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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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强化劳动纪律,使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规定的要求,本着惩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3.原则

3.1有据原则:依据是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3.2及时原则:及时鼓励员工的贡献和正确行为,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发挥应有的作用。

3.3公开原则:奖惩公正、公平,达到应有的效果,必须公开奖惩结果。

4.责任人

4.1直接责任人:对产生质量问题进行具体操作的作业员、检验员等人员及质量状况确认员工。

4.2相关责任人:对产生质量问题负有领导作用、组织作用、管理规范作用的人员。

5.责任确认

5.1对发现质量问题的岗位和个人,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检测、标识,要求质检部负责人到现场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

5.2对不良率低于3%,一般不作为质量问题来处理。

5.3对同批次出现批量产品质量问题的,经生产管理部确认,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惩罚。

5.4对一批产品返工在两次以上者,后经检验员检验发现仍然不合格,质检部有权力对相关的操作员及车间管理人员提出处罚。

5.5对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的,由质检部确认退货原因,按规定对造成品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5.6对在保证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上做出贡献的及提出相应的有效方案的,经质检部及生产管理人员确认,给予相应的奖励。

6.方式

6.1方式分:经济奖惩和行政奖罚。

6.2经济奖惩是直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的奖罚,处罚金额划入奖励基金使用。

6.3行政奖励:通报表扬、书面表扬、评优、升职、加薪等。

6.4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计小或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7.评定

7.1处罚机制

7.1.1发生以下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1.1.1因本公司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客户退货与索赔。

7.1.1.2因公司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客户对产品部分退货并要求补货。

7.1.1.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公司不能按时完成订单。

7.1.1.4因没有按规范操作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返工者。

7.1.1.5因操作不当造成报废的。

7.1.1.6因没有良好的质量意识造成同一批产品要检验三次或以上者。

7.1.1.7质检部检验员未发现问题,导致返工和报废的。

7.1.1.8因某种人为原因造成原材料损失的。

7.1.1.9产品品质问题低于千分之三的不作为处罚考核。

7.2处罚等级

经质检部、生产管理部评定,根据严重性区分为经济或行政处罚。

直接责任人承担100%,60%,20%的责任。

间接责任人承担100%,60%,20%,10%的责任。

处罚等级为:全责,300元,150元,100元,50元,30元。

7.3奖励机制

7.3.1以下情况将对员工个人进行奖励

7.3.1.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

7.3.1.2对当月废品率、返工率产生较少的员工。

7.3.1.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错检、漏检现象的。

7.3.1.4对公司产品质量和加工工艺改良提出建议,公司的质检部、工程部、生产管理部认可并采纳的。相关部门可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给予相应奖励。

7.3.1.5对与质量相关的部门或责任岗位一个季度未出过质量问题的,可申

请质量奖,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给予相应奖励。

7.3.1.6对一个季度均能达到公司要求的质量目标班组。

7.3.1.7在生产时发现产品存有严重的外在质量问题时,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

7.3.18)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隐患,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

7.4奖励等级

经质检部、生产管理部评定,依据相关人员贡献大小进行经济或行政奖励。

经济奖励等级为:6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

7.5干部及各生产员工的奖励

7.5.1月度考核对在生产管控上表现优异的班长1名奖励200元,组长1名奖励100元。

7.5.2月度考核对在生产质量保证上表现优异的3名员工各奖励100元。

7.5.3全体员工的月度质量考核成绩纳入员工月绩效考核中。

8.奖惩管理

8.1公司的质量奖惩工作由公司质检部、生产管理部共同负责,质检部及生产管理部按本规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生产管理部做好记录。生产管理部对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奖金进行分发,并作记录。

8.2质检部与生产管理部共同完成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报告和处理。

8.3对发生在公司内部的质量问题,发现部门可写信息反馈处理表,质检部根据质量状况的严重性写处理意见。

8.4质量奖惩依据《员工质量评价表》执行,严禁虚报、漏报。

8.5对作经济和行政处罚的,生产管理部发书面通知和开具书面的经济处罚单由责任人签字后在员工绩效奖金中扣除。

8.6对作经济和行政奖励的,由生产管理部发放奖金和发书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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