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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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的区别

中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的区别

中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的区别1. 基本情况2010年初,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全国质量奖继续由中国质量协会负责承办。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质量奖架构,提升全国质量奖影响力,自2012年起,全国质量奖中设置“卓越项目奖”,以表彰运用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重点工程和项目。

如今,全国质量奖已经成为与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EFQM卓越奖齐名的国家级、全国性质量奖励。

2. 评审标准2.1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附件1:《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附件2:《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3:《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管理办法》2.2 中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附件4:《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3. 获奖企业名单3.1 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获奖名单3.1.1 全国质量奖(17家)再次获奖组织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黄埔军械修理厂大中型企业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6.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8.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9.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11.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2.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1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行业14.浙江省台州医院服务业15.国网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供电有限公司军工企业16.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7.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1.2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3个)1.8挡自动变速器(8AT)研发及产业化(申报单位: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大规模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申报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3.土耳其卡赞天然碱及配套项目(申报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3.1.3 全国质量奖入围奖(2家)1.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3.1.4 全国质量奖鼓励奖(29家)1.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3.富海集团有限公司4.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6.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7.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9.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11.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1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4.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5.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16.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风帆有限责任公司18.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1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22.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奶粉事业部24.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5.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6.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27.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28.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3.1.5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鼓励奖(1个)1.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联合化肥装置项目(申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3.1.6 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个人奖1.中国杰出质量人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陈林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珠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建兵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雷军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同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董事长刘子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苗留斌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银生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寿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贤全青岛海尔家电产业集团副总裁唐光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19工厂副董事长2.中国质量工匠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白芝勇中铁一局集团精密测绘公司工匠技师管延安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总技师靳绍平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计量检定员李万君中国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班长刘丽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采油工班长毛正石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班组长孟祥忠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钳工组班长藕长洪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公司经理戎鹏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孔镗工谭文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油公司技术组组长陶安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车工班班长王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厂班长王曙群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对接机构总装组长、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首席技师王树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工厂机修钳工吴国林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装班长、车间装配技术顾问徐成东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艾萨炉岗位工段长杨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无线电装接现场工艺员张黎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部配电抢修班班长赵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总装一工厂首席技师3.2 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获奖名单(9家组织+1名个人)(一)制造业组织(二)服务业组织(六)国防工业及武器装备组织另外,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名单包含71家组织+9名个人。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性质)国家质量奖是政府奖励,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法人,是企业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奖励设置)国家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总数为六个,其中,小企业一个。

可以少额或空缺。

第四条(奖励原则)国家质量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二)企业自愿申请;(三)评审、监督、决定相分离。

第五条(获奖者的社会责任)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有责任介绍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公开卓越绩效活动的有关资料(商业机密除外),促进其他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带动我国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管理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成立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能:(一)审议并通过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二)聘请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三)审议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报告;(四)作出授予国家质量奖的决定。

第七条(办事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相关交办事务。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能:(一)拟定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二)建立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聘请评审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三)制定质量奖评审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四)承担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评审机构及职能)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范围内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

年度评奖工作结束,评审专家委员会自动解散。

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一)负责国家质量奖的评审;(二)撰写评审报告;(三)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四)其他有关事项。

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

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

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摘要:一、中国质量奖的设立背景和意义二、中国质量奖的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三、中国质量奖的历届获奖名单和分布情况四、中国质量奖对推动中国质量发展的影响和意义正文: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自2012 年设立以来,中国质量奖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表彰了一批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和个人。

一、中国质量奖的设立背景和意义设立中国质量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奖的设立旨在表彰在质量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推广成功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树立质量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二、中国质量奖的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质量奖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个人。

评选标准涵盖了质量、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个方面,强调了质量管理、创新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选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中国质量奖的历届获奖名单和分布情况根据相关资料,我们整理了中国质量奖历届获奖名单及其分布情况:1.第一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个人奖:北京某大学教授四川某研究所所长2.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某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某通信有限公司个人奖:安徽某企业总经理四川某大学教授辽宁某研究所所长3.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北京某环保有限公司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广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个人奖:北京某医院院长四川某企业董事长4.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家电有限公司广东某家具有限公司个人奖:上海某大学教授安徽某企业董事长四川某研究院院长四、中国质量奖对推动中国质量发展的影响和意义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对于推动中国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1)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1)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1)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国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设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日本于1951年设立“戴明奖”,美国于1987年设立“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于1992年设立“欧洲质量奖”。

中国质量奖是在2012年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2015年原质检总局第167号总局令发布《管理办法》,将中国质量奖纳入法治化轨道。

目前已开展了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李克强总理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作出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历届表彰大会。

全国共有19家组织、3名个人获得中国质量奖,168家组织、22名个人获得提名奖,树立了一批质量标杆,带动了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促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推动质量强国建设。

近年来,国家对评选表彰活动提出了新要求,中国质量奖工作实践也遇到新的情况,亟须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是国家对评选表彰活动提出了新要求。

2017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评选程序、公示时间和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主体亟待调整。

机构改革后,组建市场监管总局,不再保留原质检总局。

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复函同意将中国质量奖的主办单位由原质检总局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对获奖组织和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好发挥获奖组织和个人推广质量管理方法的作用,加强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的跟踪监督和严格退出机制。

二、修订过程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复函同意开展中国质量奖表彰项目后,市场监管总局即着手启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

附件1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经批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

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评选周期为2年,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组织和个人,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第五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

评选表彰委员会由质量领域院士、专家、学者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质量专家、学者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监督委员会由法律、公证、消费者、媒体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监督工作。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申报、核实和受理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四)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成熟度高并具有推广价值。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精选6篇)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精选6篇)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精选6篇)质量奖惩制度篇11、总则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2.1.14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中交二航局三公司质量奖惩办法和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中交二航局三公司质量奖惩办法和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专利授权奖、专利奖及专利推广应用奖
1、专利授权奖励 1)被授予中国专利权的,根据专利重要性,一次性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每项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每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奖励5000元; 对于同一个项目内容申请两种专利权的按最高奖金执行,不进行累加。 2)获得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授予专利权的,每国每项专利奖励3万元,其他国家 每国每项专利奖励2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3个国家。 3)公司每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5项或专利总数达到30项(其中发明专利 数量不少于2项)的,给予公司专利管理团队奖励2万元,超过5项发明专利的 ,每增加一项追加奖励2000元。 4)项目部累计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3项或专利总数达到10项(其中发明专利 数不少于1项)的,给予专利管理团队奖励2万元,发明专利数超过3项的,每 增加一项追加奖励2000元。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银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按中交二航局优质工程奖 标准的4倍奖励; (五)其它级别的优质工程奖,按中交二航局优质工程奖标准奖励。
质量奖惩办法
优质混凝土奖: (一)中交二航局优质混凝土奖,按预制混凝土方量 1.5 元/m3奖励标准进行奖
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 (二)获中国交建优质混凝土奖,按中交二航局优质混凝土奖标准的 2.5倍奖励
质量奖惩办法
(一)奖励范围
优质工程:
1、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的工程项目。 2、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中国交建质量奖和其它地方优质工程奖的工程 项目。 3、获中交二航局优质工程奖和优质混凝土奖的工程项目。 优秀QC成果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中国交建、地市、中交二航局优秀 QC 成果奖;
三公司质量奖惩办法和科学技 术成果奖励办法宣贯

质量强国相关政策文件

质量强国相关政策文件

质量强国相关政策文件
以下是质量强国相关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该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旨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中国制造2025》:该政策于2015年发布,旨在推动中国制造业向高技术、高质量、高附加值发展,提升中国制造业竞争力。

3.《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该规划于2015年发布,提出建设全面、多层次、开放、互联互通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4.《国家质量逾期货款处理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发布,明确了质量问题导致逾期货款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食品安全法》:该法于2015年修订发布,加强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

6.《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该法于2014年修订发布,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7.《质量强国行动计划》:该计划于2016年发布,提出了一系列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目标和措施,包括加强质量标准、质量认证、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8.《国家质量奖评选办法》:该办法于2018年发布,明确了国家质量奖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激励和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

这些政策文件涵盖了质量强国建设的多个方面,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到政府计划和奖励措施等,旨在推动我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实现质量强国的目标。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67号)2015年9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质检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质检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和监督工作。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申报、核实和受理第八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二)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条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五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二)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三)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等。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特设立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以下简称电力质量奖)。

2、电力质量奖评审遵循服务的宗旨,本着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电力行业实施指南(试行)》对申报单位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3、电力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为三年。

4、电力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由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负责。

二、申报企业范围电力行业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发电、供电、施工、设计、修造、服务等国有、集体、三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评审机构1、成立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其常设机构为评审办公室。

2、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质、(行)协、企业、网、省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审批电力质量奖获奖单位。

3、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其主要职责是:拟订、修订电力质量奖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组织实施有关评审活动,对获奖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和帮助。

-1-四、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1、已获得电力行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企业等先进称号。

2、认真贯彻实施IS09000族标准,并获认证注册(电力行业认证优先),建立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运转正常。

3、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人身伤亡、火灾、交通和爆炸事故以及重大用户投诉和经济问题.五、评审程序1、单位申报.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认真填写《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申报表》(见附表一)及有关要求报送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资料评审。

评审办公室组织对资料的审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单位名单。

3、现场评审。

对确定的单位要进行质量管理现场评审,并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4、提供改进报告。

经现场评审后,提供改进报告。

5、综合评价。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改进报告、用户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并推荐出获奖单位名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67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5.09.14【实施日期】2015.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67号)《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7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5年9月14日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质检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质检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和监督工作。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申报、核实和受理第八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二)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021《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2021《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质量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

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中国质量奖的申报、受理、评审、表彰以及宣传推广、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有关部门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

评选表彰委员会由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企业家以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分委员会和监督分委员会。

评审分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相关具体工作。

监督分委员会负责监督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表彰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组织和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个人,可以自愿申报中国质量奖。

第八条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三)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五)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六)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自然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对中国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以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奖项管理制度办法

奖项管理制度办法

奖项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奖项管理工作,提高奖项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激励广大员工的创新和进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奖项的管理,包括先进个人奖、优秀团队奖、优秀员工奖等各类奖项。

第三条凡履行公司规定的奖项设立程序,符合奖项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的个人、团队或项目均可申报相应奖项。

第二章奖项设立第四条公司设立奖项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奖项的目的明确,评选标准规范。

第五条奖项设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第六条其他部门对奖项设立的申报提议,应提供实践检验和相关数据资料。

第三章奖项评选第七条奖项评选分为提名、初评、复评和定奖四个环节。

第八条提名阶段,申报者提供申报材料,由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工作组提名,提名名单公示。

第九条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工作组按照评选标准对提名名单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初选名单。

第十条复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工作组按照初选名单进行复审评选,评选出候选名单。

第十一条定奖阶段,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工作组对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二条获奖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般情况下获奖名单不再修改。

第十三条获奖人员单位应当向获奖人员颁发奖状及奖金,公司应当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第四章奖项管理第十四条获奖人员对获奖文件、奖状等证明文件有权利申诉。

第十五条获奖人员如自行放弃奖项,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奖项设立和评选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奖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奖项评选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评选过程不公正、不合理等问题,应当立即停止评选,进行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奖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前次制度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奖项管理制度办法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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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是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管理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国家质量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项系统性的质量绩效评价活动,综合审查和评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达到预定标准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的活动活动。

本办法旨在规范质量奖实施程序,提高质量奖的整体评估水平,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质量持续改进,推动国家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改善。

二、质量奖的申报、审核和评审
(一)申报
1. 企业对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进行申报,在申报时需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2. 企业可根据质量奖活动要求和资质要求,在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发布申请表和包括相关专业资质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
1. 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将根据申报资料,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

2.场审核时,由专家组负责审核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活动的有效性及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评审
1. 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将根据申报资料和现场审核
结果,对质量奖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并发放质量奖。

2. 企业评审结果将公布在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并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质量奖表彰单位名单。

三、质量奖的表彰和奖励
1. 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将对质量奖表彰礼活动中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向其颁发质量奖牌、证书及其他奖励。

2. 中国国家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质量奖表彰企业负责人发放国家表彰荣誉称号,并予以相应奖金、财务补助、技术支持等。

四、结束语
中国质量奖的实施,旨在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改革,增强国家质量管理的职能,促进质量工作的持久改善,增强企业的质量竞争力,保证国民的质量权益,使中国制造事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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