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特色及借鉴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前段时间,许多温州中小企业相继倒闭,企业管理者纷纷外逃。
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资金链的断裂,而这与我国的银行借贷体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日本是亚洲的主要经济大国,而其在战后经济迅速发展也令人惊叹。
为此笔者旨在分析研究日本主银行制度,从而得出一些有助于我国现在银企关系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主银行制度利弊中国银企关系启示一.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兴起1927年日本银行法改革前,由于开办银行资本金要求较低从而导致多家银行为了在激烈的环境下生存纷纷同企业互任董事,保持密切关系。
1949年日本重新开放股票市场,未来避免被兼并,企业和银行的持股关系得到了发展。
其次,由于战后老财阀的接替以及财产税的实施削减了大部分控股公司及财阀家族所拥有的股份。
最后,战后企业向公众出售股份而早就了一个分散化的小股东阶层,而这些小股东的收益不足以负担其对公司进行监控成本。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由于贷款分散化的需要和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主银行制度应运而生。
对于主银行制度的定义没有一个较为正式的说法,但是一般认为主银行表示一个企业与某个特定银行之间的长期关系,并且该企业从其主银行那里的借款占该企业价款总额的份额最大。
青木昌彦提出在衡量主银行关系中有五个重要指标:(1)银行贷款额度。
(2)银行与债券发行相关的服务。
(3)持股份额。
(4)支付结算账户。
(5)信息服务和管理资源的提供。
此外,对于某一企业而言,其交易银行是否成为主银行的基本条件包括:(1)能长期持续地向企业提供最多贷款的银行;(2)银行是企业最大股东之一;(3)银行与企业形成综合的交易关系;(4)银行与企业保持密切的人事关系;(5)银行是企业危机的救星。
二.日本主银行制度的机能主银行制度对于战后日本的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影响,其机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向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资金的机能:首先,由于主银行与融资对象企业保持长期的交易关系,而其往往是企业最大的股东,通过派遣董事和企业保持密切的人事关系,银行非常容易获得企业所有的经营情报。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及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
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公司的治理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因此,探索如何完善我国上市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接着着重分析了日本公司治理的主要特征,以期可以从日本公司的治理经验中找到适合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日本;上市公司与世界上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或正在市场化的国家一样,中国的公司在治理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日本与中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但在公司治理比较研究的诸多方面有着天然、近似的联系。
因此,与日本有着天然联系的中国,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借鉴日本公司治理的经验,尤其是通过对日本公司内部治理的研究,使我们吸收成功的经验和总结失败的教训,以指导中国经济的改革。
因此,在中日两国公司治理环境极为相似的背景下,认真分析日本企业制度的特征,客观总结日本公司治理的经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公司治理的特征(一)、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以法人交叉持股主要特征的。
日本的股权结构是在战后实行经济民主化改革和其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在形成的。
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企业的股份高度集中于少数财阀家庭手中,从而形成了高度集中的“金字塔”式的股权结构。
战后通过解散财阀的民主改革,股权结构由财阀个人家庭手中向事业法人、政府、金融机构等多元化的所有主体转变,股权逐渐向企业法人集中,形成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人相互持股的特征。
随着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有人说交叉持股正在迅速瓦解,然而,对目标是强化伙伴关系的交叉持股而言,它们并没有太大变化。
目前,仍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交叉或稳定持股的性质是否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不过这种持股结构正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日本企业独特的组织架构
日本企业独特的组织架构总经理会议、交叉持股、综合商社……日本财团以其特有的生存方式和手段展现了其强大的综合作战实力。
二战结束后,日本经济全面崩溃。
从战后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企业的竞争力远远比不上美国和欧洲的企业。
例如,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不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世界100家大企业中,日本只有4-5家;在包括美国企业的世界100家大企业中,日本还榜上无名。
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50年代,大企业之间合并、协作以及产业再组织论,成了当时日本政策思想的主流。
日本政府认为,小企业体制是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差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因此,迅速改变这种现状,扩大企业规模,扶植主导产业,就成了日本政府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培育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日本政府和经济团体联合会做了大量的工作。
1953年,日本政府修改了《禁止垄断法》,放宽了持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股份及兼职的限制,三井、三菱和住友三大旧财阀在美军占领时期被分割出去的企业又重聚起来了。
同时,战后的一些“新财阀”也相互结合,形成芙蓉、第一劝银及三和三大新型财团企业集团,这就是日本着名的六大财团型企业集团。
这些集团最显着的特点便是以金融机构为中心,集团内各企业环形持股,即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交叉持股。
此外,日本政府还鼓励大垄断企业相互之间通过相互持股、系列贷款、人事互派等纽带结成企业集团,以增强团体对外竞争能力。
通过放宽对企业相互持股、系列贷款、人事互派等方面的限制,直接促进了日本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出现了三井、三菱、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劝银等“六大企业集团”和日立、丰田、新日铁等若干“独立系企业集团”。
这些大集团横跨各产业,构成日本经济的基础,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并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
网状生存三菱、三井、住友、富士(芙蓉)、三和、第一劝银是日本着名的“六大巨头”,前三者是直接继承二战前财阀谱系的集团,大约在50年代前后形成;后三者是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以主办银行为中心于六七十年代形成。
美德日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德日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特点经过百余年的探索,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发展成一套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
综观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对经理层的有效激励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了有效解决两权分离后出资人与经理层价值取向不一致的矛盾,美国的股东们通过对经理报酬的设计, 把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效绩挂起钩来, 以使经理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最多的财富。
但在实践中发现, 这种激励办法有其天生的弱点, 经理们会通过短期行为在支配资源的过程中尽最大可能为己谋利, 致使公司的长远利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 美国股东们又发明创造了新的激励措施, 即在坚持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绩效挂钩的原则的同时, 对经理实行股票认购期权制。
这样, 就把经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捆绑起来, 促使经理只有把公司经营管理好才能获取个人的最大利益。
美国公司通过对经理们的有效激励, 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健全的董事会制度是确保公司正确决策的有效措施。
美国公司董事会制度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按出资额度大小, 选举大股东参加董事会。
这种选择的理由是, 在同股同权的制度下, 大股东会更加关心自己的利益得失, 因此,比较而言, 大股东出任公司董事, 是最值得信赖的。
但实践看, 大股东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过程中往往片面考虑自身利益的得失, 忽视甚至损害其他小股东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 美国股东们对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又进行了重新设计, 于是美国公司董事会发展到第二阶段, 即选择擅长公司经营管理的非股东出任董事, 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独立董事, 目的是建立一个独立、公平的董事会。
独立董事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关系, 出于中立地位, 不受公司左右, 能够客观、公正地维护股东权益。
目前, 美国绝大多数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同时, 董事会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 分别代表董事会执行不同的功能。
银行制度比较学缩印版
银行制度比较学缩印版前言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转,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银行制度。
本文将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制度,总结出其中的共同点和差异,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银行制度的视角。
日本银行制度日本的银行制度可以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特殊银行等多个层面。
其中,日本最重要的银行机构就是日本银行,它是日本的中央银行。
另外,日本还有三菱UFJ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瑞穗银行等三大商业银行,以及信用合作社和信托银行等特殊银行。
日本银行制度的特点是明确分层,各层之间职责分明。
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商业银行则负责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信用合作社则是为农村和地方提供金融服务;房屋贷款银行和邮政银行则提供独特的金融服务。
美国银行制度美国银行制度也是分为联邦储备系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等不同层面。
中央银行则是由联邦储备系统来管理的。
商业银行则有国家银行、州银行和机构银行等不同类型,提供各种贷款和储蓄服务。
投资银行则主要提供金融顾问、证券发行和股权交易等服务。
虽然美国银行制度和日本银行制度都是采取分层结构,但是两者在职责和功能上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除了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外,还承担着促进金融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此外,美国的投资银行则往往与商业银行分开,以避免风险互相传染。
英国银行制度英国的银行制度是有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自我监管两个方面针对银行进行监视和调控的。
其中,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就是维护普通公众和存款人的利益,确保银行稳健发展和财务稳定运行。
而银行业自我监管则是指银行自己设立一些内部制度和规章制度来养成自律和自我约束的良好习惯,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与日本和美国不同,英国的银行制度中没有明确设立一个中央银行。
相反的,英国银行家协会和英国银行协会则分别承担管理银行业的职责。
此外,英国还设立了金融行为监督局,负责全面监督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
日本主银行制度
日本的主银行制度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李扬对企业实行主要往来银行制(简称主银行制),曾经是日本银行制度和企业制度的一大特色。
一般认为,主银行制对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保证作用。
有些研究进一步指出:主银行制度的施行,还使得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得到了银行资金的强大支持,而且,对于银行监督企业有效地使用资金,防止出现不良债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新近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章第48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银行的营业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的基本帐户。
”这个规定,与日本的主银行制度有暗合之处。
事实上,我们在起草这一条款时,或明或暗地是以日本的主银行制为蓝本的。
鉴于此,研究日本的主银行制,特别是,研究这一制度产生的背景、社会条件,以及其目前的发展变化,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一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历史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那时,为了支持军国主义的发展,政府强制要求银行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关系,并向它们提供贷款。
但是,战前日本企业的运营资金,特别是用于设备投资的长期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而不是来自银行贷款。
据统计,当时,日本企业的自有资金占其整个资金的比例为60%左右(在战后头10年中,这一比例下降到35%);在外源资金中,银行贷款也只占一半左右。
因此,尽管政府进行了很大的努力,除了那些财阀拥有的银行和企业之外,大部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比较松散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企业大部分处于破产和半破产的境地。
银行资金也极为短缺,并因企业债务的拖累,存在大量的不良债权。
银行和企业共同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处理这些由战争造成的不良债权。
当时比较一致同意的处理方案是,建立“新”、“旧”两笔账,即,银行和企业各自都把自己资产中的不良部分和实存部分分离开来,分别处理。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日本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权力与责任在各公司机构之中分配状况的安排,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公司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这些权力如何在公司的各机构中分配。
其目的在于明确地确定股东、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按投资者行使权力的不一致,公司治理结构在模式上可分为外部操纵模式与内部操纵模式两种。
外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美、英两国为代表,又名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型)。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接操纵与管理的能力极为有限,但在资本市场发达股票流淌性好的情况下,大多数股东可通过市场交易即借助股票市场来形成对公司行为的约束与对代理人的选择。
内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日本两国为代表,又名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较为集中,特别是存在公司之间相互持股与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的现象,对股票市场的依靠性较小。
本文通过对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找出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以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供根据。
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进展、形成与特点(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1.战前单边治理模式1868年明治维新日本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随后走上工业化道路。
当代日本公司治理模式脱胎于其前身——财阀集团或者家族企业集团。
日本企业最初也以业主制与合伙制为主,工业化改变了企业制度与企业惯例。
在19世纪70年代,日本出现了一些非正式的股份公司,1893年的普通公司法与六年后生效的商法促进了日本股份公司进展。
进入20世纪,所谓财阀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开始在日本兴起,公司合并也大量出现,在20世纪初的几十年里,日本财阀在经济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往常,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式单边治理模式,资本所有者拥有全部的公司所有权。
经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一样,为了寻求更高的薪金与更好的机会而频繁地从一家公司转到另一家公司,他们通常按照契约规定进行工作。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全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德日治理模式被称为是银行控制主导型,其本质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1 .商业银行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德日两国的银行处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银行深深涉足其关联公司的经营事务中,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主银行体系。
所谓主银行是指某企业接受贷款中具第一位的银行称之为该企业的主银行,而由主银行提供的贷款称系列贷款,包括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
日本的主银行制是一个多面体,主要包括三个基本层面:一是银企关系层面,即企业与主银行之间在融资、持股、信息交流和管理等方面结成的关系;二是银银关系层面即指银行之间基于企业的联系而形成的关系;三是政银关系,即指政府管制当局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
这三层关系相互交错、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或称为以银行为中心的、通过企业的相互持股而结成的网络。
在德国,政府很早就认识到通过银行的作用来促进经济的增长。
开始银行仅仅是公司的债权人,只从事向企业提供贷款业务,但当银行所贷款的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时,银行就变成了该公司的大股东,银行可以自己持有一家公司多少股份,在德国没有法律的限制,但其金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o 一般情况下,德国银行持有的股份在一家公司股份总额的10%以下。
另外德国银行还进行间接持股,即兼作个人股东所持股票的保管人。
德国大部分个人股东平时都把其股票交给自己所信任的银行保管,股东可把他们的投票权转让给银行来行使,这种转让只需在储存协议书上签署授权书就可以了,股东和银行的利益分配一般被事先固定下来。
这样银行得到了大量的委托投票权,能够代表储户行使股票投票权。
2 •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法人持股,特别是法人相互持股是德日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尤其在日本公司中更为突出。
二战后,股权所有主体多元化和股东数量迅速增长是日本企业股权结构分散化的重要表现。
但在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中,股权并没有向个人集中而是向法人集中,由此形成了日本企业股权法人化现象,构成了法人持股的一大特征。
从日本主银行制度形成与借鉴
目 录 内容提要 0绪论……………………………………………………………………………1 0.1 融资制度与变迁逻辑 …………………………………………………1 0.2 两种融资制度 …………………………………………………………2 英美模式 ……………………………………………………………2 日本模式………………………………………………………………3 0.3 本文研究视角 …………………………………………………………4 1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形式与特征………………………………………………6 1.1 背景与历史逻辑 ………………………………………………………6 1.2 主银行制度的主要特征 ………………………………………………8 主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9 银行的相互委托监控…………………………………………………10 2激励因素:金融因素 ………………………………………………………11 利率管制………………………………………………………………12 市场准入限制…………………………………………………………13 对证券市场的压抑……………………………………………………14 3融资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14 3.1 从MM定理所引出的………………………………………………14 激励问题:代理成本…………………………………………………15 信号示意:信息的非对称……………………………………………16 公司治理结构:资本结构与所有权安排……………………………17 3.2 主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8 信息与监督结构………………………………………………………19 相机治理的激励因素…………………………………………………21 3.3 比较股市与银行监督…………………………………………………23 4信息结构的效率……………………………………………………………25 4.1 两种融资制度的信息结构 …………………………………………25 4.2 成因:效率的比较 …………………………………………………25 以模仿为主的经济组织结构…………………………………………26 人力资本的缺乏………………………………………………………26 文化、契约与法律制度的差异………………………………………27 5竞争环境下的融资制度变迁………………………………………………28 6结论性评述…………………………………………………………………31 注 释 ………………………………………………………………………34 参考文献 ………………………………………………………………………39 论文摘要(中文)………………………………………………………………1 论文摘要(英文)………………………………………………………………1 内容提要 黑格尔说,“存在的必是合理的,合理的必然存在”。
日本主力银行体制及其对中国银企合作的借鉴
日本主力银行体制及其对中国银企合作的借鉴安俊日本主力银行体制,又称主银行关系,它是对银行与企业间关系的总称。
目前对此尚无严格的定义。
它大体上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主力银行。
即指在众多向某企业贷款的银行中,贷款份额最大,持股最多并承担主要监督企业责任的银行。
2.银企关系。
客户企业与主力银行保持长期交易关系,在维系这种交易关系的过程中,银行有对客户企业进行审核监督的权力,企业有向银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在必要时,银行甚至可以参加企业的治理。
这是主力银行体制有别于一般银企关系的本质特征。
3.救援与扶助。
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主力银行有义务通过允许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提供紧急融资,甚至改组企业内部经理人员等手段来对企业实施救助。
在企业重组时,主力银行拥有主导权,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构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主力银行体制。
应该指出,主力银行体制曾对日本六七十年代经济快速增长产生过明显的促进作用,主力银行与企业合作关系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最大的信贷资金出借方指主力银行必须向企业提供占企业融资份额最大比例的贷款,其风险由自己承担。
在日本,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是贷款,向企业提供最大份额的短期贷款是主力银行的基本特征。
据统计,1977—1991年1月,主力银行向相关企业提供了全部短期贷款的20%,而且主力银行不仅要在市场稳定时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更要在市场形势变化时向企业提供具有优惠条件的贷款。
这一点也决定了企业必须与银行保持紧密稳定的交易关系。
二、银企股权安排银行与企业进行交叉持股。
日本公司制有别于其他国家公司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法人持股与交叉持股,这一点在主力银行体制中体现得很充分,根据日本有关法律规定,银行最多可持有企业5%的股份(在1987年以前是10%),而在股权高度分散化的日本,持有5%的股份足以影响和控制一家企业,因此主力银行可通过持有相关企业股份来实现对企业更深层次的控制,比如通过资本结合股权的参与及人事渗透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深监督,甚至对企业决策施加影响,最终达到控制企业长期行为,使企业生产经营取得最佳效益的目标。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对我国企业改革的借鉴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对我国企业改革的借鉴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摘要: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为公司治理本质上是对公司经理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制衡机制;着重分析了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征。
通过分析表明,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中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不足是一个普遍的问题。
这种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不仅在日本公司中存在,也是当前我国企业改革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公司治理;日本;国企改革;经验借鉴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3)09-0031-07 公司治理是近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特别是我国加入WTO 之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使得我国国有企业能够与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竞争,尽快融入全球资本市场,这个问题便更加突显。
公司治理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公司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一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1997年之后公司治理之所以在亚洲成为热点话题,就是因为人们普遍认识到,亚洲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一场公司治理危机。
一、如何理解公司治理的涵义 关于公司治理(Corporate G overnance )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学者有多种解释。
国外学者(奥利弗哈特,1989)认为,只要存在代理成本和不完全合约,公司治理就必然在一个组织中产生。
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钱颖一教授认为,公司治理是处理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国内有的学者(张维迎,1996)认为,公司治理是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以及在公司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经营者、雇员、供应商和用户等)当中,由谁来控制公司。
另一种解释(吴敬琏,1994)认为,公司治理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
日本银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日本银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一、日本银行机构设置和组织体系日本银行总行设在东京。
截止2010年9月,日本银行总行内设15个业务部门,国内有32家分行和14个国内办公室,在国外设有7个代表处。
1、行级领导日本银行的“役员”(即行领导)由总裁1人、副总裁2人、审议委员6人、监事(3人以内)、理事(6人以内)以及参与(若干人)组成。
2、总行内设机构日本银行总行内设15个业务部门,包括二室、十二局和一所,分别为政策委员会、检查室、企画局、金融机构局、清算机构局、金融市场局、调查统计局、国际局、发行局、业务局、系统情报局、信息服务局、总务人事局、秘书局、金融研究所。
政策委员会室职责范围包括政策委员会的议事运营,与国会、新闻机构和经济团体的联络,议案及其他重要文件的审查,有关业务及组织运营基本事项的计划和立案,预决算及会计相关事务,日本银行印章和行领导印章的保管等。
检查室负责对整个日本银行系统事务处理的检查。
企画局负责有关货币及金融调节基本事项的策划和立项,以及与货币及金融调节有密切联系的基本事项的策划和立项。
金融机构局负责以维护信用秩序为目的的基本工作的策划和立项,考查以及调查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和财产状况等。
清算机构局负责有关清算系统基本事项的策划和立项等。
金融市场局决定金融市场调节的具体实施内容、完善国内金融资本市场的有关事项,参与外汇平衡操作实施以及为稳定外汇市场而签署外汇买卖合同等。
调查统计局负责国内经济和财政相关的调查分析和统计。
国际局负责外汇交易,外国央行和国际组织的资产运用有关业务,国际金融援助和国际金融方面的协调等。
发行局负责纸币发行、货币的出纳、检查和保管,残损货币及回收货币的兑换业务、票据交换等。
业务局负责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或债券交易,国债业务、国内外汇交易等。
系统情报局负责日本银行事务处理系统化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
情报服务局负责公共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保管图书及局、室及研究所的文献资料。
日本银行监管体制探析及对中国的的启示
第一章金融j盘管、银行监管的~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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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元多头监管体制 二元多头监管体制指的是一种中央政府和地方都拥有对银行的监管
权,同时各级政府又分别有若干机构来行使监管职能的监管体制。联邦制 国家由于地方权限较大,多采取这种结构体制。以美国为例。美国国会于 1863年和1864年会分别通过《通货法》和《银行法案》,赋予联邦政府核 准银行设立权与监管权,由此在联邦政府中设立了财政部所属的“货币监 理署”来执行监管职能(在地方则由州政府设立“银行监理局”行使监管 职能。)】907年和1933年的经济危机后,为了加强监管,联邦政府又设立 了“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储蓄机构监理室”等监管 机构,分别监管不同类型的银行机构。在1979年,设立了“联邦金融机构 检查委员会”以建立统一的检查原则和报告格式。1980年,联邦政府根据 《存款机构放松监管和货币控制法》又成立了由财政部长、联储主席和联 邦存款保险公司董事会主席等组成的“放松管制委员会”,以协调存款机构 放松管制。除这些联邦政府设立的监管机构外,各级州政府分别根据各州 不同的立法,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2.一员多头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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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术银行随营体制探析及县对cp国的启示
懿果单一鉴营援捣要黠系统鼹黢、审谈整管j;箨蕊韭行为等各令方瓣负责, 这些监管目标和责证之间可能会产生冲突。第四,单一监管机构的监管权 力有可能过于强大,导致官僚主义、垄断和滥用权力。第五,单…监管机 掏豹接式可毙令社会公众产垒道德最蹬,在投资凌蓉中,踺不圈金融撬梅 和金融产品之间明显存在的差异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第六,单~监管机 构有可能导致信息攒失。第七,从经济学理论的建度来说,具有垄断势力 秘单一’黢管税稳可麓产生低效率。
第二节监管理论综述
一、现代监管理论 在经济学中,管制最初是以电气、煤气和供水等容易引起自然垄断的
日本的商业模式
日本的商业模式日本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一):日本综合商社模式研究赵梅阳日本综合商社是集贸易、产业、金融及信息等为一体的,具备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跨国公司。
综合商社是产生于19世纪末的日本,成长和发展于二战之后。
综合商社是一种特殊形态的跨国公司,与制造业跨国公司不同之处在于,制造业跨国公司以产品生产与加工为主,向前或向后进入销售领域,以及横向进入其它行业,实现经营多元化;综合商社将贸易功能、产业功能、金融功能和信息功能融合起来,形成一种大型经营综合体。
综合商社的成功运作一方面需要政府的支持、商业银行的配套发展,另一方面与企业本身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有重要关系。
在日本,一般指三井财团、三菱财团、住友财团、丸红财团、伊藤忠财团,因为这几个财团控制了日本大部分的大型生产企业及贸易公司,掌握了日本各类产业的命脉,是日本五大综合商社。
一、日本综合商社优势体现优势一,提供综合性服务,综合商社集各种功能于一身,为中小型企业,包括大型企业进出口和发展跨国经营提供综合性的一体化服务。
综合商社能够提供信息、技术和设备、原材料、资金,提供从运输到销售的各种服务,还能够帮助并直接参与中小企业在国外开发资源和设厂等经营活动。
优势二:获取规模经济,综合商社开展跨国经营,建立遍及世界的销售网点、信息网点、金融网点和生产基地,进一步强化了它所拥有的各种功能。
这样,综合商社便以它自身为中心,将国内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带入全球市场的广阔经营空间;通过拥有可靠稳定的供货来源,多元化的范围经营以及大批量进出口业务获得的规模经济优势。
二、经营综合商社所必需的先决条件一方面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综合商社对商业银行的配套发展要求较高,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银行商业化程度,将直接影响综合商社的发展。
商社的内外贸综合能力与生产能力的结合,综合商社以贸易为主,最大特点在于其“综合”能力,不论是在外贸公司的基础上建立商社,还是在内贸公司的基础上建立商社,都不能只顾其一。
透析日本银行业内部治理
透析日本银行业内部治理世界经济专业2002级研究生王淑红内容提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引起世界范畴内对公司治理问题的关注。
经济合作与进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门筹划小组,于1999年出台了《OECD公司治理原则》。
巴塞尔委员会也公布了的一个“提高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的文件,以供各国参考。
尽管国际组织为公司治理提供了定义和准则,然而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传统、法律体系、政治体制及经济制度,因而演化出多样化的产权结构、融资模式和要素市场,进而形成了各异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一样来说,公司治理模式有两大典型:一是英美的市场导向模式即股权主导型;二是日德的银行导向模式即债权主导型。
本文按照从一样到专门的规律,第一部分介绍了国际组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准则和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介绍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专门性、进展趋势和国际上对银行治理的具体安排;第三部分分析并总结了日本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特点;最后一部分是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借鉴。
关键词:执行委员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论文名目引论:一、公司治理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一)、公司治理定义和准则(二)、巴塞儿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准则(三)、目前流行的治理模式结构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专门性(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点(三)、银行内部公司治理的进展趋势三、日本的银行业内部治理(一)、日本商业银行的进展和日本财团式商业银行(二)、当前日本财团式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特点1、股权模式特点2、权力安排(分为子银行和金融集团两个层次)3、薪酬体系(三)、析内部治理特点1、股权改革2、董事会改革3、信息披露的完善4、高级治理人员的薪酬5、与国际准则和流行模式的比较6、与非金融企业的比较四、对我国国有银行的启发引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最初确立始于1600---1602年成立的英国和荷兰特汗贸易公司的经营实践。
论日本的主银行制度
论日本的主银行制度日本式金融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在企业和银行之间长期的、稳定的、综合的交易关系中,形成了主银行制度。
主银行制度是在日本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并对经济增长特别是1950-1960年的高速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进入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后,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和银行、企业关系的变化,特别是泡沫经济崩溃后长期持续的经济萧条,主银行制度内部性、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的缺点已开始显现出来,出现了若干变化的迹象。
与此同时,自80年代后期日美就经济结构进行协议以来,由于日本"异质性的资本主义"、"异质性的市场经济"妨碍了日美之间的公平竞争,因而受到了美国的谴责。
从市场经济和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出发,在日本经济体制的改革已被提到了议程上来的情况下,主银行制度的改革也成了热门话题。
一、主银行制度及主银行的基本条件(一)主银行制度的概念所谓主银行制度,是指在日本企业与特定的银行之间形成了长期、稳定、综合的交易关系,与企业形成这种关系的银行被称为主银行。
日本主要的企业,无论是股票市场上市的企业,还是股份未公开的企业,大都有主银行。
根据日本富士综合研究所1993年的统计,90%以上的企业都有主银行。
其中,有1家主银行的企业为60.7%,有2家主银行的企业为24.5%,有3家主银行的企业为9.5%,有4家主银行的企业为2.9%,有5家以上主银行的企业为2.4%,平均每家企业有1.6家主银行。
由于主银行存在的普遍性,因而,主银行制度不仅是日本企业和银行关系的基本特征,而且也是日本式金融体制的基本特征之一。
(二)主银行形成的基本条件对某一企业来说,其交易银行成为主银行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根据各方面的资料现将主银行的基本条件归纳如下:1.长期地、持续地向企业提供最多贷款的银行。
这是主银行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条件。
具体地讲,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企业接受的贷款中,主银行所占的份额不仅最大(一般为20%-40%),而且始终保持不变。
日本中小银行转型背景及经验
日本中小银行转型背景及经验尽管各国银行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但不同国家的中小银行发展转型却呈现许多相似特征。
通过比较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小银行发展转型历程,我们发现中小银行转型路径与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转型的启动都在特定的背景下发生,并普遍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日本的银行业主要分为城市银行和地方银行,其经济发展历程、金融监管环境等也都与我国有诸多相似之处。
因此,分析和梳理日本中小银行的转型历程和特定背景下转型的方向、措施等,对我们中小商业银行的转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日本银行体系的演变特点是:一是地方性银行经营地域实行管制。
二是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变。
三是逐渐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四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关系型融资为主要特征的主银行制度。
日本地方银行(中小银行)的成立与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严格管制、同质化阶段(1970年以前)传统上,日本的商业银行主要分为城市银行和地方银行。
城市银行即普通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大,其总行一般设在大城市,可以跨地区经营,在全国及国外开展业务。
地方银行总部一般设在中、小城市,经营范围主要在总行所在地周围的一个县或2~3个县。
二战后(直到上世纪70年代),日本经过一系列立法,加强了对银行的限制性管制。
一方面进行业务领域的限制,整个金融体系按行业划分为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各业种分离;另一方面在各行业内限制竞争,包括存款利率限制、地域竞争限制。
这一时期,严格管制使地方银行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地方银行发展稳定,与城市银行之间一贯保持这利益平衡关系。
日本城市银行主要服务于大型企业,而日本地方性银行凭借与企业、与地方经济的紧密联系,主要通过吸收社会闲散的资金,为地方企事业单位提供贷款,其业务活动大大支持了本地区产业和生活服务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促进日本的地1方经济逐步走向国际化,因而取得了“故乡银行”的美誉。
地方性银行与城市银行一样,主要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产品和业务发展处于高度同质化竞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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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特色及借鉴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日本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3个主要特色,从中找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加强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差距,并探讨如何借鉴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从组织架构、人事管理、金融监管、考核激励、企业文化等方面,建设并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机构设置管理模式。
关键词: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科学合理是其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先进管理模式过程中,与我国近邻的日本在地域文化、社会观念、民俗民风、金融环境和历史起点等方面都有更多的共通之处,因而以其作为前车之鉴,构建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并符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模式,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
一、日本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主要特色(一)以客户为中心宗旨下的分类和个性化服务1、客户群分类及其服务策略法人客户按其信用评级和规模(年销售额)分为4类:一是小规模法人客户,主要是运用自动化简捷化审查功能,将其业务集中到商务金融中心进行集约和迅速处理;二是信用评级居中且规模适度的法人客户,侧重于在控制风险回报的基础上进行量的扩大与质的改善,有效地利用定型式战略商品,尽量在各营业网点就终结审查以提高书面审查效率;三是规模大但信用评级低、营业状况不好的客户,侧重于强化事业再生支援和提供问题解决方案,以改善资产构成,销减授信成本,并确保与风险相对应的贷款利润;四是规模大、评级好,且有各方面资金需求,也是各家银行竞争焦点的客户,此类客户业务需求营业网点和常规性业务部门满足不了,要通过设立若干个专门部门,并能提供和实施个性化提案来最大限度地赢得客户,体现银行的综合竞争实力。
个人客户按其对银行效益贡献度大小分为高端客户、中端客户和一般客户三类。
高端客户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其提供PB(personal banking,即个人银行)和FC(financial council,即财务顾问)服务:中端客户设置专业经理,为其提供相对定型的MC(money council,即家庭理财咨询)服务;一般客户则主要通过柜面和自助设备以及电子商务等为其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2、机构设置(1)法人服务集团组织体制。
一般设有6个部:业务对策部、国际业务部、A.L.C对策部、事业调查部、企业法人规划部和零售企业法人营业部。
以上除零售企业法人营业部主要负责商务金融中心营销与管理,从而面对数量庞大的小规模企业法人客户群外,其余5个部均以后三类客户,尤其是第四类重点客户为主要对象提供服务。
业务对策部: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市场、工程和资产方面的情况,对尖端技术企业和创业初期企业、新客户企业以及非盈利法人(医院、学校、宗教组织等)提供业务对策建议,组织银团贷款等。
国际业务部:主要为海外日资企业和在日外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对内资企业和其他业务部门外汇贸易实务和金融提供业务支持。
A.L.C对策部:主要为以控制和改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Asset)、负债(Liability)和资本(Capital)之比例关系为核心的客户提供财务及经营应对策略,包括业务营销、资产证券化和动产及不动产融资等。
事业对策部:主要根据产业及行业动态对企业集团重组、经营方向变化和财务体制改革等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并抓住与客户事业相关的“新鲜适时”发展主题,直接向客户提供相关的情报信息。
企业法人规划部:主要侧重于对企业法人的商品市场营销流程、网络和组织体制提供全盘性规划、开发与管理等服务。
(2)个人客户服务组织体制。
一般设有7个部,即个人业务综合部、咨询业务部、融资业务部、结算资金业务部、个人审查部、支行业务部和支行事务工作指导部。
除后两个部主要以占比最大的一般客户为工作任务外,其余5个部也均以中、高端客户为主,为其提供从情报、咨询、理财、融资、结算、存款、基金和证券等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由上可见,日本商业银行组织机构设置是根据典型的客户分类二八法则,把主要的资源集中在少量贡献度较大的目标客户群之上。
其客户分类定位、组织机构资源的差别投入,以及对市场新兴、高端、重点难点项目的部门职责分工的细致入微及其主体对应关系,均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和高度的市场化、集约化及标准化原则。
(二)组织层次简约与其他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一样,日本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城市银行还是地方银行,都实行直接的总分行制度,即使象瑞穗、三井住友这样规模庞大的城市银行,也都只有总行和分行(支店或营业网点)两个层次,有的地区设立了“地区小组”,也是直接面向客户进行经营的支行性质的组织。
风险管理、业务监察、稽核监督等综合性管理督导部门一般只设在总行本部,而诸如会计监督中心、清算中心等业务机构也都直接上收在总行,总行直接管到支店,总行与支店两层的管理与经营目标均明确而清楚,真正实现了扁平化。
体现出更多的业务集约和便于考核管理的特点。
(三)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如果说机构层次的组织体制是人力资源配置的硬件,那么考核激励机制则是人力资源配置的软件,它起着激发人力资源动力的桥梁纽带和传导通道作用。
1、终身雇用制及年功序列的惯例。
与日本其他行业一样,日本商业银行对员工的雇佣及激励也实行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的惯例。
前者指企业连续地雇用员工直到其退休,后者指每隔一定时间按规范和尽可能公正的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论对员工晋级加薪。
上述两制明显受到日本传统的组织原理及所谓“长幼有序”的儒教文化观念的影响,但从企业文化和经济分析的观点,也可以认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日本企业至少在战后取得成功,实行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比之其他的组织原则和雇佣结构具有更高的经济合理性。
2、总分行联动考核。
实行总分行制的日本商业银行,实行经营业绩的双重反映考核体制,即将项目产品的收入或效益进行两重会计,一方面记录在支店效益上,另一方面也反映在总行相关部门业绩上,在会计簿记上双方同时反映,实行总行和分行间的联动考核,以此来有效地形成竞争合力,避免总行和分行(支店)间由于管理层次及市场距离不同形成经营取向差异从而导致资源内耗。
二、若干借鉴(一)根据市场导向和“二八”法则抓紧再造业务流程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已经提出了根据客户规模和贡献实行差别服务的经营理念,但囿于观念、资源和系统开发的限制,进展不快,即使在一些传统的业务领域,如结算、融资等业务,我们仍在一视同仁地提供服务,重点客户与一般客户在业务流程和资源投入上并无根本的差异。
因而,当前应抓紧研发推广定型式产品,构建、完善商务金融中心,投产升级自助式和自动式金融服务系统,只有在标准化规范化业务流程前提下,才能腾出宝贵的柜面资源和客户经理资源为重点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对重点项目和产品研发实行倾斜性的机构发展战略以资源配置的效率观点分析,全力经营与分力经营、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对产品项目推进的差异,尤其是新兴产品和高端项目上推进力度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针对重点项目客户在情报信息、市场网络、资本管理、资产保值、理财咨询和集团运营等方面的服务要求,我们应分设出更多的专业部门,实行针对性、个性化的专家式服务,以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重点战场和前卫阵地的综合竞争实力。
(三)加速简化管理层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的总、省、市、县、网点过长的五级体制链条,造成管理变革的从上到下,以及市场导向的从下到上双向的信息及力度衰减都是较为明显的。
由于网点众多和管理历史的沿革,目前应逐步推进管理层次的简化变革。
县级支行要抓紧落实账务上收,切实精简二线人员;省市两级分行要裁减非经营性管理部门,并逐步向经营性组织过渡;总行部门的管理链条和力度要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并向能直接调控到网点的目标过渡,以最终达到扁平化管理的目标。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形成的稳定的价值观体系和各种观念文化的总和,包括价值观、行为规范、习俗习惯、制度法则、精神风貌等,而人本主义和增强凝聚力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当前,借鉴西方就业惯例和对传统“铁饭碗”制度的变革,我们实行了内部退养、自谋职业和对柜员合同工按年龄和工龄两条线进行切取等政策,对减员增效、转变观念和打破能进不能出的旧制度是必要的和适时的,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但对一线员工的稳定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如果能逐步淡化统一切线的办法,实行按员工的综合业绩评价的动态管理方法决定员工的取舍升降,则能更好地体现我国商业银行用工和考核制度上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从而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五)完善部门目标考核机制健全完善部门目标考核机制,对找准部门目标定位和经营取向,强化条块之间的动力传导具有最直接和刚性的功效。
当前一是要根据管理会计的责任中心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和效益实行条块同步反映考核;二是要注意部门考核指标的设置必须与其主要任务和主要资源投入对象相匹配,防止造成管理错位;三是对每个业务部门,尤其是主要业务部门都要实行考核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并切实杜绝平均主义分配倾向。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方面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力求与国际接轨,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我们应努力借鉴先进的经验,构建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并符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模式。
参考文献:[1]中国金融法治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05).[2]富兰克林·艾伦(Franklin Allen)、道格拉斯·盖尔(Douglas Gale)著,王晋斌、朱春燕、丁新娅、胡雅梅、周业安译.比较金融系统[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06).[3]王晓晔(主编).反垄断立法热点问题[M].社会文献科学出版社,2007,(12).[4]Racheele Younglai.“SEC eyes disclosure in subprime probes”. February 9,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