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编号与名称)
食品国际标准及采用标准
建立良好的法规框架 促进科学原则与风险分析获得最广泛一致的应用 促进食品法典和多边法规基本原则及公约的衔接 促进CAC标准在国家和国际间获得最广泛应用
CAC的主要职能
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促进国际组织、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 准方面的协调一致 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 标准的制定工作 将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CAC标准体系 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IFOAM《基本标准》
是IFOAM指导和规范全球有机农业运动的基础 和 指南,极具影响力,许多国家都将《基本标 准》 作为制定本国有机食品标准的框架或基础, 食品 法典委员会(CAC)也专门邀请了IFOAM 参与制定 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
CAC法典标准制定
CAC法典标准制定原则
保护消费者健康
促进公正的国际食品贸易
以科学危险性评价为基础 考虑经济、区域和国家等合理因素
标准制定程序
一般程序 快速程序
法典目标
加强对消费者保护
CAC通过制定一套系统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法规,指导各国 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管理体系 CAC标准制定由多学科专家、消费者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 品管理部门完成 CAC标准制作过程中,出版了众多权威科学文章,召开各领域 专家咨询会和食品领域精英人士参与的国际会议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为实施全面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0的特点
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但对环境行为不作具体规定
要求对组织的活动进行全过程控 制 广泛适用于各类组织
食品添加剂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引言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特色、提高食品的安全性等目的,而对食品进行添加的一类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担忧。
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规范使用,各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国际上有多个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制定的标准。
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组建的一个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促进食品安全和贸易的协调。
CAC制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被广泛采用,成为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根据国际食品添加剂的分类,CAC制定了约350种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包括色素、抗氧化剂、防腐剂、增味剂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质量要求等,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国内食品添加剂标准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法规和标准。
根据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和应用范围,我国将其分为38个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使用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编号、化学结构、物理性质、用途、使用限量等信息,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和合理。
为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我国还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的注册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食品添加剂,获得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同时,我国还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标识要求,明确在食品包装上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食品中所含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
食品添加剂标准的重要性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质量至关重要。
首先,食品添加剂标准确立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和质量要求,避免了过量使用和劣质添加剂对食品的不良影响。
标准化的使用限量能够确保食品添加剂在安全范围内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研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研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共同成立的国际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推广食品和饲料的标准、准则和指南,以促进全球食品安全。
其中,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是CAC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
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的研究是为了保障食品与饲料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有助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食品贸易,提高食品行业的竞争力。
这项研究工作主要涉及到食品和饲料的分类体系、命名规则、编码规范等方面。
首先,在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的研究中,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可以对不同种类的食品和饲料进行归类和整理,便于其管理和监管。
分类体系应该包括各个层级的分类名称,以及相应的定义和描述。
同时,应该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文化和食用习惯,使得分类标准具有普适性和适应性。
其次,在命名规则的制定上,应该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
食品和饲料的命名规则应该能够准确地反映其所属的分类,避免混淆和歧义。
同时,应该注重对食品和饲料的品种和品质特点的描述,以便消费者和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选择。
此外,命名还应考虑到多语言的使用,避免翻译上的障碍。
最后,在编码规范的制定上,应该采用统一的编码体系。
这样可以便于各国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食品和饲料的安全监控和溯源工作。
编码规范应该具有一定的层级结构,能够从大类到小类进行编码,使得编码具有前后关联性。
此外,编码还应该遵循一定的命名规则,使得编码的含义更加清晰。
总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食品与饲料分类标准的研究对于全球食品安全和贸易的促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简洁明了的命名规则和统一规范的编码体系,可以有效地管理和监管食品和饲料的质量和安全,并促进各国和地区之间的食品贸易与合作。
cac 食品 微生物 限量
cac 食品微生物限量CAC 食品微生物限量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微生物限量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作为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设立的食品标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重点介绍CAC食品微生物限量的相关内容。
食品微生物限量是指食品中允许存在的微生物数量的上限,它是基于食品的特性和微生物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进行科学评估的结果。
CAC制定的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旨在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对于各类食品,CAC制定了不同的微生物限量标准。
以乳制品为例,乳制品是一类易受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因此微生物限量标准对于乳制品尤为重要。
CAC制定的乳制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包括了总菌落数、致病菌和有害细菌等指标。
总菌落数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出的微生物菌落的数量,它可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
致病菌和有害细菌是指那些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
乳制品微生物限量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控制乳制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除了乳制品,其他食品如肉类、蔬菜、水产品等也有相应的微生物限量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规定了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限制,还规定了采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等。
采样方法是指在食品中采集样品的方法,它的正确性和代表性对于判断食品微生物限量的合格与否至关重要。
检测方法是指对食品中微生物进行检测的方法,它需要准确、灵敏和快速。
判定标准是根据检测结果来判断食品微生物限量是否符合标准的依据,判定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评价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的一个重要指标。
食品微生物限量与食品质量和安全密切相关。
微生物污染是导致食品变质和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食品微生物限量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食品中微生物的滋生和繁殖,减少食品变质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
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辐照食品是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
目前,全球很多国家为保障食品安全、延长食品货架期而广泛使用辐照技术,且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
该种技术如同低温冷藏、高温处理和化学处理等技术一样,能够去除食品中引起食品腐败和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微生物。
日常所食用的猪肉、鸡蛋、家禽、水果和蔬菜、调味品、种子、调料、谷物、软体动物和甲壳类等很多产品都经过辐照处理。
鉴于国内外对辐照食品的要求和标准不一,为合理应用辐照技术,避免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标准要求而造成损失,现将国内外有关辐照食品规定标准收集整理如下: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标准。
现行有效的标准是修订后的《国际辐照食品通用标准》和2003年修订的《食品辐照加工工艺国际推荐准则》。
主要要求是辐照食品的最大吸收剂量不应超过10kGy,确有必要除外。
2.标识要求。
1991年CAC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了对辐照食品标识的要求。
二、中国1.规章标准。
按照卫生部1996年4月5日颁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执行。
主要规定了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
严禁用辐照加工手段处理劣质不合格的食品。
一般情况下食品不得进行重复照射。
辐照食品包装上必须同意标识,散装的必须在清单中注明“已经电离辐照”。
2.具体例子。
制定了六大类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及17个产品的辐照工艺标准。
如《辐射香辛料卫生标准》,规定对香辛料类辐照吸收剂量不大于10kGy,最小外包装粘贴标志“辐照香辛料”。
《辐照猪肉卫生标准》,规定辐照猪肉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为0.65kGy。
《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中规定新鲜水果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5kGy,具体规定了17种典型产品,包括大蒜、生姜、刀豆、苹果、荔枝等。
部分国际标准代号简称
目前被国标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1)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人造纤维标准化局(BISFA)、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时空系统咨询委员会(CCSDS)、国际建筑研究实验与文献委员会(CIB)、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国际内燃机会议(CIMAC)、国际牙科联盟会(FDI)、国际信息与文献联合会(FID)、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谷类加工食品科学技术协会(ICC)、国际排灌研究委员会(ICID)、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国际辐射单位和测试委员会(ICRU)、国际制酪业联合会(IDF)、万围网工程特别工作组(IETF)、国际图书馆协会与学会联合会(IFTA)、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国际煤气工业联合会(IGU)、国际制冷学会(IIR)、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底组织(IMO)、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理论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毛纺组织(IWTO)、国际动物流行病学局(OIE)、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OIV)、材料与结构研究实验所国际联合会(RILEM)、贸易信息交流促进委员会(TarFIX)、国际铁路联盟(UIC)、经营交易和运输程序和实施促进中心(UN/CEFACT)、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海关组织(WCO)、国际卫生组织(WH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气象组织(WMO)。
编辑本段国际标准分类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 ECSS (欧洲航空标准化协作组织) EN (欧洲标准) EC (欧盟法规)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TU (国际电信联盟) ETSI (欧洲电信联盟)国家标准分类ANSI (美国国家标准) BIS (印度标准) BSI (英国标准) CSA (加拿大标准协会) NF (法国标准) DIN (德国标准)GOST (俄罗斯国家标准) JSA (日本标准) TIS (泰国标准) AS (澳大利亚标准)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AA (美国铝协会标准) AATCC (美国纺织化学师与印染师协会) ABMA (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 ACI (美国混凝土学会)AGA (美国煤气协会标准) AGMA (美国齿轮制造商协会) AIA (美国航天工业协会) AIAA (美国航空航天学会)AIIM (美国信息及图像管理协会) AOAC (美国官方分析化学师协会) API (美国石油学会) ARI (美国空调与制冷协会)ASA (美国声学协会)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SQC (美国质量管理协会) ASTM (美国材料和实验协会)AWS (美国焊接协会) BHMA ([美国]建筑小五金制造商协会) CFR (美国联邦法规) DESC ([美国]国防电子器材供应中心)EIA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FAA ([美国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 FED ([美国]联邦标准) ICAO (国际民航组织)IEEE (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 IPC (美国电路互连与载体学会标准)ITU (国际电信联盟) MIL (美国军用标准)MSS ([美国]阀门及配件工业制造商标准化协会) NASA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NEMA (美国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标准)NFPA ([美国]美国全国防火协会) NISO ([美国]全国信息标准组织) NSF ([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RWMA ([美国]电阻焊接机制造商协会) SAE ([美国]动力机械工程师协会) SMACNA ([美国]金属散热与空气调节承包商协会)SSPC ([美国]防护涂料协会) TIA ([美国]通信工业协会标准) UL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编辑本段ISO各项指标ISO9000 质量认证ISO9001 管理认证ISO9002 安全认证ISO9003 食品认证ISO9004 机械认证ISO9005 汽车安全认证ISO9006 升降机认证[1][1]编辑本段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应遵循的原则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是认真研究,积极采用,区别对待。
新加坡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以保障国民的饮食安全。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检验检疫程序等方面对新加坡食品安全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 新加坡食品局(SFA):成立于2019年4月,整合了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AVA)、国家环境局(NEA)和卫生科学局(HSA)等相关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
SFA负责整个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生产、加工、进口、分销和销售环节。
2. 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厅(Agri-FoodandVeterinaryAuthority,AVA):负责监管农业、食品和兽医领域,包括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植物检疫等方面。
3. 新加坡国家环境厅环境卫生局(NationalEnvironmentAuthority,NEA):负责监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等方面。
4. 新加坡海关(SingaporeCustoms):负责监管进口食品,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新加坡食品安全标准。
三、法律法规1. 《食品销售法》(SaleofFoodAct):1973年根据第12号法令制定,是新加坡食品安全主法。
该法规定了食品销售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进口、分销和销售等方面的要求。
2. 《食品规则》(FoodRegulation):是《食品销售法》的附属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进口、分销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共卫生法》(PublicHealthAct)、《动物福利法》(AnimalWelfareAct)、《植物检疫法》(PlantQuarantineAct)等。
四、标准体系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CAC)标准:新加坡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接轨,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际标准。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法典分委员会
法典分委员会分为:
一般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
除外极少数情况,分委员会由一个成员国 主持,它主要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费用、管 理以及任命一名主席
一般问题分委员会
工作涉及所有产品标准,因此与所有产品分委员 会相关。一般问题分委员会有时也称作“横向委
一般原则委员会
4.如果CAC大会通过了该标准草案,则需按程 序步骤多次递交各国政府征求意见,如果进 行得顺利,该草案即可成为法典标准(codex standard)。按照标准的快速制定程序,原来 最多的8个步骤可减为最少5步。有些情况下, 制定步骤可能要重复。大多数标准的制定需 要多年时间。
5.CAC大会通过,它即被编入食品法 典(Codex Alimentarius)。
CAC起草和制定食品法典标准的基本 程序 主要包括:
1 成员国政府或CAC分委员会向CAC 大会提交制定某一标准的议案;
2.CAC大会或执委会作出决定, 同意制定该标准.
3 CAC秘书处安排起草,并征求各国 政府意见。
3.负责起草建议标准草案的分委员会 研究各方意见并作修改后,向CAC 大会提交标准草案(draft standard)的文本。
制定和审查CAC标准的主要原则
1 科学性——“危险性评估”,对人类 健康的保护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 则;
2 合理性—— 其它非科学因素的考虑; 3 协调性—— 各成员国都能接受。
食品法典产品标准的格式及其内容
它包括以下项目: .范围——包括标准的名称; .说明,主要成分及质量要素——规定了 食品的最基本标准; .食品添加剂——只有FAO和WHO批准的食 品添加剂方可使用; .污染物; .卫生要求; .重量和度量; .标签——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法典 标准执行; .分析和采样方法。
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境外销售目的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一、CAC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RCP 1—1969(Rev.3—1997,Amd.1999)食品卫生实践通则CAC GL 2 1985(Rev。
1—1993,Amd.2-2006)食品标签法典准则CAC GL 30 1999 微生物风险评估准则和导则CAC GL 36 1989(2011修订)食品添加剂类名和国际编码系统CAC GL 69 2008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认指南CAC CODEX STAN 192—1995-2015 食品添加剂标准CAC GL21 1997食品微生物标准建立和应用原则CAC GL 44 2003 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风险分析原则CAC GL 63-2007国际食品法典微生物风险管理(MRM)行为原则和准则CAC GSFA,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CAC CODEX STAN 239—2003 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分析方法CAC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2014年7月更新CAC MRL 2 2015食品中兽药残留CAC Codex Stan 193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AC/GL 23—1997营养和健康声称使用指南CAC/GL 24-1997 “清真”术语使用通用导则CAC/GL 019-1995 食品安全控制紧急情况时信息交流的法典导则CAC/GL 020-1995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原则CAC/GL 025-1997 食品进口过程中拒收情况下两国信息交流导则CAC/GL 034-1999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出证系统中增进等同互认性导则XOT 02-1987 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转移的原则CACMISC 6—2001食品添加剂参考规格目录二、欧盟1、欧盟水质标准9883EEC2、欧盟853号规章200404293、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No 852规章200404294、欧盟食品添加剂名单NO1129 201111115、欧盟EC 1441 2007微生物限量中文版200712056、欧盟委员会第EC 2073 2005号条例关于食品的微生物标准7、欧盟委员会183 2005条例关于食品卫生监测的要求制定(内容与EEA相关)8、欧盟委员会第234 2011条例(EU)关于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调味料对共同批准程序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实施条例9、欧盟委员会第80 1089 EEC号建议关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的测试10、欧盟委员会第953 2009 EC号条例关于在食品中添加特定营养用途的物质11、欧洲议会与理事会令2011 91 EU 关于识别食品所属批次的标记或标示12、欧盟委员会条例(EU)为某些食品中二恶英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成分的官方控制和制定取样和分析方法以及修订条例(EC) No 1883200613、欧盟委员会第16 -2011号条例(EU)为食品和饲料的快速警报系统制定实施措施14、欧盟委员会第10—2011号条例(EU):关于用于与食品接触用的塑料材料和物品15、欧盟委员会2007/19/EC 关于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指令16、欧盟委员会2006年12月22日第2023 2006号委员会条例(EC):预定接触食物的材料和物品的食品制造规范(内容与EEA相关)17、欧盟委员会2009/ 32 /EC 关于各成员国在食品和食品原料生产中有关溶剂萃取的法律一致化18、欧盟委员会指令2010 /59 /EU 修改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关于各成员国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萃取溶剂之近似法律的指令2009 /32 /EC(欧洲经济地区相关文本)19、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1881/2006号条例)三、美国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USEPA在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美国食品法典2013美国联邦法规21CFR第113部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20110104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8版) Food Chemicals Codex (FCC8)美国食品药品化妆品法20131127美国药品质量与安全法20131127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4章中国贸易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22章商标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47章消费品安全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50章消费品质量保证20141231美国21 CFR 117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美国FDA 21 CFR 第110部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现行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美国FDA 21 CFR 第172部分已批准的直接用于人类食品的添加剂种类汇总美国FDA 21 CFR 第173部分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辅助性食品添加剂种类汇总美国FDA 21 CFR 第570部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法规§ 570.3 涉及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定义(Definitions)§ 570。
cac标准
cac标准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CAC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CAC标准《食品法典》是一套标准、操作规范、准则及其它建议的汇集。
这些文本中有一些非常一般,有一些非常具体。
有一些涉及与某种食品或某类食品相关的详细要求;另一些则涉及生产过程的操作和管理或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及消费者保护的操作。
《食品法典》标准(Standard)通常涉及产品的特点,并可能涉及政府对商品的所有适当的管制特点,或仅一种特点。
《食品法典》标准由两大类标准构成:一类是由一般专题分委员会制定的各种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另一类是由各商品分委员会制定的某特定食品或某类别食品的商品标准。
其中一般专题分委员会制定的通用标准涉及总则和要求、食品标签及包装、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污染物、取样和分析方法、进出口食品检验和出证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各商品分委员会制定的商品标准是《食品法典》中数量最大的具体标准。
《食品法典》中包含的主要商品为:•谷物、豆类(豆类作物)及衍生产品,包括植物蛋白;1•油脂和油类及相关产品;•鱼品和渔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加工和速冻水果和蔬菜;•果汁;•肉类和肉类产品;汤料;•奶和奶制品;•食糖、可可产品和巧克力及其它杂类产品。
cac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cac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新版《食品添加剂国际标准》,也就是所谓的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食品添加剂标准,这是该组织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开展政策监督、技术指导的一项措施,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食物供给链的有效手段。
CAC食品添加剂标准涵盖了糖类添加剂、无机酸、水溶性调味料、酸味剂、着
色剂、香料等类型,其中,7种香料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常用的,它们分别是辣椒素、桉叶油、月桂叶、迷迭香油精、百里香醇、芝麻素和藜芦素。
另外,该标准还包含了一些用于控制添加量的指标,以及防止可能过量使用的添加剂的限量,主要是以每克按比例进行计算的。
此外,CAC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实施有助于遏制食品质量的恶化。
不仅对添加剂
的种类和使用量进行规范,而且要求食品企业按照CAC标准行事,定期检测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和含量,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既有利于确保食品有效保障消费者的营养需求,又将有助于有效防止有害物质的进入。
总的来说,CAC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出台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更是食品供应链安全性的保障,为保证消费者营养需求和疾病预防提供了有力保障。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简介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简介(1999版(一)食品法典的涵义“Codex Alimentarius”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意即食品法典(或译”食品法规”)。
它是一套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际标准、食品加工规范和准则, 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消除国际贸易和不平等的行为。
1962年,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召开全球性会议, 讨论建立一套国际食品标准, 指导日趋发展的世界食品工业, 保护公众健康, 促进公平的国际食品贸易鼓展。
为实施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规划, 两组织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下称CAC), 通过制定推荐的食品标准及食品加工规范, 协调各国的食品标准立法并指导其建立食品安全体系。
(二)食品法典的范围食品法典以统一的形式提出并汇集了国际已采用的全部食品标准, 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
有关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污染物、标签及说明、采样与分析方法等方面的通用条款及准则也列在其中。
另外, 食品法典还包括了食品加工的卫生规范化(Codes of Practice)和其他推荐性措施等指导性条款。
(三)法典标准的性质法典标准对食品的各种要求是为了保证消费者获得完好、卫生、不掺假和正确标识的食品。
所有食品法典标准都是根据标准格式制定并在适当条款中列出各项指标。
一个国家可根据其领土管辖范围内销售食品的现行法令和管理程序, 以”全部采纳”、”部分采纳”和”自由销售”等几种方式采纳法典标准。
食品法典汇集了各项法典标准, 各成员国或国际组织的采纳意见以及其他各项通知等。
但食品法典绝不能代替国家法规, 各国应采用互相比较的方式总结法典标准与国内有关法现之间的实质性差异, 积极地采纳法典标准。
(四)食品法典的内容及作用食品法典委员会自1962年成立以来己制定了许多标准、导则和规范。
目前(1997年)食品法典共包括245个通用标准和食品品种标准, 41种食品加工卫生规范。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程序.do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标准制定
程序-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lmentarius Commi ssion,简称CAC),目前下设一个执委会、25个专业委员会和6个地区委员会。
负责制定标准的委员会是25个专业委员会,它们分属于两类。
一类是包括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食品标签、食品卫生、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一般问题委员会(也称为纵向委员会),另一类是包括鱼、肉、奶、油脂、水果蔬菜等商品委员会(也称为横向委员会)。
另6个地区委员会是处理区域性事务的,称为地区协调委员会,分别是非洲、亚洲、欧洲、中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北美以及西南太平洋地区。
CAC每两年召开一次年会,其主要任务是:确定新标准拟订的时间表;指派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以“无异议”的形式认可已拟订的标准;确定执委会成员和地区协调员。
CAC的执行机构是执委会,每年举行一次执委会会议,其任务是:在委员会休会期间履行委员会的职责,对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项目提出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完成委员会已认可的工作项目。
CAC标准从提出到得到认可,一般需要经过八个步骤:(1)CAC批准制定新标准的建议,确定一专业委员会负责标准的拟订工作;(2)标准拟订后由CAC秘书处负责准备发往各成员组织的“标准草案建议”的有关文件;(3)将“标准草案建议”转给交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讨论;(4)秘书处将讨论的意见转给相关的委员会;(5)“标准草案建议”提交给CAC 或执委会,被采纳为“标准草案”;(6)“标准草案”被寄给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征询各方面的意见;(7)秘书处将所有的讨论意见转给
负责制定标准的专业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做进一步的修改;(8)经过修改的“标准草案,,被提交给CAC,并最终被接受为CAl 标准。
任静。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中国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
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制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详细规定了欧盟水产品、谷物、蔬菜、水果、牛奶等食品中铅、镉、汞、锡重金属的限量。
该条例于2007年3月1日实施。
随后欧盟多次发布相关条例对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
其中最新的一次修订为委员会条例(EU) No 488/2014,就镉在食品中的最高限量,修订条例(EC)No1881/2006。
韩国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韩国食品法典第二章第5条《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中。
2014年10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修订提案,实行日期为2014年11月4日。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如下: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
CAC:食品添加剂分类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
增加食品的粘性的食品添加剂。
增稠剂、基础剂、黏合剂、组 织成型剂
CAC/GL 36-1989
第三部分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
以数字排序列表
国际编码 系统编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100
姜黄色素
100(i)
姜黄素
100(ii)
姜黄
101
核黄素类
101(i)
核黄素、合成物
101(ii)
核黄素 5'-磷酸钠
101(iii)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不包括以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编号作为识别码 的调味剂,也不包括胶姆糖基础剂,或膳食和营养添加剂。用作食品添加剂的酶被 纳入 1100 系列。
关于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的构成说明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的编码序列(第三部分)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分别为 识别码、食品添加剂名称以及技术用途。识别码通常包括三或四位数字,诸如 100 代表姜黄色素、1001 代表胆碱盐及酯类物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识别码数字后增 加了字母后缀,如 150a 代表焦糖 I-普通焦糖,而 150b 则代表焦糖 II-亚硫酸盐焦 糖。采用字母后缀旨在进一步区分添加剂的不同类别(如,采用不同工艺生产的焦 糖)。
苯甲酸钠
212
苯甲酸钾
213
苯甲酸钙
214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215
乙基对-羟基苯甲酸钠
216
丙基对-羟基苯甲酸
217
丙基对-羟基苯甲酸钠
218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219
甲基对-羟基苯甲酸钠
220
二氧化硫
221
亚硫酸钠
222
亚硫酸氢钠
223
焦亚硫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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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编号与名称)1 法典标准1.1 一般要求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1-198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6-1983 辐照食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07-1981 食品添加剂销售时的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0-1985 食用盐标准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标准前言Codex Stan 193-1995 食品污染物和毒素标准前言Codex Stan 209-1999 加工用花生中黄曲霉素残留限量标准1.4 特殊营养与膳食(包括婴幼儿食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53-1981 特殊膳食用的低盐食品Codex Stan 072-1981 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073-1981 罐装的幼儿食品Codex Stan 074-1981 加工的婴幼儿谷物类食品Codex Stan 118-1981 无麸质食品Codex Stan 146-1985 特殊膳食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说明的通用标准Codex Stan 156-1987 断奶后的配方食品Codex Stan 180-1991 特殊药疗作用食品的标签及说明Codex Stan 181-1992 减轻体重用低能量配方食品Codex Stan 203-1995 控制体重用配方食品1.5 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3-1981 番茄罐头Codex Stan 014-1981 桃罐头Codex Stan 015-1981 葡萄柚罐头Codex Stan 016-1981 菜豆和黄刀豆罐头Codex Stan 017-1981 苹果沙司罐头Codex Stan 018-1981 甜玉米罐头Codex Stan 038-1981 食用真菌和真菌制品Codex Stan 039-1981 食用干菌Codex Stan 040-1981 鲜鸡油菌Codex Stan 041-1981 速冻豌豆Codex Stan 042-1981 菠萝罐头Codex Stan 052-1981 速冻草莓Codex Stan 055-1981 蘑菇罐头Codex Stan 056-1981 芦笋罐头Codex Stan 057-1981 加工浓缩番茄酱Codex Stan 058-1981 青豌豆罐头Codex Stan 059-1981 李罐头Codex Stan 060-1981 树莓罐头Codex Stan 061-1981 梨罐头Codex Stan 062-1981 草莓罐头Codex Stan 066-1981 食用橄榄Codex Stan 067-1981 葡萄干Codex Stan 068-1981 橘子罐头Codex Stan 069-1981 速冻树莓Codex Stan 075-1981 速冻桃Codex Stan 076-1981 速冻越橘Codex Stan 077-1981 速冻菠菜Codex Stan 078-1981 什锦水果罐头Codex Stan 079-1981 果酱和果冻标准Codex Stan 080-1981 加柑橘皮丝的果冻Codex Stan 081-1981 经加工的成熟豌豆罐头Codex Stan 099-1981 热带水果色拉罐头Codex Stan 103-1981 速冻乌饭果Codex Stan 104-1981 速冻韭菜Codex Stan 110-1981 速冻嫩茎花椰菜Codex Stan 111-1981 速冻花椰菜Codex Stan 112-1981 速冻苷蓝Codex Stan 113-1981 速冻菜豆和黄刀豆Codex Stan 114-1981 速冻法式油炸马铃薯Codex Stan 115-1981 酸黄瓜Codex Stan 116-1981 胡萝卜罐头Codex Stan 129-1981 杏罐头Codex Stan 130-1981 杏干Codex Stan 131-1981 带壳开心果Codex Stan 132-1981 速冻整玉米粒Codex Stan 133-1981 速冻带芯玉米Codex Stan 140-1983 速冻胡萝卜Codex Stan 143-1985 海枣Codex Stan 144-1985 棕榈油罐头Codex Stan 145-1985 板栗和板栗酱罐头Codex Stan 159-1987 芒果罐头Codex Stan 160-1987 芒果酱Codex Stan 177-1991 脱水椰米Codex Stan 182-1993 菠萝Codex Stan 184-1993 芒果Codex Stan 185-1993 胭脂鲜人果Codex Stan 186-1993 刺梨Codex Stan 187-1993 杨桃Codex Stan 188-1993 玉米笋Codex Stan 196-1995 荔枝Codex Stan 197-1995 鳄梨1.6 果汁及相关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44-1981 杏蜜、桃蜜、梨蜜(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5-1981 橘子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6-1981 葡萄柚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7-1981 柠蒙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8-1981 苹果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49-1981 番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3-1981 浓缩苹果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64-1981 浓缩橘子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2-1981 葡萄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3-1981 浓缩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084-1981 浓缩拉布鲁斯卡甜葡萄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 Codex Stan 085-1981 菠萝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01-1981 无果肉的黑加仑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0-1981 黑加仑汁(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1-1981 浓缩黑加仑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22-1981 特殊小浆果的果肉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4-1981 柑橘类水果果汁饮料(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8-1983 浓缩菠萝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39-1983 采用防腐剂加工的浓缩菠萝汁Codex Stan 148-1985 番石榴果蜜(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49-1985 液体芒果果肉汁(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61-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蜜标准(采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64-1989 其他未涉及的果汁标准(仅用物理方法保藏)Codex Stan 179-1991 蔬菜汁通用标准1.7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和植物蛋白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151-1989 木薯Codex Stan 152-1985 小麦粉Codex Stan 153-1985 玉米Codex Stan 154-1985 粗磨全玉米粉Codex Stan 155-1989 玉米粉和玉米渣Codex Stan 163-1987 小麦面筋Codex Stan 169-1989 脱皮的整珍珠小米Codex Stan 171-1989 特种豆类Codex Stan 172-1989 高粱米Codex Stan 173-1989 高粱面Codex Stan 174-1989 植物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5-1989 大豆蛋白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176-1989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178-1991 硬质小麦粗粉和硬质小麦粉Codex Stan 198-1995 大米Codex Stan 199-1995 小麦和硬质小麦Codex Stan 200-1995 花生Codex Stan 201-1995 燕麦Codex Stan 202-1995 古斯(蒸熟的硬质小麦餐)1.8 油脂及相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19-1981 不包括在专有标准之内的食用油脂通用标准Codex Stan 020-1981 食用豆油Codex Stan 021-1981 食用花生油Codex Stan 022-1981 食和棉籽油Codex Stan 023-1981 食用葵花籽油Codex Stan 024-1981 食用菜籽油Codex Stan 025-1981 食用玉米油Codex Stan 026-1981 食用芝麻油Codex Stan 027-1981 食用红花油Codex Stan 028-1981 猪油Codex Stan 029-1981 炼制猪油Codex Stan 030-1981 炼制牛油(不包括牛脂肪)Codex Stan 031-1981 食用牛脂Codex Stan 032-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不低于80%)Codex Stan 033-1981 初榨橄榄油、精炼橄榄油及精炼橄榄渣油Codex Stan 034-1981 食用芥籽油Codex Stan 123-1981 食用低芥酸菜籽油Codex Stan 124-1981 食用椰油Codex Stan 125-1981 食用棕榈油Codex Stan 126-1981 食用棕榈仁油Codex Stan 127-1981 食用葡萄籽油Codex Stan 128-1981 食用巴苏油(巴巴苏棕榈油)Codex Stan 135-1981 人造奶油(脂肪含量在39%~41%间) Codex Stan 194-1995 食用精炼油棕油Codex Stan 195-1995 食用棕榈硬脂酸甘油脂Codex Stan 210-1999 几种植物油标准Codex Stan 211-1999 几种动物或动植物混合油脂产品1.9 鱼和水产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3-1991 三文鱼(大马哈鱼)罐头Codex Stan 036-1981 速冻鳍鱼(去内脏和不去内脏)Codex Stan 037-1981 小虾或对虾罐头Codex Stan 070-1981 金枪鱼和中型鲭类鱼罐头Codex Stan 090-1981 蟹肉罐头Codex Stan 092-1982 速冻小虾或对虾Codex Stan 094-1981 沙丁鱼和沙丁类鱼制品罐头Codex Stan 095-1981 速冻龙虾Codex Stan 119-1981 鳍鱼罐头Codex Stan 165-1989 速冻鱼肉片、鱼肉糜和肉片肉糜混合食品Codex Stan 166-1989 速冻面包屑或面糊包裹的鱼条块和鱼片Codex Stan 167-1989 盐腌鳕鱼和盐腌鳕鱼干Codex Stan 189-1993 鱼翅干Codex Stan 190-1995 速冻鱼片Codex Stan 191-1995 速冻生鱿鱼1.10 肉和肉制品(包括浓肉汤和清肉汤)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88-1981 腌牛肉标准Codex Stan 089-1981 午餐肉标准Codex Stan 096-1981 熟制腌火腿(后腿)标准Codex Stan 097-1981 熟制的腌猪碲膀(前腿)标准Codex Stan 098-1981 熟制的腌肉肠标准Codex Stan 117-1981 肉羹和肉汤标准1.11 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他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004-1981 白糖Codex Stan 005-1981 糖粉(冰糖)Codex Stan 006-1981 绵白糖Codex Stan 007-1981 无水葡萄糖Codex Stan 008-1981 水合葡萄糖Codex Stan 009-1981 葡萄糖浆Codex Stan 010-1981 干葡萄浆Codex Stan 011-1981 乳糖Codex Stan 012-1981 蜂蜜Codex Stan 054-1981 葡萄糖粉(结晶葡萄糖)Codex Stan 086-1981 可可脂Codex Stan 087-1981 巧克力Codex Stan 102-1981 果糖标准Codex Stan 105-1981 可可粉和加糖干可可粉Codex Stan 108-1981 天然矿泉水Codex Stan 137-1981 可食冰和冰水混合物(包括微生物导则和用于标签的成分分类) Codex Stan 141-1983 碎可可豆、可可块、可可油饼和可可细粉(用于加工可可和巧克力制品Codex Stan 142-1983 夹心巧克力Codex Stan 147-1985 可可脂糖果Codex Stan 162-1987 食醋Codex Stan 168-1989 蛋黄酱Codex Stan 176-1995 食用木薯粉Codex Stan 212-1999 糖标准1.12 乳及乳制品标准编号标准名称Codex Stan A-1-1971 奶油和乳清奶油Codex Stan A-2-1973 奶油、无水奶油和无水乳脂肪Codex Stan A-3-1971 淡炼乳和脱脂淡炼乳Codex Stan A-4-1971 甜炼乳和脱脂甜炼乳Codex Stan A-5-1971 全脂奶粉、部分脱脂奶粉和脱脂奶粉Codex Stan A-6-1978 干酪Codex Stan A-8a-1978 几种再制干酪和可涂沫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b-1978 再制干酪和可涂抹的再制干酪Codex Stan A-8c-1978 再制干酪原料Codex Stan A-9-1976 直接食用的稀奶油Codex Stan A-10-1971 奶油粉、半奶油粉和高脂奶粉Codex Stan A-11a-1975 酸奶和甜酸奶Codex Stan A-11b-1976 调味酸奶和发酵后热加工的酸奶制品Codex Stan A-15-1995 乳清粉Codex Stan A-18-1995 食用干酪制品Codex Stan C-1-1966 契达干酪Codex Stan C-2-1966 达纳不利干酪Codex Stan C-3-1966 丹伯干酪Codex Stan C-4-1966 埃达姆干酪Codex Stan C-5-1966 古达干酪Codex Stan C-6-1966 哈瓦乌特干酪Codex Stan C-7-1966 三梭干酪Codex Stan C-8-1967 柴郡干酪Codex Stan C-9-1967 埃门塔尔干酪Codex Stan C-10-1967 格鲁爱维干酪Codex Stan C-11-1968 迪尔丝特干酪Codex Stan C-12-1968 林堡格干酪Codex Stan C-13-1968 圣保林干酪Codex Stan C-14-1968 斯维西干酪Codex Stan C-15-1968 普罗沃隆干酪Codex Stan C-16-1968 (脱脂奶)农家干酪,包括稀奶油的农家干酪Codex Stan C-17-1968 布它卡斯干酪Codex Stan C-18-1969 库努米尔斯干酪Codex Stan C-19-1969 古德不诺斯达少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0-1969 哈日卡斯干酪Codex Stan C-21-1969 赫达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2-1969 赫沙松斯特干酪Codex Stan C-23-1969 挪维甲干酪Codex Stan C-24-1971 玛里保干酪Codex Stan C-25-1971 法保干酪Codex Stan C-26-1972 艾思罗干酪Codex Stan C-27-1972 罗曼德干酪Codex Stan C-28-1972 阿姆斯特丹干酪Codex Stan C-29-1972 雷德斯干酪Codex Stan C-30-1972 氟雷斯干酪Codex Stan C-31-1973 稀奶油奶酪Codex Stan C-32-1973 特定蓝脉乳酪Codex Stan C-33-1973 坎伯德干酪Codex Stan C-34-1973 伯瑞干酪Codex Stan C-35-1978 揉碎硬干酪2 法典指导原则法典指导原则名称CAC/GL 001-1979 标签说明的通用导则CAC/GL 002-1985 营养标签导则CAC/GL 003-1989 食品添加剂纳入量的抽样评估导则CAC/GL 004-1989 在食品中使用植物蛋白制品的通用导则CAC/GL 005-1989 在国际贸易中核事故污染后食品放射核素的指导值CAC/GL 006-1991 食品和包装材料中氯乙烯单体和丙烯腈残留的推荐值CAC/GL 007-1991 鱼中甲基汞指导值CAC/GL 008-1991 较大婴儿和幼童的辅助配方食品导则CAC/GL 009-1987 食品中添加必需营养素的通则CAC/GL 010-1979 婴幼食品中使用的矿牧物和复合维生素参考清单CAC/GL 011-1991 混合果汁的导则CAC/GL 012-1991 混合果蜜的导则CAC/GL 013-1991 乳过氧化酶系保藏鲜奶的导则CAC/GL 014-1991 加工肉禽制品使用的调料和香草的微生物质量指南CAC-GL 015-1991 加工肉禽制品时非肉类蛋白制品导则CAC/GL 016-1993 关于建立食品中兽药残留管理方案的法典导则CAC/GL 017-1993 成批罐头食品视觉直观检验的程序导则CAC/GL 018-1993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应用导则CAC/GL 019-1995 食品安全控制紧急情况时信息交流的法典导则CAC/GL 020-1995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原则CAC/GL 021-1997 食品微生物指标设定及应用原则CAC/GL 022-1997 非洲街头食品管理措施规划导则CAC/GL 023-1997 应用营养说明的导则CAC/GL 025-1997 食品进口过程中拒收情况下两国信息交流导则CAC/GL 029-1997 自然调味品的一般要求CAC/GL 030-1999 微生物风险评估的原则及导则CAC/GL 032-1999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销售导则(除牲畜产品外)CAC/GL 033-1999 检测农药残留的推荐性抽样方法CAC/GL 034-1999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出证系统中增进等同互认性导则3 国际推荐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编号名称CAC/RCP 01-1969 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CAC/RCP 02-1969 水果蔬菜罐头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3-1969 干果卫生规程CAC/RCP 04-1971 脱水椰子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5-1971 国际推荐的脱水水果蔬菜(包括食用菌)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06-1972 坚果卫生规程CAC/RCP 08-1976 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的操作规程CAC/RCP 09-1976 鲜鱼卫生规程CAC/RCP 10-1976 鱼罐头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1-1976 鲜肉卫生规程CAC/RCP 13-1976 加工肉、禽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4-1976 禽类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15-1976 蛋制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灭菌蛋制品的微生物要求)CAC/RCP 16-1978 冻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17-1978 国际推荐的小虾和对虾卫生规程CAC/RCP 18-1978 国际推荐的软体鱼贝类卫生规程CAC/RCP 19-1979 国际食品辐照设备应用推荐操作规程CAC/RCP 20-1979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道德规程CAC/RCP 21-1979 国际婴幼儿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包括微生物属性及其分析方法)CAC/RCP 22-1979 花生卫生规程CAC/RCP 23-1979 低酸和酸化低酸罐头食品推荐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4-1979 龙虾卫生规程CAC/RCP 25-1979 国际推荐的熏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6-1979 国际推荐的咸鱼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7-1983 国际推荐的机械加工鱼糜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28-1983 蟹卫生规程CAC/RCP 29-1983 国际推荐的野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0-1983 蛙腿加工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1-1983 国际乳粉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2-1983 经机械分级并用于深加工的肉、禽的生产、贮藏和组成操作规程和导则CAC/RCP 33-1985 天然矿泉水采集、加工、销售的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35-1985 国际推荐面糊和/或面包包裹的冷冻鱼制品操作规程CAC/RCP 36-1987 散装食品油脂贮存及运输操作规程CAC/RCP 37-1989 国际推荐的头足纲动物卫生规程CAC/RCP 38-1993 国际推荐的兽药使用管理规程CAC/RCP 39-1993 预烹制和烹制的集体供餐业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0-1993 无菌加工和低酸包装食品卫生操作规程CAC/RCP 41-1993 国际推荐的动物宰后检验及鉴定的操作规程CAC/RCP 44-1995 热带新鲜水果蔬菜包装运输的操作规程4 其他法典文件文件检索编号内容XOT 01-1972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通用原则XOT 02-1987 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转移的原则XOT 03-1989 加工助剂清单XOT 04-1999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XOT 05-1999 食品添加剂参考规格目录XOT 06-1989 食品和动物饲料分类XOT 07-1993 适用于法典最大残留限量值进行分析的商品农残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导则推荐的农残分析方法XOT 11-1976 婴儿食品简述XOT 12-1985 填充介质(成分和标签)――加工水果蔬菜XOT 13-1969 FAO/WHO食品法典中有关预包装食品的采样方法XOT 14-1993 用分析与抽样法典委员会推荐的分析方法时,所需提供的信息XOT 15-1997 法典一般方法XOT 16-1999 按商品名称字母顺序排列的采样和分析方法XOT 17-1999 依条款字母顺序排列的参考分析方法XOT 食品法典名词定义XOT 天然香料基本要求XOT 杀虫剂残留测定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畜禽类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推荐采样方法XOT 农残分析XOT 矿物盐清单XOT 复合维生素,包括特殊维生素类型的清单XOT 乳与乳制品法典总则XOT 分析和采样方法目录5 法典推荐分析方法推荐方法检索编号方法名称CAC/RM 01-1969 固体总含量的测定CAC/RM 02-1969 120℃16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3-1969 105℃3h干燥失重的测定CAC/RM 04-1969 二氧化硫的测定CAC/RM 06-1969 颜色测定CAC/RM 07-1969 旋光度的测定CAC/RM 08-1969 电导灰分的测定CAC/RM 10-1969 异硫氰酸烯丙酯含量测定CAC/RM 11-1969 花生油试验CAC/RM 12-1969 芝麻油试验CAC/RM 13-1969 皂化物含量测定CAC/RM 14-1969 铁含量测定CAC/RM 15-1969 乳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6-1969 脂肪含量测定CAC/RM 17-1969 干燥失重的水含量测定CAC/RM 18-1969 维生素E含量测定CAC/RM 19-1969 氯化钠的测定CAC/RM 20-1970 Bellier指数测定CAC/RM 21-1970 半干性油试验CAC/RM 22-1970 橄榄油残留试验CAC/RM 23-1970 棉籽油试验CAC/RM 24-1970 茶籽油试验CAC/RM 25-1970 芝麻油试验CAC/RM 26-1970 紫外线(E1%/1cm)CAC/RM 28-1970 干重的测定(液体包装介质)CAC/RM 29-1970 净含量测定CAC/RM 30-1970 食品大小的测定CAC/RM 31-1970 容器水容量的测定CAC/RM 32-1970 速冻果蔬解冻过程标准CAC/RM 33-1970 速冻果蔬烹调过程标准CAC/RM 34-1970 速冻水果蔬菜净重的测定CAC/RM 35-1970 (速冻豌豆)乙醇不溶物含量的测定CAC/RM 36-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一)CAC/RM 37-1970 干燥失重的测定(方法二)CAC/RM 38-1970 蔬菜罐头中钙含量测定CAC/RM 39-1970 (加工果蔬荚壳接缝处)纤维韧性试验CAC/RM 40-1971 速冻鱼类化冻和烹调过程CAC/RM 41-1971 包冰衣的速冻鱼的净含量测定CAC/RM 42-1971 预包装食品采样方案CAC/RM 43-1971 速冻水果中可溶性固形物总量测定CAC/RM 45-1972 干燥失重填充物的测定CAC/RM 47-1972 乙醇不溶物的测定CAC/RM 48-1972 豌豆种类的区分方法CAC/RM 49-1972 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0-1974 葡萄干中水分的测定(AOAC电导法) CAC/RM 51-1974 葡萄干中矿物杂质的测定CAC/RM 52-1974 葡萄干中矿物油的测定CAC/RM 53-1974 葡萄干和其他食品中山梨糖醇的测定CAC/RM 54-1974 速冻果蔬中矿物性杂质的测定CAC/RM 55-1976 婴儿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