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调研
六五普法中期及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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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中期及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六五普法中期及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六五普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乡规划条例》为依据,以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六五普法,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区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前五五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拓展六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
一是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及学法工作计划。
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积极带头参加各类普法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
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形成了学法规、守法律、讲诚信、促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
二是是局班子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法制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局目标管理体系,努力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每年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册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保证了普法工作的落实。
1. 加强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
一是定期开展法律与业务相结合的学习。
坚持利用每周二学习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城乡规划法》、《测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由业务骨干结合实际工作案例,针对技术规范中有的条文解读不同的问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避免工作中易出现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纰漏。
二是积极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和考核,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年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两次,以案为例,以案示警。
使干部职工怕字当头,做懂法、守法、遵法的公务人员。
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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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2篇)小编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以下是关于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范文(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为此,各地积极探索前行,以全面覆盖提升整体实效,有力地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这里,就结合宝应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作一些阐述。
一、谋划“六全”造氛围,提升水平创特色自20XX年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宝应县以繁荣法治文化为引领,以“六个全面”构建“大普法”格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重点对象全面普及,不断夯实普法基础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自学机制。
明确六类重点人员学法以自学为主,分别列出学习计划,明确内容、时间、目标等,统一配发相应普法教材,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配发学法笔记本,并适时组织检查评比。
二是培训机制。
县每年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制副校长、普法骨干进行轮训;各部门、各镇区利用举办业务培训班、冬训班等时机,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校生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宣誓、法律知识竞赛、夏令营等渠道普法;企业员工、农民、流动人口利用职工之家、村(市)民之家、普法工作站等阵地普法。
三是考核机制。
做到培训必考、职务晋升必考、年度检查必考。
尤其是将村、社区主要领导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
四是奖惩机制。
明确凡学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不得给予综合类表彰;凡普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作为先进典型培植、宣扬、表彰、奖励。
(二)牵头部门全面推进,不断凝聚普法合力努力营造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整体联动、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
县委组织部通过中心组学法、任前考法、讲座释法、培训授法、年度述法等渠道,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
人社局通过明确学习内容、时限、方式、要求,组织培训、年度考核等途径促进公职人员学法。
五五普法总结六五普法思路
![五五普法总结六五普法思路](https://img.taocdn.com/s3/m/3d8b012f3169a4517723a3dd.png)
市公安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及“六五”普法建议自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温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既定部署,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强化对外法制宣传,各项普法任务得到较好落实,整体的执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2009年,市公安局还被评为温州市首届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一)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点,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我局把搞好“五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组织到位。
为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我局于2006年就成立温州市公安机关“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局法制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分工负责,政治部、纪委、后勤处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也建立了由局领导牵头,政工、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等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并指定指定专人担任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以形成健全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
二是规划到位。
“五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并围绕“法治浙江”、“法治温州”建设,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并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和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中都对每年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了部署,使全市公安机关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普法之花遍蓼城——霍邱县人大常委积极推动“六五”普法工作
![普法之花遍蓼城——霍邱县人大常委积极推动“六五”普法工作](https://img.taocdn.com/s3/m/e7cd75617e21af45b307a896.png)
乡镇 组织 普 法宣 讲 团 ,到学 校 、企
业 开展普 法 宣传 .并利 用庙 会 期 间 组 织职 能部 门开 展 普法 宣传 咨 询活
和履 职 与活 动 的开 展 紧密 结 合起
来 。每位 干部 切 实解 决 好 所 联 村 组 群 众 的 困难 ,人 大 代 表 切 实 帮 助 解 决 好 所 联 选 民 的 矛 盾 和 问 题 . 把矛 盾 化解 在 基 层 , 困难解 把 决 在 一线 ,以这 次活 动 为 契 机 切 实提 升人 大干 部 和代 表 的履 职 能 力 和水 平 。 和常 委 会 领 导一 样 ,人 大 机 关 3 5名 干 部 和 14名 代 表 按 照 7
置 。2 1 0 1年 1 2月 3 1日, 十五 届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四十 二 次 会 议 听 取
体体 现 。 为推动 “ 六五 ” 制宣传 法 霍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 『教 普法工 ,五一 \ 八 作 方 面 人手 ,初 步 形成 社 会 治 安 防 台 、 局 、 行 机 制 、 套 保 障等 布 运 配
控 的 数 字化 雏 形 ,城 区视 频监 控 基 本 实现 全 覆 盖 的成 绩 给 予 充分 肯 定 。针对 当前 社 会治 安 数 字化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中 存 在 的 具 体 问
题 ,调研 组 提 出 ,要 加 快 建设 力 度 ,按 照省 以及 安庆 市 政 府 下达
普法之花遍蓼城
传 月 ” 国 际 妇女 节 、 际消 费 者 权 、 国
益 日 、 界 水 日 、 界 气 象 日等 , 世 世 集
动 。各单 位 在积 极 组织 学 习宣 传各
自业务 相关 法律 法 规 的 同时 .更注 重 加强依 法 行政 培 训 ,强化 干 部职
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模版
![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29708109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9b.png)
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模版一、组建与人员构成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是校级重要组织,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普法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
二、职责与任务(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政策1.研究制定学校普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确立普法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2.研究制定学校内部普法政策,规范和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普法教育与宣传1.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全体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素养。
2.策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协调普法工作的推进与落实1.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普法工作;2.协助各部门组织落实普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
(四)开展普法调研与评估1.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的调研与评估,及时了解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2.研究整理普法调研成果,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普法工作质量的提升。
(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1.推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
2.开展普法培训和研讨,提升普法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六)监督与考核1.建立普法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规范与效果。
2.定期组织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估,促进普法工作的持续改进。
三、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1.组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普法工作计划、政策等重要议题。
2.讨论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工作安排与督导1.根据普法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建立督导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三)信息交流和共享1.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普法工作相关信息和文件。
2.加强与其他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开展普法工作。
四、普法工作的日常管理(一)建立普法档案和数据库1.建立全面的普法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普法工作的重要信息和成果。
2.定期更新和整理普法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范鹏一行调研检查通渭公司
![范鹏一行调研检查通渭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81a8c155312b3169a451a48c.png)
范鹏一行调研通渭公司“六五”普法7月15日,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范鹏、省政协社法委办公室主任向君、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主任薛皎在定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王振中的陪同下来通渭县供电公司调研“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郭宽宇、通渭县政府副县长何小明、县政协副主席潘素芳、市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范鹏一行详细查看了该公司“六五”普法的基础资料,边查边与各级负责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六五”普法的开展细节,询问普法工作带来的成效,查看了各级管理人员普法考试的试卷。
随后,参观了企业文化室,并对依法治企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悉,该公司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依法治电。
对外公布了电监办监督电话“12398”与公司服务热线“95598”,在各营业窗口张贴了电价政策、业扩报装流程等。
对内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了内控机制,规范了资金管理。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以“普”为基础,以“治”为目的,普治结合,依法纠正了违章、违约用电,严厉打击了偷窃电行为,规范了供用电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了普法工作不走过场。
通过普法建设营造了“你用电、我用心”的供用电服务氛围,规范了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
通渭公司依法治企工作成为甘肃省法律进企业典范7月15日,甘肃省委宣传部、省政协社法委办公室、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检查了通渭县供电公司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该公司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依法治电。
对外公布了电监办监督电话“12398”与公司服务热线“95598”,在各营业窗口张贴了电价政策、业扩报装流程等。
对内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了内控机制,规范了资金管理。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以“普”为基础,以“治”为目的,普治结合,依法纠正了违章、违约用电,严厉打击了偷窃电行为,规范了供用电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了普法工作不走过场。
通过普法建设营造了“你用电、我用心”的供用电服务氛围,规范了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治企工作成为甘肃省法律进企业的典范。
小学六五普法工作总结5篇
![小学六五普法工作总结5篇](https://img.taocdn.com/s3/m/131e9485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0e.png)
小学六五普法工作总结5篇篇1一、背景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普法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重要措施,对于小学生而言,更是培养法律观念、塑造良好品德的关键环节。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我校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每年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法律意识。
同时,我们还邀请法治专家来校举办讲座,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
3. 注重实践体验,增强法治观念我校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威严和作用。
此外,我们还开展“小小法律宣传员”活动,鼓励学生将法律知识带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家长的法治观念。
4. 加强校园治理,营造法治环境我校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 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在普法工作过程中,我校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梳理工作经验和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等方式,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我校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部分学生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三是校园法治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加强法治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三是加强校园治理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精选多篇)](https://img.taocdn.com/s3/m/4abd39f4bed5b9f3f80f1c9e.png)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今年4月以来,我公司按照集团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明确“六五”期间普法总体目标,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通过努力,干部职工用法水平提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
按照《青岛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标准》的要求,我公司对今年来本单位开展“六五”普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职责到位,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普法工作有规划我公司根据集团审计法务部对普法工作的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并印发了《20xx年青岛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序地进行。
(二)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公司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具体抓,各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抓本部门的普法工作。
(三)普法工作有安排意见和或者总结公司综合管理部传达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对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和部门。
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集团。
二、措施扎实,特点鲜明,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一)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培训1.认真抓好学法。
我公司十分重视抓好宪法、业务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会议部署、集中学习、组织活动、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物权法》、《招投标法》等基本法律法规,职工参学率达到100%。
2.积极征订普法教材。
要求做到每年人手一册以上。
普法调研报告
![普法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f81d6553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33.png)
普法调研报告普法调研报告1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八大”召开之年。
为了有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xx司法所深入到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采取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xx司法所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上级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的实施方案。
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其次,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度。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为破解学校、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司法所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子。
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
通过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角、光碟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乡镇六五普法典型经验报告6篇(2)
![乡镇六五普法典型经验报告6篇(2)](https://img.taocdn.com/s3/m/c7886061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05.png)
乡镇六五普法典型经验报告6篇(2)乡镇六五普法典型经验报告篇四:镇“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据上级文件精神,滕州市柴胡店镇结合本乡镇“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本乡镇“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普法基本工作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指导保障有力。
自“六五”普法工作自开展以来,该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六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镇中心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制建设,围绕师局“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了《柴胡店镇“六五”普法规划》和201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了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落实了专门的法制宣传联络员,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并建立和施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得失,研究部署下一年普法工作,并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及时订购了各种普法书籍和学习资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二)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
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试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行政执法部门试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健全干部学法档案,组织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依托党政办公网、广播电台等宣讲阵地组织领导干部法制专场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深化“法律进村(居)”活动。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复评等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84fca3e7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78.png)
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本文讲的是六五普法(第六个五年计划普及法律知识)期间的自查报告。
六五普法是中国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始于1996年,历时五年,目的是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技能,将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期间,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和社区居民,都参与了普法工作。
在自查报告中,普法组根据普法任务书、目标、计划、方法和效果,对前期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估和总结。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普法组织机构、普法资金、普法宣传、普法活动、普法培训、普法规划、普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在普法组织机构方面,报告指出各级政府都设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单位都配备了普法骨干和志愿者,参加了各种普法活动和培训。
这些都保障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了各方面力量,形成了普法合力,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普法资金方面,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都积极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普法工作,包括资料印刷、场地租用、宣传费用、培训费用、奖金等方面,真正做到了钱出得多,效果出得好,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广泛性。
在普法宣传方面,报告指出各种宣传媒介都被充分利用,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社区墙报、宣传单、海报、橱窗等,形式多样,覆盖广泛,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宣传法律。
在普法活动方面,报告指出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都得到了积极推广和开展,包括讲座、座谈会、演绎剧、比赛、征文、展览、调解等,扩大了普法的知晓和参与面。
在普法培训方面,报告指出各种培训课程都得到了适时开展和覆盖,包括行政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公民等,提高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普法规划方面,报告指出各级政府都制定了普法规划和细则和任务,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成果。
这对于普法工作的开展和推广,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普法监督方面,报告指出各种监督手段都被充分利用,包括民主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等,从各个角度监管普法工作合规合法,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出现。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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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先进个人名单(共263人)北京市刘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执法监察队副队长张晓梅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纪检组长常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副局长崔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执法监察科科员林凤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天津市郭凤华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李平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程汝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刘庆奎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于泽生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王鑫蓟县地矿局执法中队干部河北省李林青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牛小瑛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元英鹿泉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王申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彭玉英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肖玉军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王建中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占军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山西省刘致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副调研员张占军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生颖大同市国土资源局政法科长刘绍斌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政法科长赵沁生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黎凯闻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振泳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杜俊海定襄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李学东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罗敏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王云飞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队长高元有兴安盟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戚利华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亚飞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顾耀浚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郭赟峰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局长辽宁省王宗林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祁龙辽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哲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刘国山北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志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法规处主任科员刘成俊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主任科员刘铁林绥中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崔立学昌图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吉林省张秋子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高方利长春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田春岩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洪涛四平市国土资源局科员张新强通化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负责人郭晓璇辽源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赵俊波松原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员杨国昌白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科科长王兆刚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邱木衫延边州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黑龙江省王立新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王凤文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丽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长宋文礼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莉华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琇瑛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张凤波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史殿茂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法规科长上海市郑荣全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卫相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黄皓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丁伟达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王寒梅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金文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汪乐勤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夏宝军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主任科员张卫红苏州高新区(虎丘)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江少康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洪喜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孔令泰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薛源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监察大队大队长黄薇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科员浙江省齐佩良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苏嘟嘟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李起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刘屿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丁仲欣新昌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黄坚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於颖颖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彩良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安徽省孙涛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王玉俊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马涛铜陵市狮子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钟华强芜湖县国土资源局褚建军岳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熊晓燕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员张升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程辉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潘集区分局天集国土资源所福建省叶敏弦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陈国强漳浦县国土资源局法制股股长张健龙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林明智仙游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股长游荣庄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科员沈程友光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曲平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法规与监察科科长张鹏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干部江西省刘茵茵江西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李菊国南昌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局长琚忠木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局长徐育智龙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曾文武赣州市矿管局法规科副科长张国珍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裔刚德兴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局长陶筱萍抚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员山东省张韬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颜玲济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牛国梁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政委李学慧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李立清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韩承利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王飞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周玮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河南省蔡豪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崔晓武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崔建红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马存旺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纪云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晓利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李彦涛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耿俊峰开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湖北省左艳红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袁乃双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科长陈爱萍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科员朱朝华黄梅县国土资源局独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铅秩咸丰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周元华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新刚天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科员李洪涛潜江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湖南省龙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刘建跃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旭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薛水亮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尹群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杜先明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法规股股长陈历书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罗跃武新邵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广东省黄仲华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科员何东鹏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分局中队长林恩增潮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科长尹群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何召水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谢爱兰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检查支队科员谭聪礼始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麦宇云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钟慧华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石桥祥武鸣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股长孙一铤鹿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扶元平梧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杨青云防城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察员朱林海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黄中华百色市右江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邱平昭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海南省顾贤文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宣传教育科科长纪聪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邢源真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支队科员周昌义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吴春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潭门国土所所长符兴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法规股股长吴多强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彭小熬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法规股科员重庆市安宝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法制监察科科长林贤毅荣昌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纪检组长汪慧敏石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张和金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馨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处干部四川省范静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罗旭刚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腾荣攀枝花市仁和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主任科员张燕小金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贺淇蓬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苏奎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许嘉内江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副主任科员苟洪成平昌县国土资源局驷马国土资源所所长贵州省黄进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罗钧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科宣处主任科员何军沿河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胡泽曦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石朝友罗甸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汪俭平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委员李莲秀雷山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赵翠莉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云南省王萍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主任科员全潇霞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王文龙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员郭佳琴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杨惠莲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天荣大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十一怒江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和继开迪庆州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地籍科科长西藏自治区李东锋西藏自治区测绘局测绘资料档案馆馆长阿梅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科科长达瓦勇吉班戈县国土资源局科员任玉花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司昆强日喀则地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唐玉松山南地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员旺扎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张振林江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陕西省李仁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鲍卫斌安塞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郝亮商洛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杨庆福铜川市国土资源局王益分局副局长宦军富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大队长王敏汉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主任科员闫立新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旭瑞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甘肃省原鹏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岳晓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王培连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崆峒分局副局长王英天水市国土资源局秦州分局副局长张钱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杨登平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赵明杰永靖县国土资源局监察股股长高小辉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土地执法中队中队长青海省吴玲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杨强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祁左民海北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徐贵青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何红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周兆君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林护果洛州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叶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海北支队主任科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姬晓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与调控处主任科员马建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屈彦学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朱文河银川市国土资源局金凤分局局长卜令伟石嘴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卫东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利通区分局副局长祁少波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继固原市原州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曼孜兰·霍加阿不都拉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张永光塔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志杰轮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辉乌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游光原富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居来提·尤努斯疏勒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铁明山特克斯县国土资源局乔拉克铁热克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乃比江·艾则孜墨玉县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科科长大连市陈郁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调研员杨立峰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副局长葛运武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科长王正阳旅顺口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宁波市刘春亚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局主任科员洪可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胡路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沈维杰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大桥国土资源所所长厦门市曾琳厦门市国土房产管理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主任科员陈玮厦门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科长邱国清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办公室主任颜育鹏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科长青岛市邹新征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副科长宋瑞平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分局法规科科长袁延斌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赵芝法胶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深圳市赵永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江小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局长张中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副局长方玉龙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法制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孙新文第二师国土资源局33团分局长张琳琳第四师国土资源局科员包建江第七师国土资源局128团分局长曹积强第十二师国土资源局局长。
关于普法宣传的调研报告
![关于普法宣传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6d25fbc5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25.png)
调研报告: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和实施策略一、引言普法宣传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法律的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
本次调研旨在探讨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实施策略。
二、普法宣传的重要性1.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普法宣传可以帮助公民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普法宣传有助于提高公民对法治的信任和支持,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3. 保障公平正义:普法宣传可以帮助公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法律程序和司法机构的认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 建设法治文化:普法宣传可以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精神,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为社会的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普法宣传的实施策略1. 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法宣传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举办法律讲座、制作法律宣传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和接受方式。
2. 广泛的宣传渠道:普法宣传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以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提高宣传效果。
3. 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普法宣传应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关注点,针对性地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使其更易于理解和接受。
4. 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普法宣传应与实际生活和工作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帮助公众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
5. 建立长效机制:普法宣传不能只是一次性的活动,而应建立起长效的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结论普法宣传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和建设法治文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实施普法宣传,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利用广泛的宣传渠道,提供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并与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普法调研实践队工作报告调研报告
![普法调研实践队工作报告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df57a30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c7.png)
普法调研实践队工作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报告标题:普法调研实践队工作报告摘要:本工作报告总结了普法调研实践队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包括调研目标、调研方法、调研结果和建议,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引言普法调研实践队是由我校法学院组织成立的一个学生团队,旨在深入调研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法治意识,为完善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目标本次调研的目标是了解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法治意识,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设计了一份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的问卷,并通过网上调查平台进行了问卷调查。
2.深度访谈:选择了一些法律知识较为丰富的人士进行了深度访谈,了解他们对法治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四、调研结果根据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结果,我们得出了以下几个主要的调研结果:1.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整体较低,特别是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缺乏了解。
2.法治意识在一些特定人群中相对较为普遍,但是在大部分人群中还存在提升空间。
3.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例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
五、建议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基础法律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意识,培养大众遵守法律的意识和习惯。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解决法律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
2.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3.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提供法律支持。
七、结论通过本次普法调研实践队的工作,我们对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法治意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全区精准普法专项调研报告学习简报西藏
![关于全区精准普法专项调研报告学习简报西藏](https://img.taocdn.com/s3/m/55ac0cce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f5.png)
关于全区精准普法专项调研报告学习简报西藏依法治区工作简报鼓楼区积极探索网格化普法依法治理模式普法依法治理是宏大社会系统工程,需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为构建大普法格局,鼓楼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坚持开拓思路,不断创新,借鉴城市网格化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新模式,努力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全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网”。
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大网,通过将“鼓楼区普法网”全面改版并更名为“鼓楼区普法依法治理网”,依托网络管理平台,全面及时掌握全区范围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考核。
改版后,设立新闻动态(包含普法要闻、部门普法动态、街镇普法动态、社区普法动态四个子栏目)、工作指导、依法治区、法治资讯、以案说法、法律服务指南、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搜索等栏目,可更好地发挥网络的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展示工作成效的作用,加强考核评比、通报督促,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划分“格”。
以普法依法治理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社区为工作网格,在对“鼓楼区普法网”全面改版的基础上,推动各街镇和社区在其网站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并将各成员单位政务网站以及各街镇和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专栏链接到“鼓楼区普法依法治理网”。
同时,在“鼓楼区普法依法治理网”设立“普法依法治理专栏排行”栏目,对各街镇和社区专栏内容更新情况进行自动评比排行,为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完善“网格”责任机制。
制定《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六五”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福州市鼓楼区普法网供稿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成员单位,以成员单位报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为主要依据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促进齐抓共管。
健全各基层司法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每月都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街镇网站“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内容更新情况作为“六五”普法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街镇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对社区网站“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内容更新情况定期进行评比奖励,激发社区工作热情,有效促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五普法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六五普法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2b298a6c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68.png)
六五普法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六五普法规划根据某司发〔20某某〕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某某某乡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缺乏,并及时整改,现将我乡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六五〞普法伊始,我乡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重新组建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乡。
在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度方案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方案、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
我乡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
制定了普法方案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分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物权法》等。
二、存在的问题“六五〞普法以来,我乡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缺乏: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
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
三是局部村居负责人那么把普法工作当作应付上级考核的一项任务,只喊口号、不见宣传,只定方案,不见落实,只定人员、不见行动,敷衍了事。
个别村干部工作处于一般状态,成效不大,表现在工作支持配合的不够,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所的事。
三、整改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今后,我乡将进一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促进全乡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
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是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三中、四中全会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法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奉献。
普法社会调查报告
![普法社会调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a56a192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27.png)
普法社会调查报告近年来,普法教育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普及,它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识和重视。
为了了解普法教育在社会中的普及情况以及普法意识的宣传效果,我们进行了一项普法社会调查。
一、调查对象我们选择了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作为调查对象,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普法教育对不同人群的影响。
二、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普法教育的接触情况、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以及普法宣传的效果等方面。
1.普法教育的接触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在过去一年中接触过普法教育的内容。
其中,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了解普法知识的比例最高,达到了60%以上。
此外,学校和社会组织开展的普法教育活动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
2.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针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如合同法、劳动法等。
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的法律知识,了解程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3.普法宣传的效果调查结果显示,普法宣传对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超过90%的受访者表示通过普法宣传,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此外,大部分人认为普法宣传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增加社会的公平正义感。
三、调查结论通过对普法社会调查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普法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部分人接触过普法教育的内容,法律知识的普及率有所提高。
2.但是,人们对一些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的法律知识了解程度还不够,需要加强普法教育的深入推进。
3.普法宣传对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普法教育。
综上所述,普法教育在我国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不断加强普法教育的力度,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普法教育,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依法治县调研报告
![依法治县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1f61c3b7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f6.png)
依法治县调研报告第1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报告范文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开展,“六五”普法已经开展到第三个年头了,全民普法运动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
它在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反映出很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使得普法成效也大打折扣,还亟待大家共同商榷解决。
一、调研对像乡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
二、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三年来的的调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从2011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快三年了。
但两年半以来的工作,是忧多于喜,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公民的法律素质还相对较低,对法律常识的了解还是很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本领还很低,这与社会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而且速度非常快,可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
正常的应该是法律水平高于社会发展水平,而现实却是法律水平追着社会发展走。
通过调查总结,我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经费问题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经济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无米之炊”。
在“六五”普法期间,有关部门为了解决普法经费问题可以说是使出了混身解数,也通过多种方式协调解决普法经费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通过发文的方式要求单位给予解决普法经费,但真正能落实的却很少。
即使有些单位对普法经费做了预算,那也只是水中月,能看不能用。
在开展普法工作要使用时,还得再打报告找主要领导批示,遇到领导心情好时还好,遇到领导心情不好时就会被拒绝。
再者,按照2元/人的普法经费,开展工作也是远远不够的,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也使普法工作人员创新的积极*大大受挫,所以有时为了应付上面的工作安排,他们只得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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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民族地区普法调研大庄司法所所长段智富(2010-8-26)我国是一个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团结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的各民族中,汉族人数最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1.59%,其他五十五个民族人数较少,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1%,统称为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祖国的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区,这些地区,地处祖国边疆,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政治、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教育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较为低下。
早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任务。
因此,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问题,有助于我们把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更好地发现和掌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我国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一、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制现状(一)民主制度尚未健全,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村民大会只在每届村委会换届时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也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
干群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群众缺乏知情权,同时,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但还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另外,一些农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的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不及时、不真实,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甚远。
(二)少数民族地区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很多村委会没有成立“五五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日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知法懂法明白人,学法用法新户主”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日常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三)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存有“死角死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对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和偏远山寨,交通、通讯不便,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这样,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受到教育,形成“死角死面”。
偏远行政村无公有经济,欠发达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只能保工资保运转,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普法读本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二、法律在少数民族地区遭遇的困境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对“法”是陌生的,因为陌生,所以心存畏惧,所以难以接受。
综合此次社会调查的所见所闻所感,笔者认为,法律在少数民族地区遭遇困境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与法律的脱节相对于城市而言,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严重滞后。
农民的生活节奏十分缓慢,思想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原始的农耕方式依然盛行,而作为现代文明的法律则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环境才能大展拳脚,落后的农业经济决定了法律所倡导的法治观念与人权观念在农村将被抵制。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我们看到,离城市越近,交通越方便,经济越多样化,农民越富裕的乡村,其村民的法律意识也相对较高,法治的进行也相对的较好。
相反地,落后乡村更多的保留了小农经济形式及其思想意识,落后的经济所带来的贫穷也导致了村民法律意识的低下和法治观念的淡薄。
在相对富裕的农村,可以在村民家中看到村民所需要的一些单行法律规范,而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即使在村委会也未能见到多少法律法规资料。
(二)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缝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讲究以礼立国、忠孝廉耻。
但由于教育水平的相对低下,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部分“传统道德”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依然大有市场,封建礼教、宗族观念等依然还是广大农民判断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
由于在农村已有千年的历史,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在意识上、表现上等与农民的素质水平、农村的现实环境相符合,农民反而更愿意接受传统道德、风俗习惯的管理约束,而不习惯于服从法律。
我们无意去怪罪农民,缺乏经济基础的法律在农村犹如无根之木,它难以让人对它产生信仰,而且在同一问题的解决上,农村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似乎也比法律来得更切合实际,更深入人心,更加有效。
信守传统道德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也更愿意相信伦理常情。
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好坏,一件事的是非,用道德伦理就能一下分清,根本就不需要法律的参与。
在农民的潜意识里,“上法庭”、“打官司”不是一种维权的手段,而是一个骂名,谁动了就会被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丢家里人、族内人的脸,甚至还可能要受到族规的惩罚。
由此可见,与贫穷落后相伴而生的封建道德伦理观念目前还残存在我国的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此刻,它们也正在农村与现代法律意识相对峙。
(三)法治与人治传统的对立由于法律在农村的苍白与无力,法治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实行也是举步维艰。
中国历来是实行人治的,讲究的是服从,历史上的法律大多都是只设定义务而极少设立权利,几千年的传统中,法律只是一个维护统治者统治秩序、保障“人治”的工具。
加上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立足点与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强调法的政治统治功能,以实现有效统治为既定目标,而忽视其公共管理职能,将法律的权威牢牢地与“统治者”的德行与威信捆绑在一起,法律似乎忽视了“法律该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效。
农民得不到政策法律的实惠,自然会让他们对政策法律产生厌倦情绪。
同时国家多年来城乡分治的做法和农业与非农业区别明显的户籍制度,城市居民与农民待遇不同的传统,也严重压抑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思想,闭塞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视听,这也使得他们对法律怀有失望情绪。
而对权力充满追逐与崇拜,表现为对行政的害怕和绝对服从,对领导的感恩戴德和顶礼膜拜。
在农村总不缺乏这样的场面,某户农民的冤屈被“平反”了,该农民往往会对过问过此案的干部送这送那,甚至上门下跪感谢,他们认为是这个干部个人帮助了他们,是这个干部手中的权力拯救了他们,而非法律。
一些干部依靠行政权力净化社会风气的行为所表现出的人格魅力,亦被老百姓所津津乐道,心悦诚服,五体投地,直至在心中将他升华为神,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北宋时期的包拯与明朝嘉靖年间的海瑞了,这也就是民间为什么对“包青天、海青天情怀”久久不能释怀原因了。
但是人治下的稳定、秩序、公正、繁荣都是暂时的,要想保持长期稳定,就必须建立制度,实行法治。
(四)司法无法独立于行政之外在此次调查的过程中曾经遭遇过这样奇怪的事情:当笔者在乡村采取随机聊天的方式进行调查时,每一位村民都乐意与你聊,海阔天空,对你问的问题无问不答,但是当笔者掏出调查问卷,请求配合就问卷题目进行回答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时,被调查的村民多半面有难色,百般推脱。
这是为什么呢?笔者分析认为:这与农民多年来形成畏官、畏上的心理分不开,因为农民往往看到执法的官员就是法,行政长官能够调动司法。
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司法历来就是与行政合一的,这一体制,使后来中国的执法者与老百姓都产生了一种极其错误的思想:司法,原本就该是行政的附庸。
这一思想,不仅使司法在实现独立的路上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
行政权力凌驾于司法之上,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司法工作的场面屡见不鲜。
从体制上看,司法对行政的依赖性,使行政很容易干预司法,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独断专行的事例层出不穷,致使农民不相信法律,无意诉诸法律,而对行政手段解决争端带着憧憬,从而形成基层司法的巨大障碍。
我们发现,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在纠纷发生时、在权利被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向政府信访,而不是寻找法律帮助。
在我国的信访体系中有一种极为奇特的类型:诉讼类信访。
且不说诉讼当事人去信访是否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效果,单就他们的那种心态就已十分耐人寻味了——他们寄希望于某一领导的批示,来影响司法,以加重其在诉讼中胜诉的砝码。
(五)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徒具形式调查中,有很多村干部询问我们是否能够给开一些法律课程,对一些涉农法规进行讲解。
他们说:我们知道是有这么一部法,知道有那么一个名称,但是里面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或者知道一些内容,但不能理解或者害怕理解有误。
听着他们恳切的诉说,笔者不禁思考:法律到底是怎么走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我们看到,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法律宣传工作是如此的欠缺,其所谓的“普法”,形式呆板生硬,往往是简单地将一部法律或部分法条在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的黑板上一写了事;要么就是在广播里一播了事,也不管是否有听众,有没有听懂;要么编个册子,到各村或各个生产小组一发了事。
就这样,一部法律,在其传播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认识与理解上的断层。
再则,法律条文往往都是专业化的高度概括,是语言的精华,如此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送法下乡”,又如何能使农民理解法律,如何能被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接受法律呢?又如何能指望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能得到大的提高呢?笔者无意指责基层政府在普法工作上的漫不经心,也无意否定基层农村在经济上所取得巨大成就。
笔者认为:欠缺一定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将使我国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受到巨大挑战!没有一个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与维护是难以建立起高速稳定的发展体系的!(六)宗教权威、宗族权威削弱了法律权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宗教政策的落实,农村各地的宗教组织发展迅猛,教徒与日俱增,宗教组织在农村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律权威构成了十分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宗教组织做了些有益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好事,它组织教徒募捐修桥补路、协助政府教育并监督教徒完全各项任务、并组织教徒互相帮助,在农村的影响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宗教势力影响已大大超过了法律的权威。
宗族权威是在近些年频繁的宗族活动中复活的。
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每逢岁末年初,各地纷纷修族谱、复宗祠、圈祖坟山、甚至发生宗族械斗。
在频繁的活动中,宗族需要并选择了自己的权威,一些辈份高、财势大的头面人物渐渐地充当了族长、掌谱先生的角色。
这些人执掌着祖宗的法杖,在本族内享有崇高的威望,他们是宗族活动的召集人,是宗族械斗的策划者,是族规祖训的炮制者,是族内纠纷的调解者。
在一些宗族活动频繁、宗族势力猖獗的地方,法律权威几乎丧失殆尽,难以发挥作用,若撇开宗族权威,则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难怪一些基层干部发出由衷的哀叹“书记、乡长不如族长;政策、法规不如族规。
”(七)不良社会风气和不良习俗与法律背道而驰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则意味着在相当范围内的行为失范、道德沦丧,亦即是非善恶美丑混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