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合集下载

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HACC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1. 前言1.1 本指南制定了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 的基本原则及实施指导,以帮助食品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

HACC的具体实施应结合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

1.2 HACCI可以应用在整个食品供应链-从初级(原料)生产到最终消费。

并且应以健康危害方面的科学依据为导向进行实施。

HACC的实施还有助于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并通过提高食品安全的可信度促进经济发展。

1.3 HACCP的成功实施要求企业管理层及工作小组的充分支持和参与。

HACCP勺实施相容于质量管理体系(例如ISO9000 系列),是在质量管理体系下管理食品安全的一种系统方法。

1.4国家鼓励各类食品企业自觉实施HACC管理,并对已经实施HACCP管理的企业进行指导和评价。

2. HACCP简介20世纪60 年代初,美国的食品生产者与美国航天规划署合作,首次建立起了HACCI 系统。

1993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推荐HACC系统为目前保障食品安全最经济有效的途径。

HACCI是以科学为基础,通过系统性地确定具体危害及其控制措施,以保证食品安全性的系统。

HACCP勺控制系统着眼于预防而不是依靠终产品的检验来保证食品的安全。

任何一个HACCP系统均能适应设备设计的革新、加工工艺或技术的发展变化。

HACC是一个适用于各类食品企业的简便、易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体系。

3. 定义本指南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3.1 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 ):指收集和评估有关的危害以及导致这些危害存在的资料,以确定哪些危害对食品安全有重要影响因而需要在HACC计划中予以解决的过程。

3.2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 , CCP):指能够实施控制措施的步骤。

该步骤对于预防和消除一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水平非常关键。

第3章 食品质量标准与法规

第3章 食品质量标准与法规

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 由一般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
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 由各个商品委员会负责制定。
CAC标准共分13卷314项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 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
在314项标准中,通用标准87项,专用标准227项。
任期三年。 秘书处
为WHO常设机构 地区组织
WHO分6个地区委员会及地区办事处(非洲、美洲、 欧洲、东地中海、东南亚、西太平洋)
四、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 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 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 协定。
五、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 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各成员国间讨论粮食和 农业问题的国际组织。
成立于1945年,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粮农组织大 会第一届会议,确定粮农组织为联合国的一个专 门机构,总部设在意大利。
WTO的具体目标是: 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永久性的多边
贸易体制,以巩固原来的关贸总协定为贸易自由 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 成果。为实现这些目标,各成员应通过互惠互利 的安排,切实降低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在国际 贸易中消除歧视性待遇。
WTO的地位是: WTO 是 具 有 法 人 地 位 的 国 际 组 织 , 与 其 前 身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 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 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1人。
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使得全世界食品生产者、安全管理者和消费者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全球统一的食品标准是公平的食品贸易、各国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的基础,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1962年,联合国的两个组织—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成为唯一的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成立过程中,1960年和1961年是两个历史性的时期。

1960年10月,第一届FAO欧洲地区会议提出了一个广泛认同的观点:“作为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和减少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迅速形成的欧洲共同市场的形势下,需要就基本食品标准及有关问题达成国际协定。

”在此次会议过去四个月后,FAO开始与WHO、欧洲经济委员会(ECE)、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欧洲食品法典理事会共同讨论有关建立一个国际食品标准计划的意向。

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敦促WHO尽快共同建立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计划。

1962年,FAO/WHO联合食品标准会议召开,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实施计划,共同制定食品法典。

1963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第16次会议也批准了,并且通过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

自成立之日起,CAC在食品安全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费者保护指导纲要;1991年,召开了FAO/WHO食品安全、食物中化学物和食品贸易大会;1992年,举办了FAO/WHO国际营养大会;1995年,参与签署了SPS协议和TBT协议;1996年,举办FAO世界食物大会。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宗旨CAC的工作宗旨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国际间公平食品贸易。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运作CAC的组织机构包括秘书处、执行委员会、地区协调委员会,一般专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和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管你是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你的贸易伙伴都会拿食品法典的标准以及WTO的协议来要求你。

如不是WTO的成员,则在双方贸易中,对方会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不管这些要求符不符合WTO的协定。

进口国有可能对你出口的食品设置很多的技术壁垒,从而使你的出口食品不被接受。

由130多个国家组成的WTO,要求每一个成员国必须遵守统一的规则来游戏。

在WTO有关协议中,与食品相关的主要有SPS和TBT两项。

这两项协定都要求成员国遵守透明度(对国内、国外)、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

此外,还明确规定CAC法典标准在根据食品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

在贸易争端中,违背CAC标准的一方往往败诉。

国家食品标准只有与国际标准接轨,才能减少进出口贸易中的争端。

食品生产者需要国际标准,以使他们在全球市场上公平竞争;法规制定者和执行者需要国际标准,以改善和确保国内及进口食品的安全、卫生;消费者也需要了解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而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的食品会更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自1961年第十一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决议以来,CAC目前已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如能参照遵循这些标准,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因此,CAC标准是打开国际市场大门的通行证,也是帮助我们顺利进入WTO的桥梁。

一、CAC简介(一)CAC的组织机构与职能CAC成立于1961年,是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目前有25个分委会和5个地区委员会。

CAC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CAC工作的全面协调。

它有一个主席、三个副主席,每两年换届一次。

CAC工作内容是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操作规范和指南。

CAC 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和促进食品贸易的公平性(建立国际标准、方法、办法、消除贸易壁垒)。

中国食品法典工作介绍

中国食品法典工作介绍
JECFA)
2020/8/9
中国参与食品法典工作情况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2020/8/9
谢 谢!
休会的委员会
CAC一般议题委员会(9个 )
一般原则委员会
法国
食品标签委员会
加拿大
分析和采样方法委员会
匈牙利
食品卫生委员会
美国
农药残留委员会
荷兰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委员会 荷兰
进出口检验和出证系统委员会 澳大利亚
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委员会 德国
食品中兽药残留委员会
美国
商品委员会和特别工作组
会委会 员 会
新美瑞墨新挪英
西国士西西威国

哥兰
地区协调委员会(6个)
➢非洲地区协调委员会 ➢亚洲地区协调委员会 ➢欧洲地区协调委员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协调委员会 ➢近东地区协调委员会 ➢北美和西南太平洋地区协调委员会
CAC制定的食品法典标准的类型
➢ 食品标准(Food Standards) ➢ 卫生或其它技术规范(Codes of Practice) ➢ 农药及兽药残留最大限值(MRLs) ➢ 污染物指导水平(Guidance Level) ➢ 准则(Principles) ➢ 指南(Guidelines) ➢ 建议(Recommendations) ➢ 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Specifications by

第九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第九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水果与蔬菜 (巴西)
亚洲 (泰国)
欧洲 (西班牙)
中东 (埃及)
非洲 (乌干达)
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 (多米尼加共和国)
北美和西南太平洋 (澳大利亚)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
(1)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 易。
(2)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 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协调一致。
(3)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 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原则 1.公平贸易原则:倾销、补贴。 2.关税减让原则:双边,最惠国待遇。 3.透明度原则:法律、法规等及实施。 4.针对“国营贸易企业”原则:商业标准
和竞争。
5.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6.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配额、许可 证
(五)成员国权利与义务 (六)加入WTO后对我国食品标准的影响。 WTO 的基本 原则 : 是 非歧视性 贸易 ( 最 惠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 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可对多边贸 易协议的所有事务作出决定。
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 WTO日常会议和工作。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 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 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
秘书处设总干事一人。
(三)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透明度原则: 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 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 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 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 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 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 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 措施等。 市场准入原则: 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 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互惠原则: 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指如果发 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 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 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 指在调解争端时,要以 成员方之间在地位对等基础上的协议为前提。调解人通常 由WTO总干事来担任。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法典分委员会
法典分委员会分为:
一般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
除外极少数情况,分委员会由一个成员国 主持,它主要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费用、管 理以及任命一名主席
一般问题分委员会
工作涉及所有产品标准,因此与所有产品分委员 会相关。一般问题分委员会有时也称作“横向委
一般原则委员会
4.如果CAC大会通过了该标准草案,则需按程 序步骤多次递交各国政府征求意见,如果进 行得顺利,该草案即可成为法典标准(codex standard)。按照标准的快速制定程序,原来 最多的8个步骤可减为最少5步。有些情况下, 制定步骤可能要重复。大多数标准的制定需 要多年时间。
5.CAC大会通过,它即被编入食品法 典(Codex Alimentarius)。
CAC起草和制定食品法典标准的基本 程序 主要包括:
1 成员国政府或CAC分委员会向CAC 大会提交制定某一标准的议案;
2.CAC大会或执委会作出决定, 同意制定该标准.
3 CAC秘书处安排起草,并征求各国 政府意见。
3.负责起草建议标准草案的分委员会 研究各方意见并作修改后,向CAC 大会提交标准草案(draft standard)的文本。
制定和审查CAC标准的主要原则
1 科学性——“危险性评估”,对人类 健康的保护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 则;
2 合理性—— 其它非科学因素的考虑; 3 协调性—— 各成员国都能接受。
食品法典产品标准的格式及其内容
它包括以下项目: .范围——包括标准的名称; .说明,主要成分及质量要素——规定了 食品的最基本标准; .食品添加剂——只有FAO和WHO批准的食 品添加剂方可使用; .污染物; .卫生要求; .重量和度量; .标签——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法典 标准执行; .分析和采样方法。

CAC、ISO、TBT协议、SPS协议

CAC、ISO、TBT协议、SPS协议

英文全称: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CAC是隶属FAO/WHO的政府问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CAC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 是WTO认可的唯一向世界各国政府推荐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也是WTO在国际食品贸易领域的仲裁标准。

它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消除贸易壁垒,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公平贸易。

1995年WTO/SPS、WTO/TBT协定正式承认CAC标准作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依据,从此CAC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了法律地位和权威约束力,符合CAC食品标准的产品可为各国所接受,并可进入国际市场。

CAC标准制定根据贸易需要,标准体系层次结构清晰。

CAC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产品标准,重点是世界分布范围广和经济效益较高的产品,其中有肉制品。

这体现了CAC标准较ISO与国际贸易结合更紧密。

CAC及其专业委员会在制定商品和一般性(基础)标准时首先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食品法典委员会

食品法典委员会
食品法典以统一的形式提出并汇集了国际已采用的全部食品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 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有关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污染物、标签及说明、采样与分析方法等方面的 通用条款及准则也列在其中。另外,食品法典还包括了食品加工的卫生规范(Codes of Practice)和其他推荐性 措施等指导性条款。
筹办了第9届CCASIA(1994)和第32届CCFAC(2000),多次组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了CAC大会和各类法典会 议30多次,加强了与FAO、WHO以及其他成员国的;第三个阶段为积极参与(1999年至今)。
最近几年,中国参与CAC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于2006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29 届CAC大会上我国申请作为农药残留委员会和食品添加剂委员会主席国获得批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新任主席国。
(二)促进国际对食品安全的认同
在全球范围内,广大消费者和大多数政府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充分认识到选择 好的食品对健康的重要性。消费者通常会要求其政府采取立法的措施确保只有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食品才能销售, 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食源性健康危害风险。
CAC通过制定法典标准和对所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大大地促使食品问题作为一项实质内容列入各国政府的 议事日程。事实上,各国政府十分清楚若不能满足消费者对食品的要求而带来的政治影响。
基本简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英文: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简称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 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 间组织。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80 多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KJ01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解析

KJ01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解析
• 法规的实施将有可能对食品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法规值得关注的地方
强化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 提高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 增加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问责制; 欧盟将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在整 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
食品标准法规体系
技术法规 农药残留标准 有机农业条例 食品包装、储运与标识 农产品进口标准 有机食品包括衍生物和副产品)、TC47化 学和TC5铁管、钢管和金属配件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食品国际标准分类法
• 国际标准分类法采用:
三级分类,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级由41个大类,两位数字, 第二级为387个类目,采用三位数字, 第三级为789小类,采用两位数字, 各级类目之间以下脚点相隔。
4.针对非欧盟成员国的规定。 欧盟声明尊重在WTO框架下签订的《动 植物卫生和检疫措施协议》及《贸易技术 壁垒协议》。但如果国际标准与欧盟标准 相比不能提供高标准人类健康保证,则国 际标准只作参考。非欧盟国家输欧食品必 须遵守欧盟颁布的相关法规。
(二)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新规定
1.针对食品标签的新规定。 从08年初开始,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及 欧盟理事会等机构一直在酝酿讨论制定一 个适用于欧盟范围内食品标签的法规,目 的是使食品标签更简洁的同时,还能提供 明确的食品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 购买选择。经过长期的争论和多次修改, 2010年3月该法规草案终于公布。
2.欧盟食品和兽医办公室 该机构归欧盟委员会管辖,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 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是欧委会的 执行机构。该办公室可用听证会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成 员国及第三国相关产品甚至整体法规和管理体系进行调 查,并将结果和意见报告给欧委会、各成员国及公众。 该机构主要职责正在从单一的调查管理转向对成员国食 品安全体系作全面的评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相关信息与资源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相关信息与资源

-
C O D E X
A L I M E N T A R I US
WTO 协定与国际食品法典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
– Article 2.4 – 当需要制定技术法规并且已有相应国际标准或者其相应部分即将 制定出来时,缔约方均应以这些国际标准或其相应部分作为制定 本国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相应部分由于气候 、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等原因不适用。
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国际食品法典中国联络处专栏”

为了获取及时有关通知和信息,请各位定期浏览“ 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国际食品法典中国联络处专 栏”:
/gjspfd/
-
C O D E X
A L I M E N T A R I US
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国际食品法典专栏”
-
C O D E X
A L I M E N T A R I US
食品安全信息资源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网络资源
FAO 专家工具:
国际食品安全与动植物健康门户网站

-
C O D Bangkok, 13 – 15 December 2006 R I U S E X A L I M E N T A


使用法典标准--预防贸易争端 使用法典标准--解决WTO贸易争端 国际食品法典与WTO/SPS委员会信息交流与协调
法典委员会参加WTO SPS/TBT 地区讨论会

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与SPS会议背靠背举行
WTO 参加国际食品法典会议
– 范例:肉桂(cinnamon)中SO2残留量--欧盟与斯里兰卡
24
Information sources for food safety issues

国际食品安全法规

国际食品安全法规

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进口检验
• (4)厚生省免除抽查检验,实施批批检验: 厚生省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后,追回已放 行产品,并对后面的进口产品扣留,实 施批批检验; • (5)对非动植物或动植物源的食品,日本 厚生省检验合格后即通关放行。
日本进口动植物产品检疫程序
• 进口商提交进口检疫申请单与出口国官 方检疫证书并现场检疫,经检验动植物 产品不会传播任何动植物传染病,检疫 官员签发进口检疫证书。
• CAC指出国际食品贸易应遵守的原则是所有消 费者都有权获得安全、完好的食品,而且应免 受非公平贸易的影响。 •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食品不得:a)含有或掺有可 达到有毒、有害或有损健康水平的任何成分; b)在全部或部分产品中含有不洁、变质、腐败、 腐烂或致病的物质及异物或其他不适于人类食 用的成分;c)掺假;d)标识上的内容有错、误 导欺骗消费者;e)在不卫生的条件下进行销售、 制备、包装、贮藏及运输。
“最终规定”的四个主要部分
• • • • • 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 沙门氏菌的执行标准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大肠杆菌的检测 美国海产品HACCP法规
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
• HACCP是加工厂通过自始至终控制加工 生产来控制、预防病原污染,确保食品 安全的方式,而不是在生产线的结束来 查找问题。 • 所有食品厂必须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 • HACCP计划必须遵守7个HACCP原理 • 应包含影响食品安全的所有关键控制点• 工厂应验证其HACCP计划 • 食品安全检验局在没有审核其HACCP计 划前不认可工厂的HACCP计划。
美国海产品HACCP法规
• 自1997年12月18日起所有对美国出口的 水产品企业必须建立HACCP体系,否则 其产品不得进入美国。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程序.do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程序.do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
程序-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lmentarius Commi ssion,简称CAC),目前下设一个执委会、25个专业委员会和6个地区委员会。

负责制定标准的委员会是25个专业委员会,它们分属于两类。

一类是包括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食品标签、食品卫生、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一般问题委员会(也称为纵向委员会),另一类是包括鱼、肉、奶、油脂、水果蔬菜等商品委员会(也称为横向委员会)。

另6个地区委员会是处理区域性事务的,称为地区协调委员会,分别是非洲、亚洲、欧洲、中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北美以及西南太平洋地区。

CAC每两年召开一次年会,其主要任务是:确定新标准拟订的时间表;指派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以“无异议”的形式认可已拟订的标准;确定执委会成员和地区协调员。

CAC的执行机构是执委会,每年举行一次执委会会议,其任务是: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履行委员会的职责,对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项目提出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完成委员会已认可的工作项目。

CAC标准从提出到得到认可,一般需要经过八个步骤:(1)CAC批准制定新标准的建议,确定一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工作;(2)标准拟订后由CAC秘书处负责准备发往各成员组织的“标准草案建议”的有关文件;(3)将“标准草案建议”转给交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讨论;(4)秘书处将讨论的意见转给相关的委员会;(5)“标准草案建议”提交给CAC 或执委会,被采纳为“标准草案”;(6)“标准草案”被寄给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征询各方面的意见;(7)秘书处将所有的讨论意见转给
负责制定标准的专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做进一步的修改;(8)经过修改的“标准草案,,被提交给CAC,并最终被接受为CAl 标准。

任静。

第四章国际与部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第四章国际与部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
(一)世界卫生组织的机构 1.世界卫生组织大会
它是世卫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5月在日内瓦召 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审议总干事的工作报告、规划预算、接 纳新会员国和讨论其他重要议题。 执委会是世界卫生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大会 的决议、政策和委托的任务,它由32位有资格的卫 生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每位成员均由其所在的成 员国选派,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任期三年,每年 改选三分之一。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
(四)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任务
7.提出国际卫生公约、规划、协定。 8.促进并指导生物医学研究工作。 9.促进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制定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实施方面的 国际名称。 11.制定诊断方法的国际规范的标准。 12.制定不发展食品卫生、生物制品、药品的国 际标准。 13.协助在各国人民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组织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 1948年4月7日,该法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 国批准后生效,世界卫生组织宣告成立。 每年的4月7日也就成为全球性的“世界卫 生日 ”。 1948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 开的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成立,总 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现有193个会员国。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
(三)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职能 1.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 2.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 事项的教学与训练; 3.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
(四)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任务
1.指导和协调国际卫生工作。 2.根据各国政府的申请,协助加强国家的卫生事 业,提供技术援助。 3.主持国际性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业务。 4.促进防治和消灭流行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 5.促进防治工伤事故及改善营养、居住、计划生 育和精神卫生。 6.促进从事增进人民健康的科学和职业团体之间 的合作。

第八章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规与标准

第八章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规与标准
欧盟宣布禁止在茶叶中使用的农药从旧标准的29种增加到了新标准的62种,部分农药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
-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农兽药残留、标签、分析和抽样方法等。
例子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举例)
-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 MRLS(农兽药残留限量)
国际食品法典:法典导则
法典导则(Codex guidelines)
例子
- HACCP体系应用
-食品进出口认证体系
-有机食品
TC34/SC11动物和植物油脂
TC34/SC12感官检验
TC34/SC13脱水和干制水果和蔬菜TC34/SC14新鲜水果和蔬菜
TC34/SC15咖啡
(三)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是为了确保各缔约方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WTO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二)加入WTO后对我国食品标准的影响
WTO在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中是以CAC标准为仲裁标准的。
尽管CAC标准在性质上仍然是推荐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但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都十分重视CAC标准,并积极参加CAC的各项活动和认真研究CAC标准。
不得掺假;
不得标识上的内容有错、误导欺骗消费者;
不得在不卫生的条件下进行销售、制备、包装、贮藏及运输。
(四)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与采纳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
第1步
CAC大会确定新标准计划
第2步
起草标准草案
由CAC秘书处安排相应的下属委员会或工作组起草标准草案,大多数采用由1个或几个国家牵头,其他成员参与的方式。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与全球食品安全治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与全球食品安全治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与全球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重要议题。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全球食品贸易畅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在全球食品安全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CAC的作用以及其在全球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贡献。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简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成立于1962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组成。

其目标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准则和指南,以保证食品贸易的公平和安全。

CAC的成员国已经超过180个,同时还有一些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其中。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食品标准制定中的作用CAC扮演着食品标准制定的重要角色。

经过充分的科学研究和专家讨论,CAC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准则,涵盖了食品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兽药使用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并使得全球食品贸易更为顺利。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全球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CAC在全球食品安全监管中起到了协调和合作的作用。

通过与各成员国的合作,CAC促进了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在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中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此外,CAC还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共同推动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的进程。

四、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食品贸易中的作用CAC的标准和准则对于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食品必须符合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才能进口和销售。

由于CAC制定的标准得到了广泛的国际认可,各成员国可以基于CAC的标准进行贸易,从而提高贸易效率和食品安全保障。

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然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全球食品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对CAC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各国在贸易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利益冲突,CAC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制定的标准公正合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立和宗旨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
创建CAC的决议以
来,已有173个成
员国和1个成员国
组织(欧盟)加入
该组织,覆盖全球
99%的人口。

CAC
下设秘书处、执行
委员会、6个地区协
调委员会,21个专
业委员会(包括10
个综合主题委员
会、11个商品委员
会)和1个政府间
特别工作组。

组织
结构见右图。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二、食品法典的作用
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

法典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消费者的意识已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食品法典对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作用已在1985年联合国第39/248号决议中得到强调,为此食品法典指南采纳并加强了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应用。

该指南提醒各国政府应充分考虑所有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尽可能地支持和采纳食品法典的标准。

食品法典与国际食品贸易关系密切,针对业已增长的全球市场,特别是作为保护消费者而普遍采用的统一食品标准,食品法典具有明显的优势。

因此,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均鼓励采用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

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产物,SPS协议引用了法典标准、指南及推荐技术标准,以此作为促进国际食品贸易的措施。

因此,法典标准已成为在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律框架内衡量一个国家食品措施和法规是否一致的基准。

三、食品法典取得的成效
(一)成为唯一的国际参考标准
自从1961年开始制定国际食品法典以来,负责这一工作的CAC在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工作业已得到世界的重视。

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中,CAC关注所有与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有关的工作。

FAO和WHO一向支持与食品有关的科学和技术研究与讨论,正因为如此,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相关事宜的认知已提升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在相关食品标准制定方面,食品法典也因此成为唯一的、最重要的国际参考标准。

(二)促进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认同
在全球范围内,广大消费者和大多数政府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充分认识到选择好的食品对健康的重要性。

消费者通常会要求其政府采取立法的措施确保只有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
食品才能销售,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食源性健康危害风险。

CAC通过制定法典标准和对所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大大地促使食品问题作为一项实质内容列入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事实上,各国政府十分清楚若不能满足消费者对食品的要求而带来的政治影响。

(三)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CAC工作的最基本的准则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那就是人们有权力要求他们所吃的食品是安全优质的。

CAC主办一些国际会议和专业会议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会议本身也影响着委员会的工作,这些会议包括:联合国大会、FAO和WHO关于食品标准、食品
中化学物质残留和食品贸易会议(同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合办)、FAO/WHO关于营养的国际大会、FAO世界食品高峰会议和WHO世界卫生大会。

20多年来,凡参加过这些国际性会议的各国代表已推动或承诺他们的国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四、中国CAC工作开展的现状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为CAC成员国,并由农业部和卫生部联合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协调小组,秘书处设在卫生部,负责中国食品法典国内协调;联络点设在农业部,负责与CAC相关的联络工作。

1999年6月新的CAC协调小组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

自中国加入CAC后,参与会议及其他相关的活动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加入CAC初期(1984-88),主要以了解CAC组织情况,参加会议并研究CAC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交我国关于法典草案的审议意见; 第二个阶段为一般性的参与(1989-1998),了解并参与标准的制定,召开了HACCP、危险性等级分析和GMO等各类研讨会,并通过国内协调小组开展与CAC联系、协调工作。

筹办了第9届CCASIA(1994)和第32届CCFAC(2000),多次组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了CAC大会和各类法典会议30多次,加强了与FAO、WHO以及其他成员国的联系; 第三个阶段为积极参与(1999年至今)。

最近几年,中国参与CAC 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于2006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29届CAC大会上我国申请作为农药残留委员会和食品添加剂委员会主席国获得批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新任主席国。

根据程序手册的规定,我国设立了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和食品添加剂委员会秘书处,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食品添加剂委员会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