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4年度在职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认表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5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
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申报核定所需资料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4、2015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5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
申报核定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现就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缴费基数的确定1、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2、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3、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二、几类人员的缴费基数1、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按业主和帮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实行统一结算管理的协保缴费专户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度按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应增长。
三、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缴费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年工资性收入,于每年的3月底前向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资料和经职工本人确认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四、稽核与审计市社保中心应组织专项稽核。
市劳动保障局将通过抽样形式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相关的缴费人数等情况组织专项审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南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Government/tjx x/201506/t20150625_466550.html2014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日期:2015-06-25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字体颜色:【红黄蓝绿】字体大小:【小中大】保护视力色:青蓝黄灰恢复默认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各族人民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为主基调,统筹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新常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实现新进展,发展质量持续向好,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为“十二五”规划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148.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
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303元,按平均汇率折算为7049美元。
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5.09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1251.54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1541.67亿元,增长8.2%。
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1.28∶39.75∶48.97。
与2013年比较,第一产业比重回落 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0.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1.07个百分点。
价格: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6,比上年上涨1.6%,分类别看,八大类消费价格指数呈“四升四降”。
二、农业产值: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9.33亿元,比上年增长4.55%。
其中,农业产值337.90亿元,增长6.45%;林业产值28.63亿元,增长0.52%;畜牧业产值184.26亿元,增长0.71%;渔业产值25.42亿元,增长6.07%;农业服务业产值33.12亿元,增长11.5%。
占农林牧渔业的比重分别为:农业55.46%,比上年上升1.48个百分点;林业4.70%,下降0.34个百分点;畜牧业30.24%,下降1.8个百分点;渔业4.17%,上升0.26个百分点;农业服务业5.43%,上升0.40个百分点。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
1%
97.9
24.5
失业
1470
2%
不承担
29.4
/
生育
2447
0.8%
不承担
19.6
/
工伤
2447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注:个体工商户中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
资在2447元至3261元之间的,其养老缴费基数按3262元确定。
不承担
122.4/ຫໍສະໝຸດ 失业保险24472%
1%(农民工不承担)
48.9
24.5
生育保险
2447
0.8%
不承担
19.6
/
工伤保险
2447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外来
务工
险
养老
1310
14%
8%
183.4
104.8
医保
2447
4%
1%
97.9
24.5
失业
1470
2%
不承担
29.4
/
生育
2447
0.8%
不承担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金额一览表
表一:适用企业(含参照企业参保的其它单位)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2447
14%
8%
342.6
195.8
基本医疗保险
2447
8%
2%
195.8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可编辑 -
附件2: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
注:1、此表参保单位一份、社保局二份:职工2018年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末)个人缴费基数依据上年(2017年1月至12月末)月均收入确认。
2、表中填报2017年1至12月末参保(含减少及新退休)人员:减少人员除“上年月均收入”、“月应缴基数”栏外其他栏应如实填报,备注注明“上年减少”字样
3、市本级医保参保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按上年月均统筹内养老金发放额填报“上年月均收入”栏。
4、2018年1至6月新增且7月仍参保人员也应在本表内填报,且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新增”字样,用于基数调整。
单位经办人(签字):社保初核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日社保复核人:
第1 页。
广西社保历年缴费基数一览表
广西社保历年缴费基数一览表摘要:一、广西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概述二、广西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三、2022 年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四、2020 年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五、2014 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六、广西2023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正文:广西社保历年缴费基数一览表提供了广西历年来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情况。
根据表格,我们可以看到广西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 元/月,下限调整为5975 元/月。
2022 年,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可在2951 元至15765 元之间自主选择。
这一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使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
在2020 年,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与2019 年保持一致,为2955.1 元/月,上限则为15769.5 元/月。
这一政策规定了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范围,保障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2014 年的数据,山西社保缴费基数各单位在申报2014 年度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时,结合参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确定2014 年度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
最低不得低于2013 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60%,即2080 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
这一政策为山西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提供了参考。
最新消息显示,广西2023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
根据《关于公布2023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广西2023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已经确定。
自7 月24 日起,2023 年缴费已正式开始。
总之,广西社保历年缴费基数一览表为公众提供了广西社保缴费基数的详细信息,有助于企业和个人了解和合规操作。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附件1:网站注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注册手续。
二、网上申报授权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7室或拨打电话86590933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部(以下简称“征缴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
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
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字符。
3、基础信息核对及录入:此次《花名册》中的“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核对或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
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
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退差确认单(空表和表样)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退差起止时间 原缴费基数 现缴费基数
基数差
养老、失业
生育、工伤、 本人签字
医疗
我单位申请退出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并承诺上述人员经本人签字的缴费工资和差额 基数真实有效;申报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 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已将涉及基数申报错误的全部职工一并办理 完毕,以上情况如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XXXX年XX月至XXXX年XX 月
XXXXXXXX基数差 Nhomakorabea养老、失业
生育、工伤、 本人签字
医疗
XXXX
XXXX
XXXX
我单位申请退出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并承诺上述人员经本人签字的缴费工资和差额 基数真实有效;申报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 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已将涉及基数申报错误的全部职工一并办理
单位法 人(负 责 人): 单位经 办人:
办理日期:
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退差确认单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911XXXXXXXXXXXXXXX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911XXXXXXXXXXXXXXX
姓名
身份证号
退差起止时间 原缴费基数 现缴费基数
XXXX
110102XXXXXXXXXXXX
单位法 人(负 责 人): 单位经 办人:
办理日期:
市_____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精选4篇
________市_____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缴费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缴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人、元单位简况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确认方式签名确认公示确认申报情况上年度财务实际列支数职工人数本期申报缴费人数工资总额年缴费基数本期申报差额人数单位缴费水平2021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金额2021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申报数与报表数差额原因扣减因素增加因素项目人数工资总额备注项目人数工资总额备注2021年1月以后减少人员2021年新增参保人员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2021年新增参保人员聘用退休人员挂靠本单位参保人员劳务租赁人员外籍人员其它合计合计本申报表是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
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工会(职代会)意见:职代会(盖章):工会主席(签字):年月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复审:初审:年月日(2)年缴费基数是参保人申报的月缴费基数之和乘12。
(8)本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单位如有其它情况请另附说明。
填表人:申报日期:年月日_______市______年度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缴费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缴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人、单位简况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确认方式签名确认公示确认申报情况上年度财务实际列支数职工人数本期申报缴费人数工资总额年缴费基数本期申报差额人数单位缴费水平2021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金额2021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申报数与报表数差额原因扣减因素增加因素项目人数工资总额备注项目人数工资总额备注2021年1月以后减少人员2021年新增参保人员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2021年新增参保人员聘用退休人员挂靠本单位参保人员劳务租赁人员外籍人员其它其它合计合计本申报表是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
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并企养[2014]12号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为了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2014年参保单位缴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市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要进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凡与参保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全部用工,都要纳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
包括单位在岗、内部退养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限未满(含停薪留职)人员、农民工等都要作为参保人员一并申报缴费。
在异地参保的人员,在申报时须提供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证明。
二、缴费基数申报各缴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实申报2014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一)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1、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原则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当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做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
参保单位申报单位缴费基数时,要如实填报《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
以集团或主管公司为单位向统计局报表的,由负责报表的单位提供《2013年度工资总额过录情况表》(见附件2),并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什么是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
什么是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是我国政府直接管理的⼀种制度,⽤于保障公民的⽣活。
现在很多⽤⼈单位都会给员⼯缴纳社保,所以单位为你购买社保时,需要你填写⼀些资料,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表就是你所需要填写的。
⼀、费申报核定表是什么这是⽤⼈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填报的表,便于机构审核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第⼆章、第六条[申报内容]规定⽤⼈单位进⾏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1、⽤⼈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及账号;2、⽤⼈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额和缴费期限等;3、职⼯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4、为职⼯代扣代缴明细情况;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什么是社保缴纳核定表1、是社保局做缴费基数的核定,⽽进⾏打印统计的报表。
2、⾸先需要企业⼈事部⾃助经办平台登陆后找到查询打印,选择单位⽉平均打印,选择表式类型,选择“核定表”确认,再点击后⾯的打印。
3、在申报后社保局会对此进⾏核定确认,通过后可以进⾏缴费,⽽社保局就保存了各企业各保险的核定情况,待社保局需要查询时只需要汇总打印即可。
三、社会保险计算⽅法⼀般以上⼀年度本⼈⼯资收⼊为缴费基数。
(1)职⼯⼯资收⼊⾼于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资收⼊低于当地上⼀年职⼯平均⼯资60%的,以当地上⼀年职⼯平均⼯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资收⼊⽆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职⼯平均⼯资为缴费⼯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或者7⽉,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上年度的⽉平均⼯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资表这些证明。
四、社会保险与的区别1、概念不同: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含、、、、五个险种;五险⼀⾦指养⽼保险、医疗保险、⽣育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及。
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2014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我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申报2014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本花名册填报信息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有关规定在我单位显著位置公示5天以上,没有任何问题,能够保证本花名册申报情况真实有效。
若因我单位违反规定申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工会(签章):单位编号:所在区(市):
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工资总额按月均填报,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2.参保人员认为本人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与参保单位统计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单位
人力资源部门查询,对于参保单位未按规定为参保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参保人员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1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3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指南参考
收入台帐汇总表式
(二)与财务部门核对工资总 额
人事部门统计的工资总额必 须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要保证 数据一致,如果有差额请附文字 说明。
四、基数申报流程(柜面申报)
(一)获取申报花名册
用人单位注册为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网用户后,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南京市2011 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和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缴费单位均可办理注册,注
基数前已补办理
参保手续的人数
和工资总额。 如
有其它需扣减的
因素等情况,须
提供资料和文字
说明。
指扣减因素栏人数与 金额的和
本表是填写“扣减因素”中“社会保险关系在
原单位人员”“外籍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 员”“外地劳务派遣参保人员”及“其它人员”等 栏目的附表,涉及有的栏目就要填写,合计金额与 《申报表》扣减金额要一致。
审核
2013年减少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 外籍人员 聘用退休人员 劳务派遣(代理)人员 实习人员 其它
指用人单位 聘用的外籍人员 人数和实际发放 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须 提供外籍人员有 效护照、港澳台 地区身份证件或 就业证、专家证、 聘书等身份证明 及个人所得税纳 税凭证等复印件。
扣减因素
增加因素
项目
人 工资 数 总额
2013年新增 参保人员
挂靠本单位 参保人员
其它
审核
指在2013年新增的参保 人数和当年申报月基数推算 的没有起薪月数的总额。
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 外籍人员 聘用退休人员 劳务派遣(代理)人员
实习人员 其它
指单位使用社会保险 在原单位缴纳的人数和实 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须提供社会 保险在原单位人员的花名 册,非在我市参保人员还 须提供经参保地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确认的2013年参
【最新】缴费基数员工确认-范文模板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缴费基数员工确认篇一: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确认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确认表篇二: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转)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201X-09-08来源:向日葵保险网摘要:社保缴费基数:工资低于1680元的人,以1680元为基数缴纳;高于12603元者,以12603元为基数缴纳。
对于在1680元—12603元之间的人,是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5月9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1X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今年最高及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12603元、1680元,较去年分别上涨了492元、65元。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来的?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根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联动的。
本市201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201X年调至3322元,201X年为3726元,201X年至4037元,201X年为4201元。
社保月缴费基数也相应每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这里,我们要提到一个概念: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需要提醒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这与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有一定的区别。
收入“中等”按去年月平工资缴费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确定201X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4201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较之去年的12111元,提高了492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较之去年的1615元,提高了65元。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4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4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
2014年07月至12月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险种缴费费率(%)月缴纳各项社保费金额(以三种情况为例) 单位:元 总费率单位缴纳 费率个人缴纳费率养老:以1519.2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40%) 医疗等4险:以2278.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五险:以2278.8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60%) 五险:以11394元为基数 (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总金额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总金额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28 20 8 425.38 303.84 121.54 638.06 455.76 182.30 3190.32 2278.80 911.52 失业保险 1.5 1 0.5 34.18 22.79 11.39 34.18 22.79 11.39 170.91 113.94 56.97 基本医疗保险 10 8 2 227.88 182.30 45.58 227.88 182.30 45.58 1139.40 911.52 227.88 工伤保险 0.5~1.5 0.5~1.5 0 11.39 11.39 0 11.39 11.39 0 56.97 56.97 0 生育保险 0.6 0.6 0 13.67 13.67 0 13.67 13.67 0 68.36 68.36 0 合计40.6~41.630.1~31.110.5712.50533.99178.51925.18685.91239.274625.963429.591196.37注:1、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5、1、1.5等费率,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是以0.5费率计算的。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附件:SB015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1 -填表说明:1.本表供缴费人进行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共有3张附表,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附表(缴费人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及当地地税部门提供的具体补充说明);2.本表表头资料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3.第1列费种、第2列费目分别从附表1中第1列、第2列提取,相同费目只提取一次;4.第3列从附表1中第3列分别提取起止日期,同费目所属期分段的,合并所属期后分别提取;5.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分别从附表1第4列、15列、16列、18列对应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6.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结算所属期内缴费人自行申报金额,即按每月缴费基数乘以当月缴费比例计算申报的累计数。
不包括社保部门产生的应征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7.第9列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已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2009年所属2月份的减征金额在此栏反映;8.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9.表中补充资料由缴费人如实填报,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 2 -SB015-1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企业编码:单位:元(列至角分)1、此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结算时必须填写,并与主表同时报送;2、不能准确核算工资总额的缴费人必须先填写附表2,本表第4-15列可不写,第16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7列取数;3、第3列所属日期、第5-14列调整项目和第17列缴费比例由各地自行维护,如果年度内缴费比例或调整项目发生变化的,可分不同时间段分行设置,各时间段应完整连接;市本级自2009年9月(所属期)起,养老保险费费率由18%调整到16%,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需按所属期分段填列,即“所属日期”分别为“20090101-20090831”和“20090901-20091231”;4、表中需结算的费种、费目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中有结算标记的项目中取得,并按各地的维护设置产生第3列、第17列;5、第4列由缴费人据实填列结算所属期内实际发生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同费目所属期拆分的,工资总额对应所属期拆分填列;6、第9、14、15、18列,按表中逻辑维护计算公式。
2024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024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二、申报基数调整情况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24年起,参保单位需重新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和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请认真填写以下信息:1.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__________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__________三、申报单位声明1. 本人声明以上填报信息属实,如有不实情况,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本人同意社会保险部门对以上填报信息进行核实及审查。
四、申报单位盖章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单位盖章):五、提交材料及联系方式请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部门。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__________。
六、注意事项1. 申报截止时间为__________,逾期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2. 如单位基数调整有异议或需要申诉,请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参保单位需保持社保缴费基数的真实、合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以上为2024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的相关内容,请各参保单位认真填写和提交,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第二篇示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已成为企业的一项必备工作。
作为参保单位,每年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024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帮助广大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我们将就此进行介绍和解释。
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在特定期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依据的工资、收入或者资产额度。
2012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表
2012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表
单位编号: 单位地址: 所属城区: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类型: 单位:人、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社保局经办人: 社保局复合人:
注:1、此表申报的缴费基数从本年7月开始执行,2012年度单位申报参保人数和月缴费基数工资总额与(表一)和(表二)合计数一致。
2、未参保人员下项空白处可根据单位实际轻薄填报。
3、缴费单位申报书与报表所反映数有差异的,另附文字说明。
4、本表一式二份,填报单位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一份。
审办时间:2012年 月 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南府规〔2018〕25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南府规〔2018〕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1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市、县、城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给予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
企业注册园区在各城区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企业注册园区在各县和开发区的,补贴资金由各县财政和开发区财政全额承担。
二、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由8.0%降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