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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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中文名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中文名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1 法典标准1.1 一般要求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1-198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6-1983 辐照食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7-1981 食品添加剂销售时的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0-1985 食用盐标准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标准前言Codex Stan 193-1995 食品污染物和毒素标准前言Codex Stan 209-1999 加工用花生中黄曲霉素残留限量标准1.2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1.3 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1.4 特殊营养与膳食(包括婴幼儿食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53-1981 特殊膳食用的低盐食品Codex Stan 072-1981 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073-1981 罐装的幼儿食品Codex Stan 074-1981 加工的婴幼儿谷物类食品Codex Stan 118-1981 无麸质食品Codex Stan 146-1985 特殊膳食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说明的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6-1987 断奶后的配方食品Codex Stan 180-1991 特殊药疗作用食品的标签及说明Codex Stan 181-1992 减轻体重用低能量配方食品Codex Stan 203-1995 控制体重用配方食品1.5 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3-1981 番茄罐头Codex Stan 014-1981 桃罐头Codex Stan 015-1981 葡萄柚罐头Codex Stan 016-1981 菜豆和黄刀豆罐头Codex Stan 017-1981 苹果沙司罐头Codex Stan 018-1981 甜玉米罐头Codex Stan 038-1981 食用真菌和真菌制品Codex Stan 039-1981 食用干菌Codex Stan 040-1981 鲜鸡油菌Codex Stan 041-1981 速冻豌豆Codex Stan 042-1981 菠萝罐头Codex Stan 052-1981 速冻草莓Codex Stan 055-1981 蘑菇罐头Codex Stan 056-1981 芦笋罐头Codex Stan 057-1981 加工浓缩番茄酱Codex Stan 058-1981 青豌豆罐头Codex Stan 059-1981 李罐头Codex Stan 060-1981 树莓罐头Codex Stan 061-1981 梨罐头Codex Stan 062-1981 草莓罐头Codex Stan 066-1981 食用橄榄Codex Stan 067-1981 葡萄干Codex Stan 068-1981 橘子罐头Codex Stan 069-1981 速冻树莓Codex Stan 075-1981 速冻桃Codex Stan 076-1981 速冻越橘Codex Stan 077-1981 速冻菠菜Codex Stan 078-1981 什锦水果罐头Codex Stan 079-1981 果酱和果冻标准Codex Stan 080-1981 加柑橘皮丝的果冻Codex Stan 081-1981 经加工的成熟豌豆罐头Codex Stan 099-1981 热带水果色拉罐头Codex Stan 103-1981 速冻乌饭果Codex Stan 104-1981 速冻韭菜Codex Stan 110-1981 速冻嫩茎花椰菜Codex Stan 111-1981 速冻花椰菜Codex Stan 112-1981 速冻苷蓝Codex Stan 113-1981 速冻菜豆和黄刀豆Codex Stan 114-1981 速冻法式油炸马铃薯Codex Stan 115-1981 酸黄瓜Codex Stan 116-1981 胡萝卜罐头Codex Stan 129-1981 杏罐头Codex Stan 130-1981 杏干Codex Stan 131-1981 带壳开心果Codex Stan 132-1981 速冻整玉米粒Codex Stan 133-1981 速冻带芯玉米Codex Stan 140-1983 速冻胡萝卜Codex Stan 143-1985 海枣Codex Stan 144-1985 棕榈油罐头Codex Stan 145-1985 板栗和板栗酱罐头Codex Stan 159-1987 芒果罐头Codex Stan 160-1987 芒果酱Codex Stan 177-1991 脱水椰米Codex Stan 182-1993 菠萝Codex Stan 183-1993 木瓜Codex Stan 184-1993 芒果Codex Stan 185-1993 胭脂鲜人果Codex Stan 186-1993 刺梨Codex Stan 187-1993 杨桃Codex Stan 188-1993 玉米笋Codex Stan 196-1995 荔枝Codex Stan 197-1995 鳄梨1.6 果汁及相关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44-1981 杏蜜、桃蜜、梨蜜(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5-1981 橘子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6-1981 葡萄柚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7-1981 柠蒙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8-1981 苹果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9-1981 番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3-1981 浓缩苹果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4-1981 浓缩橘子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2-1981 葡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3-1981 浓缩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4-1981 浓缩拉布鲁斯卡甜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085-1981 菠萝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01-1981 无果肉的黑加仑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120-1981 黑加仑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1-1981 浓缩黑加仑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2-1981 特殊小浆果的果肉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134-1981 柑橘类水果果汁饮料(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138-1983 浓缩菠萝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9-1983 采用防腐剂加工的浓缩菠萝汁Codex Stan 148-1985 番石榴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49-1985 液体芒果果肉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61-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蜜标准(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164-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汁标准(仅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179-1991 蔬菜汁通用标准1.7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和植物蛋白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151-1989 木薯Codex Stan 152-1985 小麦粉Codex Stan 153-1985 玉米Codex Stan 154-1985 粗磨全玉米粉Codex Stan 155-1989 玉米粉和玉米渣Codex Stan 163-1987 小麦面筋Codex Stan 169-1989 脱皮的整珍珠小米Codex Stan 170-1989 小米面Codex Stan 171-1989 特种豆类Codex Stan 172-1989 高粱米Codex Stan 173-1989 高粱面Codex Stan 174-1989 植物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5-1989 大豆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6-1989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178-1991 硬质小麦粗粉和硬质小麦粉Codex Stan 198-1995 大米Codex Stan 199-1995 小麦和硬质小麦Codex Stan 200-1995 花生Codex Stan 201-1995 燕麦Codex Stan 202-1995 古斯(蒸熟的硬质小麦餐)1.8 油脂及相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9-1981 不包括在专有标准之内的食用油脂通用标准Codex Stan 020-1981 食用豆油Codex Stan 021-1981 食用花生油Codex Stan 022-1981 食和棉籽油Codex Stan 023-1981 食用葵花籽油Codex Stan 024-1981 食用菜籽油Codex Stan 025-1981 食用玉米油Codex Stan 026-1981 食用芝麻油Codex Stan 027-1981 食用红花油Codex Stan 028-1981 猪油Codex Stan 029-1981 炼制猪油Codex Stan 030-1981 炼制牛油(不包括牛脂肪)Codex Stan 031-1981 食用牛脂Codex Stan 032-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不低于80%)Codex Stan 033-1981 初榨橄榄油、精炼橄榄油及精炼橄榄渣油Codex Stan 034-1981 食用芥籽油Codex Stan 123-1981 食用低芥酸菜籽油Codex Stan 124-1981 食用椰油Codex Stan 125-1981 食用棕榈油Codex Stan 126-1981 食用棕榈仁油Codex Stan 127-1981 食用葡萄籽油Codex Stan 128-1981 食用巴苏油(巴巴苏棕榈油)Codex Stan 135-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在39%~41%间) Codex Stan 194-1995 食用精炼油棕油Codex Stan 195-1995 食用棕榈硬脂酸甘油脂Codex Stan 210-1999 几种植物油标准Codex Stan 211-1999 几种动物或动植物混合油脂产品1.9 鱼和水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3-1991 三文鱼(大马哈鱼)罐头Codex Stan 036-1981 速冻鳍鱼(去内脏和不去内脏)Codex Stan 037-1981 小虾或对虾罐头Codex Stan 070-1981 金枪鱼和中型鲭类鱼罐头Codex Stan 090-1981 蟹肉罐头Codex Stan 092-1982 速冻小虾或对虾Codex Stan 094-1981 沙丁鱼和沙丁类鱼制品罐头Codex Stan 095-1981 速冻龙虾Codex Stan 119-1981 鳍鱼罐头Codex Stan 165-1989 速冻鱼肉片、鱼肉糜和肉片肉糜混合食品Codex Stan 166-1989 速冻面包屑或面糊包裹的鱼条块和鱼片Codex Stan 167-1989 盐腌鳕鱼和盐腌鳕鱼干Codex Stan 189-1993 鱼翅干Codex Stan 190-1995 速冻鱼片Codex Stan 191-1995 速冻生鱿鱼1.10 肉和肉制品(包括浓肉汤和清肉汤)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88-1981 腌牛肉标准Codex Stan 089-1981 午餐肉标准Codex Stan 096-1981 熟制腌火腿(后腿)标准Codex Stan 097-1981 熟制的腌猪碲膀(前腿)标准Codex Stan 098-1981 熟制的腌肉肠标准Codex Stan 117-1981 肉羹和肉汤标准1.11 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他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4-1981 白糖Codex Stan 005-1981 糖粉(冰糖)Codex Stan 006-1981 绵白糖Codex Stan 007-1981 无水葡萄糖Codex Stan 008-1981 水合葡萄糖Codex Stan 009-1981 葡萄糖浆Codex Stan 010-1981 干葡萄浆Codex Stan 011-1981 乳糖Codex Stan 012-1981 蜂蜜Codex Stan 054-1981 葡萄糖粉(结晶葡萄糖)Codex Stan 086-1981 可可脂Codex Stan 087-1981 巧克力Codex Stan 102-1981 果糖标准Codex Stan 105-1981 可可粉和加糖干可可粉Codex Stan 108-1981 天然矿泉水Codex Stan 137-1981 可食冰和冰水混合物(包括微生物导则和用于标签的成分分类) Codex Stan 141-1983 碎可可豆、可可块、可可油饼和可可细粉(用于加工可可和巧克力制品Codex Stan 142-1983 夹心巧克力Codex Stan 147-1985 可可脂糖果Codex Stan 162-1987 食醋Codex Stan 168-1989 蛋黄酱Codex Stan 176-1995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212-1999 糖标准1.12 乳及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A-1-1971 奶油和乳清奶油Codex Stan A-2-1973 奶油、无水奶油和无水乳脂肪Codex Stan A-3-1971 淡炼乳和脱脂淡炼乳Codex Stan A-4-1971 甜炼乳和脱脂甜炼乳Codex Stan A-5-1971 全脂奶粉、部分脱脂奶粉和脱脂奶粉Codex Stan A-6-1978 干酪Codex Stan A-8a-1978 几种再制干酪和可涂沫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b-1978 再制干酪和可涂抹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c-1978 再制干酪原料Codex Stan A-9-1976 直接食用的稀奶油Codex Stan A-10-1971 奶油粉、半奶油粉和高脂奶粉Codex Stan A-11a-1975 酸奶和甜酸奶Codex Stan A-11b-1976 调味酸奶和发酵后热加工的酸奶制品Codex Stan A-15-1995 乳清粉Codex Stan A-18-1995 食用干酪制品Codex Stan C-1-1966 契达干酪Codex Stan C-2-1966 达纳不利干酪Codex Stan C-3-1966 丹伯干酪Codex Stan C-4-1966 埃达姆干酪Codex Stan C-5-1966 古达干酪Codex Stan C-6-1966 哈瓦乌特干酪Codex Stan C-7-1966 三梭干酪Codex Stan C-8-1967 柴郡干酪Codex Stan C-9-1967 埃门塔尔干酪Codex Stan C-10-1967 格鲁爱维干酪Codex Stan C-11-1968 迪尔丝特干酪Codex Stan C-12-1968 林堡格干酪Codex Stan C-13-1968 圣保林干酪Codex Stan C-14-1968 斯维西干酪Codex Stan C-15-1968 普罗沃隆干酪Codex Stan C-16-1968 (脱脂奶)农家干酪,包括稀奶油的农家干酪Codex Stan C-17-1968 布它卡斯干酪Codex Stan C-18-1969 库努米尔斯干酪Codex Stan C-19-1969 古德不诺斯达少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0-1969 哈日卡斯干酪Codex Stan C-21-1969 赫达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2-1969 赫沙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3-1969 挪维甲干酪Codex Stan C-24-1971 玛里保干酪Codex Stan C-25-1971 法保干酪Codex Stan C-26-1972 艾思罗干酪Codex Stan C-27-1972 罗曼德干酪Codex Stan C-28-1972 阿姆斯特丹干酪Codex Stan C-29-1972 雷德斯干酪Codex Stan C-30-1972 氟雷斯干酪Codex Stan C-31-1973 稀奶油奶酪Codex Stan C-32-1973 特定蓝脉乳酪Codex Stan C-33-1973 坎伯德干酪Codex Stan C-34-1973 伯瑞干酪Codex Stan C-35-1978 揉碎硬干酪2 法典指导原则法典指导原则名称CAC/GL 001-1979 标签说明的通用导则CAC/GL 002-1985 营养标签导则CAC/GL 003-1989 食品添加剂纳入量的抽样评估导则CAC/GL 004-1989 在食品中使用植物蛋白制品的通用导则CAC/GL 005-1989 在国际贸易中核事故污染后食品放射核素的指导值CAC/GL 006-1991 食品和包装材料中氯乙烯单体和丙烯腈残留的推荐值CAC/GL 007-1991 鱼中甲基汞指导值CAC/GL 008-1991 较大婴儿和幼童的辅助配方食品导则CAC/GL 009-1987 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则CAC/GL 010-1979 婴幼食品中使用的矿牧物和复合维生素参考清单CAC/GL 011-1991 混合果汁的导则CAC/GL 012-1991 混合果蜜的导则CAC/GL 013-1991 乳过氧化酶系保藏鲜奶的导则CAC/GL 014-1991 加工肉禽制品使用的调料和香草的微生物质量指南CAC-GL 015-1991 加工肉禽制品时非肉类蛋白制品导则CAC/GL 016-1993 关于建立食品中兽药残留管理方案的法典导则CAC/GL 017-1993 成批罐头食品视觉直观检验的程序导则CAC/GL 018-1993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应用导则CAC/GL 019-1995 食品安全控制紧急情况时信息交流的法典导则CAC/GL 020-1995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原则CAC/GL 021-1997 食品微生物指标设定及应用原则CAC/GL 022-1997 非洲街头食品管理措施规划导则CAC/GL 023-1997 应用营养说明的导则CAC/GL 025-1997 食品进口过程中拒收情况下两国信息交流导则CAC/GL 029-1997 自然调味品的一般要求CAC/GL 030-1999 微生物风险评估的原则及导则CAC/GL 032-1999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销售导则(除牲畜产品外)CAC/GL 033-1999 检测农药残留的推荐性抽样方法CAC/GL 034-1999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出证系统中增进等同互认性导则3 国际推荐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编号名称CAC/RCP 01-1969 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CAC/RCP 02-1969 水果蔬菜罐头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3-1969 干果卫生规程CAC/RCP 04-1971 脱水椰子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5-1971 国际推荐的脱水水果蔬菜(包括食用菌)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6-1972 坚果卫生规程CAC/RCP 08-1976 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的操作规程CAC/RCP 09-1976 鲜鱼卫生规程CAC/RCP 10-1976 鱼罐头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1-1976 鲜肉卫生规程CAC/RCP 13-1976 加工肉、禽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4-1976 禽类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5-1976 蛋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灭菌蛋制品的微生物要求)CAC/RCP 16-1978 冻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7-1978 国际推荐的小虾和对虾卫生规程CAC/RCP 18-1978 国际推荐的软体鱼贝类卫生规程CAC/RCP 19-1979 国际食品辐照设备应用推荐操作规程CAC/RCP 20-1979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道德规程CAC/RCP 21-1979 国际婴幼儿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微生物属性及其分析方法)CAC/RCP 22-1979 花生卫生规程CAC/RCP 23-1979 低酸和酸化低酸罐头食品推荐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4-1979 龙虾卫生规程CAC/RCP 25-1979 国际推荐的熏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6-1979 国际推荐的咸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7-1983 国际推荐的机械加工鱼糜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8-1983 蟹卫生规程CAC/RCP 29-1983 国际推荐的野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0-1983 蛙腿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1-1983 国际乳粉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2-1983 经机械分级并用于深加工的肉、禽的生产、贮藏和组成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33-1985 天然矿泉水采集、加工、销售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5-1985 国际推荐面糊和/或面包包裹的冷冻鱼制品操作规程CAC/RCP 36-1987 散装食品油脂贮存及运输操作规程CAC/RCP 37-1989 国际推荐的头足纲动物卫生规程CAC/RCP 38-1993 国际推荐的兽药使用管理规程CAC/RCP 39-1993 预烹制和烹制的集体供餐业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0-1993 无菌加工和低酸包装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1-1993 国际推荐的动物宰后检验及鉴定的操作规程CAC/RCP 44-1995 热带新鲜水果蔬菜包装运输的操作规程4 其他法典文件文件检索编号内容XOT 01-1972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通用原则XOT 02-1987 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转移的原则XOT 03-1989 加工助剂清单XOT 04-1999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XOT 05-1999 食品添加剂参考规格目录XOT 06-1989 食品和动物饲料分类XOT 07-1993 适用于法典最大残留限量值进行分析的商品农残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导则推荐的农残分析方法XOT 11-1976 婴儿食品简述XOT 12-1985 填充介质(成分和标签)――加工水果蔬菜XOT 13-1969 FAO/WHO食品法典中有关预包装食品的采样方法XOT 14-1993 用分析与抽样法典委员会推荐的分析方法时,所需提供的信息XOT 15-1997 法典一般方法XOT 16-1999 按商品名称字母顺序排列的采样和分析方法XOT 17-1999 依条款字母顺序排列的参考分析方法XOT 食品法典名词定义XOT 天然香料基本要求XOT 杀虫剂残留测定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畜禽类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农残分析XOT 矿物盐清单XOT 复合维生素,包括特殊维生素类型的清单XOT 乳与乳制品法典总则XOT 分析和采样方法目录5 法典推荐分析方法推荐方法检索编号方法名称CAC/RM 01-1969 固体总含量的测定CAC/RM 02-1969 120℃16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3-1969 105℃3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4-1969 二氧化硫的测定CAC/RM 06-1969 颜色测定CAC/RM 07-1969 旋光度的测定CAC/RM 08-1969 电导灰分的测定CAC/RM 10-1969 异硫氰酸烯丙酯含量测定CAC/RM 11-1969 花生油试验CAC/RM 12-1969 芝麻油试验CAC/RM 13-1969 皂化物含量测定CAC/RM 14-1969 铁含量测定CAC/RM 15-1969 乳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6-1969 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7-1969 干燥失重的水含量测定CAC/RM 18-1969 维生素E含量测定CAC/RM 19-1969 氯化钠的测定CAC/RM 20-1970 Bellier指数测定CAC/RM 21-1970 半干性油试验CAC/RM 22-1970 橄榄油残留试验CAC/RM 23-1970 棉籽油试验CAC/RM 24-1970 茶籽油试验CAC/RM 25-1970 芝麻油试验CAC/RM 26-1970 紫外线(E1%/1cm)CAC/RM 28-1970 干重的测定(液体包装介质)CAC/RM 29-1970 净含量测定CAC/RM 30-1970 食品大小的测定CAC/RM 31-1970 容器水容量的测定CAC/RM 32-1970 速冻果蔬解冻过程标准CAC/RM 33-1970 速冻果蔬烹调过程标准CAC/RM 34-1970 速冻水果蔬菜净重的测定CAC/RM 35-1970 (速冻豌豆)乙醇不溶物含量的测定CAC/RM 36-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一)CAC/RM 37-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二)CAC/RM 38-1970 蔬菜罐头中钙含量测定CAC/RM 39-1970 (加工果蔬荚壳接缝处)纤维韧性试验CAC/RM 40-1971 速冻鱼类化冻和烹调过程CAC/RM 41-1971 包冰衣的速冻鱼的净含量测定CAC/RM 42-1971 预包装食品采样方案CAC/RM 43-1971 速冻水果中可溶性固形物总量测定CAC/RM 45-1972 干燥失重填充物的测定CAC/RM 47-1972 乙醇不溶物的测定CAC/RM 48-1972 豌豆种类的区分方法CAC/RM 49-1972 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0-1974 葡萄干中水分的测定(AOAC电导法) CAC/RM 51-1974 葡萄干中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2-1974 葡萄干中矿物油的测定CAC/RM 53-1974 葡萄干和其他食品中山梨糖醇的测定CAC/RM 54-1974 速冻果蔬中矿物性杂质的测定CAC/RM 55-1976 婴儿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Ⅰ。

食品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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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英文名词缩略语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JECFA(The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MPR(THE Joint FAO/WHO Meetings on Pesticide Residues)农药残留联席会议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每日允许摄入量TI(tolerable intake)耐受摄入量ARfD(acute reference dose)急性参考剂量PTDI(Provisional tolerated daily intake)暂定每日耐受摄入量PTWI(Provisional tolerated weekly intake)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MI(Provisional tolerated Monthly intake)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PMTDI(Provisional Maximum Tolerable Daily Intake)暂定每日最大耐受摄入量ALARA(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尽可能低的合理摄入量MOE(Margin of Exposure)暴露边界值CCPR(Codex Committee on Pesticide Residues)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MRL(Maximum Residue Limit)最大残留限量CCRVDF(Codex Committee on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s)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NOEL(No-observed-effect level)无可见作用剂量水平/最大无观察作用剂量NOAEL(No-observed-adverse-effect level)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LOEL(Lowest-observed-effect-level)最低观察作用剂量LOAEL(Lowest-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最低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最低有害作用剂量ADI not specific(acceptable daily intake not specific)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MIC(minimum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最低抑菌浓度LOD(Limit of Detection)检出限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欧洲食品安全委员会IPCS(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国际化学品安全项目ILSI Europe(International Life Sciences Institute)欧洲生命科学会BMD(Benchmark dose)基准剂量BMDL(Benchmark Dose Lower Limit)基准剂量可信限的下限值BMR(Benchmark dose response)基准剂量反应/基准反应水平POD(point of departure)参考点或分离点TEF(Toxic equivalency factor)毒性等同指数/毒性当量因子。

CAC、ISO、TBT协议、SPS协议

CAC、ISO、TBT协议、SPS协议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 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CAC是隶属FAO/WHO的政府问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CAC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是WTO认可的唯一向世界各国政府推荐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也是WTO在国际食品贸易领域的仲裁标准。

它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消除贸易壁垒,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公平贸易。

1995年WTO/SPS、WTO/TBT协定正式承认CAC标准作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依据,从此CAC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了法律地位和权威约束力,符合CAC食品标准的产品可为各国所接受,并可进入国际市场。

CAC标准制定根据贸易需要,标准体系层次结构清晰。

CAC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产品标准,重点是世界分布范围广和经济效益较高的产品,其中有肉制品。

这体现了CAC标准较ISO与国际贸易结合更紧密。

CAC及其专业委员会在制定商品和一般性(基础)标准时首先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已经建立的标准规格表明法典强调保证消费者得到的产品质量不低于可接受的最低水平,是安全无害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复习题1--答案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复习题1--答案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内审员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ISO:国际标准化组织2.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3.GMP:良好操作规范4.SSOP: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5.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6.CCP:关键控制点7.CL:关键限值8.OL:操作限值9.PRP:前提方案,食品安全在整个食品链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以适合生产、处置和提供安全终产品和人类消费的安全食品。

10.OPRP:操作性前提方案,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必需的前提方案PRP,以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引入的可能性和(或)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

11.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1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13.监视:为评价控制措施(3.7)是否按预期运行,对控制参数进行策划并实施的一系列的观察或测量活动。

14.确认:获取证据以证实由HACCP计划和操作性前提方案管理的控制措施有效。

15.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二、判断题下列各题中,你认为正确的在()中划“√”,错误的划“×”(×) 1. 食品安全与消费时食品中食源性危害的存在和水平有关。

因此只与食品加工和消费阶段有关(×) 2.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危害不造成消费者伤害的条件。

(×) 3. 混料间、生育室、包装间,对洁净的要求相同。

(√) 4. 高洁净区一般应有二次洗手消毒设施、二次更衣设施或单独更衣室。

(√) 5. 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针应得到对其持续适宜性的评审;(×) 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由手册、程序、和记录组成;(×)7. 验证是指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8. 在超出关键限值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潜在不安全产品。

(×)9. HACCP计划应得到食品安全小组的批准,前提方案可不得到食品安全小组的批准。

第九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第九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水果与蔬菜 (巴西)
亚洲 (泰国)
欧洲 (西班牙)
中东 (埃及)
非洲 (乌干达)
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 (多米尼加共和国)
北美和西南太平洋 (澳大利亚)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
(1)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 易。
(2)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 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协调一致。
(3)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 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原则 1.公平贸易原则:倾销、补贴。 2.关税减让原则:双边,最惠国待遇。 3.透明度原则:法律、法规等及实施。 4.针对“国营贸易企业”原则:商业标准
和竞争。
5.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6.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配额、许可 证
(五)成员国权利与义务 (六)加入WTO后对我国食品标准的影响。 WTO 的基本 原则 : 是 非歧视性 贸易 ( 最 惠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 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可对多边贸 易协议的所有事务作出决定。
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 WTO日常会议和工作。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 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 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
秘书处设总干事一人。
(三)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透明度原则: 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 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 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 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 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 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 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 措施等。 市场准入原则: 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 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互惠原则: 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指如果发 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 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 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 指在调解争端时,要以 成员方之间在地位对等基础上的协议为前提。调解人通常 由WTO总干事来担任。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法典分委员会
法典分委员会分为:
一般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
除外极少数情况,分委员会由一个成员国 主持,它主要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费用、管 理以及任命一名主席
一般问题分委员会
工作涉及所有产品标准,因此与所有产品分委员 会相关。一般问题分委员会有时也称作“横向委
一般原则委员会
4.如果CAC大会通过了该标准草案,则需按程 序步骤多次递交各国政府征求意见,如果进 行得顺利,该草案即可成为法典标准(codex standard)。按照标准的快速制定程序,原来 最多的8个步骤可减为最少5步。有些情况下, 制定步骤可能要重复。大多数标准的制定需 要多年时间。
5.CAC大会通过,它即被编入食品法 典(Codex Alimentarius)。
CAC起草和制定食品法典标准的基本 程序 主要包括:
1 成员国政府或CAC分委员会向CAC 大会提交制定某一标准的议案;
2.CAC大会或执委会作出决定, 同意制定该标准.
3 CAC秘书处安排起草,并征求各国 政府意见。
3.负责起草建议标准草案的分委员会 研究各方意见并作修改后,向CAC 大会提交标准草案(draft standard)的文本。
制定和审查CAC标准的主要原则
1 科学性——“危险性评估”,对人类 健康的保护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 则;
2 合理性—— 其它非科学因素的考虑; 3 协调性—— 各成员国都能接受。
食品法典产品标准的格式及其内容
它包括以下项目: .范围——包括标准的名称; .说明,主要成分及质量要素——规定了 食品的最基本标准; .食品添加剂——只有FAO和WHO批准的食 品添加剂方可使用; .污染物; .卫生要求; .重量和度量; .标签——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法典 标准执行; .分析和采样方法。

国外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国外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国外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目前避免食用过敏原仍然是保护过敏人群健康的唯一有效手段,而过敏原标签是目前从源头上防止消费者与食品过敏原接触的最有效的办法。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要求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过敏原进行标识,例如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国家对致敏物质清单和食物过敏原标识方式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说明。

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AC涉及食品中过敏原标识的标准主要有《预包装食品通用标签规则》《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标准》、《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评估标准》和《使用重组DNA微生物技术的食品安全评估技术准则》等。

CAC规定了9种可以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注。

CAC还特别指出经生物技术,如转基因技术(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GMO)而形成的过敏原物质,也必须予以标注;如不可能通过标签提供适当的关于过敏原存在的信息时,这类产品就不得投放市场。

2020年11月25日CAC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CCFH)发布了《食品经营者食品过敏原管理操作守则》,该标准涵盖了整个供应链的过敏原管理,包括初级生产、生产过程、零售和食品服务终端,补充了GHP在食品服务的制造和食品制备中的实践。

2、欧盟迄今为止,欧盟要求强制性标示的过敏物质已达到14类。

2009年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颁布的法规《关于麸质不耐受人群可用食品的成分和标签》((EC)No41/2009)(已废止)规定麸质含量低于100mg/kg的食物,标识上标示“含微量麸质”;麸质含量低于20mg/kg的食物,才允许标示“无麸质”;采用麦类为原料婴幼儿食品一律不能标识为非常低麸质食品或无麸质食品。

另外,欧盟委员会在规定标识方式时区分了配料和意外混入的过敏原的标示方法。

对于作为食物成分有意加入的过敏原,在配料表后必须清晰标明过敏原种类及名称;对于意外混入的过敏原,各成员国自行规定,无统一标识。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2日颁布(2015年12月11重新修订)的(EU)No1169/2011《新食物标识法》是目前为止最为完善的食物标识法规之一,该法规整合了之前颁布的2000/13/EC指令和90/496/EEC指令,在食物标识管理方面着重修订多达十二处,其针对食物过敏原标识管理进行了两处修订:其一,对于预包装食物,食物过敏原不但要在《配料表》中标注,还要通过诸如字体字号、背景颜色等方式来突出显示以明确区分于其他配料成分;其二,对于散装食物、直接售卖或预定的食物,过敏原信息也应强制性标示。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编号与名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编号与名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编号与名称)1 法典标准1.1 一般要求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1-198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6-1983 辐照食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7-1981 食品添加剂销售时的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0-1985 食用盐标准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标准前言Codex Stan 193-1995 食品污染物和毒素标准前言Codex Stan 209-1999 加工用花生中黄曲霉素残留限量标准1.4 特殊营养与膳食(包括婴幼儿食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53-1981 特殊膳食用的低盐食品Codex Stan 072-1981 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073-1981 罐装的幼儿食品Codex Stan 074-1981 加工的婴幼儿谷物类食品Codex Stan 118-1981 无麸质食品Codex Stan 146-1985 特殊膳食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说明的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6-1987 断奶后的配方食品Codex Stan 180-1991 特殊药疗作用食品的标签及说明Codex Stan 181-1992 减轻体重用低能量配方食品Codex Stan 203-1995 控制体重用配方食品1.5 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3-1981 番茄罐头Codex Stan 014-1981 桃罐头Codex Stan 015-1981 葡萄柚罐头Codex Stan 016-1981 菜豆和黄刀豆罐头Codex Stan 017-1981 苹果沙司罐头Codex Stan 018-1981 甜玉米罐头Codex Stan 038-1981 食用真菌和真菌制品Codex Stan 039-1981 食用干菌Codex Stan 040-1981 鲜鸡油菌Codex Stan 041-1981 速冻豌豆Codex Stan 042-1981 菠萝罐头Codex Stan 052-1981 速冻草莓Codex Stan 055-1981 蘑菇罐头Codex Stan 056-1981 芦笋罐头Codex Stan 057-1981 加工浓缩番茄酱Codex Stan 058-1981 青豌豆罐头Codex Stan 059-1981 李罐头Codex Stan 060-1981 树莓罐头Codex Stan 061-1981 梨罐头Codex Stan 062-1981 草莓罐头Codex Stan 066-1981 食用橄榄Codex Stan 067-1981 葡萄干Codex Stan 068-1981 橘子罐头Codex Stan 069-1981 速冻树莓Codex Stan 075-1981 速冻桃Codex Stan 076-1981 速冻越橘Codex Stan 077-1981 速冻菠菜Codex Stan 078-1981 什锦水果罐头Codex Stan 079-1981 果酱和果冻标准Codex Stan 080-1981 加柑橘皮丝的果冻Codex Stan 081-1981 经加工的成熟豌豆罐头Codex Stan 099-1981 热带水果色拉罐头Codex Stan 103-1981 速冻乌饭果Codex Stan 104-1981 速冻韭菜Codex Stan 110-1981 速冻嫩茎花椰菜Codex Stan 111-1981 速冻花椰菜Codex Stan 112-1981 速冻苷蓝Codex Stan 113-1981 速冻菜豆和黄刀豆Codex Stan 114-1981 速冻法式油炸马铃薯Codex Stan 115-1981 酸黄瓜Codex Stan 116-1981 胡萝卜罐头Codex Stan 129-1981 杏罐头Codex Stan 130-1981 杏干Codex Stan 131-1981 带壳开心果Codex Stan 132-1981 速冻整玉米粒Codex Stan 133-1981 速冻带芯玉米Codex Stan 140-1983 速冻胡萝卜Codex Stan 143-1985 海枣Codex Stan 144-1985 棕榈油罐头Codex Stan 145-1985 板栗和板栗酱罐头Codex Stan 159-1987 芒果罐头Codex Stan 160-1987 芒果酱Codex Stan 177-1991 脱水椰米Codex Stan 182-1993 菠萝Codex Stan 184-1993 芒果Codex Stan 185-1993 胭脂鲜人果Codex Stan 186-1993 刺梨Codex Stan 187-1993 杨桃Codex Stan 188-1993 玉米笋Codex Stan 196-1995 荔枝Codex Stan 197-1995 鳄梨1.6 果汁及相关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44-1981 杏蜜、桃蜜、梨蜜(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5-1981 橘子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6-1981 葡萄柚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7-1981 柠蒙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8-1981 苹果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9-1981 番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3-1981 浓缩苹果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4-1981 浓缩橘子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2-1981 葡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3-1981 浓缩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4-1981 浓缩拉布鲁斯卡甜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085-1981 菠萝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01-1981 无果肉的黑加仑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0-1981 黑加仑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1-1981 浓缩黑加仑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2-1981 特殊小浆果的果肉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4-1981 柑橘类水果果汁饮料(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8-1983 浓缩菠萝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9-1983 采用防腐剂加工的浓缩菠萝汁Codex Stan 148-1985 番石榴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49-1985 液体芒果果肉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61-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蜜标准(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64-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汁标准(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79-1991 蔬菜汁通用标准1.7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和植物蛋白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151-1989 木薯Codex Stan 152-1985 小麦粉Codex Stan 153-1985 玉米Codex Stan 154-1985 粗磨全玉米粉Codex Stan 155-1989 玉米粉和玉米渣Codex Stan 163-1987 小麦面筋Codex Stan 169-1989 脱皮的整珍珠小米Codex Stan 171-1989 特种豆类Codex Stan 172-1989 高粱米Codex Stan 173-1989 高粱面Codex Stan 174-1989 植物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5-1989 大豆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6-1989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178-1991 硬质小麦粗粉和硬质小麦粉Codex Stan 198-1995 大米Codex Stan 199-1995 小麦和硬质小麦Codex Stan 200-1995 花生Codex Stan 201-1995 燕麦Codex Stan 202-1995 古斯(蒸熟的硬质小麦餐)1.8 油脂及相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9-1981 不包括在专有标准之内的食用油脂通用标准Codex Stan 020-1981 食用豆油Codex Stan 021-1981 食用花生油Codex Stan 022-1981 食和棉籽油Codex Stan 023-1981 食用葵花籽油Codex Stan 024-1981 食用菜籽油Codex Stan 025-1981 食用玉米油Codex Stan 026-1981 食用芝麻油Codex Stan 027-1981 食用红花油Codex Stan 028-1981 猪油Codex Stan 029-1981 炼制猪油Codex Stan 030-1981 炼制牛油(不包括牛脂肪)Codex Stan 031-1981 食用牛脂Codex Stan 032-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不低于80%)Codex Stan 033-1981 初榨橄榄油、精炼橄榄油及精炼橄榄渣油Codex Stan 034-1981 食用芥籽油Codex Stan 123-1981 食用低芥酸菜籽油Codex Stan 124-1981 食用椰油Codex Stan 125-1981 食用棕榈油Codex Stan 126-1981 食用棕榈仁油Codex Stan 127-1981 食用葡萄籽油Codex Stan 128-1981 食用巴苏油(巴巴苏棕榈油)Codex Stan 135-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在39%~41%间) Codex Stan 194-1995 食用精炼油棕油Codex Stan 195-1995 食用棕榈硬脂酸甘油脂Codex Stan 210-1999 几种植物油标准Codex Stan 211-1999 几种动物或动植物混合油脂产品1.9 鱼和水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3-1991 三文鱼(大马哈鱼)罐头Codex Stan 036-1981 速冻鳍鱼(去内脏和不去内脏)Codex Stan 037-1981 小虾或对虾罐头Codex Stan 070-1981 金枪鱼和中型鲭类鱼罐头Codex Stan 090-1981 蟹肉罐头Codex Stan 092-1982 速冻小虾或对虾Codex Stan 094-1981 沙丁鱼和沙丁类鱼制品罐头Codex Stan 095-1981 速冻龙虾Codex Stan 119-1981 鳍鱼罐头Codex Stan 165-1989 速冻鱼肉片、鱼肉糜和肉片肉糜混合食品Codex Stan 166-1989 速冻面包屑或面糊包裹的鱼条块和鱼片Codex Stan 167-1989 盐腌鳕鱼和盐腌鳕鱼干Codex Stan 189-1993 鱼翅干Codex Stan 190-1995 速冻鱼片Codex Stan 191-1995 速冻生鱿鱼1.10 肉和肉制品(包括浓肉汤和清肉汤)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88-1981 腌牛肉标准Codex Stan 089-1981 午餐肉标准Codex Stan 096-1981 熟制腌火腿(后腿)标准Codex Stan 097-1981 熟制的腌猪碲膀(前腿)标准Codex Stan 098-1981 熟制的腌肉肠标准Codex Stan 117-1981 肉羹和肉汤标准1.11 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他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4-1981 白糖Codex Stan 005-1981 糖粉(冰糖)Codex Stan 006-1981 绵白糖Codex Stan 007-1981 无水葡萄糖Codex Stan 008-1981 水合葡萄糖Codex Stan 009-1981 葡萄糖浆Codex Stan 010-1981 干葡萄浆Codex Stan 011-1981 乳糖Codex Stan 012-1981 蜂蜜Codex Stan 054-1981 葡萄糖粉(结晶葡萄糖)Codex Stan 086-1981 可可脂Codex Stan 087-1981 巧克力Codex Stan 102-1981 果糖标准Codex Stan 105-1981 可可粉和加糖干可可粉Codex Stan 108-1981 天然矿泉水Codex Stan 137-1981 可食冰和冰水混合物(包括微生物导则和用于标签的成分分类) Codex Stan 141-1983 碎可可豆、可可块、可可油饼和可可细粉(用于加工可可和巧克力制品Codex Stan 142-1983 夹心巧克力Codex Stan 147-1985 可可脂糖果Codex Stan 162-1987 食醋Codex Stan 168-1989 蛋黄酱Codex Stan 176-1995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212-1999 糖标准1.12 乳及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A-1-1971 奶油和乳清奶油Codex Stan A-2-1973 奶油、无水奶油和无水乳脂肪Codex Stan A-3-1971 淡炼乳和脱脂淡炼乳Codex Stan A-4-1971 甜炼乳和脱脂甜炼乳Codex Stan A-5-1971 全脂奶粉、部分脱脂奶粉和脱脂奶粉Codex Stan A-6-1978 干酪Codex Stan A-8a-1978 几种再制干酪和可涂沫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b-1978 再制干酪和可涂抹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c-1978 再制干酪原料Codex Stan A-9-1976 直接食用的稀奶油Codex Stan A-10-1971 奶油粉、半奶油粉和高脂奶粉Codex Stan A-11a-1975 酸奶和甜酸奶Codex Stan A-11b-1976 调味酸奶和发酵后热加工的酸奶制品Codex Stan A-15-1995 乳清粉Codex Stan A-18-1995 食用干酪制品Codex Stan C-1-1966 契达干酪Codex Stan C-2-1966 达纳不利干酪Codex Stan C-3-1966 丹伯干酪Codex Stan C-4-1966 埃达姆干酪Codex Stan C-5-1966 古达干酪Codex Stan C-6-1966 哈瓦乌特干酪Codex Stan C-7-1966 三梭干酪Codex Stan C-8-1967 柴郡干酪Codex Stan C-9-1967 埃门塔尔干酪Codex Stan C-10-1967 格鲁爱维干酪Codex Stan C-11-1968 迪尔丝特干酪Codex Stan C-12-1968 林堡格干酪Codex Stan C-13-1968 圣保林干酪Codex Stan C-14-1968 斯维西干酪Codex Stan C-15-1968 普罗沃隆干酪Codex Stan C-16-1968 (脱脂奶)农家干酪,包括稀奶油的农家干酪Codex Stan C-17-1968 布它卡斯干酪Codex Stan C-18-1969 库努米尔斯干酪Codex Stan C-19-1969 古德不诺斯达少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0-1969 哈日卡斯干酪Codex Stan C-21-1969 赫达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2-1969 赫沙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3-1969 挪维甲干酪Codex Stan C-24-1971 玛里保干酪Codex Stan C-25-1971 法保干酪Codex Stan C-26-1972 艾思罗干酪Codex Stan C-27-1972 罗曼德干酪Codex Stan C-28-1972 阿姆斯特丹干酪Codex Stan C-29-1972 雷德斯干酪Codex Stan C-30-1972 氟雷斯干酪Codex Stan C-31-1973 稀奶油奶酪Codex Stan C-32-1973 特定蓝脉乳酪Codex Stan C-33-1973 坎伯德干酪Codex Stan C-34-1973 伯瑞干酪Codex Stan C-35-1978 揉碎硬干酪2 法典指导原则法典指导原则名称CAC/GL 001-1979 标签说明的通用导则CAC/GL 002-1985 营养标签导则CAC/GL 003-1989 食品添加剂纳入量的抽样评估导则CAC/GL 004-1989 在食品中使用植物蛋白制品的通用导则CAC/GL 005-1989 在国际贸易中核事故污染后食品放射核素的指导值CAC/GL 006-1991 食品和包装材料中氯乙烯单体和丙烯腈残留的推荐值CAC/GL 007-1991 鱼中甲基汞指导值CAC/GL 008-1991 较大婴儿和幼童的辅助配方食品导则CAC/GL 009-1987 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则CAC/GL 010-1979 婴幼食品中使用的矿牧物和复合维生素参考清单CAC/GL 011-1991 混合果汁的导则CAC/GL 012-1991 混合果蜜的导则CAC/GL 013-1991 乳过氧化酶系保藏鲜奶的导则CAC/GL 014-1991 加工肉禽制品使用的调料和香草的微生物质量指南CAC-GL 015-1991 加工肉禽制品时非肉类蛋白制品导则CAC/GL 016-1993 关于建立食品中兽药残留管理方案的法典导则CAC/GL 017-1993 成批罐头食品视觉直观检验的程序导则CAC/GL 018-1993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应用导则CAC/GL 019-1995 食品安全控制紧急情况时信息交流的法典导则CAC/GL 020-1995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原则CAC/GL 021-1997 食品微生物指标设定及应用原则CAC/GL 022-1997 非洲街头食品管理措施规划导则CAC/GL 023-1997 应用营养说明的导则CAC/GL 025-1997 食品进口过程中拒收情况下两国信息交流导则CAC/GL 029-1997 自然调味品的一般要求CAC/GL 030-1999 微生物风险评估的原则及导则CAC/GL 032-1999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销售导则(除牲畜产品外)CAC/GL 033-1999 检测农药残留的推荐性抽样方法CAC/GL 034-1999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出证系统中增进等同互认性导则3 国际推荐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编号名称CAC/RCP 01-1969 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CAC/RCP 02-1969 水果蔬菜罐头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3-1969 干果卫生规程CAC/RCP 04-1971 脱水椰子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5-1971 国际推荐的脱水水果蔬菜(包括食用菌)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6-1972 坚果卫生规程CAC/RCP 08-1976 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的操作规程CAC/RCP 09-1976 鲜鱼卫生规程CAC/RCP 10-1976 鱼罐头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1-1976 鲜肉卫生规程CAC/RCP 13-1976 加工肉、禽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4-1976 禽类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5-1976 蛋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灭菌蛋制品的微生物要求)CAC/RCP 16-1978 冻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7-1978 国际推荐的小虾和对虾卫生规程CAC/RCP 18-1978 国际推荐的软体鱼贝类卫生规程CAC/RCP 19-1979 国际食品辐照设备应用推荐操作规程CAC/RCP 20-1979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道德规程CAC/RCP 21-1979 国际婴幼儿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微生物属性及其分析方法)CAC/RCP 22-1979 花生卫生规程CAC/RCP 23-1979 低酸和酸化低酸罐头食品推荐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4-1979 龙虾卫生规程CAC/RCP 25-1979 国际推荐的熏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6-1979 国际推荐的咸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7-1983 国际推荐的机械加工鱼糜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8-1983 蟹卫生规程CAC/RCP 29-1983 国际推荐的野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0-1983 蛙腿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1-1983 国际乳粉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2-1983 经机械分级并用于深加工的肉、禽的生产、贮藏和组成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33-1985 天然矿泉水采集、加工、销售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5-1985 国际推荐面糊和/或面包包裹的冷冻鱼制品操作规程CAC/RCP 36-1987 散装食品油脂贮存及运输操作规程CAC/RCP 37-1989 国际推荐的头足纲动物卫生规程CAC/RCP 38-1993 国际推荐的兽药使用管理规程CAC/RCP 39-1993 预烹制和烹制的集体供餐业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0-1993 无菌加工和低酸包装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1-1993 国际推荐的动物宰后检验及鉴定的操作规程CAC/RCP 44-1995 热带新鲜水果蔬菜包装运输的操作规程4 其他法典文件文件检索编号内容XOT 01-1972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通用原则XOT 02-1987 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转移的原则XOT 03-1989 加工助剂清单XOT 04-1999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XOT 05-1999 食品添加剂参考规格目录XOT 06-1989 食品和动物饲料分类XOT 07-1993 适用于法典最大残留限量值进行分析的商品农残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导则推荐的农残分析方法XOT 11-1976 婴儿食品简述XOT 12-1985 填充介质(成分和标签)――加工水果蔬菜XOT 13-1969 FAO/WHO食品法典中有关预包装食品的采样方法XOT 14-1993 用分析与抽样法典委员会推荐的分析方法时,所需提供的信息XOT 15-1997 法典一般方法XOT 16-1999 按商品名称字母顺序排列的采样和分析方法XOT 17-1999 依条款字母顺序排列的参考分析方法XOT 食品法典名词定义XOT 天然香料基本要求XOT 杀虫剂残留测定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畜禽类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农残分析XOT 矿物盐清单XOT 复合维生素,包括特殊维生素类型的清单XOT 乳与乳制品法典总则XOT 分析和采样方法目录5 法典推荐分析方法推荐方法检索编号方法名称CAC/RM 01-1969 固体总含量的测定CAC/RM 02-1969 120℃16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3-1969 105℃3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4-1969 二氧化硫的测定CAC/RM 06-1969 颜色测定CAC/RM 07-1969 旋光度的测定CAC/RM 08-1969 电导灰分的测定CAC/RM 10-1969 异硫氰酸烯丙酯含量测定CAC/RM 11-1969 花生油试验CAC/RM 12-1969 芝麻油试验CAC/RM 13-1969 皂化物含量测定CAC/RM 14-1969 铁含量测定CAC/RM 15-1969 乳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6-1969 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7-1969 干燥失重的水含量测定CAC/RM 18-1969 维生素E含量测定CAC/RM 19-1969 氯化钠的测定CAC/RM 20-1970 Bellier指数测定CAC/RM 21-1970 半干性油试验CAC/RM 22-1970 橄榄油残留试验CAC/RM 23-1970 棉籽油试验CAC/RM 24-1970 茶籽油试验CAC/RM 25-1970 芝麻油试验CAC/RM 26-1970 紫外线(E1%/1cm)CAC/RM 28-1970 干重的测定(液体包装介质)CAC/RM 29-1970 净含量测定CAC/RM 30-1970 食品大小的测定CAC/RM 31-1970 容器水容量的测定CAC/RM 32-1970 速冻果蔬解冻过程标准CAC/RM 33-1970 速冻果蔬烹调过程标准CAC/RM 34-1970 速冻水果蔬菜净重的测定CAC/RM 35-1970 (速冻豌豆)乙醇不溶物含量的测定CAC/RM 36-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一)CAC/RM 37-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二)CAC/RM 38-1970 蔬菜罐头中钙含量测定CAC/RM 39-1970 (加工果蔬荚壳接缝处)纤维韧性试验CAC/RM 40-1971 速冻鱼类化冻和烹调过程CAC/RM 41-1971 包冰衣的速冻鱼的净含量测定CAC/RM 42-1971 预包装食品采样方案CAC/RM 43-1971 速冻水果中可溶性固形物总量测定CAC/RM 45-1972 干燥失重填充物的测定CAC/RM 47-1972 乙醇不溶物的测定CAC/RM 48-1972 豌豆种类的区分方法CAC/RM 49-1972 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0-1974 葡萄干中水分的测定(AOAC电导法) CAC/RM 51-1974 葡萄干中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2-1974 葡萄干中矿物油的测定CAC/RM 53-1974 葡萄干和其他食品中山梨糖醇的测定CAC/RM 54-1974 速冻果蔬中矿物性杂质的测定CAC/RM 55-1976 婴儿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Ⅰ。

cac标准

cac标准

cac标准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CAC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CAC标准《食品法典》是一套标准、操作规范、准则及其它建议的汇集。

这些文本中有一些非常一般,有一些非常具体。

有一些涉及与某种食品或某类食品相关的详细要求;另一些则涉及生产过程的操作和管理或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及消费者保护的操作。

《食品法典》标准(Standard)通常涉及产品的特点,并可能涉及政府对商品的所有适当的管制特点,或仅一种特点。

《食品法典》标准由两大类标准构成:一类是由一般专题分委员会制定的各种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另一类是由各商品分委员会制定的某特定食品或某类别食品的商品标准。

其中一般专题分委员会制定的通用标准涉及总则和要求、食品标签及包装、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污染物、取样和分析方法、进出口食品检验和出证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各商品分委员会制定的商品标准是《食品法典》中数量最大的具体标准。

《食品法典》中包含的主要商品为:•谷物、豆类(豆类作物)及衍生产品,包括植物蛋白;1•油脂和油类及相关产品;•鱼品和渔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加工和速冻水果和蔬菜;•果汁;•肉类和肉类产品;汤料;•奶和奶制品;•食糖、可可产品和巧克力及其它杂类产品。

cac国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cac国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cac国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CAC国际标准是一套广泛应用于全球的标准体系,旨在促进企业间的协作和交流,并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这一标准系统由全球各国的专家和学者共同制定,旨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CAC国际标准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它以一系列规范和指南的形式存在,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可操作的框架,帮助企业建立和改进管理体系,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该标准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CAC国际标准能够帮助企业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内部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其次,通过遵循国际标准,企业能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

此外,CAC国际标准还能促进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和信任,架起企业间的桥梁。

CAC国际标准的应用领域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行业。

无论是制造业、服务业,还是金融、农业等领域,都可以通过采用CAC国际标准,改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绩效。

此外,CAC国际标准还可以为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提供一个参考框架,帮助其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法规。

总之,CAC国际标准是一个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的标准体系,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遵循CAC国际标准,企业能够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加竞争力,并与合作伙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

未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CAC国际标准的影响力和重要性将会进一步扩大。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来呈现CAC国际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将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接着,我们将进入正文部分,详细介绍CAC国际标准的理解、重要性和应用领域。

最后,我们将给出结论部分,总结CAC国际标准的关键要点,并展望其未来发展。

整篇文章将以逻辑清晰、内容详实的方式来探讨CAC国际标准的相关内容。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管你是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你的贸易伙伴都会拿食品法典的标准以及WTO的协议来要求你。

如不是WTO的成员,则在双方贸易中,对方会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不管这些要求符不符合WTO的协定。

进口国有可能对你出口的食品设置很多的技术壁垒,从而使你的出口食品不被接受。

由130多个国家组成的WTO,要求每一个成员国必须遵守统一的规则来游戏。

在WTO有关协议中,与食品相关的主要有SPS和TBT两项。

这两项协定都要求成员国遵守透明度(对国内、国外)、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

此外,还明确规定CAC法典标准在根据食品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

在贸易争端中,违背CAC标准的一方往往败诉。

国家食品标准只有与国际标准接轨,才能减少进出口贸易中的争端。

食品生产者需要国际标准,以使他们在全球市场上公平竞争;法规制定者和执行者需要国际标准,以改善和确保国内及进口食品的安全、卫生;消费者也需要了解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而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的食品会更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自1961年第十一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决议以来,CAC目前已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如能参照遵循这些标准,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因此,CAC标准是打开国际市场大门的通行证,也是帮助我们顺利进入WTO的桥梁。

一、CAC简介(一)CAC的组织机构与职能CAC成立于1961年,是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目前有25个分委会和5个地区委员会。

CAC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CAC工作的全面协调。

它有一个主席、三个副主席,每两年换届一次。

CAC工作内容是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操作规范和指南。

CAC 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和促进食品贸易的公平性(建立国际标准、方法、办法、消除贸易壁垒)。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程序.do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程序.do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
程序-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lmentarius Commi ssion,简称CAC),目前下设一个执委会、25个专业委员会和6个地区委员会。

负责制定标准的委员会是25个专业委员会,它们分属于两类。

一类是包括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食品标签、食品卫生、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一般问题委员会(也称为纵向委员会),另一类是包括鱼、肉、奶、油脂、水果蔬菜等商品委员会(也称为横向委员会)。

另6个地区委员会是处理区域性事务的,称为地区协调委员会,分别是非洲、亚洲、欧洲、中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北美以及西南太平洋地区。

CAC每两年召开一次年会,其主要任务是:确定新标准拟订的时间表;指派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以“无异议”的形式认可已拟订的标准;确定执委会成员和地区协调员。

CAC的执行机构是执委会,每年举行一次执委会会议,其任务是: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履行委员会的职责,对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项目提出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完成委员会已认可的工作项目。

CAC标准从提出到得到认可,一般需要经过八个步骤:(1)CAC批准制定新标准的建议,确定一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工作;(2)标准拟订后由CAC秘书处负责准备发往各成员组织的“标准草案建议”的有关文件;(3)将“标准草案建议”转给交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讨论;(4)秘书处将讨论的意见转给相关的委员会;(5)“标准草案建议”提交给CAC 或执委会,被采纳为“标准草案”;(6)“标准草案”被寄给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征询各方面的意见;(7)秘书处将所有的讨论意见转给
负责制定标准的专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做进一步的修改;(8)经过修改的“标准草案,,被提交给CAC,并最终被接受为CAl 标准。

任静。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中国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

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制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详细规定了欧盟水产品、谷物、蔬菜、水果、牛奶等食品中铅、镉、汞、锡重金属的限量。

该条例于2007年3月1日实施。

随后欧盟多次发布相关条例对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

其中最新的一次修订为委员会条例(EU) No 488/2014,就镉在食品中的最高限量,修订条例(EC)No1881/2006。

韩国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韩国食品法典第二章第5条《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中。

2014年10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修订提案,实行日期为2014年11月4日。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如下: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

世界各国HACCP法规一览

世界各国HACCP法规一览

HACCP法规一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认为:HACCP(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是一个确定特定的危害(生物学危害、化学危害和物理性危害)并提供控制这些危害的预防措施的体系。

该体系现在已被世界上相当大的一部分国家接受,并在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水产和肉禽加工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一、国际性法规(一)CAC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1.基本情况CAC于1997年通过并采纳了《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作为《食品法典——食品卫生基础文件》三个文件之一(另两个文件是《国际推荐的操作规范——食品卫生一般原则》和《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原则》),并被收入食品法典第1B卷中。

2.准则的主要内容:该准则第一部分介绍了CAC通过的HACCP体系的七个基本原理;第二部分提出应用该体系的一般指南。

准则指出:HACCP体系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它确定特定的危害和控制这些危害的措施,以保证食品安全;HACCP体系的应用可贯穿从原料的生产到产品消费的全部环节;实施HACCP体系除了可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外,还会带来其它重要的益处,譬如,因为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应用HACCP体系有助于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等;应用HACCP体系与实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等体系相当,而且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优选体系。

该准则特别指出,有关HACCP应用于食品安全管理的概念,可以推广到其他质量管理工作中。

(二)“肉和禽肉检查国际会议”达成的会议决议1997年6月8日~13日在荷兰召开了由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欧盟委员会等18个国家和组织参加的“肉和禽内检查国际会议”决议指出,作为世界食品卫生主流,在食品加工控制中,应当采用HACCP体系,这是一种有效的办法;今后对于食品卫生,需要“从农田到餐桌”全面加以考虑,并要有相应的卫生管理程序。

二、国外政府的强制性法规和推行HACCP情况(一)美国1.1973年美国政府授权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在低酸罐头食品和酸化食品上采用HACCP计划;具体体现在联邦法规21CFR113和114部分中。

蜂蜜国际标准

蜂蜜国际标准

蜂蜜国际标准
蜂蜜的国际标准是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各个国家或地区制定的一系列标准。

以下是一些蜂蜜国际标准的概述:
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CAC制定了一套全球通用的食品标准,即《食品法典》,其中包括蜂蜜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蜂蜜的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以及污染物和残留物的限量要求。

2. 欧盟标准:欧盟对蜂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标准,包括蜂蜜的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以及污染物和残留物的限量要求。

欧盟标准还规定了蜂蜜中不能含有任何添加物或人工防腐剂。

3. 美国农业部(USDA)标准:美国农业部制定了一套蜂蜜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蜂蜜的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以及污染物和残留物的限量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蜂蜜中不能含有任何添加物或人工防腐剂。

4.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制定了一套蜂蜜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蜂蜜的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以及污染物和残留物的限量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蜂蜜中不能含有任何添加物或人工防腐剂。

总的来说,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蜂蜜标准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蜂蜜的品质和安全性。

这些标准规定了蜂蜜的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以及污染物和残留物的限量要求,以确保蜂蜜的品质和安全性。

HACCP内审员培训班练习题答案

HACCP内审员培训班练习题答案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习题一、填空题: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AC。

2、 GMP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称为良好操作规范。

3、SSOP是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中文的缩写。

4、HACCP中文全称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gtrol Point。

5、因食物可能引起伤害的事件,称为食品安全危害。

6、关键限值称为CL。

7、在食品罐头中发现碎玻璃,称为物理性危害;饮料中的致病菌超标,称为生物性危害。

8、生产企业加工用水(冰)应符合国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每年检测不得少于 1 次。

9、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是根据卫生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1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中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须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11、在罐头厂的原料部发现了无任何标识且不同年份的两份岗位指导书。

适用条款为 4.2.2。

12、生产部组织员工讨论食品安全方针。

适用条款为 5.2。

13、奶粉厂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考虑附近新建的摩托车装配厂的影响。

适用条款7.2.2。

14、某公司的饮料生产线改用新设备,但验证时未考虑此项变化。

适用条款为7.8。

15、某食品厂每年将压力表送计量检定。

适用条款为8.2。

16、食品安全小组在建立体系时,制定前提方案以控制虫害。

适用条款为7.2.3。

17、关键限制确认。

适用条款为8.4。

18、为饮料厂生产空瓶的包装厂更换新设备,包装厂将此情况电传饮料厂。

适用条款为5.6.1。

19、检查冷库内保存的未发出的成品。

适用条款为7.2.3。

20、组织按程序规定演练应急准备程序。

适用条款为 5.7。

二、单项选择题:1、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最基本的依据是( C )A、ISO9000标准B、HACCP原理C、国家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方面的法规D、SSOP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是一个零风险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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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管你是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你的贸易伙伴都会拿食品法典的标准以及WTO的协议来要求你。

如不是WTO的成员,则在双方贸易中,对方会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不管这些要求符不符合WTO的协定。

进口国有可能对你出口的食品设置很多的技术壁垒,从而使你的出口食品不被接受。

由130多个国家组成的WTO,要求每一个成员国必须遵守统一的规则来游戏。

在WTO有关协议中,与食品相关的主要有SPS和TBT两项。

这两项协定都要求成员国遵守透明度(对国内、国外)、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

此外,还明确规定CAC法典标准在根据食品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

在贸易争端中,违背CAC标准的一方往往败诉。

国家食品标准只有与国际标准接轨,才能减少进出口贸易中的争端。

食品生产者需要国际标准,以使他们在全球市场上公平竞争;法规制定者和执行者需要国际标准,以改善和确保国内及进口食品的安全、卫生;消费者也需要了解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而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的食品会更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自1961年第十一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决议以来,CAC目前已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如能参照遵循这些标准,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因此,CAC标准是打开国际市场大门的通行证,也是帮助我们顺利进入WTO的桥梁。

一、CAC简介(一)CAC的组织机构与职能CAC成立于1961年,是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目前有25个分委会和5个地区委员会。

CAC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CAC工作的全面协调。

它有一个主席、三个副主席,每两年换届一次。

CAC工作内容是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操作规范和指南。

CAC 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和促进食品贸易的公平性(建立国际标准、方法、办法、消除贸易壁垒)。

CAC的标准涉及各种食品包括肉、水果和蔬菜、鱼、还有食用冰、果汁及瓶装水等。

符合CAC食品标准的产品可为各国所接受,并可进入国际市场。

CAC 的职能包括:国际法律地位和约束力,解决国际争端(1995年WTO的SPS、TBT协定正式承认CAC标准作为国际法律中促进国际贸易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依据,从此CAC 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了法律地位和权威性的约束力);制订农药、食品添加剂等标准,确定安全系数,制订ADI;促进公平贸易,考虑出口国和进口过的情况,协调制订有关标准。

(二)CAC的工作方式与程序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执委会下属的三个法典委员及其分支机构会进行的。

1. 产品法典委员会:指食品及食品类别的分委会,它垂直地管理各种食品。

2. 一般法典委员会:是与各种食品、各个产品委员会都有关的基本领域中的特殊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标签、检验和出证体系以及分析和采样等。

3. 地区法典委员会:负责处理区域性事务。

CAC的工作程序:第一步:大会批准新的工作,成立制标小组。

第二步:制标小组拟订草案初稿。

第三步:送交有关政府征求意见。

第四步:委员会审议草案初稿和反馈意见。

第五步:大会采纳拟议的草案。

第六步:再次送交有关政府征求意见。

第七步:委员会再次审议草案和反馈意见。

第八步:大会批准,并以法典标准公布。

(三)CAC与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CAC所有工作的核心内容,CAC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食品生产商和加工商的利益是同等对待的。

制定CAC标准、准则或规范的关键因素是采用危险性分析的方法,这包括危险性评估、危险性管理和危险性信息。

CAC要求所有的分委会介绍他们使用的危险性分析方法,这些资料是所有未来标准的基础。

质量保证体系已成为CAC工作的重点,CAC最近通过了应用HACCP体系的指南,把HACCP看作是评估危害和建立强调预防措施(而非依赖于最终产品的检测)的管理体系的一种工具,CAC非常强调和推荐HACCP 与GMP的联合使用。

1962年-1999年CAC已制订的标准、规范数目:食品产品标准237个;卫生或技术规范41个;评价的农药185个;农药残留限量2374个;污染物准则25个;评价的食品添加剂1005个;评价的兽药54个。

已出版的食品法典共13卷,内容涉及食品中农残;食品中兽药;水果蔬菜;果汁;谷、豆及其制品;鱼、肉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分析和采样方法等诸多方面。

CAC出版的全套食品法典,包含:食品产品标准;卫生或技术规范;评价的农药;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准则;评价的食品添加剂;评价的兽药。

具体如下:(1)CAC VOL.1A-1999 第一卷一般要求(汇编本);(2)CAC VOL.1B-1995 第一卷一般要求(汇编本);(3)CAC VOL.2-1993 第二卷食品中农药残留;(4)CAC VOL.2A.PT.1-2000 第二卷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汇编本);(5)CAC VOL.2B-2000 第二卷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汇编本);(6)CAC VOL.3-1995 第三卷食品中兽药残留(汇编本);(7)CAC VOL.4-1994 第四卷特殊膳食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8)CAC VOL.5A-1994 第五卷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汇编本);(9)CAC VOL.5B SUPP.1-1995 第五卷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10)CAC VOL.6-1992 第六卷果汁及相关产品(汇编本);(11)CAC VOL.7-1994 第七卷谷物、豆类及其制品以及植物蛋白(汇编本);(12)CAC VOL.8-1993 第八卷油脂及相关制品(汇编本)(13)CAC VOL.10-1994 第十卷肉和肉制品,包括浓肉汤和清肉汤(汇编本);(14)CAC VOL.11-1994 第十一卷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他制品(汇编本);(15)CAC VOL.12-2000 第十二卷乳及乳制品(16)CAC VOL.13-1994 第十三卷分析与取样方法(第二版)二、使用CAC标准的用户可能需要了解的(一)CAC的作用和所取得的成效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

法典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最终消费者的意识已产生了巨大影响。

它的影响波及世界各地,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CAC指出国际食品贸易应遵守的原则是所有消费者都有权获得安全、完好的食品,而且应免受非公平贸易的影响。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食品不得:a. 含有或掺有可达到有毒、有害或有损健康水平的任何成分;b. 在全部或部分产品中含有不洁、变质、腐败、腐烂或致病的物质及异物或其他不适于人类食用的成分;c. 掺假;d. 标识上的内容有错、误导欺骗消费者;e. 在不卫生的条件下进行销售、制备、包装、贮藏及运输。

食品法典系统给所有国家提供一个独特的机会来参与国际组织制定和协调食品标准,并确保其在国际上得以执行。

同时,食品法典在涉及卫生法规的制定和管理中,对使该法规能符合法典标准,也有一定的作用。

食品法典对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作用已在1985年联合国第39/248号决议中加以强调,为此食品法典指南采纳并加强了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应用。

该指南提醒各国政府应充分考虑所有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尽可能地支持和采纳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食品法典的标准。

食品法典与国际食品贸易关系密切,针对业已增长的全球市场,特别是作为为保护消费者而普遍采用的统一食品标准,食品法典具有明显的优势。

因此,卫生与植物卫生(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两个协议均鼓励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

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产物,SPS协议引用了法典标准、指南及推荐技术标准,以作为方便国际食品贸易的措施。

因此,法典标准已成为在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律框架内衡量一个国家食品措施和法规是否一致的基准。

食品法典取得的成效有:1. 成为唯一的国际参考标准早在1961年,在建立食品法典的初始阶段,食品法典委员会作为主管和发展食品法典的机构,在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已引起世界的重视。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所有与消费者健康保护和公平食品贸易相关的重要的食品情况,均受委员会的监督。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更是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发展食品法典委员会所鼓励的食品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讨论。

正因为做了这些工作,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相关事宜的认知已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同时在相关食品标准方面,食品法典也因此成为唯一的最重要的国际参考标准。

2. 得到了国际和各国政府的认知在全球范围内,广大消费者和大多数政府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充分认识到选择好人们所吃的食品是必要的。

消费者普遍要求他们的政府通过立法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只有这样的食品才能销售,消费者也同时要求政府制定食品中卫生危害因素的最低限量。

总之,通过对法典标准的详述和所有相关决定的考虑,食品法典委员会实质上已经使各国政府将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纳入了政治议程。

事实上,各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如果政府忽视消费者对他们所吃食品的关心,势必将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

3. 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CAC工作的最基本的准则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那就是人们有权力要求他们所吃用的食品是安全和高质量的。

食源性疾病轻的可感到不适,最严重的可导致死亡,并还可引起其他后果,如:食源性疾病的爆发会影响贸易和旅游,并可导致收入下降、失业和诉讼,劣质食品可损害供应商的商业信誉,而食品腐败更是代价昂贵的浪费,并对贸易和消费者信任产生不利影响。

CAC通过主办一些国际会议和专业会议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些会议本身也影响着委员会的工作,这些会议包括:联合国大会、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食品标准、食品中化学物质残留和食品贸易会议(同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合办)、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营养的国际大会和粮农组织世界食品高峰会议。

近几年,凡参加过这些国际性会议的各国代表们都鼓励或承诺他们的国家采纳了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措施。

(二)CAC的发展方向与中国的关系CAC有165个成员国,也拥有165个联络点。

食品法典明确要求一个国家作为CAC 成员国必须设立一个联络点,同时建议设立国家一级的CAC委员会。

我国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从1964年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到1995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使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我国几十年来积累食品卫生管理经验,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制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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