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条款_培训及解析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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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解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意识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其中的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额外的保护。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进行解析。

一、三包规定的概念和背景三包,即指产品质量保证、修理、更换。

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特殊保护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具备一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并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三包规定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商品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相对弱势的地位,消费者常常面临着购买低质量商品和受损后难以维权的问题。

因此,三包规定的落地可以说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

二、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质量保证:根据三包规定,对于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这个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修理保证:在三包规定中,商家对于销售的商品提供一定期限的修理保证。

意思是如果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而非因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商家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这一保证规定有效防止了商家在商品质量问题上推诿责任,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更换保证:根据三包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商品,如大型家电等,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同款商品。

这个规定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在购买大型耐用消费品时的后顾之忧,增强了消费者购买的信心。

三、三包规定的意义和实施效果三包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依法享受到维修、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汽车“三包”培训资料(最系统‘全面。有详细应对措施,案例分析

汽车“三包”培训资料(最系统‘全面。有详细应对措施,案例分析

“三包”凭证补办 “三包”凭证转交
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 当随车转交,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内容-三包责任


退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内容-三包责任
60日
免费退换
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60日之内或3000公里(以先到为
汽车“三包”时代的来临,你准备好了吗?
背景分析
• 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家 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 集意见。 • 有分析指出由于消费者利益与汽车厂商利益的“博弈”, 当时汽车“三包”政策未能顺利出台。 • 2010年,中国汽车年产量已接近2000万辆,汽车保有量也 在今年8月首次突破1亿辆,与之相伴的是汽车消费类投诉 也成直线上升的趋势。中消协2010年全国消协受理的情况 显示,汽车行业投诉同比上涨51.1%,六个月内新车用户 的投诉比例竟然占到投诉总量的601%以上,给消费者带来 了许多的安全隐患。
. 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乘用车。
•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披露制度,向社 会公布制造商的三包承诺和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三包责任问题。
召回排除
• 经销商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处理的家用汽车产品 缺陷问题,从其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内容-经销商义务
主要内容
汽车“三包”规定主要内容-总则和附则
主要内容
责任和义务
条款
• 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 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责任主体
•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与分析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与分析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与分析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国家针对汽车消费领域所制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措施,涵盖了汽车质量、保修、退换货等方面。

本文将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解读与分析。

一、汽车三包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汽车商品质量。

汽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高价值、使用周期长等特点,消费者购车后面临着各种可能的问题和风险,因此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三包政策包括三个层面的保障,即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和退换货保障。

其中,质量保证是针对汽车整体质量的保障,保修服务是指针对汽车在保修期内的保全服务,退换货保障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汽车。

通过这些保障机制,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购车,解决售后问题,提高购车满意度。

二、汽车三包政策的主要内容1.质量保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制造汽车,确保汽车的安全性、功能完整性和性能稳定性。

如果在购车后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2.保修服务: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了汽车的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

一般而言,购车后的一定时间内,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免费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当汽车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的维修服务,或者在特定情况下要求更换新车。

3.退换货保障:根据汽车三包政策,消费者在购车后发现汽车有重大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退换货的条件是严格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汽车三包政策的影响和问题汽车三包政策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提高了消费者购车后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了消费者购车的信心和消费体验。

同时,汽车三包政策也推动了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然而,汽车三包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消费者往往对汽车三包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不够了解,导致在实际维权中存在困难。

质量三包原则

质量三包原则

质量三包原则一、“质量三包”原则(1)用户在按照压缩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和保养的前提下,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三包期限内,由于产品的制造、装配和材料等质量问题而造成故障,零部件损坏,本公司将无偿地为用户维修及更换相应零部件,确保产品正常使用。

(2)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损坏,原则上采取修复及更换零部件的办法处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空压机发生同一故障修理三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本公司免费给予更换总成或者零部件,如果更换以后还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本品证明,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原因,负责为用户更换整机。

(4)本产品须专人看护,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因产品出现微小故障而未及时停机造成连锁故障,损失由公司与用户各负一半。

(5)保修期满后,若用户有需要公司仍将继续对所售产品服务,用户只需支付维修人员的差旅费与最优惠的零件费,收费标准如下:自维修人员出本单位起至回到本单位止,每天(8小时)维修费为100元(补助25,工资50,住宿费25),并同时将往返差旅费予以报销。

二、三包有效期具体规定(1)空压机三包期为6个月,大机头(包括散热箱、底架)为6个月,小机头(含飞轮、风扇)为1个月。

(2)主要零部件的三包规定①保修一年的零件有:曲轴箱、缸盖、电机、飞轮、联轴器、底架②保修六个月的的零件有:减荷阀、气缸活塞、曲轴连杆、散热箱、风扇总成③保修三个月的有:阀组、活塞销、调节阀④保修一个月的有:活塞环、连杆瓦、弹性胶圈⑤不予保修的有:阀片、阀弹簧、有机玻璃、滤芯、二排弯管、气罐进出口、电控柜、电加热器三、不在“三包”服务规定的:①没有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购机凭证及型号、编号,与空压机不符的。

②未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维护、保养或者环境太差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

③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不能证明有所购产品属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三包凭证或发票上的产品规格号与要求三包的产品规格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国家三包培训

国家三包培训

内衣类或袜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内衣、袜类属涉及人体健康卫
生的用品, 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2、出售的内衣如有质量问题,7 天内予以退换。 3、在内衣、袜类商品包装或吊牌保持原样经证明未经
使用者, 七天内包换。内裤球裤一律不予退换。
特价商品是否实行三包?
特价商品一般是指“优惠”、“削价”等低于原价出售的商
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 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
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
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 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 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
全,卫生 标准要求高,属特殊商品,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不予退换。
2、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腐烂变质或其它质量问题的
可退可换。
黄金、珠宝、玉器及人造饰品类
1、黄金饰品如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换。 2、下列情况之一属质量问题,予以退换。
1)出售的黄金饰品,K 金饰品经地矿部化验所化 验含量达不到 国家规定的,无条件退货。 2)出售的黄金饰品重量达不到商品所标重量(除 计量标准允差 范围 0.01 克以内),无条件退货。
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
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
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 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 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 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

三包服务培训资料

三包服务培训资料

三包服务政策解读
-------销售、售后方面●“三包”的定义: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责任时间(售前):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原则:
(1)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2)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三包顾客退货责任范围(售后):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法培训材料(法规部分)

三包法培训材料(法规部分)

三包责任与义务-修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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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法规要求
现场救援 拖车费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汽车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 生的故障无法行驶或者不能安全行驶时,修理商 应当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 现场修理服务,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维修零件 准备
修理商应当保持修理所需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 ,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 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三包责任与义务-修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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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法规要求
维修记录
建立和执行三包期修理记录存档制度。 维修完成交车时,维修商应当如实填写书面维修记 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 症状、检查结果、维修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 编号、材料费用和工时,以及拖运费用、提供备用 车或补偿费用、交车时间、维修商和消费者盖章或 签名等。 消费者有权在维修商存档记录中查阅和复制本人产 品的修理记录,修理商应当严格执行修理用零件的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主 文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件 退货责任规定》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家用汽 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2013 年10月1日起实施。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 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 三包凭证》
➢2013年8月31日,《三包主要零件种类 范围及三包凭证》

《家用汽车产品三
➢2013年7月4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
三包责任与义务-修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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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法规要求
投诉处理
修理商应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对汽车三包争议的处理。 协调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申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 诉。

三包解析

三包解析

1、三包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第八条3.三包有效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始,至本规定《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满之日(含当日,下同)止。

例如,开具发票日为1995年12月1日,三包有效期为1年,则期满之日为1996年12月1日。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

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2、工商部门能否责令经营者履行民事责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申诉能否作出赔偿决定问题的答复》(工商法字[1997]第188号)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转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申诉能否作出赔偿决定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公布)第六条是对前述法条的援引,是同类性质的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对欺诈消费者行为作出责令赔偿的决定;此类赔偿可以由消费者申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没有列入三包规定的商品怎么实行三包?国家没有将这些商品列入《三包规定》目录,并不意味着这些商品就没有三包责任。

《三包规定》第四条规定:“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商品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商品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品三包是指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

商品三包制度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

本文将对商品三包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品三包的法律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2.《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3.《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我国商品三包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商品三包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标准等。

三、商品三包的责任主体1.经营者经营者是商品三包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

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负责,承担商品三包责任。

2.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三包服务。

消费者在享受商品三包服务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维权。

四、商品三包的责任范围1.商品质量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2.商品保修责任商品保修是指经营者对销售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维修、更换、退货等责任的承诺。

保修期限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商品售后服务责任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维修、更换、退货等服务。

五、商品三包的赔偿标准1.修理费用经营者应当承担商品修理费用,包括配件费用和工时费用。

2.更换费用经营者应当承担商品更换费用,包括商品本身和配件费用。

3.退货费用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全部费用。

汽车三包规定培训资料ppt课件

汽车三包规定培训资料ppt课件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二三包规定重点解读3三包法规条款重点解读12发动机和变速箱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总成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发动机曲轴主轴承连杆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变速箱箱体齿轮轴类轴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含离合器制动器二三包规定重点解读3三包法规条款重点解读13汽车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汽车系统主要零件种类范围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制动系统制动主缸助力器制动踏板及其支架悬架系统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等控制臂连杆前后桥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车身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二三包规定重点解读3三包法规条款重点解读14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序号种类范围蓄电池10遥控器电池11灯泡12雨刮器刮片13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丌含集成控制单元第事十一条质量问题累计修理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认真填写交车相关信息,发票时间应同三包凭证上的时间要做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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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包”规定重点解读 3、三包法规条款重点解读(6)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落实维修工单用户的签字及建立保存制度
第十三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 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 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 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2012年中国的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900万辆,位居全 球第一,而旨在保证消费者权益的汽车“三包”规 定却迟迟未能进入实施阶段。
投诉居高不下: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数据:2012年
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6,805件,同 比增长19.2%, 2013年上半年,该协会受理 的汽车消费投诉为14,638件,投诉量居所有 商品投诉的第4位。

培训教材-国家汽车三包解读

培训教材-国家汽车三包解读
汽车也因此成为2011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
▣ “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 4
7
国内消费者消费观念误区
买完车不想要了就退! 我国消费者用车观念不成熟,更希望包退包换,而不是包修。 不少车主觉得自己花钱买了车,出了问题肯定需要维权 或许他们能够接受新车出一些小故障,但经过维修乃至换件后,依然出现同种 故障时,他们更希望4S店通过退换的方式来补偿他们的损失。
1. 以车价为100,000元,行驶里程 15,000公里,n取0.5%计算。 2. 车辆使用补偿
=[100,000×15,000/1,000]×0.5% =75,00(元)
例如:n=0.5%,n=0.8%
▣ 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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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计算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坦言:“因汽车相关税费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统 一的窗口来办理。如果发生退换车,可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 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
(二)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
(三)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
(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第四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 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 政策解读5——不享受汽车“三包”待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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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不享受三包待遇(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公务购买的汽车) 消费者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 消费者未按说明使用维护产品(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 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 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质量保期(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 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三包法规培训材料(供应商)

三包法规培训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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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底,相关部门就汽车“三包”规定对外征集过意见,在各方争议中,走上了一条“难 产”之路;
2011年9月份,就汽车三包再次征求意见,10月26日,质检总局召开立法听证会,出台了《家 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2年 1月16日,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再次征集民意; 2012年5月,形成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送审稿)》。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定制的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
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13
第二十三条(三包责仸)
有偿退换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 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 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 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丌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 更换次数丌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 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丌能正常使用的。
易损件质保期:零部件明细由国家规定,质保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自行设定。 乘用车:是指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与用乘用车之外的乘用车。
引用《GB 7258-2012 》中对乘用车的解释
(二)国家汽车三包政策主要内容
本法规共9章、49条,规定了法规适用范围,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责任 和义务,强调了三包责任免除,违规的处罚等,主要章节及内容节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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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包政策及『释义』

国家三包政策及『释义』

国家三包政策及『释义』国家三包政策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释义〕1、本条是关于制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宗旨和依据的规定。

2、制定部分商品三包责任规定的目的:一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制度;二是,为了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加强国家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履行三包义务和承担责任的监督管理。

3、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4、本规定所称生产者、销售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生产、销售本规定目录所列产品行为的人。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等。

5、本规定所称修理者,是指依据与销售者、生产者订立的代理修理合同,承担本规定目录所列产品修理业务,并承担本规定修理者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经营者。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释义〕1、本条是关于本规定调整产品范围的规定。

2、本规定调整的产品范围,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形式逐批公布。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规定。

3、本规定中所称“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国家技术监督局;“商业主管部门”,是指国内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业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4、国务院有关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涉及本行业产品的三包实施管理办法,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包法解读手册

三包法解读手册

三包法解读手册50问答一、三包指哪三包三包指产品的包修、包换(换车、换总成零部件)、包退(退车)二、为什么包修期限大于三包期限呢三、销售方向消费者包换后可以要求厂家赔偿吗?汽车三包法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均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汽车三包法虽规定上述主要零件、易损耗零件的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但并未明确规定生产者需对明示内容的具体赔偿责任、处理时限等。

对今后销售方承担后向生产者索赔较为不利。

四、哪几种情况免费退换货1、无条件退换货情形只有在以下4种情况才可以免费退换货: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

此四种情况已经系关人身安全,可谓致命伤,所以必需退换。

但这里有个问题,上述情形中并未规定车身开裂、燃油泄露的具体衡量标准,比如开裂的大小、燃油泄露的程度,是否需要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中确认,或是需要在经销合同中确认,或需要经过质监局确认衡量标准?仍需后续细则规定。

2、有条件退换货情形(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4)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什么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三包法培训

三包法培训

包换
第十二条:三包期内,因生产者不能提 供配件(待件)原因造成自送修之日起 超过90天未修好的(微型计算机、家用 视听产品、移动电话机为60天),修理 者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可由销售者为消 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产品。
包换
第十二条:三包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 因造成修理时间超过30天的,由其为消 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产品。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私修)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证实不符)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天灾) 微型计算机商品使用盗版软件或感染病毒造成
损坏的。
国家移动电话机三包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最后一天为法定假日的,以 次日为三包期的最后一天。
国家移动电话机三包特殊规定
12、人乱于心,不宽余请。01:50:4201:50:4201:50Monday, August 30, 2021
13、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 己。21.8.3021.8.3001: 50:4201:50:42August 30, 2021
14、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2021年8月30日 星期一 上午1时50分42秒01: 50:4221.8.30
移动电话机保修期
名称 主机
附件
明细
三包期
手持电话机 1年
车载电话机 1年
固定电话机 1年
耳机
3个月
电池
6个月
充电器
1年
移动终端卡 1年
数据接口卡 1年
折旧率 0.5% 0.5% 0.5%
备注
几个小案例引发的思考
280小时与24小时
以07年4月的工商局索爱J220C手机投诉为例,280小时— 24小时。前三次充满电后24小时便没电。后来售后开机试 机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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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三包法案成立背景及历程 二、汽车三包制度框架 三、汽车三包与召回区别 四、汽车三包法案构成及主要章节解析 五、汽车三包主要零件种类及三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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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三包法案制定背景及历程 立法必要性: 1、现实生活水平发展需要
• 私家车保有量:9309万辆;私家轿车保有量:5308万辆;
• 公安部公布领取驾照人数:2.36亿人 汽车在满足生活所需,提高生活品质同时,也带来售后服务等一 系列问题 2、近年来围绕汽车产品质量投拆呈上升趋势
3、第四条:销售者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 谁销售谁承担;
• 三包责任追偿; 销售者承担了三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生产者可以向零部件供应商追偿 • 经营者之间不可订立合同来免除三包责任。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 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 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4、第五条:三包诚信原则 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 车辆开始用于家用汽车,转让成非家用汽车,不属三包范围;
• 车辆非家用汽车,转让成家用汽车,不属三包范围;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DMS系统要求 1.在DMS系统登记时必须注明车辆使用性质 2.系统将根据车辆使用的性质保持三包责任跟踪 3.在出现与三包规定符合的维修项目时系统将报警
4.CGCSL将根据系统报警的信息及时与经销商联络
DRAFT
Risk Analysis of China 3R (Repair, Replacement, Return) Regulation
Study Team: Hongqi Liu, CGCSL Aftersales John Zhu, Julius Wang, APAC Quality
March 10, 2013
家用汽车三 包规定
信息和 争议咨 询人员 管理办 法
法规(及其释义)
严重安 全性能 故障判 断指南 汽车三 包主要 零件标 准 争议 处理 规范
配套标准和办法
三、汽车三包与召回区别 区别 产品类别 管辖时间 适用范围 汽车三包 家用乘用车 三包期及包修期 质量问题 召回 所有车辆 整个使用寿命 缺陷问题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 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 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三条 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 经营者需承担的汽车三包责任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但可以高于或严于本规定的要求
普通乘用车 活顶乘用车 家用 高级乘用车 乘用车 小型乘用车 敞逢车 仓背乘用车 旅行车 多用途乘用车 越野乘用车 专用乘用车-旅居车、救护车 防弹车、殡仪车
货车 半牵挂汽车
• 专用乘用车及商用车不属汽车三包法案范围。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 判断家用汽车方法:运用行驶证辨认
所有人:个人 使用性质:非营运 不可为:租赁、载 货、教练培训等 非 生活用途 车辆类型:小轿车
• 汽车三包责任实际是产品瑕疵担保,销售者应当保证汽车产品 不存在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 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三包法案适用范围: • 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 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1、所有者:消费者(个人)
2、用途:生活消费 则:企、事业、机关为生产、公务所购车不适用汽车三包法案 虽为个人购车,用于营运、租借、教练不适用汽车三包法案
四、汽车三包法案构成及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 汽车三包法案所谓家用乘用车概念: 根据GB/T3730.1:
乘用车 不超过9座
汽车客车Βιβλιοθήκη 商用车• • • • • • • • • •
• 对于车辆因缺陷问题而造成的故障,计入三包责任; • 对于在故障未发生时,进行预防性召回及市场活动不计入三包
责任。
四、汽车三包法案构成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共计九章,48条款 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 第三章:销售者义务 第四章:修理者义务 第五章:三包责任 第六章:三包责任免除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九章:罚则 第九章:附则
• 经营者在三包承诺时,不得有欺诈或其它违背诚信行为;
• 经营者应及时履行三包义务; • 消费者在主张三包权利时,应诚实陈述车辆故障情况,不得有 欺诈或恶意索赔。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六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 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 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 工作。
经营者义务
三包责任
处罚及说明
四、汽车三包法案主要章节解析-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 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定。
1、第一条:汽车三包定义: • 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在质量担保期限内,因产品
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
二、汽车三包制度框架
上位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合同法》等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 • • • GB/T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 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规范(待定) 其他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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