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摘录)一、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

二、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化学、政治 8:30-10:00生物、地理 10:40-12:10物理、历史 15:00-16:30三、考试内容、形式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必选修内容,适当反映高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

各学科的考试范围如下:政治科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的内容。

历史科包括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的内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1,地理2,地理3的内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1,物理2,选修1-1的内容。

化学科包括化学1,化学2,化学与生活或化学与技术(由考生在试卷上选择)的内容。

生物包括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生物3(稳态与环境)的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笔试,题型均为选择题,可设置选做题。

四、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采用计算机扫描评判。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以后每次考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同学科年度间的等值处理后,再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

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和统一公布,考试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或复议。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009年广东省化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2009年广东省化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二○○八年十一月)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际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文,下称《教育部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助于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中学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中学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高考的积极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基本原则用心爱心专心(一)科学性原则。

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公平性原则。

方案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录取实施等各个环节构筑公平公正的平台。

(三)综合性原则。

注重人才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综合进行考试内容和方式、学生评价和录取办法改革。

(四)渐进性原则。

充分考虑中学的教学实际,考生的适应程度,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上逐步推行改革,既有近期实施办法,也有中期规划目标。

(五)导向性原则。

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六)操作性原则。

方案实施力使考试组织、中学备考、高校录取等各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易为考生、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摘录自粤考院〔2009〕16号文件Ⅰ. 考试性质广东省普通高中生物科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根据《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考核报考文科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考生生物学科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

Ⅱ. 命题指导思想命题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和本大纲为依据,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注重考查中学生物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能力和科学探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生物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重视对考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引导。

Ⅲ. 考试的能力要求1.理解能力(1)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

(2)能用文字、图表以及数学方式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3)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实验与探究能力(1)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

(2)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3)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运用观察、实验与调查、假说演绎、建立模型与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

(4)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做出恰当的评价和修订。

3.获取信息的能力(1)能从课外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2)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意义的生物学新进展以及生物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

4.运用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简单的生物学问题。

Ⅳ.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与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生物科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是《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的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生物3(稳态与环境)的内容。

粤教规15号关于2009年我省各地级以上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指标的通报

粤教规15号关于2009年我省各地级以上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指标的通报

粤教规〔2010〕15号关于2009年我省各地级以上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指标的通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和《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2009年,惠州市、肇庆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至此,珠江三角洲地区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欠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明显提高。

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151.78万人,比上年增加24.82万人,增长19.55 %;在校学生达377.9万人,比上年增加42.55万人,增长12.6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9.9%,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

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入,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招收欠发达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17万人(含省属学校)。

现将各地级以上市2009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指标通报如下:一、2009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说明: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计算是按地区生源计算。

2.根据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评分办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时为100分,最高值不超过10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0.85分。

因为都市发展区、优化发展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在评估范围,所以得分空缺。

二、2009年都市发展区、优化发展区市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年增长15%的完成率说明:1.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学生数,包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数。

2.计算得分(B):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年增长率=15%时,得100分。

每提高1个百分点,在校生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市增加5分,规模在5万-10万人的市增加4分,规模在5万人以下的市增加3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市扣减3分,规模在5万-10万人的市扣减4分,规模在5万人以下的市扣减5分,最低分为0分。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教督[2009]10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10.23【实施日期】2009.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通知(穗教督〔2009〕10号)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的申报,拟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于2009年下半年对广州市第十中学等5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行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

请你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研[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帮助受评学校完善和改建各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评估接待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评〔2005〕17号,见附件2)的规定执行,请把该文件转发至受评学校。

受评学校要对照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整改,通过教学水平评估切实提高学校教学水平。

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粤教督字[1994]3号)及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具体评估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接受教学水平评估学校名单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略)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附件1接受教学水平评估学校名单。

《09年广东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公布

《09年广东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公布

《09年广东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公布本报讯(记者秦晖通讯员廖翊华)随着广东2010年高考方案的再次调整,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出江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今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对高考新方案下首次会考做出了详细说明。

根据该细则,首次会考将于明年6月举行,在校高二学生须报名参加,而高一学生不能报名,会考成绩直接与高考挂钩。

此外,在实施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2010年),暂不对往届生会考成绩做出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考生的会考成绩都将成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高一学生不能报名本次考试《细则》指出,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具体实施考试。

准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2007年秋季入学(含2007年前入学尚未毕业)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应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2008年秋季入学的在校高中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具体报名安排及办法另文通知。

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细则第二十八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2009年6月下旬进行。

会考作弊记入高考档案根据有关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学业水平考试在有电子监控系统的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无电子监控系统的定点考场或非定点考场进行的,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主管部门在考试期间组织巡视组、派遣考试监察员,分赴各有关考场监督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等情况,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全套)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全套)

附件1: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科考试大纲Ⅰ.考试性质广东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考核报考理科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学科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

II. 命题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和本大纲为依据,反映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考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引导考生关注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

III.考核目标与要求1.能够再认或再现所学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生活与哲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能够理解经济、政治、文化和哲学等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3.能够联系生活和社会实际理解题目的材料,准确地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4.能够初步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简单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

5. 能够简单分析或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

IV. 考试范围与考试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即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生活与哲学的内容。

具体考试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经济生活第二部分政治生活第三部分文化生活第四部分生活与哲学V.考试形式闭卷、笔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卷满分为100分。

VI.题型、试卷结构与内容比例一、试卷题型结构全卷均为选择题,包括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和四选二的双项选择题两种题型。

各题型的题量、分值如下:注:单项选择题I和单项选择题II根据考核目标与要求进行区分。

二、试卷内容结构试卷内容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生活与哲学四个部分,各部分占满分值的比例如下:经济生活约30%政治生活约25%文化生活约20%生活与哲学约25%VII.题型示例一、单项选择题I:每小题1分。

广东2009年高考招生规定实行出分填报志愿

广东2009年高考招生规定实行出分填报志愿

●体育尖⼦只能加20分投档 ●⾼考录取⼯作从7⽉7⽇开始 ●舞弊者不得报名下年⾼考 《⼴东省2009年普通⾼等学校招⽣⼯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发布。

2009年,⾼考仍实⾏考后出分填报志愿的⽅式,录取⼯作计划在7⽉7⽇—8⽉26⽇进⾏,录取时仍实⾏与去年相同的优先投档线——考⽣总分⾼出省控线50分(含5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

2009年⼴东⾼考招⽣的变化是对录取照顾政策进⾏了重⼤调整:中职毕业⽣在校期间获⼴东省中职学校技能⼤赛⼀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三等奖者,可免试进⼊省内⾼职院校相应专业就读;体育尖⼦⽣⼀律只加20分投档,取消50分这⼀加分档次。

焦点1 将重点打击团伙舞弊⾏为 《规定》指出,要建⽴和完善省、市、县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等,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内外勾结以及利⽤现代通信⼯具作弊等严重舞弊⾏为,确保不发⽣⼤⾯积群体舞弊事件。

⼴东2009年将加⼤对违法及考试作弊⾏为的惩处⼒度。

凡出现⼤⾯积考⽣试卷雷同或发⽣严重违纪⾏为、影响恶劣的考场,将取消考场设置资格。

触犯法律的,将有关责任⼈移送司法机关惩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考试作弊⾏为情节严重的考⽣,取消本次⾼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同时,2009年将延续去年的做法,建⽴考⽣考试诚信档案,考⽣⼀旦发⽣考试违规舞弊⾏为,考试违纪舞弊事实及处理结果都将录⼊考⽣电⼦档案,供⾼校录取参考。

焦点2 考后填志愿⽅式2009年不变 2009年将继续实⾏考后填志愿的⽅式——在⾼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

⼴东从2008年开始实⾏考后出分填志愿⽅式,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总体效果较好。

具体表现在:⼀是各批次第⼀志愿投档率⽐以前提⾼5%——7%;⼆是各⾼校录取情况普遍⽐往年好,降分录取和补报志愿的情况也⼤⼤减少;三是志愿填报更加均衡,基本上实现了“⾼分考⽣进优质学校,优质学校录取了⾼分考⽣”。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09‟23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凡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原始材料经各市招生办初审后统一报省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2、为及时做好公示工作,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将初审符合2009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分类(见附表1)的考生相关信息,录入到省招办的服务器中,在网上打印出“2009年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复核表”(样式见附表2。

当考生符合多项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并请尽量考虑按本、专科层次选择高分项输入)加盖公章,并按名册顺序,理顺考生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后,上送省招生办复核。

各市上送复核时间详见附表3。

3、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由各市招生办审核后,在互联网上按“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见附表4),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到省招办的服务器中,在网上打印出“2009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备案表”(见附表5)。

当考生符合多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

附表5加盖公章后留市招办备案,原始材料无需上送省招生办复核。

4、经我办与广东省民宗委、省侨办协商,凡属少数民族聚居考生、三侨生(台湾省籍青年除外)证明材料无须上送及造册,我办将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名单,另行公布公示名单。

5、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考生及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3号)有关“录取照顾政策”中第⑴条第⑤项的考生及体育尖子考生的证明材料不在此交验之列,这部分考生的信息由省招办另行采集。

关于全省普通高中2009级学生

关于全省普通高中2009级学生
2.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高二学生;
3.自愿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
以上1、2类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向县(市、区)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集体报名,第3类考生应在当地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报名。
在本市范围借读的学生,一律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跨地区(包括跨省)借读的学生需在借读学校报考的,需经原学籍学校和借读学校所在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基教科(处)批准。
3、"变更项目"栏填写测试号、身份证号或姓名,如变更项目为姓名时,需另附派出所户籍证明并由市、县(区)教育局签署意见
4、"附变更证明"栏填写有无身份证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
5、本表中除需签名、盖章外有关学生基础信息需在电子版中填写后打印,不得手写
准考证信息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照片、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与科目、座位号、考场号、座位序号、考点、电子照片等,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根据报名表打印学业水平测试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与科目、座位号、考场号、座位序号、电子照片后下发。
七、测试收费
本次学业水平测试收费继续按《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教秘计〔2008〕252号)执行,每生每科目10.45元,其中县(市、区)级测试办留用4.65元,市级测试办留用3.30元,省级测试办留用2.50元,测试费按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人文与社会基础、技术素养等6个测试科目收取,每生共62.70元。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姚德勇 0551-2829059
梅小景 0551-2638023
技术咨询
陈晓利 0551-2873867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与《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与《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与《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广州市第四中学余英摘要2009年是广东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后的首次学业水平考试,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际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据有关精神,以及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颁发了《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科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对于2008学年高二年级任教文科班的生物老师以及选修文科的学生如何进行复习备考?笔者建议,应该对大纲和课标进行比较研究。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课程标准比较研究一、课程标准和大纲之间的关系在大纲中,对考试的性质进行很清晰的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中生物科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根据《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考核报考文科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考生生物学科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

在《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中,提出“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的基本原则。

因此,大纲的定位要求与课程标准是一致的,并不因为是文科学生而降低了学生的要求。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符合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提高生物科学素养;面向全体学生;倡导探究性学习;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其中科学素养包括知识水平、探究能力以及相关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倡导探究性学习”和“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是提高科学素养的保证,注重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养是教育的基本要求。

大纲规定命题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和本大纲为依据,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注重考查中学生物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能力和科学探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生物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重视对考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引导。

施细则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

施细则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

附件1: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如下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

报名前各级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

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或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

第二条考生通过互联网自行录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考生类别、毕业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个人密码、选择考试的县(区)地点和毕业中学、学籍等。

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证书编号)等。

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申请更正。

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

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统计部。

第三条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理科类、文科类(含外语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退役军人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单考单招类八大类。

其中,单考单招类是指报考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非通用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单考单招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第四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文科类(含外语类)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教考[2016]1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8.23【实施日期】2016.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6〕1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见附件2)等文件,并已报教育部备案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8月23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成长,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现就建立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制度制订本实施办法。

高考学生建档通知资料

高考学生建档通知资料

一、建立电子档案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其他需审核优先录取条件的特殊考生等信息,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在2016年5月20日~25日通过互联网输入。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中学)凭原件审核确认。

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须及时同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需体检复查的考生,各市须在2016年6月20日~23日内更正考生体检信息。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5.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6.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7.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8.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9.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第3项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粤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4、5、6、7、8、9、10、11项目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4、5、6、9、11。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4.物质结构和元素周期律 .
(1)了解元素、同位素的含义。 )了解元素、同位素的含义。 (2)了解原子构成。了解原子序数、核电荷数、质子数、中子 )了解原子构成。了解原子序数、核电荷数、质子数、 核外电子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数、核外电子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了解原子核外电子排布。 )了解原子核外电子排布。 (4)了解元素周期律的实质。了解元素周期表(长式)的结构 )了解元素周期律的实质。了解元素周期表(长式) 周期、 (周期、族)。 周期为例, (5)以第 周期为例,了解同一周期内元素性质的递变规律与原 )以第3周期为例 子结构的关系。 子结构的关系。 族为例, (6)以IA和ⅦA族为例,了解同一主族内元素性质递变规律与原 ) 和 族为例 子结构的关系。 子结构的关系。 (7)了解金属、非金属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位置及其性质递变的 )了解金属、 规律。 规律。 (8)了解化学键的定义。了解离子键、共价键的形成。 )了解化学键的定义。了解离子键、共价键的形成。
7.电解质溶液
(1)了解电解质的概念。了解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的概念。 )了解电解质的概念。了解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的概念。 (2)了解电解质在水溶液中的电离,以及电解质溶液的导电性。 )了解电解质在水溶液中的电离,以及电解质溶液的导电性。 (3)了解离子反应的概念、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了解常见离子 )了解离子反应的概念、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 的检验方法。 的检验方法。
(五)化学实验基础 1.了解化学实验是科学探究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法 . 2.了解化学实验室常用仪器的主要用途和使用方法 . 3.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能识别化学品安全使用 .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 标识, 标识,了解实验室一般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4.了解常见气体的实验室制法(包括所用试剂、仪器, .了解常见气体的实验室制法(包括所用试剂、仪器, 反应原理和收集方法) 反应原理和收集方法) 5.能对常见的物质进行检验、分离和提纯,能根据要 .能对常见的物质进行检验、分离和提纯, 求配制溶液 6.了解控制实验条件的方法;能简单分析或处理实验 .了解控制实验条件的方法; 数据,得出合理结论。 数据,得出合理结论。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具体实施考试。

第二章考生报考和考试科目第四条准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2007年秋季入学(含2007年前入学尚未毕业)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应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2008年秋季入学的在校高中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

第五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各级教育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部署,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各有关中学负责统一组织本校普通高中学生报名。

第六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具体报名安排及办法另文通知。

第七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本细则第二十八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

第三章考试时间第八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2009年6月下旬进行。

第九条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化学、政治 8:30-10:00生物、地理 10:40-12:10物理、历史 15:00-16:30第四章考试内容、形式和命题第十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必选修内容,适当反映高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科考试大纲Ⅰ.考试性质广东省普通高中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考核报考理科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地理学科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

Ⅱ.命题指导思想以教育部2003年制订的《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本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考生对地理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理解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技能与基本观念简单分析地理问题、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

引导考生关注全球问题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地理问题,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Ⅲ.考核目标与要求1.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文字表述和图形语言中获取地理信息。

2. 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理解所获取的地理信息。

3. 能够调动和运用基本的地理数据、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原理与规律等知识,回答问题。

4.能够运用地理学科基本技能。

如地理坐标的判断和识别,不同类型地理数据之间的转换,地理数据和地理图表之间的转换,基本的地理观测、地理实验等。

5.能够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和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通过比较、判断、分析,简单阐释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

6.能够根据所学知识,发现地理问题。

7.能够运用正确的地理观念,简单评价现实中的地理问题。

8.能够应用简单的论据或措施,解决地理问题。

IV.考试范围和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考试内容包括地理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

具体如下:V.考试形式闭卷,笔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Ⅵ.试卷结构一、试卷题型结构全卷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双项选择题,共70题。

其中:单项选择题Ⅰ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本试卷共8页,60小题,满分100分。

考试用时90分钟。

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试室 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用 2B 铅笔将试卷类型(B )填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

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条形码粘贴处” 。

2 .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 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

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I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4 •右图为某分子跨膜运输的示意图,由图可知, 该分子的转运方式是A. 自由扩散B. 协助扩散C. 被动运输D. 主动运输5 .小丽没有吃早餐,第四节课时因饥饿而晕倒,此时最好给她喝&臭氧层破坏会使地球上的紫外线辐射增强,导致人类的皮肤癌和白内障患病率上升,危 害人体健康。

引起臭氧层破坏的主要原因是A. CO 2的排放B .氟利昂的排放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试卷机密★启用前试卷类型:BA .施B. 沃森C.达尔文D.克里克 2 .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的根本区别是有无A .细胞膜B. 核糖体C.核膜D.细胞质 3 .线粒体的主要功能是合成A . ATPB. 葡萄糖C. O .D. A DPA. 纯净水 C.葡萄糖水6 .要洗去衣服上的猪油油渍,应选用 A.蛋白酶 B .脂肪酶7 .小明尝试用糯米和酵母菌制作酒酿A. 10 C,有氧发酵B. 矿泉水 D .生理盐水C. 核酸酶 D .淀粉酶 (酒精含量约10%),最佳做法是B. 50C ,有氧发酵1 •建立细胞学说的科学家是施莱登和C. SO2的排放D. NO2的排放9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正确的做法是A. 大量利用野生资源B.对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10. 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其抵抗力稳定性不同。

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省普通⾼等学校(以下简称⾼等学校)招⽣⼯作管理,保证招⽣⼯作顺利进⾏,确保招⽣⼯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等学校招⽣⼯作规定》及《⼴东省实施普通⾼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考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户籍在⼴东省的居民,具备报名资格:⑴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⑵⾼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⑶⾝体健康。

2.在⼴东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并持⼴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可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公室、考试中⼼指定的报名点(站)报名。

3.属于引进⼈才,持有《⼴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员的⼦⼥,取得我省⾼中毕业学历,符合《⼴东省引进⼈才实⾏〈⼴东省居住证〉暂⾏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

4.⾼中阶段户⼝从省外迁⼊(须于⾼考报名时间截⽌前迁⼊)我省,符合《关于进⼀步加强⾼中阶段学⽣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

5.参加普通⾼校招⽣⾮统⼀考试的考⽣(包括:保送⽣、部分外语语种[⾮英语]、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职教师资、第⼆学位学⼠、残障⽣、⽰范性⾼职院校单独招⽣等单考单招考⽣),必须参加⾼考报名。

6.下列⼈员不得报名:⑴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等学校的在校⽣;⑵应届毕业⽣之外的⾼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⑶在上⼀年度统考中因违纪作弊严重,受到下⼀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考处理的考⽣;⑷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7.考⽣原则上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所有考⽣必须签订《考⽣诚信考试书》。

凡户籍在⼴东省的考⽣不得在外省借考,⾮本省户籍的考⽣不得在⼴东省借考。

考⽣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借考地地级市招⽣办公室批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紫招办[2009]2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完中: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并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粤教考[2008]33号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为贯彻《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粤教考…2008‟28号)精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工作,深化我省普通高考改革,现将《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将此文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和各普通中学,并请根据《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2009年学业水平考试的备考工作。

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可迳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

附件: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具体实施考试。

第二章考生报考和考试科目第四条准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2007年秋— 3 —季入学(含2007年前入学尚未毕业)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应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2008年秋季入学的在校高中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

第五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各级教育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部署,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各有关中学负责统一组织本校普通高中学生报名。

第六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学年第二学期初,具体报名安排及办法另文通知。

第七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本细则第二十八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

第三章考试时间第八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2009年6月下旬进行。

第九条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化学、政治 8:30-10:00生物、地理 10:40-12:10物理、历史 15:00-16:30第四章考试内容、形式和命题第十条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 4 —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必选修内容,适当反映高中学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

各学科的考试范围如下:政治科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的内容。

历史科包括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的内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1,地理2,地理3的内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1,物理2,选修1-1的内容。

化学科包括化学1,化学2,化学与生活或化学与技术(由考生在试卷上选择)的内容。

生物包括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生物3(稳态与环境)的内容。

第十一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09年1月底公布《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明确各学科考核的具体内容、能力要求和试卷结构。

第十二条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笔试,题型均为选择题,可设置选做题。

第十三条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第五章试卷的运送和保管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 5 —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第十五条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的运送和保管等环节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招生办、考场领导对试卷的安全保密负全部的责任。

试卷在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试卷。

第十六条试卷在运送、保管期间,如发现泄密、失盗、严重损毁等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第六章考试实施第十七条中学有承担学业水平考试的义务,中学教师有承担学业水平考试监考工作的义务。

第十八条学业水平考试在有电子监控系统的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无电子监控系统的定点考场或非定点考场进行的,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第十九条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考试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考场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 6 —第二十条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要求,各级考试机构按照本细则和考务要求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

第七章考试监督和纪律第二十一条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监督制度。

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主管部门在考试期间组织巡视组、派遣考试监察员,分赴各有关考场监督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等情况,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

考生有考试违规舞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与处理。

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规舞弊事实及处理结果,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

第二十三条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场(试室)同一时间的考试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存在雷同卷的,取消该考场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答— 7 —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标准,下同)丢失、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第二十五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采用计算机扫描评判。

第二十六条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以后每次考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同学科年度间的等值处理后,再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

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第二十七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和统一公布,考试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 8 —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或复议。

第二十八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 9 —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九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

第三十条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录取标准,但需要报省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章考试经费第三十一条考生报考学业水平考试须缴纳报考费。

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专款专用。

第三十二条学业水平考试报考费由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收缴。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 2007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准备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自行到本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需取得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准备参加我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可— 10 —以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第三十四条非201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应届毕业、将在2010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含相同学力者,以下简称往届生),可报名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

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往届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不作要求。

在2011年及以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考生均按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