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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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

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黄东黎

几乎所有的法律体系,都会建立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也不例外。WTO有关争端解决的规则主要集中在《WTO协定》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书》(DSU,谅解书)。

谅解书共27条,4个附件,包括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管理与运作;一般原则;磋商程序;专家组及争端审理程序;上诉程序;执行。

第一节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方法论

传统的国际贸易争端有两种解决途径:

- 势力导向型:发生争端的各方以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谈判结果通常与各方政治和

经济势力的强弱有关。GATT机制。

势力强大的国家明显占优势。这些国家往往将经济强势通过外交手

段,如威胁终止经济援助、限制对方重要进口产品等,转换成胁迫对

手就范的力量。

机制缺乏法定约束力,仅在于鼓励争端各方诚意协商,以谋求双方都

能接受的解决途径

- 规则导向型”:各方以事先制定的规则为依据,由独立第三方裁定争端。WTO机制。

更能保障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政治、经济势力所起的作用小得多,更可能带来公正的结果,倍受小

国,尤其是不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拥护。

反对观点:可能造成争端裁定结果不一致,动摇各成员对协定的信任。

具有强迫性质的司法裁定给国际贸易带来一种不温和的气氛,反而增

加了冲突的可能性。

另外,裁定败诉方可能因国际司法体系的强制力不足而拒不遵守裁定,

造成对体制权威性、威严性的破坏,甚至动摇各方对争端解决机构的

信心。

此外,如果裁定发生错误,则将从根本上影响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

按照错误的结果执行,则可能对国际贸易体系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一个全球贸易规则的监管机构,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然而,在全球化进程中,贸易争端时有发生,这就需要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发

挥作用。

一、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

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功能之一,它确保了贸易争端的公正解决。在全

球贸易中,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如果没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可能会演变成经济战争,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和运作对于维护全球贸易秩序至关重要。

二、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

争端解决机制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公正、透明、有效和可执行性。首先,公正是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原则,确保争端解决的过程和结果公正无私。其次,透明是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的关键,各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都有权知晓争端解决的进展和结果。再次,有效性是争端解决机制的目标,通过及时解决争端,确保贸易纠纷不会拖延和升级。最后,可执行性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保障,确保争端解决结果得到各成员国的遵守和执行。

三、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协商、专家组成员的任命、专家组审

理和上诉机构审理。首先,当两个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首要的解决方式是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争端当事国可以请求成立专家组来审理争端。专家组由成员国共同任命,以确保公正和中立。专家组审理后,如果争端仍未解决,当事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最高法院,负责对专家组的裁决进行审查。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系统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系统

4、争端方反馈:争端各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专家组报告进行表决,如果接 受报告中的建议,则需制定实施计划并予以执行。
5、裁决执行:如果争端方未能接受专家组建议或未能有效执行实施计划,可 以向争端解决机构(DSB)申请授权报复。DSB可以授权采取报复措施,确保 争端得到解决。
成员国待遇
WTO成员国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投票权,可以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发表意见并参 与表决。不同类型成员国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发达成员国和发展中成员国 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下享有不同的审议频率和参与程度。此外,成员 国之间还通过贸易政策监督机制、透明度机制等相互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利与 义务的平衡。
总之,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系统为各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提供了公正、合理 且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专家组的调查和裁决,以及DSB的授权报复措施,有 力地维护了多边贸易秩序和国际经济合作。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和 争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该系统以更好地适应全球贸易发展的变化。
参考内容
中美贸易争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中美贸易争端(Trade dispute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又称中美贸易战、中 美贸易摩擦,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贸易争端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比较具有优势的出口领域;二是中国没有优势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
3、监督机制的不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对成员国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难以确保争端解决的有效执行。

试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规则

试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规则

试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规则

随着国际经济、政治、文化交流日益发展,经贸争议也愈来愈多地出现。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以来,其争端解决机制一直是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解决方式。本文将试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规则,并配以三个案例进行说明。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基于WTO成员国间的协议和规定。其中,最核心的规定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 协定),它规定了WTO成员的应遵守的贸易原则、规则和义务。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只有被控方同意才能将涉及争端的案件提交给WTO争端解决机构。

其次,WTO争端解决机构只对与WTO协定有关的贸易领域的争端进行裁决。WTO争端解决机构对涉及贸易的所有问题都不能裁决,只有在WTO协定中明确规定的问题才能成为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范围。例如,某些措施所涉及的领域包括环境、文化和国家安全等问题,都不能被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

接下来,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结果可以在WTO成员国之间得到有效执行。WTO成员国签署了《与争端解决有关的各方规定》,其中规定了一系列的透明度、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双方协商、清单措施、赔偿等方式。如果受或将受措施所影响的国家未能执行裁决,受害方也可以请求授予对违约国的贸易限制或对获赔国提供特殊让步的授权。

最后,以下是三个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案例:

1. 美国反倾销关税历史案件。2003年,欧盟(EU)就反对美国

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申诉。

在裁决中,WTO争端解决机构认定美国采取了违法的贸易手段,并要求美国修改其反倾销关税措施。经过数次上诉,最终双方于2009年达成达成和解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协商;斡旋、调解、调停;仲裁;专家小组;上诉机构。

(一)、协商程序

磋商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必经程序,它是争端当事方自行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也是WTO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有资料显示约80%的争端是在建立专家组之前通过磋商使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关于磋商的规定集中在《谅解》第4条里。《谅解》规定任何一个成员方可以就另一成员方在其境内采取的影响任何有关协议实施的措施,提出磋商的请求。争端发生后,要求磋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磋商申请的成员方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日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腐烂的产品)进行磋商,60日内解决争端(紧急情况下20天内)。收到申请的一方未在上述日期内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果,则申请磋商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在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不可能通过磋商解决争端,也可以更早进入专家组程序。

(二)、斡旋(goodoffices)、调解(conciliation)与调停(mediation)程序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是在争端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中立第三方(如WTO总干事)协助解决争端的方法。

该程序的特点:

其一,它不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定程序,与磋商必经程序不同;

其二,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由任何一方提起,可随时开始和终止,即便在专家组程序启动后,该程序仍可进行.

限制:此程序一旦在磋商阶段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则磋商请求方在对方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日内不得要求成立专家组,除非双方共同认为该过程未能解决争端。按照规定,这一程序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争端当事方在这一程序中的立场应予保密.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磋商(必经、最多60日、保密)
(非常设)专家组审理
(常设)
上诉机构审理
一票赞成
报告的通过
报告的执行和监督 不执行,争端对方将获权交叉报复
跨协议报复
跨产业报复
平行报复
• 1、磋商——必经程序
• 如果60日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申诉方可以请求 设立专家组。
• 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应保密。
• 2、专家组程序——核心程序
• 专家组是非常设机构,一般由三人组成,也可以 由五人组成。从秘书处的专家小组名单中选定。
• 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做出裁定。
• 专家组的最后报告一般应在6个月内提交争端各方, 列明调查结果、规则的适用和理由。
• 3、上诉机构审来自百度文库程序——特色程序
• 专家组报告发布后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 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 选项C正确。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 一致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 过。 选项D错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 规定,任何一方均有上诉权,但上诉审的范围仅限于专家 小组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和法律解释。
• 【201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
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 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 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负责调解国际贸易纠纷的国际组织。它负责调解和处理来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维护其中双方的基本利益以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WTO争端解决程序是其核心部分,每个成员国都在接受WTO规则的同时承诺遵守这些规则。

WTO争端解决程序涉及两方成员国之间,第三方成员国也可以参与其中,也可以利用整个组织的资源和人员来监督这些争端的解决程序。

一般而言,WTO争端解决程序由多轮谈判组成,以确保双方是平等交涉,以找到可接受的共同落脚点,最终形成一份协议或决议,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稳定。如果某一方不能或者拒绝服从,可以请求外部仲裁或双边征收非反制措施。

WTO争端解决程序的成功取决于双方就产品、服务和其他贸易纠纷所采取的行动,以促进公平竞争和平等对待,消除贸易壁垒,以及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通过这一规范程序和此类争端解决机制,WTO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会员国提供了一个可靠和可行的有效机制,旨在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和贸易权利,支持其发展和繁荣。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6个组成部分:(一)强制性的双边协商(也存在多边协商和诸多边协商的可能性)。协商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或达成谅解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争端发生后,要求协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协商申请的成员自收到申请日起,10天内应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于腐烂的产品)进行协商,60天内(紧急情况下20天内)解决争端。收到申请的一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未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双方未能解决争端,则申请协商一方可要求成立专家小组。凡与此争端有重要利害关系的成员在传阅协商申请日起10天内通知协商各方和DSB后,允许参加协商。(二)选择性的调停、调解、斡旋和仲裁。在解决争端的60天期限内,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是争端双方自愿执行的程序,可由任何一方提出,随时开始,随时结束。斡旋是第三方为争端当事者提供有利于进行接触和强制的条件,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意见,促使双方进行协商谈判或重新谈判。斡旋者自己不介入谈判的一种解决国际争端方式;调解,此处的调解概念不同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中调解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将争端提交由若干成员方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该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调停,是第三方不但为争端当事方提供谈判或重新谈判的便利,而且提出作为谈判基础的条件并亲自主持谈判,提出建议,促使争端双方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如果争端双方一致认为前述三种方式不能解决争端,则可提出建立专家小组的要求。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另一种方法,是由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直接将案件提交仲裁,并将结果通知DSB和有关协定的理事会和委员会。(三)公正独立的专家小组程序。当协商、斡旋、调解、调停均不能解决争端时,一方向DSB提交设立专家小组申请。专家小组通常由秘书处指定的约3至5名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政府和非政府人员组成。为便于选择专家,秘书处各有符合专家资格的政府与非政府人员名单。专家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其工作程序和严格的时限对将要处理的申诉案件的事实,法律(协定)的适用及一致性做出客观的评估,并向DSB提出调查结果报告及圆满解决争端的建议,从报告提交DSB起60天内,由DSB会议通过此报告,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DSM)是WTO的核心部分之一,旨在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DSM

提供了一套规则和程序,用于处理争端,并确保仲裁结果得到准确执行。以下是争端解决

机制的主要特点和程序。

首先,DSM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公正、透明和有效的程序解决争端。WTO设立了争端解决

机构(DSB)来处理争端。DSB由所有WTO成员组成,负责监督争端解决程序的运作。

争端解决程序被分为几个阶段。首先是咨询阶段,当一个成员国对另一个成员国的政策或

举措表示不满时,它可以提出咨询请求。咨询请求跟随一系列的协商,旨在解决争端。如

果协商失败,咨询请求国可以向DSB申请成立专家小组。

专家小组由3-5名具有争端解决经验的人组成,负责审理和裁决争端。专家小组根据双方

的论据、证据和WTO规则作出裁决。专家小组裁决通过DSB的一致采纳获得最终批准。

如果裁决结果被认为不公正或违反WTO规则,争端当事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

诉机构是解决争端的最高机构,由7名法学专家组成,任期为4年。上诉机构对专家小组的裁决进行审查,并判断其是否错误地解释了WTO规则。如果上诉机构维持专家小组的

裁决,裁决结果将成为最终决定。

争端解决机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执行机制。WTO对于裁决结果的执行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裁决结果,对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或制裁。如果对方仍未采取

措施履行裁决,申请方可以申请设立仲裁机构,以确定补偿额度或其他制裁措施。

除了上述基本程序和特点,争端解决机制还有一些其他要素。例如,由于争端解决过程非

wto争端解决机制完善的措施

wto争端解决机制完善的措施

引言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针对于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是WTO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也是多边贸易的支柱机制,其鲜明特色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尤为突出。它具有统一性、高效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同时它也具有自己的准则、机构和解决争端的程序。

回首半个多世纪以来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的瞩目成就,不得不让人赞叹它一直在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有效的保驾护航。由“外交取向”向“规则取向”改变后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为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公平性做出有力的保障的同时,也为全球经济的稳定性奉献了自己独特的力量。

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的认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其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和缺陷。无论是实体规定还是其解决争端的程序上,都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这些问题和缺陷被解决之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前景和运行无疑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彻底的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和缺陷十分必要,下面我将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概述说起,逐步谈到这些问题和缺陷,以及给出自己的解决办法和观点。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在阐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和缺陷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给出笔者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己的理解和分析,这样才能在建立在本人的理解之上更有效地也更深入的来探讨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问题,同时也可更好的对比本人观点与他人的异同之处,这也都需要参考在彼此针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不同的理解。下面我将从一下五个方面来表述自己对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解,分别为:其形成背景、主要特点、一般原则、重要作用和基本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主要特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主要特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主要特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它

在维护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贸易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将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其主要特点。详述程序包括争端的启动及处理,特点包括争端解决的透明性、法律性、效力执行等。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对话和协商阶段:在争端发生之初,WTO成员国之间鼓励通过对话

和协商解决争端。如对话和协商未能解决争端,任何成员国都有权利请求

争端解决方案的启动。

2.申诉和请求成立专家组:争端一方向争端解决机制提交书面申诉,

说明争端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解决的措施。接下来,争端双方协商确定

专家组成员名单。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WTO总干事将根据规定程序任

命专家组成员。

3.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是由各方共同承认的专家组成的,他们就争端

的基本事实异同、适用法律及其解释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审议。专家组对相

关文件进行审查、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辩解,并根据WTO协议和相关国际法

作出决定。

4.上诉机构程序:如果争端一方不接受专家组调查报告或决定,他们

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由七名成员组成,他们是经过任命,

而非由争端一方和上诉机构协商选举产生的。上诉机构审查专家组报告并

就应用法律的正确解释进行复审。上诉机构的裁决是终审决定,必须得到

争端各方同意才能推翻。

5.实施和遵守:一旦专家组或上诉机构做出裁决,争端一方应该采取措施来遵守裁决。WTO协议赋予成员国采取“必要的补偿”或停止侵权行为的权利。如果争端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受到侵权方的制裁。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WTO争端解决的方法包括协商、认可和审查。常规的争端解决流程如下:

1.协商阶段:任何成员国认为另一成员国采取了违反WTO规则的措施时,首先应进行协商。成员国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寻求和解。这一阶段通常为60天,但有时可以延长。

2.专家组阶段: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端,成员国可以请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一个由专家组成的争端解决小组。争端解决小组由独立的专家组成,他们的任务是详细研究争端,并发表对争端的意见。专家组阶段通常不超过6个月。

3.上诉机构阶段:任何一方对专家组的意见不满意时,可以上诉至WTO上诉机构。上诉机构由7名成员组成,履行独立的评审职责。他们会检查专家组的法律解释是否正确,并发表最终的裁决。

4.执行阶段:一旦裁决作出,被裁决的成员必须采取措施解决争端,并消除违反WTO规则的行为。如果被裁决的成员未能履行义务,胜诉成员可以请求WTO批准采取反制措施。

此外,WTO还设有一种特别的程序叫做快速争端解决机制(Fast Track Procedure),该程序主要适用于敏感的问题或临时的紧急事态。快速争端解决机制在时间上有所压缩,通常为90天。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具有一些重要的特点。首先,该机制建立在《一般协议与贸易关税》(GATT)和其他WTO协议的基础上。第二,解决争端的过程是透明的,包括协商的过程、专家组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裁决等都是公开的。第三,该机制确保专业性,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成员是经

过严格挑选的,他们是不受产业团体或政府影响的独立专家。第四,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是快速且有效的,目的是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争端并确保落实。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范本一: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

1. 介绍

WTO(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之间解决贸易争端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和规则的程序来解决成员国之间的争端,确保贸易规则的有效实施。

2. 提起贸易争端

任何WTO成员国都可以提起贸易争端,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以下是提起贸易争端的基本步骤:

- 向被控方提出咨询请求

- 咨询期限

- 咨询请求的内容

3. 确定争端小组

在接收到咨询请求后,争端解决互动小组将被组成来解决争端。以下是确定争端小组的程序:

- 调解与协商

- 争端小组成员的选择

- 争端小组的成立与程序

4. 争端解决小组程序

一旦争端小组成立,它将进行一系列程序来解决争端。以下是争端解决小组程序的基本步骤:

- 核查双方的论据

- 听证会

- 编写争端解决小组报告

5. 争端解决小组报告

争端解决小组将根据各方的论据和证据编写报告,该报告可能对双方有利或不利。以下是争端解决小组报告的基本内容:- 报告的结构

- 报告的内容

- 报告的决定

6. 接受或上诉

在争端解决小组报告发表后,双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告。以下是接受或上诉的可能步骤:

- 接受报告

- 上诉程序

- 上诉机构

7. 最终意见和实施

一旦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完成,最终意见将会发表,并且需要允许一定的时间来实施该意见。以下是最终意见和实施的基本程序:- 最终意见的发布

- 实施期限与程序

- 仲裁程序

附件:

- WTO争端解决机制文件

- 相关案例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 争端解决机制:WTO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贸易争端的程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它有一个独立完整的解决其成员国家在WTO协定项下各种贸易争端的司法系统,就是人们常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个司法系统有其裁判所遵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专门的裁判机构以及保证裁判能够顺利执行的机制。

迄今为止,WTO已经受理了300多个案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新报告,已经结案的有200件,108件未结案件。

WTO的成员国经过谈判达成的协议,是WTO的规则。WTO的规则是WTO的核心。它规定了世界贸易要遵循的国际法律。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就是争端解决机制要遵循的程序法。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重大突破。本文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沿革、作用和特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等方面简要介绍一下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1.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由来

目前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半个世纪以来GATT1947实践的发展,也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

通常而言,《GATT1947》第22条和23条是关贸总协定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规则和法律基础。第22条规定了缔约方之间进行磋商的权利;第23条规定了提出磋商请求的条件、多边解决争端的主要程序及授权报复等。但是,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一些严重缺陷。例如,由于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争端解决往往久拖不决;由于奉行协商一致原则,被专家组裁定的败诉方可借此规则阻止专家组报告的通过。这些缺陷使得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大打折扣。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乌拉圭回合将争端解决纳入谈判议程,并最终达成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建立了WTO争端解决机制。该机制针对旧机制的缺陷,建立了一套精细的操作程序、严格的时间限制和交叉报复机制,发展了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

wto 争端解决机制

wto 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

介绍

什么是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组成部分,负责解决成员国之间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争端。这个机制的设立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并确保国际贸易规则的公平和透明。

为什么需要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成员国之间常常出现贸易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贸易壁垒、进口关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独立的、公平的机构来解决这些争端,那么贸易纠纷将会变得难以解决,导致成员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最终可能对全球贸易体系产生严重的破坏性影响。

组成和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员国参与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方主要是WTO的成员国,目前共有164个成员国。每个成员国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成员国可以在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下提起诉讼,也可以作为被告方来应对诉讼。

争端解决机构的组成

争端解决机制由多个机构组成,其中包括:

1.争端解决理事会(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争端解决理事会是争

端解决机制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接受投诉、组建争端解决小组、审核报告等重要职能。

2.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 Settlement Panel):争端解决小组是一个由专家

组成的小组,负责调查和裁决争端案件。争端解决小组的成员由争端双方共同选择,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WTO秘书处将根据规定程序选择成员。

3.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上级机构,负责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

引言:

国际贸易争端是指不同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在贸易方面发生的争议和冲突。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可能存在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争端等问题,解决这些争端势在必行。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

一、谈判和商议解决争端

谈判和商议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常见方法。各方通过直接对话、平等商议和互相让步来解决争端。这种方式强调互利共赢和合作解决问题,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谈判和商议的优点是灵便性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然而,这种方式需要各方之间相互信任和理解,如果存在严重分歧和利益冲突,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主要渠道之一。该机制通过正式程序和规则化的争端解决程序来解决争端。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理事会、争端解决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

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当一个成员国认为另一个成员国采取的措施违反世贸规则时,它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对该措施进行评估和裁决。该机制具有专业性强、程序规范和中立公正的特点。

三、仲裁和调解解决争端

仲裁和调解解决争端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另一种方式。仲裁是指通过专业仲裁机构或者专家对争端进行评估和裁决。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来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和调解的优点是可保护各方的利益,避免争端升级和伤害贸易关系。然而,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和调解人员非常重要,以确保公正和客观的争端解决。

四、国际法院和特设争端解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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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法与程序

协商;斡旋、调解、调停;仲裁;专家小组;上诉机构。

(一)、协商程序

磋商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必经程序,它是争端当事方自行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也是WTO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有资料显示约80%的争端是在建立专家组之前通过磋商使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关于磋商的规定集中在《谅解》第4条里。《谅解》规定任何一个成员方可以就另一成员方在其境内采取的影响任何有关协议实施的措施,提出磋商的请求。争端发生后,要求磋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磋商申请的成员方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日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腐烂的产品)进行磋商,60日内解决争端(紧急情况下20天内)。收到申请的一方未在上述日期内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果,则申请磋商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在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不可能通过磋商解决争端,也可以更早进入专家组程序。

(二)、斡旋(goodoffices)、调解(conciliation)与调停(mediation)程序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是在争端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中立第三方(如WTO总干事)协助解决争端的方法。

该程序的特点:

其一,它不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定程序,与磋商必经程序不同;

其二,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由任何一方提起,可随时开始和终止,即便在专家组程序启动后,该程序仍可进行。

限制:此程序一旦在磋商阶段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则磋商请求方在对方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60日内不得要求成立专家组,除非双方共同认为该过程未能解决争端。按照规定,这一程序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争端当事方在这一程序中的立场应予保密。

(三)、仲裁程序

与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有别,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第25条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内的仲裁作为一种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可解决由当事方明确确定的有关问题之特定争端。这一规定表明,世界贸易组织的仲裁不是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必经程序,而是一种供当事方选择,解决特定事项的辅助方法。该条还规定,除谅解书中另有规定外,诉

诸仲裁应以当事方的相互协议为前提。而且,这种协议应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及时通知到所有成员方。其他成员方不得成为仲裁程序的当事方,除非经已达成诉诸仲裁的各当事方同意。仲裁裁决对当事方具有约束力。此等裁决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理事会和委员会,以便任何成员可提出相关的问题。

(四)、专家组程序

1.专家组的设立与构成。

时间要求: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第6条的规定,如果投诉方请求,专家组最迟应在此等请求被首次列为争端解决机构议程后的会议上予以设立,除非在此次会议上争端解决机构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不设立专家组。如果投诉方请求,争端解决机构应在该请求后的15日内为设立专家组举行会议,不过这种会议至少应提前10天发出通知。

人数要求:根据谅解书第8条的规定,专家组应由三位专家组成,除非争端各方自专家组设立起的10日同意由五位专家构成。

资格要求:专家组的成员应是完全合格的政府或非政府人士

包括曾任过专家组成员或向专家组陈述过案

件的人士;曾担任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某一缔约方代表,曾担任过任何有关协定或其前身的理事会或委员会的代表;曾在秘书处任过职;曾讲授过国际贸易法和政策或在这方面发表过论著的专家;曾任过一成员方的高级贸易政策官员。

独立性的要求: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的独立性、不同的背景和广泛的经验。在一般情况下,争端当事方的公民或在争端中有实质利益的第三方的公民不得作为有关争端的专家组成员。

涉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当一项争端为一发展中成员方和一发达成员方之间时,经该发展中国家请求,专家组中至少应有一位来自发展中成员方的专家。

专家名册:第8条还规定,为协助挑选专家,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应备有一份符合专家资格的政府和非政府人士的名册,以便从中挑选合适的专家。专家名册应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前业已确定的候选人。

产生方式:各成员方可以定期建议进入专家名册的人士,前提是:必须提供有关个人士在国际贸易和有关部门或相关协定的事项方面的知识材料。这些被推荐的人士经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后即增补进专

家名册。

专家小组成员的产生:秘书处应向争端各当事方建议专家组的提名,争端当事方除非有充分有力的理由,否则不得反对秘书处的提名,如果专家组设立后的20天内未能就专家人选达成一致,经任何一当事方的请求,总干事与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理事会或委员会的主席磋商并与争端当事方协商后,应通过指派其认为最合适的专家来组成专家组。

2.专家小组的职能

专家组的职能:根据谅解书第11条的规定,专家组的职能是协助争端解决机构履行谅解书和各有关协定的各项职责。为此,专家组对于其受理的事项应作出客观的评估,包括客观评估案件的事实和有关协定的适用与遵守,并应进行有助于争端解决机构依有关协定作出建议或裁定的其他调查。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专家组还应经常与争端各方协商,并给它们提供开展相互满意之解决办法的充分机会。

3.专家组的工作程序

谅解书第12条和附件三为专家组规定了详细的工作程序。

其中心思想是:专家组程序既要保证质量的专家报告所需的灵活性,又要避免不适当的延误专家

组的审理过程。

体现:一旦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确定后,各位专家经与争端各当事方协商后,应尽快和尽可能于一周内确定专家组的时间表。争端各方的书面陈词应向秘书处交存。如果争端各方未能发出一种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专家组应将其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争端解决机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专家组报告应说明事实的调查结论、有关规定的适用性和专家组作出调查结论与建议的基本理由。如果争端各方之间已就争端事项达成了解决办法,专家组的报告应只对案件作扼说明和报告已达成解决办法。

解决纠纷的时间要求:第12条规定,为使专家组程序效率更高,必须遵守时间规定。专家组程序,一般来说,不应超过6个月(从专家组组成之日到专家组应尽报告发布之日);在紧急情况下,包括涉及易腐货物的情况,专家组应尽力在3个月内向争端当事方作成报告。当专家组认为它不能按上述期限作成报告时,专家组应书面通知争端解决机构,说明延期的理由并估计将送交报告的期限。无论如何,此等期限从专家组建立至报告发送到各成员方不得超过9个月。

对发展中成员方的争端的期限的特殊规定: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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