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内容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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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前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可以帮助早期发现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对于尽早治疗和干预疾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我公司决定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并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主要面向出生在我省内的新生儿,筛查覆盖范围包括下列疾病:1.苯丙酮尿症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半乳糖血症4.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综合症5.先天性心脏病三、筛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自愿、免费、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筛查方法如下:1.采血标本我公司将协调当地医院和卫生院管理员,统一为筛查新生儿采集血样。

血样采集时间:出生后3-7天。

采集方法:通过脚面后跟进行采血,每个婴儿采集2ml血样,保证血样数量和质量。

2.实验方法本项目采用Tandem MS法进行实验,由专业实验室进行。

实验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

四、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本项目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各大媒体宣传,说明本项目的意义和目的。

2.在当地医院和卫生院展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组织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参加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疾病屏幕的认识和意识。

五、结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我公司将为新生儿的健康保驾护航,提高筛查率,为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治疗和干预做出贡献。

六、管理和实施机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质量保障,我们将建立以下管理和实施机制: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将由一名专门负责人统一协调,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血样采集者血样采集者是本项目的关键执行者,必须具有丰富的血样采集和处理经验,并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卫生和快速完成。

3.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对血样实验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证实验质量。

4.筛查结果反馈筛查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医生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障我县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某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通过实验室等手段筛查出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时间和目标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实施目标: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3年内逐年提高到80%以上。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网络(一)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医疗保健单位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名单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黎民祥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凤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涧洁,李明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二)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全县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三)确诊治疗机构市指定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确诊患儿治疗机构。

其中,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指定工人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治疗机构;听力(视力)障碍指定市工人医院为市级治疗机构;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简称G-6-PD)缺乏症等可在市直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确诊治疗。

四、筛查对象所有在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五、筛查病种1、苯丙酮尿症(PKU);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3、新生儿听力筛查。

六、筛查网络职责分工(一)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1、全县开展新筛工作的机构要落实专人分别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采血、血片上送、检测报告发送、资料保存和递送、负责通知可疑阳性新生儿(含疑似听力障碍者)尽快到市新筛中心进行复查、确诊工作。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卫生局: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制定了《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2、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3、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4、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5、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6、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阳性患儿随访登记卡7、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季报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一、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与上报。

二、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血片采集信息登记,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

三、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制定本地区血片编码规则,并为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并保存编码文档。

四、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接受各助产机构递送的血片时,应及时记录血片交接信息,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

对于不合格血片,应及时通知采血机构,并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

五、各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收到血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应及时向采血机构反馈。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1、加大对新生儿疾病的宣传,让广大孕产妇及新生儿监护人切实
了解新筛的目的、意义、方式、费用等,签订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2、由指定人员负责在本院内新生儿筛查血样标本采集、保存、传
递工作。

血片采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常规,保证血片
采集运送和卡片填写质量。

4、采血者必须认真填写登记卡,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5、采集的血样经检查合格方可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血样要及时
通知有关采集人员重新采集。

6、对同意进行新筛的对象,在出生后72 小时,且哺乳达到 6 次
以上的新生儿进行采血,制成血片,制成血片标本,做好登记,储存至 2-8℃的冰箱内。

7、按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8、质控员应协助市新筛中心做好可疑阳性召回及阳性患儿的跟
踪管理工作。

9、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统计信息。

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签订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3、严格按照筛查技术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
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4、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告知。

5、房间具有隔音装置,噪声≤40dB(A)。

6、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及时做好听力可疑儿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1.16•【文号】•【施行日期】2009.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2月16日以卫生部第64号部长令发布。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积极实施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实行防治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坚持公益性质,注重公平、效率和可及。

坚持知情同意,尊重个人意愿。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基本建立以省为单位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50%和4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80%、40%和30%。

努力提高确诊病例的治疗率。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和听力障碍筛查及诊断机构质量控制率达到100%。

以省为单位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到2015年,完善以省为单位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5%、80%和6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90%、60%和50%。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生儿疾病防治法》,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精准;
(二)科学规范,质量可靠;
(三)严格管理,持续改进;
(四)综合协调,统筹实施。

第三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应当实行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确定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报告书,确保筛查质量;
(三)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指导,指导家庭对新生儿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新生儿健康的重视程度。

第四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机制,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的投入,制定完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新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所新筛中心-药学医学精品资料

最新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所新筛中心-药学医学精品资料

新生儿因患疾病转院治疗


接产科室负责通知转院科室 交给家长转院采血通知单、嘱咐家长提醒 转院科室采血 家长需知情签字、以记录备案
血标本的递送和验收

标本递送前准备
完全干燥、血滴最好不要叠放 单独或交叉放置在纸袋的信封


血标本递送时间

每日最佳、务必5个工作日内递送
递送方式


挂号或快件邮递 专人送标本 标本专收、专递系统
采血工作质量要求




采血滤纸应与试剂盒标准、质控血片用滤纸一致 采血针须一人一针 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 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特殊原因提前出院等)没 有采血者,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20天 合格滤纸片应为:

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mm 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面血斑一致 血斑无污染

消毒用品


刺血针

血标本处理



室温下自然干燥 不得光照、热烘 不堆叠和触及异物 存放于2-8 0C冰箱
特殊提早出院而未能采血者 接产单位告知父母 填写延期采血通知单 嘱咐家长按规定时间采血,送交家长签收 出院后3-5天,最迟不得超过20天

血片采集步骤






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手套 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酒精消毒皮肤 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或外侧,深度小于3mm,用干棉球拭 去第一滴血,取第二滴血 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自然渗透至滤纸 背面,至少采集两个血斑 手持消毒棉轻压取血部位使其止血 将血片置于清洁空气中,避免阳光直射,自然晾干呈深褐色, 并登记造册 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塑料袋内,保存2-8 ℃冰箱内 在规定时间内将滤纸干血片递送至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机构

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规范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

省卫生厅将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应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原则。

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应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签字同意。

第五条各级要逐步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保障机制。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支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和为贫困患儿提供治疗帮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发展。

第七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第八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和医学咨询指导,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的治疗工作。

第九条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由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组成。

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在省和卫生部在川医疗保健机构。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随访与管理
定期随访
对确诊患儿进行定期随访,了解 病情进展和治疗效果,为后续治
疗提供指导和支持。
健康管理
建立健康档案,对患儿进行系统 的健康管理,包括饮食、运动、
药物治疗等方面的指导。
预防措施
向家长宣传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 和措施,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
03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病种与 标准
筛查的病种
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
隐私保护
新生儿及家庭的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 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法律问题
立法保障
规范操作
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生儿疾 病筛查的管理办法、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 。
筛查过程应遵循医疗规范,确保筛查结果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误诊和漏诊。
侵权责任
执法监督
因筛查导致的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听力障碍
筛查的病种
先天性心脏病 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
神经管缺陷
筛查的病种
01
02
21-三体综合征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03
地中海贫血
04
其他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 碍
筛查的标准与流程
01
02
03
04
采集足跟血
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由专 业医护人员采集足跟血样。
检测方法
采用酶联免疫法、荧光法等检 测技术进行血液样本检测。
制作通俗易懂的内容
02
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新生儿
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
开展公益活动
03
组织公益活动,如免费筛查等,吸引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新
生儿疾病筛查的关注度。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3•【字号】晋卫妇幼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卫妇幼发〔2021〕4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监督管理,提高筛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2月3日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监督管理,提高筛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

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等疾病筛查,以及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或应用串联质谱等先进技术开展遗传代谢病筛查,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应用串联质谱技术开展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纳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原则上在省、市两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开展,不得擅自外送至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条新生儿疾病筛查应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网络建设,并成立专家团队。

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由省、市两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市县级管理机构和各采血机构组成;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由省、市、县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中心、听力诊治机构和各听力筛查机构组成。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3篇)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3篇)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3篇)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精选3篇)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篇1一、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为方便婴儿家长,坚持到病房服务。

筛查房屋应当安静,远离电梯、超声等辐射干扰,室内本底噪声≤45DB(A)。

三、严格遵守检测仪器操作规范,测查前校对好仪器,清洁受检者外耳道。

四、保持高度责任心,动作要轻柔、规范。

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与家长沟通,告知家长听力筛查的意义,做好听力保健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同意与配合。

五、详细告知家长听力检测结果,对初次筛查未通过者告知42天复查,复筛未通过者及时转诊到听力检测机构。

六、做好听力检测结果登记,保存好资料,每季度统计和上报一次,每年统计分析一次,掌握筛查率、通过率和复查率,提高工作质量。

七、保持听力筛查室安静和清洁卫生。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篇2一、新生儿访视时,询问产妇孕产期是否有高危因素,对于筛查出的高危儿童进行建档管理,并增加新生儿访视次数。

二、对所有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筛查出遗传代谢性疾病的患儿,并及时转诊到上级部门进行治疗。

三、利用耳声发射方法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凡初筛未通过者,通知42天复查,复筛未通过者,转听力诊断中心,以确保出生后3个月内对听力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

四、一岁内每3个月进行一次52项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

五、发放儿童保健手册,按照“4—2—1”标准,定期进行儿童健康管理,发现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等高危儿童。

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六、随访体检的同时,给予早期教育知识辅导,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篇3一、设专职质控员、采血员、并指派专人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质控。

二、积极开展新筛健康宣传,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筛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9.06.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海市儿童医院、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 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筛查网络,组织好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本市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要按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筛查技术的质量控制,提高筛查质量。

上海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第1篇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保障新生儿健康,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旨在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新生儿疾病致残率及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筛查范围与对象1. 筛查范围: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2. 筛查对象:出生后48-72小时之内的新生儿。

三、筛查项目1. 常规筛查项目:苯丙酮尿症(PKU)、甲状腺功能减退症(CH)。

2. 推荐筛查项目: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可增加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项目。

四、筛查方法与流程1. 筛查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干血斑法进行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筛查。

2. 筛查流程:(1)新生儿出生后48-72小时内,由接生单位负责采集足跟血。

(2)将采集到的血样送至具备资质的筛查中心进行检测。

(3)筛查中心在收到血样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将结果反馈至接生单位。

(4)接生单位将筛查结果告知新生儿监护人。

(5)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五、质量控制1. 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2. 定期对筛查中心进行质控考核,包括设备校准、实验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

3. 建立健全筛查数据上报和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数据管理水平。

六、诊断与治疗1. 对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及时进行复查和确诊。

2. 确诊患儿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跟踪随访。

3. 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为患儿提供综合治疗和康复服务。

七、宣传与培训1.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识和重视。

2. 定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筛查技术水平。

八、政策支持与保障1. 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数据共享。

新生儿筛查中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新生儿筛查中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新生儿筛查中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筛查实验室质量认定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常规,做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

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保证标本的采集、保存、递送和采血卡片填写的质量。

四、采集的血标本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对不合格的标本及时通知有关采血人员重新采集。

五、正确把握产前诊断管理的关键环节∶设备、试剂、诊断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并验明产品的《产品注册证书》、《进口注册证书》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应用取得注册证书的试剂。

(国药监办【2002】324号"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

六、实验室必须做好各种实验记录,更换试剂批号或实验有变动时必须做好记录及一致性检验,必须绘制室内质控图,及时处理结果出控时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

必须参加卫健委室间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证。

七、对可疑阳性、阳性患儿要及时召回复查、给予确诊,及时干预。

八、对筛查血标本、筛查诊断工作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常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自我质量检查和评价,并随时接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的检查。

九、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健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及确诊病例报告制度,负责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报告。

十、建立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并报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15•【文号】卫妇社发[2004]439号•【施行日期】2004.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0日)修订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

《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已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并将其列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在北京、上海开展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筛查,到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已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近几年来,为减少听力缺陷,我国将新生儿听力筛查也列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为规范新生儿筛查工作,切实提高筛查质量,我部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2、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3、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4、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与管理技术规范5、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1: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血片采集是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采血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因此必须按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采血机构及人员要求(一)采血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采血人员: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结果登记和档案管理。

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业务管理要点

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业务管理要点

滤纸干血片的验收
合格的滤纸干血片应为: (1)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mm;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不合格血片 (1)血斑过小 (2)渗透不全 (3)血片污染 (4)缺斑 (5)采血卡项目填写不全或错误

正面
合格标本纸片
背面
正面
合格标本纸片
背面
正面
不合格标本纸片
建立湖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 管理网络(二)
市(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分中心设在市(州)妇幼 保健院: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 年度考评;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 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3)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 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4)发放本行政区域内筛查材料和筛查患儿治疗补助。 (5)对市辖区内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可疑阳性进行 追访。 (6)负责组织对市辖区筛查采血机构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 确保市辖区内筛查标本采集单位的采血、送检、阳性召 回、经费监管等各个环节正常运行。
工作背景(二)

2010年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达到规定要求或市州产前诊 断中心建设合格,4分(要求产前筛查率全省平均 18%)
新生儿疾病筛查:筛查率达到规定指标,6分(要 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全省平均60%)

湖南省新生儿筛查工作年终考核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6分 筛查率(1分):达到卫生厅要求得满分, 未达标者,每相差1%,扣0.1分 市、县妇幼建立管理中心(0.5分):要求 辖区每个市、县都建立1个管理中心。每缺 1个管理中心扣0.1分。
筛查标本的验收\检测
结果报告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相关制度及流程一、背景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新生儿进行一系列医学检查,以发现可能影响其健康和发育的潜在疾病。

通过早期发现和干预,可以提高新生儿的生存质量,预防长期并发症的发生,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二、制度要求1. 筛查计划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地区和新生儿特点,制定详细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包括筛查项目、筛查对象、筛查时间、筛查流程等。

2. 筛查人员资质: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 筛查设备管理:应确保筛查设备的质量和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4. 知情告知:医疗机构应向家长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情告知书,说明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可能的结果及应对措施。

5. 隐私保护:在疾病筛查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新生儿的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三、流程设计1. 筛查对象:医疗机构根据筛查计划,对新生儿进行身份核实后,纳入筛查对象。

2. 采样方法:采用适当的采样方法,如足跟血采集,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送检与检测:采样的血液样本应立即送至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应根据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结果报告: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医疗机构和家长,告知筛查结果和下一步的干预措施。

5. 复查与干预:对于可能存在的潜在疾病,应安排复查并进行必要的干预,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发育。

6. 质量控制:应建立严格的质控体系,对筛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整个流程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7. 反馈与改进:根据反馈和评估结果,对筛查流程进行持续改进,以提高疾病筛查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筛查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新生儿的健康和发育提供更好的保障。

我国6月1日起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我国6月1日起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我国6月1日起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当代护士:上旬刊》
【年(卷),期】2009()6
【摘要】6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依据《办法》要求,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总页数】1页(P32-32)
【关键词】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遗传代谢病;新生儿听力;医疗机构;筛查技术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722;R587.1
【相关文献】
1.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容忽视——访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主任邹卉[J], 潘妍冰
2.巧用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书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J], 黄红艳
3.新生儿疾病筛查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平台的应用探讨 [J], 曹小英;黄明珠;蔡宗友;胡定波;陈秀銮
4.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平台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的应用 [J], 王丹
5.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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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三)设备要求。
种类
数目
用途
酶标仪或荧光分析仪
1台
实验检测
洗板仪
1台
实验板的冲洗
振荡器
1台
实验试剂的混匀
计算机(包括打印机)
1台
数据处理
温箱或水浴箱
1台
实验恒温处理
2~8℃冷藏柜
2台
试剂存放
多通道加样器
2支
实验加样
单通道加样器
2支
实验加样
打孔器
5把
滤纸干血片打孔
超净工作台
1台
细菌抑制法实验操作
微波炉或加热搅拌器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
(2)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
(3)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
(4)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
(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
(6)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基本技能;
(7)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
3.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4.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
二、实施原则与职责
(一)必须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收到标本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当立即退回重新采集。
(三)采用国家规定的实验方法,且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试剂和设备进行检测。
(四)必须接受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2010年版)
卫 生 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一、Leabharlann 本要求(一)采血机构设置。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六)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七)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密闭保存在2~8℃冰箱中,有条件者可0℃以下保存。
(八)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四、采血工作质量控制
(一)血片采集的滤纸应当与试剂盒标准品、质控品血片所用滤纸一致。
(二)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五)滤纸干血片应当在采集后及时递送,最迟不宜超过5个工作日。
(六)有完整的血片采集信息记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3万人次以上。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三)正常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四)合格滤纸干血片应当为:
1.至少3个血斑,且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毫米。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面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4.血斑无渗血环。
1台
细菌抑制法培养基制备
实验室通用低值用品
适量
各类实验用
注:以上设备可根据筛查量、实验方法及筛查病种适当调整。
(四)房屋要求。
1.实验室用房2间,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
2.综合用房2间,至少20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3.血片储藏室或冷库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二)人员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2.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包括:
(五)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发现漏检病例,须寻找原因。
(六)必须建立以下实验室规章制度:
1.人员分工责任制度。
2.各种技术操作程序。
3.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仪器管理及校准制度。
5.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6.标本登记保存制度。
7.安全制度。
8.应急预案。
(七)实验室检测结果和资料保存完整,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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