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引言国际贸易争端是指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例如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争议等。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社会建立了一套相应的解决程序。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程序和主要机构。
一、争端解决机构1.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负责处理全球贸易纠纷的最重要机构。
其争端解决机构被称为争端解决机构(DSB)。
DSB由争端解决机构主席和争端解决小组组成,负责处理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2. 裁决机构裁决机构是争端解决的关键机构之一,由7名裁决员组成。
在争端解决程序中,如果被控方不同意与控方达成解决方案,可以要求裁决机构进行裁决。
二、争端解决程序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协商阶段在正式启动争端解决程序之前,各方通常会先进行协商,试图通过和解来解决争端。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争端解决程序将正式启动。
2. 请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控方向DSB提出请求,要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
争端解决小组由成员国中不与争端有关的国家组成。
3. 争端解决小组程序争端解决小组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准备的证据,并进行详细调查。
小组将就涉及的问题达成一致,并提交报告给DSB。
4. DSB审议和裁决DSB将审核争端解决小组的报告,并就涉及的问题进行审议。
如果无法解决争端,被控方可以直接要求成立裁决机构进行裁决。
5. 裁决和执行裁决机构根据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对争端进行裁决。
各方应履行裁决结果,并执行相关的措施。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是为了解决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而建立的重要机制。
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和裁决机构,各方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解决贸易争端,稳定全球贸易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它有一个独立完整的解决其成员国家在WTO协定项下各种贸易争端的司法系统,就是人们常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司法系统有其裁判所遵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专门的裁判机构以及保证裁判能够顺利执行的机制。
迄今为止,WTO已经受理了300多个案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新报告,已经结案的有200件,108件未结案件。
WTO的成员国经过谈判达成的协议,是WTO的规则。
WTO的规则是WTO的核心。
它规定了世界贸易要遵循的国际法律。
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就是争端解决机制要遵循的程序法。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重大突破。
本文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沿革、作用和特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等方面简要介绍一下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1.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由来目前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半个世纪以来GATT1947实践的发展,也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
通常而言,《GATT1947》第22条和23条是关贸总协定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规则和法律基础。
第22条规定了缔约方之间进行磋商的权利;第23条规定了提出磋商请求的条件、多边解决争端的主要程序及授权报复等。
但是,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一些严重缺陷。
例如,由于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争端解决往往久拖不决;由于奉行“协商一致”原则,被专家组裁定的败诉方可借此规则阻止专家组报告的通过。
这些缺陷使得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大打折扣。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乌拉圭回合”将争端解决纳入谈判议程,并最终达成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建立了WTO争端解决机制。
该机制针对旧机制的缺陷,建立了一套精细的操作程序、严格的时间限制和交叉报复机制,发展了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
DSU是WTO协定的附件2.从DSU3.1的规定可以看出,WTO争端解决机制是根据GATT1947第22条和第23条实施的管理争端原则,以及对该原则的进一步详述和修改。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一个全球贸易规则的监管机构,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然而,在全球化进程中,贸易争端时有发生,这就需要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发挥作用。
一、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功能之一,它确保了贸易争端的公正解决。
在全球贸易中,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如果没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可能会演变成经济战争,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和运作对于维护全球贸易秩序至关重要。
二、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争端解决机制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公正、透明、有效和可执行性。
首先,公正是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原则,确保争端解决的过程和结果公正无私。
其次,透明是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的关键,各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都有权知晓争端解决的进展和结果。
再次,有效性是争端解决机制的目标,通过及时解决争端,确保贸易纠纷不会拖延和升级。
最后,可执行性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保障,确保争端解决结果得到各成员国的遵守和执行。
三、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协商、专家组成员的任命、专家组审理和上诉机构审理。
首先,当两个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首要的解决方式是通过协商来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争端当事国可以请求成立专家组来审理争端。
专家组由成员国共同任命,以确保公正和中立。
专家组审理后,如果争端仍未解决,当事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最高法院,负责对专家组的裁决进行审查。
四、争端解决机制的成果争端解决机制的成果是贸易争端解决的最终结果,对各成员国都有约束力。
一方面,争端解决机制可以确保贸易规则的有效执行,保护成员国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争端解决机制可以促进贸易争端的和平解决,避免经济战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升级。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是在跨国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争端或冲突。
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这些纠纷可能会给国际贸易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和推动经济的发展,国际社会制定了各种解决贸易纠纷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方法,并就其中的几种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一、对话与协商对话与协商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最基本和最常见的方式。
当双方在贸易合作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对话与协商来解决分歧。
双方可以通过直接会谈、交换观点、理性讨论等方式,找到共识并达成协议。
这种方式注重双方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促进合作关系的维护和发展。
二、国际仲裁国际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端的方式。
仲裁是通过有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裁决争议。
国际商会仲裁院和世界组织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等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国际仲裁实践经验和行业专业知识,可以对国际贸易纠纷进行公正、合理的解决。
国际仲裁的优势在于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一般情况下,它的速度相对较快。
三、诉讼与国际法院当贸易纠纷无法通过对话、协商和仲裁解决时,当事方可以选择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审理国家之间的争端。
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四、谈判与调解谈判与调解是另一种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
它强调通过各方的妥协和让步,找到争端的和解方案。
谈判与调解注重双方的平等和协作,通过双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达成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的结果。
五、贸易保护主义与关税争端解决贸易保护主义在近年来逐渐抬头,给国际贸易环境带来不确定性和挑战。
当贸易纠纷涉及关税和贸易壁垒时,国际社会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常用的解决关税争端的方式,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审议,解决关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方面的争端。
总结起来,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与方式多种多样,旨在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纠纷的和解和公平裁决。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协商;斡旋、调解、调停;仲裁;专家小组;上诉机构。
(一)、协商程序磋商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必经程序,它是争端当事方自行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也是WTO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
有资料显示约80%的争端是在建立专家组之前通过磋商使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
关于磋商的规定集中在《谅解》第4条里。
《谅解》规定任何一个成员方可以就另一成员方在其境内采取的影响任何有关协议实施的措施,提出磋商的请求。
争端发生后,要求磋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磋商申请的成员方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日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腐烂的产品)进行磋商,60日内解决争端(紧急情况下20天内)。
收到申请的一方未在上述日期内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果,则申请磋商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在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不可能通过磋商解决争端,也可以更早进入专家组程序。
(二)、斡旋(goodoffices)、调解(conciliation)与调停(mediation)程序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是在争端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中立第三方(如WTO总干事)协助解决争端的方法。
该程序的特点:其一,它不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定程序,与磋商必经程序不同;其二,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由任何一方提起,可随时开始和终止,即便在专家组程序启动后,该程序仍可进行.限制:此程序一旦在磋商阶段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则磋商请求方在对方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日内不得要求成立专家组,除非双方共同认为该过程未能解决争端。
按照规定,这一程序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争端当事方在这一程序中的立场应予保密.(三)、仲裁程序与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有别,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第25条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内的仲裁作为一种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可解决由当事方明确确定的有关问题之特定争端。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世界各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然而,贸易争端也难免会出现。
当国家间在贸易领域出现分歧和纠纷时,解决争端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常见方式和机构,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协商解决贸易争端协商是解决贸易争端最常用的方式之一。
当国家之间出现贸易争端时,双方可以通过直接对话和协商来解决问题。
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好处是,可以降低成本,同时维护双方的关系。
然而,协商方式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协商需要各方都愿意坐下来谈,并且有互相妥协的意愿。
如果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双方观点差异过大,协商往往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其次,协商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导致争端的解决时间较长。
二、国际贸易仲裁国际贸易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进行裁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在国际贸易仲裁中,争端一方可以请求国际仲裁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裁决。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确保争端得到公正的解决,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际贸易仲裁的一大优点是迅速性,相比其他方式,仲裁过程可以更快地达成解决。
然而,国际贸易仲裁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仲裁机构的裁决可能并不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可能会对一方不公平。
其次,仲裁过程需要付费,有一定的经济成本。
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通过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争端进行审议和裁决。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是具备法律约束力,通过多边合作来解决争端。
它也提供了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各方对争端解决过程有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然而,WTO争端解决机制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机构的决定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各方的利益,双方在裁决结果上可能存在分歧。
其次,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
四、双边和多边协定除了上述方式和机构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协定来解决贸易争端。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负责调解国际贸易纠纷的国际组织。
它负责调解和处理来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维护其中双方的基本利益以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
WTO争端解决程序是其核心部分,每个成员国都在接受WTO规则的同时承诺遵守这些规则。
WTO争端解决程序涉及两方成员国之间,第三方成员国也可以参与其中,也可以利用整个组织的资源和人员来监督这些争端的解决程序。
一般而言,WTO争端解决程序由多轮谈判组成,以确保双方是平等交涉,以找到可接受的共同落脚点,最终形成一份协议或决议,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稳定。
如果某一方不能或者拒绝服从,可以请求外部仲裁或双边征收非反制措施。
WTO争端解决程序的成功取决于双方就产品、服务和其他贸易纠纷所采取的行动,以促进公平竞争和平等对待,消除贸易壁垒,以及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通过这一规范程序和此类争端解决机制,WTO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会员国提供了一个可靠和可行的有效机制,旨在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和贸易权利,支持其发展和繁荣。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 (一)争端类型: • A、违反性申诉: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国内
措施违反了WTO相关协议;若申诉成功, 被诉方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国内措施; • B、非违反性申诉:申诉方只须证明其利益 受损或丧失;若申诉成功,被诉方需要作 出补偿。 • C、其他
(二)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 P.148
• 上诉机构是常设机构,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七名成 员中的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
• 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 组做出的法律解释。不能推翻专家组认定的事实。
• 4、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程序
•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都须经过【争端解决机 构DSB】的通过,由此形成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 议。采用“反向协商一致”原则即只有争端解决机构 全体成员都不赞成方能否决报告。
• 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 解决机构上诉
• 【答案】C
• 【考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解析】选项A错误。 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作出裁定,即使相 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主张。 选项B错误。磋商是申请设立 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必须经过 磋商程序,但仲裁与调解不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
• 选项C正确。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 一致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 过。 选项D错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 规定,任何一方均有上诉权,但上诉审的范围仅限于专家 小组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和法律解释。
• 【201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
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 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 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国际贸易是各国间重要的经济活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贸易争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稳定的贸易秩序,各国建立了一系列解决争端的机制和方式。
本文将介绍一些主要的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
一、协商和谈判协商和谈判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解决争端方式。
当贸易争端发生时,各国可以通过直接沟通、交涉和磋商来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通过协商和谈判,各方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避免争端进一步升级。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主要组织,它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
根据WTO规则,当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可以通过申请争端解决机制来寻求解决。
该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它们通过听证、研究和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争端。
三、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端方式,它借助于第三方仲裁机构或人员,以公正、中立的立场对争端进行裁决。
仲裁是一种法律上的解决方式,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各方可以选择将争端提交给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庭,以便达成公正、合法的解决方案。
四、调解和和解调解和和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或双方协商达成妥协的方式。
与仲裁不同,调解和和解更加注重协商和双方的主动参与。
在贸易争端中,各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通过调解和和解来解决争端。
这种方式强调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共赢,有助于保持贸易伙伴关系的长期稳定。
五、诉讼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当其他解决争端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时,各方可以选择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或特定贸易纠纷解决法庭。
诉讼方式更加正式和法律化,需要各方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最终由法庭做出裁决。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的解决争端方式多种多样,各有利弊。
协商和谈判是最基本的方式,能够通过双方沟通达成共识。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贸易争端提供了专门的机构和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6个组成部分:
(一)强制性的双边协商(也存在多边协商和诸多边协商的可能性)。
协商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或达成谅解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争端发生后,要求协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协商申请的成员自收到申请日起,10天内应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于腐烂的产品)进行协商,60天内(紧急情况下20天内)解决争端。收到申请的一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未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双方未能解决争端,则申请协商一方可要求成立专家小组。凡与此争端有重要利害关系的成员在传阅协商申请日起10天内通知协商各方和DSB后,允许参加协商。
(三)公正独立的专家小组程序。
当协商、斡旋、调解、调停均不能解决争端时,一方向DSB提交设立专家小组申请。专家小组通常由秘书处指定的约3至5名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政府和非政府人员组成。为便于选择专家,秘书处各有符合专家资格的政府与非政府人员名单。专家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其工作程序和严格的时限对将要处理的申诉案件的事实,法律(协定)的适用及一致性做出客观的评估,并向DSB提出调查结果报告及圆满解决争端的建议,从报告提交DSB起60天内,由DSB会议通过此报告,如争端一方提出上诉,则报告不予通过。
(四)上诉审查程序。
当争端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持有异议并将上诉决定通知DSB,或DSB一致反对采纳专家组的报告时,则由DSB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处理对该案件的上诉。上诉只能由争端方提出,且上诉事由仅限于专家小组报告中论及的法律问题及该小组做出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的报告应自上诉决定通知DSB之日起60天内做出(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上诉机构的报告可以确认、修改或反对专家小组的结果和结论。如上诉机构报告被DSB采纳,则争端各方均应无条件接受。
贸易争端解决程序
贸易争端解决程序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问题,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贸易争端,国际社会发展了一套解决程序,旨在维护贸易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机构。
一、争端解决的背景贸易争端通常由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政策措施引发,例如关税、配额、补贴等。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认为受到了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公平对待时,就会提起贸易争端解决程序。
二、贸易争端解决的主要步骤1. 协商阶段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步是协商阶段。
双方当事国应该寻求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贸易争端。
在这个阶段,双方可以就争端事项展开讨论,并尽力达成互相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在协商期限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履行达成的协议,那么争端将进入下一步。
2. 调解与斡旋阶段如果协商无果,当事国可以请求第三方的调解与斡旋。
这个第三方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或组织,其作用是帮助当事国找到一个公正和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与斡旋的结果并非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可以为进一步解决争端提供有益的指导。
3.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如果调解与斡旋也没有解决争端,当事国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申诉。
这个机构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组成,负责解决与WTO协议有关的贸易争端。
当事国需要提交书面申诉,说明其对另一方的指控和请求。
争端解决机构将进行调查,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最终作出裁决。
裁决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国必须履行裁决。
三、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机构和原则1. 争端解决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是最重要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
它由争端解决机构议定书(DSU)规定,包括争端解决机构和上诉机构。
该机构的成员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组成,负责处理与WTO协议相关的贸易争端。
2. 争端解决原则贸易争端解决程序遵循一些重要原则,以确保其公正和有效性。
这些原则包括争端解决的迅速性、对当事国平等机会的确保、对透明度的要求以及对裁决的执行。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引言第一部分: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的主要流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阶段一:协商和磋商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时,应通过协商和磋商的方式解决。
当事国可以通过直接对话、磋商会议等方式尝试解决争端。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争端将进入下一个阶段。
阶段二:调解和斡旋在无法通过协商和磋商解决争端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和斡旋。
相关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贸易法庭(ITC)等,可以提供中立的调解和斡旋服务,帮助各方找到解决争端的途径。
阶段三: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如果经过调解和斡旋仍然无法解决争端,争端双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寻求解决方案。
其中最重要的争端解决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由独立的专家组成,负责审理和裁决国际贸易争端。
阶段四:裁决和执行在争端解决机构审理后,将发表裁决意见。
裁决意见有约束力,当事国应遵守并执行。
如果一方拒绝执行裁决意见,另一方可以寻求追加措施,以确保执行。
第二部分:相关的国际组织、机构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中,有几个重要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发挥着关键作用: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最重要的贸易和争端解决机构。
它的争端解决机构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最常用的机构之一。
争端解决机构由独立的专家组成,负责审理和裁决争端。
国际贸易法庭(ITC)国际贸易法庭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法庭,负责处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争端。
它为当事国提供独立的调解和斡旋服务,帮助解决争端。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推广国际贸易法的机构之一。
它致力于促进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并为当事国提供有关国际贸易法的咨询和指导。
结论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程序是保障公平贸易和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机制。
通过协商、调解和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可以有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世界贸易组织等相关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主要特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主要特点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它在维护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贸易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面将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其主要特点。
详述程序包括争端的启动及处理,特点包括争端解决的透明性、法律性、效力执行等。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对话和协商阶段:在争端发生之初,WTO成员国之间鼓励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
如对话和协商未能解决争端,任何成员国都有权利请求争端解决方案的启动。
2.申诉和请求成立专家组:争端一方向争端解决机制提交书面申诉,说明争端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解决的措施。
接下来,争端双方协商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WTO总干事将根据规定程序任命专家组成员。
3.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是由各方共同承认的专家组成的,他们就争端的基本事实异同、适用法律及其解释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审议。
专家组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辩解,并根据WTO协议和相关国际法作出决定。
4.上诉机构程序:如果争端一方不接受专家组调查报告或决定,他们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上诉机构由七名成员组成,他们是经过任命,而非由争端一方和上诉机构协商选举产生的。
上诉机构审查专家组报告并就应用法律的正确解释进行复审。
上诉机构的裁决是终审决定,必须得到争端各方同意才能推翻。
5.实施和遵守:一旦专家组或上诉机构做出裁决,争端一方应该采取措施来遵守裁决。
WTO协议赋予成员国采取“必要的补偿”或停止侵权行为的权利。
如果争端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受到侵权方的制裁。
1.透明性: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全程公开透明。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听证会和审议均对公众开放。
争端双方的争端报告、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也向所有WTO成员公开。
2.法律性: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成员国必须根据裁决来调整其贸易措施。
WTO争端解决机制基于WTO成立文件,以及WTO规则和协议,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WTO争端解决的方法包括协商、认可和审查。
常规的争端解决流程如下:1.协商阶段:任何成员国认为另一成员国采取了违反WTO规则的措施时,首先应进行协商。
成员国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寻求和解。
这一阶段通常为60天,但有时可以延长。
2.专家组阶段: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端,成员国可以请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一个由专家组成的争端解决小组。
争端解决小组由独立的专家组成,他们的任务是详细研究争端,并发表对争端的意见。
专家组阶段通常不超过6个月。
3.上诉机构阶段:任何一方对专家组的意见不满意时,可以上诉至WTO上诉机构。
上诉机构由7名成员组成,履行独立的评审职责。
他们会检查专家组的法律解释是否正确,并发表最终的裁决。
4.执行阶段:一旦裁决作出,被裁决的成员必须采取措施解决争端,并消除违反WTO规则的行为。
如果被裁决的成员未能履行义务,胜诉成员可以请求WTO批准采取反制措施。
此外,WTO还设有一种特别的程序叫做快速争端解决机制(Fast Track Procedure),该程序主要适用于敏感的问题或临时的紧急事态。
快速争端解决机制在时间上有所压缩,通常为90天。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具有一些重要的特点。
首先,该机制建立在《一般协议与贸易关税》(GATT)和其他WTO协议的基础上。
第二,解决争端的过程是透明的,包括协商的过程、专家组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裁决等都是公开的。
第三,该机制确保专业性,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成员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他们是不受产业团体或政府影响的独立专家。
第四,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是快速且有效的,目的是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争端并确保落实。
总之,WTO争端解决的方法与程序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重要机制,旨在确保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得到公正和有效的解决。
通过协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争端方提供了透明、公正和快速的解决途径,并确保各成员国的贸易权益得到保护。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引言:国际贸易争端是指不同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在贸易方面发生的争议和冲突。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可能存在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争端等问题,解决这些争端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
一、谈判和商议解决争端谈判和商议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常见方法。
各方通过直接对话、平等商议和互相让步来解决争端。
这种方式强调互利共赢和合作解决问题,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谈判和商议的优点是灵便性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然而,这种方式需要各方之间相互信任和理解,如果存在严重分歧和利益冲突,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主要渠道之一。
该机制通过正式程序和规则化的争端解决程序来解决争端。
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理事会、争端解决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
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当一个成员国认为另一个成员国采取的措施违反世贸规则时,它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对该措施进行评估和裁决。
该机制具有专业性强、程序规范和中立公正的特点。
三、仲裁和调解解决争端仲裁和调解解决争端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另一种方式。
仲裁是指通过专业仲裁机构或者专家对争端进行评估和裁决。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来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和调解的优点是可保护各方的利益,避免争端升级和伤害贸易关系。
然而,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和调解人员非常重要,以确保公正和客观的争端解决。
四、国际法院和特设争端解决机构国际法院和特设争端解决机构是一些特定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
例如,国际法院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等。
这些机构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对争端进行全面和公正的评估。
然而,由于其限制性和特殊性,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争端解决的要求。
总结: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谈判和商议、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仲裁和调解、国际法院和特设争端解决机构等。
了解国际贸易争端解决WTO的法律程序
了解国际贸易争端解决WTO的法律程序国际贸易争端解决:WTO的法律程序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贸易争端也随之而来。
为了维护贸易秩序和促进公平竞争,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WTO的法律程序,从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到争端解决的程序流程。
一、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WTO的争端解决机构旨在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该机构由争端解决理事会和争端解决小组组成。
争端解决理事会负责管理和监督争端解决程序,而争端解决小组则是具体负责处理争端案件的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责包括:1. 确定争端的事实和法律问题;2. 评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政策是否符合WTO规则;3. 解释WTO协定和相关协议的内容;4. 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二、争端解决的程序流程争端解决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协商阶段:争端解决的第一步是进行协商。
成员国必须在争端出现之日起60天内向贸易伙伴提出正式协商请求。
在协商阶段,双方争端当事国可通过谈判达成解决方案,以避免进一步的争端程序。
2. 专家组成立:如果协商阶段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申请方可要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
争端解决小组由至少三个具有争端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他们将就争端进行调查,并最终提出解决方案。
3. 争端解决小组汇报:争端解决小组通常会在6个月内向争端解决理事会提交汇报。
该汇报将包括成员国争端双方的意见和专家组的调查结果。
4. 争端解决理事会审议:争端解决理事会将对争端解决小组的汇报进行审议,并讨论解决方案。
在此阶段,成员国可争议专家组的报告,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5. 授权报复措施:如果争端解决理事会确认成员国违反了WTO规则,并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受损方国家有权采取报复性措施。
这些措施通常是经过WTO批准的,以确保措施符合国际贸易规则。
6. 最终执行:争端解决程序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执行解决方案来恢复贸易秩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于各方在贸易条件、合同履行等方面出现争议而导致的纠纷。
解决这些纠纷是维护正常贸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
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当各方在贸易中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减轻纠纷对双方的损失。
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对话沟通,增进各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为今后的合作奠定基础。
2.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成为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重要平台。
根据该机制,各成员国可以向WTO提起争端解决申请,WTO将组织争端解决小组进行调查和裁决。
该机制的优势在于具有公正、透明的特点,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各成员国可以避免采取单边行动,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解决贸易纠纷。
3. 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将贸易纠纷提交给独立第三方进行裁决。
通过仲裁解决,各方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高额的法律费用。
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各方达到争议解决的目的。
仲裁还能够确保纠纷解决的保密性,以维护双方商业机密。
4. 司法诉讼解决当贸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或仲裁解决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
各方可以向国际法院或各国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
司法诉讼具有正式性和法律效力,并能够对纠纷进行全面调查和裁决。
司法程序通常较为耗时和费用高昂,尤其是涉及跨国纠纷时,还需要解决不同法律体系的问题。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解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仲裁解决和司法诉讼解决等。
不同的解决方式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促进国际贸易的有序发展。
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
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贸易活动的不断增多,贸易争端已成为国际经济和政治议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争端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和机构。
本文旨在探讨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双边谈判与协商双边谈判和协商是解决贸易争端最常用和最传统的途径之一。
在双边谈判中,争端各方通过直接对话,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优点,比如灵活性高、速度较快。
双边谈判可以通过建立双方互信和理解,达成互利共赢的贸易协议。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双边谈判可能较为偏向强国,使得弱势国家在协商中处于不利地位。
其次,由于争端双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谈判陷入僵局。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国际化的贸易争端解决途径,由WTO成员国共同制定和推行。
这种机制通过专业的争端解决法庭和专家组来解决争端。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在于提供公平和客观的第三方裁决,确保各国在争端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同时,该机制强调争端解决的合法性和规则性,有效遏制了贸易保护主义。
然而,WTO争端解决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解决争端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导致涉及争端的贸易利益受到影响。
其次,该机制缺乏强制执行措施,一些国家对裁决结果的执行并不积极。
三、多边贸易协议谈判多边贸易协议谈判是多个国家参与的贸易谈判,旨在通过扩大参与国之间的贸易联系,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促进经济合作。
多边贸易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争端,使各国的关系更加稳定和可预测。
然而,多边贸易协议谈判复杂且时间消耗较长,需要各方达成共识,难度较大。
四、仲裁和调解仲裁和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贸易争端解决途径。
在仲裁中,争端各方将争议提交给独立的仲裁员进行调解,并在仲裁员的裁决下解决争端。
这种方式对争端各方来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保密性。
然而,仲裁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需要各方自愿接受。
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争端
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国际贸易争端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它们可能导致贸易壁垒的出现,对全球市场带来不稳定性。
作为一个全球化时代的企业家或政策制定者,应该了解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以确保持续稳定的贸易关系。
本文将介绍一些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关键策略。
1. 寻求和解在国际贸易发生争端时,寻求和解是一种高效且可持续的解决方法。
对于涉及的各方而言,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冲突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应积极采取合适的手段,例如开展谈判、调解或仲裁,寻求公正和平等的解决方案。
此外,培养良好的政府间关系和企业间友好合作关系也有助于有效解决贸易争端。
2. 多边贸易体系多边贸易体系是国际贸易合作的重要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
加强对多边贸易规则的遵守,通过多边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一直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有效途径。
政策制定者应继续支持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通过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和落实来促进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发展。
3. 多样化贸易伙伴当贸易争端发生时,减少对单一贸易伙伴的依赖是重要的风险管理策略。
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应积极开展多元化贸易伙伴关系的拓展,寻找新的贸易机会,并避免对特定市场过度依赖。
通过多样化贸易伙伴,企业可以减少对某一市场的依赖,从而降低受贸易争端影响的风险。
4. 灵活调整战略在面对国际贸易争端时,企业应灵活调整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这可能包括寻找新的供应链渠道、扩大市场份额或调整产品组合。
通过对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的敏锐洞察,企业可以及时做出反应,并通过创新和优化来应对贸易争端带来的挑战。
5. 推动贸易多元化为减少贸易争端的风险,政策制定者应推动贸易多元化。
这意味着鼓励本国企业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和产品领域,降低对特定出口产品的依赖。
政府可以通过降低出口关税、提供贸易补贴或促进国内创新等措施来支持企业开拓新的贸易机会。
总结国际贸易争端是全球经济面临的重要挑战,但也是机遇。
国际贸易争议处理
国际贸易争议处理概述国际贸易争议处理是指国家之间在贸易领域发生争议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纷争的过程。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有不同的经济制度、法律规定和贸易政策,贸易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屡见不鲜。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和稳定的国际贸易秩序,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的机构和程序来处理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机构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机构主要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其下的争端解决机构。
WTO是一个多边贸易组织,致力于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
其争端解决机构是负责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机构,包括争端解决委员会、上诉机构和争端解决裁决小组。
贸易争议处理程序当国家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贸易争议处理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协商阶段贸易争端的协商阶段是解决争端的首要途径。
当某国认为另一国采取的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规则不符时,可以向该国提出贸易协商请求。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以交换信息、提出主张,并寻求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
争端解决委员会程序如果贸易双方无法在协商阶段解决争端,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委员会提交解决请求。
争端解决委员会由代表各成员国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与争端有关的情况,并提出调解建议。
争端解决委员会的决定是通过一致性原则作出的。
上诉程序如果贸易争端一方对争端解决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下设的专门机构,由七位法官组成。
上诉机构负责审理上诉请求、裁决争端和解释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裁决程序在一些情况下,贸易争端可能需要由争端解决裁决小组进行裁决。
争端解决裁决小组是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选派的专家组成,负责裁决争端并发表裁决意见。
争端解决的重要性国际贸易争端处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于维护全球贸易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争端双方能够在一个公正、透明的平台上解决纷争,避免采取单边行动和贸易战,保护各国的贸易利益和经济稳定。
国际贸易争议处理是保障国际贸易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
通过建立相应的机构和程序,能够减少贸易纷争造成的不确定性,维护全球贸易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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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协商;斡旋、调解、调停;仲裁;专家小组;上诉机构。
(一)、协商程序磋商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必经程序,它是争端当事方自行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也是WTO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
有资料显示约80%的争端是在建立专家组之前通过磋商使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
关于磋商的规定集中在《谅解》第4条里。
《谅解》规定任何一个成员方可以就另一成员方在其境内采取的影响任何有关协议实施的措施,提出磋商的请求。
争端发生后,要求磋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磋商申请的成员方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日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腐烂的产品)进行磋商,60日内解决争端(紧急情况下20天内)。
收到申请的一方未在上述日期内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果,则申请磋商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进入下一程序。
如果在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不可能通过磋商解决争端,也可以更早进入专家组程序。
(二)、斡旋(goodoffices)、调解(conciliation)与调停(mediation)程序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是在争端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中立第三方(如WTO总干事)协助解决争端的方法。
该程序的特点:其一,它不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定程序,与磋商必经程序不同;其二,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由任何一方提起,可随时开始和终止,即便在专家组程序启动后,该程序仍可进行。
限制:此程序一旦在磋商阶段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则磋商请求方在对方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日内不得要求成立专家组,除非双方共同认为该过程未能解决争端。
按照规定,这一程序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争端当事方在这一程序中的立场应予保密。
(三)、仲裁程序与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有别,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第25条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内的仲裁作为一种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可解决由当事方明确确定的有关问题之特定争端。
这一规定表明,世界贸易组织的仲裁不是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必经程序,而是一种供当事方选择,解决特定事项的辅助方法。
该条还规定,除谅解书中另有规定外,诉诸仲裁应以当事方的相互协议为前提。
而且,这种协议应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及时通知到所有成员方。
其他成员方不得成为仲裁程序的当事方,除非经已达成诉诸仲裁的各当事方同意。
仲裁裁决对当事方具有约束力。
此等裁决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理事会和委员会,以便任何成员可提出相关的问题。
(四)、专家组程序1.专家组的设立与构成。
时间要求: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第6条的规定,如果投诉方请求,专家组最迟应在此等请求被首次列为争端解决机构议程后的会议上予以设立,除非在此次会议上争端解决机构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不设立专家组。
如果投诉方请求,争端解决机构应在该请求后的15日内为设立专家组举行会议,不过这种会议至少应提前10天发出通知。
人数要求:根据谅解书第8条的规定,专家组应由三位专家组成,除非争端各方自专家组设立起的10日同意由五位专家构成。
资格要求:专家组的成员应是完全合格的政府或非政府人士包括曾任过专家组成员或向专家组陈述过案件的人士;曾担任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某一缔约方代表,曾担任过任何有关协定或其前身的理事会或委员会的代表;曾在秘书处任过职;曾讲授过国际贸易法和政策或在这方面发表过论著的专家;曾任过一成员方的高级贸易政策官员。
独立性的要求: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的独立性、不同的背景和广泛的经验。
在一般情况下,争端当事方的公民或在争端中有实质利益的第三方的公民不得作为有关争端的专家组成员。
涉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当一项争端为一发展中成员方和一发达成员方之间时,经该发展中国家请求,专家组中至少应有一位来自发展中成员方的专家。
专家名册:第8条还规定,为协助挑选专家,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应备有一份符合专家资格的政府和非政府人士的名册,以便从中挑选合适的专家。
专家名册应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前业已确定的候选人。
产生方式:各成员方可以定期建议进入专家名册的人士,前提是:必须提供有关个人士在国际贸易和有关部门或相关协定的事项方面的知识材料。
这些被推荐的人士经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后即增补进专家名册。
专家小组成员的产生:秘书处应向争端各当事方建议专家组的提名,争端当事方除非有充分有力的理由,否则不得反对秘书处的提名,如果专家组设立后的20天内未能就专家人选达成一致,经任何一当事方的请求,总干事与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理事会或委员会的主席磋商并与争端当事方协商后,应通过指派其认为最合适的专家来组成专家组。
2.专家小组的职能专家组的职能:根据谅解书第11条的规定,专家组的职能是协助争端解决机构履行谅解书和各有关协定的各项职责。
为此,专家组对于其受理的事项应作出客观的评估,包括客观评估案件的事实和有关协定的适用与遵守,并应进行有助于争端解决机构依有关协定作出建议或裁定的其他调查。
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专家组还应经常与争端各方协商,并给它们提供开展相互满意之解决办法的充分机会。
3.专家组的工作程序谅解书第12条和附件三为专家组规定了详细的工作程序。
其中心思想是:专家组程序既要保证质量的专家报告所需的灵活性,又要避免不适当的延误专家组的审理过程。
体现:一旦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确定后,各位专家经与争端各当事方协商后,应尽快和尽可能于一周内确定专家组的时间表。
争端各方的书面陈词应向秘书处交存。
如果争端各方未能发出一种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专家组应将其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争端解决机构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组报告应说明事实的调查结论、有关规定的适用性和专家组作出调查结论与建议的基本理由。
如果争端各方之间已就争端事项达成了解决办法,专家组的报告应只对案件作扼说明和报告已达成解决办法。
解决纠纷的时间要求:第12条规定,为使专家组程序效率更高,必须遵守时间规定。
专家组程序,一般来说,不应超过6个月(从专家组组成之日到专家组应尽报告发布之日);在紧急情况下,包括涉及易腐货物的情况,专家组应尽力在3个月内向争端当事方作成报告。
当专家组认为它不能按上述期限作成报告时,专家组应书面通知争端解决机构,说明延期的理由并估计将送交报告的期限。
无论如何,此等期限从专家组建立至报告发送到各成员方不得超过9个月。
对发展中成员方的争端的期限的特殊规定:谅解书第12条对于涉及发展中成员方的争端的期限方面作出了优惠规定。
其一:如果协商牵涉一发展中成员方采取的措施,争端当事方可达成延长期限的协议。
其二:如果有关期限已过,协商各方不能认为协商已经结束,争端解决机构的主席与当事方协商后应决定是否延长有关的期限以及延至多长时间(如果决定延长)。
其三:专家在调查一项针对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投诉时,应给该发展中成员方准备和提交其辩护的充足时间。
如果一个或多个争端当事方为发展中成员方,专家组的报告应明确表明:根据该发展中成员方在争端解决程序中所提出的有关协定,专家组已考虑到对发展中成员方的差别和更为优惠待遇的有关规定。
其四:根据投诉方的请求,专家组可以随时中止其工作,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在此等中止的情况下,谅解书中对专家组的程序、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建议和裁定的实施所规定的时限应按中止的时间予以延长。
如果专家组工作的中止超过了12个月,建立专家组的授权应予以取消。
4.复合投诉者程序和第三方介入。
所谓“复合投诉者程序”是指一个以上的成员方提交涉及同一事项的控诉,并请求就此设立专家组程序。
根据谅解书第9条的规定:其一:可设立一个专家组审查这些投诉,来考虑各有关成员方的权利,而且只要可能,应只设立单一专家组。
单一专家组应以如下方式来组织其审查这些控诉,争端各当事方本应享有的权利现在也绝没有受到损害。
专家组应就有关争端提交分立的报告,如果争端当事方之一如此请求。
其二:如果不只设立一个专家组来审查涉及同一事项的控诉,各分立的专家组也应尽可能由相同的专家组成,而且此等争端的专家程序时间表应协调一致。
根据谅解书第10条的规定,在专家程序中,争端各当事方的利益和其他成员方依照有关协定在争端中的利益,均应予以充分考虑。
任何成员方,即使不是争端的当事方,如果在专家组受理的事项中享有重大利益,可将其利益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并应有机会让专家组听取其意见和向专家组报告中得到反映。
第三方应收到争端各当事方向专家组第一次会议提交的陈词。
如果第三方认为已成为专家组程序的某一措施剥夺或损害其依照有关协定所享有的利益,该成员方可以根据谅解书诉诸正式的争端解决程序。
这种争端应尽可能由原来的专家组受理。
5.专家组的资料获取权利。
谅解书第13条规定,专家组享有从任何个人或机构寻求其认为必要的资料和技术咨询的权利。
当然,专家组从某一成员方管辖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寻求资料之前,应通知该成员方的有关机关。
成员方应对专家组的此等通知及时充分地给予答复。
不过未经提供资料之成员方的个人、机构或权力机关正式授权,所提供的秘密资料不得泄露。
6.专家组的中期审查阶段。
根据谅解书第15条的规定,专家组就争端当事方的可辩驳的陈词和口头辩论进行考虑之后,应向争端各方发布其报告草案中涉及事实和辩论的叙述部分。
在专家组确立的时限内,争端各当事方应就此提交其书面评论。
当收取争端当事方评论的截止时间过后,专家组应向当事方发布中期报告,其中既有事实叙述部分,又含专家组的调查与结论。
当事方可在专家组确定的期限内,书面请求专家组在向各成员方发送最后报告之前审查中期报告的特定部分。
为此,专家组应就书面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再举行会议。
如果当事各方在规定的期间内未发表意见,中期报告应被视为最终报告,并立即向各成员方发送。
专家组的工作在如下几个方面具有秘密性:①专家组的评议;②专家组报告的起草;③各位专家在专家组报告中发表的个人意见。
此外,向专家组(或上诉机构)呈递的书面陈述,除争端当事各方可获取外,也应是秘密的。
不过,争端当事方可向公众公开其自身的立场。
7.专家组报告的通过。
根据谅解书第16条的规定,为了使各成员方对专家组报告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争端解决机构在报告发送到各成员方的20天内不得考虑通过专家组报告。
各成员方如果对专家组报告有反对意见,应至少在争端解决机构开会讨论通过报告的10天前作成解释其反对意见的书面理由。
争端当事方应有权充分参与争端解决机构对专家组报告的考虑,其意见应予以记载。
专家组报告向各成员方发送后的60天内,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予以通过,除非争端一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其上诉的决定或争端解决机构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此等报告。
如果争端一方已通知其上诉的决定,专家组报告只有在上诉程序终结后才应由争端解决机构考虑通过。
(五)、上诉审查程序这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一种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