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文】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党支部内部,进行重要议事和决策的
一套规范化程序和流程。
这个制度是为了确保党支部内部的民主运作
和权力均衡,让党员代表们有足够的机会,进行平等交流和充分表达
意见。
具体来说,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会议准备。
在召开党支部会议前,要由支部书记制定议程,发放通知,征求党员意见,预先研究和讨论相关议题,配合好支部委
员会的工作。
第二,会议形式。
党支部会议一般按照程序进行,即主席宣布开会,确认出席人员名单,读取并审定上次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各委
员汇报工作情况,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等。
第三,会议纪律。
在党支部会议中,党员代表们要自觉遵守民主
集中原则,注意听取他人的发言和倾听不同意见,发表意见时,要讲
求客观、理性和富有建设性。
同时,要保证会场秩序正常,不允许打
断他人发言和使用攻击性语言。
第四,决策程序。
党支部会议的决策,要按照党章、章程和规定
进行,经过成员讨论、表决和议会表决等程序,确保主要决策和工作
要点得到全体成员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总之,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是保证党支部民主和权力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激发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意识,形成一支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先进党支部。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其他班子成员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2011年体训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为切实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提高新时期价格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研究分析物价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
5、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6、讨论党支部成员和局其他领导提交党组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1、需经党支部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成员及领导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支部议题。
4、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股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支部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
3、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4、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通知负责人列席会议。
6、党支部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
四、议事与决定1、党支部议事,由提出议题的同志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科室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
2、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的初步意见。
3、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
党员班子决策议事制度【最新】
党员班子决策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市党政群部门、乡镇、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
其范围如下:(一)乡镇党委会议、政府会议及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
(二)市直党政群部门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会议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本规则应由集体议事和决策的重大问题为:(一)学习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的贯彻落实决定和安排意见;(二)事关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大决策、意见、方案和规划;(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四)讨论通过以本级名义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和向所属、下属单位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本级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等问题;(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七)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情况和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八)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审批项目和金额较大的财物支配等问题;(九)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十)其它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涉及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
科级领导干部少于3人的单位,须成立由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组成的议事机构。
[实用参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一)坚持依法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规定行事。
坚持以党的十P大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紧密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邀请领导班子中少数党派或无党派人员参与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对议题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经过党组织集体决策,作出最后决定后,个人必须服从。
(五)坚持接受监督原则。
依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议事决策结果,自觉接收干部群众监督。
二、议事决策形式(一)党组会。
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凡在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之内的重大事项均需召开党组会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参加,邀请领导班子中非党组成员参加,视情邀请其他领导干部及议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
(二)党组扩大会议。
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的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征求某些拟讨论议题的意见等,召开党组扩大会。
党组扩大会除参加(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外,吸收党支部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决策内容(一)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并讨论研究作出贯彻落实决定。
(二)研究决定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措施。
(三)研究决定GG发展规划,研究制定GG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及项目,研究大项经费开支计划。
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概述议事决策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组织内的讨论、决策和执行过程。
它在企业、政府、学校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促进组织发展和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
议事决策制度包括许多方面,如会议组织、议程制定、讨论规则、决策程序、执行和监督等。
这些方面相互关联,协同工作,以保证决策的顺利进行和执行结果的有效性。
会议组织会议是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决策过程的开始。
因此,会议组织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参会人员的确定:确定参会人员要根据议题的性质、涉及的部门和职能等因素进行选择,避免人数过多或过少,影响讨论和决策效率。
•会议地点的选择:选择会议室应根据会议参加人数、设备设施、交通方便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时间的确定:确定会议时间应考虑参加会议人员的时间安排、工作量、会议时长等多方面因素,以保证会议顺利、有效地进行。
议程制定议程是会议的核心内容,是确保会议议事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因此,议程的制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确定议题:根据会议的主题和目的,确定议题,保证讨论和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确定讨论顺序: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关联性,安排讨论的顺序,确保会议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确定时间分配:根据议题的难易程度、参会人员的数量和精力等情况,合理分配每个议题的讨论时间,以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讨论规则讨论规则是会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言顺序:确定各参会人员的发言顺序,保证每个人的发言机会和讨论的公平性。
•讨论范围:确保讨论的围绕议题展开,不偏离主题,各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言论。
•语言规范:参会人员应该保持冷静理智,言辞文明,不得恶意攻击或诽谤他人。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会议达成决策的重要步骤,它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方案:根据讨论的内容和会议的目的,提出各种可行的决策方案。
•反复讨论:对提出的方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充分吸收各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副书记和全体委员参加,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6、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
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经费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
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
2.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4.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有关人事安排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5.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讨论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7.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议事决策一般采取会议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坚定原则,一般程序为:1.确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准备会议。
议题材料由相关部门准备,分管成员审核把关。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需提前通知各成员和列席人员,相关材料一般应提前送达。
3.沟通酝酿。
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书记会前应听取成员意见,进行个别酝酿。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会前党委书记要与副书记及分管干部和纪委书记进行沟通,必要时征求其他党委成员意见。
4.民主讨论议题提交表决前,必须进行充分讨论,分管成员一般应参加。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5.形成决议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半数为通过。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副书记和全体委员参加,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6、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
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经费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
【组织建设】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事关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财务事项。
(三)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四)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
(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基本原则(一)集体领导原则。
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
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
党组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三、议事方法(一)定期议事。
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时适当增加。
(二)确定议题。
由局党组书记确定议题。
党组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到各位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党组会可视情况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充分讨论。
召开党组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
会议由书记主持,一事一议,各位成员应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经主持人许可,列席人员可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四)作出决定。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议事决策
××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议事决策记录簿单位名称:中共××市委组织部印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1、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决策。
2、议事决策事项包括:研究决定本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本部门(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组(党委)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本部门(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本部门(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需要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确定议题。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议题由党组(党委)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
会前准备。
会议议题及会议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部门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一般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应到会人员。
会议讨论:会议由党组(党委)书记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会议决定。
在党组(党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对需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
形成纪要。
党组(党委)会后应及时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签发,按年度编号。
4、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党组成员为3人的,须全部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
5、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党外干部的,一般应邀请党外干部列席党组(党委)会议。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也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6、对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应及时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
1、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为规范分局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范围、方法和程序,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特制定本规则。
一、局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局领导办公会人员由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组成,必要时扩大到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二)局领导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
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提前收集,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局领导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局领导办公会的主要议事范围及内容:1、提出传达和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
2、提出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意见。
3、决定本单位内设的股、队、所负责人。
4、决定本单位干部岗位的轮换。
5、研究讨论提请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提案。
6、对需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提出初步意见。
7、定期研究,检查本单位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8、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分工。
9、研究年度财务预决算,研究审批较大数额的行政经费开支和所有的福利费,社会优抚款,事业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10、研究讨论本单位5000元以上维修修缮以及大部件办公用品的购置,基本建设工程,30万元以上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程。
11、其他有关事项。
(五)议事程序1、需提交局领导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收集,由各股室提出并填写议案单,呈交分管领导审查后,呈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2、提交领导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必须先做好准备议案单,并要附文字说明,汇报时简明扼要,事由清楚,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政策依据。
(六)议事原则和纪律局领导办公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若对研究事项的意见有分歧,由主持会议者作出决定。
会议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决定(即使个人意见被否决,也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决议,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消极抵触)。
会议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不宜公开的会议情况。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精编版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一)坚持依法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规定行事。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紧密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邀请领导班子中少数党派或无党派人员参与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对议题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经过党组织集体决策,作出最后决定后,个人必须服从。
(五)坚持接受监督原则。
依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议事决策结果,自觉接收干部群众监督。
二、议事决策形式(一)党组会。
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凡在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之内的重大事项均需召开党组会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参加,邀请领导班子中非党组成员参加,视情邀请其他领导干部及议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
(二)党组扩大会议。
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的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征求某些拟讨论议题的意见等,召开党组扩大会。
党组扩大会除参加(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外,吸收党支部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决策内容(一)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并讨论研究作出贯彻落实决定。
(二)研究决定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措施。
(三)研究决定XX发展规划,研究制定XX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及项目,研究大项经费开支计划。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是某某决策性会议,研究、审批、决定重要事项。
一、参加人员为党组全体成员;与议题有关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调研员按通知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议事内容(1)研究全州外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2)研究制定全州外侨事业发展规划;(3)研究下发全州外侨工作的重要文件;(4)研究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讨论审定向省外办、侨办、州政府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5)研究决定召开全州性外侨工作会议;(6)研究本办管理的中层干部配备意见和任免事项;(7)研究本办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外侨办内干部、职工的调配奖惩等事项;(8)研究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的培养选拔老干部工作。
(9)听取本办财务工作,研究确定本办重大的经费支出;(10)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党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办领导和有关科、室提出。
各科需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主题,各科室要按议题做好材料准备,所提供的材料,事实要清楚,内容要准确,数据要确实,汇报材料要书面打印。
汇报情况要在提出建议和提供有关政策依据及相关资料会议审议。
凡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主办科室应将议题内容提前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交秘书科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将议程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和列席人员,保证会议的召开。
四、议事原则1、党组会议应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明确的意见和看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
会议决定以书面文件为准,会议决定一旦做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列席人员也可提出个人建议意见;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应及时传达因故未到会的人员。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贯彻省、市、区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2、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实施方案;3、研究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计划;4、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5、研究决定单位党员表彰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6、研究制定单位大型活动计划;7、研究单位年度收、支情况;8、研究决定单位建设中重大问题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即决策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代替集体决策。
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请党组织召开会议再议;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切实可行;3、坚持保密原则。
对组织决议的问题未经公布或不宜扩散的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如有违背则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议事决策程序:1、召开党委、党组会(或支委会)前,由书记征集议题并告知其他成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4、会议要有记录,会后要整理存档备查;5、对会议决定的问题,成员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组织落实,并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
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最新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最新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旗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特殊需要时,经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批准,有关股室所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会议由党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二、议事决策形式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的形式,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程1、局党组成员会前提出议题;局机关各股室所也可提出议题,所提出议题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2、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后,列入党组会议内容。
4、需提交党组会讨论的文件,由承办股室所在党组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在会前认真审阅文件材料,准备意见。
不能出席会议但对会议议题或讨论文件有意见的,应在会前口头或书面提出,并同党组书记沟通。
四、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赤峰市和旗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文件,讨论通过党组成员代表党组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以及以党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3、研究全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听取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4、研究局机关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单位行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6、听取各股室所有关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并研究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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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规定行事。
坚持以党的十X大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紧密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邀请领导班子中少数党派或无党派人员参与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对议题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经过党组织集体决策,作出最后决定后,个人必须服从。
(五)坚持接受监督原则。
依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议事决策结果,自觉接收干部群众监督。
二、议事决策形式
(一)党组会。
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凡在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之内的重大事项均需召开党组会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参加,邀请领导班子中非党组成员参加,视情邀请其他领导干部及议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
(二)党组扩大会议。
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的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征求某些拟讨论议题的意见等,召开党组扩大会。
党组扩大会除参加(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外,吸收党支部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决策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并讨论研究作出贯彻落实决定。
(二)研究决定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措施。
(三)研究决定GG发展规划,研究制定GG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及项目,研究大项经费开支计划。
(四)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讨论内部机构、下属单位的设置和调整,以及职能的确定和调整。
(五)研究决定干部职工任免、提拔、调动、交流、轮岗、录用和奖惩。
研究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职工劳保福利等事项。
(六)其他需要提交党组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
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酝酿确定议题和会议召开时间,一般情况下,由局办公室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有关会议材料应在会议上分发。
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按职责分工,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具体预案供讨论研究。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参会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党组成员即可召开。
(二)召开会议。
与会人员应按时到达会场,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其他人员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坚持一事一议、充分讨论。
请假人对会议讨论问题的意见,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表达。
(三)讨论研究。
党组会坚持一事一议,由提交议题的成员或科室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供参会人员讨论,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不事先发表意见。
参会人员发言要态度明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四)表决通过。
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
要表明“同意”、“不同意”或“保留意见”等明确态度,不得以“无意见”等含糊概念参与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五)形成决议。
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各参会人员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由党组书记作出最后决议。
如遇重大分歧,除紧
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研究决定。
会后由记录人员将党组决议及时报告未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
五、议事决策纪律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前的酝酿过程及会上的发言、表决,特别是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漏、扩散。
会议记录、文件及有关材料要严格保管,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干部任免的,除按分工找有关人员谈话外,其他同志不得提前与有关人员通气。
(二)党组会议题,凡涉及到本人或亲属,需要回避的,应当在党组书记许可以后,自觉回避。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机关人员无紧急事宜不得进出会场。
六、议事决策执行
(一)党组会对重要问题一经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通过组织向上反映,但在未更改之前,必须维护和执行,不得在工作执行中制造矛盾和分歧,以保证党组决定的严肃性。
(二)党组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工作分工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其贯彻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
在工作实践中如需对决议作调整或更改,必须经过党组会复议。
(三)在贯彻落实党组决定时,如遇有新的情况和重大问题,党组成员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必要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解决。
(四)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各党组成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