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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重点总结
卫生法学重点总结卫生法学是一门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综合性学科,其重点涵盖了卫生法的基本概念、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
以下是对卫生法学重点内容的总结:一、卫生法概述1.卫生法的定义和性质:卫生法是调整卫生领域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等特点。
2.卫生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3.卫生法的宗旨和作用:旨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卫生法律关系1.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调整,在卫生领域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特点在于主体特定、内容广泛、客体复杂。
2.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
主体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客体指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指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条件而产生、变化或消失。
三、卫生法律责任1.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类型: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其类型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实施机关: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3.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和条件:指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刑事追究的程序和条件,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
四、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的制定:指制定卫生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提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等环节。
2.卫生法的实施:指将卫生法律法规付诸实践的过程,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环节。
3.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在卫生行政管理中,对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1.医疗事故的概念和分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一、卫生法的基本概念卫生法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维护公共卫生秩序,规范卫生行为而制定的专门法律。
卫生法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控制传染病、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生活质量的基础性法律。
卫生法是国家行政管理法的一部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法律。
二、卫生法的来源和内容卫生法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
卫生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预防疾病控制传染病、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三、卫生法的原则卫生法的原则包括: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公益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保护环境,保护妇幼和老年人健康等。
四、卫生法的主要内容1.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
卫生法规定了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基本卫生权利,禁止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
2. 预防疾病、控制传染病。
卫生法规定了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治疗和隔离的措施,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3. 改善环境卫生。
卫生法规定了对环境卫生的保护和改善的措施,保障人民的健康环境。
4. 提高生活质量。
卫生法规定了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空气质量、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五、卫生法的监督和实施卫生法的监督和实施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监督机构等部门和机构负责。
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卫生法得到有效实施。
六、卫生法的重要性卫生法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权利,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才能确保卫生法得到有效实施,为人民创造更加健康、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
七、卫生法的发展趋势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社会公共卫生问题的凸显,卫生法将不断发展和完善,强化对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加强卫生法的监督检查,促进卫生法的有效实施,使人民能够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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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解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2卫生行政处罚是由卫生行政主体依法惩戒违饭卫生行政管理只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法律制裁3卫生司法救济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题之间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而诉至人你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或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确定其行为是否够成犯罪并给与何种刑法惩罚的活动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动的社会组织5卫生违法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贵干的行为6药品管理法;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答1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的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health law)是卫生法的本质的外化,是卫生法区别于其它部门法的标志。
卫生法和其它部门法相比,有它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人身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卫生法以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这正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
(二)广泛性和综合性这是指卫生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综合性以及其渊源体系的多元性之特征。
首先,我国卫生法调整的内容非常广泛,它几乎涉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第二,卫生法调整对象的综合性;第三,卫生法的渊源体系具有多元性;第四,卫生法的调节手段具有多样性。
(三)调节手段的多样性卫生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多样性、综合性,决定了其调节手段具有多样性。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归纳归纳
目录
01.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02.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PART 01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民事责任的构成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行政责任的构成
行政责任的形式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刑事责任的构成
每一个犯罪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它们只能单独适用。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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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卫生民事责任: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造成的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传染病:是指由病原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疾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患合同关系: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费用支付所订立的合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医师:(执业医师):指依法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或者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职业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来华暂时行医的外国医师,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医师。
卫生法律责任:为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
多选:医疗过失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判定:①事故等级②过失责任程度③过失与原疾病的关系医疗过失医疗机构12小时内要想上级卫生部门汇报:(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署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临时采血的条件:①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采供血机构以及储血点;②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且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③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各大传染病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P92患者不服卫生局对医院无责任的鉴定:①可以起诉卫生局②医疗纠纷哪些方式解决:①和解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单选1省级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鉴定组进行首次鉴定,省级地方医学会再次鉴定2、宪法——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卫生法律——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卫生部门规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卫生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代表大会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3、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卫生法学重点必考
卫生法学1、卫生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P22、卫生法的特征:P6①卫生法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②卫生法与自然科学尤其是医学紧密相关,具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③卫生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调整手段需要综合性和多样性④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具有社会共同性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出简答题)P7①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权原则②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原则③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④全社会参与原则⑤国家卫生监督原则4、卫生法律关系:由卫生法构建或调整的、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P125、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执业规则:P256、医师的权利:P497、医师的义务:P49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③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④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8、医师的执业规则:P509、捐献人体器官的条件:P7010、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P88①主体的特殊性:主体是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②损害的客观性:出现损害结果③行为的违法性:行为具有违法性④因果的必要性: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⑤主观的过错性:主观方面为过失11、医疗纠纷的预防:P93①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②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③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12、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P94①公平②公正③及时13、医疗纠纷处理途径:①自行协商②人民调解③行政调解④民事诉讼1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原则》亮点:①确定了一和解两调解的非诉讼处理机制②修改了部分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16、临时采集血液:P13817.中医药法律制度立法亮点:①保护: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②扶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③发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地位和发展方针④规范: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
卫生法学复习要点
卫生法学复习重点:1、卫生法学概念:卫生法学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2、卫生法学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主要研究卫生法的产生和发展;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卫生法律体系;研究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研究外国卫生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研究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产生的新的法律问题。
3、卫生对法律的影响(1)对法律意识(思想)的影响医学的发展常常导致人们法律观念的改变(2)对立法的影响众多医学科技成果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卫生发展对立法的最大影响,就是使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自己的结构和体系,构成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卫生法学也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学科应运而生。
(3)对执法和司法的影响执法和司法是否公正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二是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即是否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医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4)对法学研究的影响现代医学的发展为法学研究带来一系列新的课题:堕胎、人工受精、试管婴儿、代理母亲、变性手术、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2)国家卫生监督(3)预防为主(4)依靠科技进步(5)中西医协调发展(6)动员全社会参与5、卫生法的渊源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技术性卫生规范;卫生国际条约6、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2)卫生法律关系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3)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7、卫生法的溯及力卫生法律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宪法、刑法、卫生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
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旨在维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权益,保障卫生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宪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民有保护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2. 宪法还对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制定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刑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了一系列与卫生相关的罪名及其刑责。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了故意传播传染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刑法还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犯罪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卫生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全文包括了国家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监督、公民的卫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五、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除了宪法、刑法和卫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2.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以上仅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完整word版,卫生法学期末重点
卫生法期末重点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1. 卫生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 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卫生法指所有有 关卫生法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卫生法指卫生部颁发的 11 部单行法,即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 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红十字会法)2. 卫生法特征:调整对象范围具有特定性,科学技术性,独特性,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复杂 性,社会共同性,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具有综合性和多样性。
3. 卫生法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卫生组织关系, 卫生管理关系, 卫生服务关系, 国际卫生关系。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益原则,坚持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全民卫生监督原则, 全社会参与原则。
5. 卫生法的渊源: ( 1)宪法 全国人大制定(2)卫生及其相关法律—— (3)卫生行政法规 (4)卫生部门规章 (5)地方性卫生法规 (6)地方政府卫生法规(8)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9)卫生标准 (10)国际卫生条约6. 卫生法律关系:指卫生法的主体,根据卫生法的规定,在实施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 和行为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2)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人身、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3)内容: 指卫生法主体依法应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总和第二章 卫生立法与实施1. 卫生法包括卫生守法、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督。
2. 卫生守法: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卫生法的规定,行使卫生权利和 履行卫生义务的规定,反映着卫生守法主体遵从卫生法律规范的状态。
3. 卫生执法:指在广义上可以理解为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 人员在行使卫生行政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卫生法律的活动。
卫生法学重点总结
卫生法学一:名词解释1: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4:卫生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5: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批准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机构。
6:公共场所:是指为了满足人们对生活、文化、人际交往的需要而设立的,供公众共同使用的具有一定封闭性的社会公共设施。
7: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执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极其相关权益的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药品:是指依法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9: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后果,由卫生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制度。
二:解答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2: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理;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
3:传染病的控制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宣布及封闭疫区;对传染病死者尸体的处理;保障药品器械供应;保护易感人群。
4:护士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位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卫生法 自己归纳 重点
1.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总和。
2.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人体健康的原则②预防为主的原则③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④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⑤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3.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卫生监督的功能:制约、规范、预防、促进功能。
5.卫生监督的分类:按过程分①预防性卫生监督②经常性卫生监督;行为方式分:一、羁束卫生监督行为;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
二、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依申请监督行为。
三、要式卫生监督行为;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
6.卫生监督行为的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①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为不超越权限③行为内容合法④行为符合法定形式⑤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7.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①确定力②执行力③约束力8.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①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
②适用卫生法律法规准确无误。
③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正当行使监督权。
二、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三、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四、独立审核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
9.卫生监督法律特征:①主体法定性②意志单一性③国家强制性。
构成要素:①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卫生法律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③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
10.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为什么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11.许可的证效力:证明力、确定力、拘束力。
12.行政法处罚的种类: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和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处罚种类:①申戒罚②财产罚③能力罚④人身罚13.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①处罚法定原则②公正公开原则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④权利救济原则⑤一事不再罚14.卫生监督程序的基本原则:①公平原则②公开原则③相对人参与原则④效率原则15.卫生监督检查程序:①进入现场-②表明身份-③说明理由-④提取证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现场采样或检测、调阅相关书面材料。
卫生法学重点
《卫生法学》第一章卫生法基础理论【目的要求】掌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律关系及卫生法律责任;【教学内容】重点讲解卫生法学的调整对象、卫生法律关系及卫生法律责任,讲解各种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详细地介绍法的概念、本质、渊源和实施;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医疗机构的设置和监督管理、执业登记与校验【教学内容】重点讲解医疗机构设置的程序和基本条件、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管理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详细介绍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第三章卫生专业人员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执业医师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第四章医疗事故处理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和构成,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熟悉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赔偿。
让学生了解医疗纠纷的现状、存在的法律问题、事故处理的难点。
【教学内容】重点讲解医疗事故的概念、分析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以及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等法律规定;详细介绍医疗事故的预防、事故发生后的处置规定;一般介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赔偿。
第五章母婴保健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母婴保健的管理与监督;【教学内容】重点介绍母婴保健的行政管理与监督;详细介绍母婴保健的各项技术服务;一般介绍母婴保健和母婴保健法的概念。
第六章献血法律规定【目的要求】熟悉采供血的管理和临床用血的管理及法律责任;【教学内容】详细介绍采供血机构和采供血管理,临床用血的各项规定;一般介绍无偿献血的主体、公民用血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传染病防治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报告和公布的法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教学内容】重点讲解在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和公布中,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各自的职责,以及各种违法责任;详细讲解艾滋病检测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规定;第八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目的要求】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教学内容】重点介绍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详细介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法律责任第九章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熟悉卫生检疫传染病种类、传染病检测的内容和措施【教学内容】重点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详细介绍卫生检疫传染病种类、传染病检测的内容和措施第十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规定【目的要求】熟悉公共场所的范围、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教学内容】详细介绍公共场所的范围、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教学内容】重点讲解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具体要求、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详细介绍职业病防治的方针和原则、工作场所的基本要求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第十二章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食品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食品监督人员及其职责;【教学内容】重点讲解食品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食品监督人员及其职责;详细介绍食品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卫生要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管理第十三章药品管理法律规定【目的要求】掌握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定;一般了解新药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进出口药品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药品广告管理等。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1、卫生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卫生法律。
广义的卫生法,除包括狭义的卫生法律外,还包括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所制定和颁布的卫生法规、规章,以及宪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卫生的条款和规定。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1)、卫生组织关系。
(2)、卫生管理关系。
(3)、卫生服务关系。
(4)、国际卫生关系。
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专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卫生法律。
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
3、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单数主体,多数主体。
法律主体分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
行为能力分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卫生法律主体分: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公民)。
4、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公民的生命健康利益、行为、物、人身、智力成果。
5、卫生违法必须符合的条件:(一)、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它有二种基本表现形式:不作为和作为。
(二)、卫生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卫生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三)、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过错。
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四)、卫生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7、卫生法律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8、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9、我国的立法体系:横向结构:大体由七个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即疾病防治法、公共卫生法、医政管理法、药政管理法、医疗保健法、医疗保险法和其他综合法(如图)。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上册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上册1. 引言卫生法学是指研究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其目的是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本文将介绍卫生法学知识点,主要涵盖大一上册的内容。
2. 卫生法学基本概念卫生法学是指以卫生法律规范为主线,研究与卫生有关的法学知识的学科。
它主要包括卫生法的基本原理、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责任等内容。
3. 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制度是卫生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指以卫生法律规范为基础,构建起来的一整套法律体系。
卫生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的组织管理、卫生的执法监督等方面。
4. 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在卫生领域中,违法或过失行为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
卫生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5. 卫生权益保障卫生权益保障是卫生法学的重要内容,它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对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
卫生权益保障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个人卫生权益保护等方面。
6. 卫生法学的应用领域卫生法学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卫生管理、卫生政策制定、医疗纠纷处理等领域。
通过卫生法学的研究,可以有效地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7. 卫生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卫生法学与卫生学、法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卫生法学借鉴卫生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同时又受到法学的法律原理和规则的制约。
8. 卫生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卫生法学的研究对于完善卫生法律制度、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深入研究卫生法学,才能更好地维护人们的卫生权益。
9. 结论卫生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广泛且实用。
大一上册的卫生法学知识点包括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权益保障等内容。
通过学习卫生法学,可以更好地了解卫生法律规范,保障个体和社会的卫生权益,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doc
第二章卫生法基础P14卫生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只有正确反应医学科学的最新成果,才能提高卫生法律,法规的质量,体现卫生法的科学性。
新的医学科学技术是新的科学医学源泉, 也是卫生法立法依据,更是卫生法实施手段。
P15问1: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根木方针。
1.卫生工作性质决定,预防的目的是建立和改善人们的健康习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2.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医疗水平均低,支付能力较差。
方法:首先从预防着手,主动地和疾病作斗争,做到无病防病,有病治病,防治结合,立足与防;其次,强调预防,不轻视医疗,要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合理医疗布局。
P19卫生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卫生技术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卫生法具有技术控制和法律控制双重性。
P22问2:卫生法律关系概念,种类,特征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分为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
特征:1.具有平等又有不平等的;2.有特点的适用范围;3.是强制性和任意性相结合的统一。
P23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1.国家行政机关;2.医疗卫生单位;3.医护人员。
P39辩1:患者权益最主要是自主权,患者权利实现的关键在于我国卫生改革的落实;医者对患者尊重,医者提供信息要全面详尽;患者对信息的理解、选择和同意。
一次性赔偿责任。
P56医疗机构按功能、任务、规模等分类。
P59辩2: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 年。
P6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外国人独立申请不予批准。
P65妇幼保健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P74门急诊病历档案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
P86辩3: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可在乡、村、镇卫生院从事执业工作,有处方权,但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卫生法学重点版
题型:是非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1题)重点一、名词解释:1、卫生:广义的卫生:有关卫生的一切事项,如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等。
狭义的卫生:专指卫生法所规范的事项,主要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健康相关产品等。
2、法律: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地告诉人们,什么行为是合法的、可以作的,什么行为是非法的、禁止作的。
3、卫生法学: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和渗透,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的转变,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日渐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4、卫生法的制定: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活动,又称卫生立法活动。
5、卫生违法: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即违反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其权利行为的约束,或未履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的行为。
6、执业医师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
7、卫生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8、国际卫生法:是调整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之间在保护人类健康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9、卫生法实施:是指卫生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贯彻与具体施行,是卫生法调整社会卫生关系的活动过程,是卫生法对社会生活实际发生作用的具体形态和方式的总称。
10、卫生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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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法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口起已满2年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H止不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情形已消灭的。
2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3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4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3.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卫生法的效力:(理解)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吋I'可效力# 失效吋I'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体现。立法宗旨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保护人民 的健康。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氓 适用对象(乂来啦!)
《执业医师法》所说的执业医师是指原职称和职务序列中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是指原职称 和职务序列中的医士。
执业医师分二个级别,四个类别:
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
3、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3)注销注册的规定
(4)变更注册的规定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行政处罚的
因参加医师资格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 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变更内容: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圉
主管部门一一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期间:一一主管部门应在30tl内,办理变更 注册手续或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
⑵义务:1、守法义务
2、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3、保护患者的隐私
4、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教义务
⑶执业规则
1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吋填写庚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 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执业医师法
一、定义及立法原因、适用对象
1、定义: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调整医师执业活动屮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立法原因: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徳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
益;保护人民健康。
3、制定《执业医师法》的意义:是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的盂要,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和
5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溯及力:采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一从旧从轻
6对空间效力范I詞内的所有人均有效一一屮国公 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3、对人的效力Y?②对空间效力范围内某种具有特定职能的公民、法人和
组织有效一一《执业医师法》
③对空间效力范围内的某些人适用或不适用一一外国 匸友人
五、卫生法的法律责任一一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定项选择)
课程构架
1.基础理论
2.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四、(第二步)医师执业注册制度(重)
1、条件和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条件)〜 申请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一受理(主 管部门)一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口内)一注册(审核合格的)一发证(卫生部统一印制 的《医师执业证书》)
2、四种规定
(1)不予注册的规定:
(2)重新注册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除二个级别,四个类别的医师外,其余不属于本法调整的范围。
二、医师工作管理法律制度
1、医师工作管理机构一一卫生部
2、医师协会
要想当医师统共分两步
第一步取得医师资格,第二步注册医师执业证
※三、(第一步)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的例外:①98年之前的②乡村医生③外国人行医④军医
2、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⑴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⑵流程:
本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f
专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f
中专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高专科或中专学历一执业医师指导下一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1年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一参加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五、医师执业规则(不说了,懂的)
⑴权利:1、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2、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J
6、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参加卜在其他法规屮也存,在卫生法屮再次强调
7、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