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这一条款,捐赠企业必须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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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⑤以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为标准,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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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以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 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 未履行某种特定程序或方式之前,合同未成立,因 而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变更内容或者使效力归于灭 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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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请求撤销或变更:
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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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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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
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
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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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
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经济法课件第五章担保法
❖ E、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内容,但未实 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19.09.2022
20
❖ 「例题」甲公司向乙工厂订购一批价值10万元的产 品,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按时付款,则支付货款 5%的违约金,并由丙企业为甲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后乙工厂领导认为违约金偏低,就私下与甲公司将 订货合同的违约金修改为货款的10%.如果甲公司不 能按期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此种情形所 有人丧失了处分权)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违
法、违章建筑。
19.09.2022
31
选择题
❖ 一中学生为修理教育设施向银行贷款,银行 要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有自有财产向银行 抵押,以下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 1)该学校的教学大楼
❖ (二)保证责任 ❖ 1、保证范围。 ❖ 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 没有约定,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9.09.2022
17
❖ 2、主合同转让、变更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1)主合同债权转让。
❖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 证责任不发生变化,保证人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
19.09.2022
12
三、保证合同
❖ (一)保证合同的概念 ❖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
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 债务的协议。
❖ 思考: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还是实践 合同?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
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二、法律特征 1、危害性 2、违法性 三、种类 1、合法垄断 (1)特定的经济部门的垄断 (2)知识产权领域 (3)对外贸易领域 2、非法垄断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 集中 (3)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
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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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2011-2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 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 文禁止的行为?( )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 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 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 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5、违背交易相对人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 在其交易时附带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 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的行为。 (4)行政垄断
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
申报的免除: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 法机构申报:
经济法: Chapter Five
自1996年起,全国防伪行业都在普遍使用 类似“电子监管网”的技术为生产企业提 供产品防伪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将电子监 管网的推广与中国名牌、免检产品等评选 挂钩,并规定一些产品不赋码入网不得销 售,实际上确立了电子监管网的经营者— —中信国检的垄断地位。北京四家防伪企 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他们声称,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 法》,涉嫌行政垄断。
经济法-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 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 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民间走访郎中算 不算是经营者?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反向工程:
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 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 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 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 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合法的, 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案例分析
2018年9月18日,武汉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 告称:“某某牌国际家居陶瓷卫浴节9月20日 开幕…9月30日,抽轿车大奖,品牌轿车开回 家…”;奖项设置:特等奖一名:一辆轿车五 年使用权(价值150000元)…”等。某公司于 2018年9月30日举行了抽奖活动,并抽出了特 等奖一名。某公司与获奖者张某某签订了标注 “中奖日期:2018年9月30日;奖项:轿车一 辆;使用权日期:2018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 月20日…;五年后,乙方(张某某)须将车辆 归还甲方(某公司)”等内容的“获奖授权协 议书”,同日,张某某从某公司领取了轿车一 辆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四共”: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注意】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此类协议不构成合伙协议。
2.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3.合伙企业的信用: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
4.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5.合伙企业内部治理灵活。
【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人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做有限合伙人)2-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只剩普通:转普通;只剩有限:解散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出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名称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项目内容登记事项(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资额(总额)(2)合伙人: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登记管理1.欺诈登记撤销。
因欺诈登记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其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合伙企业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
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合伙企业因特殊原因歇业的,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普通合伙有限合伙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 + 以合伙名义取得的财产和收益份额转让对内: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需修订合伙协议。
《经济法基础》第5章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受让人 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
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 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具备以
下四个条件之中任何之一项的外国人、外国企 业、外国组织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法
(1)其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2)其所属国与我国有专利保护的双边协议; (3)其所属国对我国国民的专利申请予以 保护; (4)其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1. 科学发现。如万有引力定律、质量守恒
定律等。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交通规
则,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 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 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例如诊脉法、 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 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者减肥等。但 是药物或医疗器械本身可以申请专利。 4. 动物或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 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二节 专利法
(二) 专利权人的义务 1. 实施专利权的义务 2. 缴纳专利费的义务 3. 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二节 专利法
(三) 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人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
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 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 弃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法
❖ 六、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一) 专利的申请 1. 专利申请原则 (1) 单一性原则 (2) 先申请原则 (3) 优先权原则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经济法 第五章
• 2、实施目标上的公共物品属性
• 宏观调控主要有四个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 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 这四个目标都具有强烈的公共物品属性特征,即以弥补 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熨平经济周期、平衡总供求、提 供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性目标。
• 其实施就是处于上端的市场规制主体规制下端的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行为,使其行为符合市场规制的规则,或者 对其违反规制规则的行为进行制裁。
• 4、实施方式的谦抑性
• 市场规制权是有边界的,它的边界就是市场失灵的范围 内。
• 在市场仍然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要保持必要的抑制, 否则就会造成对市场的侵扰。
•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一、调制主体的职权
• (一)概述
• 调制主体调制市场经济行为,可以分为宏观调控、市场 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三种类型,他们分别对于国家调制 经济的三种职权,即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运 营。
• 1、宏观调控
•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调制主体通过制定经济计划或规划、 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等,影响或诱导经营者经营活动的 行为,从而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或者经济结果的优 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而推动社 会进步。
• 叶光认为“蒙牛的上述三款产品实际上是以调制乳国家 标准制造的产品,却采取牛奶国家标准标注标签。叶光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起诉它们的目的 是想还调制乳本来面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 自2019年7月份开始,蒙牛等乳制品企业开始对相关产 品的包装陆续进行了强化调制乳标识的改进。
第5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3、市场规制权
市场规制权,是国家调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市场规划主体依法享
有的直接限制经营主体权利,或者增加经营主体义务的权利。
在内容上包括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所有市场统一适用的规制,主要指对竞争行为的规制; 第二层次:基于社会公益性目的所实施的规制权,即社会性规制权; 第三层次:基于效益和倾斜性规制目的所实施的规制权,即经济性规制权。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
•
特点:其一,依主体地位而非行为标准判断责任的产生; 其二,依现实风险而非损害结果判断责任的内容; 其三,依调制机关的积极性而非司法机关的消极裁判为平台促导责任的实现。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
首先,经济社会中危害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和连锁性; 其次,在经济法领域,受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的关系有时候很难再以传统私法或公法上的法律关系进 行判断; 最后,某些行为甚至不存在传统法律关系上的相对方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
3、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
经营者相对国家调制主体还具有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这既包括依法接受市场 规制的义务,又包括依法接受宏观调控的义务。
•
经营者具有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其在国家调制经济过程中仅作 为一个规制的接受者而存在。
经营者在国家调制过程中有权获取与调制经济有关的政策与法规信息,并积极 参与到调制规则制定过程当中,发表意见和进行监督。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一)调控主体的权利
1、概述
•
调制主体在落实国家调制过程中行为的类型,可根据调制主体调制市场经济行 为的过程分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三种类型。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 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 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7、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 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帐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4、如果“3”中火烈鸟公司的欠款尚未到 期,赵、钱获悉火破产,可否申报债权?
5、火烈鸟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一笔买卖合 同,向丙公司购买50万的上等布料,管理人解 除了该合同,丙公司可否申报债权?可以什么 理由申报债权?违约金是否也可申报?(5)
1、火烈鸟公司在一年前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约定2年后归还,现甲知道火破产,可否申报债 权?(1)
2、火烈鸟公司从戊公司购进一批纽扣,签 给对方一张20万的支票,随后进入破产程序, 而银行不知情,仍把20万划给了戊。现在银行 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7)
3、火烈鸟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由赵 某、钱某做保证人,到期后因火烈鸟公司无力还 债,乙向赵、钱分别追回了50万和80万,还有70 万债务未追回,乙可否申报债权?赵和钱如何保 护自己权益?(3)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2、若受理: (1)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15日内提交 相关材料 (2)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3)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3、若不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服10日内 向上一法院上诉
经济法第五章考试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第五章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调整的主体是()A. 个人B. 企业C. 国家与经济组织C. 国家、经济组织和个人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与效率原则D. 以上都是3. 根据经济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A. 合同标的B. 合同价款C. 合同履行地点D. 合同的保密条款4. 经济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B.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C. 合同一旦签订,不得解除D. 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合同可以解除5. 经济法中,关于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项?()A. 协商解决B. 调解解决C. 仲裁解决D. 直接提起刑事诉讼二、多项选择题6.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A. 企业之间的买卖行为B. 个人与企业的租赁行为C. 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D. 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7. 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A. 强制力B. 约束力C. 可撤销性D. 可转让性8. 经济法中,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当事人自愿解除的合同三、判断题9.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其核心是调整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原则,不包括效率原则。
()四、简答题11.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12. 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数量、价格等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请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六、论述题13. 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答案:1. C2. D3. D4. C5. D6. A, B, C7. A, B, D8. A, B, C9. √10. ×1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包括国家与经济组织、经济组织之间以及经济组织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第五章(已审核)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且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答案】A【解析】(1)选项A,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2)选项B,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实行源泉扣缴;(3)选项CD;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但不实行源泉扣缴。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选项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属于我国境内所得,不是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B.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D.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答案】ABCD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5.撤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凡与债务人财产相关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顺便提一句,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以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行为,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6.抵销权。
抵消权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红花公司是债权人,绿叶公司是债务人,法院在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前,红花公司购买绿叶公司一批花粉,但货款并未支付,这样红花公司与绿叶公司便互为债权人,当然也互为债务人,比如此时红花公司欠绿叶公司12万元(也就是那批花粉钱),绿叶公司欠红花公司20万元(也就是破产债权),于是那批花粉钱12万元与破产债权12万元就可以相互抵销,这就是抵销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花粉的行为是发生在法院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之后,或者是在红花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绿叶公司的债务人花蕊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故意通过交易使自己(即花蕊公司)变成债权人的,以上所列三种情况均不能行使抵销权。
7.取回权。
两种情形下行使该权利:(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
对于第(1)种情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对于第(2)种情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出卖人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二是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并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8.破产费用。
有五类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经济法-第5章
2002年4月1日,由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要求行
问:(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四、保证责任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2、共同担保(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 (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 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 清偿责任。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五、抵押物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
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 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 抵押权的除外。
第三节: 抵押
一、抵押的概念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 况下,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抵押权的实现: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 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 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 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中国境内的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B.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D.差旅费津贴3.甲企业2021年5月份向当地某小学捐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当地县政府捐赠,另外5万元直接捐赠,该企业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万元。
在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捐赠数额为()万元。
A.5B.15C.18D.2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B.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税金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2021年甲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162万元B.280万元C.270万元D.188万元6.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品参展收入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C.学术报告收入D.审稿收入二、多选题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有()。
A.劳动分红B.加班补贴C.季度奖金D.年终加薪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2020年卷2)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
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2000元,丁某当场未答复。
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
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单选题]A.承诺B.要约(正确答案)C.单方法律行为D.要约邀请答案解析:(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4)本题中,梁某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属于梁某向丁某发出的要约,丁某未回复要约失效;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丁某向梁某发出的要约。
2.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单选题]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正确答案)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答案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3. (2018年改)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
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单选题]A.3月2日B.3月3日(正确答案)C.3月5日D.3月6日答案解析: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即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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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拟订的设立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草案中,下列有关出资 方式的约定,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 定的有( )。 A.甲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C.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厂房为其出资作担保 D.乙公司以其所有的工业产权作为出资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注册资 本与投资总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1.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 2.合营企业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 3.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是股权式企业 4.合营企业的组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机关 法律程序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委托下属行政机 关审批,报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A 若投资总额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140万美 元
B 若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400万美 元
C 若投资总额为15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600万 美元
D 若投资总额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1100万 美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表述中,正确的 有( )。 A.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 B.由董事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C.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 D.应当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办理变更注册资本
1.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参照国际管理原则
思考:
1.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你见过哪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含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其 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机关 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出资、共 同经营,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的 企业。
1.合营期限届满 2.严重亏损,无力经营 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 5.未达到经营目的,无发展前途 6.合同、章程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出现 7.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宣布破产
1.首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2.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法向法院起诉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350万美元,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万美元。 A.160 B.200 C.210 D.245
外商企业投资法概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力与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念、立法、基本原则)
什么是外商? 外商指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 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设立 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或完全的由外 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关键字:中国境内、外国投资者(必备)
登记手续
中国甲公司拟与美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 出资6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400万美元。合营合同约定 中外投资各方分两期缴付出资。2011年1月14日,丙企
业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11年1月10日签发的营业执
照。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乙公司第 一期缴付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至少缴付60万美元 B.乙公司应于2011年4月14日前至少缴付60万美元 C.乙公司应于2011年7月10日前至少缴付120万美元 D.乙公司应于2011年7月14日前至少缴付120万美元
外国合营者出资比例不得少于25% 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在合营期限内增加资本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出资方式 现金、厂房、土地(中方)
出资期限 一次缴清、分期缴清
投资总额=基本建设资金+生产流动资金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借款额 投资总额大于注册资本
保持正确、合理的比例关系 见表5-4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 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1.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之间企业内部关系
出资比例、期限、利润及产品分配等
2.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
管辖和保护外商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董事会 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经营管理机构 负责合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董事会组成
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不得少于3人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会议
经营管理机构组成 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
总经理职责
生产经营管理 财务会计管理 劳动用工管理
中外合营企业的期限 中外合营企业的终止 中外合营企业的清算 中外合营企业争议的解决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必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B.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
任副董事长 C.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D.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合营各方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正确的是 ( )。 A.外国投资者以外币缴付出资 B.中方投资者以其机器设备出资 C.外国投资者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设备出资 D.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出资
投资主体 地点 “人物” 规范依据 审查登记 国籍
1.生产经营计划权 2.资金筹措使用权 3.物资采购权 4.产品销售权 5.外汇收入使用权 6.劳动用工管理权 7.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
1.遵纪守法 2.履行合同 3.缴纳税款 4.及时报备 5.承担法律义务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法?
要根据情况而定
1.呈报项目建议书 2.经审批机关批准,各方设立企业合同、章程 3.呈报设立企业的有关文件 4.1个月内登记营业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合营企业董事人选名单 5.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