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考核标准25分
住房保障中心考试试题
住房保障中心考试试题住房保障中心考试试题参考内容:一、城市住房保障政策1. 请简要介绍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背景和目标。
2. 列举并解释城市住房保障政策中的常见政策措施,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等。
3. 通过实例说明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对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二、住房保障中心的职责和作用1. 请简要介绍住房保障中心的职责和作用。
2. 分析住房保障中心如何发挥其作用,推动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
3. 举例说明住房保障中心在应对城市住房问题、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住房保障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1. 详细列举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住房申请、资金补贴、法律援助等。
2. 解释住房保障中心的服务方式,如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上服务等。
3. 针对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探讨住房保障中心如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四、住房保障中心的问题处理和监督机制1. 介绍住房保障中心的问题处理机制,包括投诉受理、调查核实、问题解决等流程。
2. 分析住房保障中心的监督机制,如评估考核、责任追究、舆情监测等。
3. 通过案例分析,评价住房保障中心问题处理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和可改进之处。
五、住房保障中心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1. 分析当前住房保障中心的发展现状,包括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等。
2. 提出住房保障中心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如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工作流程等。
3. 探讨住房保障中心如何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六、住房保障中心的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1. 介绍住房保障中心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并阐述其作用和意义。
2. 分析住房保障中心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包括专业技能培养、部门协作能力培养等。
3. 提出住房保障中心人才培养的策略和方法,如建立培训机制、加强知识传承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考生应充分了解住房保障中心的相关政策、工作内容和发展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和回答。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一、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分值:30分)1.公共区域清洁和卫生维护(分值:10分):包括楼道、公共卫生间、停车位、花园等的清洁程度和维护情况。
2.绿化养护与景观管理(分值:10分):衡量植物健康状况、绿化面积和景观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分值:10分):评估电梯、门禁、供暖、给排水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管理情况。
二、安全与保安管理(分值:20分)1.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分值:10分):检查消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安全门窗是否完好,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是否有效等。
2.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分值:10分):检验物业公司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各类应急预案,如火灾、地震、水灾等。
三、日常服务态度与响应(分值:20分)1.服务态度(分值:10分):考察物业人员对居民的热情度、礼貌度和响应速度。
2.服务处理效率(分值:10分):评估物业公司对居民投诉、报修等问题的及时解决率和处理效果。
四、共建共治与社区活动(分值:20分)1.社区管理(分值:10分):考核物业公司的社区管理能力,如居民议事会的成立情况、居民参与度等。
2.社区活动与公益事业(分值:10分):评价物业公司组织的社区活动和参与公益事业的情况。
五、费用管理与合规性(分值:10分)1.费用收缴与使用透明度(分值:5分):考核物业公司是否依法收取物业费,并对费用使用情况如何进行公示和解释。
2.物业公司合规性(分值:5分):评估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运营,并是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居民满意度调查(分值:30分)1.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分值:10分):评估物业公司是否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居民满意度(分值:20分):根据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进行评分,包括服务态度、维修响应速度、安全管理等。
总分:130分针对以上评分细则,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并设置不同分值的权重。
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得分情况,并针对低分项制定改进措施,以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 P JGJ59—2011备案号:J1334-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2011—12—07 发布 2012— 07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JGJ59-2011J1334-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方法;5. 检查评定等级。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吐地行办传[2012]348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吐地行办传〔2012〕34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按照年初行署与各县(市)签订的《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结合吐鲁番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要求,地区行署决定对各县(市)2012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全面掌握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度、施工质量安全、资金筹措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入住以及完成年度建房任务的总体落实情况。
为自治区对我地区考核验收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二、考核原则城镇住房保障检查考核工作,要坚持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原则;要坚持统一标准,自下而上,全面覆盖,整体考核的原则;要坚持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的原则;要坚持考核与规范管理,考核与整改问题,考核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考核结果公开,考核情况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要坚持考核促进工作,提高总体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建设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依据《吐鲁番地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检查考核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
1、项目建设管理情况(6个指标数,分值58.5分);2、监督管理情况(7个指标数,分值25分);3、分配使用运营管理情况(8个指标数,分值16.5分);四、考核方式此次检查采取各县(市)自查,地区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住房保障部门、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标准附件1)。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6.12•【字号】乌房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房规〔2023〕3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商业银行:现将《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6月12日附件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操作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管范围及期限(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适用本细则。
本市拆迁安置住房或购房人无需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支付房价款的项目不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二)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不动产首次登记后终止。
二、职责分工(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考评标准
序号检查细则一 1.1.1配备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办公设备1.1.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项目负责人照片1.1.3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1.2.1员工着装整齐,佩戴工牌,语言、行为规范1.2.2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人员及各专项服务单位操作人员有专业技术岗位证书,包括消防监控员、电梯维修工、高低压电工、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等1.3.1行政管理制度1.3.2人事管理制度1.3.3财务管理制度1.3.4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制度1.3.5客户服务管理制度1.3.6公共秩序管理制度1.3.7公共环境清洁管理制度1.3.8园林绿化管理制度1.3.9节能环保管理制度1.3.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12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1.4.1.1业主/使用人信息清单1.4.1.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记录1.4.1.3业主专属部份分户承接查验记录1.4.1.4空置房清单,巡检记录1.4.1.5值班表、值班/交班记录1.4.1.6投诉接待、处理、回访记录1.4.1.7每年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计划,调查表发放回收统计记录,统计分析报告,整改方案与公示记录1.2物业服务人员1.1客户服务场所1.3物业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考评检查内容1 基本要求123每月维修工作单统计分析1.4.1.8入户维修工作单回访记录1.4.1.9按有关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1.4.1.10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1.4.1.11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协议1.4.1.12装饰装修人员审核、备案记录1.4.1.13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记录1.4.1.14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1.4.1.15装饰装修违规处理记录1.4.1.16装饰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1.4.1.17装饰装修垃圾处理记录1.4.1.18装饰装修查验记录1.4.2.1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清册、台账1.4.2.2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安全普查表1.4.2.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记录1.4.2.4房屋月/年养护计划1.4.2.5设施设备月/年度养户计划1.4.2.6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巡视检查记录1.4.2.7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及安全检测与评定记录1.4.2.8设施设备巡检、运行、维修养护记录1.4.2.9绝缘、计量用具清单及检测记录1.4.2.10电梯年检报告1.4.2.11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检查记录1.4.2.12设备机房访客记录1.4.2.13避雷检测报告1.4.2.14水质化验报告1.4.2.15化粪池清掏记录1.4.2.16有限空间点位图、清单1.4.2.17有限空间作业记录1.4.2.18应急物资清单及放置位置点位图1.4.1客户服务1.4.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1.4.2.19主要能源损耗记录及统计分析1.4.3.1灭火器,消防栓配置图,消防安全疏散图,台账1.4.3.2消防器材、设施保养计划并定期巡视、维修养护、检测1.4.3.3消防安全责任书,公共区域消防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1.4.3.4消防年度培训和考核记录、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和记录1.4.3.5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检查隐患、整改记录1.4.3.6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1.4.3.7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1.4.3.8消防控制室排班表1.4.3.9消防控制室访客记录1.4.4.1绿化现状平面图,绿化台账1.4.4.2绿化设备、工具台帐1.4.4.3绿地巡视检查记录1.4.4.4绿植养护记录1.4.4.5绿化药剂使用管理记录表1.4.4.6绿化垃圾处理记录1.4.5.1清洁工具、设备、设施清单、点位图1.4.5.2垃圾容器分类配置清单1.4.5.3保洁员清册及作业区域分工1.4.5.4保洁服务巡查记录1.4.5.5清洁清扫记录1.4.5.6重点部位的定期消毒计划、记录1.4.5.7鼠药盒台帐,点位图,更换记录,巡查记录,投放点设置警示标志1.4.5.8保洁药剂使用管理记录1.4.5.9垃圾清运记录1.4.6.1秩序安全管理方案1.4.6.2保安岗位配置方案,分布图,巡逻路线图1.4.6.3监控点位图,红外报警位置图1.4档案 1.4.3消防安全防范1.4.4绿化养护1.4.5环境卫生41.4.6.4秩序维护人员巡查记录1.4.6.5秩序维护人员值班/交接班记录1.4.6.6安防控制室值班记录1.4.6.7安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1.4.6.8安防控制室排班表1.4.6.9安防控制室访客记录1.4.6.10监控影像资料保存记录1.4.6.11机动车停车场车位平面图1.4.6.12车场(库)巡视记录1.4.6.13固定车辆清单1.4.6.14机动车进出登记记录1.4.6.15固定车辆出入证发放记录1.5.1标志种类1.5.2标志摆放位置清单1.6.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1.6.2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1.6.3水、电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30分钟内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1.6.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1.7.1各专项服务分包方合同、营业执照、资质1.7.2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序号检查细则二 2.1.1设备机房设置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2.1.2设备机房合理配备有效消防器材2.1.3疏散通道、封闭式楼梯间、机房、中控室配有应急照明2.1.4设施设备标志规范,统一、完整,满足安全运行需要1.7专项服务委托管理1.6客户服务1.5标志2.1综合管理1.4.6公共秩序维护5671检查内容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2.1.5相应区域公示高压电工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应急预案、系统图2.1.6设施设备无锈蚀2.1.7机房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2.1.8有限空间警示标志2.2.1围墙、大门、门窗2.2.2外墙清洁、完好、无破损、无脱落2.2.3室外无架空管、飞线2.2.4室外广告牌、霓虹灯等安装牢固、规范2.2.5对防盗网、遮阳篷安装进行监督管理2.2.6避雷系统运行正常3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2.4.1水泵无漏油、漏水情况2.4.2供水管道、阀门等无锈2.4.3生活用水消毒设备运行正常、紫外线消毒灯管完好2.4.4水箱及水箱间封闭管理2.4.5水箱定期清洗、消毒2.4.6水箱溢流管口、透气口安装防虫、鼠网2.5.1雨水井、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无杂物2.5.2排水排污管道通畅2.5.3污水泵正常运行2.5.4化粪池定期清掏2.6.1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运行正常2.6.2配电室高压工具正常使用2.6.3配电室防电设施2.6.4高压配电室24小时值班2.6.5相关单位、个人电话联系表7图像采集设备、摄像机、解码器、云台、巡更点、读卡器、电磁门锁、出门按钮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2.8.1电梯机房公示上岗证、应急预案、平层图2.1综合管理2.5排水系统2.4二次供水设备2.6照明和电气设备2.2共用部位56124 2.7安全防范系统2.3空调系统2.8.2电梯机房平层工具,电梯缆绳上平层标志清晰2.8.3电梯机房、井道等通风、照明良好2.8.4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2.8.5电梯轿厢内公示年检验合格证、乘客须知2.8.6电梯轿厢、井道等保持清洁2.8.7电梯困人时物业服务人员在 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在 30分钟内到达现场2.8.8联络电话畅通2.9.1安全警示标志2.9.2水泵及其附属设施运行正常序号检查细则三 3.1.1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3.1.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运行正常3.1.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3.1.4消防报警电话畅通3.1.5合理配备有效灭火器3.1.6消火栓内水龙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3.1.7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3.1.8消防控制室公示消防应急预案、值班人员上岗证3.1.9消防控制室相关单位、个人电话联系表3.2.1消防器材及其标志完好3.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等运行正常序号检查细则四1花草树木长势正常,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斑秃4.2.1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除草等符合规范要求4.2.2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4.2.3绿化垃圾及时处理3.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9水景2.8电梯4.2绿化养护内容3.1综合管理28912检查内容3 消防安全防范检查内容4 绿化养护4.1基本要求序号检查细则五 5.1.1实行垃圾分类5.1.2配置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5.1.3定期清洗消毒垃圾收集容器5.1.4每日清运垃圾5.2.1大堂、候梯厅、地面、楼道、楼梯、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信报箱、灯具等共用设施定期清洁5.2.2电梯轿厢定期擦拭5.2.3天台、屋面定期清扫5.2.4外围道路及设施定期清扫5.2.5水景的水面、池底定期清洁5.2.6水景的水质符合卫生要求5.3.1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5.3.2药物投放预先告知5.3.3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序号检查细则六 6.1.1主要出入口有秩序维护人员值守6.1.2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6.1.3安防控制室公示应急预案、值班人员上岗证6.1.4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按规定时限保存6.1.5机动车行驶、停放有序6.1.6非机动车摆放整齐、无随意摆放6.1.7场地使用有序,道路畅通6.1.8公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6.1.9公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须知6.1.10相关单位、个人电话联系表序号检查细则七 6.1公共秩序维护5.1垃圾的收集、清运5.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5.3有害生物防制1231检查内容5 环境卫生检查内容6 公共秩序维护检查内容7 装饰装修管理7.1.1公示装饰装修开工许可证7.1.2装饰装修现场违法、违规行为7.1.3动火现场符合要求7.1.4合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7.1.5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并围挡、遮盖7.1.6定时清运装修垃圾7.1装饰装修管理1务考评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主要情况30分1分,每缺少1项扣0.2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每缺1项扣0.2分,共3分4分,每缺少1项扣0.2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3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3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评分标准 扣分主要情况40分10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10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评分标准 扣分10分评分标准 扣分5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 主要情况 主要情况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6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4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3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5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评分标准扣分7分评分标准扣分6分评分标准扣分2分 主要情况 主要情况 主要情况1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6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4分,每项不符合扣0.1分2分,每项不符合扣0.2分。
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标准
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解决居民的住房需求,各地纷纷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标准。
本文将就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标准展开探讨。
一、住房供应政策的执行情况住房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住房供应政策的有效执行。
考核标准应包括政策执行的时间、面积、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在政策执行时间方面,要求相关住房补贴政策能够及时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利益。
二、住房供应的数量和质量住房保障工作的核心是提供足够且质量良好的住房供应。
因此,在考核标准中,需要明确要求各地提供的住房数量是否满足居民的需求,并且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还可以考虑引入居民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居民对住房供应的满意度和质量评价。
三、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性住房是民生的关键领域,保障工作的公平性尤为重要。
考核标准应包括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以及政策对不同群体的照顾程度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要求住房保障政策能够覆盖到低收入群体、特殊群体以及新就业者等,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住房保障。
四、住房保障工作的服务水平住房保障工作不仅仅包括住房供应,还应关注住房保障的服务水平。
考核标准可以包括住房保障机构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在服务态度方面,要求住房保障机构能够友好、耐心地解答居民的疑问,及时处理居民的申请。
五、住房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住房保障工作需要相应的经费支持。
考核标准可以包括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情况,以及经费是否得到合理的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对经费投入情况的考核,可以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提升住房保障的效能。
六、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机制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考核标准应包括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能够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要求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工作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住房保障制度PPT课件
4
• 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 供应体系
❖最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 的廉租住 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 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 房。
9
二、廉租住房的来源:以收购现有旧住房 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10
三、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 (一)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
24
新加坡
• 2000年,新加坡92%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住房, 68%的家庭居住面积在四室以上。
• 占住户总数3%的富人由开发商提供住宅,收取 高的土地出让金,入住后收取高额物业税,
• 占住户总数80%的中低收入者提供由政府控制 户型和房价的房屋。
• 占住户总数8.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60 平方米至70平方米的房屋
• 占住户总数8.5%的特困户租给42平方米左右的 房屋,每月仅收十几新元房租。
25
• 1964年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鼓励 居民购买所住公共住房。
• 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不断提高申 购新建组屋的家庭最高月收入标准: 1964年为1000新元,1982年3500新元, 1994年为8000新元。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镇最低 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 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2.21
•【字号】浙建〔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
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建〔2022〕1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安全重大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确保城镇燃气行业本质安全,结合上一轮评估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评分标准)予以修订。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评分标准》(2022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1日附件
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评分标准(2022版)。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6•【字号】武政办〔2021〕116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保障对象,合理确定面积范围,科学确定租金标准。
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推动产城人融合。
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建设2.16万套(间)。
二、保障标准(一)保障对象。
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符合我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的对象。
(二)户型面积。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
(三)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
三、工作措施(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以及人口流入情况,科学编制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利用存量房、存量地为主,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供给。
关于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行 检 查的通 知 》( 建办 保 函[0 98 号 ) 除浙 江 、 2 011 1 ,
新 疆 2 省 ( )和 新 疆生 产建 设 兵 团外 ,其他 各 个 区 省 ( 、 ) 真组 织 开展 了 自查 和检 查 工作 , 区 市 认 并
上 报 了检 查情 况 。 在此 基 础上 ,我 部对 北京 、天 津 、上 海 、重 庆 四个 直 辖 市进 行 了 实地 检查 。从
基 本 建立 了廉租 住 房 、经 济 适用 住 房制 度 ,基 本
实 现对 申请廉 租 住 房租 赁 补贴 的城 市 低 保家 庭 应 保 尽保 ,并逐 步 将保 障 范 围 扩大 到 低收 入住 房 困
( )实施 程 序 。各市 县均 建立 了住 房保 障 准入 审 三 核 制度 ,形 成 了较 为 完备 的 申请 、受理 、审 核 、公示 、 复 核程 序 ,加 强 了准 入审 核 。北 京 、天津 、上海 、重 庆 市实 行 了三 级审 核 、两级 公示 制 度 。上海 市 成立 了 居 民经 济状 况核 对 中心 , 过政 府 相关 部 门信 息 比对 , 通
土地 、税 费 优 惠等 政 策措 施 。
部达 标 。 年 底 , 部将 组 织开 展达 标 验收 工作 。 今 我
全面 核查 。部 分城 市 建立 了事 前 咨询 制 பைடு நூலகம் ,通 过 办事
窗 口、 电话 、网络 等 接受 群众 咨 询 ,扩 大 了政 策宣 传 覆盖 面 ,减轻 了后期 审 核压 力 。
( )加 强制 度建 设 ,完善政 策 措施 。要不 断 一 健全 符合 当地实 际 的住 房保 障体 系 ,探 索 解决城 市 居 民住 房 困 难 的 多种 途 径 ,进 一步 落 实 资 金 、
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考核标准
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考核标准近年来,我国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然而,政策的实施与效果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
为了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来评估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文将介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考核标准,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考核标准的重要性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考核标准是保证政策顺利推进和落地的重要手段。
首先,考核标准可以评估政策的执行效果,帮助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其次,考核标准可以促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住房保障政策的纲领性、引领性作用。
最后,考核标准可以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现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考核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考核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综合性。
科学性是指考核标准应基于实际情况,准确衡量政策执行的效果;公正性是指考核标准应当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可操作性是指考核标准应具备可操作性,能够被各级政府高效地评估和执行;综合性是指考核标准应包括政策执行的各个方面,综合评估政策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三、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一)政策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考核标准可以从政策目标是否实现的角度评估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住房保障对象的数量和比例、可负担住房供应的充足程度、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范围等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考核,可以判断住房保障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资源配置公平性的考核考核标准应关注住房保障资源的配置是否公平合理。
具体内容包括住房保障资源的供给是否公平、住房保障对象的分配是否公正等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考核,可以发现资源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资源的公平利用。
(三)政策执行效率的考核考核标准应关注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
2024年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四篇)
2024年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____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区,岱山、嵊泗城区内廉租住房保障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向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以及对承租的公有住房给予租金减免而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
第四条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发改(价格)、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统计、公安、监察、审计、金融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工作。
市____负责定海城区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供应工作。
各县(区)____(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供应工作。
第二章廉租住房资金及房屋来源第五条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四)直管公房出售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部分;(五)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第六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廉租住房保障开支主要用于:(一)建造、购买、维修廉租住房资金支出;(二)廉租住房的租金补贴支出;(三)廉租住房的租金减免支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年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第八条建造廉租住房的资金拨付,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舟山市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杨浦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杨浦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3.29•【字号】杨府办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杨浦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杨府办发〔2009〕1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杨浦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的实施意见》已经2009年3月11日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关于杨浦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解决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突破制约社区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改善杨浦百姓的居住质量,为居民营造安全、整洁、便捷的居住环境,根据《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构建与杨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目标,以“保基本加奖励、先试点后推广、强管理促满意”为基本思路,逐步健全基本保障、奖惩激励和应急保障三个机制,充分发挥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牵头协调的主体作用,有效解决本区售后公房、公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矛盾突出、居民反响强烈的居住安全和卫生、秩序等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杨浦百姓居住质量,提升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在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框架下,成立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各街道、镇和卫百辛集团组成的杨浦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售后公房、公房住宅小区达标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各街道镇以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为基础,成立由街道、镇分管领导牵头,房地办事处、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达标补贴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辖区范围内售后公房、公房住宅小区达标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
2024年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2篇)
2024年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住房短缺、房价高涨等问题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加强了廉租住房的建设,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定的住房保障。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以及相关政策的执行不力,廉租住房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如资源浪费、违规分配等。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廉租住房发展,提高廉租住房的保障效果,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管考核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廉租住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公平性,提高廉租住房的住房保障效果。
3. 加强对廉租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政策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
三、考核内容1. 廉租住房建设(1)是否按照规划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是否建设符合规定的房屋质量和面积要求的住房,以保证住户的基本居住需求。
(3)是否合理安排廉租住房的分配方式,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益。
(4)是否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确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
2. 廉租住房管理(1)是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2)是否制定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并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3)是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廉租住房的房屋管理和租赁管理的规范化。
(4)是否建立住户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管理和运营廉租住房。
3. 廉租住房使用情况(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将廉租住房分配给符合资格的低收入群体。
(2)是否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入住、使用和退出的管理制度。
(3)是否及时处理廉租住房中的低收入群体的合理需求和投诉问题。
四、考核标准1. 完成度考核:根据规划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廉租住房建设进度进行评估,如逾期完成、未按照规划建设等情况会降低考核得分。
2. 质量考核: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满足住户基本居住需求,评估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山东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评分细则
查阅文件资料
17.3在国家组织的有关考核和检查评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前三名)的一次加1分,在省级组织的有关考核和检查评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前三名)的一次加0.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最多不超过2分
2
查阅文件资料
17.4年内工作经验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国务院信息专刊刊登一次加1分,被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或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专刊刊登一次加0.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最多不超过2分
实地抽检项目
10。2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及周边配套商业、教育、医疗服务设施的得3分,发现一个不配套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10。3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户子女能就近入学、入园的得3分,发现一个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四、
准入退出(28分)
11。准入审核(12分)
11.1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准入条件并向社会公布,对老弱病残、优抚对象等优先保障,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
3
查阅出台文件
查阅配租配售资料
11.2设立申请受理窗口,公开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服务电话,实施申请人承诺书制度的,得4分,未设立受理窗口并公开相关信息的扣2分,未实施申请人承诺书制度的扣2分
4
查看现场
查阅受理审核材料
11。3实行“一站式”服务、多部门联审联查,并通过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的得5分;实行“一站式”服务、多部门联审联查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得3分;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查但未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得2分;未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查的不得分
2
查阅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审计报告、整改情况、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9。2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符合标准,总体受控;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有专门的治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项目未发生过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得7分,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的一次扣0.5分,被责令停工、行政处罚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制定专门的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并执行的,发现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住房补贴绩效指标
住房补贴绩效指标【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2.住房补贴的定义和目的3.绩效指标的定义和作用4.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内容和意义5.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实施和评估6.结论正文【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提出了住房补贴政策,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然而,如何有效地实施住房补贴政策,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时,绩效指标在住房补贴政策中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定义、内容、意义以及实施和评估等方面进行探讨。
【住房补贴的定义和目的】住房补贴,是指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居民住房水平,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
其主要目的是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绩效指标的定义和作用】绩效指标,是指用于衡量政策实施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系列量化或非量化的指标。
绩效指标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衡量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评估政策实施的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三是为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内容和意义】住房补贴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如发放额度、发放范围等;二是住房补贴政策的覆盖范围,如受益家庭数量、受益家庭收入水平等;三是住房补贴政策的满意度,如受益家庭对政策的认同度、满意度等;四是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住房条件的改善程度、家庭住房负担的减轻程度等。
通过这些绩效指标,可以全面地衡量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
【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实施和评估】为了确保住房补贴绩效指标的实施和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明确绩效评估的目标、任务、方法和程序。
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完善的重要依据。
【结论】总之,绩效指标在住房补贴政策中具有重要作用。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意见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住房保障服务窗口。
市级服务窗口设在市住建委,镇级服务窗口设在各镇行政服务中心,同时把服务窗口延伸到人口规模较大、保障对象较多的社区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住房保障服务网络。
二、明确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一)市住建委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指导各镇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公示工作;3、与各联审部门做好申请对象家庭的申请审核、年审、督查、巡查工作;4、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5、按要求做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6、检查审核各镇保障窗口上报的申请、项目、房源信息等材料。
(二)各镇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住房保障业务;3、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经初审与公示无异议的,将系统内信息及书面材料上报至市住建委;4、配合市住建委及有关审核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5、配合做好对已保对象的年审及平常的督查、巡查工作;6、配合市住建委及有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7、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
(三)社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的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配合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与公示工作;3、配合市住建委及有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
三、住房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要求1、市住建委要做好设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的牵头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镇与有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2、各镇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很多于2人,并在社区窗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很多于1人,做到经费有保障。
各窗口要按创建方案要求,在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内全面、完整、及时地录入申请审核对象及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信息资料,并及时上报纸质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机构
1
设置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配备了与住房保障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有发文、有职责、有办公室)。
窗口服务
2
设立了对外办事窗口(1分),简化办事手续,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在办公地点进行公布(1分),管理人员服务热情,作风清正廉洁。
实施程序
2
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达到100%的得1分,未达到100%的不计分(看审批档案);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线达到占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含)以上的计1分;60%(含)-70%计0.5分;60%以下的不计分(看公布文件)。
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
1
建立了财政预算安排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为来源的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看当地财政部门资料,建立得0.5分,否则0分);住房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发现挪用现象得0.5分(看财政部门及房管部门账目)。
1
已建立登记簿的,得1分,未建立得0分。
是否通过国家或省级房地产交易、产权产籍管理创先达标考评。
2
通过国家级创先达标考评得2分,通过省级创先达标考评得1分,未通过国家或省级创先达标考评0分。
加强行业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简化管理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将管理流程、提报资料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电子档案管理
1
建立了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演示信息系统)。
注:根据各县(市)房管部门实际承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考核。
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考核标准(10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实得分数
组织管理
有专门的信息管理科室、管理人员、分管领导,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学历在大学以上,并且是计算机相关专业;有专门的信息管理科室管理细则。
住房保障考核标准(25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实得分数
制度建设
建立制度及制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
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建立并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得1分(查看政府文件及审批档案);制定了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得1分(政府发文得1分,否则减半,未制定不得分)。
实施保障
审核公示
2
对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看审批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作出的有关决定按制式文本告知当事人,对不符合条件或不予以登记的,说明理由存档备案(看制式文本);在规定时限内,对规定的事项及时予以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及信箱(查看公示表)。
实施保障
1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实施相应保障(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情况)。
分值
评分标准
实得分数
房地产执法监察
是否设有房地产执法监察机构;是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2
设立房地产执法监察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的得1分,未开展的得0分。
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是否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
1
已落实得1分,未落实0分。
是否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并进行网上备案。
有商品房网上预售、备案系统,并且和产权登记系统实时联网。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与市房管中心联网,并且统计等相关数据通讯正常。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有专项维修基金系统、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等。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房产管理考核标准(20分)
项目
具体内容
相关配套措施
1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规程、目标考核、办事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根据各项制度建立情况酌情打分)
工作任务完成
8
廉租住房补贴任务完成得3分(查阅相关资料档案、账目);市里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部开工得3分,没有全部开工的扣1分;连同结转项目竣工率达到60%以上得2分,没有达到60%的不得分。
动态管理
年度复核
2
严格实施年度复核制度,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查看档案)。
统计报表
1
统计数据和分析按时报送、无漏报、误报现象,准确率达到95%以上(查看报表)。
纸质档案
1
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本县(市)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逐户建立了档案。档案内容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查看档案)。
1
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得0分。
硬件系统
有专门的服务器等核心硬件设备机房。
1.5
符合要求得1.5分,不符合得0分。
机房设施基本齐备,包括灭火器、空调、防静电等。
1.5
符合要求得1.5分,不符合得0分。
有内部局域网络,并且设备齐全,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有网站等外部网络设备,包括:WEB服务器、防火墙、网络防御等设备。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内外网有物理隔离措施。
0.5
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软件系统
有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包含《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的所有业务,并且业务人员操作熟练。
1.5
符合要求得1.5分,不符合得0分。
有独立的房管部门门户网站,并且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网站标准。
1.5
符合要求得1.5分,不符合得0分。
房产测绘图形是否微机化管理。
1
达到得1分,未达到0分。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1
90%以上备案的2分,50—90%1分,50%以下0分。
1
全面落实得1分,部分落实得0.5分,未落实0分。
房地产交易与
权属管理
是否推行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一体化,实现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机构的合并或联合办公。
1
实现交易和权属机构的合并或暂未解决机构分设问题,但交易和权属部门实行联合办公,设立统一的办事窗口得1分,交易和权属机构独立分开办公0分。
2008年7月之后是否建立登记簿。
2
已达到得2分,未达到得0分。
产权登记、交易管理人员培训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性质工作的人员是否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登记官资格。
3
2013年每1人考取房屋登记官资格,得0.5分,最高3分。
房产测绘
有房产测绘资质。
1
达到得1分,未达到得0分。
房产测绘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
达到80%以上1分,50—80%0.5分,50%以下0分。