务公开栏只公布几项大的收入支出项目,具体支出项目群众无法知晓,没有起到真正公开的目的。

二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低下,多是凭自身经验来做,不坚持原则,致使帐目混乱。

三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存在白条子入帐,公章管理补规范,票据管理不严格,票据不统一,开出的收据不及时入帐等现象,造成个别村干部侵吞、挪用集体资金。

四是村干部之间的分工不明确。

如有的村财务开支出现支书签批,村主任也签批的情况,这样就造成管理混乱失控。

4、监督机制不到位。

一是个别村干部就是地方一霸,没有人敢监督。

二是村务公开形同虚设。

三是各级组织没有发挥监督作用。

(二)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措施遏制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势在必行。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1.社会关系复杂: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小型农村社
会中,社会关系更为复杂。

农村基层组织的成员相对来说相互认识较多,
社会关系更加紧密,所以在发生职务犯罪时,往往涉及到多方的关系。


也导致了这些犯罪行为更难被发现和追踪。

2.财务监管薄弱: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另一个特点是财务监
管薄弱。

在农村社会中,基层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
收入等,而这些经费的监管往往比较松散,容易被有心人侵占。

而且由于
基层组织的规模相对较小,监管力量有限,财务管理手段也相对简单,给
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信息不对称: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不对称是其另一个
突出特点。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基层组织成员之间往往对组织内的事务了
解不够,特别是对于财务状况、决策过程等重要信息的了解不够,因此,
职务犯罪很容易在组织内隐藏。

4.反腐意识淡薄:在农村社会中,腐败现象普遍存在且潜规则深入人心。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较小,工作范围相对狭窄,很多人没有形成
反腐的意识,甚至认为一些小额贪污并无大碍,导致了一些职务犯罪行为
的频发。

5.内外勾结: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与外部
势力勾结,形成内外勾结的情况。

这种内外勾结的犯罪模式,往往使得案
件更隐蔽,查处难度更大。

外部势力可能是企业、黑恶势力、地下金融等,他们会与基层组织成员共谋,互通有无,在利益交换上达成共识。

浅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查办措施

浅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查办措施

浅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查办措施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效显著,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也日益突出,个别“村官”党性丧失,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为村民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为农村和谐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因此,我们要本着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应对,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稳定。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1.涉案领域较为集中,多为涉农惠民补贴和征地拆迁款项:随着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各种涉农惠民补贴覆盖面不断扩充,补贴额度不断增加,使得这项钱款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北京作为首都,城镇化建设推进速度逐渐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开发,拆迁改造范围不断扩大,拆迁补偿资金数额日益增长。

有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欲熏心,将犯罪的魔爪,伸向了这些钱款,利用接触、管理、协助发放相应资金的职务便利,套取、骗取、侵吞上述钱款。

2.犯罪手段、方法简单直接,多为冒名报领后设立小金库并私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思想觉悟有待加强,不懂法,不学法,法制观念淡薄,在其任村干部之前,大多从事农业劳动或者个体经商,在处理事情上想法、做法相对简单。

从近年办理的案件看,村干部多采取以村民姓名虚报相关款项,冒充签名领取款项后不入村集体账目,设立账外账,并将其中部分钱款或全部钱款以补贴等名义私分或占为己有。

3.犯罪形式相近,多为窝、串案和共同犯罪: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往往窝案、串案多,共同犯罪、共同作案的较多,一旦查处即涉及到整个基层领导班子,一般表现为村支书或村主任与会计共谋作案或是由一人主谋,指示村会计进行实际操作,其他村干部有意或无意的为作案提供帮助,最后进行分赃。

这些人掌握实权,相互勾结,共同得利,出现了固定的腐败群体。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也相应加大了对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在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延伸到农村,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遏制。

2003年8月15日——9月15日,我对禹城市检察院近三年查处的40余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素质差。

一些村干部本身就不知法,不懂法,不学法,更不依法办事。

如有的村干部长期挪用集体财产借与他人使用或自己使用,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

如,禹城市检察院查处的禹城市市中办某村村主任刘某,任村主任十几年,2000年将领回的土地征用补偿款9万元不交会计入帐,直接借与他人搞营利性活动达三年之久,直到检察机关对其立案查处时,才知道这是犯法,刘某为此痛哭流涕,追悔莫及。

还有的村干部,虽然知法、懂法,但自身素质差。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特权思想严重,私欲膨胀,思想上认为“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故意混淆贪污贿赂和人情往来的界限,行为上变着法往自己腰包里捞钱。

二、财务管理混乱,致使少数农村干部趁机混水摸鱼,大喝大吃,甚至中饱私囊。

近三年来,禹城市检察院查处涉农案件40余起,从查处的涉农案件看,贪污犯罪的发案村都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主要表现是:1、财务收支帐目不公开。

按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帐目应定期公布,而有的村多年不公开帐目,某村甚至从1982年土地大包干到2002年的20年间,村里经济往来帐目从来也没公开过,村里每年向村民收取名目繁多的钱款,村民们根本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财务,应该让群众知道的事也暗箱操作。

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基层乡镇站所作为上级职能部门的派出单位和基层政策的办事机构,赴于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最前沿,受人民群众关注的程度也最高,但近年来发生在基层乡镇站所的职务犯罪案件日趋增多,达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还严重危害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2002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案件 47件 47人,占2002年以来立案总数的14·硼和14·0%。

一、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当前基层乡镇站所职务犯罪案件出现 "五多》规象:一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案件较多。

2002年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税务所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占2002年以来查处乡镇站所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9·1%;查处发生在供电所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占17·0%;查处发生在交管所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占12·8%;查处发生粮管所的5件5人,占10·硼;发生在水利站和国土所的职务犯罪案件备4件4人,备占8·5%。

这六个站所案件合计36件36人,占总数的76·硼。

二是犯罪人员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案件较多。

在立案查处的人员申,担任单位正、副职领导职务约有31人,占总数的66·0%。

有些基层站所官僚作风严重,监督制约机制缺乏,行政随意,财务混乱,达往往助长了犯罪心理,为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打下了一2一基础。

·三是重特大案件较多。

在查处的案件中,重特大案件有 34件,占总数的72·3%。

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有25人,10- 50万元约有16人,100万元以上的有2人。

通过对近两年查处的基层职务犯罪案件数量、金额的比较来看,近年来这类案件的主体都无视国法,为所欲为,狂吞豪掠,社会危害性极大。

如锡山区张汪财政所所长胡熙明,利用职权受贿15·1万元,挪用公款高达268万元之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摘要: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但由于工作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问题。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引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农村社会治理的重任,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由于农村的特殊环境和制度的限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问题。

了解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腐败问题突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接触广泛,职权较大,监管不力,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一些干部通过权力寻租、吃拿卡要、受贿受贿等手段敛财。

2.自我约束机制薄弱。

农村基层干部多为本地人,与群众关系密切,自我约束机制相对薄弱。

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干部对权力的操控容易滑向个人化,决策不公开、不透明,容易产生贪污等问题。

3.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管理体系普遍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一些农村干部管理经验不足,政务水平低下,对法规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高,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问题。

4.社会压力较大。

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维护农村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任务,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一些干部面临各种考验,容易在工作中滑向违法犯罪。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通过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增强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2.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体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权力公开透明,减少滋生腐败的环境。

3.加强社会监督。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舆论监督、参与决策等方式,监督农村基层干部行使职权的过程,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4.强化法律制裁。

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律威慑,让农村基层干部明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5.建立监督机制。

浅析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法院)doc

浅析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法院)doc

浅析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是农村较为突出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本文分析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村务公开等预防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加大。

主要表现在收入不入账、不建账、建假账、两套账;单一型的犯罪比例减少,贪污、受贿、挪用数罪交织的增加;涉案金额大幅提高等。

因此,深入调查分析农村基层组织人中的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是当前反腐部门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犯罪特点(一)大要案多,案值越来越大,以挪用公款、贪污犯罪最为突出。

从近年来我县所查处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看,大案呈上升趋势,且案值由几千元上升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二)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采取扩大支出、开假票据、开白条子等手段贪污公款;三是利用手中权力向让其办事的人索要好处费,收受贿赂。

(三)职务犯罪多出现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

尤其是在集体企业进行改制、整体出让、厂房出租、承包经营等过程中,往往未经公开招标或集体研究,个别基层干部说了算,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

这些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眼皮底下的腐败”,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二、犯罪的原因(一)监督不力、管理失控。

多数基层组织虽建立了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制度也上了墙,但都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与执行,特别明显的是村务、政务“两公开”制,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却很少,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

同时,有的基层政府对基层组织人员监督不严,对于群众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基层政府组织不是贪污办事,秉公处理而是采取袒护态度,久拖不决,以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直到发生职务犯罪。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在农村,基层干部拥有着相应的权力和资源,其权力不容小觑。

一些不良的个人和组织往往会利用这种权力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一)以贪污受贿为主要特点。

这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既有小额受贿,也有大额贪污。

(二)以侵吞公共财产为主要手段。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通过侵吞公共财产、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手段来实现自己的非法利益。

(三)以独断专行为主要特点。

农村基层干部往往独断专行、不顾大局、不听取群众意见,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埋头苦干的氛围和工作效率。

(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干部行为,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惩治。

严格依法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三)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优化治理模式,提高基层民主管理的水平,从源头上消灭腐败现象。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营造清朗的政治生态,优化农村基层环境,塑造风清气正的干部形象。

总之,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既要依靠制度的建设和规范,又要注重组织和管理的完善,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以营造清朗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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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农学 通 报 , n u A . c. u. 09,5 3 A h i S iB l 20 1 ( ) 1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人 员职 务 犯 罪 的特 点 、 因及预 防对 策 原
刘 利
( 安徽 科 技 学 院 法 学 系 , 安徽 凤 阳 2 3 0 3 10)

务公开等预防对策。
关 键 词 : 村 基 层 组 织人 员 ; 务 犯 罪 ; 防 对 策 农 职 预 中 图分 类 号 D 1 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7 3 (0 9 0 2 —0 0 7— 7 1 20 )3— 2 3
我 国是农 业 大 国 , 村 人 口 占绝 大 多数 。 “ 业 、 农 农 农
腐败现象存 在严重 的趋势 。与党政 领导机 关 、 企事 业单 位
和政府部 门相 比 , 农村 基层组 织人员 职务犯罪 的程 度 和强
分 、 用等 方式非法 占用土 地补偿 款 、 挪 救灾救 济款 、 贫优 扶
抚款 以及粮食 直补 、 民、 基 地 、 耕 还林 、 移 宅 退 工程 款 及厂 房承包 款等款项 ; 价 出租 、 让 、 发 集体 所 有耕 地 、 低 转 包 山
层组 织人 员职 务 犯 罪 现象 , 为 影 响社 会 主义 新 农 村 建 成
设 , 而影 响整个 国民经济和 社会综合 发展 的重要 因素。 进
法 的主体 , 以党支 书兼村 主任 的 “ 把手 ” 多 , 一 居 占村 干部
的案件 总数 的 9 % 以上 , 0 民怨极大 。 1 2 职 务犯罪 主要 发 生在 行 政管 理 、 务 管 理等 环节 . 财
1 农村 基层组 织人 员职务犯 罪 的特 点
农村 基层组织 人员 的职务 犯罪 主要 是 指 乡 ( ) 两 镇 村 级 干部 的职务犯罪 。随 着 改革 开放 的深入 和 市 场经 济体 制的推进 , 土地 转让开 发等为农 村基层 干部提 供越 来越 多 的可控资 源和 以权 谋私 的机会 。因此道德 风险 与 日俱增 ,
地 、 地 、 池 、 山 、 涂 、 地等 ; 林 鱼 矿 滩 荒 高于 造价 支付 工程 款 及厂房 承包款等 款项 ; 中收 回扣 和 好 处 , 者干 脆 私 自 从 或
承包 获取 利 益 ; 的村 干 部 相互 勾 结 、 有 合伙 作 案 ; 的虚 有 增、 多包开 支 、 虚增工 程款 , 的收入不人 账 , 有 直接 侵吞 ; 有 的 以发补助 、 奖金 名义 私 分公 款 , 或者 待 客 、 项 目, 跑 购物 资等事 项私列 开支 、 虚报 冒领 ; 的设 账外账 , 款私 存等 有 公
由于地 处偏僻 , 乏 力等 原 因 , 村基 层 组 织在 行政 管 监督 农
理 、 务管理 方面不 够 规范 , 财 给违 法 犯罪 分 子 留下 了不 少
可乘之机 , 其可 以不断利 用管理 中的漏 洞采用 各种 手段 使
为个人或 小集体 谋 取 非法 益 。如 利用 职 权贪 占、 留 、 截 私
计 , 法违纪 的数额 少则几 千元 , 违 多则几 十万元 , 甚至 几千 万元 。一 个显著 的事 实是 , 湖南 、 宁两 省 村 干部 违纪 违 辽
民经济 的平 稳持续 增 长具 有 重要 的支撑 作 用 。但 是 由于 各 种原 因 , 国的广 大农村仍 然存在较 为严 重 的农村基 在我
要: 农村基层组织人 员的职务犯 罪是农村 中较 为 突出的问题 , 引起 全社会 的关注。从农村基 层组织人 员职务犯
罪 的现 状 出发 , 析 了农 村基 层组 织人 员职 务 犯 罪 的 特 点及 原 因 , 出 了加 强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和 财 务 管理 、 分 提 实现 村
的应有义 务 ,05年共 查 处 贪 污受 贿 、 用 公 款 、 吞 救 20 挪 侵 灾扶贫物 资与征地 补偿 等 专项 款 物 和滥 用职 权 的 乡村 干
部 14人 。2 2 0 6 l 从 0 1年至 2 0 0 6年 5月 , 江省各级检 察 院 浙
村经 济的高速 发展 , 农村特 别是城 市近郊 农村 土地开 发和
度都要小 一些 。但 由于其 与群众关 系最为 密切 , 关党 和 事 政府 的形 象和 国家建设和 发展 的全 局 , 基层腐 败其 影 响和
危 害不容 忽视 。 根据全 国村干 部廉 洁 自律 建设 专 项督 察 调研 组 分 赴 河北 、 江苏 、 海 、 南 等 8个 省 进 行 的督 察 调 研 发 现 , 青 湖
等。 13 各种涉 农款项 成为职 务犯罪 的重灾 区 随着我 国农 .
20 年 以来 , 南 省共 立 案 查 处农 村 干 部 违法 违 纪 案 件 03 湖
29 9 6件 ; 0 4年 以来 , …2 0 辽宁 省共立 案查处 村干 部违 法违 纪案件 2 7 9 5件 。内蒙古 自治 区各级 检察 机关 把维 护广 大 牧 民群众 利益 、 维护农 村牧 区社会经 济稳定作 为检 查 _ 作 T
的人 、 、 财 物和管 理权 的人员 易发 生违 法 犯 罪行 为 。全 国
村 、 民” 三 农 问题 ” 直是 关 系 到改 革 开 放 , 济 发 农 即“ 一 经
展和社会 稳定 的重 大 问题 。农 业 和农 村 的 良好 发展 对 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村干部廉 洁 自 建设 专 项督 察 调研 组 分 赴河 北 、 苏 、 律 江 青 海、 湖南等 8 省进 行 督察 调研 发 现 , 法 违 纪 的村 干部 个 违 大部分是 在村 里 掌 握 实 权 的 村 支 书 、 委 会 主任 和村 会 村
建设 工程 日益增 多 , 各种涉 农款项 涌入农 村 。这 些涉 农款 项往 往成为腐 败 “ 村官 ” 中的肥 肉。除 了土地 专用 补偿 眼
款、 退耕 还林款 、 贫优 抚 款 、 民 安置 款 以外 , 扶 移 一些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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