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服务责任区工作章程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赵店中学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篇一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提升教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园参与幼儿园、社区志愿者服务,积极发挥教职工的参与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
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2、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3、党员志愿者先行,人人参与,服务时间在一年中大于12小时,团员青年覆盖面大于95%,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9小时,教职工乐意参加志愿者活动,覆盖面大于40%,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6小时。
4、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5、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照片资料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6、党支部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本人反馈,予以鉴定和鼓励。
志愿者管理制度篇二总则第一条家长志愿者是一支由宋村中学学生家长组成的队伍,旨在对宋村中学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帮助的志愿队伍。
第二条本服务队的管理部门是宋村中学团委,同时接受学校政教处和校长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第三条本服务队的宗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成长需求,组织和指导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家长教育困惑,围绕孩子成长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庭亲子关系培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第四条为宋村中学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以本服务队为载体,开展亲子成长系列活动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第六条由学校团委活动部统筹安排,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参与中心培训及活动的学员及家长们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为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学习生活态度提供帮助。
队员第八条凡承认本志愿者章程并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的家长,经自愿报名及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志愿者队员。
高中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章程
高中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中校园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公益意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为高中校园团体,属于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并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协作、服务校园、关爱他人、奉献社会。
第五条本协会的服务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奉献社会。
第六条本协会的名称是:高中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七条本协会的工作地点是:学校。
第八条本协会的工作时间是:全年。
第九条本协会的会费为:自愿缴纳。
第十条本协会的会徽为:XXXXX。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是理事会。
第十三条协会的职能部门有秘书部、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
第十四条协会的人员构成有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三章会籍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入会会员。
第十六条入会会员是指愿意加入协会的学生,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活动。
第十七条正式会员是指被协会审核通过,并认可其具备志愿服务能力,并接受协会的培训的会员。
第十八条入会会员和正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严格按照会员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活动、培训和交流学习的权利。
第二十条协会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会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会员手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协会会员参与组织的活动应遵守活动的纪律和规定。
第二十三条协会会员应当保护协会的利益,维护协会的形象。
第四章职权第二十四条会长是协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和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的工作,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二十六条部长负责协会的各个部门的管理,并协调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志愿部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志愿部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部成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团队管理,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部是团体性质的组织,成立的宗旨是以爱心、奉献和友谊为核心,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三条志愿部坚持“奉献、友爱、团结、进取”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志愿部成员应牢记入部宗旨,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志愿部成员应充分尊重和关爱他人,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对社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第六条志愿部成员应保护环境资源,节约能源,热爱自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志愿部成员应倡导和践行节约、勤俭、诚信的良好品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第八条志愿部成员应积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发展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志愿部由部长一人领导,下设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各部门设主管负责。
第十条志愿部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志愿部的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志愿部日常事务管理,制定备课计划、会议记录,负责文件归档、通知发布等工作。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志愿部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推广、活动报道、志愿部形象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活动部负责志愿部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和评估,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特别活动委员会、培训发展部等特设部门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活动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入部管理第十五条志愿部招募对象为全校学生,并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申请入部。
第十六条入部者需填写入部申请表,经过部门审核、部长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志愿部成员。
第十七条入部者需签署志愿承诺书,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服从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八条志愿部定期开展新人培训,为新成员提供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新人融入团队。
第十九条新人试用期为一个月,由部长根据新人的表现决定是否转正,如表现优异,通过试用期。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范文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情况本章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者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建队宗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由一群积极向上、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青年组成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为青年提供广阔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理念与原则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应以青年为主题,以公益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
志愿者自愿参加志愿活动,不强制要求,不强迫命令。
2.公益原则。
志愿服务服务目标必须为公益性质,服务行为不以牟利为目的。
3.独立原则。
志愿者应独立自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4.组织原则。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循民主、自治、专业化原则,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方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采用自愿组织的方式进行组建,组织结构由队长、副队长、秘书、组长、普通志愿者等岗位构成。
第五条职责分工1.队长:全面领导整个团队的发展与管理,制定志愿活动计划,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2.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工作,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3.秘书:负责团队日常事务管理,记录会议,起草报告。
4.组长:负责指导和管理各个组的工作,负责团队在某领域的项目策划和推进。
第六条当选方式全体成员建议,由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队长、副队长、秘书以及各个组的组长。
第七条换届制度团队成立两年后,由原队长、副队长、秘书组成的推举小组与全体志愿者进行民主评议,推选新的队长、副队长、秘书和组长。
第三章活动及公共事务第八条活动形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如社区志愿活动、慰问贫困肢体残疾人、环保公益、文艺演出、科普讲座等等。
第九条活动内容志愿者活动为公共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关爱环保事业,以及为市民创造优质的社区环境、居住环境和学习环境。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本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是为了继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搭建一个志愿服务平台,培养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志愿服务站由一名站长、若干名副站长和志愿者组成。
2. 站长负责协调和统筹全体志愿者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3. 志愿者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各个部门:接待部、宣传部、活动部、后勤部等。
三、工作职责1. 站长- 负责协调和管理志愿服务站的日常工作。
- 安排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 组织召开志愿服务站的例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 担任各个部门的主管,负责部门工作的统筹和指导。
2. 副站长- 协助站长工作。
- 负责志愿服务站的日常事务,如人员调动、活动组织等。
- 监督和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 部门主管- 负责各个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 组织部门的例会,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 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4. 志愿者-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工作制度和规范。
- 完成分派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 维护志愿服务站的形象和声誉。
- 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志愿服务工作改进贡献力量。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1. 志愿服务站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工作,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2.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末和法定假日休息。
3. 志愿者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事假,具体请假事宜需要提前2天向站长请示和登记。
五、工作纪律1. 志愿者应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2. 志愿者应穿着整洁的服装,给人以良好的印象。
3. 志愿者之间要互相协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志愿者需遵守秩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 志愿者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奖惩制度1. 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
2. 志愿者若违反工作纪律,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模版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氛围,提高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是指身心健康、具备志愿服务意识,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青年人。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本制度,坚持自愿、无偿、无害、公益的志愿服务原则,履行志愿服务责任。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应当具备团结互助、乐于奉献、正直守信、勤劳务实、遵纪守法等基本品质,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管理由上级组织指导,具体实施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第二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由项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教育支持、灾害救援、扶贫助学等领域。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划分为固定服务和临时服务,志愿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前,志愿者应当了解活动内容、要求和风险,并签订志愿服务承诺书。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按照活动要求准时到达现场,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服从指挥、配合合作。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珍惜志愿服务机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放弃参与,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组织报告。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应当按照组织要求参加组织的培训、集中学习等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应当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调动或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组织应当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工作记录和评估,注重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和激励,对违反规定的志愿者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的活动信息。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第十五条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应当得到组织的尊重和保障,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第十六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志愿者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医疗支持。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权对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村青年团的规章制度
村青年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青年团员在村级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村庄发展,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品德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青年团是由18至35周岁之间的村青年团员组成的自治组织,是团员自愿加入的团体,享有平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条村青年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开展自身建设和服务村民的工作。
第四条村青年团坚持团员利益至上、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村级秩序。
第二章村青年团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五条村青年团设团员大会、团委会及办事机构。
团员大会是村青年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团委会是团员大会和青年团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团员大会是村青年团的权力机构,由全体团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团员大会行使对团委会的监督、选举、罢免等职权。
第七条团委会是团员大会和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团委会主要负责团员的组织管理、团员活动的组织实施、团费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团员大会及团委会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团员权益,维护村青年团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村青年团设办事机构,由团委会负责成立,主要负责团员的日常工作、信息收集、资金管理等事务。
第十条村青年团各级组织应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团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村青年团活动第十一条村青年团定期开展各类活动,包括团员大会、团队建设、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
活动内容应符合村级要求,服务村级发展。
第十二条团员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锻炼团队合作精神,培养爱国情操。
第十三条村青年团应与村级其他组织保持联系,共同开展有利于促进村庄和谐发展的活动,发挥团队作用,凝聚村级力量。
第四章村青年团纪律管理第十四条团员应遵守村青年团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章程。
工会职工志愿服务章程
工会职工志愿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为促进工会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组织名称工会职工志愿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条组织性质志愿服务组织是一个由工会主管的职工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组织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志愿服务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五条职责1.主席负责组织协调志愿服务活动。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和方式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帮困、文化体育活动等。
第七条志愿服务方式1.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2.参与社会公益项目。
3.响应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
第四章志愿服务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参与权利1.有权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享有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九条义务1.志愿服务组织成员应履行志愿服务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成员要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条选举与任免1.志愿服务组织主席由志愿服务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2.志愿服务委员会成员由组织成员投票选举。
第十一条组织会议1.志愿服务组织应定期召开组织会议。
2.重大事项需经过组织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章理事会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立与职责1.设置志愿服务理事会,由志愿服务组织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2.理事会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七章组织变更与解散第十三条组织变更1.组织架构发生变更,应报告上级工会备案。
2.组织名称、章程等发生变更,经组织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十四条组织解散1.组织不能完成其宗旨,可通过组织会议决定解散。
2.解散后,剩余财产归属上级工会。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志愿服务组织主席和理事会。
第十六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组织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依法设立,自愿组织,服务社区。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区群众,增强社区凝聚力和文明程度。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设服务全面,队伍多元,组织规范,管理科学,志愿者素质较高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和办公室,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针,办公室则是日常管理执行机构。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组织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促进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发展。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服务项目包括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紧急救援等多个领域,志愿者将按自愿原则参与这些项目。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爱岗敬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安排的社区志愿者。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接受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热爱社会,热爱人民,愿意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社区服务,维护社区和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和指导,遵守社区志愿者中心的规章制度,完成社区志愿者中心交办的任务。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自觉维护社区志愿服务的形象,树立崇尚劳动、崇尚公益、崇尚奉献的良好风气。
第十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需要通过入会测试和培训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同时要定期参加培训活动,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素质。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3篇)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团员管理工作制度1.1吸纳新团员工作制度1、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____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____青年团。
2、团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团申请书后,明确指定两名团员进行培养教育,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的情况及时记载在积极分子考察表内,对于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自申请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3、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既要有点,也要有面,积极慎重。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对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公司团委要配合团支部做好长期细致的整治工作,支部委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工作中的优缺点和努力的方向,使他们经得起团____的长期考验。
5、团支部在研究纳新对象后,应及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帮助和指导他们正确对待,在填写入团志愿书是要实施求实,自己工整、清楚。
经团小组充分酝酿,再次认为具备了团员条件,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纳新对象必须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111、如团委会没有批准申请人加入团____,需要继续考察时,团委应配合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做好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出它的优缺点,鼓励他继续努力,早日具备团员条件。
12、发展新团员注意事项:l必须坚持积极、慎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决不允许成批突击发展团员,要有计划的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l发展新团员必须经过团支部的培养和考察,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____,同青年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能够清楚掌握入团申请人的情况,经过团支部的认真培养和细心考察和吸收的新团员是真正在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分子。
l必须坚持团员标准,保证团员质量。
l团支部接收新团员和团委审批时,必须召开会议,____讨论决定,决不允许有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
l必须杜绝发展新团员中的不正之风。
凡发展新团员要坚持原则,____从派性出发,纳新纳派,以我划线、拉关系,“走后门”入团,坚决抵制用团员称号作交易的不正之风。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公益活动,为服务他人和社会而提供无偿劳动的青年。
2.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青年志愿者团队的管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和活动。
3. 所有志愿者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志愿者的活动。
2. 志愿者服务中心设立志愿者团队,由一名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团队工作。
3. 每个志愿者团队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类委员会或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推动和协调。
三、招募与培训1. 志愿者招募采取公开、平等的原则,无论性别、年龄、教育背景等均可申请。
2. 志愿者需参加一定数量的培训课程,了解志愿服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法规要求。
3. 培训期满后,志愿者需通过考核方可正式成为志愿者。
四、义务与责任1. 志愿者必须服从中心的安排和组织的统一安排。
2. 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报备。
3. 志愿者要保持团队间的协作和沟通,积极参与团队活动,解决问题时要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4. 志愿者应抱有积极向上的态度,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5. 志愿者要维护服务对象的权益,对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机构信息要严格保密。
五、服务规范1. 志愿者服务中心将根据服务需要进行志愿者分组,志愿者需服从分组安排,按照组长指示完成任务。
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强迫或欺骗服务对象。
3. 志愿者要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表,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严禁穿戴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装饰品或服饰。
4. 志愿者要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分工合作,完成任务。
5.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服务所涉及的设备和场地的安全。
六、奖励与惩罚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志愿者服务中心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根据情节轻重,志愿者服务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
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示范文本
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激发广大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培养志愿者服务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以志愿者为主体、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组织,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医疗卫生、灾害救援等领域。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秉承公益性原则,不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所有收入将用于活动开支和公益事业推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理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志愿者服务队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组成。
主席负责领导和指导全体成员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队伍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事项。
平时由主席召集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日常工作。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活动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专业委员会由成员自愿报名,并经理事会批准组建。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实行自愿加入、自由退出的原则。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他人加入或退出志愿者服务队。
第十一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具备相应技能或知识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志愿者服务队。
第十二条成员需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尽职尽责,并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鼓励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并根据贡献程度设立荣誉称号和奖励机制。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健全成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入队考核、奖惩制度、退出程序等。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
活动内容应具有公益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同推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活动总结和评估,以提高活动效果和质量。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团队内的所有青年志愿者,并应严格遵守。
3. 所有青年志愿者应以服务为宗旨,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与管理1.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设部长、副部长等职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青年志愿者的工作。
2.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由主管院领导任命,任期为一年,副部长由部长推荐并主管院领导任命。
3.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成员由部长、副部长拟定人选,并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4.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应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入队与退出1. 欲加入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人员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经部长、副部长审批后方可入队。
2.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成员应以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为基本要求。
3.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应提前向部长、副部长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四、工作责任与义务1. 青年志愿者应积极参加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 青年志愿者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自律能力,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3. 青年志愿者应保守团队内部的秘密,不得泄露重要信息。
4. 青年志愿者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部长、副部长汇报,并寻求解决办法。
五、行为准则1. 青年志愿者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2. 青年志愿者应尊重他人,遵守团队内部的相关规定,不得辱骂、歧视他人。
3. 青年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4. 青年志愿者应保守秘密,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泄露有关工作的信息。
5. 青年志愿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六、奖惩制度1. 对于突出表现,为团队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志愿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青年志愿者,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取消其工作部成员资格。
团委内部规章制度黑板报
团委内部规章制度黑板报为了规范团委内部工作、加强团干部管理、提高团队凝聚力,团委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凡涉及团委内部事务均须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一、团委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1.团委领导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青年志愿者服务部长、学生工作部长、文体部长等组成,各成员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书记为团委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团委各项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并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安排。
3.各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必须按照团委的决策和部署进行实施,要及时向书记和副书记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团委成员要严格遵守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不能擅自行动,不得越权干预他人工作。
二、团委会议制度1.团委每周举行一次团委会议,由书记主持并安排会议内容。
2.团委会议主要议事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安排、重要事项讨论等。
3.会议记录由组织部门负责,要及时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4.会议期间,要保持秩序,按时到场,不得擅离会场,不得插话扰乱会议秩序。
5.会议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拖延或置之不理。
三、团干部选拔和考核制度1.团委的团干部选拔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评选出优秀的团干部。
2.团干部任职期满后,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调整或撤换。
3.团干部要定期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团干部廉洁自律制度1.团委干部要遵守团纪、团章,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团干部要公正廉明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擅权妄为,要严格执行团委的工作规定。
3.团委成员要互相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五、团委活动管理制度1.团委活动要遵循“团结、民主、活泼、创新”的原则,活动内容要贴近团员实际需求,不得无谓浪费。
2.团委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和目的,不得涉及违法违纪行为,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3.团委活动要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
志愿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中心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帮助社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本中心的工作依托于志愿者,志愿者是本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志愿者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志愿服务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证中心的稳定运转,提高志愿服务品质。
第二章志愿者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志愿者必须具备爱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尊重他人、包容不同意见,愿意为社区和他人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八条志愿者必须定期参加志愿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活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必须认真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做到言行一致,言出必行。
第十条志愿者应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中心的各项活动,建立良好的服务记录和信誉。
第三章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中心设立管理人员,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的培训和活动,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依法行使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奖励惩罚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志愿服务中心的活动第十六条志愿服务中心组织举办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社区义务清洁、扶老助幼、文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
小区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小区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团结互助、献身公益、志愿者精神,促进小区精神文明及和谐社区建设,协助小区管理,志愿者服务队由小区热心业主自发组建、自愿参加。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在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及授牌,并经所在社区区委会组织备案后正式成立,接受社区组织、业委会、监委会、业主监督,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指由本志愿者服务队登记,并自愿参加公益活动的热心居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组长若干名。
队长由志愿者服务队推选,经小区业委会、监委会表决确定,任期 2 年。
副队长由队长提名,业委会备案。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为每一位志愿者建立档案,应为每一次服务活动或每一位服务对象建立和登记活动日志。
第三章招募与注册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有义务和职责在小区招募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报名申请。
第八条申请加入服务队志愿者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志愿者服务队章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2)年满18岁以上,65周岁以下,长期居住在阳光小区的居民,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易受情绪影响的疾病。
具有一定的协调人际关系能力,善于团结他人,本人自愿参加活动,不影响本人的本职工作。
3)志愿从事小区公益与小区服务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九条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交服务队队长签写意见后,经业委会秘书审查业主资格、业委会、监委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十条志愿者退出时,须向服务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收回志愿者证书。
第四章服务范围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范围:宣传法制、治安消防日常巡逻、物业服务监督、环境卫生检查、项目质量协助监督、邻里团结、扶危帮困、文体活动等公益事业。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的特别对象是小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业主成员,积极开展助扫、助洗、助买等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红色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红色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红色精神,强化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倩培养一批积极向上的志愿者队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红色志愿服务队为附属于团组织的志愿服务团队,队伍设置有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成员等组成。
第三条队长负责全队的组织管理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志愿者成员积极参与线上线下活动。
第三章入队与退队第四条志愿者入队需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志愿服务意识,遵守队纪队规。
第五条志愿者入队需经过团组织审核,通过后签署入队协议,方可正式成为红色志愿服务队成员。
第六条志愿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主动或被动退队:1、态度不端正,破坏团队正常运行;2、在活动中有严重失职行为;3、违反团队规章制度。
第四章活动安排第七条红色志愿服务队按照团组织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义务劳动、社区服务、文化活动等。
第八条活动安排由队长根据队员实际情况统筹规划,队员应积极响应,按时参与。
第九条活动中遇有突发情况时,队长应迅速做出决策并组织队员有序应对,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十条志愿者在活动中需遵守队纪队规,服从队长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具备高尚的品德修养,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红色志愿服务队将为队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激发队员的服务热情和团队意识。
第十三条特别优秀的志愿者将受到表彰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红色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由队长负责管理,团组织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团组织所有,并最终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红色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激发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为祖国和人民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希望全体队员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珍视团队荣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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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中学团员服务责任区工作章程
本章程包含四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二·区长的责任划分
三·区内成员的配合义务
四·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划分原则
1·思想:旨在巩固和扩大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文化校园建设,加强和谐校园建设,调动在校共青团员学生的服务积极性,互帮互助,互相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成长。
2·划分原则:
(1)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特点,根据团员分布,最大限度的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扎实的展开。
(2)团员要根据本章程,自觉做好责任区工作。
二`区长责任明细
1·区长的任命
各班内分成若干责任区小组,每小组约由五名共青团员组成,区长均由责任心强,乐于助人且自身行为规范的团员担任,区长负责本区其他团员在校的学习生活安全等。
2·区长的责任范围
各区区长本着服务他人,磨砺自身的原则认真负责的开展各项工作。
关心同学生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具体如下
(1)区内成员的在校学习状况。
监督区内成员的出勤情况,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课堂纪律,尊重师长,课堂上不打瞌睡,考试不作弊等,若出现违纪现象,区长应第一时间与其班主任或代课老师取得联系,反映问题并协助解决。
(2)区内成员的在校人身安全
第一,各区区长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帮助区内成员。
监督区内成员,若出现违规现象,区长应第一时间帮助区内成员拒绝恶习。
第二,各区区长还应密切关注区内成员的心理状况,从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出发,协助政教处,校安全组以及学生会等部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除一切可引发安全问题的不利因素,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或政教处取得联系。
3·区长的轮换
各区区长应做到不违纪不违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情况,将予以撤职处理。
各区区长应尽职尽责,不能胜任者一律撤职,在区内重新推选优秀团员担任区长一职。
三·区内成员的配合明细
1·团员基本责任
(1)全体团员要在责任区内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贯彻好执行好学校的各
项决议,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实施。
(2)区内团员相互配合,共同进步,凡在校期间都应自觉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做到互帮互助,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当团员责任区内某一位同学出现困难时其他团员都应迅速与区长联系,帮助该同学渡过难关,当问题情节较严重感觉自身无法控制时应立即联系班主任或德育处寻求帮助。
(3)各区区长与团员都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做到: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不违反课堂纪律,不顶撞师长,上课专心,不打瞌睡,诚信应考,不作弊且不帮他人作弊,不带手机入校,不着奇装异服入校,不戴首饰入校,不染发不留怪发,不乱扔垃圾等日常行为规范。
2·团员与区长之间的相互配合
各区区长与团员之间应随时保持沟通联系。
团员应配合区长开展责任区的各项工作,尊重区长,支持区长的工作,在区长为自身提供帮助时,应虚心接受。
各区团员也应积极主动监督其区长的行为规范,共同促进其团员责任区的进步发展。
四·奖惩制度
(1)学校对优秀区实行轮奖制。
具体操作办法:若该区一个月内包括区长在内无一人次违纪现象,则该区视为优秀责任区,第一个月奖品由区长领取,第二个月若该区继续保持优秀,则奖品由区长推选表现优秀团员领取,第三个月继续优秀则另一优秀团员领取,直至保证责任区内每个团员都轮流受过奖后,领奖则进入下一轮,再由区长开始,依次下轮。
若该区本月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则取消领奖资格。
(2)若该区区长在任职期间出现违纪情况,则立即撤职处理并由该区其他优秀团员担任区长一职,违纪情况严重者不再二次录用。
(3)量化积分奖励。
具体操作办法:优秀团员责任区当月的班级量化积分也有不同程度奖励,具体加分由德育处和学生会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